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2日下午16:00,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
审计机构的要求,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同意公司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