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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6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股东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莱美药业”)于2021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莱美”)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进行了预披露。公司根据司法拍卖结果发布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059)。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网站查询获悉,邱宇持有公司的2,47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和西藏莱美持有公司的13,305,3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均已办理完成司法过户登记手续。

因执行法院裁定,邱宇及西藏莱美合计持有公司的66,065,37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6.26%)已于2021年10月15日和2021年10月21日办理完成司法过户登记手续,邱宇及西藏莱美合计被动减持公司66,065,376股股票,其合计持股变动比例超过5%,现将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及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因股票质押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99,06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分别于2021

年10月9日10时至2021年10月10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和2021年10月16日10时至2021年10月17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18笔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前述18笔公开拍卖中,其中13笔拍卖成交、5笔拍卖流拍,司法拍卖成交价格、竞得人等详细拍卖成交情况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059)和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邱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合计持有公司的2,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已于2021年10月15日办理完成司法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近日,公司通过中登结算查询获悉,自然人张宇通过司法拍卖分别竞得邱宇持有的2,476万股公司股份和西藏莱美持有的8,870,250股公司股份、自然人张北龙通过司法拍卖竞得西藏莱美持有的4,435,126股公司股份均已办理完成司法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司法拍卖过户登记完成后,邱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6,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西藏莱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邱宇及西藏莱美合计持有公司66,065,37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6.26%)因被司法拍卖并执行法院司法裁定已于2021年10月15日和2021年10月21日办理完成司法过户登记手续。邱宇及西藏莱美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66,06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6.26%;本次权益变动后,邱宇及西藏莱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6,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邱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表决权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表决权情况
股份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邱宇无限售条件股份18,434.0017.460014,658.0013.8800
西藏莱美4,830.544.574,830.544.572,000.001.892,000.001.89
合计23,264.5422.034,830.544.5716,658.0015.782,000.001.89

注:1、根据邱宇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在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内,若邱宇依据协议约定减持莱美药业股份或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其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则减持后邱宇持有的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仍委托中恒集团行使,故邱宇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股;

2、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3、公司总股本数量以截至2021年10月25日的总股本1,055,911,205股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鉴于股东司法拍卖的股份中存在部分股份流拍的情形,流拍股份将存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宇及其通过西藏莱美直接和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票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除已披露的被动减持情况外,不排除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邱宇和西藏莱美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相关权益变动具体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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