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1-004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56.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58.60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815.0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0A016992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7.7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6,991,21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2,758,78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621号《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禾信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各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 12,875.26 | 10,875.26 | 9,070.67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158.30 | 7,158.30 | 5,970.49 |
3 | 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7,593.94 | 7,593.94 | 6,333.84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 | 7,000.00 | 5,900.88 |
合计 | 36,627.50 | 32,627.50 | 27,275.8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 9,070.67 | 5,637.92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70.49 | 1,018.88 |
3 | 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6,333.84 | 1,799.67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900.88 | - |
合计 | 27,275.88 | 8,456.4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 5,637.92 | 5,637.92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8.88 | 1,018.88 |
3 | 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1,799.67 | 1,799.67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58.60 | 358.60 |
合计 | 8,815.07 | 8,815.07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0A016992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禾信仪器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9月7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禾信仪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禾信仪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0A016992号);
(三)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