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66)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对《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
站。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公告》(2021-063号)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公告》(2021-064号)。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定位、业务发展布局,经过研究分析,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符合上市公司参与条件。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考察,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和可行性论证,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四川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1-065号)。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新设子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考察,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和可行性论证,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投资论证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是顺应新能源发展新形势的客观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符合上市公司参与条件,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以上第一、二项提案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