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