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理工光科”或“公司”)于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1年10月25日,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说明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补充了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审议程序。 |
更新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
释义 | 释义 | 更新了“本预案”的名称。 |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概况 | 五、募集资金投向 | 更新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九、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了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 | |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 |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更新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可行性分析 |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1、更新了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具体科目的名称; 2、更新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注:表格中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次发行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的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