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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风电: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6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和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被保险人”)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1、过去、现在或将来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公司及其子公司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60万人民币(包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自起保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二、购买责任保险的批准

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预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保险合同内容、签署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投保的相关事宜),并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时按照同样的方案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我们对《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预案》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将本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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