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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6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6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发生交易金额为40,777.00万元,关联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回避了表决。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4,150.00万元,关联董事张华先生、姜汉国先生、王克挺先生回避了表决。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11,335.60万元, 2021年累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4,927.00万元,已履行审批程序预计金额40,777.00万元,因本年度煤炭采购价格大幅上涨,需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4,1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本次补充预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该议案,关联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本次补充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为24,150.00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国能(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公开询比价、招投标3001,025.391,344.22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公开询比价、招投标21,300.0029,502.00565.11
小计21,600.0030,527.391,909.3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建造安装公开询比价、招投标2,500.00-
国能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参照市场价格5045.58
小计2,550.0045.58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7,805.387,560.007.49%3.25%2020年1月17日,《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年3月31日,《关于补充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760.472,700.002.68%-71.83%
国电(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1,344.221,500.001.49%-10.39%
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采购原料-100--100.0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服务29.77300.03%-0.75%
南京龙源环保有采购原材料、95.51000.10%-4.50%
限公司资产告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565.111,000.000.99%-43.49%
小计10,600.4612,990.0012.77%-18.4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宁夏英力特安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服务445.895655.14%-21.08%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技术鉴定服务2113202.91%-34.06%
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原华电天仁)建造安装47.631101.00%-56.70%
国电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咨询服务10500.45%-80.00%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0100.09%-100.00%
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服务20200.18%0.00%
小计734.511,075.009.78%-31.67%
其他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收入0.631500.08%-99.58%
小计0.631500.08%-99.58%
合计11335.614215——-20.2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主要差异为向关联人采购物资,因采购数量比预计数减少,且随着市场波动物资价格下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金额下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经核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比预计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物资采购数量比预计数减少。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能(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孔山法定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6层6048号注册资本:5,288.48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5日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食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电力设备、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Ⅱ、Ⅲ类)、金属制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美术品、汽车及配件;供应链管理;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9,856万元,净资产3,751万元,营业收入129,938万元,净利润3,653万元。

2、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俊杰

法定住所: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注册资本:2,111,146.64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深加工,进出

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化工建材,物资供销,房屋租赁,农林开发。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煤油、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硫磺、丙烯、乙烯、甲苯、苯、杂戊醇、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甲醛溶液、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批发(无储存)(按宁银危化经字(2016)00002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期限和范围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油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销售;管道燃气;煤化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煤化工产品研发、检验检测;应急救援服务。(以下范围由分公司凭经营审批的许可和资质经营)煤炭开采,矿井建设,煤田灭火、供水、供电,物业管理,汽车运输,矿山救护,机械制造,餐饮,住宿,矿区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保养,一类、二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检修;煤制油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28亿元,净资产 400.2亿元,营业收入411.12亿元,净利润20.93亿元。

3、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仁刚

法定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号401室

注册资本:27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技术转让、环保工程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环保设备、

电力设备、过滤材料、水处理设备、膜产品及膜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设施运营;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均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3,910.77万元,净资产38,270.07万元,营业收入64,259.02万元,净利润3,869.24万元。

4、国能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锐锋法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4层7单元501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04月02日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产权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0,375.22万元,净资产20,575.67万元,营业收入21,407.18万元,净利润12,729.38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

(2)公司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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