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2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学恩先生主持。监事徐学恩、王雷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