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到期兑付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7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完成2018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的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5.2%,票面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2018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已于2021年10月22日到期,公司已完成该期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本息的兑付。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