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该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