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
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1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1,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08,950,570股减至1,008,659,570股,注册资本将由1,008,950,570元减至1,008,659,570元。
二、 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以上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950,570元。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659,570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8,950,57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836,570,570股,其中,发起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4,059,398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72,380,000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8,659,57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836,279,570股,其中,发起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4,059,398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72,380,000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上述事项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