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九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新建细则内容充实,条款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治理和制度建设的加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公司章程>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的内容结合了公司实际需求,同意修订。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投资管理办法》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管理、发展需要。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审议2021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在报告期各方面的情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投资参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投资决策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定位、业务发展布局,有较高投资价值。融资对象为大型央企,运营规范,投资安全边界较高,
风险可控。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设四川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决策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新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新设新能源公司契合国家能源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组建方案可行性强,风险可控,有利于川投能源在攀西地区获取新能源项目资源。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