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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6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后的《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修订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平、合理,具备较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修订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报告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报告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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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对燕 ) ( 危怀安 )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唐建新 ) ( 朱 晔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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