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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5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
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
决定。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ENGGUANG INDUSTRIAL CO., LTD.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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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3,333.3334 万股;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36.31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3,333.3334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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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
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之“三、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和“四、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和上市完成
前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滚存利润将一并由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
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之“二、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产
品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所属的新材料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
产业,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生物医药、环保、电子、
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公司所处行业及其服务的下游产业与宏观经济形
势存在较高关联度,宏观经济的波动将通过对公司下游行业的影响传导至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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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行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虽然公司受单个下游领域的影响较小,
但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较大波动,以及当前在供给侧改革“去杠杆”“去产能”
等宏观政策调控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增速如持续放缓,影响了公司下游行业的
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环保政策和法规的要求,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
保投入,各项污染物排放和治理得到较好的控制,基本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金额分别为2,410.09万元、2,604.07万元和2,314.99万元。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可能制定并实
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环保政策将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公
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将不断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尽
管公司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规及政策,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 三废”
污染物排放量将会相应增加,不能完全排除在环保方面出现意外情况的可能。如
果公司因“三废”处理、排放不达标而对环境造成污染,并引致环保监管部门采
取相应的监管或处罚,将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部分危险化学品,如硫酸、盐酸、氯甲醚,其具有
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等特质,对存储、运输、加工和生产都有着特殊的要求,
若处理不当则可能会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虽然公
司在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但是公司的日常
经营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因安全事故造成财
产、人员损失或者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整改、停产等将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同时,公司生产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每三年换发一次,若公司未能在有效
期届满前取得新证,将对公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作为全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知名企业,具备规模、品牌、产业
链、成本、区位等诸多竞争优势,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离子交换与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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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树脂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导致行业新增产能增长较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其
主要表现为落后工艺产能过剩。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现有优势,继续优化产业
链及产品结构,提高现有产品性能,满足不同新兴领域客户的需求,或者当原材
料价格上涨,但因市场竞争原因公司无法将成本转嫁至下游客户,公司将面临盈
利能力下滑、市场占有率无法持续提高等风险。
    (五)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在取得相关审批后将根据
创业板发行规则进行发行。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内资本市场行情、
投资者对于公司股价未来走势判断以及投资者对于公司的预计市值等因素都将
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如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
能存在因认购不足或未达到预计市值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2021年1-6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定,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出具
的“天健审〔2021〕9163号”《审阅报告》,发行人2021年1-6月经审阅后的合并
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51,399.48          49,209.70          4.45%
股东权益合计                      41,745.49          37,088.31         12.5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3,491.38         20,412.40         15.08%
 营业利润                          5,426.02          5,151.48          5.33%
 利润总额                          5,424.62          5,100.77          6.35%
 净利润                            4,681.40          4,261.85          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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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81.40              4,261.85               9.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4,205.46              4,011.15               4.84%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
业绩继续保持稳定,除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之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
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2021 年 1-9 月业绩预计
    公司2021年1-9月的业绩预计及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经
         项目          2021 年 1-9 月业绩预计                              变动比例
                                                        审阅)
营业收入                 35,100.00 至 35,700.00             32,118.60     9.28%至 11.15%
净利润                     7,300.00 至 7,600.00              7,065.23      3.32%至 7.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6,800.00 至 7,000.00              6,791.31      0.13%至 3.07%
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35,100.00万元至35,700.00万元,同比上升
9.28%至11.15%,预计净利润为7,300.00万元至7,600.00万元,同比上升3.32%至
7.57%,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00.00万元至
7,000.00万元,同比上升0.13%至3.07%。公司预计2021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的增幅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系石油价格的上涨使得
本期主要原材料成本上涨,但受市场竞争及价格的传导会有一定时滞等因素影响,
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同步上涨,以及研发投入等费用增加所致。上述因素使得公司
预计2021年1-9月净利润增长有所放缓,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预计原材料价格
上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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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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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声明及承诺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3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3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3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5
   六、2021 年 1-6 月业绩预计 ................................................................................ 6
目录............................................................................................................................. 8
第一节         释 义 ........................................................................................................ 13
   一、各方主体....................................................................................................... 13
   二、专业术语....................................................................................................... 15
   三、其他简称....................................................................................................... 18
   四、其他说明事项............................................................................................... 18
第二节         概 览 ........................................................................................................ 19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概况............................................................................................... 19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21
   五、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
产业融合情况........................................................................................................... 22
   六、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 26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27
   八、募集资金用途............................................................................................... 2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8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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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29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30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2
   一、经营风险....................................................................................................... 32
   二、技术风险....................................................................................................... 35
   三、财务风险....................................................................................................... 36
   四、内控风险....................................................................................................... 37
   五、发行失败风险............................................................................................... 38
   六、其他风险....................................................................................................... 3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0
   一、公司基本情况............................................................................................... 4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4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51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6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56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57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59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78
   九、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80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85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92
   十二、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
作出的重要承诺....................................................................................................... 94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
系............................................................................................................................... 94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94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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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和
对外投资情况........................................................................................................... 96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情况........................................................................................................................... 97
   十七、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99
   十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9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4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104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41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80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201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240
   六、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 272
   七、特许经营权情况......................................................................................... 279
   八、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279
   九、境外经营情况............................................................................................. 293
第七节         公司治理 ................................................................................................ 294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 294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97
   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302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302
   五、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303
   六、同业竞争情况............................................................................................. 305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306
   八、关联交易情况............................................................................................. 310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311
   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312
   十一、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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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314
   一、财务报表..................................................................................................... 314
   二、审计意见..................................................................................................... 322
   三、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
准............................................................................................................................. 322
   四、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具有核心意义或其
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325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27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28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71
   八、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 372
   九、分部信息..................................................................................................... 373
   十、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374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375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450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507
   十四、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 522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
等事项..................................................................................................................... 522
   十六、盈利预测报告......................................................................................... 540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540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545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54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54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550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561
   五、未来发展与规划......................................................................................... 562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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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565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566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570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570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72
   一、重要合同..................................................................................................... 572
   二、对外担保情况............................................................................................. 578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578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579
第十二节           声明 .................................................................................................... 58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58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58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58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583
   五、审计机构声明............................................................................................. 58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585
   七、验资机构声明............................................................................................. 588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590
第十三节           附件 .................................................................................................... 591
   一、备查文件内容............................................................................................. 591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591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592
   四、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
项.............................................................................................................................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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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各方主体
发行人、公司、本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发行人资产、业务与财
                   指
公司、争光股份          务情况时,根据文义需要,亦包括其各子公司
争光树脂、有限公
                   指   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司
曙光化工           指   杭州曙光化工有限公司
发起人             指   沈建华、汪选明、劳法勇、唐卫国
塘栖资产           指   余杭市塘栖镇资产经营公司
争光集团           指   杭州争光化工集团公司
争光塑化           指   杭州争光塑料化工有限公司
汉杰特             指   宁波汉杰特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争光           指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浙江争光树脂有限公司
争光销售           指   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
树腾工贸           指   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
余杭担保           指   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天创环境           指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鑫工贸           指   浙江同鑫工贸有限公司
漂莱特争光         指   杭州漂莱特争光化工有限公司
银帝投资           指   上海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亿诚创投           指   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瑞能投资           指   杭州瑞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旗兴创投           指   杭州旗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爱利投资           指   宁波爱利投资有限公司
                        购入产品后未进行加工,直接对外销售赚取中间差价的客户,销
贸易商             指
                        售模式为买断式销售
                        与发行人签订代理销售协议,在一定范围内代理销售发行人产品
                        赚取中间差价的客户,销售模式为买断式销售
经销商             指
                        (代理销售协议中约定名称为代理商,为避免歧义,招股说明书
                        中“代理商”相关表述修改为“经销商”)
贸易商终端客户     指   贸易商对外转销的最终客户
经销商终端客户     指   经销商对外转销的最终客户
                                     1-1-1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蓝晓科技           指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蓝赛环保           指   鹤壁蓝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广联津             指   广州市广联津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争光           指   北京争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争光           指   济南争光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核锐           指   陕西核锐争光化工有限公司
三星树脂           指   安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陶氏化学       指   Dow Chemical Company,美国陶氏化学公司
德国朗盛           指   LANXESS,德国朗盛化学公司
日本三菱化学       指   Mitsubishi Chemical Holdings Group,日本三菱化学控股株式会社
英国漂莱特         指   Purolite Group,漂莱特集团
江苏苏青           指   江苏苏青水处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东大           指   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韩国 BORN
                   指   韩国 BORN CHEMICAL CO.,LTD.
CHEMICAL
德国 BRITA         指   德国 BRITA GMBH 及其下属公司
瑞士 AQUIS         指   瑞士 Aquis Wasser-Luft-Systeme GmbH
中国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国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宝钢股份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西王糖业           指   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美国嘉吉           指   Cargill,Incorporated,美国嘉吉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国核电           指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核集团           指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广核集团         指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粮集团           指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俄罗斯 OBSCHESTVO S OGRANICHENNOY
俄罗斯 SIBIMPORT   指
                        OTVETSTVENNOSTYU “SIBIMPORT”
俄罗斯                  俄罗斯 OBSCHESTVO S OGRANICHENNOY
                   指
ALFAGRUPP               OTVETSTVENNOSTYU “ALFAGRUPP”
俄罗斯                  俄罗斯 OBSCHESTVO S OGRANICHENNOY
                   指
TD TOKEM                OTVETSTVENNOSTYU “TORGOVIY DOM TOKEM”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联合中非发展基金收购
纳米比亚 SWAKOP
                   指   SWAKOP URANIUM (PROPRIETARY) LIMITED.,从而获得该矿
URANIUM
                        山 90%股权,纳米比亚国家矿业公司拥有剩余 10%股权
美国 ML Ball
                   指   M.L. Ball Company,Inc.,位于美国,股东为 The BALL Family
Company,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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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花智控            指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环保            指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钨业            指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阔业环保            指   杭州阔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凯赟贸易            指   杭州凯赟贸易有限公司
余杭强生            指   杭州余杭强生化工有限公司
科尔卡诺            指   科尔卡诺集团有限公司
凯秀纺织            指   杭州凯秀纺织有限公司
思迈科技            指   浙江思迈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专业术语
阴离子树脂或阴
                   指    阴离子交换树脂
树脂
阳离子树脂或阳
                   指    阳离子交换树脂
树脂
树脂               指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具有离子交换基团的高分子化合物,利用离子交换功能实现分离和
离子交换树脂       指
                         纯化作用,从而达到浓缩、分离、提纯、净化等目的
                         一类不含交换基团且有大孔结构的高分子吸附树脂,具有良好的大
吸附树脂           指
                         孔网状结构和较大的比表面积
                         一类能与金属离子形成多配位络和物的交联功能高分子材料,其吸
螯合树脂           指    附金属离子的机理是树脂上的功能原子与金属离子发生配位反应,
                         形成类似小分子螯合物的稳定结构
                         两性树脂即两性离子交换树脂,在同一高分子骨架上,同时含有酸
两性树脂           指
                         性基团和碱性基团的离子交换树脂
                         一类具有氧化还原性能的高分子材料。在适当的反应条件下能与其
氧化还原树脂       指
                         他分子或离子发生可逆的电子得失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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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且未经纯化精处理工艺加工,具备一定功能、符
常规树脂         指
                      合一定标准的树脂
基团             指   有机物失去一个原子或一个原子团后剩余的部分
                      聚苯乙烯-二乙烯苯型共聚物,系由苯乙烯和二乙烯苯经悬浮共聚
白球             指
                      反应而成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
                      利用各种水处理工艺,除去悬浮物、胶体和无机的阳离子、阴离子
除盐             指
                      等水中杂质
硬水软化         指   将水中的钙、镁等可溶性盐除去的过程
                      将水中盐类(主要是溶于水的强电解质)除去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
纯水制备         指
                      制备过程
                      凝结水精处理是为了去除整个水、汽系统在启动、运行和停运过程
                      中产生的机械杂质,如氧化铁、铜和镍的氧化物及胶体硅等,同时
凝结水精处理     指   去除从补给水和凝汽器管带入的溶解盐类,从而保证给水的高纯
                      度,保护机组在凝汽器发生少量泄漏时,能满负荷正常运行,在有
                      较大泄漏时,能给予申请停机所需的时间
                      发电机在运行中,由紫铜制成的发电机线棒,会使冷却水的含铜量
发电机组内冷水        逐渐增加,导线腐蚀日益严重,其腐蚀产物可能污堵线棒,限制通
                 指
处理                  水量,甚至造成局部堵死。当腐蚀严重时,有铜管穿孔漏水的危险,
                      为保证内冷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必须对内冷水进行必要的处理
                      核电站是利用原子核裂变反应释放出能量,经能量转化而发电的。
                      一般的压水堆核电站内,由核燃料原子核自持链式裂变反应产生大
一回路           指   量热量,冷却剂(又称载热体)将反应堆中的热量带入蒸汽发生器,
                      并将热量传给其工作介质——水,然后主循环泵把冷却剂输送回反
                      应堆,循环使用,由此组成一个回路,称为一回路
                      蒸汽发生器 U 型管外二次侧的工作介质受热蒸发形成蒸汽,蒸汽
                      进入汽轮机内膨胀做功,将蒸汽焓降放出的热能转换成汽轮机的转
二回路           指   子转动的机械能,这一过程称为热能转换为机械能的能量转换过
                      程。做了功的蒸汽在凝汽器内冷凝成凝结水,重新返回蒸汽发生器,
                      组成另一个循环回路,称为二回路
                      电阻率达到 18 MΩ*cm(25℃)的水。这种水中除了水分子外,几
超纯水           指   乎没有什么杂质,更没有细菌、病毒等有机物,也没有人体所需的
                      矿物质微量元素,也就是几乎去除氧和氢以外所有原子的水
                      金属矿物原料在酸性介质或碱性介质的水溶液进行化学处理或有
湿法冶金         指
                      机溶剂萃取、分离杂质、提取金属及其化合物的过程
                      又称作反应收率,一般用于化学及工业生产,是指在化学反应或相
收率             指   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得的实际生产的产品产
                      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
圆球率           指   在全部颗粒状树脂中,无裂缝、规整圆球状树脂所占的百分率
                      通过一定浓度的酸、碱处理对树脂施加渗透力,再通过瓷球的滚磨
渗磨圆球率       指   对树脂施加压力和摩擦力。将经受这三种力作用的树脂烘干至能自
                      由滚动并经分离,其中球状颗粒占试样的质量百分数
                      被测颗粒的某种物理特性或物理行为与某一直径的同质球体(或组
粒径             指
                      合)最相近时,该同质球体的直径
                                     1-1-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设试样颗粒按直径由大至小排列至排完 90%体积的颗粒,规定其中
有效粒径         指
                      最小颗粒的直径为有效粒径,用符号 d90 表示(单位:mm)
                      设试样颗粒按直径由大至小排列至排完 40%体积的颗粒,其中最小
均一系数         指   颗粒的直径为 d40(单位:mm),规定 d40 和有效粒径的比值为均一
                      系数。均一系数= d40/d90
机械强度         指   材料受外力作用时,其单位面积上所能承受的最大负荷
脱色             指   用化学方法去掉物质原来的色素
                      为了使树脂内部形成人为的、符合一定的孔结构参数要求的孔穴而
致孔剂           指   加入的一种惰性有机溶剂。它不参与聚合反应,在反应完成后用蒸
                      馏或溶剂提取的方法从白球颗粒中分离除去
孔径             指   孔的大小的量度
孔容             指   单位重量干树脂内控所占的体积
比表面积         指   单位重量树脂的表面积及孔道表面积的和
                      苯分子等芳香烃化合物里的氢原子被硫酸分子里的磺酸基所取代
磺化反应         指
                      的反应
氯化反应         指   将氯甲基引入聚苯乙烯化合物中的反应
胺化反应         指   将胺基引入聚苯乙烯化合物中的反应
                      酰胺与次氯酸钠或次溴酸钠的碱溶液作用时,脱去羰基生成少一个
霍夫曼降解       指
                      碳的伯胺反应
                      单体在机械搅拌或振荡和分散剂的作用下,单体分散成液滴,通常
悬浮聚合法       指
                      悬浮于水中进行的聚合过程
                      一类相对分子质量通常在几千到几百万以上的化合物,一般有机化
高分子化合物     指   合物的相对分子质量不超过 1000,而高分子化合物的相对分子质
                      量可高达 104~106
离子交换剂       指   能够进行离子交换的物质
交联度           指   高分子链的交联程度
VOCs             指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
                      Total Organic Carbon,总有机碳,是以碳的含量表示水中有机物的
TOC              指
                      总量,结果以碳(C)的质量浓度(mg/L)表示
FTA              指   Fault Tree Analysis,故障树分析即由上往下的演绎式失效分析法
                      美国水质协会(Water Quality Association),是一个代表水处理产业
美国 WQA         指
                      与从业人员的非营利的国际性的行业组织
美国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KOSHER           指   犹太洁净食品认证
HALAL            指   穆斯林清真认证
                      美国穆斯林清真认证(Islamic Food and Nutrition Council of America
IFANCA HALAL     指
                      HAL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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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其他简称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社会公众发行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指
                              3,333.3334 万股 A 股的行为
上市                     指   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经 2020 年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报告期内、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日
                              对有限公司指 1 元注册资本,对股份公司指面值为 1 元的股
股                       指
                              份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
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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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996 年 2 月 9 日(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29 日(股份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建华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开        主要生产经营    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
注册地址
               发区                            地址            术开发区泥螺山路 6 号
控股股东       沈建华                          实际控制人      沈建华
                                                               2016 年 6 月 21 日起在全国中
                                               在其他交易场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所(申请)挂
行业分类                                                       转让;2020 年 8 月 21 日起终
               造业                            牌或上市的情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况
                                                               统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合伙)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3,333.333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3,333.333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数量
发行后总股本                13,333.3334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36.31 元/股
发行市盈率                  54.59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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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0.8870 元(按照
                                                                    2020 年 度 经 审
                         3.71 元(按照 2020 年
                                                                    计的扣除非经常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收益     性损益前后孰低
                         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
                                                                    的净利润除以本
                         总股本计算)
                                                                    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0.6652 元(按照
                         11.03 元(按照 2020 年                     2020 年 度 经 审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                      计的扣除非经常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 发行后每股收益          性损益前后孰低
                         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                         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3.29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
发行方式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创业板股票账户
发行对象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不适用
                         本次发行的保荐费、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行手续费等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121,033.34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9,997.56 万元
                         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 11,035.78 万元,其中:
                         1、保荐费用:1,815.50 万元;
                         2、承销费用:6,856.83 万元;
                         3、审计及验资费用:1,190.57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律师费用:680 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0 万元;
                         6、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42.88 万元。
                         注 1: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1-2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10 月 13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10 月 18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0 月 2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万元)                       49,209.70         40,066.42       42,013.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37,088.31         24,377.48       27,322.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30%            40.02%          39.51%
营业收入(万元)                       49,441.77         43,542.73       39,383.50
净利润(万元)                         12,742.64          7,048.66        5,190.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742.64          7,048.66        5,190.7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8,869.94         6,778.51        5,209.75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7            0.70            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                            1.27            0.70            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46%            28.18%          2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1.96          9,854.84        3,884.11
(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10,000.0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31%          3.87%           3.7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致力于产品在新
领域的推广与应用。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作为具备
高性能分离及吸附功能的材料,可通过对被交换物质的离子交换和吸附,达到物
质的分离、提纯、浓缩、富集等功能。公司凭借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
的专利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能够规模化生
产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企业,并实现了对部分国外进口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
替代。除国内市场外,公司产品还销往德国、瑞士、俄罗斯、意大利、韩国、美
                                      1-1-2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众多上市公司与国内外大型企业,
如德国 BRITA、日本三菱化学、瑞士 AQUIS、三花智控(002050.SZ)、韩国 BORN
CHEMICAL、中粮集团、中国石化( 600028.SH )、中广核集团、中国核电
(601985.SH)、厦门钨业(600549.SH)、美国嘉吉等。
    公司一向重视研发创新,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
拥有发明专利 13 项。公司为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位,
是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之一,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离子交换树脂已发布的国家标
准有 13 项,行业标准 2 项,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公司先后获得“国
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浙江省科
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发行人是国内少数几家掌
握核级树脂、粉末树脂、均粒树脂、大规模集成电路树脂、凝结水树脂及食品级
树脂等中高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技术的企业,通过美国水质协会金印认证
(WQA Gold Seal Certificate),是国内同行业中第一家获得国内核电领域准入资
格的企业,并经中核集团评审列入中核集团总部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产品“ZG
NR 系列核级离子交换树脂”“ZG FD 系列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火电超临界
发电机组中压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用混床树脂”等先后获得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级
火炬计划项目证书》,“213 丙烯酸系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被认定为国家重点
新产品,“ZG NR 系列核级离子交换树脂”“快流速 DE AE 琼脂糖阴离子交换树
脂”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核级纯离子交换树脂的研制及应用”获得
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公司受委托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的“高
效分离纯化介质开发及应用”子课题进行开发研究。
     五、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
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的
规定: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下列
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
                                  1-1-2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
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
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
    公司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6 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
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业。
    2、公司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创业板深入
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
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
融合。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
业融合情况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深入贯彻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的定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战略性新兴
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将“离子交换树脂”列入战略性新兴
产业重点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发布的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制定离子交换树脂系列标准”被列入《新材料产业发
展指南》之重点任务。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明确指出大力推广应用离子交换树脂。
    公司的离子交换树脂产品属于前述政策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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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注重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作为具备高性能分离及吸附功
能的材料,可通过对被交换物质的离子交换和吸附,达到物质的分离、提纯、浓
缩、富集等功能。发行人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应用领域范围较广,报
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工业水处理领域,食品及饮用水领域次之,并在
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要求
更高的应用领域不断深入,公司产品线逐渐丰富和优化。因此,公司主营的离子
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要求,符合“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的创业板定位。
    (2)公司注重技术和产品创新,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符合创新、创
造、创意的大趋势
    作为国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领先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重主营业
务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公司拥有主营业务发展的核心技术和良好的技术创新机
制,依托于技术和工艺优势持续进行品类、应用性能等方面的研发和创新,从而
获得了专业化的产品输出。公司属于成长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符合创新、创
造、创意的大趋势,并将不断依靠创新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主营业务核心技术是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竞争力和成长性的集中体现。公司
在高性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产品试验检测等方面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与
生产工艺。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实践,发行人不断改进离子交换与吸附树
脂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技术,使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液排放逐渐减少,
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膨胀率、破损率逐渐降低,机械强度逐渐提高。此外,
发行人不断改进产品检测技术,由传统的采用标准筛筛分树脂粒度分布逐渐变更
为使用激光粒度分布仪检测树脂粒度分布,同时新增动力学性能测试,能够更精
确观察离子交换树脂的交换速度,这也是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体现。
    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断创新和开拓,已成为国内少数几家掌握
核级树脂、粉末树脂、均粒树脂、大规模集成电路树脂、凝结水树脂及食品级树
脂等中高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技术的企业,是国内同行业中第一家获得国
内核电领域准入资格的企业。应用领域已经公司从成立之初的以火电、热电、石
化等传统行业的应用为主,拓展到食品、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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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等诸多领域,需求量持续增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产品已覆盖
7 大应用领域,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多个领域,能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应用需求,
降低了下游某一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3)公司通过生产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实现生产过程与新
技术、新模式深度融合,满足不同行业客户需求
    根据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公司在离子交换与吸附
树脂行业传统技术、产品的基础上,通过DCS、ERP等系统使生产过程自动化、
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实现生产过程与新技术、新模式深度融合,公司对重要工
段设置DCS(自动化控制系统),用以建立生产工艺参数的优化模型(温度、时
间、浓度、速度等),实时评估和改进生产操作工艺流程,实现对树脂生产过程
的精准控制;公司通过ERP系统优化经营、仓库及财务系统的管理,从而实现生
产过程、质量控制、经营管理以及商业全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公司凭借技术工艺优势及科技创新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具备根据
下游不同行业的客户需求调整树脂在机械强度、交换速度、交换容量、耐高温等
具体性能方面的不同要求,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优质产品及服务的能力。同时,
公司产品体系从设立伊始的普通工业水领域逐步拓展到高端工业水、食品及饮用
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
要求更高的应用领域,公司产品线不断丰富和优化,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稳步提
升。公司牢牢把握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应用特点,紧贴客户应用需求,研发出
满足不同下游客户需求的树脂产品。
    (4)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并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致力于产品
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由于新领域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技术要求的日益提高,促
使常规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和应用技术不断完善,同时催生了许多新型的
生产工艺不断涌现,使得发行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升级和技术进步的步伐
也日益加快,逐步形成了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技术、耐高温强碱
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合成技术、无溶剂阳离子交换树脂的合成技术、合成均粒白
球技术、有机物清扫剂技术、生物微球制备技术、超临界发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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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均粒混床树脂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产品“ZG NR 系列核级离子交换树
脂”“ZG FD 系列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火电超临界发电机组中压系统凝结
水精处理用混床树脂”等先后获得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
“213 丙烯酸系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ZG NR 系
列核级离子交换树脂”“快流速 DE AE 琼脂糖阴离子交换树脂”被认定为浙江
省高新技术产品,“核级纯离子交换树脂的研制及应用”获得中国电力科学技术
奖。公司受委托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的“高效分离纯化介质
开发及应用”子课题进行开发研究。
     公司一向重视研发创新,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13 项。
公司为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是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
者之一,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离子交换树脂已发布的国家标准有 13 项,行业标准
2 项,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发行人下设的技术中心 2015 年被宁波
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评定为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2018 年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19 年被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等评定为宁波市企业研究院。
     公司长期专注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应用领域研究和产品开发,发行人凭
借先进的研发技术及工艺水平、规模化生产制造能力,在国内市场已逐步实现了
对国际品牌的进口替代,与国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厂商竞争中形成自己的优势。
如ZGC650、ZGC650G、ZGA550、ZGA550G等产品可替代美国陶氏化学同类产
品用于火电、核电、超临界、超超临界等大型发电机组;ZGSPC106Ca色谱分离
树 脂 可 用 于 部 分 替 代 美 国 陶 氏 化 学 产 品 用 于 果 葡 糖 分 离 ; ZGCNR50Li 、
ZGCNR80、ZGANR140、ZGCNR170等产品可部分替代美国陶氏化学及英国漂
莱特产品用于核工业系列树脂;SD300系列大孔吸附树脂可部分代替美国陶氏化
学及英国漂莱特同类产品用于食品行业脱除异味。
     六、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848 号),发
行人 2019 年、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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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778.51 万元、8,869.94 万元,累计为 15,648.45 万元,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存在特殊安排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
 1                                                      13,600.00                 13,600.00
       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2     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5,229.00                  5,229.00
 3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4,634.00                  4,634.00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
 4                                                       4,229.00                  4,229.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37,692.00                 37,692.00
       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 37,692.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7,692.00
  万元。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
  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
  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
  入。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
  决。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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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 3,333.333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发行股数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
                                   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36.31 元/股
公司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无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
                                   无
售情况
                                   0.8870 元(按照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发行前每股收益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0.6652 元(按照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发行后每股收益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4.59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
发行市盈率
                                   算)
                                   3.71 元(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1.03 元(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3.29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
                                   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发行方式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创业
发行对象                           板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 11,035.78 万元,其中:
                                   1、保荐费用:1,815.50 万元;
                                   2、承销费用:6,856.83 万元;
                                   3、审计及验资费用:1,190.57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律师费用:680 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0 万元;
                                   6、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42.88 万元。
                                   注 1: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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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电话:0571-85316112
    传真:0571-85316108
    保荐代表人:金骏、严凯
    项目协办人:郑桂斌
    项目组成员:陶祖海、刘晓亚、谢珣飞、周汝怡
    (二)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颜华荣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经办律师:汪志芳、付梦祥
    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5643
    (三)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6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费方华、赵凯旋
    电话:0571-89722564
    传真:0571-8972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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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俞华开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01 室
    经办资产评估师:韩桂华、喻建军(已离职)、范静静(已离职)
    电话:0571-88216941
    传真:0571-87178826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六)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95
    (七)收款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收款人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912920004221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
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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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10 月 13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10 月 18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0 月 2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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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
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产
品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所属的新材料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
产业,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生物医药、环保、电子、
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公司所处行业及其服务的下游产业与宏观经济形
势存在较高关联度,宏观经济的波动将通过对公司下游行业的影响传导至公司所
属行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虽然公司受单个下游领域的影响较小,
但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较大波动,以及当前在供给侧改革“去杠杆”“去产能”
等宏观政策调控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增速如持续放缓,影响了公司下游行业的
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环保政策和法规的要求,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
保投入,各项污染物排放和治理得到较好的控制,基本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金额分别为2,410.09万元、2,604.07万元和2,314.99万元。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可能制定并实
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环保政策将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公
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将不断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尽
管公司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规及政策,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 三废”
污染物排放量将会相应增加,不能完全排除在环保方面出现意外情况的可能。如
果公司因“三废”处理、排放不达标而对环境造成污染,并引致环保监管部门采
取相应的监管或处罚,将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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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部分危险化学品,如硫酸、盐酸、氯甲醚,其具有
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等特质,对存储、运输、加工和生产都有着特殊的要求,
若处理不当则可能会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虽然公
司在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但是公司的日常
经营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因安全事故造成财
产、人员损失或者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整改、停产等将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同时,公司生产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每三年换发一次,若公司未能在有效
期届满前取得新证,将对公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作为全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知名企业,具备规模、品牌、产业
链、成本、区位等诸多竞争优势,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离子交换与吸
附树脂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导致行业新增产能增长较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其
主要表现为落后工艺产能过剩。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现有优势,继续优化产业
链及产品结构,提高现有产品性能,满足不同新兴领域客户的需求,或者当原材
料价格上涨,但因市场竞争原因公司无法将成本转嫁至下游客户,公司将面临盈
利能力下滑、市场占有率无法持续提高等风险。
    (五)原材料供应短缺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主要原材料为苯乙烯、二乙烯苯、
丙烯酸甲酯、硫酸等,此外还涉及甲醇、甲缩醛等数十种化工原料。上游原材料
主要由石油提取而得,因此石油价格的波动将影响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成本。
尽管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性事
件仍可能对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
价格大幅上升,将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采购价格较高,从
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上述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亦将面临原
材料存货跌价的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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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风险
    报告期内,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的金额分别为11,067.71万元、9,948.73万元
和11,530.55万元,采购金额较大。虽然树脂及白球供应市场已经较为成熟,公司
已积累了一批较为优质的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但是如上述供应商出现加工任
务饱和、加工能力下降或者存在加工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进度,
从而影响产品及时供货,导致客户满意度下降,甚至存在丢失客户和订单的风险。
    (七)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生物医药、环
保、电子、湿法冶金等领域,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均有很
高的要求。公司生产的离子交换树脂产品质量控制环节多、管理难度大,且容易
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未来不排除由于客户对产品的质量
要求日益提高、使用不当及其他原因等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进而
影响公司市场声誉和品牌形象,对生产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全球各行业均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
响。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但国外疫情形势依旧严峻,本次疫情为突
发性事件,但由于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均不在主要疫区,截至目前疫情对公
司的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不能
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则可能会导致下游需求放缓,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九)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为23.93%、26.43%和27.68%。境外客户主要
集中在德国、瑞士、俄罗斯、意大利、韩国、美国、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报
告期内,发行人受贸易摩擦影响主要为对美国的出口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出
口美国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1%、1.43%和1.38%,中美贸易摩
擦对发行人整体业务的影响有限。除美国外,上述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公司主要
产品进口并未在贸易政策上采取加征关税、配额或其他限制性的政策,但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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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进口国或地区的贸易政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业务
开拓和盈利能力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十)产能不足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最近三年产能利用率已达到饱和状态。由于受
到产能限制,公司会考虑每一个订单的利润水平、应用领域、客户关系和市场环
境等因素,承接相对优质的订单,同时,公司通过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进行加工
的方式来提高产销量。产能不足一方面限制了公司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大,影响
公司经营业绩;另一方面也对公司优质客户资源的培育、品牌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有助于增加产能,但公司仍可能面临因产能不
足导致无法及时为客户供货的风险,进而产生未来经营业绩增速放缓、停滞、甚
至下滑的风险。
       (十一)工业水处理领域产品价格下行风险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以及全球经济社会发
展和企业经营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导致部分客户需求有所下降,为争取订单
公司降低了部分产品销售单价。另外,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苯乙烯、液碱、硫
酸等化工原料,受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2019年下半年开始,石油价格下行,苯
乙烯、液碱及硫酸等化工原料采购均价下降,当上游原材料价格下调且预期不会
短期内回调时,客户会要求公司下调产品价格,也使得2020年工业水处理领域的
产品价格下降。此外,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
将导致公司工业水处理领域产品价格面临一定的下行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
绩。
       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与研发风险
    依靠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公司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保持着规模、
品牌和技术优势。公司产品种类繁多,适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
业、生物医药、环保、电子、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同时行业下游客户
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越来越明显。为保持行业内的技术和竞争优势,公司近些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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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但研发风险尤其是新技术新产品从中试到批量生产阶段存在
较多不可控因素。如果未来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不能充分贴近下游产业市场需
求,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无法及时提升,甚至因对行业技术发展方向误判而导致
研发活动失败,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创新和生产工艺的流程优化,通过不断的探索和积累
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体系,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领先优势。
公司一直注重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制订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和流程。同时,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但是如
果上述措施失效,可能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泄露的风险,进而削弱公司
在技术研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存货周转和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211.56 万元、9,864.31 万元和
10,159.75 万元,存货余额较大,主要是由行业特点和生产模式所决定,同期存
货周转率为 2.94 次、2.51 次和 2.57 次,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
    公司主要采用以“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常规商品保有一定规模安全库存”
的原则组织生产和采购,公司主要产品均有对应的订单支持。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对各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足额的存货跌价准备。未来若出现市场发
生不利变化、公司丧失相对竞争优势、客户需求变化等情形,会对公司产品销售
带来不利影响,形成存货积压,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同时若存货不能及时周转,
则会占用公司较多流动资金,将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二)产品价格以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51%、38.84%和40.03%,公司通
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等措施,使毛利率维持在
较高水平。但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上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下游客户的价格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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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公司供应链管理对于成本的控制等多个
因素都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及毛利率水平,如果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将面临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231.91万元、7,967.83万元和8,387.94
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29次、5.38次和6.05次。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
回收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
重为89.24%。公司已按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但
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无论从资产规模、产销量、利润总额等经济指标,还是在市
场形象、行业地位和品牌价值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快的提高和发展。本次发行完
成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也
将相应增加,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如
果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公司各项规范治理的要求,公司
管理层不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而持续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以应
对高速成长带来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制约公司的
长远发展。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华通过直接持股方式合计
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69.48%,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沈建华仍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沈建华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虽然公司目前已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运行,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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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
如果控制不当将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在取得相关审批后将根据
创业板发行规则进行发行。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内资本市场行情、
投资者对于公司股价未来走势判断以及投资者对于公司的预计市值等因素都将
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如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
能存在因认购不足或未达到预计市值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六、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生产项目“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
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是现有
主业的扩张和延伸。募投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与市场推广是项目成功与否
的关键因素。虽然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募投项目经
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项目建设尚需较长时间,届时如果产品价格、
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折旧费1,463.34万元,如
果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公司的盈利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
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将主要通
过现有业务实现,预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一定期限内存在下降的
风险。
    (三)股票市场风险
    投资股票市场存在一定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影响,
也受投资者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市场流动性、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及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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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政策等因素影响。未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而背离投
资价值,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投资者对
此应有充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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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ZHENGGUANG INDUSTRIAL CO., LTD.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3906141R
法定代表人           沈建华
                     1996 年 2 月 9 日(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29 日(股份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开发区
                     实业投资,离子交换树脂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
经营范围
                     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311106
公司电话号码         0571-86319310
公司传真号码         0571-86318656
互联网网址           www.chinaresin.com
电子信箱             wyf@chinaresin.com
                     负责部门:证券投资部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吴雅飞
关系
                     电话号码:0571-8631931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争光股份前身曙光化工成立于 1996 年 2 月 9 日,由争光集团与塘栖资产共
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争光集团以现金出资 330 万元,占 55%;塘
栖资产以土地使用权作价 188 万元及现金 82 万元,总计 270 万元出资,占 45%。
       1996 年 1 月 23 日,余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余会塘验(1996)12 号”《验
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1996 年 1 月 23 日止,杭州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为 600 万元,其中杭州争光化工集团公司现金出资 330 万元,占 55%;余杭市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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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镇资产经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 188 万元和现金 82 万元合计出资 270 万元,
占 45%。
    1996 年 2 月 9 日,曙光化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曙光化工成立时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出资比例
     1       争光集团                        330.0000            55.0000%
     2       塘栖资产                        270.0000            45.0000%
             合计                            600.0000           100.0000%
    1、发行人设立以来其企业性质及变更情况
    发行人及其前身争光树脂在 1996 年 2 月设立至 2000 年 12 月间存在股东为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情形,2000 年 12 月之后不再存在集体企业性质的股东,其自
身的企业性质则一直不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1
年令第 88 号发布)第四条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
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
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根据争光树脂设立时的《杭州曙光化工有限公司章程》,曙光化工为有限责
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分取红利。根据《杭州曙光化工有限公司章程》,曙光化工依法建立了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副董事长、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聘任了总经理。
    因此,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不具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
配为主体”的要素,不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工商登记时也未登记为集体所有
制企业。
    发行人及其前身争光树脂系按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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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企业性质的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时间        变动事项                        股东情况              企业性质
                                   (万元)
                                                争光集团(余杭市二轻工业
                                                总公司主管的集体企业)持
                                                                             有限责任
  1      1996 年 2 月   设立            600     股 55%;塘栖资产(余杭市
                                                                             公司
                                                塘栖镇直属集体企业)持股
                                                45%
                                                争光塑化(余杭市争光持股
                                                职工协会相对控股的有限责
                                                                             有限责任
  2      1999 年 4 月   股权转让        600     任公司)持股 55%、塘栖资
                                                                             公司
                                                产(余杭市塘栖镇直属集体
                                                企业)持股 45%
                                                沈建华(54%)、汪选明
                                                (10%)、劳法勇(10%)、陆 有限责任
  3     2000 年 12 月   股权转让        600
                                                国华(10%)、江跃明(10%)、 公司
                                                唐卫国(6%)
                                                沈建华(54%)、唐卫国
                                                                             有限责任
  4      2007 年 5 月   股权转让        600     (26%)、汪选明(10%)、劳
                                                                             公司
                                                法勇(10%)
                                                沈建华(50.0843%)、唐卫国
                                                (24.1147%)、汪选明
                                                                             股份有限
  5      2008 年 6 月   增资          5,930     (10.3878%)、劳法勇
                                                                             公司
                                                (10.1518%)、其他 33 名自
                                                然人股东(5.2614%)
                                                沈建华(50.3575%)、唐卫国
                                                (24.2462%)、汪选明
                                                                             股份有限
  6      2009 年 6 月   股份转让      5,930     (10.4384%)、劳法勇
                                                                             公司
                                                (10.2024%)、其他 32 名自
                                                然人股东(4.7555%)
                                                沈建华(50.4334%)、唐卫国
                                                (24.2462%)、汪选明
                                                                             股份有限
  7      2011 年 1 月   股份转让      5,930     (10.4384%)、劳法勇
                                                                             公司
                                                (10.2024%)、其他 31 名自
                                                然人股东(4.6796%)
                                                沈建华(68.8708%)、汪选明
                                                (13.2248%)、劳法勇         股份有限
  8      2011 年 6 月   股份转让      5,930
                                                (13.2248%)、其他 31 名自   公司
                                                然人股东(4.6796%)
                                                沈建华(69.4800%)、汪选明
                                                (13.3418%)、劳法勇         股份有限
  9     2015 年 12 月   股份转让      5,930
                                                (13.3418%)、其他 30 名自   公司
                                                然人股东(3.8364%)
                                       1-1-4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序号         时间        变动事项                          股东情况              企业性质
                                    (万元)
                                                   沈建华(69.4800%)、汪选明
                                                   (13.3418%)、劳法勇         股份有限
 10      2015 年 12 月   减资          5,000
                                                   (13.3418%)、其他 30 名自   公司
                                                   然人股东(3.8364%)
                                                   沈建华(69.4800%)、汪选明
                                                   (13.3418%)、劳法勇         股份有限
 11       2019 年 6 月   增资         10,000
                                                   (13.3418%)、其他 30 名自   公司
                                                   然人股东(3.8364%)
       2、塘栖资产和争光塑化退出争光树脂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1)塘栖资产退出争光树脂时的企业性质及其应履行的程序
       塘栖资产在对争光树脂进行投资及退出投资时均系余杭市塘栖镇直属集体
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集体企业在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享有下列权利:……(八)吸收职工和其他企业、
事业单位、个人集资入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联营,向其他企业、事业单位
投资,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集体所有制
的各类公司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公司的法律、法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上述规定,塘栖资产作
为公司制集体企业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包括对外投资在内的相关事项进
行决策和管理。
       (2)争光塑化退出争光树脂时的企业性质及其应履行的程序
       争光塑化在退出争光树脂时的股权结构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杭州争光塑料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                 余杭市塘栖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江跃明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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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范围          聚丙烯,甲醇,甲醛制造;苯乙烯,二乙烯苯,甲醛,化工产品销售
营业期限          1997 年 1 月 15 日至 2007 年 1 月 15 日
                  余杭市争光职工持股协会持股 45%;江跃明持股 16%;徐德兴持股
股权结构          10%;沈建华持股 10%;余杭市城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6%;
                  沈忠华持股 5%;童卫国持股 5%;陆国华持股 3%
    从股权结构可以看出,在退出争光树脂时,自然人以直接持股及通过职工持
股协会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争光塑化的多数股权,争光塑化此时的性质为自然人
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争光塑化退出争光树脂时有效的《杭州争光塑料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第
十五条股东会职权以及第二十三条董事会职权的规定,争光塑化董事会有权决定
公司的对外投资方案。
    作为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争光塑化应按照《公司法》(1999 修正)
的规定及其自身决策机制管理对外投资。
    (3)塘栖资产和争光塑化退出争光树脂实际履行情况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市(含县级
市,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城镇集体企业
的指导部门,加强对集体企业的政策指导,协调当地城镇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组织有关方面监督、检查集体企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由于争光树脂自成立后存在持续为集体企业争光集团垫付资金、承担债务的
情况,争光树脂因而承受较大的债务和经营压力。为了支持争光树脂转换经营机
制,实现完全自主经营,当地政府指导、协调了股东塘栖资产和争光塑化以股权
转让的方式退出争光树脂。具体过程如下:
    余杭市人民政府于 200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会议并作出《关于杭州争光树脂
有限公司转制工作会议纪要》(余政办[2000]225 号),研究讨论了争光树脂转制
方案以及给予企业的扶持政策,具体内容包括:1)要求各有关部门对争光树脂
的转制改革给予大力支持,促使企业尽快转换体制、加速发展;2)原则同意争
光树脂的转制改革方案,由市体改委和余杭市二轻工业总公司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3)要求塘栖资产将其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的 188 万元股权以 15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沈建华等人,股权转让款在 2000 年年底前到位 5-10 万元,200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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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前再支付 60 万元,到 2002 年 10 月底前再支付 60 万元,余款待企业达到一定
盈利能力时支付,但最迟不得超过 2004 年;4)决定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主管
部门和企业,对转制后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对财务进行整合,界定合理的零资
产转制时的负资产总量,在此基础上确定适当的弥补量,原则上从 2001 年开始,
以年实缴增值税的 15%、所得税的 80%为额度,每年末用财政奖励等办理予以
弥补,5 年为限(即最迟到 2005 年止)、补平即止;5)争光树脂在股权变化后
继续作为在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贷款主体,上述银行对企业给予支持。
    2000 年 12 月 9 日,沈建华、陆国华、江跃明、汪选明、劳法勇、唐卫国作
为股权受让方分别与塘栖资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一)》,与争光塑化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二)》,约定塘栖资产、争光塑化以原始出资额作为转让价格向
沈建华等人转让股权。
    2000 年 12 月 10 日,争光树脂召开股东会审议塘栖资产、争光塑化与沈建
华、陆国华、江跃明、汪选明、劳法勇、唐卫国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一)》
《股权转让协议(二)》。塘栖资产代表、争光塑化代表作为争光树脂原股东参加
本次股东会,沈建华、陆国华、江跃明、汪选明、劳法勇、唐卫国作为争光树脂
新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同意争光塑化将其持有的争光树脂 55%股权、塘栖资产
将其持有的争光树脂 45%股权分别转让给沈建华、陆国华、江跃明、汪选明、劳
法勇、唐卫国等 6 名自然人。出席股东会的争光塑化代表、塘栖资产代表、沈建
华、陆国华、江跃明、汪选明、劳法勇、唐卫国等人均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
章。
    为落实余杭市人民政府“余政办[2000]225 号”文件的要求,余杭市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于 200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转
制改革方案的批复》(余企指[2000]23 号),同意争光塑化持有的争光树脂股权以
330 万元的价格、塘栖资产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争光树脂的股权以 15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沈建华等 6 名自然人,同时要求争光树脂关于转制工作及政策享受的
有关事项,按市政府有关转制精神及“余政办[2000]225 号”文件执行。
    2000 年 12 月 20 日,沈建华、陆国华、江跃明、汪选明、劳法勇、唐卫国
等 6 人向争光树脂缴存资金 600 万元,由争光树脂代为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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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脂于 2000 年 12 月 25 日向争光塑化支付资金 330 万元,于 2000 年 12 月 28
日、2001 年 1 月 11 日分别向塘栖资产支付资金 150 万元、82 万元。对于塘栖资
产已明确放弃的 38 万元股权转让款,争光树脂列入资本公积中。
    2000 年 12 月,争光树脂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办理完成本次股
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其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有权部门确认
    2016 年 2 月 23 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出具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关 于 确认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余政发
[2016]14 号),确认发行人前身争光树脂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合法合规,集体企
业塘栖资产和争光塑化的退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政
策。
    2020 年 10 月 23 日,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余杭市塘栖
镇资产经营公司退出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说明》确认塘栖资产将其
持有的争光树脂股权转让给沈建华等人从而退出争光树脂已得到塘栖镇人民政
府审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股权转让真实有效。
    根据《杭州争光塑料化工有限公司章程》《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股东会会
议纪要(决议)》,争光塑化对外转让其持有的争光树脂股权已经过半数董事同意,
已履行必要内部决策程序,股权转让合法、有效。
    综上,塘栖资产和争光塑化退出争光树脂时已按照《公司法》(1999 修正)
及其内部决策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3、塘栖资产和争光塑化作为集体企业退出争光树脂不存在损害集体企业利
益的情况,股权转让价格公允
    为落实余杭市人民政府“余政办[2000]225 号”文件中关于界定争光树脂转
制时负资产总量进而确定适当弥补量的要求,争光树脂委托杭州永信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地产估价所对争光树脂的资产、负债进行了评估。
    (1)未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及未核销不良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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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年 8 月 3 日,杭州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杭永估(2001)127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杭州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对争光树脂实施评估时,
未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而是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 1,211,732.00 元作为评
估价值列示。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争光
树脂账面净资产 12,786,668.38 元,调整后净资产 12,304,811.03 元,评估价值
6,032,067.87 元。
    2001 年 9 月 17 日,杭州市余杭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余国资确
字[2001]0476 号”《资产评估项目审核确认通知书》对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备
案确认。
    (2)土地使用权评估值
    2001 年 9 月 25 日,杭州市余杭区地产估价所出具了“余土价(2001)491
号”《土地估价报告》。根据该估价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争光树脂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 4,280,643.40 元。
    (3)根据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及核销不良资产后进行调整的净资产
    2001 年 9 月 28 日,杭州市余杭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杭州永信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地产估价所的评估结果,将争光树脂截止 200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界定为-6,827,517.59 元,即“杭永估(2001)127 号”《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6,032,067.87 元 - 土 地 使 用 权 账 面 价 值
1,211,732.00 元+“余土价(2001)491 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
值 4,280,643.40 元-待处理财产损失 13,928,496.86 元-为争光集团提供担保
2,000,000.00 元。
    塘栖资产、争光塑化分别与沈建华等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争光塑化
将其持有的争光树脂 330 万元计 55%股权转让给沈建华等人的股权转让款为 330
万元,塘栖资产将其持有的争光树脂 270 万元计 45%股权转让给沈建华等人的股
权转让款为 270 万元。
    杭州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杭永会验(2000)287 号”《验资报告》,审
验沈建华等人已于 2000 年 12 月 21 日向争光树脂银行账户缴存 600 万元,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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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华等人已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的全部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争
光树脂于 2000 年 12 月 25 日向争光塑化支付股权转让款 330 万元,于 2000 年
12 月 28 日、2001 年 1 月 11 日分别向塘栖资产分别支付股权转让款 150 万元、
82 万元。
    (4)有权部门确认
    2016 年 2 月 23 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出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
于确认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余政发[2016]14
号),确认塘栖资产和争光塑化在争光树脂净资产为负的情况下按投资成本进行
股权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集体企业利益的情况。
    2020 年 10 月 23 日,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余杭市塘栖
镇资产经营公司退出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说明》,鉴于塘栖资产已
按照公司章程约定收取固定股利,退出时争光树脂的净资产为负等因素,塘栖资
产在原始出资额基础上予以适当折让,股权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集体企业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综上,在争光树脂净资产为负的情况下争光塑化按原始出资额进行股权转让
以及塘栖资产按原始额为基础进行适当折让进行股权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集体企业利益的情况。
    4、相关股权转让款项通过公司周转,且转让方支付价款与受让方获得价款
存在差异的原因
    股权转让款项通过争光树脂周转系按照余杭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统筹
安排执行,主要原因是:(1)本次股权转让为争光树脂转换经营体制,区别于一
般的股权转让;(2)为了反映转制后新股东的出资过程。
    根据“余国资确字[2001]0476 号”《资产评估项目审核确认通知书》、杭州
市余杭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转制负资产总
量的界定》,争光树脂转制时净资产为负。鉴于塘栖资产已按照公司章程约定收
取固定股利,退出时争光树脂的净资产为负等因素,经各方协商,塘栖资产在原
始出资额基础上予以适当折让,因此塘栖资产将其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入股的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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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股权以 1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沈建华等人,以现金形式入股的 82 万元股权
以 8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沈建华等人,塘栖资产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 270 万
元,实际收取股权转让款 232 万元。
    5、塘栖资产出资瑕疵
    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办理过程较长,为简化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和
转户的手续,塘栖资产与争光集团商定以发行人的名义出面办理土地出让的相关
手续,使土地使用权人直接登记为发行人,但该宗土地的相关成本、费用均由塘
栖资产实际承担。塘栖资产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时,塘栖资产并非该宗土地使
用权人,且未对该宗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发行人亦无法完整的提供塘栖资
产实际承担该宗土地相关成本、费用的支付凭证,塘栖资产的出资存在瑕疵。
    为弥补塘栖资产出资瑕疵,争光树脂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塘栖资产投入公司
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取得土地主管部门的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2009 年 8 月 24 日,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浙勤评报[2009]139
号”《余杭区塘栖镇资产经营公司投入杭州曙光化工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委估资产(即余杭市塘栖镇资产经营公司
于 1996 年投入杭州曙光化工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 1996 年 1
月 15 日时的评估价值为 2,006,337.00 元。
    2009 年 12 月 25 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出具《关于对浙江争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土地出资事项的批复》,确认发行人名下原“余国用(98)
字第 095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由该局合法确认登记,土
地出让金已由塘栖资产支付,按当时规定的标准已全额收取土地出让金,无需再
补交该宗地的土地出让价款。
    综上,曙光化工自成立后即实际使用该宗土地,并于 1998 年 3 月取得了该
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且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余杭区塘栖
镇资产经营公司投入杭州曙光化工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追溯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以及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出具的批复,发行人对该宗土地
进行了补充评估作价,塘栖资产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未高估作价且足额支付了土地
出让金。因此,曙光化工设立时塘栖资产以土地使用权出资虽存在瑕疵,但塘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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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已实质性足额完成了出资义务,该瑕疵情形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实质性障碍。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前身争光树脂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其他出资瑕疵。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7 年 9 月 18 日,争光树脂股东会决议同意以 2007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
将争光树脂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12 月 13 日,争光树脂股东会决
议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审[2007]第 1903 号”《审
计报告》中审计的净资产中 55,000,000.00 元按照 1:1 比例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本 55,000,000 股,剩余净资产 22,730,006.89 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折股前后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
       2007 年 12 月 18 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会验[2007]
第 142 号”《验资报告》,审验争光股份已于 2007 年 12 月 18 日将争光树脂截
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77,730,006.89 元中的 55,000,000.00 元按
1:1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数 5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转作股本 55,000,000.00
元,净资产超过折股部分 22,730,006.89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7 年 12 月 20 日,争光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2007 年 12 月 29 日,争光股份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浙江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30000000015899。
       股份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沈建华                                 2,970.0000          54.0000%
   2       唐卫国                                 1,430.0000          26.0000%
   3       汪选明                                   550.0000          10.0000%
   4       劳法勇                                   550.0000          10.0000%
                    合计                          5,500.00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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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公司改制前身曙光化工成立于 1996 年 2 月,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
元。关于曙光化工公司的成立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二、(一)有
限公司设立情况”。
       曙光化工成立后,先后于 1996 年 10 月更名为争光树脂,于 1999 年 4 月、
2000 年 12 月、2007 年 5 月进行 3 次股权转让。
       争光树脂 2007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争光股份,并于 2009 年 6
月、2011 年 1 月、2011 年 6 月、2015 年 12 月进行 4 次股权转让,于 2008 年 6
月进行一次增资,于 2015 年 12 月进行一次减资。截至 2016 年末,争光股份注
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沈建华                                3,474.0000         69.4800%
   2       汪选明                                 667.0900          13.3418%
   3       劳法勇                                 667.0900          13.3418%
   4       王焕军                                  59.0200           1.1804%
   5       姜菁                                    16.8650           0.3373%
   6       吕会明                                   5.0600           0.1012%
   7       胡锦强                                   5.0600           0.1012%
   8       吴雅飞                                   5.0600           0.1012%
   9       姚兴良                                   5.0600           0.1012%
  10       徐斌                                     5.0600           0.1012%
  11       徐炜                                     5.0600           0.1012%
  12       蒋才顺                                   4.6350           0.0927%
  13       徐小卫                                   4.2150           0.0843%
  14       陆炜                                     4.2150           0.0843%
  15       王藜荪                                   4.2150           0.0843%
  16       修慧敏                                   4.2150           0.0843%
  17       沈渭忠                                   4.2150           0.0843%
  18       方伟强                                   4.2150           0.0843%
  19       钟轶泠                                   4.2150           0.0843%
  20       黄浩                                     4.2150           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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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21       沈海荣                                   4.2150          0.0843%
  22       成越操                                   4.2150          0.0843%
  23       张翼                                     4.2150          0.0843%
  24       沈咏梅                                   3.7950          0.0759%
  25       王志庆                                   3.7950          0.0759%
  26       卢贤德                                   3.7950          0.0759%
  27       诸文荣                                   3.7950          0.0759%
  28       戴文强                                   3.7950          0.0759%
  29       朱建儿                                   3.7950          0.0759%
  30       朱建华                                   3.7950          0.0759%
  31       朱锁根                                   3.7950          0.0759%
  32       钱惠芳                                   2.5300          0.0506%
  33       汪国周                                   1.6850          0.0337%
                    合计                         5,000.0000       100.0000%
       报告期内,争光股份曾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增至 10,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2019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以公司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送股后争光股份注册资本增至 10,000.00 万
元。2019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沈建华                                6,948.0000        69.4800%
   2       汪选明                                1,334.1800        13.3418%
   3       劳法勇                                1,334.1800        13.3418%
   4       王焕军                                 118.0400          1.1804%
   5       姜菁                                    33.7300          0.3373%
   6       吕会明                                  10.1200          0.1012%
   7       胡锦强                                  10.1200          0.1012%
   8       吴雅飞                                  10.1200          0.1012%
   9       姚兴良                                  10.1200          0.1012%
  10       徐斌                                    10.1200          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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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1       徐炜                                    10.1200          0.1012%
  12       蒋才顺                                   9.2700          0.0927%
  13       徐小卫                                   8.4300          0.0843%
  14       陆炜                                     8.4300          0.0843%
  15       王藜荪                                   8.4300          0.0843%
  16       修慧敏                                   8.4300          0.0843%
  17       沈渭忠                                   8.4300          0.0843%
  18       方伟强                                   8.4300          0.0843%
  19       钟轶泠                                   8.4300          0.0843%
  20       黄浩                                     8.4300          0.0843%
  21       沈海荣                                   8.4300          0.0843%
  22       成越操                                   8.4300          0.0843%
  23       张翼                                     8.4300          0.0843%
  24       沈咏梅                                   7.5900          0.0759%
  25       王志庆                                   7.5900          0.0759%
  26       卢贤德                                   7.5900          0.0759%
  27       诸文荣                                   7.5900          0.0759%
  28       戴文强                                   7.5900          0.0759%
  29       朱建儿                                   7.5900          0.0759%
  30       朱建华                                   7.5900          0.0759%
  31       朱锁根                                   7.5900          0.0759%
  32       钱惠芳                                   5.0600          0.0506%
  33       汪国周                                   3.3700          0.0337%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
       发行人历史上及目前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均为其真实持有,不存在
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沈建华。自发行人设立以来,发行人股权转让、
增资、分红、整体变更等过程中涉及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建华缴纳所得
税、发行人代扣代缴情况如下:
                                    1-1-5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
序                                                                                控股股东、实际控
         时间和事项            股权变动/分红事项概述          制人股权变动前
号                                                                                  制人纳税情况
                                                                  后持股
                            争光树脂注册资本 600 万元,其                         公司设立不涉及
     1996 年 2 月,发行人                                     不涉及沈建华持
1                           中争光集团认缴 330 万元,塘栖                         个人所得税纳税
     设立                                                     股
                            资产认缴 270 万元                                     情形
                            争光集团将所持争光树脂 330
     1999 年 4 月,发行人                                     不涉及沈建华持      本次股权转让不
2                           万元注册资本以 330 万元转让
     第一次股权转让                                           股                  涉及个人所得税
                            给争光塑化
                            争光塑化将所持 330 万元注册
                            资本以 330 万元,塘栖资产将所
                                                                                  沈建华作为受让
     2000 年 12 月,发行    持 270 万元注册资本以 232 万元 沈建华持有 324 万
3                                                                                 方,无需缴纳个人
     人第二次股权转让       转让给沈建华、陆国华、江跃明、 元注册资本
                                                                                  所得税
                            汪选明、劳法勇、唐卫国 6 名自
                            然人
                            江跃明、陆国华分别将所持 60                           沈建华股权无变
     2007 年 5 月,发行人                                     沈建华持有 324 万
4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以 150 万元                           动,无需缴纳个人
     第三次股权转让                                           元注册资本
                            价格转让给唐卫国                                      所得税
                            争光树脂以 2007 年 9 月 30 日为                       沈建华需缴纳
                                                              沈建华持股由 324
     2007 年 12 月整体变    整体变更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                          529.20 万元个人所
5                                                             万股变更为 2,970
     更                     份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为                              得税,已由发行人
                                                              万股
                            5,500 万股                                            代扣代缴
                            发行人增资 430 万元,新增注册                         沈建华股份无变
     2008 年 6 月,发行人                                     沈建华持有 2,970
6                           资本由公司中层以上员工及拟                            动,无需缴纳个人
     增资                                                     万股
                            引进人才认缴                                          所得税
                                                                                  沈建华作为受让
                                                                                  方受让吕建国股
                            吕建国将所持 30 万股以 1.55 元
                                                                                  份无需缴纳个人
                            /股价格转让给沈建华,沈建华
                                                              沈建华持股由        所得税;沈建华作
     2009 年 6 月,发行人   将受让的 30 万股股份中的 7.8
7                                                             2,970 万股变更为    为出让方将股份
     第四次股权转让         万股、3 万股、3 万股以 1.55 元
                                                              2,986.2 万股        转让给唐卫国、汪
                            /股价格分别转让给唐卫国、汪
                                                                                  选明、劳法勇系平
                            选明、劳法勇
                                                                                  价转让,无需缴纳
                                                                                  个人所得税
                                                                                  沈建华作为受让
                                                              沈建华持股由
     2011 年 1 月,发行人   晏敏将所持 4.5 万股股份以 2.6                         方受让晏敏股份
8                                                             2,986.2 万 股变更
     第五次股权转让         元/股转让给沈建华                                     无需缴纳个人所
                                                              为 2,990.7 万股
                                                                                  得税
                                              1-1-5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
序                                                                                     控股股东、实际控
         时间和事项             股权变动/分红事项概述              制人股权变动前
号                                                                                       制人纳税情况
                                                                       后持股
                            唐卫国以股权置换及现金方式                                 沈建华作为受让
                            将所持 1,437.80 万股股份分别                               方,受让唐卫国发
                            转让给沈建华、汪选明、劳法勇。                             行人股份无需缴
                            同时沈建华将所持有的同鑫工                                 纳个人所得税;沈
                                                           沈建华持股由
     2011 年 6 月,发行人   贸 61%股权转让给唐卫国,并补                               建华作为出让方
9                                                          2,990.70 万股变更
     第六次股权转让         充支付人民币 245.40 万元;汪                               出让同鑫工贸股
                                                           为 4,084.04 万股
                            选明、劳法勇将各自所持有的同                               权 需 缴 纳 239.92
                            鑫工贸 13%股权,共计 26%股                                 万元个人所得税,
                            权转让给唐卫国,并各补充支付                               已由发行人代扣
                            人民币 52.30 万元。                                        代缴
                            陆彬将所持 50 万股股份以 3.23
                            元 /股 价 格 分 别 转 让 给 沈 建 华                       沈建华作为受让
     2015 年 12 月,发行                                           沈建华持股由
                            36.1260 万股、汪选明 6.9370 万                             方受让陆彬股份
10   人第七次股权转让                                              4,084.04 万股变更
                            股、劳法勇 6.9370 万股,股权                               无需缴纳个人所
     及第一次减资                                                  为 3,474.00 万股
                            转让完毕后,发行人按持股比例                               得税
                            同比例减少持有的注册资本
                                                                                       发行人为新三板
                            发行人以本次分红派息前公司                                 挂牌公司,沈建华
     2017 年 1 月,发行人                                          沈 建 华 分 红
11                          总股本 5,000.00 万股为基数,每                             就本次分红无需
     分红                                                          2,084.40 万元
                            10 股派息 6 元人民币                                       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 1]
                            发行人以本次转增前公司总股                                 发行人为新三板
                            本 5,000.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                             挂牌公司,沈建华
                                                                   沈 建 华 分 红
     2019 年 6 月,发行人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就本次分红及未
12                                                                 6,948.00 万元,持
     转增股本及分红         股 10 股,每 10 股派息 20 元人                             分配利润转增股
                                                                   股 6,948.00 万股
                            民币,分红后公司总股数变更为                               本无需缴纳个人
                            10,000.00 万股                                             所得税[注 2]
          注 1:根据《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 号)及《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注 2:根据《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5
     年第 80 号公告)规定,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不
     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取得并核查了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款项支
     付凭证等资料,并通过访谈实际控制人了解入股背景和定价依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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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整体变更等过程中涉及到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所需缴纳所得税,以及应由发行人代扣代缴的相应税款均已结清,不
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入股交易作价
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2016 年 6 月 21 日,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20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0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2849 号),同意发行人自 2020 年 8 月 21 日起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
措施。
    (一)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股权变动情况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0 元(含税),送股后争光股份注册资本增至 10,000.00 万元,各股东持
股比例不变。除此之外,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股权未
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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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挂牌过程中及挂牌期间在信息披露、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
的合法合规性,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过程中及挂牌期间,发行人及其董
事长沈建华、董事会秘书吴雅飞曾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监管工作提示。
2020 年 6 月 30 日,股转系统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编号为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提
示 304 号《关于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
因发行人就其与华康药业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
进行信息披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了关联交易,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董事长沈建华、董事会秘书吴雅飞
进行监管工作提示。
    发行人就其与华康药业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并进行信息披露,主要系:2020 年 4 月,冯凤琴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华康药
业系冯凤琴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2019 年度与华康
药业发生的销货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由
同一自然人担任独立董事的两家公司不构成关联方,该等公司之间的交易亦不构
成关联交易,因此,发行人与华康药业交易实质不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发行人及其董事长沈建华、董事会秘书吴雅飞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下发的监管工作提示,主要系其将不构成关联交易的业务基于谨慎性原因列为关
联交易所致,发行人实际上无需就其与华康药业 2019 年度发生的交易履行内部
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除上述情况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过
程中及挂牌期间,发行人信息披露、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均合法合规,
股东及发行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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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姜
                 劳            汪        沈       王           菁
                 法            选        建       焕           等
                                                                   29
                 勇            明        华       军
                                                               人
               13.34%         13.34%    69.48%   1.18%        2.6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0.60%
                                         宁                   余
                  汉
                                         波                   杭
                  杰
                                         争                   担
                  特
                                         光                   保
                          100.00%                  100.00%
                        争光销售                   树腾工贸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按照《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发行人设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
机构,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运行有效。公司部门设置包括:证券投资部、安全
环保部、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研发部、技术应用部、财务管理部、销
售管理部、国际贸易部、行政人事部、内部审计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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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证        安      质        生       技        技           财      销         国   行        内
 券        全      量        产       术        术           务      售         际   政        部
 投        环      管        管       研        应           管      管         贸   人        审
 资        保      理        理       发        用           理      理         易   事        计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2 家全资子公司汉杰特、宁波争光,
2 家全资二级子公司争光销售、树腾工贸,参股 1 家公司余杭担保。
      报告期内,宁波争光、汉杰特、争光销售、树腾工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和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子公司             科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资产总额                    37,029.43                  39,131.60          40,283.38
                负债总额                        9,139.56               12,742.86          12,101.63
宁波争光        所有者权益                  27,889.87                  26,388.74          28,181.75
                营业收入                    41,911.02                  41,291.63          36,707.46
                净利润                          9,626.82                  7,318.27         4,893.42
                资产总额                        2,972.44                  3,019.59         3,237.66
                负债总额                        2,579.13                  2,625.57         2,832.53
汉杰特          所有者权益                       393.31                    394.02           405.13
                营业收入                         281.38                    234.55           232.42
                净利润                               -0.71                  -11.11            -9.31
                资产总额                        2,187.44                  3,421.49         3,019.52
争光销售
                负债总额                        1,178.29                  2,379.50         1,5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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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子公司           科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所有者权益                  1,009.16         1,041.99        1,500.32
              营业收入                   10,449.04        11,377.64       11,412.34
              净利润                        -32.83          -254.14          250.10
              资产总额                    2,557.66         2,020.87        1,657.11
              负债总额                    2,141.71         1,723.49        1,507.65
树腾工贸      所有者权益                    415.95          297.38           149.46
              营业收入                   11,501.50        11,199.22       11,309.89
              净利润                        118.57          222.90             9.56
       各子公司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定位、功能和作用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定位                           功能和作用
                                   负责原材料、进口粗品树脂及进口白球的采购;离子
             主要生产、销售及研
宁波争光                           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的生产;全部产品的出口销售;
             发主体
                                   要求直接与生产厂家沟通的客户的销售;研发
                                   目前将汉杰特作为半成品、产成品仓库,未来将用作
汉杰特       半成品、产成品仓库    “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
                                   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
争光销售     主要的内销主体        负责除发行人、宁波争光之外内销客户
树腾工贸     半成品采购主体        负责国内粗品树脂及白球等的采购
       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宁波争光
       宁波争光主营业务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发行人主
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17930495754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06 年 11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沈建华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路 6 号
                                         1-1-6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路 6 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争光股份                                6,000.00        100.00%
                      氯甲基甲醚(中间产品)、硫酸(副产)、盐酸(副产)的生产、储
                      存。(凭有效批准证书生产储存)。离子交换树脂的研究、制造、技
经营范围              术开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汉杰特
       汉杰特目前主要作为发行人半成品、产成品的仓库,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汉杰特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1MA282RE87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6 年 10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沈建华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宁波市镇海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路 6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宁波市镇海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路 498 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争光股份                                  500.00        100.00%
                      液体分离设备、离子交换树脂的技术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物业服
经营范围              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三)争光销售
       争光销售为发行人全资二级子公司,主要业务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国内
销售,为发行人主要的销售公司之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86549454C
成立时间              2012 年 1 月 11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沈建华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1-1-6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张家墩 15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杭州市南苑街道世纪大道 1 号余杭区美亚大厦 16 楼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宁波争光                                    1,000.00     100.00%
                   离子交换树脂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四)树腾工贸
       树腾工贸主要业务是粗品树脂及白球等采购及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销售。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668047773L
成立时间           2007 年 12 月 21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沈建华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张家墩路 15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杭州市南苑街道世纪大道 1 号余杭区美亚大厦 16 楼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宁波争光                                      50.00      100.00%
                   离子交换树脂应用设备制造。离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树脂应用设备
经营范围           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余杭担保
       余杭担保为发行人参股 0.60%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067877501D
成立时间           2013 年 5 月 15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曹卫中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1-1-6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汀城街 9 号 102 室-2(一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汀城街 9 号 102 室-2(一层)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争光股份                                          120.00          0.60%
股东构成
                     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18,810.00            94.05%
                     其他股东                                         1,070.00         5.35%
                     融资性担保(具体内容详见融资性担保许可证)(上述经营范围中涉
经营范围             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发行人各子公司业务分工
    发行人各子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开展情况、经营场所、员工数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
 公司名称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主要业务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营业收入                    41,911.02       41,291.63                  36,707.46
宁波争光    净利润                       9,626.82          7,318.27                   4,893.42
            经营场所        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路 6 号
            员工数量               239                225                        224
            主要业务        半成品、产成品仓库
            营业收入                      281.38            234.55                     232.42
汉杰特      净利润                          -0.71            -11.11                      -9.31
            经营场所        宁波市镇海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路 498 号
            员工数量                0                  0                          0
            主要业务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国内销售
            营业收入                    10,449.04       11,377.64                  11,412.34
争光销售    净利润                         -32.83           -254.14                    250.10
            经营场所        杭州市南苑街道世纪大道 1 号余杭区美亚大厦 16 楼
            员工数量                24                 25                        27
            主要业务        粗品树脂及白球等采购及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销售
            营业收入                    11,501.50       11,199.22                  11,309.89
树腾工贸
            净利润                        118.57            222.90                       9.56
            经营场所        杭州市南苑街道世纪大道 1 号余杭区美亚大厦 16 楼
                                          1-1-6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人
 公司名称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员工数量              1                1                   1
    宁波争光为发行人最主要的生产、销售及研发场所,员工较多;汉杰特持有
土地及厂房且距离宁波争光较近,发行人目前将其作为半成品及产成品仓库向宁
波争光出租;争光销售主要负责维护、开发国内客户,因此内销销售人员主要在
争光销售;树腾工贸主要负责粗品树脂及白球的采购并向宁波争光销售,涉及的
供应商较少且销售均为集团内部销售,因此树腾工贸仅有 1 名员工。报告期内,
发行人上述子公司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业务均正常开展,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各子公司业务与经营场所、员工数量相匹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七)发行人参股余杭担保的情况及余杭担保股东构成
    1、发行人参股余杭担保的情况
    (1)2004 年 8 月,争光树脂参股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
    发行人参股余杭担保主要系为解决余杭本地部分优质企业的融资问题,经杭
州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4 年 3 月 12 日更名为“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系余杭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控股的企业)牵头,联合其他
16 家本地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
    2004 年 7 月 22 日,杭州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争光树脂等 17 家企业共
同签署了《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章程》。该章程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名称
为“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住所为余杭区临平景星观路 2 号,注册资本
为 3,600 万元,股东均已现金出资,经营范围为主营:国家政策允许的贷款担保
业务;兼营:经济信息咨询,财务顾问。
    2004 年 8 月 16 日,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
杭分局核准注册成立,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990          55.27%
                                        1-1-6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杭州崇钢集团有限公司                               300       8.33%
   3       杭州双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60       4.44%
   4       杭州中达针织有限公司                               150       4.16%
   5       争光树脂                                           120       3.33%
   6       杭州奥坦斯布艺有限公司                             100       2.77%
   7       浙江日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2.77%
   8       杭州瑞达莹石经营有限公司                           100       2.77%
   9       杭州昌兴饲料有限公司                               100       2.77%
   10      杭州恒康车辆改装有限公司                            60       1.66%
   11      浙江西冷啤酒有限公司                                60       1.66%
   12      杭州富特带钢有限公司                                60       1.66%
   13      杭州锦昌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60       1.66%
   14      杭州东晨五交化有限公司                              60       1.66%
   15      杭州余杭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60       1.66%
   16      杭州余杭纺织品有限公司                              60       1.66%
   17      杭州余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0       1.66%
                      合计                                  3,600        100%
    2004 年 7 月 8 日,争光树脂向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转入 120
万元出资款,争光树脂参股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的价格为 1 元/股;杭州
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与争光树脂的主营业务不存在
相关性。
    (2)2015 年 2 月,余杭担保吸收合并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后,发行
人成为余杭担保股东
    余杭担保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成立时的公司名称为“杭州余杭科技担
保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25 日更名为现名“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住所为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景星观路 2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注册
资本为 10,000 万元,由杭州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经营
范围为:融资性担保(具体内容详见融资性担保许可证)(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
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余杭担保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1-1-6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
    2014 年 12 月 9 日,余杭担保、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并协
议》,双方同意以 2014 年 12 月 9 日为合并基准日实行吸收合并,余杭担保吸收
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后继续存在,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解散并注销。
同日,余杭担保、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作出股东决定/股东会决议,
对《合并协议》予以确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出具“浙融担复[2014]089
号”《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事项变更审批单》、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余财国资[2014]101 号”《关于同意整合国有担保公司
和收购杭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同意余杭担保吸收合并杭
州余杭众信担保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28 日,余杭担保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
成变更登记。本次吸收合并前,余杭担保的股权结构和成立时一致,杭州余杭众
信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810       88.10%
   2       杭州余杭区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410        4.10%
   3       浙江日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0%
   4       发行人                                               120        1.20%
   5       杭州昌兴饲料有限公司                                 100        1.00%
   6       杭州富特带钢有限公司                                 100        1.00%
   7       杭州惠丰工贸有限公司                                 100        1.00%
   8       杭州双鲸过滤机有限公司                               100        1.00%
   9       杭州东晨五交化有限公司                                60        0.60%
                      合计                                   10,000        100%
    本次吸收合并后,余杭担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810       94.05%
                                        1-1-6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杭州余杭区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410         2.05%
     3       浙江日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1.00%
     4       发行人                                                  120         0.60%
     5       杭州昌兴饲料有限公司                                    100         0.50%
     6       杭州富特带钢有限公司                                    100         0.50%
     7       杭州惠丰工贸有限公司                                    100         0.50%
     8       杭州双鲸过滤机有限公司                                  100         0.50%
     9       杭州东晨五交化有限公司                                   60         0.30%
                        合计                                      20,000         100%
    余杭担保主要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关性。
    2、余杭担保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股东构成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余杭担保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18,810        94.05%
     2       杭州余杭区资产经营处置有限公司                          410         2.05%
     3       浙江日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1.00%
     4       发行人                                                  120         0.60%
     5       杭州昌兴饲料有限公司                                    100         0.50%
     6       杭州惠丰工贸有限公司                                    100         0.50%
     7       杭州双鲸过滤机有限公司                                  100         0.50%
     8       杭州富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0.50%
     9       杭州东晨五交化有限公司                                   60         0.30%
                        合计                                      20,000         100%
    余杭担保股东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股东构成情况如下:
    (1)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层级      持股比例
         1            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层          100%
     1-1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层             40%
    1-1-1             余杭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层      85.4022%
    1-1-2             杭州余杭钱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层      14.5978%
                                         1-1-6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层级      持股比例
    1-1-2-1       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层         100%
   1-1-2-1-1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第五层          90%
   1-1-2-1-2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层          10%
  1-1-2-1-2-1     浙江省财政厅                                 第六层         100%
     1-2          杭州陆金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二层          15%
    1-2-1         北京华物创融投资有限公司                     第三层     60.8989%
    1-2-1-1       华物(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层         100%
   1-2-1-1-1      君德时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第五层         100%
  1-2-1-1-1-1     李振                                         第六层          70%
  1-2-1-1-1-2     贵州大成投资有限公司                         第六层          30%
 1-2-1-1-1-2-1    李国荣                                       第七层          90%
 1-2-1-1-1-2-2    黄学文                                       第七层          10%
    1-2-2         京苏投资管理(宿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三层     39.0992%
    1-2-2-1       宿迁市惠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层          99%
   1-2-2-1-1      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第五层          95%
  1-2-2-1-1-1     宿迁市宿城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第六层         100%
   1-2-2-1-2      宿迁市宿城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第五层              5%
    1-2-2-2       泰岳信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第四层              1%
   1-2-2-2-1      刘翔                                         第五层          55%
   1-2-2-2-2      许文龙                                       第五层          25%
   1-2-2-2-3      北京北洋国信投资有限公司                     第五层          20%
  1-2-2-2-3-1     黄国华                                       第六层          60%
  1-2-2-2-3-2     潘炜                                         第六层          40%
    1-2-3         华物(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 1-2-1-1)   第三层      0.0020%
     1-3          深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层       10.01%
    1-3-1         周汉生                                       第三层         100%
     1-4          浙江余杭转型升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层        8.34%
    1-4-1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 1-1)       第三层          60%
    1-4-2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第三层          20%
    1-4-2-1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第四层       97.50%
   1-4-2-1-1      浙江省财政厅                                 第五层         100%
    1-4-2-2       浙江省创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第四层        2.50%
   1-4-2-2-1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同 1-4-2-1)         第五层         100%
                                    1-1-6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层级      持股比例
    1-4-3         杭州余杭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第三层          20%
    1-4-3-1       杭州余杭财务开发公司                       第四层         100%
     1-5          陆浦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第二层        6.01%
    1-5-1         上海陆浦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层         100%
    1-5-1-1       嘉兴锐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层       32.90%
   1-5-1-1-1      何勇                                       第五层         100%
    1-5-1-2       上海银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层       23.00%
   1-5-1-2-1      梅圣安                                     第五层     63.8192%
   1-5-1-2-2      林伟                                       第五层     36.1808%
    1-5-1-3       杭州俊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四层       18.04%
   1-5-1-3-1      林伟                                       第五层     99.9951%
   1-5-1-3-2      嘉兴锐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 1-5-1-1)     第五层      0.0049%
    1-5-1-4       杭州银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四层       14.02%
   1-5-1-4-1      何勇                                       第五层     71.1469%
   1-5-1-4-2      林伟                                       第五层     28.5307%
   1-5-1-4-3      上海银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 1-5-1-2)     第五层      0.3224%
    1-5-1-5       杭州星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四层       12.04%
   1-5-1-5-1      林伟                                       第五层       99.99%
   1-5-1-5-2      上海银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 1-5-1-2)     第五层        0.01%
     1-6          宁波东方恒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二层        6.00%
    1-6-1         吴胜男                                     第三层     49.4444%
    1-6-2         路虹                                       第三层     24.0000%
    1-6-3         姜峰                                       第三层     17.0000%
    1-6-4         陈怡平                                     第三层      9.0000%
    1-6-5         宁波嘉德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层      0.5556%
    1-6-5-1       郑福根                                     第四层          90%
    1-6-5-2       郑福胜                                     第四层          10%
     1-7          杭州新东海置业有限公司                     第二层        4.00%
    1-7-1         东海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层          90%
    1-7-1-1       浙江绿色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层     71.3188%
   1-7-1-1-1      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第五层          70%
   1-7-1-1-2      浙江东海石油实业有限公司                   第五层          30%
  1-7-1-1-2-1     杭州海洌贸易有限公司                       第六层         100%
                                     1-1-6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层级      持股比例
 1-7-1-1-2-1-1      杭州纳杰易商贸有限公司                     第七层         100%
1-7-1-1-2-1-1-1     浙江纳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八层         100%
1-7-1-1-2-1-1-1-1   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第九层          75%
1-7-1-1-2-1-1-1-2   邵柏泉                                     第九层          25%
    1-7-1-2         浙江东海石油实业有限公司(同 1-7-1-1-2)   第四层     25.0725%
    1-7-1-3         社会法人股                                 第四层      2.1380%
    1-7-1-4         职工个人股                                 第四层      1.4706%
     1-7-2          浙江东海石油实业有限公司(同 1-7-1-1-2)   第三层          10%
      1-8           杭州俊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层        3.97%
     1-8-1          周俊杰                                     第三层         100%
      1-9           上海联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层        3.34%
     1-9-1          上海万联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层          30%
    1-9-1-1         上海圣金投资有限公司                       第四层     89.7634%
   1-9-1-1-1        史国忠                                     第五层         100%
    1-9-1-2         上海泰利特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层     10.2366%
   1-9-1-2-1        周之锋                                     第五层          55%
   1-9-1-2-2        朱泽民                                     第五层          35%
   1-9-1-2-3        胡德华                                     第五层          10%
     1-9-2          中企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层          30%
    1-9-2-1         马钧                                       第四层         100%
     1-9-3          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层          30%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9-3-1                                                    第四层         100%
                    (600663)
     1-9-4          上海楚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第三层          10%
    1-9-4-1         上海万联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 1-9-1)     第四层       97.50%
    1-9-4-2         上海泰利特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同 1-9-1-2)   第四层        2.50%
      1-10          何玉水                                     第二层        1.83%
      1-11          张帆                                       第二层        0.67%
      1-12          姚翔                                       第二层        0.42%
      1-13          陈秋芸                                     第二层        0.42%
     (2)杭州余杭区资产经营处置有限公司
                                       1-1-7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层       100.00%
    1-1       余杭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层        85.40%
    1-2       杭州余杭钱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层        14.60%
   1-2-1      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层       100.00%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1-2-1-1                                         第四层        90.00%
              理办公室
   1-2-1-2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层        10.00%
  1-2-1-2-1   浙江省财政厅                         第五层       100.00%
    (3)浙江日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        浙江华通绒毛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层        49.00%
    1-1       蔡国平                               第二层       75.9615%
    1-2       唐杏琴                               第二层       24.0385%
     2        蔡国平                               第一层        51.00%
    (4)发行人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        沈建华                               第一层       69.4800%
     2        汪选明                               第一层       13.3418%
     3        劳法勇                               第一层       13.3418%
     4        王焕军                               第一层       1.1804%
     5        姜菁                                 第一层       0.3373%
     6        吕会明                               第一层       0.1012%
     7        胡锦强                               第一层       0.1012%
     8        吴雅飞                               第一层       0.1012%
     9        姚兴良                               第一层       0.1012%
     10       徐斌                                 第一层       0.1012%
     11       徐炜                                 第一层       0.1012%
     12       蒋才顺                               第一层       0.0927%
     13       徐小卫                               第一层       0.0843%
     14       陆炜                                 第一层       0.0843%
     15       王藜荪                               第一层       0.0843%
     16       修慧敏                               第一层       0.0843%
                                        1-1-7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7       沈渭忠                           第一层       0.0843%
     18       方伟强                           第一层       0.0843%
     19       钟轶泠                           第一层       0.0843%
     20       黄浩                             第一层       0.0843%
     21       沈海荣                           第一层       0.0843%
     22       成越操                           第一层       0.0843%
     23       张翼                             第一层       0.0843%
     24       沈咏梅                           第一层       0.0759%
     25       王志庆                           第一层       0.0759%
     26       卢贤德                           第一层       0.0759%
     27       诸文荣                           第一层       0.0759%
     28       戴文强                           第一层       0.0759%
     29       朱建儿                           第一层       0.0759%
     30       朱建华                           第一层       0.0759%
     31       朱锁根                           第一层       0.0759%
     32       钱惠芳                           第一层       0.0506%
     33       汪国周                           第一层       0.0337%
    (5)杭州昌兴饲料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        俞忠明                           第一层           95%
     2        阮金女                           第一层            5%
    (6)杭州惠丰工贸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        钟惠根                           第一层           71%
     2        施建富                           第一层           29%
    (7)杭州双鲸过滤机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        杭州长明实业有限公司             第一层        60.00%
    1-1       朱建平                           第二层        68.52%
    1-2       陆美玉                           第二层        31.15%
    1-3       沈锦川                           第二层         0.17%
                                      1-1-7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4       陈尧根                           第二层         0.17%
     2        朱建平                           第一层        30.00%
     3        王建华                           第一层        10.00%
    (8)杭州富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        姚超英                           第一层        51.54%
     2        浙江红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层        46.43%
    2-1       沈水林                           第二层        57.45%
    2-2       袁海祥                           第二层        34.04%
    2-3       沈美娟                           第二层         8.51%
     3        姚元平                           第一层         1.00%
     4        李莉                             第一层         1.00%
     5        沈少华                           第一层         0.02%
    (9)杭州东晨五交化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        徐晓东                           第一层        51.00%
     2        高玉英                           第一层         9.00%
     3        郑关金                           第一层         6.00%
     4        胡持民                           第一层         6.00%
     5        秦伟民                           第一层         6.00%
     6        王胜来                           第一层         2.00%
     7        张光耀                           第一层         2.00%
     8        陆妹                             第一层         2.00%
     9        张潮正                           第一层         2.00%
     10       潘根娣                           第一层         1.40%
     11       刘华青                           第一层         1.00%
     12       徐飞认                           第一层         0.80%
     13       刘建夫                           第一层         0.70%
     14       张国民                           第一层         0.70%
     15       于洪英                           第一层         0.70%
     16       陈勇                             第一层         0.70%
                                      1-1-7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层级       出资比例
     17       郭永康                           第一层              0.70%
     18       应立群                           第一层              0.70%
     19       应华荣                           第一层              0.70%
     20       陈国英                           第一层              0.70%
     21       孙爱菊                           第一层              0.70%
     22       高松涛                           第一层              0.70%
     23       付建中                           第一层              0.70%
     24       邵章明                           第一层              0.70%
     25       沈秀娟                           第一层              0.60%
     26       朱伟                             第一层              0.60%
     27       刘嘉昌                           第一层              0.60%
     28       林圣强                           第一层              0.60%
    3、余杭担保相关经营资质情况
    报告期内,余杭担保主要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
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 2010 年 3 月 8 日共同
发布实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
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
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第八条规定,设立
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
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融资性担保
公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4 号)第五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
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设立实行分级审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 5,000 万元
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中小企业局和省金融办联合审批、联合监管。注册
资本在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
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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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3 年 5 月 8 日,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
       具“浙企融担复[2013]48 号”《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
       司设立申请的批复》,同意余杭担保的设立申请。根据该批复,余杭担保设立时
       的公司名称为“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股东
       为杭州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币。2013 年 5 月 14 日,余杭担保
       取得由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核发的机构编码为“浙 0001225”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经营许可证》。2013 年 5 月 15 日,余杭担保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
       成立。余杭担保目前持有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     注册
                       业务范围          营业地址       机构编码      发证时间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名称     资本
                  主营融资性担保业
                                        杭州市余杭
                  务;兼营非融资性担
                                        区南苑街道                                            浙江省地
余杭    2亿       保业务,与担保业务                                  2019 年 1
                                        望梅路 9 号     浙 0001225                5年         方金融监
担保    元        有关的财务顾问、咨                                  月 29 日
                                        102 室-2(一                                          督管理局
                  询中介服务,按规定
                                        层)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综上,余杭担保已取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所需的经营资质。
           4、余杭担保不存在经营或财务方面的重大风险,开展担保等相关业务合法、
       合规
           报告期内,余杭担保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 年度/2020-12-31      2019 年度/2019-12-31      2018 年度/2018-12-31
       资产总额                        31,085.87                31,085.87                 29,333.88
       所有者权益                      26,726.08                26,726.08                 24,782.03
       营业收入                          556.00                      730.68                  814.91
       投资收益                          257.18                    1,648.19                       -
       营业外收入                        195.79                       34.70                  315.01
       净利润                            303.35                    2,084.95                  440.13
           注:2018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杭州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9 年度财务数据
       已经杭州天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0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由上表可知,余杭担保资产负债率较低,净利润情况较好,不存在经营或财
       务风险。
                                                   1-1-7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的通知》(杭银发[2013]172 号)的规定,鼓励融
资性担保机构参加信用评级,并以此为手段了解自身风险状况,从而改善经营和
管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余杭担保报告期内取得的《信用等级证书》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评级主体   信用等级      证书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评估机构
                              浙 众 诚 信 评
 1                   AA-                        2016 年 11 月   2017 年 11 月
                              No[2016]128005
                              浙 众 诚 信 评
 2                   AA-                        2017 年 11 月   2018 年 11 月
                              No[2017]129005
                                                                                  浙江众诚
                              浙 众 诚 信 评
 3      余杭担保     AA-                        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11 月     资信评估
                              No[2018]128009
                                                                                  有限公司
                              浙 众 诚 信 评
 4                    A                         2019 年 11 月   2020 年 11 月
                              No[2019]138015
                              浙 众 诚 信 评
 5                    A                         2020 年 12 月   2021 年 11 月
                              No[2020]138026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 号)的规定,
担保机构信用等级的设置采用三等九级,分别为 AAA、AA、A、BBB、BB、B、
CCC、CC、C;其中 AA 级代表代偿能力很强,绩效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很强,
风险很小;A 级代表代偿能力较强,绩效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尽管有时会
受经营环境和其他内外部条件变化的影响,但是风险小;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
“-”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报告期内,余杭担保评级均为 A 及以上,代偿能力较强,绩效管理和风险
管理能力较强。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余杭担保不存在经营或财务方面的重大风险,开展担
保等相关业务合法、合规。
       5、发行人及其客户、供应商与余杭担保资金往来情况
       发行人持有余杭担保 0.6%的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除收到余杭担保分红
合计 19.20 万元外,与余杭担保不存在其他任何资金往来。
       另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天创环境与余杭担保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报告
期内,发行人对天创环境销售金额及占比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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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金额                             169.66               175.41                    136.48
占营业收入比例                        0.34%               0.40%                     0.35%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天创环境向余杭担保申请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
保费率为 1.0%-2.3%,波动较大,系政策性因素及双方谈判所确定,涉及担保费
用合计约 43.25 万元,金额较小。双方交易背景真实,不存在利益输送。
    除此之外,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与余杭担保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6、余杭担保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余杭担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18,810         94.05%
   2       杭州余杭区资产经营处置有限公司                            410           2.05%
   3       浙江日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1.00%
   4       发行人                                                    120           0.60%
   5       杭州昌兴饲料有限公司                                      100           0.50%
   6       杭州惠丰工贸有限公司                                      100           0.50%
   7       杭州双鲸过滤机有限公司                                    100           0.50%
   8       杭州富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0.50%
   9       杭州东晨五交化有限公司                                     60           0.30%
                      合计                                         20,000          100%
    报告期内余杭担保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资金往来。
    7、对余杭担保持有股权的会计处理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
    发行人对余杭担保的股权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及其应用指南相关规定,权益工具投资一般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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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时,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发行人对余杭担保的股权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主要系:一
方面,发行人持有余杭担保 0.6%的股权,系以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投资意图
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发行人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分别取得该
项投资分红款项 9.6 万元、9.6 万元、0 万元;另一方面,发行人未对余杭担保派
出董事会成员,对余杭担保的经营决策无重大影响。因此,发行人管理层将其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余杭担
保的投资不以短期交易为目的,亦对余杭担保的经营决策无重大影响,因此发行
人将对余杭担保持有的股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即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
    鉴于报告期内余杭担保的期末担保余额呈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较低,净利
润情况较好,不存在经营或财务风险,且发行人对余杭担保的投资额及出资比率
较低,对公司的财务数据影响较小。另外,发行人参与余杭担保主要系财务性投
资,且历年来投资回报率较高,故目前发行人尚无对余杭担保增资或转让余杭担
保股权的计划。但若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包括法规修订及实际执行标
准变更)、发行人战略调整等需发行人转让相关股权,发行人转让余杭担保股权
将不存在障碍。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
沈建华、汪选明、劳法勇。沈建华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八、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汪选明和劳法勇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八、(五)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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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沈建华,直接持有公司 69.48%的股份。
    沈建华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12519620310****,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
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曾任杭州市余杭区人大代表,获得余
杭市首届政府特殊津贴、余杭市劳动模范、杭州市十佳杰出青年、杭州市民营科
技新星等荣誉。曾任争光集团研究所所长,争光集团一分厂厂长,漂莱特争光生
产经理。1996 年 2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争光树脂总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
建华先生其他任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争光股份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沈建华未控制其他企业。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及其他争议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五)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汪选明先生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33012519541211****,初中学历。1971 年下乡插队于余杭区宏畔村
胜利大队,曾任争光集团三分厂副厂长,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
脂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汪选明先生其
他任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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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劳法勇先生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4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33012519480614****,高中学历。曾任争光集团实验室实验员、争
光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事、副总经
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劳法勇先生其他任职情况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
      九、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数为 10,0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333.3334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最终发行数量根据
发行询价情况确定,发行后的股本结构将因新股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
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假设公司本次发行新股 3,333.3334 万股,则本次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如下: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号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    沈建华                   6,948.0000   69.4800%    6,948.0000     52.1100%
2    汪选明                   1,334.1800   13.3418%    1,334.1800    10.0064%
3    劳法勇                   1,334.1800   13.3418%    1,334.1800    10.0064%
4    王焕军                    118.0400     1.1804%     118.0400      0.8853%
5    姜菁                        33.7300    0.3373%      33.7300      0.2530%
6    吕会明      有限售条        10.1200    0.1012%      10.1200      0.0759%
7    胡锦强      件流通股        10.1200    0.1012%      10.1200      0.0759%
8    吴雅飞                      10.1200    0.1012%      10.1200      0.0759%
9    姚兴良                      10.1200    0.1012%      10.1200      0.0759%
10   徐斌                        10.1200    0.1012%      10.1200      0.0759%
11   徐炜                        10.1200    0.1012%      10.1200      0.0759%
12   蒋才顺                       9.2700    0.0927%       9.2700      0.0695%
                                  1-1-8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号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3       徐小卫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14       陆炜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15       王藜荪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16       修慧敏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17       沈渭忠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18       方伟强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19       钟轶泠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20       黄浩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21       沈海荣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22       成越操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23       张翼                               8.4300        0.0843%          8.4300       0.0632%
24       沈咏梅                             7.5900        0.0759%          7.5900       0.0569%
25       王志庆                             7.5900        0.0759%          7.5900       0.0569%
26       卢贤德                             7.5900        0.0759%          7.5900       0.0569%
27       诸文荣                             7.5900        0.0759%          7.5900       0.0569%
28       戴文强                             7.5900        0.0759%          7.5900       0.0569%
29       朱建儿                             7.5900        0.0759%          7.5900       0.0569%
30       朱建华                             7.5900        0.0759%          7.5900       0.0569%
31       朱锁根                             7.5900        0.0759%          7.5900       0.0569%
32       钱惠芳                             5.0600        0.0506%          5.0600       0.0380%
33       汪国周                             3.3700        0.0337%          3.3700       0.0253%
                            无限售条
34       社会公众股                               -                -    3,333.3334     25.0000%
                            件流通股
                合     计               10,000.0000    100.0000%       13,333.3334   100.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沈建华                                6,948.0000                       69.4800%
     2          汪选明                                1,334.1800                       13.3418%
     3          劳法勇                                1,334.1800                       13.3418%
     4          王焕军                                 118.0400                         1.1804%
     5          姜菁                                    33.7300                         0.3373%
                                             1-1-8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6         吕会明                                    10.1200                       0.1012%
     7         胡锦强                                    10.1200                       0.1012%
     8         吴雅飞                                    10.1200                       0.1012%
     9         姚兴良                                    10.1200                       0.1012%
  10           徐斌                                      10.1200                       0.1012%
  11           徐炜                                      10.1200                       0.1012%
               合   计                                 9,828.8500                     98.2885%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沈建华                 6,948.0000       69.4800%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        汪选明                 1,334.1800       13.3418%      董事、副总经理
 3        劳法勇                 1,334.1800       13.3418%      董事、副总经理
 4        王焕军                  118.0400         1.1804%      董事
 5        姜菁                     33.7300         0.3373%      -
 6        吕会明                   10.1200         0.1012%      原为安全环保部经理,已退休
 7        胡锦强                   10.1200         0.1012%      质量管理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8        吴雅飞                   10.1200         0.1012%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9        姚兴良                   10.1200         0.1012%      树腾工贸经理
                                                                原为技术应用部、市场管理部经
 10       徐斌                     10.1200         0.1012%
                                                                理,已离职
 11       徐炜                     10.1200         0.1012%      销售管理部主任
         合    计                9,828.8500      98.2885%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没有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最近一年无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1-1-8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
沈建华                                                                      69.4800%
张翼           沈建华、张翼为姑侄关系;沈建华、成越操为舅甥关系              0.0843%
成越操                                                                       0.0843%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股东不转让所持有的老股,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更,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发行人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
       发行人自设立至今不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
于 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期间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
       1、基本情况
       2011 年 10 月 10 日,宁波争光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 2,800 万元增至
4,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银帝投资、亿诚创投、旗兴创投、瑞能投资以现金
投入。
       银帝投资、亿诚创投、旗兴创投、瑞能投资就本次增资入股事宜与宁波争光、
发行人、沈建华共同签订了《关于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书》以
及《关于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宁波争光树脂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股份回购、对赌或类似安排的具体
内容和各方主要权利义务如下:
 股份回购、对赌或类似安排的具体内容                     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2.1 乙方(宁波争光,下同)、丙方(发行人,   2.2 乙方、丙方和丁方承诺,如果公司(宁波
下同)和丁方(沈建华,下同)承诺乙方         争光,下同)未能按上款约定时限净利润目标
2012 年和 2013 年离子交换树脂业务经审计      的,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实际净利润
税后合并净利润(不含非经常性损益,下同)     与目标净利润的差额,在股权比例不变的情况
分别不低于 2,800 万元人民币和 4,500 万元     下给予投资方现金补偿。具体现金补偿方式按
人民币。计算公司上述经审计税后净利润所       如下公式计算:
依据的财务报表是由投资方认可的具有证         补偿金额=(A-B)*C*7%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适用的会计         其中 A 为乙方、丙方和丁方承诺的乙方 2012
准则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年或 2013 年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1-8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份回购、对赌或类似安排的具体内容                    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净利润数额;B 为对应年份乙方实际完成的经
                                           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额;C
                                           对应 2012 年数值为 10,2013 年为 6.22
5.1 公司未能上市的退出
                                           5.1.2 回购价格及计算
5.1.1 甲方出资完成后乙方在 2015 年 12 月
                                           投资人退出时的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按照 A、
31 日前未能实现上市目标的,包括不仅限
                                           B 孰高的原则确定):
于公司放弃上市或申请上市但未获批准等
                                           A、甲方(投资方,下同)实际投资额按照年
事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回购其持
                                           回报率 10%的方式计算出来的投资收益及实
有的股权;
                                           际投资本金之和(甲方已经获得的累计红利应
5.2 乙方业绩未能达到业绩承诺的退出
                                           从回购款中扣除,投资本金应扣除依据本协议
若乙方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 70%
                                           2.2 条获得的现金补偿);
以下的,则甲方可要求乙方、丙方按本协议
                                           B、回购时甲方股份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
5.1.2 条的规定执行回购行为
    2、解除情况
    宁波争光 2012 年经审计后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 70%以下,触发
回购条款,投资方有权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宁波争光股权。2013 年 9 月,
争光股份、宁波争光分别与银帝投资、亿诚创投、旗兴创投、瑞能投资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4 名投资方选择 5.1.2 回购价格要求发行人回购,股转转让价款
计算方式为:
    投资本金+∑(A*10%*实际天数/360)
    A 为发行人分批支付银帝投资、亿诚创投、旗兴创投、瑞能投资的投资本金
的实际金额;实际天数为以投资验资日即 2011 年 10 月 17 日为起始日,以实际
每次支付相应转让款当日为终止日计算出的天数。
    截至 2014 年 7 月 4 日,发行人已向投资方支付完成全部股权转让款合计
68,472,223 元。发行人已按照《补充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
义务,《补充协议》已经解除。因此,参与宁波争光 2011 年增资的 4 名股东与
发行人及沈建华签署的回购、对赌协议已经解除,对发行人及宁波争光已无影响,
4 名股东与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对赌解除后,宁波争光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股权未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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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发行人自设立至今不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投资机构在投资宁波
争光时约定了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但相关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已解除,四名投
资者与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除此之外,发行人及相关主
体各股东与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
    (九)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取得并核查了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款项支
付凭证等资料并访谈部分股东了解入股背景、资金来源和定价依据等,并取得发
行人目前仍在职的股东签署的相关承诺函,确认发行人自设立至今不存在股权代
持或类似安排。
    (十)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取得并核查了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以
及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经核查,最近一年,发行人不存在新增股东情况。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等有
关规定产生,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公司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由公
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独立董事任期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提名及选举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期
                           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沈建华        沈建华
                           会选举                       年 4 月 23 日
                           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汪选明        沈建华
                           会选举                       年 4 月 23 日
                           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劳法勇        沈建华
                           会选举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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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期
                            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王焕军          沈建华
                            会选举                       年 4 月 23 日
                            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金浪            沈建华
                            会选举                       年 4 月 23 日
                            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冯凤琴          沈建华
                            会选举                       年 4 月 23 日
                            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肖连生          沈建华
                            会选举                       年 4 月 23 日
       公司董事简介如下:
       沈建华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八、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汪选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八、
(五)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劳法勇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八、
(五)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王焕军先生:公司董事;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为 33900519770105****,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员、项目经理、经理助理,争光股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宁波东
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7 年 1 月至今,
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2007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王焕军先生其他任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
节之“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冯凤琴女士:公司独立董事;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10319641029****,博士学历。曾任杭州利民制药厂研发
工程师,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2008 年 12 月至
今,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教授;2020 年 4 月起任争光股份
独立董事。冯凤琴女士其他任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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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肖连生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5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身份证号为 43020219551211****,本科学历。曾任株洲钨钼材料厂高级
工程师、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南大学冶金学院稀冶研究所教
师。2020 年 4 月起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肖连生先生其他任职情况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
职情况”。
       金浪先生:公司独立董事;198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身份证号为 33010519870714****,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
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职
于杭州钱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 年 4 月起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金浪先生
其他任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二)公司监事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提名及选举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人               选举情况                    任期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3
沈渭忠        职工代表大会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年4月7日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3
蒋才顺        职工代表大会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年4月7日
                             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张翼          沈建华
                             会选举                       2023 年 4 月 23 日
       公司监事简介如下:
       张翼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国际贸易部副经理;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18419811003****,研究生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国际贸易部外贸业务员、副总经理,20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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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国际贸易部副经理。张翼先生其他任职情况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
职情况”。
    蒋才顺先生:公司监事、行政人事部经理;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42900119781112****,本科学历。2003 年 7 月
至 2007 年 12 月争光树脂行政人事部科员,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行政人事部经理。蒋才顺先生其他任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沈渭忠先生:公司监事、基建科科长;195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12519560706****,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曾
任争光集团聚合工段长、基建科科长,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
基建科科长、生产部经理助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五名,分别为总经理沈建华、副总经理汪选明、副总经
理劳法勇、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吴雅飞及副总经理汪国周。
    沈建华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八、(二)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汪选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八、(五)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劳法勇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八、(五)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吴雅飞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12519781120****,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997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财务部会计,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财
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吴雅飞女士其他
任职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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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汪国周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身份证号为 34242119770919****,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山东鲁
抗医药车间技术主管,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技术部主任,2007
年 12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公司生产部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任宁波争光副总经
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4 位,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在公司主要任职           在公司工作起始时间
沈建华             董事长、总经理                 1996 年 2 月
修慧敏             技术应用部经理                 1998 年 8 月
胡锦强             质量管理部经理                 1996 年 2 月
钟轶泠             技术研发部经理、安环部经理     1996 年 9 月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沈建华先生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八、(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情况”。
    修慧敏女士:公司技术应用部经理;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6012419750929****,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浙江
省劳动模范。1998 年 8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技术应用部员工、主任,
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争光技术应用部经理。
    胡锦强先生: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12519691109****,本科学历,工程师。1996 年 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争光股份质量管理部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任
宁波争光质量管理部经理。
    钟轶泠先生: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兼安环部经理;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012519770301****,大专学历,助理
工程师。199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争光股份技术研发部经理,
2018 年 1 月至今任安全环保部经理兼技术研发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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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曾经任职情况,与原单位不存
      在相关争议或潜在纠纷
          1、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曾经的任职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曾经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曾在发
序
      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   行人同行业       任职企业名称       任职时间          所任职务
号
                               公司任职
                                          争光集团           1979.9-1985.9     工人
              董事长、总经
                                          争光集团           1988.7-1995.12    一分厂厂长
1    沈建华   理、核心技术   是
                                          争光集团           1988.7-1996.1     研究所所长
              人员
                                          漂莱特争光         1995.12-1996.12   生产业务部经理
                                                                               一分厂、二分厂
                                          争光集团           1976.1-1989.12
              董事、副总经                                                     分管土地、设备
2    汪选明                  是
              理                          争光集团           1990.1-1995.12    三分厂副厂长
                                          漂莱特争光         1995.12-1996.12   维修部经理
                                          争光集团           1976.4-1990.9     实验员、工程师
              董事、副总经
3    劳法勇                  是           争光集团           1990.9-1995.9     党委办公室主任
              理
                                          漂莱特争光         1995.12-1996.4    质量管理部经理
              财务负责人、
4    吴雅飞                  否           /                  /                 /
              董事会秘书
5    汪国周   副总经理       否           /                  /                 /
              技术应用部经
6    修慧敏   理、核心技术   否           /                  /                 /
              人员
              质量管理部经
                                          杭州怀杰化工有
7    胡锦强   理、核心技术   是                              1993.7-1996.1     质量负责人
                                          限公司
              人员
              技术研发部经
              理、安环部经
8    钟轶泠                  否           /                  /                 /
              理、核心技术
              人员
          2、漂莱特争光的股权结构、经营情况
          1995 年 4 月 22 日,漂莱特争光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公
      司名称为“杭州漂莱特争光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
      作),住所为浙江省余杭市塘栖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 STEFAN BRODIE,营
                                              1-1-9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期限为自 1995 年 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4 月 21 日,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离子
交换树脂和相关化工产品。
       根据争光集团与漂莱特国际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合资经营杭州漂莱特争光
化工有限公司合同》《杭州漂莱特争光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漂莱特争光
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杭州漂莱特争光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其中争光集团以位于湖州德清城关镇的争光三分厂的厂房及工厂所有现存生产
设备和财产作价 2,400 万元出资,漂莱特国际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3,600 万元,
支付方式为美元。
       漂莱特争光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1      漂莱特国际有限公司       3,600     现金                                      60%
 2      争光集团                 2,400     设备、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                40%
             合计                6,000                       /                      100%
       设立之后,漂莱特争光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漂莱特争光停止经营之前的 1995 年、1996 年的基本经营状况如下: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税后利润(万元)
 1995 年度                                        2,341.72                      69.30
 1996 年度                                        8,770.18                     -51.61
       因经营理念出现分歧,争光集团与漂莱特国际有限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决定
停止合作,漂莱特争光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均归属于漂莱特国际有限公司,争
光集团获得相应的现金补偿,漂莱特争光的员工根据其意愿自行决定留在漂莱特
或者回到争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沈建华、汪选明、劳法勇选择回到争
光集团控股子公司争光树脂。此后,漂莱特争光不再继续经营。
       2001 年 10 月 30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杭工商企监字[2001]第
36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漂莱特争光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企业年检,违反国
家有关企业年度检验的规定,决定对漂莱特争光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1-1-9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未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不存在相关争议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曾在发行人同行业公司任职的沈建华、
       汪选明、劳法勇、胡锦强均未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也不存在相关争
       议或潜在纠纷。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在本公司职                       兼职情况                     兼职企业与发行人关联关
 姓名
                  务                单位名称                    职务                  系
                             余杭担保                    监事               实际控制人任监事的企业
                             宁波争光                    董事长、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兼总
沈建华                       汉杰特                      董事长、经理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经理
                             争光销售                    董事长             发行人全资二级子公司
                             树腾工贸                    董事长、总经理     发行人全资二级子公司
                             宁波争光                    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董事、副总经   汉杰特                      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汪选明
              理             争光销售                    董事               发行人全资二级子公司
                             树腾工贸                    董事               发行人全资二级子公司
                             宁波争光                    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董事、副总经   汉杰特                      董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劳法勇
              理             争光销售                    董事               发行人全资二级子公司
                             树腾工贸                    董事               发行人全资二级子公司
                             中 兴 财 光 华 会计 师 事 合伙人、浙江分所     公司董事任合伙人、浙江分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长                      所所长的企业
                             灵幻企业管理咨询(杭
王焕军        董事                                监事                      公司董事任监事的企业
                             州)有限公司
                             杭 州 长 乔 旅 游投 资 集
                                                         董事               公司董事任董事的企业
                             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 波 梅 山 保 税港 区 金                      公司独立董事任执行董事
金浪          独立董事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1-1-9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本公司职                       兼职情况                     兼职企业与发行人关联关
 姓名
                 务                单位名称                    职务                  系
                            浙 江 华 统 肉 制品 股 份                      公司独立董事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的企业
                            广 州 山 水 比 德设 计 股                      公司独立董事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份有限公司                                     的企业
                            宁 波 一 彬 电 子科 技 股                      公司独立董事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份有限公司                                     的企业
                            浙 江 绿 康 医 养集 团 股                      公司独立董事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份有限公司                                     的企业
                            浙江大学                    教授               无
                            杭 州 盈 泰 食 品添 加 剂                      公司独立董事任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杭 州 龙 宇 生 物科 技 有                      公司独立董事任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浙 江 诺 衍 生 物科 技 有                      公司独立董事任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冯凤琴       独立董事       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杭 州 康 源 食 品科 技 有                      公司独立董事任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浙 江 华 康 药 业股 份 有                      公司独立董事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限公司                                         的企业
                            杭 州 益 肽 食 品有 限 公                      公司独立董事任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广 东 翔 鹭 钨 业股 份 有                      公司独立董事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限公司                                         的企业
                            长 沙 凯 宏 净 化技 术 有                      公司独立董事任董事的企
肖连生       独立董事                                   董事
                            限责任公司                                     业
                            湖 南 宏 邦 材 料科 技 有                      公司独立董事任监事的企
                                                        监事
                            限公司                                         业
                          宁波争光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汉杰特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张翼         国际贸易部
                          争光销售                      监事               发行人全资二级子公司
             副经理
                          树腾工贸                      监事               发行人全资二级子公司
             监事、行政人
蒋才顺                      宁波争光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事部经理
             财务负责人、
吴雅飞                    宁波争光                      监事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董事会秘书
           除上表所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1-1-9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二、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
的协议及其作出的重要承诺
    在发行人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
签订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诚信、尽职和保密等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均能履行协
议约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相关承诺,迄今未发生违反协议义务、责任或承诺的
情形。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
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建华与监事会主席张翼系姑侄关系。除上述亲属关系
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相互之间不存在
亲属关系。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
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7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成员为沈建华、汪选明、劳法勇、王焕军、王佳
兴。
    2020 年 3 月 1 日,王佳兴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职务,因王佳兴本次辞职将
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佳兴在股东大会改选新任董事前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2020 年 4 月 24 日,
争光股份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由沈建华、汪选明、劳法
勇、王焕军、金浪、冯凤琴、肖连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其中,金
浪、冯凤琴、肖连生为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 27 日,争光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沈建华为董事长。
                                  1-1-9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为沈建华、汪选明、劳法勇、王焕军、
金浪、冯凤琴、肖连生。其中,沈建华为董事长,金浪、冯凤琴、肖连生为独立
董事。
    最近两年内,公司董事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7 年 1 月,公司监事为张翼、蒋才顺、沈渭忠,其中股东代表监事张翼
为监事会主席。
    2020 年 4 月 24 日,争光股份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
张翼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蒋才顺、沈渭忠,组
成第五届监事会。2020 年 4 月 27 日,争光股份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张翼为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为张翼、蒋才顺、沈渭忠,其中股东代
表监事张翼为监事会主席。
    最近两年内,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7 年 1 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沈建华、汪选明、劳法勇、吴雅飞,其
中沈建华为公司总经理,吴雅飞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汪选明、劳法勇为公司副总
经理。
    2020 年 4 月 27 日,争光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沈建华、
汪选明、劳法勇、吴雅飞、汪国周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沈建华为公司总经
理,吴雅飞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汪选明、劳法勇、汪国周为公司副
总经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沈建华、汪选明、劳法勇、
吴雅飞、汪国周,其中沈建华为总经理。
    最近两年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1-9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沈建华、修慧敏、胡锦强、钟轶泠,自 2017 年 1 月起
均已在公司任职。
       最近两年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持股和对外投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
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持股情况
   姓    名                职务/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沈建华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6,948.0000         69.4800%
汪选明         董事、副总经理                       1,334.1800         13.3418%
劳法勇         董事、副总经理                       1,334.1800         13.3418%
王焕军         董事                                   118.0400          1.1804%
吴雅飞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10.1200          0.1012%
汪国周         副总经理                                 3.3700          0.0337%
胡锦强         质量管理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0.1200          0.1012%
修慧敏         技术应用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8.4300          0.0843%
               技术研发部经理、安环部经理、核心
钟轶泠                                                  8.4300          0.0843%
               技术人员
成越操         沈建华与其系舅甥关系                     8.4300          0.0843%
张翼           沈建华与其系姑侄关系                     8.4300          0.0843%
                                        1-1-9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
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
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企业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董事长、总
沈建华                 杭州争光塑料化工有限公司               80.00       10.00%
          经理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0.00        0.75%
王焕军    董事         合伙)
                       灵幻企业管理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10.00       1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焰资产管理有
                                                             900.00       90.00%
                       限公司
金浪      独立董事
                       德清起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200.00       18.69%
                       业(有限合伙)
                       杭州康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600.00       60.00%
                       浙江诺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       60.00%
冯凤琴    独立董事
                       杭州龙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60.00%
                       郑州大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80.00       35.00%
                       长沙凯宏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4.00       11.24%
肖连生    独立董事
                       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1.49        2.87%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
司领取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
金等组成,公司依法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内部
董事以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领取
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5 万元/年,不享有福利待遇。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1-1-9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份公司成立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是基于
地方经济发展程度、行业水平、个人能力、工作内容等综合因素确定。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成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发行人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制定,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管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
制定,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经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
的劳动合同确定。
       (二)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占公司
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薪酬总计                                  435.19            385.00               365.11
利润总额                               15,306.54           8,227.79             6,155.23
         占    比                         2.84%             4.68%                5.93%
       (三)最近一年领取薪酬的情况
       2020 年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
薪酬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在公司任职          领薪单位      年薪(税前/万元)
   1     沈建华          董事长、总经理                  发行人                  90.25
   2     汪选明          董事、副总经理                  发行人                  62.39
   3     劳法勇          董事、副总经理                  发行人                  62.17
   4     王焕军          董事                            发行人              7.82[注 1]
   5     冯凤琴          独立董事                        发行人                   4.74
   6     肖连生          独立董事                        发行人                   4.74
   7     金浪            独立董事                        发行人                   4.74
   8     吴雅飞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                  28.94
   9     汪国周          副总经理                        发行人                  41.16
  10     张翼            监事会主席                      发行人                  25.68
                                            1-1-9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姓     名              在公司任职           领薪单位     年薪(税前/万元)
  11      蒋才顺        职工监事                         发行人                 20.90
  12      沈渭忠        职工监事                         发行人                 10.04
  13      修慧敏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应用部经理     发行人                 22.96
  14      胡锦强        核心技术人员、质量管理部经理     发行人                 21.61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研发部经
  15      钟轶泠                                         发行人                 27.04
                        理、安环部经理
   注 1:王焕军仅担任公司董事,未全职在公司工作,仅领取董事津贴
       除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外,公司为在公司任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七、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
安排。
    十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人数及构成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在册职工总数分别为 272 人、269
人、282 人,基本保持稳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情
况如下:
       1、按专业岗位划分
           岗 位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研发人员                                               39                       13.83%
生产人员                                               154                      54.61%
销售人员                                               35                       12.41%
管理人员                                               54                       19.15%
           合 计                                       282                    100.00%
       2、按教育程度划分
                                          1-1-9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学 历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                                             4                         1.42%
本科                                                  24                         8.51%
大专                                                  54                       19.15%
高中及中专                                            122                      43.26%
初中及以下                                            78                       27.66%
            合 计                                     282                    100.00%
       3、按年龄分布划分
            年 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39                       13.83%
30—45 岁                                             144                      51.06%
45 岁以上                                             99                       35.11%
            合 计                                     282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及福利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与正式员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
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了聘用协议,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
义务和享受权利。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
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汉杰特无员工,故未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登记,争光
销售于 2018 年 9 月办理登记申报。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保缴纳人数如下:
                                                                             单位:人
             项     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员工人数                                        282             269                272
社保缴纳人数                                    263             251                253
期末未缴社保人数                                 19                 18                19
             其中:退休返聘人员                  17                 18                18
                     次月缴纳人员                 1                  0                 1
                     实习生                       1                  0                 0
                                      1-1-10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人
            项   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覆盖比例                             99.62%           100.00%             99.6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社会保险缴纳人数与员工总数不一致的原因为:(1)
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
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退休后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经终止,被用人单
位返聘所形成的关系不再属于劳动关系,发行人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
入职时间晚于公司每月社会保险缴纳日期的新员工,公司于次月开始为其缴纳社
会保险;(3)部分员工为实习生,尚未转正,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员工人数                                   282                269            272
公积金缴纳人数                             247                236            216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                       35                 33                 56
   其中:退休返聘人员                      17                 18                 18
           自愿放弃                         0                  7                 24
           试用期人员                      17                  8                 14
           实习生                           1                  0                  0
覆盖比例                             93.56%             94.02%            85.0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与员工总数不一致的原因为: 1)
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
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退休后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经终止,被用人单
位返聘所形成的关系不再属于劳动关系,发行人无需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2)
发行人一般给予新员工一定的试用期,对于试用期新员工,发行人自试用期员工
转正之日后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3)部分员工因从工资中扣除个人应承担的
缴存部分会影响工资收入,故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4)部分员工为实习生,
尚未转正,公司无需为其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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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合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存在被主管部门要
求补缴的风险。剔除退休返聘、实习生等无需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员工,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应缴而实际未缴纳社保、公积金人数较少,如需补缴的金额较小,占
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该事项不会对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2020 年 5 月 12 日,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争光股份、争光销
售、树腾工贸出具《征信意见书》,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争光
股份、争光销售、树腾工贸无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分别对争光股份、
争光销售、树腾工贸出具《证明》,至《证明》出具日,争光股份、争光销售、
树腾工贸无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
     2020 年 5 月 13 日,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宁波争光未受到我局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处
理)的情况。
     2020 年 5 月 26 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海分中心出具《证明》,
宁波争光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
律法规被我中心处罚。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
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华已作出书面承诺:“若社会保障主管部
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
公积金,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
罚款或损失,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要求为其补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本
人愿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全部
费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本人将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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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全体在册员工建立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三)发行人劳务外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外包服务主要为包装、装卸、清洗服务,发生金额分别
为 187.49 万元、171.74 万元和 91.10 万元,金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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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致力于产品在新
领域的推广与应用。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作为具备
高性能分离及吸附功能的材料,可通过对被交换物质的离子交换和吸附,达到物
质的分离、提纯、浓缩、富集等功能。公司凭借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
的专利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能够规模化生
产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企业,并实现了对部分国外进口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
替代。除国内市场外,公司产品还销往德国、瑞士、俄罗斯、意大利、韩国、美
国、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众多上市公司与国内外大型企业,
如德国 BRITA、日本三菱化学、瑞士 AQUIS、三花智控(002050.SZ)、韩国 BORN
CHEMICAL、中粮集团、中国石化( 600028.SH )、中广核集团、中国核电
(601985.SH)、厦门钨业(600549.SH)、美国嘉吉等。
    公司一向重视研发创新,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
拥有发明专利 13 项。公司为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位,
是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之一,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离子交换树脂已发布的国家标
准有 13 项,行业标准 2 项,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公司先后获得“国
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浙江省科
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发行人是国内少数几家掌
握核级树脂、粉末树脂、均粒树脂、大规模集成电路树脂、凝结水树脂及食品级
树脂等中高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技术的企业,通过美国水质协会金印认证
(WQA Gold Seal Certificate),是国内同行业中第一家获得国内核电领域准入资
格的企业,并经中核集团评审列入中核集团总部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产品“ZG
NR 系列核级离子交换树脂”“ZG FD 系列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火电超临界
发电机组中压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用混床树脂”等先后获得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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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计划项目证书》,“213 丙烯酸系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被认定为国家重点
新产品,“ZG NR 系列核级离子交换树脂”“快流速 DE AE 琼脂糖阴离子交换树
脂”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核级纯离子交换树脂的研制及应用”获得
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公司受委托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的“高
效分离纯化介质开发及应用”子课题进行开发研究。
    2、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发行人生产的“争光”“Hydrolite”牌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覆盖 7 大应用领
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
保、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发行人凭借产品可靠的质量和稳定的性能,
对于提升下游行业客户的产品品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工艺革新、降低生产成
本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下游行业客户的核心竞争力,为客户创造了价值。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外观形态
    发行人生产的不同型号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下游行业中有着不同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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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发行人的产品和服务对于提升下游行业客户的产品品质、减少环境污染、促
进工艺革新、降低生产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下游行业客户的核心竞争力,
为客户创造了价值。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
        工业水处理领域:
        发行人提供的专用树脂可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领域,包括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及
        中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中高端工业水处理包括凝结水精处理和发电机组内冷水处
        理)。
        工业用水对水质的要求较高,除对去除水中无机盐的含量要求严格控制外,对水中
 1
        的各种金属离子的含量、有机物含量、微粒粒径、微生物数量均有较高的指标要求,
        发行人提供的树脂可以除去溶液中的杂质离子。随着大容量、亚临界、超临界发电
        机组的投入运行,电力行业发电机组的参数和容量越来越大,对水质的要求也日益
        严格,也对树脂的耐温性能、机械强度、交换速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在
        凝结水精处理及发电机内冷水处理用树脂均已实现产业化。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在食品领域,发行人提供的树脂可用于食品发酵行业(如淀粉糖、啤酒、木糖醇、
        柠檬酸和乳酸等的)除盐脱色、各类白酒生产中脱酯、脱色及蔬果汁的深加工等。
 2
        在饮用水领域,发行人提供的如除铁树脂、除氟树脂、除硝酸根树脂、除砷树脂、
        除硼树脂、除磷树脂、除高氯酸根树脂、软化树脂等,在其他多种物质存在的情况
        下,仍然可以选择性去除目标物质而不改变其他物质的存在形式和浓度。
        核工业领域:
        发行人提供的树脂主要应用于核电站的核能发电机组水处理、放射性元素的分离提
        纯等。由于应用核电站的核级树脂必须具备极高的再生转型率,极低的杂质含量,
 3
        良好的抗辐照分解能力。同时,要求树脂能够在较高运行流速和较高温度下工作,
        使用过程中系统释放出的有机或无机杂质在规定范围内。核级树脂市场大部分被美
        国陶氏化学等国际巨头垄断,发行人是国内极少数进入核工业领域的企业。
        电子领域:
        发行人提供的专用树脂可用于特殊电子行业的超纯水制备,如生产磁盘驱动器、显
 4      示设备、CD-ROM、独立的半导体设备、低密集成电路,或者用于后级集成电路的
        分块和配件操作中超纯水制造,具有运营出水水质上升快、出水电阻率稳定、单位
        体积处理水量大、运行性能稳定等特点。
        生物医药领域:
 5      发行人提供的专用树脂可用于冬氨酸、精氨酸、亮氨酸等氨基酸及硫酸粘杆菌素、
        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抗生素的提取等。
        环保领域:
        发行人提供的专用树脂可用于治理含铬、镍、锌、铜、氰等重金属离子的工业废水,
 6
        在处理贵金属废水时,贵金属可被回收利用,表现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处理有机
        废水时,可净化有毒物质,除去废水中诸如酚、酸、胺等酸性或碱性有机物质。
        湿法冶金领域:
 7      发行人提供的专用树脂可应用于钨、钼、钒、铀、铼、镓等金属的提取,具有选择
        性高、吸附性能稳定等特点,发行人在钨钼分离和金属钒提取应用较为成熟。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按是否含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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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基团可分为离子交换树脂和吸附树脂,按应用领域可以分为工业水处理领域、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核工业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电子领域、环保领域、湿法冶
金领域及其他领域,具体如下图所示:
    (1)离子交换树脂
    离子交换树脂是一类带有活性基团的网状结构的有机高分子化合物,当离子
交换树脂与溶液接触的时候,溶液中的可交换离子与离子交换树脂上的抗衡离子
发生交换实现分离和纯化作用,从而达到浓缩、分离、提纯、净化等目的,可广
泛应用于工业水、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生物医药、电子、环保、湿法冶金等
领域。离子交换树脂根据可交换离子为阴离子或阳离子,可分为阴离子交换树脂
和阳离子交换树脂两大类;根据所带活性基团的性质,可分为强酸阳离子树脂、
弱酸阳离子树脂、强碱阴离子树脂、弱碱阴离子树脂、螯合树脂、两性树脂及氧
化还原树脂;根据离子交换树脂的孔结构,可分为凝胶型树脂和大孔型树脂。
    发行人生产的强酸阳离子树脂、弱酸阳离子树脂、强碱阴离子树脂、弱碱阴
离子树脂可用于纯水及超纯水的制备;食品发酵行业(如淀粉糖、啤酒、木糖醇、
柠檬酸和乳酸等的)除盐脱色、各类白酒生产中脱酯、脱色及蔬果汁的深加工;
环保行业中治理含铬、镍、锌、铜、氰等重金属离子的工业废水;生物医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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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冬氨酸、精氨酸、亮氨酸等氨基酸及硫酸粘杆菌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
素等抗生素的提取;湿法冶金行业中钨、钼、钒、铀、铼、镓等金属的提取;核
工业中核电站的核能发电机组水处理、放射性元素的分离提纯。
    发行人生产的螯合树脂可用于选择性金属离子分离,包括高价金属离子和过
渡元素离子的分离、提纯等。发行人生产的两性树脂可用于大分子和小分子电解
质的分离,如离子隔膜碱去除硫酸根、蛋白质分离剔除和脱盐、聚丙烯腈纺丝废
水处理、蔗糖溶液无机盐的分离去除等。
    发行人生产的氧化还原树脂可降低溶液中的氧含量,防止腐蚀,还可用于分
析化学中金属、合金的沉积及脱除过氧化物作高分子抗氧剂、乙烯单体及聚合物
的稳定剂等。
    (2)吸附树脂
    吸附树脂是在离子交换树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类不含活性基团的高分子
吸附剂。吸附树脂一般为大孔型树脂,其“孔隙”是在合成时由于加入惰性的制
孔剂,待网状骨架固化和链结构单元形成后再用溶剂萃取或水洗蒸馏将其去掉,
就留下了不受外界条件影响的孔隙,即“永久孔”。孔径可达到 100nm 甚至可
达到 1,000nm 以上,故称之为“大孔”。吸附树脂且具有高交联的三维空间结构,
化学稳定性好,其吸附性是由于范德华引力或产生氢键作用的结果,吸附性能类
似于活性炭,但比活性炭孔分布窄、机械强度好、易脱附再生。
    发行人生产的吸附树脂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行业的深加工,可去除其中残
余的农药、棒曲霉素、酚类等有害成分;生物医药行业丁胺卡那霉素、西索米星、
妥布霉素等抗生素的提取及银杏黄酮内酯、绿原酸、橙皮甙、柚皮甙、甘草酸、
人参皂甙、茶多酚等天然药物的提取。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为便于分析发行人产品及发展趋势,更清晰准确的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保持一致,本招股说明书在分析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
具体产品应用时,以按产品应用领域分析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的结构如下:
                                 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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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业水处理         15,107.05        34.78%     17,243.76         40.16%       16,286.66       41.99%
食品及饮用水       17,055.36        39.26%     16,237.66         37.81%       13,654.45       35.21%
核工业              2,256.19         5.19%      1,348.58            3.14%      1,109.72           2.86%
电子                2,281.60         5.25%      2,126.39            4.95%      1,869.08           4.82%
生物医药            2,339.54         5.39%      2,175.91            5.07%      1,540.73           3.97%
环保                2,478.26         5.71%      2,322.86            5.41%      2,050.05           5.29%
湿法冶金            1,370.97         3.16%        888.62            2.07%      1,688.18           4.35%
其他                  550.68         1.27%        598.19            1.39%       586.16            1.51%
       合   计     43,439.64    100.00%        42,941.97        100.00%       38,785.03      100.00%
   注:其他包括应用于工程公司配套但无法区分应用领域的业务、实验室试验研究等
       发行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应用领域范围较广,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
主要来自于工业水处理领域,食品及饮用水领域次之。同时发行人也在核工业、
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要求更高的应
用领域不断深入,公司产品线逐渐丰富和优化,这与我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
业发展趋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水处理领域的收入占比由 42%降至
34%。
       最近三年,发行人粉末树脂、核级树脂、均粒树脂、大规模集成电路树脂、
凝结水与内冷水树脂及食品级树脂等中高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收入金额及占
比逐年上升,2020 年上述中高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销售金额在发行人主营业
务收入占比超过 4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食品级树脂          14,043.87       32.33%       13,789.89           32.11%     10,686.12         27.55%
凝结水与内冷水
                     3,262.98        7.51%        3,649.33           8.50%       3,719.20          9.59%
树脂
大规模集成电路
                      767.14         1.77%        2,177.48           5.07%       1,947.93          5.02%
树脂
均粒树脂              472.06         1.09%             190.56        0.44%        199.46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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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核级树脂                  823.68           1.90%              402.96         0.94%      833.60           2.15%
粉末树脂                  135.27           0.31%               99.66         0.23%       66.07           0.17%
     小计               19,505.00          44.90%        20,309.89          47.30%    17,452.38          45.00%
其他树脂                23,934.65          55.10%        22,632.07          52.70%    21,332.65          55.00%
     合计               43,439.64       100.00%          42,941.97         100.00%    38,785.0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离子交换树脂和吸附树脂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阳离子树脂          19,295.46        44.06%        17,564.01      40.90%   15,314.23          39.48%
           阴离子树脂          16,480.76        38.10%        19,117.96      44.52%   17,093.15          44.07%
离子交
换树脂     其他离子交换
                                6,106.70        14.51%         5,330.24      12.41%    5,158.28          13.30%
           树脂[注]
           离子交换树脂
                               41,882.92        96.67%        42,012.21      97.83%   37,565.66          96.86%
           小计
吸附树脂                        1,556.73         3.33%           929.95       2.17%    1,219.57          3.14%
         合   计               43,439.64       100.00%        42,941.97    100.00%    38,785.03      100.00%
    注:其他离子交换树脂包括螯合树脂、两性树脂等特种离子交换树脂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致力于在新领域
的推广与应用。公司依靠研发积累形成的技术体系,利用多年经营过程中形成的
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为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
电子、生物医药、环保等众多领域的客户提供定制化、高性价比的产品,以此实
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常规商品保有一定规模安全库存”。
公司对外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粗品树脂及白球。原材料系公司自产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所需的化工原料,主要有苯乙烯、二乙烯苯、二甲基丙二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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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等,均为大宗石化产品,市场供应较为充足,价格透明、质量稳定、标准统
一。同时,公司亦会对外采购粗品树脂及白球,主要系公司现有产品应用领域较
广,需求量较大,且受限于园区内环保排放限制,生产线长期满负荷运行,产能
存在瓶颈,故公司通过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以提高生产弹性,应对订单承接的波
动;此外,公司还将部分白球委托外协厂商生产工艺相对简单的常规树脂,主要
系部分客户交期较短,发行人自有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所致。
    (1)发行人外购粗品树脂中通过精加工及简单加工部分金额及占比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及市场预测、自身产能及环保排放指标情况等对外采
购粗品树脂,购入时,需要对粗品树脂进行质量检测,并根据客户对产品指标的
要求,对粗品树脂进行精处理加工或简单加工。同一型号的粗品树脂根据不同客
户需求,可以精处理加工后出售,也可以简单加工后出售。公司将树脂产品(包
括自产树脂、外购粗品树脂)均计入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对于外购的粗品树脂,
由于购入时,财务部门、仓储部门及生产部门均无法确切知悉该粗品树脂后续要
进行精加工处理还是简单加工处理,故统一计入库存商品科目未作明细区分。
    为计算简单加工的粗品树脂的采购金额及占比,根据对粗品树脂的期后实际
生产领用情况并结合期末尚未领用的粗品树脂类型测算,对外购粗品树脂进行区
分,具体情况如下:
                     精加工                     简单加工            入库金额合计
   期间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2020 年度           2,883.94   28.21%           7,339.53   71.79%        10,223.48
2019 年度           3,090.04   34.58%           5,844.92   65.42%         8,934.96
2018 年度           2,253.33   21.78%           8,091.97   78.22%        10,345.30
    注:精加工指需要经过纯化精处理进一步加工的粗品树脂;简单加工指采购的仅需通过
质量检测、纯水清洗、蒸汽喷淋、包装等工序进行加工处理的粗品树脂
    上表可见,公司外购粗品树脂经简单加工的占比为 65%-79%,相对较高,
主要系精加工粗品树脂因定制化程度或技术要求较高,需利用公司现有机器设备
进行纯化精处理,涉及工序为经酸碱转型或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加入其他原料混合
反应、清洗、热水喷淋、过滤、检测、包装,涉及工序较多且较为复杂,故除非
发行人产能已充分饱和或者重要客户要求的订单交期较短,使得发行人无法在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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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时间以完全自产的方式进行生产,一般发行人会控制精加工粗品树脂的产量;
而采购的粗品树脂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树脂主要应用于普通工业水处理,标
准化程度相对较高,故当发行人产能饱和及环保排放受限,或接到部分生产工艺
相对简单的常规树脂或某些交期较短的订单时,会采购外购粗品树脂简单进行加
工后出售,以获取利润最大化。
    (2)发行人外购粗品树脂中部分粗品树脂不分摊成本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部分外购粗品树脂需要进入精处理工序进一步加工,需投入较多其他原
辅材料(如硫酸、液碱等),以及较多人工、机器设备投入等,通常需要经过多
道精处理工序才能达到客户要求的产品指标,生产流程较长;部分外购粗品树脂
不需要进入精处理工序,仅需经过质量检测、纯水清洗、蒸汽喷淋、包装等简单
加工工序,生产流程较短,人工及加工费用较少。经测算,相关人工及制造费用
约为每吨 203 元(根据包装物吨耗、水电费以及清洗、喷淋工序的人工、质检员
工资等测算),约占该类树脂总成本的 1.58%,总金额约 100-120 万元,占比及
金额均极低。为简化会计核算,一直以来,公司未对简单加工的外购粗品树脂分
摊前述人工成本及加工费,相关人工及加工费用全部由自产产品承担,且该部分
粗品树脂不分摊成本对公司营业成本及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极小,符合成本效益原
则及一贯性原则。
    (3)发行人外购粗品树脂进行简单加工的业务实质
    公司采购的粗品树脂中,部分需通过质量检测、纯水清洗、蒸汽喷淋、包装
等工序进行加工处理后出售,其业务实质为:公司生产销售的树脂产品品类丰富,
对外购产品具备较强的质量管控能力,品牌影响力较强。因此,对于部分生产工
艺相对简单的常规树脂或某些交期较短的订单,在产能不足或环保排放受限的情
况下,公司会通过对外采购粗品树脂并通过精加工或简单加工的方式销售给客户,
因发行人并未向粗品树脂厂家提供原材料,故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对于通过简
单加工的外购粗品树脂,公司需经过质量检测、纯水清洗、蒸汽喷淋、包装等加
工工序,还需为客户提供售前、售后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公司对该部分粗品树
脂经过一定程度的加工生产并蕴含了公司品牌和服务价值。而贸易业务指未通过
生产加工环节的纯买卖赚取差价的业务。故该部分粗品树脂销售不属于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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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充分。
    (4)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外协厂商选择标准
    公司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外协厂商选择标准如下:①应当具备相关生产
经营资质;②不存在重大环保、安全生产隐患,近期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
事故;③产能规模、生产能力、供货速度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工期需求;④生产
工艺、成品能够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⑤结合运输距离,就近选择。
    报告期内,公司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外协厂商均已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资
质。公司持续跟踪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外协厂商环保、安全生产状况,报告
期内该等厂商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事故。
    (5)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管理模式及质量控制机制
    公司与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明确产品的工艺标准、质
量要求。公司对外采购的树脂一般为常规树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质量规
范对树脂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对其进行纯化精处理或碱洗、酸洗或直接
清洗。对于检验质量不合格的厂商,公司会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或取消对
其采购订单。
    (6)外协厂商管理模式及质量控制机制
    公司从供应商甄选阶段到成品入库阶段对外协厂商执行严格管理,对外协加
工产品执行全方位质量控制。
    供应商甄选阶段:对外协厂商进行资质审核,建立供应商评估表,综合评估
外协厂商生产能力、交期、质量及成本等管控措施;
    加工生产阶段:在委托加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生产所执行的检测标准。外协厂
商在批量生产前须先进行小量生产试做,送交公司质量管理部等检测合格,方可
投入批量生产,同时,公司派驻品质控制人员进行质量管控。如委外加工产品的
加工工艺相对简单,公司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关于小量生产试做或品质控制人员
驻场的要求;
    验收入库阶段:产品订单完成批量生产后,产品入库前须经质量管理部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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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入库检验,检验判定合格时,仓库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对于外协的产品质量责任的划分,根据委托加工协议约定,如外协厂商加工
的产品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外协厂商应负责以符合协议约定质量标准的
产品进行更换,如果无法更换,则公司有权退货。如外协厂商累计三次发生加工
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委托加工协议。
    (7)外协加工定价依据
    公司外协加工定价主要采取成本加成原则协商确定,即在辅料成本的基础上
附加一定的加工费。成本方面,由于发行人提供主要原料白球,外协厂商提供辅
料如氯甲醚、甲缩醛、硫酸等石油化工原料,辅料成本占树脂外协加工价格的比
例约为 60%,加工费占外协加工价格的比例约为 40%,主要包括人工费、水电
费、蒸汽费及环保费用等,同时不同树脂外协加工难度存在差异,加工费占比也
会存在一定波动。此外,公司在与外协厂商协商定价时也参考外协厂商的加工能
力、效率、质量控制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销售计划并结合树脂库存量,统计出当月树脂实
际需要生产量。当月树脂生产能力大于销售需求的,征询销售部门意见后按“订
单优先、兼顾库存”的原则安排生产;当月树脂生产能力无法满足销售需求的缺
口部分,由生产管理部通知采购部门对外采购粗品树脂或白球。
    由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应用范围涉及到从工业到民用的多个行业领域,面
临着复杂的分离环境和多种分离对象,由此带来生产流程中不同的配方,产品种
类多,生产呈现出“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的特点。
    公司采用行业内先进的集散控制系统(DCS 系统)进行生产控制,能够实
现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投料、自动计量、自动执行工艺,保证生产过程各批次产品
间品质稳定。
    4、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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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获取订单以询价谈判为主,同时还有经销商销售、招投标、第三方介绍
  等方式。公司设有专门的销售部门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营销以及售后服务等管
  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贸易商和经销商为辅。直销模式是指
  公司与下游终端客户直接签订购销合同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贸易商模式是指公
  司与贸易商直接签订买断式的购销合同,由贸易商向终端用户交付的业务模式;
  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与指定的经销商签订买断式的代理销售协议,约定经销商代
  理销售“争光”品牌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并由公司将产品运送至经销商指定
  地点,从而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不同销售模式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          32,025.78       73.72%       30,305.90       70.57%   26,827.68         69.17%
  贸易商         5,011.23       11.54%        6,146.02       14.31%    5,918.20         15.26%
  经销商         6,402.64       14.74%        6,490.05       15.11%    6,039.15         15.57%
   合计         43,439.64      100.00%       42,941.97    100.00%     38,785.03        100.00%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模式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
                    销售模式                         销售模式特点                 经销销售占比
  可比公司
                销售模式主要采
蓝晓科技        用直销,部分通         除部分品种通过经销商/贸易商进行少量销
                                                                                  注
(300487.SZ)   过贸易商/经销          售外,其他产品均采取直销方式。
                商销售
                                       建龙微纳未搭建经销商体系,直销与经销的
                                       销售条款差异不大,经销客户相比直销客户
                                       的区别只在于身份差异;
                                                                                  2019 年 1-6 月:
                                       建龙微纳经销客户是贸易商,系根据其自身
                销售模式以直销                                                    6.17%;
                                       需求向发行人采购分子筛产品,与需要完成
                为主,经销为辅                                                    2018 年 度 :
                                       销售任务的授权代理的经销模式不同;经销
建龙微纳        经销客户为分子                                                    10.82%;
                                       客户的销售渠道、客户情况属于其商业秘
(688357.SH)   筛销售的贸易商                                                    2017 年 度 :
                                       密,建龙微纳无从获知经销商的存货情况和
                (定价模式与直                                                    7.87%;
                                       终端销售实现情况;
                销客户无异)                                                      2016 年 度 :
                                       建龙微纳对经销商的定价模式与直销无异,
                                                                                  11.42%
                                       没有销售折让,也不存在折扣返利情况以及
                                       特殊条款约定。经销商均为买断式的销售,
                                       费用承担、销售任务等主要根据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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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同行业
                   销售模式                  销售模式特点                 经销销售占比
  可比公司
                                 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一般会给予 30-60 天
                                 的信用期
                                 康达新材根据《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经销商管理办法》,原则上只在一个
                                                                          2011 年 度 :
                                 销售区域设定唯一的经销商,并参照当地同
                                                                          19.61%;
                                 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经销产品的价格;
康达新材        销售模式以直销                                            2010 年 度 :
                                 康达新材销售的产品,无论是经销还是直销
(002669.SZ)   为主,经销为辅                                            16.36%%;
                                 均在客户收到货物后确认收入,信用政策在
                                                                          2009 年 度 :
                                 发货后的 30 天内结清货款,除因产品质量
                                                                          19.15%
                                 不合格的产品包退包换外,无其他退换货条
                                 款
                                 贸易商基于终端客户的需求向公司下订单,
                                 公司接到订单后安排生产发货,采用“买断
                                 式销售”,贸易商签收后即确认收入,除产
                                 品的质量问题外不可退货;公司对贸易商及   贸易商占比:
                                 直销客户的定价政策基本一致,贸易商以自   2020 年 度 :
                                 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无需向贸易商   11.54%;
                                 支付佣金,也未授予贸易商代理权限,双方   2019 年 度 :
                                 之间不存在销售区域的划分;公司对贸易商   14.31%;
                                 信用政策与直销客户一致,综合考虑客户的   2018 年 度 :
                销售模式以直销   综合实力、合作历史、资信状况、交易规模   15.26%
发行人          为主,贸易商和   等因素,有款到发货、到货后 30 天、发货
                经销商为辅       后 60 天等信用政策;                     经销商占比:
                                 经销商指公司与指定的经销商签订买断式     2020 年 度 :
                                 的代理销售协议,约定经销商在一定区域内   14.74%;
                                 代理销售“争光”品牌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   2019 年 度 :
                                 脂,并由公司将产品运送至经销商指定地     15.11%;
                                 点,从而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发行人提供   2018 年 度 :
                                 一份代理价格表,作为发行人与经销商结算   15.57%
                                 之用,经销商自主决定销售价格;公司对四
                                 家经销商信用政策一致,均为发货后 45 天
                                 结清货款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模式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或年度报告,蓝晓科技未在公开披
  露文件中详细披露经销模式特点及占比
         由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均以直销为主,经销商或者贸易
  商为辅,与发行人基本一致。一方面,由于贸易商能为终端客户提供资金垫付、
  信息收集等服务,部分境外客户及境内采购量较少的终端客户会向贸易商而非原
  厂制造商进行采购;另一方面,公司客户数量众多且较为分散,为更好的开拓业
  务及节约销售成本,2002 年至 2010 年间,公司陆续在济南、广州、西安、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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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指定了四家具有一定营销实力和客户资源的合作方作为公司的经销商,在一定区
域内销售“争光”品牌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故发行人采用以直销为主、贸易商
和经销商为辅的销售模式是公司结合行业惯例、自身经营发展特性形成的符合自
身实际情况的销售模式。
    经销模式一般指经销商按一定价格买断公司产品,并由经销商在其自行经营
的销售终端售卖给消费者的销售模式,故发行人的贸易商模式及经销商模式归属
于经销模式。由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均以直销为主,经销为
辅,与发行人基本一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同销售模式销售占比情况如
下表:
             销售模式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直销                  73.72%            70.57%       69.17%       71.39%
发行人      贸易商                11.54%            14.31%       15.26%       15.21%
            经销商                14.74%            15.11%       15.57%       13.4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销售模式                    -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直销                         -          79.96%       82.72%       73.87%
康达新材    经销                         -          19.61%       16.36%       19.15%
            其他业务                     -           0.43%        0.92%        6.98%
               合计                      -         100.00%      100.00%     100.00%
             销售模式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直销                  93.83%            89.18%       92.13%       88.58%
建龙微纳
            经销                   6.17%            10.82%        7.87%       11.42%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年报中未披露直销及经销模式的金额及占比,故上表模式销
售占比来源于其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年度不能一一对应。蓝晓科技未在公开文件中披露不
同模式销售占比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同销售模式销售占比略微存在差异,建龙微纳招股
说明书披露其 2016 年度至 2019 年 1-6 月直销销售占比约 90%,康达新材招股说
明书披露其 2009 年至 2011 年度直销销售占比约 80%。发行人报告期内直销销售
占比由 2017 年度 71.39%上升至 2020 年的 73.72%,略低于康达新材直销销售占
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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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其存在经销商模式,发行人存在经销商模式原
因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二)4、(1)③经销商模
式”,主要系当时恰有公司销售人员离职,且发行人当初营销力量较为较弱,基
于扩大市场规模和品牌知名度的考虑所致,选择了四家公司作为经销商,具有一
定的偶然性和特定的背景,存在合理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在其公开文件中披露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无法对比发行
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差异情况。
    ①直销模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和终端客户签署购销合同或订单,约定采购商品价格、
数量、交付条件、质量标准和结算方式等条款。合同生效后,公司销售部门通知
生产部进行备货,在生产部备货过程中,销售部门对其进度进行跟踪和督促。
    报告期内,发行人终端客户直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17%、
70.57%及 73.72%,占比较高且基本保持稳定。
    ②贸易商模式
    由于贸易商能为终端客户提供资金垫付、信息收集等服务,部分境外客户及
境内采购量较少的终端客户综合考虑采购便利性、付款方式的灵活性等因素,会
向贸易商而非原厂制造商进行采购。因此,在贸易商模式下,贸易商根据终端客
户需求与公司进行协商后下达订单,贸易商模式系本行业内通行的销售模式之一,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蓝晓科技、建龙微纳均存在贸易商销售模式。公司对贸易商及
直销客户的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公司与贸易商的关系属买断式销售关系,且自交
货给贸易商时,与产品相关的风险报酬相应转移给贸易商,贸易商承担未来销售
的风险和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对贸易商均采用买断式销售。贸易商购入公司产品后自行定
价销售,自负盈亏,与公司及终端客户不存在三方协议及相关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发行人和贸易商之间的交易主要基于贸易商本身获取的终端客户资源,贸易商以
自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境内贸易商与境外贸易商的合作模式和定价策略基本相
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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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境内贸易商                          境外贸易商
                       贸易商以自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无需向贸易商支付佣金,也未授
       合作模式
                       予贸易商代理权限,双方之间不存在销售区域的划分
       协议签订方      仅限于发行人和贸易商之间签订合同,不涉及第三方
                       与发行人直销客户相同,协议条款主要约定产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协议主要条款
                       地址及交货时间等常规条款
                       以该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双方通过商务谈判确定最终价格,与直销客
       定价策略
                       户无重大差异
                       贸易商基于终端客户的需求向公司下订单,公司接到订单后安排生产发货,
       销售流程        采用“买断式销售”,贸易商签收后即确认收入,除产品的质量问题外不
                       可退货
       收入确认时点    贸易商签收后确认收入              公司获取提单后确认收入
           发行人向主要贸易商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及同类产品与直销客户平均销售
       单价差异率情况如下:
                                                                                    同类产品与直
                                                                                    销客户报告期
序号          贸易商                           主要产品销售金额
                                                                                    平均销售单价
                                                                                      差异率
                              主要产品:190 树脂(工业水处理领域)
 1      俄罗斯 SIBIMPORT                                                                   17.32%
                              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总额:2,116.20 万元
                              主要产品:889×6JW-9 树脂(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2      瑞洁芳琳                                                                            1.56%
                              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总额:2,288.65 万元
        安徽轻工国际贸易      主要产品:889×4 树脂(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3                                                                                         -0.43%
        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总额:1,015.50 万元
        俄罗斯                主要产品:190 树脂(工业水处理领域)
 4                                                                                          6.43%
        ALFAGRUPP             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总额:115.78 万元
        江苏沃布斯新材料      主要产品:FMKX6208 树脂(电子领域)
 5                                                                                        -26.14%
        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总额:342.54 万元
        济南云腾净化科技      主要产品:FMIKX38 树脂(环保领域)
 6                                                                                         24.15%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总额:316.00 万元
        太原市朗朗科贸有      主要产品:J518 树脂(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7                                                                                        -14.67%
        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总额:221.54 万元
        上海摩速科学器材      主要产品:FMKX6298 树脂(电子领域)
 8                                                                                        -10.80%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总额:422.76 万元
           注 1:上述主要贸易商为历年前五大贸易商且年销售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主要产品系发
       行人向主要贸易商销售金额最高的树脂;
           注 2:上表中的产品类型,因涉及其销售价格及/或毛利率等信息,系统按公司内部产品
       命名规则确定并披露,下同;
           注 3:差异率=(贸易商主要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同类产品直销客户报告期平均销
       售单价)/贸易商主要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贸易商主要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贸易
       商主要产品报告期销售金额/报告期销售数量,同类产品直销客户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同类
                                               1-1-11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品直销客户报告期销售金额/报告期销售数量
       发行人销售给贸易商的单价以该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双方通过商务谈判
 确定最终价格,与直销客户无重大差异。由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向贸易商同类
 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与直销模式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略微存在差异,互有高
 低,其中有 4 家贸易商主要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高于直销模式单价,4 家贸
 易商主要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低于直销模式单价,差异原因主要系:首先,
 不同客户采购数量存在差别,发行人给予的指导价及优惠存在差异,如瑞洁芳琳、
 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等;其次,公司视当地的竞争情况及市场行情定
 价,如俄罗斯 SIBIMPORT、俄罗斯 ALFAGRUPP 与江苏沃布斯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俄罗斯树脂市场行情较好,而江苏沃布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于江苏宜
 兴,当地树脂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再次,差异率与直销客户销售单价有关,部分
 直销客户采购量较大且未来市场前景较好,发行人给予该直销客户优惠较大,导
 致贸易商单价相比较高,如济南云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最后,在报告期内,发
 行人会根据市场行情对产品指导价进行调整,由于不同客户采购时间存在差异,
 故发行人在不同时间对同类产品的销售单价也会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向历年前五大贸易商的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占贸易商
期间          名称                                      主要贸易商采购树脂情况[注]
                            (万元)     收入比例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约
        瑞洁芳琳               898.55      17.93%
                                                     20%(其他树脂供应商为淄博东大及安
                                                     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比
        俄罗斯 SIBIMPORT       565.10      11.28%    例保密(中信保报告显示俄罗斯
                                                     SIBIMPORT 供应商有鹤壁市海格化工
2020
                                                     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青及争光股份)
年度
        江苏沃布斯新材料
                               529.75      10.57%    未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
        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水
        上海摩速科学器材
                               175.48        3.50%   处理树脂采购争光股份(大孔吸附树
        有限公司
                                                     脂采购蓝晓科技)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美国 ML Ball
                               152.93        3.05%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约
        Company,Inc.
                                                     4%(采购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占
                                        1-1-12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销售金额     占贸易商
期间          名称                                     主要贸易商采购树脂情况[注]
                            (万元)     收入比例
                                                    比约 96%)
              合计           2,321.81      46.33%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比
       俄罗斯 SIBIMPORT        892.57      14.52%   例保密(中信保报告显示俄罗斯
                                                    SIBIMPORT 供应商有鹤壁市海格化工
                                                    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青及争光股份)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约
       瑞洁芳琳                869.04      14.14%
                                                    20%(其他树脂供应商为淄博东大及安
2019                                                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年度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安徽轻工国际贸易
                               555.06       9.03%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约
       股份有限公司
                                                    90%
       俄罗斯
                               372.79       6.07%   未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
       ALFAGRUPP
       江苏沃布斯新材料
                               356.17       5.80%   未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3,045.63      49.55%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比
       俄罗斯 SIBIMPORT      1,011.98      17.10%   例保密(中信保报告显示俄罗斯
                                                    SIBIMPORT 供应商有鹤壁市海格化工
                                                    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青及争光股份)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约
       瑞洁芳琳                947.13      16.00%
                                                    20%(其他树脂供应商为淄博东大及安
2018                                                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年度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安徽轻工国际贸易
                               362.41       6.12%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约
       股份有限公司
                                                    90%
       济南云腾净化科技
                               223.53       3.78%   未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
       有限公司
                                                    存在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采
       太原市朗朗科贸有
                               193.09       3.26%   购争光股份产品占其采购同类产品约
       限公司
                                                    5%(淄博东大占比约 20%)
              合计           2,738.14      46.27%
     注:主要贸易商采购树脂情况系根据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贸易商的走访、视频访谈
 记录、访谈发行人业务人员及中信保报告整理
                                        1-1-12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各年前五大贸易商合计 9 家,其中 3 家贸易商未
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产品,其他 6 家贸易商均有采购争光股份竞争对手如美国
陶氏化学、德国朗盛、蓝晓科技、江苏苏青等公司产品。
    发行人报告期历年前两大贸易商均为俄罗斯 SIBIMPORT 及瑞洁芳琳,未发
生变动,报告期销售金额占发行人贸易商销售收入的 30.36%,其他 7 家贸易商
报告期各年销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贸易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江苏沃布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29.75           356.17               -
济南云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92.47       223.53
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98.02         555.06       362.41
俄罗斯 ALFAGRUPP                        123.29           372.79       125.02
上海摩速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175.48           138.81       108.48
美国 ML Ball Company,Inc.               152.93           192.62       190.77
太原市朗朗科贸有限公司                  144.55           129.29       193.09
    由上表可知,除江苏沃布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济南云腾净化科技有限公
司外,公司对其他前五大贸易商报告期各年均有销售业务,公司与贸易商的合作
关系基本稳定。江苏沃布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环保类产品的销售,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早年与争光股份有
树脂业务合作,由于争光股份在行业内知名度较高,故该公司 2019 年开始与发
行人开展合作。济南云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未采购发行人产品主要原因
为:该公司主要从事净化工程及设备、材料业务,该公司承接终端客户净化工程
时会采购发行人的树脂作为净化材料,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其净化工程业
务受到较大冲击,故 2020 年未向发行人采购树脂。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
公司为发行人 2019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 555.06 万元,而 2020 年销售金
额为 98.02 万元,较上年存在较大下滑,主要原因为: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终端客户位于美国,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美国政
府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之列,2020 年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终端客户
考虑成本因素向其采购下降导致发行人对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下滑。公司报告期对俄罗斯 ALFAGRUPP 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25.02 万元、372.79
                                 1-1-12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及 123.29 万元,2020 年销售额较 2019 年有所下滑,主要系 2020 年受新冠
肺炎疫情影响,俄罗斯 ALFAGRUPP 部分终端客户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导
致部分俄罗斯终端客户对俄罗斯 ALFAGRUPP 采购额下降,进而影响公司对俄
罗斯 ALFAGRUPP 的销售金额。上海摩速科学器材有限公司、美国 ML Ball
Company,Inc.及太原市朗朗科贸有限公司各年对发行人采购金额均在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变动较小。
    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业务为买断式销售,双方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
格、发货日期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基于产品种类及价格、供货周期、双方合作关
系等因素,贸易商会向不同的厂家采购树脂产品,故贸易商销售公司的产品为非
独家销售。贸易商自主选择销售对象、自主定价,其销售区域、销售渠道、终端
客户等经营政策与公司独立。公司商品经贸易商签收后,即实现产品相关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公司不对贸易商的销售价格、销售区域进行管理,公司未对贸易商
销售公司产品占其业务规模情况、贸易商终端销售及期末存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贸易商拥有所购产品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可以自主进行销售。经保荐机构及申报
会计师核查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银行流水,主要贸易商不存在为发行人
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访谈发行人主要贸易商及公司业务人员,发行人主
要贸易商向发行人竞争对手采购均为买断式,即贸易商签收后与商品所有权相关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即予以转移,贸易商不会向发行人竞争对手收取佣金,发行人
竞争对手不对贸易商的销售对象、销售定价、销售渠道及终端客户进行限制与管
理,同时贸易商也不会将终端客户的具体信息告知于发行人竞争对手。发行人主
要贸易商基于与不同供应商的合作历史、交易规模等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此外,
贸易商同发行人竞争对手之间有关物流、质量保证、退换货等政策和对发行人的
相关政策基本一致。故发行人主要贸易商同可比公司或竞争对手的合作模式与同
发行人的合作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贸易商模式是行业普遍特点,公司主要贸易商亦存在采购公司同
行业竞争对手产品的情形,公司通过贸易商模式可扩大销售,加快产品周转,符
合行业惯例,主要贸易商同可比公司或竞争对手的合作模式与同发行人的合作模
                                 1-1-12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式不存在重大差异。
         ③经销商模式
         A、选择经销商的原因
         由于“争光”品牌知名度较高,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公司客户数量众多且较
    为分散,为更好的开拓业务及节约销售成本,2002 年至 2010 年间,公司陆续在
    济南、广州、西安、北京指定了四家具有一定营销实力和客户资源的合作方作为
    公司的经销商,在一定区域内销售“争光”品牌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并向终端
    客户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经销商可利用自身的营销能力,可以更好地满足需求
    变化较快且订单较为零散的中小客户,不断扩大公司的销售能力与市场规模,与
    公司一同打造、维护“争光”品牌在市场中的声誉。与贸易商一致,公司对经销
    商均采用买断式销售。
         四家经销商成立的具体原因如下:
                      合作开
      经销商                                         具体原因及背景
                      始时间
                               广东、广西、海南等区域距公司较远,公司前期在该等市场开拓较
广州市广联津化工有             为困难、成本较高,广州市广联津化工有限公司在两广地区具有一
                     2002 年
限公司                         定客户资源优势,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形成了代理合作关系,共同开
                               拓市场
                               陕西等西部区域距公司较远,公司前期在该等市场开拓较为困难、
陕西核锐争光化工有
                     2006 年   成本较高,陕西核锐争光化工有限公司在上述地区具有一定的客户
限公司
                               资源优势,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形成了代理合作关系,共同开拓市场
济南争光水处理材料             主要系发行人在该地的业务员离职后,基于其之前积累的客户资源,
                     2006 年
有限公司                       为避免与发行人形成竞争,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了代理合作关系
北京争光创业科技有             主要系发行人在该地的业务员离职后,基于其之前积累的客户资源,
                     2010 年
限公司                         为避免与发行人形成竞争,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了代理合作关系
         发行人与上述经销商已保持 10 年以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经销商具有较强的
    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通过经销商销售本公司产品,不仅可以提升公司产
    品销量,更有助于扩大“争光”品牌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全国范围的知名度。
         B、代理销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长期以来,发行人与四家经销商合作关系稳定,协议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与经销商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1-12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协议内容
协议名称         《代理销售协议》
                 协议有效期为长期,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每年年终会议上提出及修改,
协议期限
                 合作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协议即终止。
                 1、经销商在一定范围内销售,当销售渠道超越范围时,须事先征得发行
                 人同意后再进入该区域。若有项目设计费用,由经销商承担相关项目设
                 计费;
代理业务范围
                 2、经销商一般只代理销售发行人生产的离子交换树脂及相关的水处理产
                 品,未经发行人书面同意不得销售其它厂家的离子交换树脂,否则作为
                 经销商违约,按双方发生的累计业务额的 1%计付违约金。
                 1、经销商自主销售:发行人授权经销商销售,并提供相关文件及资料,
                 经销商独立经营,发行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和客户
                 签订合同,销售发行人产品,发行人以代理价提供各类树脂。若经销商
                 业务需要,发行人可协助经销商向客户提供售后技术服务。若一方请求
                 对方协助洽谈供货业务,请求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工作费用,并向对方
                 承付到货款的 1%-1.5%奖励;
代理销售方式
                 2、以发行人名义销售:经销商以发行人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价格和交
                 货方式等事宜应与发行人协商,经销商按发行人的要求与客户签订合同,
                 合同经发行人审定盖章,原件由发行人备案;若销售价格低于代理价时,
                 经销商必须征得发行人同意后,才可以发行人名义签订供货合同。
                 (对于以发行人名义销售情况,由于发行人直接与终端客户签署供货合
                 同,经销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获取佣金,故认定该类销售属于直销)
                 1、代理销售协议生效后,发行人提供一份代理价格表,作为发行人与经
                 销商结算之用,经销商自主决定销售价格;
                 2、发行人的代理价格随市场波动,当价格需要调整时,应提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经销商,从而以调整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3、经销商以发行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发行人应在货款两清后,参照一定
                 考核细则按一定比例支付给经销商佣金;
代理销售价格与
                 3、经销商自主销售的业务,经销商应在发货之日起 45 天内付清,如不
结算
                 付清且无特殊情况,发行人有权停止发货;
                 4、经销商以发行人名义销售时,货款原则上货到验收合格一次付清。若
                 是分期付款,最长期限从货物发出日期起不得超过 75 天。(特殊情况经
                 发行人同意除外)。若客户提出留质保金的,质保金部分不得超过 12 个
                 月,金额不得超过全额货款的 10%,若到期未付的,作为经销商应付款,
                 在到期后三个月内付清。
                 1、发行人不承担经销商自主销售签订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但承担以发行
                 人名义签订的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协议双方不管任何一方引起供货违约,
                 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发行人不干涉经销商代理销售发行人产品外的商业活动,也不对其承
责任及保密条款
                 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为了更好地履行代理销售协议,发行人不定时地向经销商披露与其产
                 品相关的信息即“商业秘密”,除非发行人事先书面同意,经销商不得
                 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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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代理销售协议外,发行人未与经销商签订框架协议或其他协议。
       C、经销商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直销客户和经销商销售的不同应用领域产品金额及占比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应用领域
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业水处理       9,827.81        30.69%   10,969.23         36.20%   10,185.49        37.97%
        食品及饮用水    13,912.92        43.44%   13,057.61         43.09%   10,670.53        39.77%
        生物医药         2,034.95        6.35%     2,003.96         6.61%     1,310.38        4.88%
        湿法冶金         1,253.82        3.92%        712.17        2.35%     1,469.88        5.48%
直销
        核工业           2,237.19        6.99%     1,329.80         4.39%     1,083.25        4.04%
客户
        环保             1,832.49        5.72%     1,122.33         3.70%     1,037.02        3.87%
        电子              584.35         1.82%        694.29        2.29%      667.05         2.49%
        其他              342.24         1.07%        416.52        1.37%      404.07         1.51%
               合计     32,025.78   100.00%       30,305.90    100.00%       26,827.68      100.00%
        工业水处理       3,328.68        51.99%    3,650.42         56.25%    3,727.30        61.72%
        食品及饮用水     1,399.29        21.85%    1,097.74         16.91%     704.86         11.67%
        生物医药          280.11         4.37%        154.48        2.38%      150.16         2.49%
        湿法冶金                -             -            -             -           -              -
经销
        核工业             19.00         0.30%         18.78        0.29%         5.51        0.09%
 商
        环保              486.87         7.60%        791.18        12.19%     709.98         11.76%
        电子              888.69         13.88%       777.44        11.98%     741.34         12.28%
        其他                    -             -            -             -           -              -
               合计      6,402.64   100.00%        6,490.05    100.00%        6,039.15      100.00%
       由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向直销客户及经销商销售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均为工
业水处理领域与食品及饮用水领域,报告期内,直销模式及经销商模式在工业水
处理领域及食品饮用水领域的树脂销售占比均超过 70%,经销商与直销客户产品
销售差异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发行人销售给经销商产品占比最高为工业水处理领域,报告期内销售
占比分别为 61.72%、56.25%及 43.44%,高于直销客户占比,主要系工业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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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客户较多且比较分散,经销商在当地可利用自身的营销能力及本地化服务优
势,更好地满足需求变化较快且订单较为零散的中小客户,故发行人向经销商销
售的树脂主要集中于工业水处理领域。
    其次,发行人销售给直销客户产品占比最高为食品及饮用水领域,报告期内
销售占比分别为 39.77%、43.09%及 43.52%,逐年上升且远高于经销商,主要系
发行人直销客户德国 BRITA、瑞士 AQUIS、三花智控向发行人采购食品饮用水
领域树脂金额较高且逐年上升,2018 年至 2020 年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分别为
4,235.28 万元、5,147.42 万元及 6,494.15 万元,由于该领域主要客户采购金额较
大且要求资质较高,合格供应商认证并经规模化合作后一般不会轻易更换,故发
行人产品在食品饮用水领域内直销占比更高。
    最后,发行人销售给直销客户产品在核工业领域、生物医药领域、湿法冶金
领域占比均高于经销商,主要由于该领域专业性较强,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需要与
部分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及使用效果进行沟通确认,并及时对客户的反馈问题进
行分析解答,故发行人产品在上述领域直销占比更高。
    D、经销商佣金情况
    报告期各期,经销商开发的指定向发行人直接采购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主
要客户(当期销售金额 50 万元以上)及相关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2020 年度
IMMINENT ENGINEERING CO.           核级树脂系列            273.13       0.55%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湿法冶金用树脂系列      209.73       0.42%
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   通用树脂系列            134.51       0.27%
湖南鑫忠德化工有限公司             通用树脂系列             96.73       0.20%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通用树脂系列             92.74       0.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
                                   通用树脂系列             70.23       0.14%
司
                           合计                            877.07       1.77%
                                   2019 年度
北京铭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用树脂系列            486.73       1.12%
                                    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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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通用树脂系列                      232.04       0.53%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通用树脂系列                      158.39       0.36%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湿法冶金用树脂系列                103.88       0.24%
HEAVY MECHANICAL COMPLEX3                核级树脂系列                       83.81       0.19%
                            合计                                         1,064.85       2.44%
                                         2018 年度
/M/S ENGINEERING AND
                                         核级树脂系列                      324.10       0.82%
COMMERCIAL SERVICES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用树脂系列                       84.24       0.21%
北京英纳尔电力水处理工程技术有限
                                         再生型树脂系列                     60.98       0.15%
责任公司
                            合计                                           469.32       1.18%
       报告期各期,经销商获取佣金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经销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广联津                          16.74                     5.91                     15.87
       北京争光                         37.82                    28.95                     69.45
       济南争光                          9.04                     9.67                      0.89
       陕西核锐                         11.90                     6.56                     18.08
         合计                           75.50                    51.09                  104.29
       报告期内,经销商获取佣金的计算方法为:公司对经销商开发并指定向发行
人采购的产品确定一个基准价格,公司在该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分段计提销售佣金;
同时,应由经销商承担的周转材料及回款日期超出信用期应计资金利息亦从销售
佣金中扣减。具体而言,公司采用成本加成方法,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对经销商基准价格,即基准价格=单位成本(1+调整后的加成率),具体情况如
下:
型号     定价时间    参考因素       基础数值                             调整规则
         产品计划               按照 BOM 表及预
新型
         推广上市    单位成本   期原材料采购单价      不适用
号
         前                     计算确定
                                          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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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定价时间   参考因素       基础数值                   调整规则
                                                  技术难度调整加成率,调整系数范围
                                                  为 1.0~1.5;
                               该型号产品所在大   市场供需状况调整加成率,调整系数
                    加成率
                               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范围为 0.8~1.5;
                                                  如存在其他特殊调整因素,根据实际
                                                  情况调整
                                                  每年年初根据对当年主要原材料市场
                                                  价格的预测,调整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当期实际单位成本
         每年年初                                 如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则
既有     或市场价                                 临时调整单位成本
型号     格发生大                                 每年年初根据对未来市场供需状况调
         幅变动时              当期该型号产品平   整加成率,调整系数范围为 0.8~1.5;
                    加成率
                               均毛利率           如产品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则临
                                                  时调整加成率
    注:“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指三个月内或自前次调整以来原材料或产品的市场价格
变动超过 10%,且根据管理层判断,短期内不会恢复到此前价格水平
       一般而言,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根据产品类型不同和市场供需情况变化下调
3%~10%即为公司向经销商提供的代理价格表。该等下调幅度主要系用于覆盖
经销商开拓客户、办公、售后服务等费用。针对经销商开发的指定向发行人直接
采购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客户,经销商会参与公司和该等客户关于产品技术指
标及销售价格的协商过程,最终由公司与该等客户签署销售协议。
       根据约定,在公司确认客户已付清货款后,经销商方可向公司申请结算佣金。
公司在收到经销商申请并核对无误之后,将该等佣金计入当期销售费用,同时贷
记货币资金或其他应付款;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回款但经销商尚未提交结算申请
的,公司按照约定的佣金计算方式计提佣金,计入当期销售费用,同时贷记其他
应付款。公司关于经销商佣金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产品定价和收款方式
       公司产品采用市场定价法,在维持公司合理利润前提下,结合生产成本、市
场竞争状况及市场拓展需要,与客户协商谈判或参与招投标确定价格。公司产品
价格信息由副总经理分管,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当原料价格、市场
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亦将进行分析调整。调整后报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报
价信息作为公司机密管理。公司的收款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3)产品配送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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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物流进行产品配送。为了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
掌握市场发展动态,公司会派遣技术和销售人员定期拜访主要客户,进行客户满
意度调查和信息反馈,从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如果客户对产品
应用或者产品质量存有疑问,公司会要求客户将产品样本寄回公司进行检测,或
者安排售后维护人员前往客户公司进行现场维护。公司根据检测结果提供维护建
议和解决方案,若是因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使用年限较长引起的产品问题,公
司则会结合客户具体应用情况推荐更换产品。
    经销商模式下为终端客户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包括对终端客户产品应用或
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及时响应解决,必要时赴客户现场进行维护等)的义务主要
由经销商承担,如确有需要,公司可协助经销商向终端客户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
公司无需向经销商支付相关费用,亦不因协助经销商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而向经
销商收取服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与经销商的交易中,由公司承担产品运输责任和相关运输
费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经销商指定地点过程中,经销商不对产品的运输、保存
等负责。公司送货至经销商指定地点并经收货人签收确认后,产品损毁灭失的风
险由经销商承担,故以取得签收单为收入确认时点,与直销客户、贸易商不存在
差异。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
力于产品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过二十余年的拓展,
公司产品体系从设立伊始的普通工业水领域逐步拓展到高端工业水、食品及饮用
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
要求更高的应用领域,公司产品线不断丰富和优化,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稳步提
升。公司成立以来,主要产品应用领域演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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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工艺流程简介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生产一般要经过聚合(半成品合成阶段)工艺、功能
基团反应工艺(功能化阶段)以及纯化精处理(精处理阶段)三个主要过程。半
成品合成阶段主要生产符合各种产品需求的白球;功能化阶段主要是按照各种产
品型号的功能要求将功能基团集成到白球上,得到具备一定功能、符合一定标准
的树脂;而精处理阶段主要是为达到核工业、电子、食品等中高端领域的品质要
求,对常规树脂进行精加工的过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半成品合成阶段的生
产过程差异较小,而在功能化阶段生产过程差异较大,根据功能基团所携带的离
子性质不同,主要分为阳离子和阴离子,阳离子树脂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白球
经磺化、稀释、清洗得到阳离子树脂。阴离子树脂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白球经
氯甲基化、胺化、树脂转型、清洗得到阴离子树脂。由于阴离子树脂涉及原材料
远多于阳离子树脂,且氯甲基化、胺化等生产工艺流程复杂,故阴离子树脂的单
位生产成本一般要高于阳离子树脂。
                                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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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产品骨架划分,公司离子交换与吸附产品主要为苯乙烯系树脂和丙烯酸系
树脂。苯乙烯系树脂是以聚苯乙烯为骨架,带有不同基团的离子树脂,树脂生产
工艺技术路线为:由单体苯乙烯与交联剂二乙烯苯进行悬浮共聚,制成交联共聚
体,也称为白球,再引入功能基团制备得到不同品种的阴阳离子树脂。丙烯酸系
树脂则主要以丙烯酸甲酯、丙烯腈为骨架,工艺路线与苯乙烯系树脂类似。
       2、在产品白球无法和应用领域一一对应
    公司在产品主要为通过聚合工艺制成的白球。由于白球生产过程一般由苯乙
烯或丙烯酸甲酯和二乙烯苯经悬浮聚合反应,但未集成功能基团,因而不具有树
脂的分离、提纯、浓缩、富集等功能,故在产品(白球)无法与应用领域一一对
应。
       3、单品种离子交换树脂和吸附树脂无法和应用领域一一对应
    公司产成品为离子交换树脂和吸附树脂,离子交换树脂的分离、提纯、浓缩、
富集等功能与功能化阶段的功能基团密切相关,功能基团是连接在单体上的具有
活性离子(可交换离子)的基团。它可以由离散能力的低分子(如硫酸 HSO、
有机胺 N(CH)等)通过化学反应引接到树脂内;也可由带有离解基团的单体(如
甲基丙烯酸)直接聚合。离子交换树脂不同应用领域主要由树脂所携带的功能基
团属性所决定,同时一种树脂所携带的功能基团属性可能应用于多个不同应用领
域,故不同系列的产成品也无法与应用领域一一对应,需要结合产成品自身功能
性质与客户应用相结合确认其应用领域。吸附树脂是在离子交换树脂基础上发展
起来的高分子吸附剂,其吸附性是由于范德华引力或产生氢键作用的结果,吸附
性能类似于活性炭,发行人生产的吸附树脂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行业的深加工,
可去除其中残余的农药、棒曲霉素、酚类等有害成分;生物医药行业丁胺卡那霉
素、西索米星、妥布霉素等抗生素的提取及银杏黄酮内酯、绿原酸、橙皮甙、柚
皮甙、甘草酸、人参皂甙、茶多酚等天然药物的提取,故吸附树脂也无法与应用
领域一一对应。
       4、工艺流程图
    公司整体生产工艺流程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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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不同型号加工工艺不完全相同,由于阴离子树脂
与阳离子树脂、凝胶型树脂与大孔型树脂、精处理树脂与常规树脂在原材料及生
产工艺上存在较大差异,故以发行人销量较高且涵盖上述不同原材料及生产工艺
的 201×7 强碱性凝胶阴树脂(精处理级)、D001 大孔强酸性阳树脂为例,工艺流
程图如下:
    (1)201×7 强碱性凝胶阴树脂(精处理级)
    ①聚合工艺(半成品合成阶段)
                                 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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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功能基团反应工艺(功能化阶段)
                               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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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纯化精处理(精处理阶段)
    (2)D001 大孔强酸性阳树脂
    ①聚合工艺(半成品合成阶段)
                                 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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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功能基团反应工艺(功能化阶段)
    (3)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后工艺流程及原材料
    ①外购白球加工
    发行人外购白球后要进行功能基团反应工艺及纯化精处理加工,即将白球进
行磺化或氯甲基化与胺化、稀释、清洗得到阳离子树脂或者阴离子树脂,并依据
客户需求进一步进行酸洗、碱洗等精处理工序,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液
碱、甲醇、甲醛、盐酸、三甲胺等。发行人外购白球加工的功能基团反应工艺及
纯化精处理工艺参见本节之“(四)4、(1)②功能基团反应工艺(功能化阶段)”、
“(四)4、(1)③纯化精处理(精处理阶段)”及“(四)4、(2)②功能基
团反应工艺(功能化阶段)”。
    ②外购粗品树脂加工
    发行人外购粗品树脂后一般进行普通加工或者纯化精处理加工。普通加工工
艺流程分为检测、清洗、过滤、二次检测、包装。纯化精处理加工工艺流程分为:
经酸碱转型或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加入其他原料混合反应、清洗、热水喷淋、过滤、
                                  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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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包装。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液碱、硫酸、盐酸等。发行人外购粗品树脂
纯化精处理加工工艺参见本节“(四)4、(1)③纯化精处理(精处理阶段)”。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主要环境污染物及处理设施
    (1)废气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装置无组织废气、储罐
呼吸废气等。其中大部分工艺废气(如白球聚合废气、白球蒸馏废气)及储罐呼
吸废气经反应釜的排气管接至废气处理系统装置(RTO)处理;树脂反应及回收
废气排至冷凝+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烘干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发行人
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要
求。为规范废气监测,公司各废气排气筒开设有采样孔,并有安全的采样平台。
报告期内,发行人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水以及职
工生活污水。废水依托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经铁碳反应、芬顿氧化、中和沉淀、
曝气脱钙、水解和 A/O-SBR 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表 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
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
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发行人废水排放设有标排口,标排口已
安装 COD 在线监测装置,监控公司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发行人废水中的污染物
浓度未超过排放限值。
    (3)固体废弃物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
废树脂、废母液、危险废包装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主要处理措施为委托具
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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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反应釜、输送泵、风机、
真空泵等生产器械及车间通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发行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
消音、隔声措施,如设置隔声效果较好的隔声房,安装隔声窗、消声器等;对空
冷器、泵等噪声较大的电机加隔声罩等,同时通过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
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确保噪声能够满足 GB12348-2008《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的要求。
       综上,发行人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2、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主要环境污染物处理能力
   种类                         许可排放量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废水          年排放量 286,250 吨/507,916.67 吨[注]                 正常运行
废气          非甲烷总烃浓度不超过 60mg 每立方米                    正常运行
     注:2018 年度至 2019 年度公司废水排污许可为 286,250 吨,2020 年公司募投项目“年
处 理 15,000 吨 食 品 级 树 脂 生 产 线 及 智 能 化 仓 库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新 增 废 水 排 污 许 可
190,416.67 吨,“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废水排污许可 31,250 吨,
合计废水排污许可 507,916.67 吨
       3、报告期内环保投资与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环保投资                                 21.80                      158.90                      147.69
环保费用                             2,293.18                   2,445.17                    2,262.40
       合计                          2,314.99                   2,604.07                    2,410.09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和制
度建设,加大环保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投入逐渐增加。
       4、环保处罚情况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未曾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未
受到环保处罚。
       但在 2017 年受到过一次环保处罚,罚款金额 32,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2017
年 5 月 9 日,宁波争光收到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镇环罚字〔2017〕41 号),因宁波争光雨排口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超过国家
规定排放标准,同时检测出铁元素,违反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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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争光排放污染物危害程度低、排放强度较弱,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并决定对宁波争光作出罚款 32,000 元的处罚。宁波争光已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
时间内缴纳罚款。2020 年 5 月 18 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出具《环境行
为证明》(镇环法规〔2020〕25 号)认为,目前宁波争光已改正了上述违法行
为,并已缴清罚款,该起案件已经结案。宁波争光上述行为不构成严重失信行为。
          上述事项涉及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来
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经查询公共搜索引擎网站并经访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报告期公司
不存在发生环保事故、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的情形,亦不存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和环保守法情况相关的负面媒体报道。
          (六)公司各生产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为宁波争光,公司已建生产项目的备案、环评批复与环评
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审批情况        环评验收情况
            年产 25,000m3 阴阳离子交 镇发改〔2007〕12
      1                                                 甬环建[2008]15 号 甬环验[2011]100 号
            换树脂项目             号
            年产 3,000 吨丙烯酸阴树 镇经信技备〔2011〕
      2                                               甬环建[2013]225 号 甬环验[2015]43 号
            脂技术改造项目          016 号
            年处理 3,000 吨食品级树 甬石化技备〔2016〕镇环许〔2017〕12
      3                                                                       镇环验〔2017〕58 号
            脂技术改造项目         028 号               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内容                                             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号                              资金额       金投入金额
      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
                                                               2019-330211-26-     镇环许〔2020〕
1     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         13,600.00       13,600.00
                                                               03-034745-000       53 号
      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                                    2017-330219-26-     甬环建〔2020〕
2                                 5,229.00          5,229.00
      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03-002902-000       12 号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                                       2020-330257-26-
3                                 4,634.00          4,634.00                       [注]
      项目                                                     03-134207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                                       2020-330257-26-     镇环许〔2020〕
4                                 4,229.00          4,229.00
      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                                       03-125791           132 号
                                             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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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内容                                           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号                          资金额       金投入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
         合 计               37,692.00       37,692.00   -              -
     注: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出具的《证明》,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无需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
      综上,发行人已建、在建、拟建项目已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等程序,
不存在被关停的情况或被关停风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影响。
      (七)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及
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致力于产品在新
领域的推广与应用。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
生物医药、环保、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发行人的产品对于减少环境污
染、促进工艺革新、降低生产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细分行业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近年来,
我国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推动新材料、新能源行业
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创
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环
保产品。大力推广应用离子交换树脂、生物滤料及填料、高效活性炭、循环冷却
水处理药剂、杀菌灭藻剂、水处理消毒剂、固体废弃物处理固化剂和稳定剂等环
保材料和环保药剂”;《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之“7.2 先进环保产业”之
“7.2.3 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包括离子交换树脂;《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之“四、重点任务”之“(六)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提出:完善功能性膜
材料配套标准,制定离子交换树脂系列标准,双极膜、中空纤维膜及组件标准,
陶瓷纳滤膜元件及生物发酵、高温烟气处理装置标准,以及膜材料试验方法等专
用标准;同时公司生产经营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
强调的“鼓励类”范畴。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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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将推动行业内企业的技术进步,促
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综上,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各建设项目均经
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已建项目均通过环评验收,符合环保规定,符合相关主管
部门的要求。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
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类 制造业”中的“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265 合成材料制造”中的“2651 初级形态
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结合具体业务情况,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细分
行业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
改委作为国务院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能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
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
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各地方发改
委负责研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进行省内宏观调控。国家工信部属于国务院
直属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相关的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和法规,并
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
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整个行业的协同有序发展,行业内企业面向市场独
立自主经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市场竞争;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
科研成果产业化。生态环境部主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
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
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属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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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公司为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
     位。中国膜工业协会由原化学工业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三部委共同发起,
     1995年在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由全国膜行业
     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是跨地区、跨部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业务主管机关是国务院国资委。协会的宗旨是加强行业内的交流与协作,提高协
     会会员为客户服务的高水准专业化能力,促进工程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以行业
     经济效益为中心,提升行业的低消耗、高环保性、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水平。
         (二)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对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                主要相关内容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鼓励类之“十一、石化化工”
                                                           之“12、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
                                                           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
                                                           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
                                                           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
                                                           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
                                                           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品的开发与生产”及“四十三、环境
1                           国家发改委     2019 年 10 月
     录(2019 年本)》                                     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之“18、
                                                           废水零排放,重复用水技术应用;19、
                                                           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
                                                           发;23、高效、节能、环保采矿、选
                                                           矿技术(药剂);低品位、复杂、难
                                                           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
                                                           24、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
                                                           术及有价元素提取;25、尾矿、废渣
                                                           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年
                                                           版)》之“三、制造业”之“(十)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   国家发改
2                                          2019 年 6 月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
     录(2019 年版)》      委、商务部
                                                           “64.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和处
                                                           理、处置”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之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7.2 先进环保产业”之“7.2.3 环境
3                           国家统计局     2018 年 11 月
     (2018)》                                            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包括离子交
                                                           换树脂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   国家发改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
4                                        2018 年 9 月
     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委、工信部、                   导目录(2016 版)》之“7.2 先进环
                                           1-1-14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                主要相关内容
号
     (2016 版)              财政部                       保产业”之“7.2.9 其他环保产品”包
                                                           括离子交换树脂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之“四、重
                                                           点任务”之“(六)完善新材料产业
                            工信部、国                     标准体系”提出:完善功能性膜材料
                            家发改委、                     配套标准,制定离子交换树脂系列标
5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2016 年 12 月
                            科技部、财                     准,双极膜、中空纤维膜及组件标准,
                            政部                           陶瓷纳滤膜元件及生物发酵、高温烟
                                                           气处理装置标准,以及膜材料试验方
                                                           法等专用标准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环保产品。大力推
                                                           广应用离子交换树脂、生物滤料及填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                                料、高效活性炭、循环冷却水处理药
6                             国务院       2016 年 11 月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剂、杀菌灭藻剂、水处理消毒剂、固
                                                           体废弃物处理固化剂和稳定剂等环保
                                                           材料和环保药剂
                                                           围绕重点基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
7                             国务院       2016 年 7 月    和国防建设对新材料的重大需求,加
     新规划》
                                                           快新材料技术突破和应用
                                                           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集中支持事关
                                                           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研究,更加重视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
8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     国务院       2016 年 3 月
                                                           术创新。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
     个五年规划纲要》
                                                           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
                                                           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
         2、行业相关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新材料行业作为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
     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及产业政策,为我国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
     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助于持续推动我国新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有着积极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
     处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发行人是否属于高耗能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20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
     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故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高耗能
                                           1-1-14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业。
    但结合公司情况,公司主要产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属于新材料行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6 版)》均将“离子交换树脂”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耗
能为电力、蒸汽、天然气、水,未使用煤炭。发行人平均能耗情况(按折标系数
转化为标准煤计算)远低于中国单位 GDP 能耗,故发行人生产过程中耗能相对
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发行人用电量(万千万时)                     944.68           940.93           969.09
折标准煤(吨)                             1,161.01          1,156.40        1,191.01
发行人蒸汽用量(万吨)                            3.13          3.47             3.68
折标准煤(吨)                             4,025.18          4,462.42        4,732.48
发行人天然气用量(万立方米)                      9.63         14.31            17.50
折标准煤(吨)                               128.08           190.32           232.75
发行人水用量(万吨)                             45.02         43.41            44.78
折标准煤(吨)                                   38.58         37.20            38.38
折标准煤总额(吨)                         5,352.85          5,846.34        6,194.62
发行人平均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108         0.134            0.157
中国单位 GDP 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57          0.57             0.59
发行人平均能耗/中国单位 GDP 能耗            18.95%           23.51%           26.61%
    注 1:发行人能源消耗的折标系数为:电 1 万千瓦时=1.229 吨标准煤、蒸汽 1 万吨=1,286
吨标准煤、天然气 1 万立方米=13.3 吨标准煤、水 1 万吨=0.857 吨标准煤
    注 2:中国单位 GDP 能耗数据来源万得数据库
    由上表可知,最近三年,发行人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折标准煤总额的耗用分
别为 6,194.62 吨、5,846.34 吨、5,352.85 吨,平均能耗仅为 0.157 吨/万元、0.134
吨/万元、0.108 吨/万元,均呈下降趋势。平均能耗远低于我国单位 GDP 能耗,
最近三年仅为我国同期单位 GDP 能耗的 26.61%、23.51%及 18.95%。另外,2020
年 9 月中国提出了“努力争取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
应对气候变化新目标。根据刊登于《统计与信息论坛》2020 年 09 期的《中国工
业部门碳排放峰值预测及减排潜力研究》,化工行业在低碳情形下将于 2028 年达
到峰值,峰值为 29.82 亿吨,较目前化工行业的碳排放增长约 15%,而发行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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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在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折标准煤总额耗用的数量及平均能耗均呈下降趋
势。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采购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额(万元)                     642.82        616.78        639.27
电力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2.47%         2.35%         2.48%
           采购额(万元)                     581.75        680.43        764.02
蒸汽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2.23%         2.59%         2.96%
           采购额(万元)                     143.54        152.56        156.45
水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55%         0.58%         0.61%
           采购额(万元)                      26.29         45.65         49.86
天然气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10%         0.17%         0.19%
          合计采购额(万元)                 1,394.40      1,495.42       1,609.6
       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5.35%         5.69%         6.24%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每年能源采购金额不高,且能源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例仅为 6%左右,发行人生产过程中耗能相对较低。
       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行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已制定了
严格、完善的操作规程,加强废水、废气等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资源利用
率。2019 年度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镇海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对镇海区用能企业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发行人考核结
果为超额完成(被考核企业为 53 家年综合能耗 3,000-10,000 吨标准煤用能企业,
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企业有 8 家);2019 年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
镇海区财政局对镇海区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合格企业奖励资金,发行人为被奖励企
业之一,发行人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 265 吨标准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访谈
了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节能工作相关负责
人,确认发行人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耗总量不高。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高耗能行业,但发行人
不属于高耗能企业,发行人已建、在建、拟建生产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
       (2)发行人是否属于高排放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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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询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
海分局相关负责人的访谈,我国目前对“高排放行业”及“高排放标准”尚无明
确定义。根据国务院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的规定,“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
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故发行
人所处化工行业属于高排放行业。
    但结合发行人实际生产经营中主要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发行人不属于高
排放企业,主要系:发行人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力、蒸汽、水和天然气,未使
用煤炭作为能源,不会产生高碳排放。最近三年,发行人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折
标准煤总额分别为 6,194.62 吨、5,846.34 吨和 5,352.85 吨,呈下降趋势,减少了
碳排放。另外,公司生产基地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宁波石化经济技
术开发区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园区内企业生产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即可在许可
排放的限额内排放,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访谈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相
关负责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废水及废气的排放均在许可排放限额之内,确认
发行人不属于高排放企业,发行人已建、在建、拟建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项目。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高排放行业,但发行人
不属于高排放企业,发行人已建、在建、拟建生产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项目。
    (3)发行人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发行人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中强调的“鼓励类”产品。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将“离子交换树脂”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制定离子交换
树脂系列标准”被列入《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之重点任务。国务院发布的《“十
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大力推广应用离子交换树脂。
    公司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属于前述政策规定的鼓励类产品及战略性
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公司注重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产品线也在不断丰富和优化,
经过二十余年的拓展,公司产品体系从设立伊始的普通工业水领域逐步拓展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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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工业水、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湿法冶金等市场空
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要求更高的应用领域,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稳步提升。公
司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可应用于高浓度、难降解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的工
业废水处理,由于选择性吸附,解吸液纯度较高,一般都可以回收利用,可产生
较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在化工、冶金等行业的污水治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可实现环境治理和资源回收并举,实现节能减排,并从环保中产生效益。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
版)》,发行人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
入条件。
    (三)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概况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属于提取分离行业的一个子行业。因天然存在或人
工合成的物质大多为混合物,在工业生产的过程中经常需要通过分离对其进行提
炼和纯化。人们根据待分离对象的结构与特性,设计出满足不同需求的吸附分离
材料,常见的材料包括离子交换树脂和吸附树脂、活性碳纤维、聚合物载体等。
按提取分离的方法,又可分为离子交换与吸附分离法,还有溶剂法、蒸馏法、沉
淀法、升华法等,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运用于离子交换与吸附分离法,该方法效
果好且应用范围广,因此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在工业生产中,现在常用的吸附剂
有活性炭、硅胶、树脂等。其中活性炭工艺简单、成本较低,但主要以物理吸附
为主,无选择性;硅胶具有极强的亲水性,主要用于除湿;而离子交换与吸附既
具有特定吸附能力,又具有吸附效率高的特点,并且性质稳定不受无机物存在的
影响,结构上易于设计,适用范围广,加之再生简便、使用周期长,不会产生二
次污染,这些优势使得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用途越来越广、性价比较高,未来
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提取分离方法               基本原理                           优缺点
                                                优点:效果好、污染物易于回收,其中
               利用吸附剂对液体或气体中某       吸附树脂的物理结构便于设计,适用范
吸附分离法     一组分具有选择吸附的能力,将     围很广;
               其富集在吸附剂表面               缺点:吸附剂需要再生,工艺较为复杂,
                                                运行费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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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分离方法               基本原理                           优缺点
               根据被提取成分在不同溶剂中       优点:能简便的分离原混合物;
               的溶解度不同,选用对有效成分     缺点:对溶剂的选择要求很高,难以找
溶剂法
               溶解度大,对杂质成分溶解度小     到合适又经济的溶剂,提取困难,提取
               的溶剂,将有效成分溶解出来       效率低
                                                优点:流程、设备、操作等方面的技术
               蒸馏是提纯或分离沸点不同的       都比较成熟,成本低而产量大,设备及
               液体混合物                       操作都比较简单;
蒸馏、分馏
               分馏则利用物质的沸点不同,将     缺点:只适用于具有挥发性的,能随水
               所需要的物质提取出来             蒸气蒸馏而不被破坏,与水不发生反应
                                                成分的提取,适用范围小
               利用沉析剂使生化物质在溶液
                                                优点:操作简单、经济、浓缩倍数高;
沉淀法         中的溶解度降低而形成无定形
                                                缺点:分离度不高、选择性不强
               固体的过程
                                                优点:升华可得到较高纯度的物质;
               用高温将所需要的物质升华,然
升华法                                          缺点:操作时间较长,产品损失较大,
               后通过冷凝提纯的方法
                                                不适合大量产品的提纯
    1、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简介
    离子交换与吸附的过程是指利用固体或液体内部末端官能团的选择吸附性
吸附周围其它物质的分子或离子,并使用特定的解析剂使其从吸附剂表面脱附从
而达到分离和富集的目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通常具有高比表面积、高孔隙度
的形貌和结构特性,是现代工业不可缺少的产品,凡涉及固-液分离体系的生产
过程,都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潜在应用领域。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按是否含有交换基团可分为离子交换树脂与吸附树脂。
离子交换树脂根据可交换离子为阴离子或阳离子,可分为阴离子交换树脂和阳离
子交换树脂两大类;根据离子交换树脂的孔结构,可分为凝胶型树脂和大孔型树
脂;根据所带活性基团的性质,可分为强酸阳离子树脂、弱酸阳离子树脂、强碱
阴离子树脂、弱碱阴离子树脂、螯合树脂、两性树脂及氧化还原树脂。吸附树脂
是在离子交换树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类不含活性基团的高分子吸附剂。根据产
品应用领域,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可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
电子、生物医药、环保、湿法冶金等下游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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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子交换树脂
    离子交换树脂是一类带有活性基团的网状结构的有机高分子化合物,当离子
交换树脂与溶液接触的时候,溶液中的可交换离子与离子交换树脂上的抗衡离子
发生交换实现分离和纯化作用,从而达到浓缩、分离、提纯、净化等目的。离子
交换树脂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单体。单体是能聚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低分
子有机物,是离子交换树脂的主要成分,也称之为母体。如苯乙烯、丙烯酸等。
(2)交联剂。交联剂是能在线性结构分子缩聚时起架桥作用,而使其分子中的
基团相互键合成不溶的网状体物质。离子交换树脂常用的交联剂是二乙烯苯。交
联剂在离子交换树脂内的含量百分比,称为交联度。(3)功能基团(活性基团)。
功能基团是连接在单体上的具有活性离子(可交换离子)的基团。它可以由离散
能力的低分子(如硫酸 HSO、有机胺 N(CH)等)通过化学反应引接到树脂内;
也可由带有离解基团的单体(如甲基丙烯酸)直接聚合。
    在离子交换树脂的内部结构中,一部分为树脂的高分子骨架,它是由单体经
交联聚合成不溶性的三维空间网状骨架,它支撑着整个化合物,是离子交换树脂
的主要成分,网状结构的骨架部分化学性质十分稳定;另一部分为功能基团(活
性基团)。它连接在高分子骨架上,由活动离子(可交换离子)和固定离子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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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交换树脂的内部机构如下图所示:
    离子交换树脂是一种带有交联剂的高分子化合物,树脂内部是一个立体的网
状结构作为骨架,连接在离子交换树脂骨架上的活性基团能在水溶液中离解出活
动离子,这些离子在较大范围内可以自由移动并能扩散到溶液中。同时,溶液中
的同类型离子也能扩散到整个离子交换树脂多孔结构内部。这两种离子之间的浓
度差推动它们互相交换,而且其浓度差越大,交换速度越快。由于离子交换树脂
上所带的一定的功能基团对于各种离子的亲和力大小各不相同,所以在人为控制
的条件下,功能基团离解出来的可交换离子就可与溶液里的同类型离子发生交换。
    阳离子交换过程可表示为:
    R-A++B+=R-B++A+,其中 R(树脂 Resin 的第一个字母)表示树脂本体,A+
表示树脂上的可交换阳离子,B+表示溶液中的交换离子。
    如 H 型阳离子交换树脂遇到含有 Ca2+、Na+的溶液时,发生如下反应:
    2RH+Ca2+=R2Ca+2H+;RH+Na+=RNa+H+
    阴离子交换过程可表示为:
    R+C-+D-=R+D-+C-,其中 R 表示树脂本体,C-表示树脂上的可交换阴离子,
D-表示溶液中的交换离子。
    如 OH 型阴离子交换树脂遇到含有 CI-、SO2-的溶液时,发生如下反应:
    2ROH+SO2-=R2SO+2OH-;ROH+CI-=RCI+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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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吸附树脂
    吸附树脂是继离子交换树脂之后发展起来的一类不含活性基团的高分子吸
附剂,一般以苯乙烯、丙烯酸酯等为单体,以二乙烯苯等为交联剂,汽油、液蜡、
固蜡、甲苯、二甲苯等为致孔剂聚合而成。吸附树脂一般为大孔型树脂,其“孔
隙”是在合成时由于加入惰性的制孔剂,待网状骨架固化和链结构单元形成后再
用溶剂萃取或水洗蒸馏将其去掉,就留下了不受外界条件影响的孔隙,即“永久
孔”。孔径可达到 100nm 甚至可达到 1000nm 以上,故称之为“大孔”。吸附树
脂且具有高交联的三维空间结构,化学稳定性好,其吸附性是由于范德华引力或
产生氢键作用的结果,吸附性能类似于活性炭,但比活性炭孔分布窄、机械强度
好、易脱附再生;分子筛性是由于其本身多孔性结构的性质所决定的。
    2、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发展概况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最早发现于 1935 年,英国人阿登曼斯(B.A.Adams)
和霍尔曼斯(E.L.Holmes)发表了利用苯酚—甲醛缩合物合成有机离子交换树脂
的研究报告。我国从上世纪 50 年代初开始研究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制备,1958
年后南开大学化工厂、上海树脂厂开始生产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经过半个多世
纪的发展,国内常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制造和应用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同时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各种工业产品精度要求的提高,离子
交换与吸附树脂已经从火电、热电、石化等传统行业的应用拓展到食品、核工业、
电子、生物医药、环境保护、湿法冶金等诸多领域,需求量持续增加。新领域对
离子交换与吸附技术要求的日益提高,促使常规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和应
用技术不断完善,同时催生了许多新型的生产工艺不断涌现,使得离子交换与吸
附树脂产品升级和技术进步的步伐也日益加快。
    由于国内市场的快速成长,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英国漂莱特、日本三
菱化学等国际大型生产商纷纷进军中国,利用强大的资本实力和技术实力进行中
国市场的布局,在国内中高端市场、精细化市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而国内企
业在火电、石化等常规工业水处理市场占据重要的市场份额,部分中高端产品已
经取得突破,并逐渐开始和国际企业争夺国际市场。随着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
开发、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现已成为我国高分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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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及精细化工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要分支。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大部分国内企业系民营企业且
规模较小,年产万吨级以上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企业不多,部分离子交换与吸
附树脂企业因为生产成本上升、技术创新不足等因素逐渐退出市场。国际大型生
厂商如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等凭借品牌和技术优势仍然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面对国际大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企业的竞争,国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企业需
要拥有良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大的生产规模来应对。多年来,发行人加大研发
投入、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是国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引
领者之一。
    3、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市场容量及发展趋势
    根据产业研究及中信证券研究部统计的数据,目前全球吸附分离材料的市场
规模约为 15 亿美元,预计全球需求每年增速 3-5%。从全球吸附分离材料产能分
布情况来看,境内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 47%,其中争光股份产能全球占比约 5%,
其他境内企业如江苏苏青、淄博东大、蓝晓科技等合计产能全球占比约 41%,境
外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 53%,其中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英国漂莱特、日本
三菱化学、住友化学等跨国企业的产能合计占全球的 46%。
    2009-2018 年,我国离子交换树脂产量情况如下:
                      国内离子交换树脂产量(万吨)
   35.00
                                                                                     30.44
   30.00                                                                     28.98
                                                                     26.99
                                                             25.68
                                           23.61     24.49
   25.00                   22.30   23.01
                   19.43
   20.00   17.32
   15.00
   10.00
    5.00
      -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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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我国是世界上离子交换树脂最大的产量国,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8 年国
内离子交换树脂产量为 30.44 万吨,2009 年至 201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47%。
                         中国离子交换树脂出口数量(万吨)
   12.00
                                                                                10.33
                                                                         9.93
   10.00                                            9.03   9.23   8.96
                            7.96           8.04
    8.00                           7.56
                  6.93
    6.00   5.59
    4.00
    2.00
      -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8 年我国离子交换树脂出口数量为 10.33 万吨,2009
年至 2018 年出口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07%。
    虽然国内树脂行业快速发展,但是高端领域仍主要被外企所占领。我国离子
交换树脂的进口量持续攀升,2019 年进口达到了 1.7 万吨,进口单价约达到 1
万美元/吨,而我国离子交换树脂的出口均价仅约 2,300 美元/吨,高端产品尚有
较大的进口替代空间。
    目前在包括发行人在内的技术研发实力较强的企业带领下,国内离子交换与
吸附树脂的新兴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从传统的工业水处理领域不断拓展到食品、
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湿法冶金等新兴领域。新兴应用领域对材料性
能、应用工艺的要求高于传统工业水处理领域,只有综合技术实力雄厚的厂商才
能具备在新兴领域展开竞争的能力。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主要应用领域发展状
况如下:
    (1)工业水处理领域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最早、最主要的应用是在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截至目
前,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普通工业水处理的应用领域仍占有约 70%的比例。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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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广泛应用,是由于水中往往不同程度地
含有 Ca2+、Mg2+、K+、Na+等阳离子和 Cl-、SO42-、PO43-、NO3-、SiO22-等阴离子,
企业生产过程中,这些杂质离子在高温下会生成碳酸钙、硫酸钙、氢氧化镁和硅
酸镁等难溶物质,沉积在锅炉受热面而结成水垢,使受热面生成鼓包、孔斑,导
致沸腾管和垂彩管破裂,不仅危害锅炉的安全运行,并将增加锅炉的维修成本,
因此,进入锅炉的水必须进行处理,以除去水中阳离子和阴离子。离子交换树脂
作为一种带有特殊功能基团的高分子聚合物,特别适合于用于去除这些杂质离子,
氢型阳离子交换树脂交换去除阳离子释放出 H+,阴离子交换树脂交换去除阴离
子释放出 OH-,H+和 OH-中和反应生成水,经过离子交换树脂处理的水不产生新
的物质。
    在中高端工业水领域中,由于电力行业发电机组的参数和容量越来越大,对
补给水质量的要求也日益严格,凝结水是补给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凝结水处
理也成为电厂水处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凝结水精处理是为了去除整个水、汽系统
在启动、运行和停运过程中产生的机械杂质,如氧化铁、铜和镍的氧化物及胶体
硅等;去除从补给水和凝汽器管带入的溶解盐类,从而保证给水的高纯度,保护
机组在凝汽器发生少量泄漏时,能满负荷正常运行,在有较大泄漏时,能给予申
请停机所需的时间。凝结水精处理一般在高流速下进行,且每个周期凝结水精处
理树脂都要进行空气擦洗、分层、输送等过程,因此对凝结水精处理树脂的机械
强度、交换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除凝结水精处理外,大中型发电机组设备普遍采用水-氢冷却方式,发电机
内冷水的水质对保证发电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是非常重要的。近年来随着大
容量、亚临界、超临界发电机组的投入运行,为了确保发电机组设备的安全运行,
对发电机内冷水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内冷水的 pH 值低,使水中含铜量及
电导率均在高限,腐蚀产物还可能在线棒的通流部分沉积,引起局部过热,甚至
造成局部堵死,影响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运行过程中水冷器的泄漏以及水冷器
投运前未经冲洗或冲洗不彻底等都会使生水中的杂质进入内冷水系统,造成系统
腐蚀和堵塞,因此让内冷水通过装有阴、阳离子交换树脂的混合离子交换器,以
除去杂质离子,降低电导率和 Cu2+含量。这种适用于发电机内冷水处理用的高
强度离子交换树脂是经水力分选、过筛、酸碱盐和有机溶剂反复处理后,大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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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降低树脂中的低聚合物含量而成的树脂,该系列树脂机械强度高、颗粒均匀。
    世界领先的树脂生产商美国陶氏化学、日本三菱化学等跨国公司在工业水处
理领域的研究及产业化已经非常成熟,并长期垄断了高端工业水处理树脂的合成
技术,如运用于火电厂、化工厂凝结水精处理及电厂发电机组内冷水处理等领域
的离子交换树脂生产技术。而我国虽然已经能掌握普通工业水处理树脂的生产应
用技术,但在高端领域仍显不足,目前国内大多树脂材料制造商仍集中在普通工
业水处理这个“红海市场”,产品主要为低端的离子交换树脂,综合实力较弱,
规模较小。近年来,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国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凭借多年的技术
积累及成本优势,在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开发并生产出一系列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其中“火电超临界发电机组中压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用混床
树脂”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加速了进口替代的进程。
    近年来,我国工业用水总量保持在每年 1,200 亿立方米以上。在工业水处理
领域应用最广泛的电力行业,快速增长的发电装机容量是推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
脂的市场容量不断扩大的重要因素。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技术是电厂所需补给水
处理和凝结水精处理的关键技术之一。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发展快速,2018 年
发电装机容量升至 190,012.00 万千瓦,较 2009 年发电装机容量 87,409.72 万千瓦
增长 117.38%。来自下游电力行业工业水处理的需求增加,将扩大上游离子交换
与吸附树脂市场的规模。
                             国内发电装机容量(万千瓦)
 200,000                                                                                           190,012
                                                                                         177,708
 180,000                                                                       165,051
 160,000                                                             152,527
                                                           137,018
 140,000                                         125,768
                                       114,676
 120,000                     106,253
                    96,641
 100,000   87,41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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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在食品及饮用水领域,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可用于饮用水、糖、酒、乳品、
油脂、果汁饮料的除盐、脱色、分离、提纯、去味、催化等方面等。近年来,针
对国内外食品行业对于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作
为食品工业应用中非常活跃及极具创造力的技术之一,对食品工业的发展起了推
动作用。
    ①食糖行业
    全球食糖年产量呈现波动式上升趋势,糖作为人体所需的重要营养物质,是
调节生理机能不可缺少的物质。以糖类中淀粉糖为例,淀粉糖化液经离子交换与
吸附树脂精制后,能除去几乎全部的灰分和有机酸及色素等杂质,进一步提高纯
度。由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精制过的糖化液生产糖浆、结晶葡萄糖或果葡糖浆,
产品质量都将有大幅提高而生产果葡糖浆,由于灰分等杂质对异构酶稳定性有不
利影响,也需要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精制糖化液。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玉米淀粉糖的生产过程的功能及作用如下:
    2018 年全球食糖年产量已经达到 17,964 万吨,糖产业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将
给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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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全球食糖年产量(万吨)
 20,000
                                                                                                                   17,964
                                                                               17,21717,21717,55617,51017,21517,081
 18,000                                           16,45316,354           16,194
                                                                   15,337
 16,000                    14,852
                                 14,23614,07314,486          14,401
          13,653
 14,000         13,06313,427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
     ②饮用水行业
     世界水资源分布广泛,不同地区的水质其存在的物质成分及浓度是不同的,
有些物质可能对人的健康有害,而携带合适功能基团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可根
据不同水质去除目标物质,达到净化水的目的。在饮用水行业,专一的功能性树
脂使用广泛,如除铁树脂、除氟树脂、除硝酸根树脂、除砷树脂、除硼树脂、除
磷树脂、除高氯酸根树脂等,在其他多种物质存在的情况下,这些树脂依然可以
选择性去除目标物质而不改变其他物质的存在形式和浓度。
     随着社会工业化水平越来越高,水污染日益严重,如何保证饮用水安全成了
中国百姓关注的问题之一,净水器以其使用方便、价格实惠、现制现用、水质新
鲜、无二次污染等优点,成为了饮用水深度净化中应用广泛的处理方式。我国净
水器的市场普及率仍然较低,与欧美及日本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随着消
费升级趋势显现,人们饮用水安全意识逐渐增强,我国净水器市场前景广阔,市
场潜力巨大。专营于饮用水净化设备的德国 BRITA 及瑞士 AQUIS 系发行人的主
要客户。根据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全国净水器产量呈现逐年上升的发展态势。
                                                       1-1-15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全国净水器产量(万台)
 2,000.00                                                                 1,803.20    1,836.60
 1,800.00                                                      1,635.80
 1,600.00                                           1,462.10
                                         1,318.80
 1,400.00
                              1,122.40
 1,200.00
 1,000.00            893.60
  800.00
            572.10
  600.00
  400.00
  200.00
     0.00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
     (3)核工业领域
     核级树脂主要用于反应堆一回路和二回路的给水和水处理系统。向蒸汽发生
器二回路提供质量可靠的超纯水是保证其稳定运行以及提供品质合格蒸汽的关
键技术,核级超纯水可以降低二回路侧的污垢沉积,降低一回路向二回路传热的
热阻,提高蒸汽产量,同时超纯水可以减少污垢在发电机透平叶片上的沉积。另
外,应用于核电站一回路水处理系统的核级树脂必须具备很高的再生转型率、很
低的杂质含量、良好的抗辐照分解能力,并要求树脂能够在较高运行流速和较高
温度下工作,使用过程中系统释放出的有机或无机杂质应在允许范围内。
                                         1-1-15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前,核级树脂市场大部分被美国陶氏化学等国际巨头垄断,尤其是一回路
采用的核级树脂,具有该技术的公司主要集中在美国陶氏化学、英国漂莱特等少
数几家公司,国内企业大多不具备该树脂的生产能力。随着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
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优势企业在核级树脂研发及生产上的突破,我国自行设计
和建造的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使用了发行人研发的核级离子交换树脂。发行
人研发的核级离子交换树脂先后获得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颁发的《中国电
力科学技术奖》。随着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可以预见核电厂对高品质的离子交
换与吸附树脂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与火电、水电、风电等能源品种相比,核电具有环保、稳定、自主可控性高
等优势。2018 年核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 7,184 小时,是目前我国产能利用率
更高的能源品种。但我国核电厂建设起步较晚,核电利用水平低于世界均值。截
至 2018 年,全球核电装机/发电量在总装机/发电量中占比为 7%/10%,而我国仅
为 2%和 4%。根据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核电发电量已达 3,487
亿千瓦时,较 2008 年 692.19 亿千瓦时发电量增加了 2,794.81 亿千瓦时,复合增
长率高达 15.83%。
                                   全国核电发电量(亿千瓦时)
 4,000.00
                                                                                                         3,487.00
 3,500.00
                                                                                                 2,950.00
 3,000.00
                                                                                       2,481.25
 2,500.00
                                                                               2,131.78
 2,000.00
                                                                     1,713.78
 1,500.00                                                    1,332.18
                                                     1,115.01
                                            983.18
 1,000.00                          872.01
            692.19 700.50 747.42
  500.00
       -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
                                               1-1-15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三五”以来,我国核电利好政策频频登台,2018 年我国新投产 7 台核
电机组,产能逐渐释放,三代核电技术的成形将迎来核电产业快速发展。随着我
国核电行业的快速发展,核电站对高品质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需求将会越来
越大,也将推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不断发展。另外,核电行业的发展对
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加强对核级树脂的研究与开发,生
产出高质量的核级树脂除了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还具有重大的国家战略意义。
           名称                                       内容
《能源战略发展行动计划         到 2020 年,核电装机容量计划达到 5800 万千瓦,在建容
(2014~2020 年)》             量达到 3000 万千瓦以上
                               建成三门、海阳 AP1000 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福建福清、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
(2016~2020 年)》
                               开工建设 CAP1400 示范工程等一批新的沿海核电工程
                               明确到 2020 年,我国核电装机力争达到 5800 万千瓦,在
《“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
                               建规模 3000 万千瓦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中信证券研究部
    (4)电子领域
    在电子元器件的生产过程中无论是清洗用水,还是溶液、浆料,都需要使用
超纯水。超纯水是除了水分子外,几乎没有其他杂质、没有病毒、细菌以及有机
物质,电阻率为 18(MΩ×cm)的水。集成电路的生产工艺是蚀刻和清洗反复进
行,每生产一片集成块需要消耗超纯水 3~5 升,平均 6 英寸的晶片需消耗 1.2 吨
的超纯水。超纯水的纯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元器件的产品质量及生产成品率,所以
超纯水的制备技术在半导体工业的发展中是重要的一环。随着半导体技术的发展,
元器件的尺寸的缩小和精细程度的提高,对超纯水的水质要求日趋严格。
    我国电子工业部将电子级水质技术分为 I 级、II 级、III 级、IV 级、V 级五
大行业等级,离子交换树脂应用于超纯水生产中的 EDI(Electro Deionization)
装置或 CDI(Capacitive Deionization)装置中,可获得电阻率为 18MΩ/cm 的 I
级电子级超纯水。常用的超纯水制备方法有:离子交换法、一次蒸馏冷凝法、电
渗析法、超滤+反渗透+混床、超滤+反渗透+EDI 等。随着双膜法的快速发展和
新技术的应用,超滤+反渗透+混床和超滤+反渗透+EDI 的处理技术越来越多的
在超纯水制备中得到广泛应用。EDI 是一种将电渗析与离子交换有机结合的膜分
离技术,工作原理如下图所示:
                                      1-1-16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料来源:CNKI,中信证券研究部
    EDI 高脱盐性能得益于高质量的混合离子交换树脂、高品质的阴(阳)膜和昂
贵的电极板。阴、阳离子交换树脂按不同的比例搭配而成的离子交换混床系统是
用于制取超纯水的终端工艺,也是不可替代的手段。
    根据美国半导体协会数据,2018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总额为 4,688 亿美元,
同比增长 13.7%。2019 年,在硅周期和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类半导
体产品的市场增长率都出现明显回落。2019 年随着世界集成电路产品出现供过
于求及消化库存、避开硅周期低谷期的风险,世界半导体投资热也相对出现新一
轮回落。Technavio 预计全球半导体用电子级超纯水市场预计在 2018~2022 年间
复合年增长率达 8%,预计 2022 年将增长至 41.7 亿美元。
    在国家政策扶持以及市场应用带动下,国内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保持快速增
长。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0 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规模仅
为 1,424 亿元,2018 年上升至 6,352 亿元。从我国集成电路产量及变化趋势来看,
基本与行业销售情况保持一致,根据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显示,2019 年全国生
产集成电路 2,018.20 亿块,较 2009 年 414.40 亿块增长 1,603.80 亿块,年复合增
长率达 17.15%。近年来大规模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带动了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的产销量。
                                    1-1-16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国内集成电路产量(亿块)
 2,500.00
                                                                                                        2,018.20
 2,000.00                                                                                       1,852.60
                                                                                        1,564.58
 1,500.00                                                                     1,318.00
                                                                      1,087.20
                                                              1,015.53
 1,000.00                                            903.46
                                     719.52 779.61
                            652.50
            438.77 414.40
  500.00
       -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
    (5)生物医药领域
    在生物医药方面,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可用于众多生物药物如抗生素、维生
素、氨基酸、有机酸、酶、蛋白质、核酸、重组药物,以及中药如生物碱、黄芪
黄酮、黄芪皂苷、香豆素类、蒽醌类、内酯等的分离纯化。由于离子交换与吸附
树脂提取、分离技术设备简单,操作方便,生产连续化程度高,且得到的产品纯
度较高,因此在医药工业中应用广泛。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生物制药工艺中越来越多地用于产物的分离纯化。国
外发现的新抗生素中,大都是采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作为分离活性物质的手段。
抗生素制备一般是用专门的菌种通过发酵法获得。发酵液中由菌种产生的抗生素
浓度很低,而培养基的成分复杂、数量庞大,因此从发酵液中提取抗生素,并精
制到很高的纯度,需要非常细致、复杂的分离及吸附技术。
    随着中药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中草药有效成分的提取
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已有许多单味中草药的成分用树脂法提取成功,并得
到工业化应用,如黄芪皂苷、淫羊藿甙、三七总皂甙、罗汉果甙、人参总皂甙、
葛根总黄酮、茶多酚、银杏黄酮等的提取分离。另外,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用于
复方中药的制备上,相比其他技术更能有效地保留小分子有效成分,减少药物的
剂量。随着对复方药剂各组分药力方面和有效成分检测难题的解决,离子交换与
                                               1-1-16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吸附树脂将在中药领域得到更为广泛地应用。以黄芪皂苷为例,其具有强心、降
压、抗肿瘤、降低糖尿病大鼠血糖和促进胰岛素分泌等作用;黄芪黄酮对化学物
诱导的 DNA 损伤具有保护作用,对药物所致的肝损伤也有明显的抵抗作用。黄
芪皂苷的提取剂一般为乙醇和甲醇,由于黄芪皂苷和黄芪黄酮都是易溶于乙醇和
甲醇的化合物,常规提取方法不能将两种成分进行分离。而发行人生产的 DM130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可以将上述两种物质分离提取。
     根据 Wind 数据,我国医药行业整体呈现稳步发展,随着新型药物的不断研
制,居民对身体健康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对相关医药产品的需求逐步扩大,将
持续推动医药行业发展。全国化学药品原药及中成药生产量如下图所示:
                                     产量:化学药品原药生产量(万吨)
 400.00
                                                                                                             340.83 355.44
 350.00
                                                                                                 303.40
                                                                                    292.19
 300.00                                                                                                   334.81
                                                                                                                     282.27
 250.00                                                                  226.14
                                                                                                263.30
                                                       205.07       201.22      248.85
 200.00                                           176.55
                                                                209.70
 150.00                                   126.70
                                     103.05
 100.00               73.93
          52.57                   99.42
  50.00           76.22
   0.0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产量:国内中成药生产量(万吨)
 450.00
 400.00                                                                                                         374.60 383.61
                                                                                                       350.35
 350.00                                                                                           328.77
                                                                                       313.04
 300.00                                                                                      272.05
                                                                              259.48
 250.00                                                                    215.74                                      261.93
                                                                     200.80
 200.00                                                         177.78
                                      146.24
 150.00                                            110.98
                          94.32                             112.89
 100.00           65.59                        106.48
          38.80                     70.91
  50.00
   0.0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资料来源:Wind 数据
                                                            1-1-16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环保领域
    在环保领域,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主要应用于高浓度、难降解有机物和重金
属污染的工业废水处理。传统的工业废水处理方法有氧化法、中和沉淀法、膜处
理技术、不溶性络合物法、电解法、气浮法和生物处理技术等。近年来,随着离
子交换与吸附技术的不断发展,用于工业废水处理的吸附分离树脂因其可对废水
中物质回收利用、使用方便、处理效率高、强度好、抗污染能力强和化学稳定性
好等特点,使得树脂法在废水处理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越来越显示出优越性。
树脂法用于处理有机废水和重金属废水,由于选择性吸附,解吸液纯度较高,一
般都可以回收利用,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在化工、冶金等行业的污水治
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实现环境治理和资源回收并举,实现节能减排,
并从环保中产生效益。
    在国内,随着 2015 年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将工业废水
处理作为工作重心,各类排污企业将更加注重废水处理,由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
脂性能的不断改进,新型应用技术的不断出现,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已经成为处
理水量大、浓度低的工业废水的最佳方法之一。以含铅废水为例,铅主要用于制
造铅蓄电池、电缆护套、化工产品等,铅及其化合物对人体有较大毒性,并可在
人体内积累。由于弱酸性阳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对 Pb2+有较高的亲和力,故利用
弱酸性阳树脂可以从废水中除去 Pb2+。
    根据 Wind 数据,2000 年以来,我国废水排放总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6
及 2017 年有所回落。2000 年至 2017 年,我国废水排放总量从 415.00 亿吨上升
到了 699.66 亿吨,废水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不断提升。
                                 1-1-16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全国废水排放量(亿吨)
800.00                                                                                                                                      735.32
                                                                                                                                   716.20            711.10 699.66
                                                                                                                   684.80 695.40
700.00                                                                                                    659.20
                                                                                                 617.30
                                                                                        589.70
600.00                                                                  556.80 571.70
                                                        524.50 536.80
                                               482.40
500.00                                460.00
                      433.00 439.50
             415.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00
    资料来源:Wind 数据
     随着政府对环境治理的逐渐重视,出台各项污染防治政策,国家加大基础设
施和环保投资力度,我国的工业废水处理行业开始步入快速成长期,市场规模将
保持在较高增速发展,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在“十三五”期间,我国工业
废水处理市场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到“十三五”末,工业废水市场规模可突破
1,500 亿元,到 2024 年,工业废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3,500 亿元。下游环保领域
治理废水投入增加的红利将促使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
                                          国内工业废水处理行业市场规模(亿元)
 4,000.00
                                                                                                                                               3,554.00
 3,500.00                                                                                                              3,127.00
 3,000.00
                                                                                             2,562.00
 2,500.00                                                               2,141.00
 2,000.00                                      1,694.00
 1,500.00               1,219.00
 1,000.00
   500.00
         -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7)湿法冶金领域
     湿法冶金是指金属矿物原料在酸性介质或碱性介质的水溶液中进行化学处
理、有机溶剂萃取、分离杂质、提取金属及其化合物的过程。上世纪八十年代,
                                                                          1-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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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金、银、铂、钯、铑、铱、钉的生产与消费逐年增加,刺激了湿法冶金的
快速发展,而树脂法是湿法冶金技术中最优越的选择之一,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能从稀溶液中分离并富集金属离子,可以通过材料设计实现混合金属离子溶液中
的选择性吸附,尤其适用于从低品位矿物浸液中提取目标金属,相比传统的溶剂
萃取湿法冶炼树脂法具有成本低、金属收率高、设备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单、
污染小的特点。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湿法冶金领域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目前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湿法冶金领域的应用主要有贵金属的提取分离
及稀有金属和稀土金属的提取分离。发行人在湿法冶金方面的应用主要集中钨、
钼的分离和提纯;铼的提取;游离态汞和贵重金属的分离、提纯化等。
    世界钨资源主要集中在中国、加拿大、美国和俄罗斯,其中中国是最主要的
钨储量国和生产国。据美国地质勘探局(USGS)统计,2016 年全球钨储量 310 万
吨,其中中国储量为 190 万吨,占世界总储量的 61%。我国钨矿品位低且成分复
杂,其中白钨矿富矿少,品位低;黑钨矿富矿多,品位高;黑白钨混合矿与其他
矿物共伴生,成分复杂难选难冶。经过近些年来的持续开采,优质黑钨矿已基本
消耗殆尽,白钨精矿品位也逐年下降。随着我国优质钨矿资源趋于匮乏,低品位
高杂钨矿的处理已成为钨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以其
优异的分离选择性,较高的浓缩富集能力,以及简便的操作方式,将在钨冶炼产
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行人研发生产的 201-W 强碱型阴树脂、D314-W
大孔弱碱性阴树脂等在金属钨的分离提纯应用较为成熟,报告期与厦门钨业
(600549.SH)、吉安德和钨业有限公司、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等国内
多家大型钨冶炼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带动了公司在国内提钨领域市场地位的提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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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钨、钼在自然界经常共生,随着优质钨矿的逐渐减少,含钼较高的钨矿石将
成为钨冶金的主要原料,而在钨的系列产品中,钼是须严格控制的杂质元素,如
在国标 GB/T10116-2007 零级 APT(仲钨酸铵)中,其钼含量要求低于 20×10-6,
而钨、钼又同属第 VI 副族元素,二者的物化性质极其相似,因此,要实现二者
的有效分离非常困难,在现行的钨钼分离工艺中,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分离钨
钼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公司基于 MoS42-同 WO42-的性质差异而开发出的大孔弱
碱性阴离子树脂分离钨钼工艺具有除钼效果好、操作简单、环境污染小等优点,
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四)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近年来,我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总体技术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与美
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英国漂莱特、日本三菱化学等国际厂商的技术差距也在
不断的缩小,预计未来将持续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从而提升产品性能、降低生产
成本,并将持续开发新产品和开拓新应用领域,逐步实现中高端离子交换与吸附
树脂材料的进口替代。但在某些高端应用领域如电子和核工业,以及均粒树脂生
产技术等方面,国内厂商与上述跨国企业仍有一定差距。以均粒树脂为例,均粒
树脂具有独特的流体动力学性能,在树脂的交换和再生过程中,体现出单一、完
全的运行效率等独特性能,在特定的行业显示非常重要的应用性能,是获得电子
级、核级超纯水的主要途径。均粒树脂核心生产技术主要被美国陶氏化学、德国
朗盛、英国漂莱特、日本三菱化学所掌握,国内仅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少数企业掌
握均粒树脂生产能力,但在某些核心技术指标(如均一系数、渗磨圆球率)上与
顶尖的国际厂商仍存在一定差距,发行人生产的均粒树脂均一系数范围为 1.10
至 1.15,渗磨圆球率为 90%左右,而美国陶氏化学及德国朗盛生产的均粒树脂均
一系数范围为 1.06 至 1.08,渗磨圆球率超过 95%。均一系数趋近于 1,则树脂的
颗粒越均匀,树脂的利用效率越高,发挥的工作交换容量越大;渗磨圆球率越高,
则树脂耐内应力越强,使用寿命越长,长期使用下树脂仍保持性能稳定。
    离子交换树脂的生产需要经过聚合工艺、引入功能基团反应工艺、纯化精处
理等过程,生产装备的先进性、自动化程度的高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很大的影
响:装备先进将大大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提高中间产品白球得球率;减轻三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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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压力和环保治理成本等。因此,拥有先进装备的企业将在生产成本、产品质量、
生产效率上拥有很大的优势。
    由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应用范围涉及到从工业到民用的多个行业领域,面
临着复杂的分离环境和多种分离对象,由此带来生产流程中不同的配方,产品种
类多,生产和研发呈现出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企业要在
新兴领域占据市场份额必须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从发现一个新的应用领域,到开
发成功一个新的配方、成型为产品大致要 1 至 3 年时间,具有科研实力的企业将
拥有较强的先发优势。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行业应用一直处于快速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新功能、
新应用的产品不断涌现;另一方面性能更优越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不断代
替旧产品。从技术研究与开发角度看,主要包括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合成研究
与应用研究,合成研究的目的在于寻找性能优越的新品种,应用研究的目的在于
拓展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新的行业应用和新的功能。
    (五)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
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的
规定: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下
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
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
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
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公司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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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6 化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
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业。
    2、公司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创业板深入
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
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
融合。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
业融合情况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深入贯彻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的定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战略性新兴
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将“离子交换树脂”列入战略性
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发
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制定离子交换树脂系列标准”被列入《新材料
产业发展指南》之重点任务。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规划》,明确指出大力推广应用离子交换树脂。
    公司的离子交换树脂产品属于前述政策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公
司注重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作为具备高性能分离及吸附功
能的材料,可通过对被交换物质的离子交换和吸附,达到物质的分离、提纯、浓
缩、富集等功能。发行人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应用领域范围较广,报
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工业水处理领域,食品及饮用水领域次之,并在
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要求
更高的应用领域不断深入,公司产品线逐渐丰富和优化。因此,公司主营的离子
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要求,符合“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的创业板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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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注重技术和产品创新,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符合创新、创
造、创意的大趋势
    作为国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领先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重主营业
务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公司拥有主营业务发展的核心技术和良好的技术创新机
制,依托于技术和工艺优势持续进行品类、应用性能等方面的研发和创新,从而
获得了专业化的产品输出。公司属于成长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符合创新、创
造、创意的大趋势,并将不断依靠创新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主营业务核心技术是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竞争力和成长性的集中体现。公司
在高性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产品试验检测等方面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与
生产工艺。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实践,发行人不断改进离子交换与吸附树
脂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技术,使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液排放逐渐减少,
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膨胀率、破损率逐渐降低,机械强度逐渐提高。此外,
发行人不断改进产品检测技术,由传统的采用标准筛筛分树脂粒度分布逐渐变更
为使用激光粒度分布仪检测树脂粒度分布,同时新增动力学性能测试,能够更精
确观察离子交换树脂的交换速度,这也是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体现。
    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断创新和开拓,已成为国内少数几家掌握
核级树脂、粉末树脂、均粒树脂、大规模集成电路树脂、凝结水树脂及食品级树
脂等中高端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技术的企业,是国内同行业中第一家获得国
内核电领域准入资格的企业。应用领域已经公司从成立之初的以火电、热电、石
化等传统行业的应用为主,拓展到食品、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
冶金等诸多领域,需求量持续增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产品已覆盖
7 大应用领域,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多个领域,能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应用需求,
降低了下游某一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3)公司通过生产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实现生产过程与新
技术、新模式深度融合,满足不同行业客户需求
    根据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公司在离子交换与吸附
树脂行业传统技术、产品的基础上,通过 DCS、ERP 等系统使生产过程自动化、
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实现生产过程与新技术、新模式深度融合,公司对重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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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设置 DCS(自动化控制系统),用以建立生产工艺参数的优化模型(温度、
时间、浓度、速度等),实时评估和改进生产操作工艺流程,实现对树脂生产过
程的精准控制;公司通过 ERP 系统优化经营、仓库及财务系统的管理,从而实
现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经营管理以及商业全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公司凭借技术工艺优势及科技创新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具备根据
下游不同行业的客户需求调整树脂在机械强度、交换速度、交换容量、耐高温等
具体性能方面的不同要求,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优质产品及服务的能力。同时,
公司产品体系从设立伊始的普通工业水领域逐步拓展到高端工业水、食品及饮用
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
要求更高的应用领域,公司产品线不断丰富和优化,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稳步提
升。公司牢牢把握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应用特点,紧贴客户应用需求,研发出
满足不同下游客户需求的树脂产品。
    (4)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并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致力于产品
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由于新领域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技术要求的日益提高,促
使常规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和应用技术不断完善,同时催生了许多新型的
生产工艺不断涌现,使得发行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升级和技术进步的步伐
也日益加快,逐步形成了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技术、耐高温强碱
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合成技术、无溶剂阳离子交换树脂的合成技术、合成均粒白
球技术、有机物清扫剂技术、生物微球制备技术、超临界发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
用均粒混床树脂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产品“ZG NR 系列核级离子交换树
脂”“ZG FD 系列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火电超临界发电机组中压系统凝结
水精处理用混床树脂”等先后获得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
“213 丙烯酸系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ZG NR 系
列核级离子交换树脂”“快流速 DE AE 琼脂糖阴离子交换树脂”被认定为浙江
省高新技术产品,“核级纯离子交换树脂的研制及应用”获得中国电力科学技术
奖。公司受委托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的“高效分离纯化介质
开发及应用”子课题进行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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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一向重视研发创新,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13 项。
公司为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是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
者之一,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离子交换树脂已发布的国家标准有 13 项,行业标准
2 项,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发行人下设的技术中心 2015 年被宁波
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评定为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2018 年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19 年被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等评定为宁波市企业研究院。
     公司长期专注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应用领域研究和产品开发,发行人凭
借先进的研发技术及工艺水平、规模化生产制造能力,在国内市场已逐步实现了
对国际品牌的进口替代,与国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厂商竞争中形成自己的优势。
如 ZGC650、ZGC650G、ZGA550、ZGA550G 等产品可替代美国陶氏化学同类产
品用于火电、核电、超临界、超超临界等大型发电机组;ZGSPC106Ca 色谱分离
树 脂 可 用 于 部 分 替 代 美 国 陶 氏 化 学 产 品 用 于 果 葡 糖 分 离 ; ZGCNR50Li 、
ZGCNR80、ZGANR140、ZGCNR170 等产品可部分替代美国陶氏化学及英国漂
莱特产品用于核工业系列树脂;SD300 系列大孔吸附树脂可部分代替美国陶氏化
学及英国漂莱特同类产品用于食品行业脱除异味。
     (六)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具有多产品、多应用领域、多系列、更新快的特点。
不同品种的使用条件、性能各不相同,产品开发的关键在于下游用户吸附分离环
境的特殊品种的需求,对技术开发能力要求比较高。本行业生产工艺较复杂,对
原材料的选择、每一生产工序工艺的控制要求非常严格,生产工艺的技术水平直
接决定了材料的质量,也决定了最终产品的质量。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供应
商需要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使用及维护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提供后续服务
及处理各种突发问题,定期维护等。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下游应用领域范围广泛,对国民经济多个领域的生产经
营起着关键性作用。下游客户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供应商设有较高准入门
槛,如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较强的产品研发、检测和试验能力,获得特定
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的第三方认证以及大型客户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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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1、与上游行业的相关性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生产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苯乙烯、硫酸、二乙烯苯、丙烯酸甲酯等,此外还涉及甲醇、
甲缩醛等数十种化工原料。上游原材料主要由石油提取而得,因此石油价格的波
动将影响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成本。
    2、与下游行业的相关性
    下游行业的发展带动了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发展,离子交换与吸附树
脂在下游产业的应用领域广泛,下游需求的扩大与投资机会的增加都能够扩大本
行业的市场需求。在行业应用中,电力、石化行业的离子交换与吸附应用已经较
为成熟,需求稳定;食品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湿法冶金等新兴行
业应用的进一步发展将为本行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同时,离子交换与吸附
树脂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破碎损失、污染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会导致树脂工作交换容量逐渐下降。因而下游行业除了新增产能需要增加离子交
换与吸附树脂的需求量外,还必须定期补充和周期性更换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八)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
    从全球吸附分离材料产能分布情况来看,境外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 53%,其
中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英国漂莱特、日本三菱化学、住友化学等跨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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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产能合计占全球的 46%,境内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 47%。
            目前,全球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产业已进入持续创新发展的阶段。鉴于
       我国起步较晚,国内大多全球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企业在生产规模、研发能
       力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均难以与全球领先企业形成全面竞争。但随着国家产业政策
       扶持以及企业研发投入的不断加大,国内全球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快速发展。
       目前市场参与竞争的企业主要分为三个梯队:首先,以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
       英国漂莱特、日本三菱化学为代表的跨国企业凭借产品线完整、技术领先、研发
       能力强、历史悠久等优势,占据高端市场大部份市场份额。其次,国内形成了以
       蓝晓科技、发行人、江苏苏青及淄博东大等企业为代表的国产阵营,部分自主核
       心产品性能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在逐步实现国内市场进
       口替代同时,凭借产品可靠的质量和稳定的性能,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和
       美誉度不断扩大,在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最后,国内外仍有较多中小规模离子
       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生产企业,资金和技术实力有限,整体竞争能力较弱,主要
       提供配套服务,部分也以自有品牌对外销售,大多分布在中国及印度等国家。具
       体情况如下:
竞争格局   企业类型   代表企业                简介                   市场布局         竞争特点
                                 国际上品种最齐全的离子交换与吸
                      美国陶氏   附树脂制造商,其产品广泛应用于
                                                                                 技术研发实力雄厚、
                      化学       各主要领域,在集成电路用超纯水、
                                                                                 工艺先进,生产规模
                                 核电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
                                                                                 较大,具有国际品牌,
                                 产品品种丰富,专注于高端领域,
                                                                                 在高端工业水处理、
                      德国朗盛   在螯合树脂和均匀粒度技术方面具
                                                                                 大规模集成电路及核
                                 有优势
                                                                                 工业的超纯水、生物
第一梯队   国际厂商              专门生产离子交换树脂的企业,产     全球布局
                                                                                 医药等领域具有较高
                      英国漂莱   品主要用于电力、电子、化工等行
                                                                                 的市场占有率,依靠
                      特         业的水处理,此外还广泛运用于冶
                                                                                 其技术和品牌在市场
                                 金、医药、食品加工、催化等行业
                                                                                 上具有较强竞争力,
                                 产品品种较多,具备多类离子交换
                                                                                 其树脂价格也远高于
                      日本三菱   与吸附树脂的合成及应用技术,在
                                                                                 国产树脂价格
                      化学       大孔吸附树脂、酶载体和螯合树脂
                                 领域具有较大优势
                                 国内吸附分离树脂的领军企业,在
                                 湿法冶金、制药、食品加工、环保     以自有品牌   研发实力较强,工艺
                      蓝晓科技
                                 和化工等五大新兴应用领域实现了     对外销售,   成熟、生产规模较大、
           国内优势              产业化发展                         市场以国内   产品种类齐全,具有
第二梯队
             厂商                国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种类     为主,不断   较强的供货能力,竞
                                 最丰富、新兴领域产业化应用跨度     开拓境外市   争优势明显,为行业
                      争光股份
                                 最大生产商之一,在工业水处理具     场           领先企业
                                 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已在食品及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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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格局   企业类型   代表企业                简介                   市场布局         竞争特点
                                 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
                                 环保、湿法冶金等应用领域实现了
                                 产业化发展
                                 国内最大的离子交换树脂生产厂商
                                 之一,产品以离子交换树脂为主,
                      江苏苏青
                                 也生产吸附树脂、螯合树脂等其他
                                 种类的特种树脂
                                 国内最大的离子交换树脂制造商之
                                 一,已开发生产强酸、弱酸、强碱、
                      淄博东大
                                 弱碱以及螯合、吸附树脂等,主要
                                 市场在水处理领域
                                                                    主要为第二
                                                                                 生产规模较小、产品
                                                                    梯队配套生
           区域性中                                                              种类较单一,产品应
第三梯队              企业数量较多,主要分布在中国及印度            产,部分也
           小企业                                                                用领域主要集中在工
                                                                    以自有品牌
                                                                                 业水处理领域
                                                                    对外销售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市场主要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工业水处理领域,
       包括传统的工业水处理和高端工业水处理,截至目前,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传
       统工业水处理的应用领域仍占有约 70%的比例;另一块市场则是食品及饮用水、
       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湿法冶金等新兴应用领域,该等应用领域由上
       个世纪 80 年代占总用量不足 10%上升至目前的 30%左右。
            传统的工业水处理主要为硬水软化和纯水制备。对于传统的工业水处理,我
       国已掌握普通水处理树脂的生产应用技术,由于对生产技术和设备要求不高,所
       以国内竞争者数量较多,呈现价格相互竞争、利润水平偏低的局面,只有综合实
       力较强的本土树脂制造商才能在占据传统市场份额;高端工业水处理主要为中大
       型发电厂凝结水精处理及发电机组内冷水处理等。对于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树
       脂的合成技术主要由美国陶氏化学、英国漂莱特、德国朗盛和日本三菱化学所掌
       握,利润率较高。而我国在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仍显不足,目前国内大多数树脂
       材料制造商仍集中在普通水处理领域。近年来,以发行人、江苏苏青等国内优势
       企业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成熟的生产工艺在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逐步开展进口
       替代,与国际厂商的竞争中形成一定的优势。
            对于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湿法冶金等新兴应用
       领域,因为技术门槛较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十分关键,所以竞争强度较小,
       拓展性强,利润空间也相对较大。早在新兴应用领域兴起之初,国内市场就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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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日本三菱化学等国际大厂占领。我国对离子交换与吸附
树脂的研究起步比发达国家晚了二十余年,这导致了我国在新兴应用领域的技术
水平落后于美、日等国家。但近年来以蓝晓科技、发行人等少数国内优质企业加
大研发力度,在这个领域也得到了一定的突破,正逐渐打破国外大厂的垄断,以
性价比、专业服务为优势进行国产替代。
    从价格来看,由于新兴应用领域对树脂材料性能、应用工艺的要求高于传统
工业水处理领域,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英国漂莱特、日本三菱化学等国际
厂商依靠其技术和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其树脂价格也远高于国产树脂
价格。虽然国内树脂行业快速发展,但是高端领域仍主要被外企所占领。我国离
子交换树脂的进口量持续攀升,2019 年进口达到了 1.7 万吨,进口单价约达到 1
万美元/吨,而我国离子交换树脂的出口均价仅约 2300 美元/吨,高端产品尚有较
大的进口替代空间。
    在国内厂商中,发行人及蓝晓科技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种类及新兴应
用领域产业化等方面均表现出较强实力,目前已在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
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应用领域实现了产业化发展。
    (九)行业利润水平及其变动趋势
    由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规格多,产品在技术含量、质量品质、市场定
位、应用领域等方面各不相同,一般而言,常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大多用
于热电、火电等传统工业水处理领域产业,应用比较普及,利润水平多年来保持
平稳。中高端树脂是近年来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如凝结水精处理用均粒树脂、
湿法冶金用树脂、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电子级树脂,食品级树脂及核级树脂等,
由于中高端产品技术要求较高,具备相关技术的企业较少,因此企业对中高端产
品的定价能力较强,产品的毛利水平也相对较高。
    近年来,行业内企业逐渐分化,除少数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品牌优势的企业
能够具备一定的定价话语权并通过扩大经营规模方式来保持利润水平的稳定,持
续获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大部分中小企业则因业务规模、成本控制能力
和转移定价能力的不足,利润水平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未来随着行业集中度的
不断提高,国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总体利润水平将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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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公司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
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众多下游领域,其行业本身不存在明显
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但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及下游应用领域市场的发
展和新兴领域的拓展而呈现一定的波动。
    (十一)行业壁垒
    1、技术和研发壁垒
    本行业属于新材料行业,产品具有高技术特征。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行业
应用一直处于快速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新的应用要求企业必须不断研发出适应
新功能、新应用的产品;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下游产业对离子交换
与吸附树脂产品的性能要求、指标要求不断提高。由于新产品、新应用以及高性
能的产品一般属于中高端产品,产品毛利较高,只有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才能获
取中高端市场的市场份额。另外,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企业要在新兴领域占据市
场份额必须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从发现一个新的应用领域,到开发成功一个新的
配方、成型为产品大致要1至3年时间,具有科研实力的企业将拥有较强的先发优
势。而缺乏新产品开发、产品更新换代能力的企业只能在低端市场获取少量份额,
最终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2、客户壁垒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对下游产品品质的影响大,加上材料、工艺和技术的独
特设计属性,使得下游客户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并且由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
产所需的技术与下游技术领域差别很大,所以下游客户往往不会自己生产研发,
而是选择专业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商。树脂自身的耗材属性更是决定了这
是个具有连续,不间断需求的市场,客户粘性较大。行业的新进入者由于客户和
订单量难以在短期内达到较高的水平,因此在技术与成本方面无法与领先厂商竞
争,从而形成本行业的客户壁垒。
    3、市场准入壁垒
    由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产品质量对客户生产安全、产品品质具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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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尤其是在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领域,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属于关键性分
离材料,客户愿意与熟悉和认可的品牌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新品牌的介入需要
支付大量的成本和耗费较长的时间,得到市场长期检验、具有稳定客户群体和市
场基础的优秀品牌和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较优势的地位。此外,国务院相关主
管部门制定了国家标准,下游行业如核工业、电力、化工制定了相关的行业标准,
这些标准要求也成为进入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门槛。并且随着工业生产水
平的提高和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这些标准对产品指标的要求还在进一步
提高。
    4、环保壁垒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生产过程中的部分环节涉及到高
温、高压环境以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因此相关生产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精细化
的安全管理,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生产过程会
产生较多废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各类污染物均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才
能回收利用或达标排放。在当前国家环保形势趋严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对工业污
染物的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这也对国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企业的环保技术
水平和污染物的处理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本行业内的企业需在经
营过程中逐步积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也
对新进入企业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5、规模和资金壁垒
    目前,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内已初步形成几家相对领导级厂商,新进入
企业必须建成高起点、大规模的专业化生产设备,通过规模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成本才有立足之地;如果没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就无法在降低成本的同时,
满足化工企业对产品数量和供货时效的要求,因此本行业存在一定的规模壁垒。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原材料受到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企业没
有一定的规模和资金实力,生产经营过程中将面临很大的挑战。此外由于离子交
换与吸附树脂研发投入产出有一定的周期性,需要较大的前期研发资金和人力投
入,中小企业的资金实力难以支撑周期性的研发,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十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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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有利于本行业发展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作为一种新材料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重点
推广领域。《“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新材料作为重点的发
展领域,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支持政策,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二、(二)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的政策导向对行业的发
展有巨大的指导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能得到更大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
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相关领域技术标准升级给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带来了
更大的机遇。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日益加强,对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企
业未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各种工业产品精度要求的提高,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已经从火电、热电、石化等传统行业的应用拓展到食品、核
电、电子、生物医药、环境保护、冶金等诸多领域,这些应用领域是目前国家重
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或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下游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张,对于上游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需求也逐年增长。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市场前景情况
参见本节之“二、(三)3、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市场容量及发展趋势”。
    (3)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促进本行业发展
    随着 2015 年中国新环保法的实施,环保治理措施越加严格,加速了我国对
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全球对环境保护要求亦不断提高,废水处理、
变废为宝、节能减排、循环水处理将会给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带来一个巨大的应
用市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仍会有较大发展空间。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的波动
    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苯乙烯、丙烯酸甲酯、硫酸和液碱等基础化工
产品,其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影响,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将一定程度加大
行业生产企业成本控制和库存控制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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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际行业巨头的竞争
    国外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商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品牌认可度、先进的技
术研发能力、集中的人才等优势占领了高端产品市场大部分份额。与国际巨头相
比,国内企业在无论在核工业、电子等高端应用领域的渗透率,均粒树脂的生产
技术及生产设备制造,以及在产业规模、产品质量、产品性能、资金实力等方面
存在一定的差距,国内企业在高端应用领域实现完全的进口替代仍是一个较为漫
长的过程。
    (3)环保成本的不断上升
    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环保政策将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企业生产
的产品、“三废”的排放和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从长远来看,环保意识的增强
和环保政策要求的提高,有利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
增强产品的竞争力,但在短期内,会加大生产企业的成本,限制企业发展规模,
缩小产品的盈利空间。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系一家专业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
业,致力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材料的研发及其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公司所
处行业属新材料行业,公司为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位,
在业内的地位突出。
    1、国内市场占有率
    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8 年国内离子交换树脂产量为 30.44 万吨。发行人
2018 年离子交换树脂总产量为 2.65 万吨,占国内离子交换树脂产量比例为 8.71%。
    2、全球产能份额
    根据产业研究及中信证券研究部统计的数据,从全球吸附分离材料产能分布
情况来看,境内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 47%,按争光股份目前 1.975 万吨产能计算,
争光股份产能全球占比约 5%,其他境内企业如江苏苏青、淄博东大、蓝晓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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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境内其他企业合计产能全球占比约 41%。境外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 53%,其
中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英国漂莱特、日本三菱化学、住友化学等跨国企业
的产能合计占全球的 46%。
       3、出口规模
       公司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通过了美国水质协会金印认证(WQA Gold Seal
Certificate)、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FDA)、穆斯林清真认证(HALAL)、
美国穆斯林清真认证(IFANCA HALAL)、犹太洁净食品认证(KOSHER)等
产品认证,产品已参与国际竞争。根据江苏易键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计自中国
海关部署统计司的数据,在出口规模方面,2017 年-2019 年公司离子交换与吸附
树脂所属产品(海关编码:3914000,商品名称:初级形状的离子交换剂)出口
金额分别为 1,244.76 万美元、1,413.50 万美元、1,744.85 万美元,逐年递增,每
年处于第三或第四名,第一及第二名为美国陶氏化学及英国漂莱特在国内设立的
子公司,发行人在国内离子交换树与吸附树脂制造商中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
       4、行业标准制定
       随着产品工艺水平的提升,产品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制定标准体现了企业的
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公司及核心技术人员参与了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基础标准、
方法标准、产品标准的起草、协同试验及审议工作,是 13 项国家标准和 2 项行
业标准的主要起草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参与起草情况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1      001×7 强酸性苯乙烯系阳离子交换
                                           GB/T 13659-2008   沈建华、劳法勇为主要起
        树脂
                                                             草人
 2      201×7 强碱性苯乙烯系阴离子交换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GB/T 13660-2008
        树脂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3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阳离子交换树脂交换容量测定方法     GB/T 8144-2008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4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离子交换树脂命名系统和基本规范     GB/T 1631-2008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5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离子交换树脂转型膨胀率测定方法     GB/T 11991-2008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6      氯型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交换容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GB/T 11992-2008
        量测定方法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1-1-18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参与起草情况
 7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离子交换树脂湿真密度测定方法       GB/T 8330-2008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8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离子交换树脂湿视密度测定方法       GB/T 8331-2008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9      离子交换树脂含水量测定方法         GB/T 5757-2008         沈建华、胡锦强为主要起
                                                                  草人
 10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离子交换树脂取样方法               GB/T 5475-2013
                                                                  胡锦强为主要起草人
 11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离子交换树脂预处理方法             GB/T 5476-2013
                                                                  胡锦强为主要起草人
 12     D001 大孔强酸性苯乙烯系阳离子交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GB/T 16579-2013
        换树脂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13     D201 大孔强碱性苯乙烯系阴离子交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GB/T 16580-2013
        换树脂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14     发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验收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DL/T 519-2014
        标准                                                      沈建华为主要起草人
                                                                  发行人系主要起草单位;
 15     离子交换树脂生产回收硫酸           HG/T 5570-2019
                                                                  胡锦强为主要起草人
       (二)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及业务资质
       1、公司及产品荣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产品主要荣誉情况如下:
序
                 荣誉名称                              发证单位                   时间
号
                                                                                2005 年、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8 年、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
                                                                                2011 年、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浙江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3 年、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
                                                                                2016 年、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19 年
 2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006 年
 3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 年
 4     浙江省著名商标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 年
 5     浙江省名牌产品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                  2005 年
 6     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 年
 7     宁波市企业研究院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          2019 年
 8     宁波市争光离子交换树脂工程(技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经济和信        2015 年
                                         1-1-18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荣誉名称                           发证单位                   时间
号
       术)中心                          息化委员会、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9     (火电超临界发电机组中压系统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011 年
       凝结水精处理用混床树脂)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10     (ZG FD 系列食品级离子交换树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008 年
       脂)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11     (ZG NR 系列核级离子交换树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005 年
       脂)
       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ZG NR 系
12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5 年
       列核级离子交换树脂)
       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
13     (快流速 DE AE 琼脂糖阴离子交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5 年
       换树脂)
       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核级纯离子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电力科学技
14                                                                            2005 年
       交换树脂的研制及应用)            术奖励办公室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15     (琼脂糖系列生化专用离子交换                                           2003 年
                                         基金管理中心
       树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
       国家重点新产品
                                         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16     (213 丙烯酸系强碱性阴离子交                                           1997 年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技术监督
       换树脂)
                                         局、国家环境保护局
       2、公司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资质情况如下:
                                                                            有效期/颁发
序号         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核发单位
                                                                                日期
                                                                          有效期至
                             (ZJ)WH 安许证字
 1      安全生产许可证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 年 12 月
                             [2020]-B-1192
                                                                          17 日
                                                                          颁发日期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
 2                           ZJAP-B-002111                                2010 年 4 月
        生产、储存批准证书                         理局
                                                                          22 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
                                                                          有效期至
                                                   究院、国家安全生产监
 3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30212177                                    2024 年 1 月
                                                   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
                                                                          18 日
                                                   中心
                                         1-1-18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效期/颁发
序号       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核发单位
                                                                             日期
                                                                         有效期至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浙)3S330217         宁波市镇海区安全生产
 4                                                                       2023 年 12 月
       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00034                  监督管理局
                                                                         17 日
                                                                         有效期至
                           91330211793049575      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
 5     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12 月
                           4001P                  局
                                                                         31 日
       浙江省国产涉及饮                                                  有效期至
                           浙(04)卫水字
 6     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2017)第 0020 号
       卫生许可批件                                                      22 日
                                                                         颁发日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7                         03460159               -                      2018 年 1 月
       案登记表
                                                                         1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                                                  颁发日期
 8     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3302911046             镇海海关               2018 年 1 月
       书                                                                12 日
                                                  U.S. Food and Drug     有效期至
 9     美国 FDA 注册       13195382202
                                                  Administration         2021 年 5 月
                                                  Water Quality          有效期至
 10    美国 WQA 认证       -
                                                  Association            2023 年 4 月
                                                                         有效期至
 11    KOSHER 认证         0S21E-ZEGS8            Kosher Supervision     2021 年 7 月
                                                                         31 日
                                                  SHANDONG HALAL         有效期至
 12    HALAL 认证          0717190000             CERTIFICATION          2022 年 3 月
                                                  SERVICE                28 日
                                                  The Islamic Food and   有效期至
       IFANCA HALAL 证     7902.12355.II
 13                                               Nutrition Council of   2024 年 4 月
       书                  210003
                                                  America                30 日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14                        XXXX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XXXX
       证书
                                                                         有效期至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15                        00218Q22875R2M                                2021 年 6 月
       证书                                       公司
                                                                         13 日
                                                                         有效期至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16                        00218E31430R2M                                2021 年 6 月
       证书                                       公司
                                                                         13 日
                                                                         有效期至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17                        CQM18S11178R2M                                2021 年 6 月
       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
                                                                         13 日
                                                                         有效期至
       中核集团合格供应
 18                        CNNC-210003102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商证书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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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国际竞争对手
   (1)美国陶氏化学
   美国陶氏化学(纽约证交所代码:DOW)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化学公司之
一,2009 年陶氏化学收购罗门哈斯,罗门哈斯是世界上最大的精细化学品制造
商之一,多年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生产与研究,收购完成后,陶氏化学在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优势得以扩大。2017 年,陶氏化学与杜邦公司合并,
更名陶氏杜邦。2019 年,陶氏杜邦完成拆分,更名陶氏化学。
   美国陶氏化学在 2019 年销售总额约 430 亿美元,在全球 31 个国家运营 109
个制造基地,全球员工约 36,500 名。
   (2)德国朗盛
    德国朗盛(法兰克福证交所代码:LXSG)是全球领先的特殊化学品供应商,
产品种类丰富,专注于高端业务领域,其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广泛应用于电力、
石化、电子、食品、医药及污水处理等系统。
    德国朗盛在 2019 年销售总额约 68 亿欧元,在全球拥有约 14,300 名员工,
分布在 33 个国家。
   (3)英国漂莱特
    英国漂莱特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专业生产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跨国集团,
总部分别设立在英国和美国。英国漂莱特专门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及相关产
品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年生产离子交换树脂 6 万余吨,英国
漂莱特生产的树脂达 400 多种,能分别满足电力、电子、化工等不同行业水处理
的需求,此外还广泛应用于冶金、医药、食品等行业。
   (4)日本三菱化学
   三菱化学(东京证交所代码:4188)是日本最大的化学公司,由三菱化成公
司和三菱油化有限公司于 1994 年 10 月 1 日合并而成,三菱化学离子交换与吸附
树脂产品种类较多,具备多类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合成及应用技术。日本三菱
化学在 2019 年销售总额约 3.84 万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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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内竞争对手
   (1)江苏苏青
   江苏苏青水处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 10,080 万元,
是国内最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制造商之一,是离子交换树脂国家标准工作组、
中国离子交换树脂副理事长单位,主要提供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水处理设备以
及水处理填料等产品,产品涉及电力、石油、化工、煤化工、医药、食品、发酵、
冶金、环保、电子、轻纺等领域。
   (2)淄博东大
   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 1,988 万元,是国内最
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制造商之一,为中国离子交换树脂行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单位,目前已开发生产强酸、弱酸、强碱、弱碱以及螯合、吸附树脂等,广泛应
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冶金、氯碱、医药、制糖、食品、锅炉水处理等行业。
   (3)蓝晓科技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注册资本 214,568,719
元,2015 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吸附分离树脂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并提供应用技术服务。蓝晓科技吸附分离树脂包括 8 大系列,2020
年专用树脂销售收入为 5.91 亿元,主要应用于生物医药、金属、食品等领域。
蓝晓科技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约 9.23 亿元。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竞争优势
    公司是我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的知名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高
品质、高性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材料的系列化研发及产业化方面。
    (1)研发优势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和新领域的推广与
应用。发行人于 2005 年、2008 年、2011 年、2013 年、2016 年及 2019 年被评为
及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共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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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占员工总数的 13.83%,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多项行业领先的核
心技术。公司共拥有 17 项专利,包括 13 项发明专利和 4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
先后承担火电超临界发电机组中压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用混床树脂、ZG NR 系列
核级离子交换树脂、ZG FD 系列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三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为公司自主创新提供强劲动力。公司因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方面具有较强的研
发实力,2014 年受委托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的“高效分离纯
化介质开发及应用”子课题的开展研发工作,2018 年与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
究院合作研发“地浸浸出液提铀特种离子交换树脂研发与评价”项目。
    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中心 2015 年被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经济和信
息化委员会、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认定为宁波市企业工程技
术中心,2018 年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2019 年被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认定为宁波市企业研究院。
    (2)进口替代优势
    目前,以美国陶氏化学、德国朗盛、英国漂莱特、日本三菱化学为代表的跨
国企业凭借产品线完整、技术领先、研发能力强、历史悠久等优势,占据离子交
换与吸附树脂高端市场大部份市场份额。而发行人经过多年发展,凭借先进的研
发技术及工艺水平、规模化生产制造能力,在国内市场上的高端工业水处理、食
品和饮用水、核工业等领域逐步实现了对部分国际品牌的进口替代:如 ZGC650、
ZGC650G、ZGA550、ZGA550G 等产品可替代美国陶氏化学同类产品用于火电、
核电、超临界、超超临界等大型发电机组;ZGSPC106Ca 色谱分离树脂可用于部
分替代美国陶氏化学产品用于果葡糖分离;ZGCNR50Li、ZGCNR80、ZGANR140、
ZGCNR170 等产品可部分替代美国陶氏化学及英国漂莱特产品用于核工业系列
树脂;SD300 系列大孔吸附树脂可部分代替美国陶氏化学及英国漂莱特同类产品
用于食品行业脱除异味。
    (3)标准制定优势
    公司目前是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是行业标准的
主要制定者之一,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离子交换树脂已发布的国家标准有 13 项,
行业标准 2 项。公司在标准制定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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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公司在技术标准、产品标准上更有话语权和先发优势。同时,标准制定有利于
规范行业发展,提高技术竞争门槛,淘汰不合格企业,使合格企业获得保护自我
发展的技术壁垒,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4)客户资源优势
    依靠优质的产品与长期的经营,公司在行业内积累了大量市场渠道与高质量
的、稳定的客户群体。公司报告期为超过 2,000 家国内外客户提供离子交换与吸
附树脂产品,其中包括众多上市公司优质客户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如德国 BRITA、
日本三菱化学、瑞士 AQUIS、三花智控(002050.SZ)、韩国 BORN CHEMICAL、
中粮集团、中国石化(600028.SH)、中广核集团、中国核电(601985.SH)、厦门
钨业(600549.SH)、美国嘉吉等。庞大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的发展经
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客户分布覆盖德国、瑞士、俄罗斯、意大利、韩国、美国、非洲等多个
国家和地区,分散化的区域分布降低了某一地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市场波动导
致的经营风险,使公司在未来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地位。
    (5)产品种类齐全优势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品种繁多,生产程序复杂,能否提供多品种、多规格的
树脂,成为下游客户尤其是知名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考虑的重要因素。公司凭借
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
建立了行业内全面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体系,可实现多品种批量供货。产
品覆盖 7 大应用领域,并形成了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和产业化能力,成为国
内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引领者之一。公司丰富的产品种类,既满足了客户集
中采购的需求,降低了公司的市场开发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品的技术
开发水平,降低了单一产品带来的市场经营风险,为发行人赢得客户订单提供了
有力保障。
    (6)产品应用领域拓展优势
    由于新领域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技术要求的日益提高,促使常规的离子交换与
吸附树脂生产和应用技术不断完善,同时催生了许多新型的生产工艺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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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发行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升级和技术进步的步伐也日益加快,逐步形
成了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系统及生产工艺技术、有机物清扫剂技术、耐高温强碱
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合成技术、合成均粒白球技术、生物微球制备技术、超临界
发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用均粒混床树脂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目前,公司离子交
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已形成了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和产业化能力,产品体系从
设立伊始的普通工业水领域逐步拓展到高端工业水、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
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要求更高的应用
领域,公司产品线不断丰富和优化,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稳步提升。
    (7)装备优势
    公司采用行业内先进的 DCS 系统(集散控制系统)进行生产,能够实现生
产过程中的自动投料、自动计量、自动执行工艺,保证生产过程各批次产品间品
质稳定。公司配置的 DCS 系统通过控制系统可监控整个生产流程中的各通讯组
成,并为各通讯组成提供多级计算纽带,能够将生产过程的各类信息以秒为单位
记录并上传到 DCS 服务器中储存,具备一定信息集中性的同时也具有控制性优
势。同时当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或者是输入数据出现故障,DCS 系统会提醒工
作人员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是输入数据出现故障。
    公司采用业内先进的表征设备和理化仪器,包括气相色谱仪、VOCs(挥发
性有机物)在线检测系统、马尔文激光粒度分析仪、在线总有机碳 TOC 分析仪、
FTA 可燃气体分析仪等,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微观精准分析与检测,确
保产品质量稳定并有效提高产品产出率。
    (8)品牌优势
    通过多年经营,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品牌体系,拥有 2 项国内商标和 2 项国际
注册商标,在国内外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均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争光牌离子交换树脂”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           商标被认定为浙江
省著名商标,产品销往中国、韩国、欧洲、北美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
外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下游客户对本公司品牌的可靠性和信
誉度已形成一定共识,公司品牌的良好口碑已赢得新老客户的广泛认同,成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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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优势。
    2、竞争劣势
    虽然公司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与美国陶氏化
学、德国朗盛、日本三菱化学、英国漂莱特等国际知名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生产
企业相比,本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在离子交换与
吸附树脂高端应用领域的核心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以及品牌知名度方面
也存在一定差距。
    另外,公司主要依靠自身发展和银行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产品研发及业务扩
张受到限制,影响了公司技术积累的速度和竞争力提升。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拓展盈利增长点,公司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产品研发及扩大生产规模,以增强公
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
核心竞争力等关键业务数据、指标方面的比较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目前国内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
的上市公司仅蓝晓科技一家,建龙微纳主要产品为吸附类分子筛产品,功能与离
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类似,康达新材属于合成树脂产品生产企业,产品下游应用领
域广泛。蓝晓科技、建龙微纳、康达新材与公司均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故选取上述三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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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营业收入
                                                                                                                       2020 年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及产品类型                             市场地位                  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技术实力
                                                                                                                       毛利率
                                                                                                       股东净利润
                                                       争光股份产品覆盖 7 大应用领域,在工业水
                争光股份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处理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已在食品及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并致力于产品在                                                营业收入:
                                                       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                                    截至 2020 年 12
                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产品广泛应用于工                                                49,441.77 万元
  争光股份                                             湿法冶金等应用领域实现了产业化发展。                            44.72%    月 31 日,拥有
                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生物                                                净利润:
                                                       2018 年至 2020 年,争光股份离子交换与吸                                   发明专利 13 项
                医药、电子、环保、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                                                12,742.64 万元
                                                       附树脂的销量为 2.37 万吨、2.49 万吨及 2.61
                多个领域
                                                       万吨
                                                       蓝晓科技现有产品涵盖 8 大系列,2020 年
                蓝晓科技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   专用树脂销售收为 5.91 亿元,是国内吸附
                                                                                                    营业收入:
                吸附分离材料,并提供载有特定工艺的系   分离技术新兴应用领域跨度最大、产业化品                                    截至 2020 年 12
  蓝晓科技                                                                                          92,263.09 万元
                统装置,以及一体化的吸附分离技术服     种最多、综合技术实力最强的产品和应用服                          46.62%    月 31 日,拥有
(300487.SZ)                                                                                       净利润:
                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湿法冶金、制药、食   务提供商之一。2018 年至 2020 年,蓝晓科                                   发明专利 36 项
                                                                                                    20,205.49 万元
                品加工、环保等                         技吸附分离树脂的销量为 1.57 万吨、1.56
                                                       万吨及 2.04 万吨
                建龙微纳主要从事吸附类分子筛产品的     建龙微纳是国内少数具有万吨吸附类分子
                                                                                                    营业收入:
                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   筛产能的企业之一,拥有原粉合成、分子筛                                    截至 2020 年 12
  建龙微纳                                                                                          45,155.00 万元
                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和成型分子     成型制造、技术服务等完整的产业链条,产                          44.39%    月 31 日,拥有
(688357.SH)                                                                                       净利润:
                筛,广泛应用于石油加工、建筑材料、空   品结构完整,在国内分子筛吸附剂市场具有                                    发明专利 18 项
                                                                                                    12,737.07 万元
                气制造、环保节能等领域                 很强的竞争力
                                                                  1-1-19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营业收入
                                                                                                                   2020 年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及产品类型                        市场地位                   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技术实力
                                                                                                                   毛利率
                                                                                                   股东净利润
                康达新材主要从事结构胶粘剂的研发、生   康达新材是国内较早从事中、高端胶粘剂及
                                                                                                营业收入:
                产和销售,拥有环氧树脂胶、聚氨酯胶、 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                                    截至 2020 年 12
  康达新材                                                                                      193,213.55 万元
                丙烯酸酯胶等多种类型产品,主要应用于   一,经过三十多年的深耕,康达新材品牌效                      31.37%    月 31 日,拥有
(002669.SZ)                                                                                   净利润:
                风力发电、光伏太阳能、轨道交通、软包   应和市场影响力日益突显,已逐步成长为胶                                发明专利 79 项
                                                                                                21,500.48 万元
                装、消费电子等多个领域                 粘剂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1-1-19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集中于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领域的原因及该
领域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最早、最主要的应用是在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发行人
成立至今已超过 20 年,故成立之初主营业务集中于工业水处理传统应用领域,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普通工业水处理以外的应用由 80 年代以前占总用量的不
足 10%增加到目前的 30%左右,目前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树脂在树脂总量应用
比例仍有 70%,但发行人不断向大型发电厂凝结水精处理及发电机组内冷水处理
等中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开拓发展,同时也在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
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要求更高的应用领域不
断深入,公司产品线逐渐丰富和优化,这与我国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发展趋
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水处理领域的收入占比由 42%降至 34%。
随着居民消费升级和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公司产品在食品及饮用水应用领
域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一方面,内销树脂以应用于食品加工的产品为主,主要
面向国内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树脂产品通常与下游客户的生产装置配套使用;另
一方面,外销产品以应用于饮用水净化的产品为主,饮用水净化产品在欧洲等国
外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应用较为普及,主要用于饮水机、咖啡机、洗碗机等家用电
器的滤芯材料,公司树脂在食品及饮用水应用领域毛利率由报告期期初的 31.54%
上升至 38.20%。
    近年来随着大容量、亚临界、超临界发电机组的投入运行,为了确保发电机
组设备的安全运行,对发电机补给水及内冷水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中高端工业
水处理领域树脂产品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但该领域的树脂合成技术主要由美国陶
氏化学、英国漂莱特、德国朗盛和日本三菱化学所掌握,利润率较高。而我国在
中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竞争力仍显不足,随着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国内优势企业凭
借自身的研发实力、成熟的生产工艺在中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逐步开展进口替代,
与国际厂商的竞争中形成一定的优势。发行人 2018 年至 2020 年中高端工业水处
理树脂各期毛利率分别为 47.82%、52.93%及 55.23%,远高于发行人 2018 年至
2020 年工业水处理树脂毛利率 29.37%、35.70%及 35.64%。此外,我国离子交换
与吸附树脂已经从火电、热电、石化等传统工业水处理领域拓展到核工业、电子、
生物医药、环境保护、湿法冶金等诸多领域,需求量持续增加。2018 年至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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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发行人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新兴领域产品各期收入
分别为 8,257.76 万元、8,862.36 万元及 10,726.55 万元,金额及占比均逐年上升。
    国内部分企业已掌握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的树脂生产应用技术,由于该领域
对生产技术和设备要求不高,所以国内竞争者数量较多,呈现价格相互竞争、利
润水平偏低的局面,但由于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产品质量对客户生产安全、
产品品质具有重要的影响,树脂又属于关键性分离材料,客户愿意与熟悉和认可
的品牌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新品牌的介入需要支付大量的成本和耗费较长的时
间,得到市场长期检验、具有稳定客户群体和市场基础的优秀品牌和产品在市场
竞争中处于较优势的地位,以发行人、江苏苏青、淄博东大为代表的综合实力较
强的本土树脂制造商占据着了大部分传统市场份额。发行人在传统应用领域主要
竞争对手如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江苏苏青水处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 10,080 万元,
               是国内最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制造商之一,是离子交换树脂国家标准
江苏苏青       工作组、中国离子交换树脂副理事长单位,主要提供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水处理设备以及水处理填料等产品,产品涉及电力、石油、化工、煤化工、
               医药、食品、发酵、冶金、环保、电子、轻纺等领域。
               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 1,988 万元,是国内
               最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制造商之一,为中国离子交换树脂行业委员会
淄博东大       副理事长单位,目前已开发生产强酸、弱酸、强碱、弱碱以及螯合、吸附
               树脂等,广泛应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冶金、氯碱、医药、制糖、食品、
               锅炉水处理等行业。
    (七)发行人在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及新兴应用领域的产
品竞争情况
    1、发行人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根据盛世华研出具的《2019-2025 年中国吸附分离树脂行业经营管理战略研
究报告》(注:深圳市盛世华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致力于为各行业提供最
全最新的深度研究报告的咨询公司,其数据被多家上市公司所引用,《2019-2025
年中国吸附分离树脂行业经营管理战略研究报告》收录于 MBA 智库,发行人未
向盛世华研定制该报告及付费,亦未向盛世华研提供帮助或其他任何资源支持),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普通工业水处理以外的应用由 80 年代以前占总用量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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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10%增加到目前的 30%左右。故目前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树脂在树脂总量应
用比例仍有 70%,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普通工业水处理仍是树脂使用量最大、应
用最成熟的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发行人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及中高端工业水处理领域金额及占主
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高端工业
                            3,262.98    7.51%        3,649.33    8.50%    3,719.20    9.59%
工业水        水处理领域
处理领        普通工业水
                           11,844.07   27.27%    13,594.43      31.66%   12,567.46   32.40%
域            处理领域
                合   计    15,107.05   34.78%    17,243.76      40.16%   16,286.66   41.9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在工业水处理领域收入占比由 42%降至
34%,其中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收入占比由 33%降至 27%,远低于目前离子交换
与吸附树脂在普通工业水处理应用领域占总用量 70%的比例,主要系公司离子交
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已形成了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和产业化能力,产品体系从
设立伊始的普通工业水领域逐步拓展到中高端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核工
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及湿法冶金等市场空间更大、综合技术能力要求更高
的应用领域,公司产品线不断丰富和优化,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稳步提升。
    发行人产品在普通工业水处理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如下:
    (1)产品质量优势
    发行人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建立了涵盖研发、采购、生产、质检等环节的一系列质量控制制度,并
设立了质量管理部,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在生产方面,公司采用行业内
先进的 DCS 系统(集散控制系统)进行生产,能够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投料、
自动计量、自动执行工艺,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稳定性。在质量检测
方面,公司严格把控原料进货检测、生产过程检测和最终产品检测等环节,确保
产品质量稳定可靠。通过一系列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公司产品退货率保持在较
低水平。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充分,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另外,发行人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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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户建立了良好的质量反馈体系,发行人客户会对公司产品进行检测,根据树脂实
际使用情况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从而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
    (2)进口替代优势
    发行人经过多年发展,凭借先进的研发技术及工艺水平、规模化生产制造能
力,在普通工业水领域逐步实现了对国际品牌的进口替代,如发行人某客户使用
发行人生产的工业水处理领域树脂与美国陶氏化学类似产品检测对比的结果为:
“争光树脂与美国陶氏化学阴、阳树脂的密度及有效粒径性能等各项指标基本接
近”。又如发行人生产的工业水处理领域树脂与德国拜耳(后被德国朗盛收购)
LEWATIT 阳树脂和阴树脂进行替代进口试运行,结论为“经过检测其各项理化
性能指标(粒度,密度,机械强度,交换容量等)符合国家电力部标准;争光牌
专用树脂可替代进口拜耳树脂混合到拜耳树脂中混合使用”。故发行人工业水处
理领域树脂已达到国际一流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厂商水准。
    (3)品牌、标准制定及技术研发优势
    通过多年经营,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品牌体系,拥有 2 项国内商标和 2 项国际
注册商标,在国内外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均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争光牌离子交换树脂”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产品销往中国、韩国、欧洲、北美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
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下游客户对本公司品牌的可靠性和信誉度已形成一
定共识,公司品牌的良好口碑已赢得新老客户的广泛认同,成为公司参与市场竞
争的重要优势。
    随着产品工艺水平的提升,产品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制定标准体现了企业的
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公司目前是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
位,是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之一,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离子交换树脂已发布的国
家标准有 13 项,行业标准 2 项。公司在标准制定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公司
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公司一向重视研发创新,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
拥有发明专利 13 项。公司为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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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
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
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4)市场先发优势
      公司成立于 1996 年,是国内较早一批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的企业,进入市场的先发优势使得公司较早地占据了稳定的市场份额,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属于关键性分离材料,客户愿意与熟悉和认可的企业进行长
期稳定的合作,树脂自身的耗材属性更是决定了这是个具有连续、不间断需求的
市场,客户粘性较大,新企业的介入需要支付大量的成本和耗费较长的时间,得
到市场长期检验、具有稳定客户群体和市场基础的优秀企业和产品在市场竞争中
处于较优势的地位。
      2、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竞争情况
      根据民生证券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蓝晓科技公司研究深度报告,以蓝晓
科技、浙江争光等为代表的国内树脂生产企业,通过技术研发投入与产能升级,
在生物制药、环保、冶金、化工等新兴应用领域,已具备和美国陶氏化学、德国
朗盛等国际巨头竞争的实力。行业内主要企业如下:
                                                 主要企业
序号        应用领域
                                    国际                          国内
  1      湿法冶金        住友化学                     蓝晓科技
  2      制药行业        罗门哈斯、日本三菱           鲁抗立科、蓝晓科技
  3      食品加工行业    罗门哈斯                     蓝晓科技、浙江争光
                                                      蓝晓科技、浙江争光、江苏苏青、
  4      环保            ——
                                                      淄博东大
  5      化工            德国朗盛、漂莱特、日本三菱   蓝晓科技
      注:2009 年美国陶氏化学收购罗门哈斯
      另外,对于核工业领域,核电站所需的核级树脂主要应用于核能发电机组水
处理、放射性元素的分离提纯等。由于应用核电站的核级树脂必须具备极高的再
生转型率,极低的杂质含量,良好的抗辐照分解能力。同时,要求树脂能够在较
高运行流速和较高温度下工作,使用过程中系统释放出的有机或无机杂质在规定
范围内。因此,在核电领域,核级树脂的准入资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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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核级树脂市场大部分被美国陶氏化学等国际巨头垄断,发行人是国内极
少数进入核工业领域的企业,发行人自行研发生产的核级树脂在纯净度、再生度、
强度方面具有优势,能在去除一回路(核燃料原子核自持链式裂变反应产生大量
热量,冷却剂将反应堆中的热量带入蒸汽发生器,并将热量传给其工作介质水,
然后主循环泵把冷却剂输送回反应堆,循环使用,由此组成一个回路,称为一回
路)中放射性离子时不产生新的杂质离子,使金属残留量也越来越低,核级树脂
产品应用也从 300MW 核电机组拓展至 600-1200MW 核电机组。
    3、发行人在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技术水平
    发行人在新兴应用领域产品技术水平情况如下:
产品新兴应用
                                     发行人产品技术水平
    领域
               随着大容量、亚临界、超临界发电机组的投入运行,电力行业发电机组的
               参数和容量越来越大,对水质的要求也日益严格,也对树脂的耐温性能、
               机械强度、交换速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形成并不断改进耐高温
               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合成技术、粉末离子交换技术、超临界发电机组
中高端工业水   凝结水精处理用均粒混床树脂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一方面逐渐提高树脂
处理领域       机械强度,防止破碎树脂降解从而降低水质质量,另一方面逐渐提高混床
               树脂分离度和混合度,使混床出水水质更好。发行人产品从 125MW 发电
               机组除盐水系统、300MW 亚临界机组除盐水系统应用拓展至 600-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除盐水系统及后续的亚临界、超超临界的凝结水系统应用,
               从低容量发电机组逐步拓展到更高容量的发电机组。
               发行人从最开始使用食品级树脂用于吸附谷氨酸,后续逐渐形成 ZG FD
               食品级离子交换树脂制备技术,目前该技术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能
               够对麦芽糖、果糖、葡萄糖、淀粉糖、柠檬酸和乳酸等进行除盐脱色。同
               时发行人根据客户需求,推出大孔吸附树脂产品代替活性碳,脱除糖液中
食品及饮用水   的异味,提高糖液质量和存储稳定性,大孔吸附树脂吸附容量大、洗脱率
领域           高、抗污染能力强,降低客户生产成本。
               发行人在饮用水领域不断拓展产品线,从创立至今已研发出脱盐树脂、除
               铁树脂、除硝酸根树脂、除砷树脂、除硼树脂、除磷树脂、除高氯酸根树
               脂等树脂产品,在其他多种物质存在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选择性去除目标
               物质而不改变其他物质的存在形式和浓度。
               发行人提供的核级树脂主要应用于核电站的核能发电机组水处理、放射性
               元素的分离提纯等。由于应用核电站的核级树脂必须具备极高的再生转型
               率,极低的杂质含量,良好的抗辐照分解能力。同时,要求树脂能够在较
核工业领域     高运行流速和较高温度下工作,使用过程中系统释放出的有机或无机杂质
               在规定范围内。核级树脂市场大部分被美国陶氏化学等国际巨头垄断,发
               行人是国内极少数进入核工业领域的企业,发行人自行研发的 ZG NR 系
               列离子交换树脂,在树脂纯净度、再生度、强度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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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新兴应用
                                     发行人产品技术水平
    领域
               在去除一回路中放射性离子时不产生新的杂质离子,使金属残留量也越来
               越低,核级树脂产品应用也从 300MW 核电机组拓展至 600-1200MW 核电
               机组。
               发行人提供的 ZG ER 系列电子级树脂可用于特殊电子行业的超纯水制备,
               如生产磁盘驱动器、显示设备、CD-ROM、独立的半导体设备、低密集成
电子领域       电路,或者用于后级集成电路的分块和配件操作中超纯水制造,具有运营
               出水水质上升快、出水电阻率稳定、单位体积处理水量大、运行性能稳定
               等特点。
               发行人早先湿法冶金树脂用于钨、钼、钒等的分离提取,由于钨酸根、钼
               酸根、钒酸根等酸根离子分子团大,离子扩散速度慢,发行人通过不断研
               发改进树脂的含水量、粒度范围来提高树脂最大吸附容量,使得产品逐步
湿法冶金领域
               从简单的单一金属元素吸附逐渐转为能够同时分离多种金属元素。目前发
               行人湿法冶金领域树脂可用于钨、钼、钒、镓、铼等金属以及稀土的分离
               提取。
               发行人早先成功研发肝素提取用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后续在生物医药领
               域不断加强树脂产品的应用深度研发并逐渐形成生物微球制备技术,发行
生物医药领域
               人在该领域研发的树脂产品目前可应用于硫酸粘杆菌素、链霉素、庆大霉
               素、新霉素等抗生素及维生素、核苷酸的分离提取。
               发行人根据客户需求自主研发出多项环保领域树脂产品,从早先的电镀废
环保领域       水铬的回收,不断拓展至含镍、锌、铜、氟、氨氮、氰等物质的工业废水
               的处理回收及含酚、酸、胺等酸性或碱性有机物质的有机废水处理净化。
    4、核电领域准入资格相关情况
    核电站所需的核级树脂主要应用于核能发电机组水处理、放射性元素的分离
提纯等。由于应用核电站的核级树脂必须具备极高的再生转型率,极低的杂质含
量,良好的抗辐照分解能力。同时,要求树脂能够在较高运行流速和较高温度下
工作,使用过程中系统释放出的有机或无机杂质在规定范围内。因此,在核电领
域,核级树脂的准入资格较高。
    目前核级树脂市场大部分被美国陶氏化学等国际巨头垄断,发行人是国内极
少数进入核工业领域的企业,发行人自行研发生产的核级树脂在纯净度、再生度、
强度方面具有优势,能在去除一回路(核燃料原子核自持链式裂变反应产生大量
热量,冷却剂将反应堆中的热量带入蒸汽发生器,并将热量传给其工作介质水,
然后主循环泵把冷却剂输送回反应堆,循环使用,由此组成一个回路,称为一回
路)中放射性离子时不产生新的杂质离子,使金属残留量也越来越低,核级树脂
产品应用也从 300MW 核电机组拓展至 600-1200MW 核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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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中信证券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蓝晓科技深度跟踪报告,目前核级树
    脂市场大部分被美国陶氏化学等国际巨头垄断,尤其是一回路采用均粒树脂,具
    有该技术的公司主要集中在国外美国陶氏化学、漂莱特等 2-3 家公司,国内仅有
    争光股份、江苏苏青等具有部分筛分树脂的实际生产能力。研究报告认为,由于
    蓝晓科技具有均粒树脂生产能力及握配套设备和系统的一体化服务,在这片蓝海
    市场更具显著优势。
         争光股份为秦山核电站、田湾核电站、昌江核电站等核电站的树脂供应商,
    经访谈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张维国以及向发行人分管核级树
    脂的销售负责人了解,目前国内核电领域仅有发行人、江苏苏青、淄博东大等极
    少数供应商可以提供核级树脂,发行人系国内首家进入核电领域的树脂供应商。
    发行人国内核电领域准入资格情况如下表:
    许可单位        许可时间     有效期[注]                申请条件                 许可事项
                                                 现场评审,综合绩效得分评价合     合格供应商
                                                 格供应商的能力是否满足中核       (离子交换树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2021-1-11    2024-1-10        集团供应商要求,具体评审范围     脂系列产品的
限公司(中核集团)
                                                 如下:                           设计、开发、生
                                                 1、产品质量部分                  产及服务)
                                                 包括产品标准、出厂检验执行标     合格供应商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准清单、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     (离子交换树
                   2017-11-20   2020-11-19
限公司(中核集团)                               检验报告、销售合同、送货单、     脂的生产及售
                                                 产品检测报告、不合格品统计分     后服务)
                                                 析、近三年顾客满意程度统计分
                                                 析报告、最近一次顾客满意调查
                                                 表等
                                                 2、技术能力部分
                                                 包括资质证书、研发人员情况、
                                                 产品研发业绩、专利、主要生产
                                                 设备、研发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主要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计划、记     合格供方资格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
                   2005-6-9     2007-6-8         录、监视和测量设备配置、环境、   (树脂、树脂再
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等           生回收)
                                                 3、质保能力部分
                                                 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参
                                                 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情况、企
                                                 业内部标准化管理情况、合格供
                                                 方名录、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评价
                                                 记录、主要原材料采购验收标准
                                                 或规范、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及
                                             1-1-20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许可单位            许可时间        有效期[注]                      申请条件                          许可事项
                                                      对应的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
                                                      记录、售后服务实施记录、投诉
                                                      处理情况等
     注:2010 年前核电领域准入由中核集团旗下子公司(如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各自
 负责评审颁发,没有强制要求。2010 年 6 月,中核集团颁布了《关于开展建立中核集团公
 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评价制度及信息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核集团开始逐步建立集
 团层面合格供应商管理评价体系,建立初期主要针对大宗物资采购进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后
 续逐渐完善各类物资采购的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2010 年至 2017 年间中核集团未向发行人
 颁发准入证书,主要系核级树脂对于核电站并非属于大宗物资,制度实施前期未规定对核级
 树脂供应商颁发相关认证证书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其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能(吨)                                           19,750.00               19,750.00           19,750.00
 产量(吨)[注 1]                                     20,270.81               19,876.22           19,149.72
 总产量(吨)[注 1]                                   26,883.69               24,540.77           26,478.62
 产能利用率[注 2]                                     102.64%                 100.64%                 96.96%
     注 1:产量指利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通过聚合、功能基团反应或外购粗品树脂后直接
 通过纯化精处理工序生产的产品产量,总产量还包括外购粗品树脂后经质量检测、纯水清洗、
 蒸汽喷淋等简单加工后的总入库产量
     注 2: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
       最近三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逐年上升,均保持在 95%以上。
       发行人自购原材料产量(完全自产产量)及外购粗品树脂精加工产量、外购
 粗品树脂简单加工产量如下:
                                                                                                      单位:吨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树脂类别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完全自产产量            17,606.24       65.49%      17,707.24          72.15%      17,459.33    65.94%
       外购粗品树脂精加
自产                            2,664.56        9.91%       2,168.98           8.84%       1,690.39       6.38%
       工产量
       自产产量小计            20,270.81       75.40%      19,876.22          80.99%      19,149.72    72.32%
                                                1-1-20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吨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树脂类别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简单    外购粗品(含外协)
                              6,612.88       24.60%        4,664.55       19.01%       7,328.90    27.68%
加工    树脂简单加工产量
          总产量             26,883.69   100.00%          24,540.77      100.00%      26,478.62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树脂以自产为主,占比在 72%-81%,外购粗品树脂进
 行简单加工产量占总产量比例为 19%至 28%,占比较低。
       2、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情况如下:
              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总产量(吨)                                 26,883.69                 24,540.77              26,478.62
 销量(吨)                                   26,103.04                 24,846.31              23,815.99
 产销率                                         97.10%                  101.25%                   89.94%
       注:产销率=销量/总产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系因发行人以订单式生产为主,
 这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相适应。
       3、公司生产性固定资产与产能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性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与产能匹配情况如下: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专用设备账面原值(万元)                                 12,529.60         11,143.43          10,547.33
 产能(吨)                                               19,750.00         19,750.00          19,750.00
 专用设备账面原值/产能(万元/吨)                                0.63               0.56               0.53
       最近三年,公司单位产能对应的专用设备账面原值分别为 0.53 万元、0.56
 万元和 0.63 万元,略有上升,主要系公司淘汰老旧设备,新购生产设备,新设
 备与旧设备存在价差导致专用设备账面原值有所上升所致。
       4、宁波争光于 2019 年 12 月对主要生产车间进行了停工检修对发行人产能、
 产量的影响
                                              1-1-20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子公司宁波争光取得了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
品登记证、排污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许可,其建设项目取得了甬环建[2008]15
号《关于浙江争光树脂有限公司年产 25,000m3 阴阳离子交换树脂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甬环建[2013]225 号《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宁波争光树脂有限
公司年产 3000 吨丙烯酸阴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等环评批
复、通过了环评验收。但宁波争光产能设计不仅受限于环评批复数据,还需考虑
园区内环保排放限制。2019 年公司订单充足,至当年 11 月末公司废水排放量已
达到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量上限,故在 2019 年 12 月对主要生产车间进行了停工
检修,该次停工检修对发行人产能、产量未产生影响。
    (二)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认定为主要客户的依据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众多上市公司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如德国 BRITA、日本
三菱化学、瑞士 AQUIS、三花智控(002050.SZ)、韩国 BORN CHEMICAL、中
粮集团、中国石化(600028.SH)、中广核集团、中国核电(601985.SH)、厦门钨
业(600549.SH)、美国嘉吉等。
    发行人将上述客户列为主要客户的依据为发行人报告期对直销客户销售金
额高于 1,000 万元,且该类客户在下游应用领域具有较高行业地位。
    上述主要客户 2018 年至 2020 年销售金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销售金额
德国 BRITA                                                           8,764.07
日本三菱化学                                                         6,085.71
瑞士 AQUIS                                                           4,011.33
三花智控(002050.SZ)                                                3,101.45
韩国 BORN CHEMICAL                                                   2,301.11
中粮集团                                                             1,708.68
中广核集团[注]                                                       1,539.59
美国嘉吉                                                             1,404.63
                                 1-1-20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销售金额
中国石化(600028.SH)                                                        1,370.09
中国核电(601985.SH)                                                        1,342.15
厦门钨业(600549.SH)                                                        1,153.39
    注 : 中 广 核 集 团 于 2012 年 4 月 联 合 中 非 发 展 基 金 收 购 SWAKOP URANIUM
(PROPRIETARY)LIMITED.,从而获得该矿山 90%股权,纳米比亚国家矿业公司拥有剩
余 10%股权;发行人对中广核集团收入来源于对 SWAKOP URANIUM(PROPRIETARY)
LIMITED.的销售
    2、各模式下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直销客户的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1)前五大直销客户
                                                                          单位:万元
      年度                       名称                    金额              占比
                  德国 BRITA[注 1]                           4,245.00          9.77%
                  日本三菱化学[注 2]                         2,334.06          5.37%
                  三花智控[注 3]                             1,146.73          2.64%
2020 年度
                  瑞士 AQUIS                                 1,102.42          2.54%
                  韩国 BORN CHEMICAL                            829.32         1.91%
                               合   计                       9,657.54        22.23%
                  德国 BRITA                                 2,586.53          6.02%
                  日本三菱化学                               2,257.62          5.26%
                  瑞士 AQUIS                                 1,566.32          3.65%
2019 年度
                  三花智控                                      994.56         2.32%
                  纳米比亚 SWAKOP URANIUM                       793.82         1.85%
                               合   计                       8,198.86        19.09%
                  德国 BRITA                                 1,932.54          4.98%
                  日本三菱化学                               1,494.02          3.85%
                  瑞士 AQUIS                                 1,342.59          3.46%
2018 年度
                  三花智控                                      960.16         2.48%
                  中国石化[注 4]                                715.24         1.84%
                               合   计                       6,444.54        16.62%
    注 1:德国 BRITA 包括 BRITA GMBH 及碧然德净水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下同;
                                         1-1-20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 2 : 日 本 三 菱 化 学 包 括 TAI-YOUNG 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及
RESINDION SRL,下同;
   注 3:三花智控包括三花亚威科电器设备(芜湖)有限公司、AWECO POLSKA
APPLIANCE SP.Z O.O.SP.K.及 SANHUA AWECO YEDEK PARCA SANAYI VE TICARET
LTD.STI.,下同;
    注 4:客户中国石化包括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下同
       公司前五大直销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BRITA GMBH,成立于 1966 年,位于德国,主营业务为开发、
                           生产和销售水资源优化产品,是饮用水优化行业的龙头企业之
                           一,主要产品包括家用产品(滤水壶、滤水器等),商用产品(用
 1      德国 BRITA
                           于食品加工、餐饮和自动售货机优化饮用水),以及面向办公室、
                           学校和医疗保健部门等场所提供的滤水系统。发行人产品主要
                           应用于该公司的生产的饮用水优化产品
                           由三菱化成公司和三菱油化有限公司于 1994 年 10 月 1 日合并
                           而成,三菱化学是日本最大的化学公司,其销售额在日本化学
 2      日本三菱化学
                           行业中居于首位。发行人产品主要销售给日本三菱化学的子公
                           司 TAI-YOUNG CHEMICAL CO.,LTD 及 RESINDION SRL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9 月,2005
                           年 6 月在深交所上市,注册资本 3,592,041,778 元,三花智控主
                           要业务为生产销售制冷空调冰箱之元器件及部件、汽车空调及
                           新能源车热管理之元器件及部件、咖啡机洗碗机洗衣机之元器
 3      三花智控           件及部件。2012 年三花智控收购了亚威科集团的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负债及亚威科国际持有的下属分布在奥地利、上海、德
                           国、波兰等地的 10 家企业的股权,通过该交易,三花智控进入
                           洗碗机、洗衣机、咖啡机零部件领域。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
                           该公司的生产的咖啡机产品
                           Aquis Wasser-Luft-Systeme GmbH,Lindau,Zweigniederlassung
                           Rebstein,位于瑞士,成立以来致力于研发制造净水领域的创新
 4      瑞士 AQUIS         型产品,2018 年该公司科睿仕(Claro Swiss)净水产品正式进
                           入中国净水市场。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该公司生产的净水产
                           品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联合中非发展基金收购
                        SWAKOP URANIUM(PROPRIETARY)LIMITED.,从而获得
        纳米比亚 SWAKOP 该矿山 90%股权,纳米比亚国家矿业公司拥有剩余 10%股权。
 5
        URANIUM         该铀矿于 2013 年开工建设,预计于 2020 年达到 5,500 吨八氧
                        化三铀的年产量。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该公司铀的提取,最
                        终应用于核工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2 月,中国石化
 6      中国石化
                           167.8 亿股 H 股股票于 2000 年 10 月 18、19 日分别在香港、纽
                                       1-1-20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约、伦敦三地交易所上市;2001 年 8 月 8 日 28 亿股 A 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石化是中国大型油气生产商,炼油能
                           力排名中国第一位,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管道运
                           输、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煤化工、化纤及其它化工生
                           产与产品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
                           其它化工产品和其它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
                           技术、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目前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
                           成品油和石化产品供应商、第二大油气生产商,是世界第一大
                           炼油公司、第三大化工公司。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水处
                           理等
                           BORN CHEMICAL CO.,LTD.,成立于 1986 年,位于韩国,注
        韩国 BORN
 7                         册资本 4 亿韩元,主要业务为离子交换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
        CHEMICAL
                           售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且直销前五大客户的总销售
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发行人直销前五大客户中,日本三菱化学及韩国 BORN CHEMICAL 的业务
涉及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系因发行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性价比较高,故向
发行人下达订单进行定制化生产,并由该等客户进一步加工后以其品牌对外销售。
发行人向国际竞争对手供应树脂产品,有利于拓宽发行人销售渠道提升盈利能力,
同时提升发行人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另外,发行人也向蓝晓科技、淄博东
大和江苏苏青等国内竞争对手销售少量离子交换树脂产品,主要系该等公司受产
能影响,临时向发行人采购,金额较小。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蓝晓科技的招股说
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披露,其前五大客户中亦存在同行业竞争对手,故发行人向同
行业竞争对手销售产品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除日本三菱化学及韩国 BORN CHEMICAL 外,其他前五大直销客户涉及食
品及饮用水、核工业及冶金等领域。
       发行人前五大直销客户获取方式、合格供应商认证、同类产品与其他直销客
户平均销售单价差异率等基本情况如下:
                                       1-1-20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同类产品与
                                 是否建立                          报告期                                          其他直销客
     前五大                                   公司产品是否取得                占直销模式
                  获取方式       合格供应                         销售金额                 报告期主要销售产品      户报告期平
 直销客户                                            认证                      收入比重
                                 商认证                           (万元)                                         均销售单价
                                                                                                                    差异率
                                              2019 年被客户评为
                                              A 级供应商,同时
                通过行业展会                                                               FMI036LJHXE 树脂;
德国 BRITA                          是        公司产品需要美国     8,764.07        9.83%                                     /
                进行接触合作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水质协会金印认证
                                              (WQA)
                客户主动联系
                发行人,经过送
日本三菱化                                    客户自行检测发行                             J991LI 树脂;
                样检测、产品对      否                             6,085.71        6.83%                                7.72%
学                                            人产品指标                                   工业水处理领域
                比、合作生产等
                方式建立联系
                通过行业展会                  客户自行检测发行                             FMI036LJ 树脂;
瑞士 AQUIS                          否                             4,011.33        4.50%                                9.26%
                进行接触合作                  人产品指标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通过行业展会                  被客户列为合格供                             FMI986JWYE 树脂;
三花智控                            是                             3,101.45        3.48%                                     /
                进行接触合作                  应商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韩国 BORN       通过行业展会                  客户自行检测发行                             FMIKX38(干)树脂;
                                    否                             2,301.11        2.58%                                3.29%
CHEMICAL        进行接触合作                  人产品指标                                   环保领域
纳米比亚
                通过招投标进                  客户自行检测发行                             FMG186A 树脂;
SWAKOP                              否                             1,539.59        1.73%                                     /
                行合作                        人产品指标                                   核工业领域
URANIUM
                                              由客户评定中心出
                通过招投标进                                                               FMG239 树脂;
中国石化                            否        具的关于发行人产     1,370.09        1.54%                               -3.94%
                行合作                                                                     工业水处理领域
                                              品质量评定证书
                  注 1:发行人销售给德国 BRITA、三花智控及纳米比亚 SWAKOP URANIUM 的主要产品未向其他直
              销客户销售,或销售金额较小(小于 5 万元);
                  注 2:差异率=(该直销客户主要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同类产品其他直销客户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
              /该直销客户主要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该直销客户主要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该直销客户主要产
              品报告期销售金额/报告期销售数量,同类产品其他直销客户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同类产品其他直销客户
              报告期销售金额/报告期销售数量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部分直销客户设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并要求发行人产
              品通过相关认证或检测,另一部分直销客户会自行检测发行人产品指标,满足其
              标准后与发行人合作。发行人向前五大直销客户销售的树脂产品涉及工业水处理
              领域、食品饮用水领域、核工业领域及环保领域,发行人向前五大直销客户销售
              的树脂产品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与其他直销客户报告期平均销售单价存在小幅
              差异,如日本三菱化学和瑞士 AQUIS 销售的同类树脂产品较其他直销客户高
              7%-10%,主要原因为:一方面,订单数量及交货速度存在差异。前述客户采购
                                                            1-1-20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量较大且订单要求较急,公司需调动产能满足该类客户需求,导致部分其他订
单或潜在订单机会流失,故该类订单销售单价相对较高。另一方面,销售区域存
在差异。日本三菱化学和瑞士 AQUIS 为境外公司,该等公司所在市场同类产品
售价相对较高,故公司对部分境外客户定价上参考当地树脂的市场价格,导致该
等境外客户销售定价较高。但如部分地区树脂价格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在该区域
产品定价时会考虑当地树脂市场价格从而调低相关产品的定价。综上,公司同类
产品不同直销客户之间的销售单价存在小幅差异具有合理性。
    (2)前五大贸易商
    ①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贸易商的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名称                       金额              占比
               瑞洁芳琳                                         898.55       2.07%
               俄罗斯 SIBIMPORT                                 565.10       1.30%
               江苏沃布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29.75       1.22%
2020 年度
               上海摩速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175.48       0.40%
               美国 ML Ball Company,Inc.                        152.93       0.35%
                              合计                          2,321.81         5.34%
               俄罗斯 SIBIMPORT                                 892.57       2.08%
               瑞洁芳琳                                         869.04       2.02%
               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555.06       1.29%
2019 年度
               俄罗斯 ALFAGRUPP                                 372.79       0.87%
               江苏沃布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56.17       0.83%
                              合计                          3,045.63         7.09%
               俄罗斯 SIBIMPORT                             1,011.98         2.61%
               瑞洁芳琳                                         947.13       2.44%
               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362.41       0.93%
2018 年度
               济南云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223.53       0.58%
               太原市朗朗科贸有限公司                           193.09       0.50%
                              合计                          2,738.14         7.06%
    注 1:瑞洁芳琳包括瑞洁芳琳通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及瑞洁芳琳越洋通用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下同
                                     1-1-20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前五大贸易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号
                                  瑞洁芳琳通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16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瑞洁芳
 1    瑞洁芳琳                    琳越洋通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位于北京市,控股股
                                  东为魏笑雪,主营从事树脂产品贸易类业务
                                  全名 OBSCHESTVO S OGRANICHENNOY
                                  OTVETSTVENNOSTYU “SIBIMPORT”,成立于
 2    俄罗斯 SIBIMPORT
                                  2005 年 7 月,位于俄罗斯,主要从事化工产品贸易类
                                  业务
                                  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注册资本 6,102.175 万元人民
      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
 3                                币,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控股股东为安徽轻工进出口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营业务为综合类贸易业务
                                  全名 OBSCHESTVO S OGRANICHENNOY
 4    俄罗斯 ALFAGRUPP            OTVETSTVENNOSTYU “ALFAGRUPP”,成立于
                                  2006 年 8 月,位于俄罗斯,主要从事贸易类业务
                                  成立于 2016 年 5 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位于
 5    济南云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控股股东为于海云,主要从事空气净
                                  化设备、环保设备、化工产品等贸易业务
                                  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江苏沃布斯新材料科技有限
 6                                位于江苏省宜兴市,控股股东为谈文英,主营业务为
      公司
                                  环保类产品销售
                                  成立于 2005 年 3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位
 7    太原市朗朗科贸有限公司      于山西省太原市,控股股东为王颖,主营业务为水过
                                  滤介质产品销售
                                  成立于 2006 年 2 月,注册资本 150 万元人民币,位
 8    上海摩速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于上海市,股东为蒋波涛、王卫东、王斌,主营业务
                                  为树脂、滤膜分离提纯产品的销售
                                  M.L. Ball Company,Inc.,位于美国,股东为 The BALL
 9    美国 ML Ball Company,Inc.
                                  Family,主要从事离子交换树脂和活性炭的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商结构较为稳定,因发行人终端客户数量较多,且贸
易商能为终端客户提供资金垫付、信息收集等服务,故部分终端客户选择直接向
贸易商进行采购,公司未与贸易商约定销售范围及区域。
     ②前五大贸易商中成立时间较短或注册资本较小的相关主体交易的具体情
况
     除瑞洁芳琳越洋通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济南云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沃布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外,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中成立时间较
                                     1-1-20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短(2015 年以后成立)或注册资本较小(注册资本不足 500 万元)的相关主体
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合作开      主要销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客户           注册资本     注册时间
                                            始时间        产品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俄罗斯             20,000 俄罗                        工业水处
                                 2005 年    2013 年                     898.55          892.57       1,011.98
SIBIMPORT          斯卢布                             理树脂
俄罗斯             20,000 俄罗                        工业水处
                                 2006 年    2007 年                     123.29          372.79         125.02
ALFAGRUPP          斯卢布                             理树脂
杭州阔业环保科     60 万元人                          工业水处
                                 2015 年    2015 年                          -               -         188.31
技有限公司         民币                               理树脂
杭州凯赟贸易有     50 万元人                          工业水处
                                 2015 年    2016 年                          -               -          61.77
限公司             民币                               理树脂
杭州智得新材料     600 万元人                         工业水处
                                 2019 年    2019 年                     103.00           22.04                 -
科技有限公司       民币                               理树脂
上海摩速科学器     150 万元人                         电子领域
                                 2006 年    2006 年                     175.48          138.81         108.48
材有限公司         民币                               树脂
         由上表可知,俄罗斯 SIBIMPORT 及俄罗斯 ALFAGRUPP 是主要贸易商,
分别于 2013 年、2007 年开始与发行人进行合作,由于发行人未在俄罗斯设立子
公司,俄罗斯终端客户一般习惯与当地公司进行交易并使用俄罗斯卢布作为交易
货币,由于争光牌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市场知名度及性价比较高,俄罗斯当地贸
易商与发行人合作意愿较强,双方合作时间较久,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合作基础,
在合作期间内也未发生过质量纠纷。杭州阔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凯赟贸易
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员工近亲属设立的公司,发行人发现后停止与该类贸易商合作,
并要求相关员工离职或对其进行警告。
         ③贸易商采购发行人产品后的最终销售情况及贸易商的终端客户与发行人
直销客户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销售模式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             32,025.78       73.72%      30,305.90         70.57%        26,827.68              69.17%
贸易商            5,011.23       11.54%       6,146.02         14.31%            5,918.20           15.26%
经销商            6,402.64       14.74%       6,490.05         15.11%            6,039.1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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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销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43,439.64   100.00%    42,941.97   100.00%   38,785.0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商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仅 12%-16%之间,占
比较低。发行人前四大贸易商分别为瑞洁芳琳、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俄罗斯 SIBIMPORT 与俄罗斯 ALFAGRUPP,与发行人合作时间已久,分别为
13 年、12 年、8 年和 14 年,报告期发行人向上述四家贸易商销售金额占贸易商
总收入比例超过 40%。保荐机构同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视频访谈俄罗斯
SIBIMPORT 与俄罗斯 ALFAGRUPP,并核查发行人对俄罗斯 SIBIMPORT 与俄
罗斯 ALFAGRUPP 的发货记录、报关单及该客户对发行人的回款凭证,确认发
行人对上述两家海外贸易商销售的真实性。保荐机构同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已实地走访瑞洁芳琳与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其采购发行人树脂
产品主要用于对外出口,并通过核查发行人与瑞洁芳琳、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
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发货单、回款凭证等,确认发行人对上述两家境内贸易商
销售的真实性。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通过函证和走访确认了发行人对主要贸易商的销售金
额,并查阅了发行人与主要贸易商的销售合同、发货单、报关单、回款凭证,报
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贸易商回款良好,符合合同约定,经查询发行人银行流水,除
正常业务往来,未发现异常交易,也未发现主要贸易商及其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资金往来的
情形。
    此外,经与发行人获取的部分贸易商最终客户与直销客户名单匹配,重合客
户名单为 13 家,每年向发行人采购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金额合计约 100 万元,
平均每家终端客户每年采购额不足 10 万元,采购金额较小。重叠的原因主要有
两方面:A、部分终端客户采取招投标形式采购,部分年度发行人未中标,但终
端客户在某类产品上指定发行人生产的树脂,故会委托当地贸易商采购该类产品;
B、部分终端客户回款时间较长,贸易商能为终端客户提供资金垫付服务,且贸
易商一般位于终端客户所在地区,沟通服务较为方便,故会向贸易商直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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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和贸易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即贸易商验收后除质量问题外不
可退货,定价采用商务谈判的方式确定,和直销客户并无重大差异。同时发行人
不会与贸易商终端客户直接联系,贸易商终端客户系贸易商自身的商业秘密及客
户资源,难以从贸易商获取其全部终端客户的明细数据等资料。保荐机构及申报
会计师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对贸易商的发货记录及对发行人业务人员进行访谈,获
取贸易商部分终端客户名单,故仅能将获取的部分贸易商终端客户与直销客户名
单匹配,尽管该等贸易商的终端客户与发行人直销客户存在小部分重合,但无法
获取全部贸易商终端客户明细资料并与发行人直销客户名单匹配。
    贸易商历年总数在 200 家左右,数量较多,发行人历年销售额高于 100 万元
的贸易商数量占该年贸易商总数量比约 5%,但发行人报告期对该类贸易商各年
销售额占贸易商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8.58%、71.86%及 63.27%。发行人历年
销售额低于 100 万元的贸易商数量占该年贸易商总数量比约 95%,但发行人对该
类贸易商年平均销售金额区间为 9-12 万元,年平均销售金额及囤货风险均较低,
故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历年销售额高于 100 万元的贸易商合计
22 家进行访谈或专项函证,确认其采购后库存情况及终端销售情况,核查情况
如下:
    除 4 家贸易商(其中 3 家为境外贸易商)由于疫情等原因无法回函,以及境
外贸易商 I-Chem Solution Sdn Bhd、M.L. Ball Company,Inc.、俄罗斯 ALFAGRUPP
期末留有部分库存外,发行人历年销售额高于 100 万元的其他贸易商期末基本无
争光产品库存,一般采购争光产品后均直接对外销售,不进行囤货销售。4 家未
回函的贸易商报告期销售额占发行人对贸易商销售总额的 2.36%,占比较低,
I-Chem Solution Sdn Bhd 位于马来西亚,主营业务为水处理有关的可持续解决方
案和技术服务,发行人报告期共向该贸易商销售 460.54 万元,该客户 2020 年 6
月末关于争光产品库存金额约 40 万元;M.L. Ball Company,Inc.位于美国,主要
从事离子交换树脂和活性炭的贸易业务,发行人报告期共向该贸易商销售 536.33
万元,该客户 2020 年 6 月末关于争光产品库存金额约 50 万元;俄罗斯
ALFAGRUPP 位于俄罗斯,主要从事贸易类业务,发行人报告期共向该贸易商销
售 621.10 万元,该客户 2020 年 6 月末关于争光产品库存金额约 10 万元,占比
极低,上述三家境外贸易商保有部分争光产品库存主要系其根据终端客户要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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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分批销售。同时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历年销售额高于 100 万元的贸
易商月度销售数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上述贸易商月度销售数据正常,不存在突
击发货确认销售收入情形。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
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
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
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
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
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
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公司在与贸易商的交易中,由公司承担产品运输责任和相关运输费用。公司
将产品运送至贸易商指定地点过程中,贸易商不对产品的运输、保管等负责。公
司送货至贸易商指定地点并经收货人签收确认后,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贸易商
承担,故以取得签收单为收入确认时点,且公司在向贸易商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
交易商品,公司作为销售的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故
公司与贸易商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公司贸易商在公司发出货物后,按照双方关于信用账期的约定,向公司以电
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并直接进行结算。公司对贸易商无返
利或折扣等优惠。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公司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
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司贸易商经
营该类产品不存在特殊资质认定。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内容外,贸易商与公
司及其关联方、员工及前员工之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3)经销商
    ①基本情况
    公司共有四家经销商,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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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销商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广州市广联津化工
                       3,367.78        7.75%   2,839.38       6.61%   2,745.32    7.08%
有限公司
北京争光创业科技
                       2,283.81        5.26%   2,185.32       5.09%   2,073.79    5.35%
有限公司
济南争光水处理材
                         495.31        1.14%        835.66    1.95%    858.95     2.21%
料有限公司
陕西核锐争光化工
                         255.73        0.59%        629.69    1.47%    361.09     0.93%
有限公司
        合计           6,402.64    14.74%      6,490.05      15.11%   6,039.15   15.57%
       公司经销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于 2002 年成为发行人的经销商,注册地
        广州市广联津化
 1                        为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冯巧云持股 50%,
        工有限公司
                          梁国杨持股 50%
        北京争光创业科    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于 2010 年成为发行人的经销商,注册地
 2
        技有限公司        为北京市,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刘雪梅持股 100%
                          成立于 2006 年 10 月,于 2006 年成为发行人的经销商,注册地
        济南争光水处理
 3                        为山东省济南市,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姚其宏持股
        材料有限公司
                          97.96%,曹杏芬持股 2.04%
                          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于 2006 年成为发行人的经销商,注册地
        陕西核锐争光化
 4                        为陕西省西安市,注册资本 60 万元人民币,胡玉成持股 70%,
        工有限公司
                          赵菊霞持股 30%
    注 1:北京争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刘雪梅系争光股份前员工蒋剑涛之配偶,蒋剑涛
于 2010 年 4 月自争光股份离职
    注 2:济南争光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97.96%的股东姚其宏系争光股份前员工,姚
其宏于 2013 年 4 月自争光股份离职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收入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发行人与上述经销商已保
持了 10 年以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经销商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通过经销商销售本公司产品,不仅可以提升公司产品销量,更有助于扩大“争光”
品牌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全国范围的知名度。
       ②经销商采购发行人产品后的终端销售情况
       发行人经销商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约 15%,占比较低。根据四家经销
商提供的财务数据,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与发行人对经销商的销售额对比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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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经销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4,520.43     3,979.67      3,642.69
广联津
           发行人对经销商的销售额               3,367.78       2,839.38      2,745.32
           营业收入                               3,300.44     2,614.23      2,276.52
北京争光
           发行人对经销商的销售额                 2,283.81     2,185.32      2,073.79
           营业收入                                816.81        945.26      1,326.93
济南争光
           发行人对经销商的销售额                  495.31        835.66       858.95
           营业收入                                431.74        832.90       418.89
陕西核锐
           发行人对经销商的销售额                  255.73        629.69       361.09
    从上表可以看出,经销商历年营业收入金额均高于发行人对经销商的销售金
额,经销商一般根据订单情况向发行人进行采购,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发行人向
经销商终端客户直接发货,经销商总体购销比较高,终端销售情况良好。广联津
历年营业收入金额较高,主要系其除代理销售发行人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产品外,还从事化学试剂等其他化工产品销售业务。
    保荐机构获取了四家经销商报告期各期 2-3 个月的银行流水、经销商与部分
终端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发行人对经销商的发货单,将经销商资金流水回款终
端客户与发行人对经销商发货单的地址进行核对。经核查,发行人对经销商发货
单显示的终端客户与经销商银行流水回款终端客户一致,说明该等货物均已实现
最终销售并回款。
    另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四家经销商的共计 20 家终端
客户进行视频访谈。通过访谈,了解经销商终端客户与经销商的业务合作情况,
包括终端客户主营业务、合作渊源、库存储备、采购用途、交易规模、是否存在
纠纷等。经访谈,发行人经销商主要终端客户与经销商合作已久,且一般根据项
目需要进行采购,即按需采购不存在备货情形,终端客户回款及时,故发行人经
销商终端销售实现良好,具备真实性。
    ③经销商期末库存情况
    发行人四家经销商报告期各期末与发行人产品相关的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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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销商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广州市广联津化工有限公司               140.65              74.09         137.24
北京争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0            67.28          55.49
济南争光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0                 0                0
陕西核锐争光化工有限公司                   20.53           14.36          45.25
    经销商一般根据与终端客户的订单情况向发行人采购,故经销商总体购销比
较高,且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发行人向经销商终端客户直接发货,故经销商期末库
存规模均较小且波动不大。经销商向发行人采购频次较为密集,进货周期较短,
存货周转较快。发行人不存在期末集中大额发货的情形,期后销售回款正常且未
发生非正常和质量问题的退货情形,不存在期末渠道压货、突击进货的情况。
    报告期经销商的库存管理系其独立实施的行为,发行人产品销售为买断式销
售,货物所有权转移后,发行人不承担库存管理的相关权利或义务,经销商依据
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决定向发行人的订货周期、订货数量、订货品种等,并自行决
定其实际库存数量,发行人针对经销商库存不存在特殊的管控措施。
    ④经销商终端客户与发行人直销客户重合情况
    发行人获取四家经销商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客户名单,该等客户占经销商销
售收入约 80%。发行人将经销商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客户名单与发行人直销客户
名单进行交叉比对,报告期发行人与经销商重叠客户仅 11 家,合计金额为
2,671.07 万元,占 2018 年至 2020 年销售额比例为 2.13%,数量及占比极低,其
中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占比约 45%。
    上述 11 家重叠客户均为经销商开发客户,存在重叠客户的原因:首先,该
等经销商仅代理常规树脂,而该等重叠客户以贸易商为主,采购的树脂种类较多,
如有特种树脂需求,则需由发行人直接销售;其次,重叠客户一般位于经销商区
域附近,但其业务项目可能位于外地,当有项目在经销商代理区域外且销售额较
低,考虑到性价比及维护成本,经销商可以选择将该客户介绍给发行人,由发行
人直接销售给客户,经销商收取佣金;最后,如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
早期为经销商介绍发行人并与发行人签订合同,经销商佣金随着客户销售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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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逐渐增多,但发行人会在包括质保金在内的应收款全部回款后才与经销商结算,
结算周期较长,经销商为了避免占款而选择直接向该等客户销售。
    ⑤报告期内为蒋剑涛与姚其宏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并向蒋剑涛、姚
其宏支付备用金的具体情况及发行人是否存在向经销商利益输送,是否损害发行
人利益
    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价格普遍低于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主要系发行人通过
经销商开拓市场,利用其客户资源及销售能力,经销商承担了市场推广或新品推
广的相关费用,因此,发行人对经销商给予其一定价格优惠;直销模式下公司向
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力较强,议价能力更高,所以销售价格相对更高。故发行人向
经销商销售价格低于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曾为北京争光股东刘雪梅之配偶蒋剑涛缴纳社会保险金,自蒋剑涛离
职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停止缴纳,发行人共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 9.10 万元,为
济南争光持股 97.96%的股东姚其宏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自姚其宏离
职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停止缴纳,发行人共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合计 10.89 万元。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6 月解除前述关系,并全额收回代付的社
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向经销商利益输送,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蒋剑涛未向发行人支取备用金。姚其宏分别于 2017 年 8 月和 10
月、2020 年 1 月向发行人支取备用金 3 万元、2.58 万元备用金,主要系姚其宏
代垫了由其开发但客户指定向发行人采购的开发费用、投标费用以及应提取的佣
金,因尚未收到发票,经姚其宏申请,发行人先以备用金支付。发行人已在当期
收到发票并将挂账的备用金转入销售费用。发行人已规范了相关内控制度,约定
在任何情况下发行人均不能向除员工外的第三方预支备用金。
    ⑥部分经销商以争光办事处名义自称及对外开拓业务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曾以争光办事处名义自称及对外开拓业务,主要系
以争光办事处名义更易于获取客户信任,有利于经销商拓展业务。针对经销商以
争光办事处名义进行宣传,发行人已要求将经销商官网、其他相关网页、宣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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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名片中涉及描述经销商为发行人办事处的表述删除。四家经销商已清理自身
相关网站内容,并委托专业机构删除其他门户网站曾自动抓取相关表述生成的网
页的相关表述,同时经销商出具承诺:本公司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经销商,代理销售争光牌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未来均以自身名义对外经营,不
会在网站、名片等宣传媒介上以争光办事处名义自称,不会以争光办事处名义对
外开拓业务。
    经销商在实际对外开拓业务过程中存在两种模式:
    A、经销商自主开发模式:经销商在开拓业务过程中,以自身名义与其下游
客户签订合同并向该客户收取货款,即发行人不参与经销商开拓客户及货款结算
过程。当经销商与其下游客户签订合同后,经销商会根据该合同约定的产品型号
及数量向发行人下达订单,发行人根据订单的要求进行生产并将产品交付至经销
商指定地点,发行人直接向经销商收款,非因产品质量原因经销商无权退换货。
在该模式下,经销商为发行人直接客户;
    B、由经销商开发但指定向发行人采购模式:经销商在开拓业务时,对于对
方规定供应商资质或要求直接与生产厂商对接的客户、以及报价较低但对发行人
战略部署有较大意义的客户,经销商须将该客户转交发行人对接,经销商收取销
售佣金。在该种模式下,经销商主要参与前期开拓客户的过程,在发行人与客户
签订合同后,发行人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并将产品直接交付给客户,发行人直
接向客户收款。发行人综合考虑客户回款情况、销售价格等因素,向经销商支付
相应的佣金。因此,由经销商开发但指定向发行人采购的客户实质为发行人直销
模式。
    ⑦发行人向相关经销商销售产品的价格与对其他客户销售价格的比较
    发行人每个应用领域包括多种型号产品,不同型号同种产品受加工程度、原
材料质量、最终产品质量及实现的功能等因素导致售价不同,在同一种应用领域,
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的产品型号少于发行人向其他客户销售的产品型号,因此按
照应用领域比较价格不能精确反应价格差异程度,故选择相同应用领域同一种主
要产品型号进行两者比价。具体下表所示:
                                                           单位: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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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主要应                     经销商       其他客       经销商       其他客       经销商       其他客
             产品类型
用领域                     销售单       户销售       销售单       户销售       销售单       户销售
                             价         单价           价         单价           价           单价
          089×5 树脂        17.13        19.12        18.72        20.65        16.03        18.40
          089×5SH 树脂      17.36        18.16        19.07        20.79        17.29        18.47
          FMG185SH 树脂      17.43        20.51        18.64        23.09        17.09        18.96
          889×5 树脂         6.72         7.42         7.35         7.94         7.14         7.67
          889×5SH 树脂             /            /      7.53         7.81         7.41         7.67
          I-988 树脂                /            /      7.32         8.10               /            /
          FMI985SH 树脂       6.96         7.88               /            /      7.35         7.91
工业水
          FMI985 树脂         6.84         7.84         7.39         8.30         7.13         8.16
处理
          089×5LI 树脂             /            /            /            /     16.56        18.56
          J991 树脂          16.35        17.19               /            /     14.99        17.12
          FMI036 树脂        16.62        19.75               /            /     16.07        19.06
          J189LI 树脂               /            /     22.69        27.01        22.66        25.34
          FMG182 树脂        16.91        21.25        18.43        22.91               /            /
          089×2 树脂               /            /     18.76        21.72               /            /
          190 树脂           24.14        32.00        24.14        30.60        25.03        30.27
          J132LJ 树脂        24.79        27.23        26.64        28.32        24.06        25.99
食品及    FMI986JW 树脂             /            /      8.55         8.82               /            /
饮用水    FMI036LJ 树脂      22.71        21.89        22.69        23.53        20.93        21.45
          J889LJ 树脂               /            /     12.61        14.07               /            /
          FMJ639 树脂               /            /            /            /     49.30        54.01
环保      J518 树脂          23.98        28.17        24.43        27.84        25.09        26.14
          J639 树脂                 /            /            /            /     45.45        50.21
电子      FMKX6208 树脂      28.73        37.10        28.87        38.21        28.03        36.66
    注 1:由于经销商代理树脂型号较多,有数十种,因此选取占发行人对广联津、北京争
光、济南争光、陕西核锐 4 家经销商当年总收入 70%的产品型号列出。上述表格“/”表示
本年度不销售该产品、本年销售金额未在筛选范围内或无需比较
    注 2:因上表中具体产品已出售给某客户,故该型号的产品已能确定所对应的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代理价格均低于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20%以上产品型号为应用于电
子领域的 FMKX6208 和应用于工业水处理 190 树脂。此外,主要应用于工业水
处理领域的 FMG182,2020 年其树脂代理价格也低于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2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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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FMKX6208 树脂代理价格低于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20%以上主要系该型号产
品主要客户为经销商,产品应用于电子领域的超纯水,4 家经销商三年收入占该
型号报告期合计收入比重约 50%;剩余 50%的收入由 400 多家其他客户贡献,
其他客户分布较分散,因此发行人对其他客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
    190 树脂主要应用于工业水处理,代理价格低于其他客户销售价格 20%以上
主要系直销模式下主要客户为国外客户 SIBIMPORT,其用于其特殊水质的工业
水处理,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使得该型号产品外销价格较高,拉高了其他客户平
均销售价格所致。
    FMG182 树脂主要应用于工业水处理,2020 年代理价格低于其他客户销售
价格 20%以上主要系当年 4 家经销商收入占该型号当年收入比重 78.10%,其他
客户金额较小且分布较分散,因此发行人对其他客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
    部分型号代理价格略高于其他客户销售价格,如 2017 年 J132LJ 树脂、2017
年 FMI986JW 树脂、2020 年 FMI036LJ 树脂,上述三种树脂均应用于食品及饮
用水。
    2017 年 J132LJ 树脂、2017 年 FMI986JW 树脂代理价格略高于其他客户销售
价格主要系产品价格上涨,发行人调整代理价格和其他客户销售价格,其他客户
在调价前签订合同较多而经销商主要在调价之后签订合同产生的价格差所致。
    2020 年 FMI036LJ 树脂代理价格略高于其他客户销售价格,主要系当期欧洲
净水产品制造商向发行人采购该类树脂较多,应用于食品及饮用水领域中的净水
产品,采购量占发行人该型号产品当期销量 50%以上,故定价较低,从而拉低了
直销价格所致。
    综上,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基于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发行人会给予经销商
较为优惠的代理价格,具有合理性,故发行人向经销商销售价格公允。
    ⑧经销商模式及经销商开发直销客户实现销售的情况
                                 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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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经销商模式实现的销售及经销商开发的直销客户实现的销售总金
 额以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销商模式实现的
                      6,061.53    12.26%      6,490.05      15.11%      6,039.15      15.57%
 销售
 经销商开发的直销
                      1,210.88        2.45%   1,368.25          3.19%   1,016.29        2.74%
 客户实现的销售
         合计         7,272.41   14.71%       7,858.30      18.30%      7,100.44      18.31%
     报告期内各经销商前五大终端客户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销商
            期间        经销商终端客户名称               产品应用领域      金额         占比
  名称
                    佛山市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605.07      13.39%
                    中山市洁泰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474.52      10.50%
          2020 年   中山方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87.82       6.37%
          度        深圳市纯水一号水处理科技有
                                                      工业水处理领域        218.43       4.83%
                    限公司
                    广东沃杰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环保领域              172.32       3.81%
                    公司
                    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饮用水领域        364.12       9.15%
                    中山方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14.54       5.39%
广联津    2019 年   广东益诺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领域              190.19       4.78%
          度
                    中山市洁泰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176.43       4.43%
                    深圳市纯水一号水处理科技有
                                                      工业水处理领域        164.91       4.14%
                    限公司
                    东莞市科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27.15       6.24%
                    中山方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09.66       5.76%
          2018 年   深圳市纯水一号水处理科技有
                                                      工业水处理领域        193.98       5.33%
          度        限公司
                    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饮用水领域        130.46       3.58%
                    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领域              104.00       2.86%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饮用水领域        647.56      19.62%
                    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
北京争    2020 年                                     工业水处理领域        310.08       9.40%
                    限公司
光        度
                    邹平陈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食品饮用水领域        198.00       6.00%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178.47       5.41%
                                          1-1-22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经销商
          期间         经销商终端客户名称          产品应用领域    金额       占比
  名称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106.65      3.23%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311.00     11.90%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306.60     11.73%
         2019 年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饮用水领域   246.11      9.41%
         度
                   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
                                                  工业水处理领域   139.27      5.33%
                   限公司
                   河北宇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饮用水领域   131.23      5.02%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饮用水领域   383.40     16.84%
                   北京紫光益天环境工程技术有
                                                  工业水处理领域   363.09     15.95%
                   限公司
         2018 年   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
         度                                       工业水处理领域   271.83     11.94%
                   限公司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191.52      8.41%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122.10      5.36%
                   山东恒洋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
                                                  工业水处理领域   132.46     16.22%
                   司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
                                                  工业水处理领域   112.70     13.80%
                   司
         2020 年
         度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62.00      7.59%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物
                                                  工业水处理领域    52.29      6.40%
                   资配送中心
                   青岛水品汇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50.00      6.12%
                   青岛天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152.03     16.08%
                   山东鲁渝博创铝业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128.87     13.63%
济南争
         2019 年
光                 杭州水处理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55.65      5.89%
         度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50.00      5.29%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41.27      4.37%
                   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工业水处理领域   444.04     33.46%
                   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146.39     11.03%
         2018 年
         度        华能山东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     工业水处理领域   111.24      8.38%
                   山东京博控股恒丰分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73.60      5.55%
                   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32.56      2.45%
                   四川科伦斗山生物技术有限公
陕西核   2020 年                                  食品饮用水领域    42.50      9.84%
                   司
锐       度
                   西安海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42.00      9.73%
                                      1-1-22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经销商
          期间         经销商终端客户名称        产品应用领域    金额       占比
  名称
                   扶风县祥云热力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5.65      5.94%
                   西安孚诺天泰环保科技有限公
                                                工业水处理领域    19.53      4.52%
                   司
                   乌鲁木齐苏源电力设备有限责
                                                工业水处理领域    17.61      4.08%
                   任公司
                   西安欣胜泰水处理环保科技有
                                                工业水处理领域    56.00      6.72%
                   限公司
                   陕西延长青山科技工程股份有
                                                工业水处理领域    45.50      5.46%
         2019 年   限公司
         度        西安宇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31.60      3.79%
                   西安博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6.00      3.12%
                   陕西银河滤清器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1.30      2.56%
                   西安格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56.00     13.37%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核工业领域        56.00     13.37%
         2018 年
                   太原银河水处理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9.00      6.92%
         度
                   无锡新弘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6.00      6.21%
                   榆能榆神热电有限公司         工业水处理领域    26.00      6.21%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经销商前五大客户中,除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电集团旗下子公司等终端客户保持稳定外,
其他客户变动较大,原因是经销商前五大客户采购离子交换树脂主要应用于工业
水处理领域,具有一次采购可使用多年而期间只需少量补充采购的特点,故每年
销售额波动较大。华电集团旗下公司同时向北京争光和济南争光采购离子交换与
吸附树脂,主要系华电集团旗下公司位于全国各地,分布范围较广,华电集团旗
下公司具备独立采购权限,并依据各工程项目进行物资采购。发行人与北京争光
和济南争光等经销商已就华电集团旗下公司采购离子交换树与吸附树脂事项达
成一致,因项目所在地不同,终端客户根据实际需求向不同经销商采购离子交换
与吸附树脂,各方对该等安排均无异议。
     经销商与主要终端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终端客户通过经销
商开展交易主要因为:(1)相比发行人,经销商能够更为及时地响应其所在区
域终端客户的售后服务需求,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售后服务,并为终端客户提供
较长的账期;(2)经销商的部分终端客户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需求量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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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偶发零星采购更倾向于从与其稳定合作的经销商处采购。终端客户通过经销商开
展交易具有必要性。
    ⑨通过相关经销商销售的必要性
    由于发行人产品型号众多,应用领域广泛,客户分布分散、为降低市场开发
成本,更好的满足需求变化较快且订单较为零散的中小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扩大
公司的销售能力与市场规模,发行人希望选择部分市场潜力大,离公司本部距离
较远的区域通过经销商开拓客户,以降低客户开发成本及管理难度,扩大销售范
围。在此背景下,发行人在 2002 年-2010 年间选择了 4 家经销商,具体原因如下:
    A、发行人选择广联津及陕西核锐为经销商主要系广东、广西、海南以及陕
西等西部区域距公司较远,市场开拓及售后服务较为困难、成本较高,广联津及
陕西核锐分别在两广地区及西部地区具有一定客户资源优势,故双方经协商一致
后形成了代理合作关系,共同开拓市场;
    B、发行人选择北京争光、济南争光为经销商主要系发行人负责在北京、山
东区域负责销售的业务员离职后,基于其之前积累的客户资源,为避免与发行人
形成竞争,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了代理合作关系。
    综上,发行人与上述经销商均已保持 10 年以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发行人通
过经销商销售本公司产品,不仅提升了产品销量,更有助于提高“争光”品牌离子
交换与吸附树脂在全国范围的知名度,发行人通过相关经销商销售具有必要性。
    原销售人员成立新主体作为发行人经销商的公司系北京争光、济南争光,均
成立于 10 年前。原业务员离职后成立的新主体仅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原因如下:
    因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客户数量众多且较为分散,单个客户需求频率
变动较大,使得客户开发、维护成本较高。当时发行人受限于销售能力、资金规
模,且距离公司本部较远的北京、山东等区域的客户开发难度较大,因此在负责
前述区域的业务员离职时,发行人基于其之前积累的客户资源,为避免直接竞争,
在保证一定利润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了代理合作关系。为保护“争光”
品牌,双方一开始就约定不允许经销商代理除“争光”品牌之外的同类产品。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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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着发行人市场规模扩大,“争光”品牌知名度提高,营销网络的完善,发行人未
       再引进新的经销商。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存在经销商模式。发行人存在 2 家原销售
       人员成立的公司作为经销商,主要系当时恰有销售人员离职,而发行人当初营销
       力量较为较弱,基于扩大市场规模和品牌知名度的考虑所致,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和特定的背景,存在合理性。
            ⑩经销商的经营对发行人存在依赖
            广联津除销售发行人产品外,亦对外销售碳酸氢钠、氢氧化钠等化工原料,
       但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北京争光、济南争光、陕西核锐均只销售发行
       人产品,故四家经销商的经营均对发行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另一方面,发行人通
       过四家经销商,在广东、北京、陕西、山东等地实现了产品的快速推广,降低自
       行开发终端市场在时间及成本上的不确定性,故发行人与经销商保持了合作共赢、
       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经销商基本情况信息
            发行人经销商及主要人员基本情况,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任职情况如下:
                                                                                  人员在发行人及其
 经销商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关联方任职情况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技
                                   冯巧云(持股比
广州市广                                            术咨询服务;非药品类易制毒
                                   例 50%)                                      人员未在发行人及
联津化工   100 万元   2000-11-22                    化学品销售;化工产品批发
                                   梁国杨(持股比                                其关联方任职
有限公司                                            (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
                                   例 50%)
                                                    油、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
                                                    品零售(含危险化学品;不含
                                                    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   蒋剑涛系刘雪梅配
                                                    让、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     偶。蒋剑涛曾在发
北京争光
                                   刘雪梅(持股比   务);专业承包;销售化工产   行人任销售业务
创业科技   200 万元   2008-12-2
                                   例 100%)        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   员,2010 年 4 月离
有限公司
                                                    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水   职,发行人于 2020
                                                    处理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建   年 6 月停缴蒋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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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员在发行人及其
 经销商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关联方任职情况
                                                            筑材料、金属材料              社保;除蒋剑涛外,
                                                                                          其他人员未在发行
                                                                                          人及其关联方任职
                                                            离子交换树脂的销售、技术咨
                                                            询;非学历短期企业内部管理
                                                            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    姚其宏曾在发行人
                                                            一认可的教育类、职业证书类    任销售业务员,
济南争光                              姚其宏(持股比        等前置许可培训);化工产品    2013 年 4 月离职,
水处理材                              例 97.96%)           (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1,000 万元   2006-10-26
料有限公                              曹杏芬(持股比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    月停缴姚其宏社保
司                                    例 2.04%)            表、管材管件、阀门、环保及    和公积金,其他人
                                                            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材料      员未在发行人及其
                                                            (不含危险品)的销售。(依    关联方任职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机电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
                                                            电子产品、管道阀门、电线电
                                      胡玉成(持股比
陕西核锐                                                    缆、化工产品及原料(易制毒、
                                      例 70%)                                           人员未在发行人及
争光化工    60 万元      2005-11-09                         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水
                                      赵菊霞(持股比                                     其关联方任职
有限公司                                                    处理材料的批发、零售;水处
                                      例 30%)
                                                            理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及
                                                            售后服务
             经销商及经销商主要人员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资金往来;发行人曾为北京争
       光股东刘雪梅之配偶蒋剑涛缴纳社会保险金,为济南争光持股 97.96%的股东姚
       其宏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6 月解除前述关系。除
       此之外,不存在经销商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代垫销售费用、利益输送或其他
       利益安排等情况。
             经销商简要财务数据
             最近三年,发行人经销商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销商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末/2020 年度        1,650.76          695.46      4,520.43       247.17
       广州市广
       联津化工       2019 年末/2019 年度        1,099.66          407.27      3,979.67       171.16
       有限公司
                      2018 年末/2018 年度        1,004.35          277.13      3,642.69       103.58
                                                  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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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销商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末/2020 年度     1,486.93       300.35    3,300.44        50.14
北京争光
创业科技   2019 年末/2019 年度     1,947.06       250.21    2,614.23        23.96
有限公司
           2018 年末/2018 年度     1,522.29       219.88    2,276.52         3.37
济南争光   2020 年末/2020 年度       642.17       463.60      816.81        52.75
水处理材
           2019 年末/2019 年度       627.40       410.89      945.26        73.03
料有限公
司         2018 年末/2018 年度       912.43       337.51    1,326.93         3.50
           2020 年末/2020 年度       181.55       108.75      431.74        11.75
陕西核锐
争光化工   2019 年末/2019 年度       243.33        97.18      832.90        13.70
有限公司
           2018 年末/2018 年度       132.02        83.48      418.89         1.85
    注:广联津除销售发行人生产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外,还从事化学试剂等其他化工产
品销售业务
    经销商不受发行人控制,发行人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
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
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六条规定:“某些情况下,
投资方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
情况下,投资方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
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投资方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事项:(一)投资方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二)投资方能
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三)投资方能否掌控被投
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
代理权。(四)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
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指出:“控制的定义
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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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投资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时,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上述三要素时,才
能表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根据发行人对经销商经营决策的影响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控制”的
定义,经销商不受发行人控制,发行人不应当将其纳入合并报表,主要原因如下:
    A、发行人无法主导经销商经营决策,双方交易系正常的商业关系
    由于“争光”品牌知名度较高,公司客户数量众多且较为分散,为更好的开
拓业务及节约销售成本,2002 年至 2010 年间,公司陆续成立了四家经销商,在
一定区域内销售“争光”品牌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
    根据发行人与经销商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公司对经销商均采用买断式
销售。发行人授权经销商销售,经销商独立经营,发行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经销
商以自己的名义和客户签订合同,销售发行人产品,发行人以代理价提供各类树
脂。代理销售协议生效后,发行人提供一份代理价格表,作为发行人与经销商结
算之用。发行人的代理价格随市场波动,当价格需要调整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经销商,从而以调整后的价格进行结算。另外,经销商可自主决定向公司采
购树脂的类型、数量及采购时间,亦可自主决定向终端客户的销售价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无法主导经销商经营决策,双方交易系正常的商业关系。
    B、经销商的表决权安排及决策程序使得发行人无法决定经销商的经营与财
务决策
    发行人四家经销商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经销商名称              股权结构             董事会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
广州市广联津化工   冯巧云 50%、梁国杨
                                         冯巧云(执行董事)   冯巧云(总经理)
有限公司           50%
济南争光水处理材   姚其宏 97.96%、曹                          姚其宏(总经理)、曹
                                         姚其宏(执行董事)
料有限公司         杏芬 2.04%                                 杏芬(监事)
北京争光创业科技                                              刘雪梅(总经理)、蒋
                   刘雪梅 100%           刘雪梅(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                                                      剑涛(监事)
陕西核锐争光化工   胡玉成 70%、赵菊霞                         胡玉成(总经理)、李
                                         胡玉成(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           30%                                        娜(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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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上表及经销商的《公司章程》、双方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发行人
从未对经销商有过任何投资,未向经销商派出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亦
无权向经销商派驻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故无法决定经销商的财务与经
营政策。发行人无权从经销商处获取剩余收益,仅能通过正常的商业安排向经销
商销售产品实现经济利益流入,不存在通过行使财务与经营活动决策而获得可变
回报。
    C、北京争光及济南争光主要投资人系发行人前员工亦无法影响其回报金额
    北京争光唯一股东刘雪梅与蒋剑涛系夫妻关系,蒋剑涛与济南争光大股东姚
其宏曾在发行人处担任销售人员。但蒋剑涛与姚其宏分别于 2010 年、2013 年离
职,距今时间较长,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及《代理销售协
议》并核查了发行人资金流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出纳的
个人银行卡,发行人与经销商不存在利益输送关系,无法影响发行人的回报金额。
    综上,发行人对经销商的经营决策无任何主导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控制”的定义,经销商未受发行人控制,故发行人不应当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
    代理销售相关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及具体销售订单,公司向经销商转让
商品前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并承担商品转让之前的存货毁损、灭失风险,且
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故公司在与经销商的交易过程中为主要责任人。
具体分析如下:
    A、代理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交易金额的确认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四条
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
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
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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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
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
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
括:(a)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b)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
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c)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d)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与经销商
的交易中,由公司承担产品运输责任和相关运输费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经销商
指定地点过程中,经销商不对产品的运输、保管等负责。公司送货至经销商指定
地点并经收货人签收确认后,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经销商承担,故以取得签收
单为收入确认时点。且公司在向经销商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交易商品,公司在与
经销商的交易中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交易金额
的确认方式为总额法。
    B、与经销商相关权利义务划分
    根据销售订单约定,公司负责按照订单约定时间送货至经销商指定地点,并
承担运费。根据代理销售协议约定,公司不承担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对外
销售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C、发行人是否对经销商设置最终销售指导价、发行人能否可靠估计经销商
的最终销售价格等
    代理销售协议约定:“(1)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和客户签订合同,销售公
司产品,公司以代理价提供各类树脂给经销商;(2)代理销售协议生效后,公
司提供一份代理价格表,作为与经销商结算之用,经销商自主决定对外销售价
格。”
    综上,公司不对经销商设置最终销售指导价,且经销商的最终销售价格作为
经销商商业机密,公司对其不能进行可靠估计。
    D、发行人向经销商的销售价格是否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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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销售协议约定:“公司代理销售价格随市场波动,当价格需要调整时,
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经销商,从而以调整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公司对经销商的产品销售价格一般在年初根据上年销售价格及预计当年原
材料价格变动趋势调整代理销售价格,代理销售价格在一年内基本稳定。但如果
当年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可调整代理销售价格。
    综上,公司对经销商销售均为买断式,在公司与经销商的交易过程中,公司
作为相关交易的主要责任人,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相关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各经销商对外销售发行人产品毛利、毛利率及销售净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销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毛利                            898.84        801.16        745.17
广联津       毛利率                          19.88%       20.13%        20.46%
             销售净利率                      5.47%          4.30%        2.84%
             毛利                            457.82        109.07        212.65
北京争光     毛利率                          13.87%         4.17%        9.34%
             销售净利率                      1.52%          0.92%        0.15%
             毛利                            116.01        143.93         67.88
济南争光     毛利率                          14.20%       15.23%         5.12%
             销售净利率                      6.46%          7.73%        0.26%
             毛利                            105.12        135.18         70.80
陕西核锐     毛利率                          24.35%       16.23%        16.90%
             销售净利率                      2.72%          1.64%        0.44%
   注:以上数据根据经销商提供的财务报表整理,经销商报表未经审计
    由上表可知,除 2018 年、2019 年北京争光及 2018 年济南争光外,各经销
商毛利率一般为 15%-25%,处于合理区间。经访谈了解,北京争光及济南争光
在部分年度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北京争光及济南争光为进入部分终
端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调整报价策略,以相对较低价格获得订单,从而进入
上述客户合格供应商体系。另一方面,华北地区部分终端客户安装水处理设备时
除采购树脂外需配套提供多面空心球、石英砂并提供装填服务,一般该项服务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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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水处理客户自行采购装填,经销商在上述年度为获取订单,配套提供上述材
料及相关装填服务,该等材料及服务费用均计入了经销售为销售树脂而发生的相
关成本之中(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均为经销商整体收入及成本),故
导致该等经销商成本较高而毛利率较低。此外,由于北京争光、济南争光等经销
商将采购空心球石英砂及装填服务费用等列入营业成本,导致在报告期部分年度
经销商营业成本高于发行人对其销售额。
    北京争光与陕西核锐部分年度净利润金额低于发行人向其支付的佣金原因
为:北京争光与陕西核锐的主要员工系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其工资奖金等与
业务相关的支出均计入费用,陕西核锐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418.89 万元,净利润
为 1.85 万元,发生费用 66.84 万元,获取发行人支付的佣金 18.08 万元;北京争
光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2,276.52 万元,净利润 3.37 万元,发生费用 201.47 万元,
获取发行人支付的佣金 69.45 万元,故虽然北京争光与陕西核锐部分年度净利润
金额低于发行人向其支付的佣金,但其实际控制人及亲属等员工领取的工资奖金、
业务招待费等相关费用均从公司支出且金额合理,亦高于发行人向其支付的佣金,
故具有商业合理性。经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以及经销商银行流水,经销商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各经销商销售净利率在 8%以下,远低于发行人主要原因为:各经销商均为
中小型贸易公司,贸易公司具有典型的“流水量相对较大、员工人数较少、周转
率较高、利润较低”的行业特点,四家经销商关于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经销商                  2020 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广州市广联津化工有限公司                     33.73          30.08          19.62
北京争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84.50          40.81          74.39
济南争光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               -               -
陕西核锐争光化工有限公司                     18.72          23.41           9.40
   注:济南争光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各期末无库存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四家经销商的存货周转率较高,符合贸易公司特征。同
时发行人给予四家经销商一定的信用期,均为发货后 45 天结清货款,故经销商
仅短时间垫付货款,营运资金压力较小。综上,由于树脂的研发、采购、生产、
质检、发货、运输等主要环节均由发行人独立完成,而经销商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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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投标、办理货权转移单据、简单售后跟踪、短时间垫付货款等,流程及服务
较为单一,故经销商销售规模相对较大而净利润较低。
    北京争光与陕西核锐历年销售净利率偏低,济南争光 2018 年销售净利率较
其他年度偏低,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经销商进行访谈,由于该等经销商
代理销售产品主要为工业水处理树脂,该领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为争取部分订
单,经销商会以较低价格进行竞争,导致利润率较低。同时上述经销商销售人员
及管理人员均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相关工资奖金及与业务开拓相关的支出
均记入公司费用,北京争光报告期年平均费用为 226.79 万元,陕西核锐报告期
年平均费用为 91.83 万元,济南争光 2018 年发生费用 68.10 万元,均高于发行人
向其支付的佣金,故上述经销商实际控制人及亲属能够从与发行人业务往来中获
取合理报酬,报告期与发行人业务模式持续、稳定,关键人员至今未发生重大变
化,且发行人不存在恶意压低、侵害经销商利益的情况,经销商亦不存在为发行
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行人与经销商之间购销差价维持在合理水平,可预见
的未来不会出现较大变动,具有连续性、稳定性。
    3、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为了更好地销售发行人产品,进一步提
高品牌知名度,公司的三家经销商北京争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争光水处理
材料有限公司、陕西核锐争光化工有限公司在公司名字中使用“争光”字样,但
上述经销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直销、贸易商及经销商前五大客户中拥有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终端客户、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
字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关系。
    4、外销出口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及贸易摩擦情况
    发行人出口的产品主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境外主要销往德国、瑞
士、俄罗斯、意大利、韩国、美国、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除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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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上述国家和地区对公司主要产品暂无特殊限制政策和贸易政策壁垒,主要进
 口国政府也未就公司销售的产品向公司提出过反补贴、反倾销诉讼,不存在贸易
 摩擦。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贸易摩擦影响的主要为对美国的出口业务。2018 年以
 来的中美贸易摩擦持续至今,发行人销往美国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在美国政府
 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之列。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美国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2.21%、1.43%和 1.38%,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整体业务的影响有
 限。
        5、不同销售模式下客户分层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不同的销售模式,对客户销售金额进行分层,第一层为年销
 售额 500 万元以上的客户;第二层为年销售额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客户;第三
 层为年销售额 100 万元以下的客户,具体分层情况如下:
      (1)直销模式
                                     客户   新入层
                                                       合计销售金    占直销收     平均销售金
 销售模式       期间        层级     数量   客户数量
                                                       额(万元)      入比重     额(万元)
                                   (家)   (家)
                        第一层         11          5     13,417.64     41.90%        1,219.79
                        第二层         45         32      9,539.44     29.79%         211.99
            2020 年度
                        第三层       1022        598      9,068.70     28.32%            8.87
                            合计     1078          /     32,025.78    100.00%          29.71
                        第一层          8          2     10,301.98     33.99%        1,287.75
                        第二层         46         29     10,518.85     34.71%         228.67
直销模式    2019 年度
                        第三层        974        548      9,485.07     31.30%            9.74
                            合计     1028          /     30,305.90    100.00%          29.48
                        第一层         10          3      9,304.18     34.68%         930.42
                        第二层         34         19      7,692.94     28.68%         226.26
            2018 年度
                        第三层        953        546      9,830.56     36.64%          10.32
                            合计      997          /     26,827.68    100.00%          26.91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直销客户群体整体结构较为稳定,最近三年直销客户历
 年总数在 1,000 家左右,数量较多,主要系发行人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
 食品及饮用水、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环保、湿法冶金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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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应用需求,降低了下游某一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给公司带
 来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直销模式下第一层及第二层客户数量占直销模式客户总数量约 5%,
 但合计销售金额约占直销模式销售金额的 63%-72%,且第一层及第二层客户合
 计销售金额逐年上升。最近三年,第一、二、三层客户平均年销售收入分别在
 930-1,288 万、211-228 万、9-11 万间波动,幅度不大。
      (2)贸易商模式
                                   客户           新入层
                                                               合计销售金     占贸易商     平均销售金
销售模式         期间       层级   数量         客户数量
                                                               额(万元)     收入比重     额(万元)
                                   (家)         (家)
                         第一层         3              1          1,993.40      39.78%         664.47
                         第二层         9              5          1,177.13      23.49%         130.79
             2020 年度
                         第三层       137             70          1,840.70      36.73%          13.44
                         合计         149              /          5,011.23     100.00%          33.63
                         第一层         3              1          2,316.67      37.69%         772.22
贸易商模                 第二层        10              4          1,976.59      32.16%         197.66
             2019 年度
式                       第三层       184             97          1,852.76      30.15%          10.07
                         合计         197              /          6,146.02     100.00%          31.20
                         第一层         2              0          1,959.11      33.10%         979.56
                         第二层        12              8          2,016.39      34.07%         168.03
             2018 年度
                         第三层       206            134          1,942.70      32.83%           9.43
                         合计         220              /          5,918.20     100.00%          26.90
      由上表可知,最近三年发行人贸易商数量逐年下降,与直销模式类似,虽然
 发行人贸易商模式下第一层及第二层客户数量占贸易商模式客户总数量低于
 8.10%,但合计销售金额约占贸易商模式销售金额的 65%。最近三年,第一、二、
 三层客户平均年销售收入分别在 772-980 万、168-198 万、9-14 万间波动,幅度
 不大。
      (3)经销商模式
                                      客户       新入层
                                                               合计销售金     占经销商     平均销售金
 销售模式         期间      层级      数量       客户数量
                                                               额(万元)     收入比重     额(万元)
                                    (家)       (家)
                         第一层             2              0       5,651.60     88.27%        2,825.80
经销商模式   2020 年度
                         第二层             2              2        751.04      11.73%         3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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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新入层
                                                          合计销售金    占经销商     平均销售金
销售模式       期间        层级       数量    客户数量
                                                          额(万元)    收入比重     额(万元)
                                    (家)    (家)
                       第三层             0          0              -           -               -
                       合计               4          /       6,402.64    100.00%        1,600.66
                       第一层             4          1       6,490.05    100.00%        1,622.51
                       第二层             0          0              -           -               -
           2019 年度
                       第三层             0          0              -           -               -
                       合计               4          /       6,490.05    100.00%        1,622.51
                       第一层             3          0       5,678.07     94.02%        1,892.69
                       第二层             1          0         361.09      5.98%          361.09
           2018 年度
                       第三层             0          0              -           -               -
                       合计               4          /       6,039.16    100.00%        1,509.7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处于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单家经销商
平均收入较高,主要系发行人选择合作经销商标准较高,仅在北京、济南、西安
和广州仅选择了具有一定客户资源的四家公司为公司经销商。总体来看,最近三
年,单家经销商平均收入为 1,509.79 万元、1,622.51 万元和 1,600.66 万元,较为
稳定。
     (三)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
     1、交易情况及公司与第三方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交易对方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形。除了中国石
化外,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且报告期销售额及采购额均超过 20 万元的交易主体
主要包括广联津和三星树脂,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与第三方交易
 交易主                                              交易金额       均价(元/
                期间              交易内容                                         均价(元/千
   体                                                (万元)         千克)
                                                                                        克)
           2020 年度       销售各类树脂                  3,210.12       13.14      参见本部分
                                                                                   “2、报告期经
           2019 年度       销售各类树脂                  2,839.38       18.15      销商不同产品
                                                                                   型号单价对比
           2018 年度       销售各类树脂                  2,745.32       16.65
广联津                                                                             情况”
           2020 年度       采购官能团材料等                60.03         8.82
                                                                                   无同类可比交
           2019 年度       采购官能团材料等                51.73         7.04
                                                                                   易
           2018 年度       采购官能团材料等                54.41         7.61
                                       1-1-23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与第三方交易
交易主                                                交易金额    均价(元/
                 期间              交易内容                                   均价(元/千
  体                                                  (万元)      千克)
                                                                                  克)
                            销售 190 树脂、091LI
            2019 年度                                     54.82       26.55          29.94
                            树脂
            2018 年度       销售 190 树脂                 73.36       24.62          25.76
三星树
脂          2020 年度       采购 089×5 树脂             160.16       12.54          12.94
            2019 年度       采购 089×5 树脂             439.76       15.38          15.25
            2018 年度       采购 089×5 树脂             128.92       14.01          14.56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与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相关主体的交易价格对
比公司与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2、报告期经销商不同产品型号单价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经销商销售树脂产品型号存在差异,主要产品单价对比情况如下表:
期间             产品类型              广联津        北京争光     济南争光     陕西核锐
        089×5SH 树脂(元/千克)            17.36        17.14        17.59        18.23
2020    089×5 树脂(元/千克)              16.98        16.95        17.86        18.11
年度    889×5 树脂(元/千克)                6.63        7.05         7.06         6.86
        FMKX6208 树脂(元/升)              28.73        28.73        28.73        28.73
        089×5SH 树脂(元/千克)            19.07        18.97        19.03        19.29
2019    089×5 树脂(元/千克)              18.74        18.67        18.79        19.03
年度    889×5 树脂(元/千克)                7.41        7.32         7.33         7.42
        FMKX6208 树脂(元/升)              21.13        21.07        20.92        21.01
        089×5SH 树脂(元/千克)            16.57        16.77        17.43        19.79
2018    089×5 树脂(元/千克)              15.72        16.22        15.85        19.40
年度    889×5 树脂(元/千克)                6.95        7.23         7.05         7.51
        FMKX6208 树脂(元/升)              20.61        20.81        19.16        20.34
       不同经销商在同一年度平均代理单价基本一致。公司对于经销商在同期下达
的订单均按同一价格销售,但公司会根据不同时期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调整产品
价格,故经销商在同一年度采购时间以及采购数量不同导致平均单价产生了小幅
差异。
       3、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交易对方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形,主要原因为:
                                        1-1-23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广联津是公司的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经销商,同时也销售少量化学
试剂等。报告期内,因公司部分官能团材料采购金额较小,且双方合作多年,合
作关系稳定,故直接向广联津采购。
       (2)三星树脂系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生产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三
星树脂销售 190 树脂,工序复杂,销售单价较高;从三星树脂采购 089×5 树脂为
常规树脂,工序简单,采购单价较低,与公司将有限产能用于高毛利产品的经营
策略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交易对方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由员工或关联方设立的公司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阔业环保和凯赟贸易系公司员工近亲属设立。
       阔业环保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阔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328253028W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5 年 3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郑生联
注册资本           6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欢乐城尚峰轩 5 幢 3435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欢乐城尚峰轩 5 幢 3435 室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郑琴华                                   60.00          100.00%
                   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水处
                   理设备的研发、安装及维修(限上门);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开
                   发;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易制毒化学品和化学危险品)、
                   防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仪器仪表、超滤膜、反渗透
                   膜及成套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
                   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
    注:法定代表人郑生联为公司前员工徐斌的岳母;股东郑琴华为公司员工褚华平的配偶
                                        1-1-23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凯赟贸易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凯赟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7WLTE8E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沈双凤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致和堂街 55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致和堂街 55 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沈双凤                                      30.00                  60.00%
                      褚双根                                      20.00                  40.00%
                      销售: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厨房用品、电器配件、电脑耗材、五金
经营范围              配件,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维修:家用电器、电脑、打印器
                      材、电子产品。
    注: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沈双凤为公司员工褚华平的母亲,褚双根为褚华平的父亲
       公司与阔业环保、凯赟贸易的合作历史和报告期内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阔业环保                   凯赟贸易
                                             2015 年开展合作,           2016 年开展合作,
               合作历史
                                             2018 年后终止合作           2018 年后终止合作
                    销售金额(含税)                              -                          -
2020 年度
                    回款金额                                      -                          -
                    销售金额(含税)                              -                          -
2019 年度
                    回款金额                                      -                          -
                    销售金额(含税)                         220.33                      72.19
2018 年度
                    回款金额                                 253.89                     100.31
       报告期内,公司向阔业环保和凯赟贸易销售的主要树脂产品的销售价格对比
如下:
                                                                                单位:元/千克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应用领域                  主要产品
                                                             阔业环保           其他客户
电子                      FMIKX38 树脂                            12.80                    15.10
                                            1-1-23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千克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应用领域               主要产品
                                                阔业环保        其他客户
                      J630 树脂                             /                  /
工业水处理            J189 树脂                      23.08                 25.29
                      J192 树脂                      28.21                 31.27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应用领域               主要产品
                                                凯赟贸易        其他客户
                      889×5 树脂                     7.26                  7.57
                      FMSH6298 树脂                  25.54                 31.32
                      FMKX6208 树脂                  31.08                 31.88
工业水处理
                      089×5SH 树脂                  17.00                 18.17
                      I-988 树脂                      7.26                  7.23
                      889×5SH 树脂                   7.27                  7.60
    报告期内,公司向阔业环保和凯赟贸易销售树脂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
定,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与同期其他客户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通常通过查阅工商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咨询同业厂商或其他客户、实
地查看等方式对新增贸易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调查。经调查及内部评审,公司对阔
业环保和凯赟贸易实行的信用政策为预付货款或赊销信用额度不超过 20 万元,
合作稳定后确需提高信用额度的,相关销售订单须经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审批同
意。
    除前述阔业环保和凯赟贸易为公司员工近亲属设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由公
司员工或其关联方设立的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与阔业环保和凯赟贸易的交易价
格公允,但该情形违反员工竞业禁止的约定,公司于 2018 年内部排查发现该等
情形后,即终止与阔业环保和凯赟贸易的合作。为防范类似情形再次发生,公司
加强对《客户信用等级及期限管理制度》的规范与执行,对新增客户实施更加详
尽的背景调查,2019 年起未再发生前述情形。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1-24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总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苯乙烯            1,967.79        9.09%       2,701.40    12.51%      3,698.32      15.28%
       二乙烯苯           817.01         3.77%        849.79        3.94%     878.25         3.63%
       液碱               530.31         2.45%        699.57        3.24%     835.88         3.45%
原材   硫酸               374.24         1.73%        521.68        2.42%     573.04         2.37%
料及
       二甲基丙二胺       309.55         1.43%        569.50        2.64%     615.08         2.54%
其他
       丙烯酸甲酯         122.27         0.56%        285.98        1.32%     336.05         1.39%
       其他              4,116.44    19.01%          3,451.36    15.99%      3,886.59      16.05%
       小计              8,237.62   38.04%           9,079.29   42.06%      10,823.20      44.70%
粗品树脂               10,223.48     47.20%          8,934.96    41.39%     10,345.30      42.73%
白球                     1,307.08        6.04%       1,013.77       4.70%     722.41         2.98%
外协加工                  495.38         2.29%       1,063.12       4.92%     710.14         2.93%
能源采购                 1,394.40        6.44%       1,495.41       6.93%    1,609.59        6.65%
           合计        21,657.96    100.00%      21,586.55      100.00%     24,210.64     100.00%
       2018 年,公司采购总额较上年度上涨,系发行人外购较多的粗品树脂及白
  球所致。当年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市场行情较好,公司订单量增加,而公司
  生产线长期满负荷运行,同时因国内环保政策趋严,故提前外购一定数量的粗品
  树脂及白球进行储备,提高紧急交货能力。
       2019 年度,公司采购总额较上年度下滑,主要系公司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
  行业,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2019 年度石油价格不断下滑,发行人主要原
  材料采购价格下降。
       2020 年度,公司采购苯乙烯金额下降较大,主要系 2020 年度苯乙烯采购单
  价单价较上一年度下降幅度较大,由 7,396.17 元/吨下降至 5,386.86 元/吨。
       (1)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料采购情况如下表:
                                           1-1-24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原材料及
                                                                单价
  原材料            期间    数量(吨)       金额(元)                          其他采购总
                                                              (元/吨)
                                                                                 额的比例
              2020 年度        3,652.94      19,677,887.27           5,386.86        23.89%
苯乙烯        2019 年度        3,652.43      27,014,025.22           7,396.17        29.75%
              2018 年度        3,967.93      36,983,155.14           9,320.51        34.17%
              2020 年度         504.98        8,170,136.19       16,179.13             9.92%
二乙烯苯      2019 年度         588.54        8,497,896.71       14,438.95             9.36%
              2018 年度         635.45        8,782,477.21       13,820.88             8.11%
              2020 年度        9,816.73       5,303,114.20            540.21           6.44%
液碱          2019 年度        9,476.14       6,995,731.83            738.25           7.71%
              2018 年度        9,037.53       8,358,750.10            924.89           7.72%
              2020 年度       15,451.30       3,742,394.04            242.21           4.54%
硫酸          2019 年度       15,114.27       5,216,807.39            345.16           5.75%
              2018 年度       15,072.59       5,730,415.68            380.19           5.29%
              2020 年度         252.03        3,095,507.99       12,282.30             3.76%
二甲基丙二
              2019 年度         404.06        5,695,048.86       14,094.56             6.27%
胺
              2018 年度         376.24        6,150,811.29       16,348.11             5.68%
              2020 年度         158.62        1,222,715.93           7,708.46          1.48%
丙烯酸甲酯    2019 年度         337.76        2,859,833.98           8,467.06          3.15%
              2018 年度         357.04        3,360,477.55           9,412.05          3.10%
       苯乙烯、二乙烯苯、液碱、硫酸、二甲基丙二胺及丙烯酸甲酯是发行人离子
 交换与吸附树脂的主要原材料,苯乙烯、液碱、硫酸及丙烯酸甲酯的具有市场公
 开报价,而二乙烯苯、二甲基丙二胺暂无法获取市场公开报价及同行业公司采购
 价格,发行人主要通过比较二乙烯苯和二甲基丙二胺不同供应商之间的采购单价
 以验证发行人采购价格的公允性。经对比,发行人的采购价格公允,具体如下:
       ①苯乙烯
       报告期内,苯乙烯的采购均价如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苯乙烯                           5,386.86                7,396.17                 9,320.51
                                    1-1-24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苯乙烯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苯乙烯
           12,000.00
           10,000.00
            8,000.00
            6,000.00
            4,000.00
            2,000.00
                  -
                       1   3     5     7     9   11    1   3    5       7    9   11   1   3    5     7     9    11
                                     2018                           2019                           2020
                               苯乙烯 采购价(元/吨)                       苯乙烯 市场价(元/吨)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库
    ②二乙烯苯
    报告期内,二乙烯苯的采购均价如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二乙烯苯                                         16,179.13                       14,438.95                     13,820.88
    相对于苯乙烯、液碱、硫酸等而言,二乙烯苯属于相对小众的化学品,暂无
法通过公开资料获取公开市场权威报价及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等第三方可比价
格。2018 年发行人采购的二乙烯苯浓度为 55%,2019 年开始采购部分 63%浓度
的二乙烯苯,2020 年采购的二乙烯苯浓度均为 63%,63%浓度的二乙烯苯单价
高于 55%浓度的二乙烯苯,故发行人 2020 年二乙烯苯的采购单价较上年增长较
大。发行人对二乙烯苯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均价与整体的采购均价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供应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山东宝运艾科化工有限公司                               16,179.13                   14,235.00                   13,766.13
江苏安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879.31                   13,857.12
整体采购均价                                           16,179.13                   14,438.95                   13,820.88
    发行人对二乙烯苯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均价及发行人整体的采购均价均基本
保持一致,发行人对二乙烯苯的采购单价具有公允性。
                                                      1-1-24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液碱
       报告期内,液碱的采购均价如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液碱                                               540.21                    738.25                        924.89
       报告期内,液碱的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液碱
        1,4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
                   1   3   5     7    9   11   1     3   5     7    9   11   1   3    5     7    9    11
                               2018                          2019                         2020
                               液碱 采购价(元/吨)                 液碱 市场价(元/吨)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库
       ④硫酸
       报告期内,硫酸的采购均价如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硫酸                                               242.21                    345.16                        380.19
       报告期内,硫酸的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1-24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硫酸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
                1   3    5     7    9    11   1     3    5     7    9     11     1     3   5       7    9     11
                             2018                            2019                              2020
                              硫酸 采购价(元/吨)                      硫酸 市场价(元/吨)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库
    ⑤二甲基丙二胺
    报告期内,二甲基丙二胺的采购均价如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二甲基丙二胺                                  12,282.30                        14,094.56                      16,348.11
    相对于苯乙烯、液碱、硫酸等而言,二甲基丙二胺属于相对小众的化学品,
暂无法通过公开资料获取公开市场权威报价及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等第三方可
比价格。发行人对二甲基丙二胺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均价与整体的采购均价如下所
示:
                                                                                                            单位:元/吨
                供应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2,156.36                   13,191.86                16,282.32
汉鸿泰诺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12,253.61                   14,391.72                        -
扬州市大江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                          -              16,666.67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12,764.25                   13,371.10                16,379.31
整体采购均价                                             12,282.30                   14,094.56                16,348.11
    发行人对二甲基丙二胺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均价及发行人整体的采购均价基
本保持一致,发行人对二甲基丙二胺的采购单价具有公允性。
    ⑥丙烯酸甲酯
                                                  1-1-24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丙烯酸甲酯的采购均价如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丙烯酸甲酯                                          7,708.46                         8,467.06                    9,412.05
       报告期内,丙烯酸甲酯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丙烯酸甲酯
        12,000.00
        10,000.00
         8,000.00
         6,000.00
         4,000.00
         2,000.00
               -
                     1     3    5     7    9   11    1     3    5     7     9   11     1   3    5     7     9   11
                                    2018                            2019                            2020
                         丙烯酸甲酯 采购价(元/吨)                        丙烯酸甲酯 市场价(元/吨)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库
       ⑦数据的来源
       发行人引用的数据来源为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库,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库
覆盖沪深上市公司、基金、新三板、宏观、行业、理财、债券、期货、期权、美
股、港股等金融数据,该数据库并非专门为发行人定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
准备的数据,发行人未为此向第三方提供帮助,东方财富 Choice 数据库发布的
各项报告数据被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引用,因此招股说明书
所引用的市场公开价格数据具备权威性。
       (2)采购粗品树脂、白球及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发行人粗品树脂及白球采购情况如下表:
   原材料                      期间                 数量(吨)                  金额(元)                单价(元/吨)
                    2020 年度                              8,937.37             102,234,762.76                  11,439.02
树脂                2019 年度                              6,257.41              89,349,643.21                  14,279.01
                    2018 年度                              8,451.52             103,453,022.60                  12,240.76
白球                2020 年度                                  771.02            13,070,782.48                  16,952.61
                                                         1-1-24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原材料               期间              数量(吨)            金额(元)        单价(元/吨)
                  2019 年度                        623.10        10,137,690.90           16,269.66
                  2018 年度                        404.52          7,224,063.54          17,858.48
                  2020 年度                        633.64          4,953,774.96           7,817.93
外协加工          2019 年度                        950.70        10,631,207.42           11,182.46
                  2018 年度                        672.06          7,101,386.57          10,566.67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2018
年至 2020 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6.96%、100.64%及 102.64%,一直处于饱和状
态,为满足订单需求,发行人通过对外采购粗品树脂及白球,利用公司现有机器
设备进行纯化精处理和白球功能化反应进一步生产为客户所需的最终产品,或直
接对外采购标准化程度较高的树脂,经清洗、质检及包装后对外销售,以突破产
能瓶颈。该等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均为基础型产品,不涉及核心技术,标准化程
度较高。发行人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单价存在波动主要系发行人外购粗品树脂及
白球的种类结构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粗品树脂及白球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粗品树脂及白球                          11,530.55                   9,948.73             11,067.71
     由于粗品树脂及白球暂无法通过公开资料获取公开市场权威报价及同行业
公司采购价格等第三方可比价格,发行人通过比较报告期采购额前五大粗品树脂
及白球不同供应商之间的采购单价以验证发行人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报告期内发
行人对前五大粗品树脂及白球的主要供应商采购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采购                               采购均价(元/吨)
   树脂型号
                   总额(万元)       主要供应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扬州金珠树脂有
                                                               12,065.41   13,483.37     13,424.78
                                    限公司
J991 粗品树脂          10,906.83
                                    河北利江生物科
                                                               11,563.78   12,624.73     12,867.34
                                    技有限公司
                                    鹤壁市海格化工
089×5 粗品树脂         6,867.13                               13,019.57   15,300.34     14,358.05
                                    科技有限公司
                                               1-1-24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采购                         采购均价(元/吨)
  树脂型号
                  总额(万元)      主要供应商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安徽三星树脂科
                                                        12,544.88     15,376.27     14,014.98
                                  技有限公司
                                  扬州金珠树脂有
                                                         8,690.33      9,453.06      8,595.59
                                  限公司
J889 粗品树脂          3,023.58
                                  鹤壁市海格化工
                                                                  -           -      8,223.30
                                  科技有限公司
                                  皖东高科(天长)
                                                        18,141.59     18,345.20     16,247.74
                                  股份有限公司
J189 粗品树脂          2,207.71
                                  鹤壁市海格化工
                                                        17,991.50     19,026.55     16,684.64
                                  科技有限公司
                                  太仓市太海商贸
J539 粗品树脂          1,359.50                         29,203.54     35,708.14     30,221.84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粗品树脂及白球的价格与发行人产品价格波动趋势情
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粗品树脂平均采购价格                   11,439.02            14,279.01               12,240.76
变动比例                                -19.89%               16.65%                  11.17%
白球平均采购价格                       16,952.61            16,269.66               17,858.48
变动比例                                  4.20%               -8.90%                  28.04%
产品平均销售价格                       16,641.60            17,283.03               16,285.29
变动比例                                 -3.71%                   6.13%               14.05%
    白球平均采购价格高于粗品树脂平均采购价格,并在部分年度高于产品平均
销售价格主要系:首先,在树脂生产过程中,白球仅作为树脂生产过程中功能化
阶段的原材料,仍需进一步进行功能基团反应及纯化精处理加工过程,即将白球
集成各类功能基团进行磺化或氯甲基化与胺化、稀释、清洗得到阳离子树脂或者
阴离子树脂,并依据客户需求进一步进行酸洗、碱洗等精处理工序,涉及的主要
原材料包括硫酸、液碱、甲醇、甲醛、盐酸、三甲胺等,方能生产出最终产品树
脂。从成本结构来看,一般白球占最终产出树脂产品成本的比重约在 25%-35%,
并非决定树脂售价的主要因素。其次,树脂的平均售价又与除白球外的原料、人
工及制造费用相关外,还和树脂的应用领域、竞争程度等相关,而且同一白球集
成不同功能基团可以用于生产不同型号的树脂,不同功能基团的价格差异也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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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脂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同时由于发行人外购树脂及对外销售树脂的型号种类较
多,外购白球的种类相对较少,故白球平均价格波动与树脂平均价格波动趋势可
比性不强。最后,白球在加工为树脂的过程中,通过功能基团反应及纯化精处理
加工,使得体积膨胀并吸收水分导致重量增加。一般情况下,功能化阶段投入白
球的重量与最终产出树脂产品的重量比值在 4 左右,即 1 公斤白球最终能产出约
4 公斤树脂。综上,白球平均采购价格高于粗品树脂平均采购价格,并在部分年
度高于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具有合理性。
    2019 年,受产品市场行情持续较好影响,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和粗品树脂
采购价格均上涨,同时由于产品结构不同,上涨幅度有所不同。2020 年,受市
场供求关系变化,以及苯乙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粗品树脂的平均采
购价格下降,发行人各系列相同产品价格亦有所下降,使得整体产品平均销售价
格略有下滑。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购白球采购额在 700 万-1,300 万之间,占采购总额的比
重为 2%-6%。白球主要由苯乙烯或丙烯酸甲酯和二乙烯苯经悬浮聚合反应而成,
系生产树脂的中间产品,公司所需外购的白球主要为弥补产能不足情况。总体上,
公司外购白球的采购规模较小,报告期各期的白球平均采购价格受原材料价格、
产品结构变化影响较大。2019 年白球平均采购价格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
其中根据订单需求及公司自身产能安排,公司对单价较低的白球采购比例上升,
拉低了平均采购价格。2020 年公司外购白球的产品结构中,单价较高的进口白
球采购比例提高,因此平均采购价格上升。
    综上,受产品市场行情、原材料价格影响,发行人采购粗品树脂及白球的价
格与发行人产品价格波动趋势总体上保持一致,但部分年度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
波动趋势呈现不一致。
    发行人对前五大粗品树脂及白球的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均价基本保持一致,存
在略微差异一方面系同年采购时间不同该产品市场价格存在波动,另一方面不同
供应商产品质量也存在不同,故在采购单价上有所体现,故发行人对粗品树脂及
白球的采购单价具有公允性。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供应商产品质量、
市场供求状况、供货能力、交货及时性、性价比等因素。不同供应商产品质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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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选择供应商的考虑因素之一。公司依据工艺标准、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如产
品粒度、体积交换容量、渗磨强度、清洁度等)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对
产品质量较好的供应商产品给予相对较高的定价,如河北利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可以提供粉末状粗品树脂,粉末树脂颗粒 30-150 微米,颗粒的减小使得粉末树
脂具有交换速度快的特点,使得粉末树脂可以用薄层就可生产出达到所期望质量
的出水水质。粉末树脂除了交换速度快和极限交换容量利用率高以外,还能有效
地除去相当数量的胶体大小物质(如腐蚀产物)和非活性二氧化硅,故公司向河
北利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粗品树脂的价格相对较高。
    目前国内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上市公司仅蓝晓科技一家,根据蓝晓
科技公开披露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蓝晓科技 2016 年至 2018 年外购白球金额分
别为 3,224.99 万元、5,458.62 万元及 9,921.21 万元,逐年上升。另外,鹤壁市海
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系蓝晓科技 2016 年至 2018 年历年前两大供应商之一,同时
也是发行人报告期历年前两大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之一。故发行人外购粗品树
脂及白球金额较高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
    由于发行人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生产过程一般要经过
聚合工艺、功能基团反应工艺以及纯化精处理,受产能、环保、安全生产等因素
影响较大,为保证对客户的及时稳定供货,提高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发行人外购
较多的粗品树脂及白球。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直接外购树脂及白球外,还将部分白球委托外协厂商生
产工艺相对简单、标准化程度较高的树脂,主要系部分客户订单要求的交货期较
短,且发行人自有产能无法满足客户时间性需求,故将部分白球委托外协厂商加
工为常规树脂。发行人外协加工年平均单价差异较大,主要系外协加工树脂种类
及数量不同。
    发行人的委托加工业务系由发行人与外协厂商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合同价款
表现为加工费,且加工费与受托方持有的主要材料价格变动无关,因此按照委托
加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存在较大差异。
    ①报告期内外协加工单价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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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外协加工主要由发行人提供白球或其他原材料,委托外协加工单位加
工为粗品树脂。2017 年至 2020 年末,外协加工单价分别为 5,204.35 元/吨、
10,566.67 元/吨、11,182.46 元/吨及 7,817.93 元/吨,2017 年外协加工费较低,主
要系发行人当年外协加工较多普通工业水领域树脂,特别是普通工业水领域阳离
子树脂,2017 年外协加工该领域树脂 149.96 万元,远高于 2018 年的 11.35 万元。
由于普通工业水领域阳离子树脂的磺化生产工艺流程较为简单,且涉及原材料少
于其他树脂,故普通工业水领域阳离子树脂的单位生产成本一般远低于其他树脂。
      发行人 2017 年及 2018 年外协加工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外协加工产品        主要应用
    型号              领域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万元)       (元/吨)       (万元)    (元/吨)
               工业水处理领域
FMI986R 树脂                           73.33        1,880.34             -                -
               阳离子树脂
               工业水处理领域
889×5 树脂                            63.70        1,729.41             -                -
               阳离子树脂
               工业水处理领域
889×98 树脂                           12.03        2,835.83          7.50      2,413.79
               阳离子树脂
               工业水处理领域
889×6 树脂                             0.90        1,794.87          3.85      2,222.22
               阳离子树脂
工业水处理领域阳离子树脂小计          149.96        1,861.12         11.35      2,345.22
               工业水处理领域
FMG185 树脂                            97.89        5,927.45             -                -
               阴离子树脂
               工业水处理领域/食
089×6 树脂    品及饮用水领域          88.38        9,401.71          3.81      9,401.71
               阴离子树脂
               工业水处理领域/食
J080 树脂      品及饮用水领域          50.16       11,823.71             -                -
               阴离子树脂
               工业水处理领域/食
089×3 树脂    品及饮用水领域          31.22        7,948.72         23.80      9,886.87
               阴离子树脂
               工业水处理领域/食
089×5 树脂    品及饮用水领域                 -               -     358.65     12,811.66
               阴离子树脂
               工业水处理领域/食
089-C 树脂     品及饮用水领域                 -               -      35.17     11,724.14
               阴离子树脂
J192 树脂      湿法冶金领域
                                        4.38        1,367.52         25.23      1,641.45
[注 1]         阴离子树脂
               环保领域/湿法冶金
J628 树脂      领域                           -               -      26.02      8,620.69
               阴离子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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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外协加工产品                 主要应用
    型号                       领域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万元)      (元/吨)      (万元)       (元/吨)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J539 树脂           生物医药领域                       70.38       25,641.02         3.03        25,641.03
                    螯合树脂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YJ 催化树脂
                    生物医药领域                       10.57        1,367.52              -                   -
[注 1]
                    吸附树脂
J189 氯球
                    食品及饮用水领域                  234.92       17,480.89       223.07        22,196.33
[注 2]
                   合   计                            737.86        5,204.35       710.14        10,566.67
    注 1:发行人提供 YJ 催化树脂及 J192 树脂外协加工的原材料不仅包括白球,还包括多
聚甲醛、甲醛、液体消泡剂等,故其外协加工单价较低;
    注 2:J189 氯球外协加工后,发行人仍需进一步加工处理成吸附树脂
     ②外协加工单价与销售产品价格及采购的粗品树脂价格波动趋势不一致的
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工单价与发行人销售产品价格及采购的粗品树脂价
格波动趋势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外协加工单价                            7,817.93         11,182.46           10,566.67           5,204.35
单价变动比例                            -30.09%                5.83%           103.04%                    /
产品平均销售单价                    16,641.60            17,283.03           16,285.29          14,278.56
变动比例                                 -3.71%                6.13%           14.05%                     /
粗品树脂平均采购单价                11,439.02            14,279.01           12,240.76          11,010.50
单价变动比例                            -19.89%               16.65%           11.17%                     /
     由上表可知,2018 年发行人外协加工单价与发行人销售产品价格及采购的
粗品树脂价格波动趋势虽然都呈上涨趋势,但外协加工单价上涨幅度远高于发行
人销售产品价格及采购的粗品树脂价格,主要为发行人 2018 年外协加工单价较
上年上升幅度较大,达 103.04%,主要原因为参见本节之“五、(一)1、(2)
①报告期内外协加工单价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外协加工单价与发行人销售产品价格及采购的粗品树脂价格波动
趋势分别为 5.83%、6.13%及 16.65%,基本保持一致,主要系当年离子交换与吸
附树脂行情较好,相关产品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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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发行人产品单价下降 3.71%,外协加工单价及采购的粗品树脂价格
较上年下降 30.09%及 19.89%,产品单价下降幅度相对较小,主要系发行人当期
收到境外定制的食品级树脂产品订单较多,单价相对较高,同时本期用于食品饮
料行业及生物医药的吸附树脂产品销售规模扩大,该类产品的单价也相对较高,
另外,核工业、电子、生物医药等新兴应用领域的销售占比有所上升,单价相对
较高,拉升了整体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所致。而粗品树脂由于 2020 年受市场供求
关系变化以及苯乙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较大。
       2、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蒸汽、水及天然气,其采购量及采
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量(万度)                         944.68        940.93        969.09
           采购额(万元)                         642.82        616.78        639.27
电力
           平均采购价格(元/度)                     0.68         0.66          0.66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2.47%         2.35%         2.48%
           采购量(万吨)                            3.13         3.47          3.68
           采购额(万元)                         581.75        680.43        764.02
蒸汽
           平均采购价格(元/吨)                  186.06        196.34        207.74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2.23%         2.59%         2.96%
           采购量(万吨)                          45.02         43.41         44.78
           采购额(万元)                         143.54        152.56        156.45
水
           平均采购价格(元/吨)                     3.19         3.51          3.49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55%         0.58%         0.61%
           采购量(万立方米)                        9.63        14.31         17.50
           采购额(万元)                          26.29         45.65         49.86
天然气
           平均采购价格(元/立方米)                 2.73         3.19          2.85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10%         0.17%         0.19%
           合计采购额(万元)                    1,394.40      1,495.42       1,609.6
         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5.35%         5.69%         6.2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消耗为电力、蒸汽、水及天然气,合计采购金额占
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24%、5.69%和5.35%,占比较小。公司生产项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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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国家能耗限额标准,且公司未受到过能源消耗方面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情形。
    公司能源采购价格整体较为稳定,未发生供应困难而影响生产的情况,2018
年蒸汽采购量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当年外购粗品树脂及白球数量较多,在
对粗品树脂精处理过程中进行的酸洗、碱洗会使用较多的蒸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为电力和蒸汽,两者采购额合计占能源采购额的比
例分别为87.18%、86.75%和87.82%。上述主要能源耗用量与产销量的配比关系
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量(吨)                           20,270.81         19,876.22      19,149.72
用电量(万度)                          944.68           940.93         969.09
蒸汽用量(万吨)                             3.13           3.47           3.68
单位产量用电量(度/吨)                 466.03           473.40         506.06
单位产量蒸汽用量(吨/吨)                    1.54           1.74           1.92
    从整体看,报告期各期公司单位产量用电量和单位产量蒸汽耗用量保持稳定。
其中,2018年公司安全环保设备投入较多,使得当年单位产量用电量较高,而随
着公司加强能耗管控和开展设备节能改造,2019年之后的单位产量用电量有所降
低。公司蒸汽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升温、烘干、清洗等,2018年单位产量蒸汽
用量较高,主要系2018年外购粗品树脂较多,相关加工处理工序耗用较多的蒸汽;
同时由于客户对产品要求提高,2018年公司对精处理等工序进行技术改造,使得
当年的蒸汽耗用量较高,随着技术改造完成,2019年之后的单位产量蒸汽用量有
所降低。
    3、采购数量和采购结构变动情况与主要产品生产、销售规模变化的匹配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主要经过聚合、功能化两道工序生产
树脂。聚合阶段的产品为白球,主要领用苯乙烯、二乙烯苯、丙烯酸甲酯、丙烯
腈等材料,上述主要材料构成树脂的骨架。功能化阶段的产品为树脂,主要领用
白球及官能团材料等其他材料,白球加工为树脂的过程中体积膨胀并吸收水分导
致重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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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统计量         计算过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苯乙烯       采购量     ①                         3,652.95      3,652.43      3,967.93
二乙烯苯     采购量     ②                          504.98        588.54        635.45
丙烯酸甲酯   采购量     ③                          158.62        337.76        357.04
丙烯腈       采购量     ④                           97.96         85.31         43.20
主要原材料
             采购量     ⑤=①+②+③+④             4,414.51      4,664.04      5,003.62
小计
自产白球     产量       ⑥                         3,924.94      4,298.05      4,565.75
自产白球产出比          ⑦=⑥/⑤                       0.89          0.92          0.91
外购白球     采购量     ⑧                          771.02        623.10        404.52
自产树脂     产量       ⑨                        20,270.81     19,876.22     19,149.72
外协加工树
            产量        ⑩                          340.07        576.12        567.77
脂
自产树脂及外协加工树    =(⑨+⑩)/(⑥+
                                                       4.39          4.16          3.97
脂产出比                ⑧)
外购树脂     采购量                                8,937.37      6,257.41      8,451.52
             精处理领
外购树脂                                           2,664.56      2,168.98      1,690.39
             用
                        =⑨+⑩+
树脂         产量                                 26,883.69     24,540.77     26,478.62
                        (-)
树脂         销量                                 26,103.04     24,846.31     23,815.99
树脂产销率              =/                          97.10%       101.25%        89.9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粗品树脂及白球采购数量和采购结构保持相对
稳定。公司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生产过程中,聚合阶段自产白球产出比基本
稳定在0.90左右,功能化阶段自产树脂产出比基本稳定在4.00左右,公司采购数
量和采购结构变动情况与主要产品生产规模匹配。报告期内,公司树脂产销率较
高且保持相对稳定,树脂产品的生产规模与销售规模相匹配。综上所述,报告期
内,公司采购数量和采购结构变动情况与主要产品生产、销售规模变化相匹配。
       (二)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及采购占比情况
       (1)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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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
  年度                 供应商                       采购内容        金额
                                                                                额的比例
            中国石化                             苯乙烯             1,909.42        8.82%
            山东宝运艾科化工有限公司             二乙烯苯            817.01         3.77%
                                                 液碱、氯化氢、次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氯酸钠、三甲胺、    744.71         3.44%
2020 年度                                        二甲胺
            苏州敬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葡甲胺              342.21         1.58%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多聚甲醛、甲缩醛    219.41         1.01%
                       合   计                                      4,032.77      18.62%
            中国石化                             苯乙烯             2,657.75       12.31%
                                                 液碱、氯化氢、三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99.02        5.09%
                                                 甲胺、二甲胺
2019 年度   山东宝运艾科化工有限公司             二乙烯苯            727.01         3.37%
            汉鸿泰诺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二甲基丙二胺        426.97         1.98%
            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公司               多聚甲醛、甲缩醛    292.71         1.36%
                       合   计                                      5,203.46      24.11%
            中国石化                             苯乙烯             3,157.32       13.04%
                                                 液碱、氯化氢、三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23.17        5.47%
                                                 甲胺、二甲胺
            杭州中化化工原料集团有限公司         甲缩醛              530.68         2.19%
2018 年度
            江苏安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乙烯苯            529.80         2.19%
            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
                                                 二甲基丙二胺        478.50         1.98%
            司
                       合   计                                      6,019.47      24.86%
    注 1:供应商中国石化包括中石化化工销售(宁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
公司宁波经营部;
    注 2:供应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系发行人第一大原材料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提供苯乙烯,2019
年以来受原油价格下降的影响,发行人向中国石化采购金额随之下降。
    (2)前五大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粗品树脂及白球(含外协加工)供应商采购情况如
下:
                                       1-1-25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额
  年度                    供应商                          采购内容           金额
                                                                                         的比例
             扬州金珠树脂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及白球               3,529.17        16.30%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含外协加工)       2,832.93        13.08%
             河北利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                     1,683.27         7.77%
2020 年度
             皖东高科(天长)股份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及白球                 877.13         4.05%
             安徽皖东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含外协加工)         729.37         3.37%
                          合    计                                          9,651.89        44.57%
             扬州金珠树脂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及白球               3,819.15        17.69%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含外协加工)       2,329.40        10.79%
             河北利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含外协加工)       1,138.86         5.28%
2019 年度
             皖东高科(天长)股份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及白球                 829.25         3.84%
             安徽皖东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含外协加工)         648.93         3.01%
                          合    计                                          8,765.59        40.61%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含外协加工)       3,025.48        12.50%
             扬州金珠树脂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                     3,000.10        12.39%
             河北利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                     1,303.47         5.38%
2018 年度
             皖东高科(天长)股份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及白球               1,244.77         5.14%
             江苏建亚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粗品树脂及白球               1,003.44         4.14%
                          合    计                                          9,577.25        39.56%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结构基本稳定,扬州金珠树
    脂有限公司及鹤壁市海格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两大粗品树脂及白球供
    应商,因发行人产能受限,故报告期较多地对外采购粗品树脂及白球以降低公司
    供货风险。
            2、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合作情况
            (1)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合作情况如下所示:
    序      供应商名                                         业务由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结算方式                  合作历史及稳定性
    号        称                                               来
                                     竞争性谈判/预付款       供应商   自 2008 年建立合作至今,
     1   中国石化      苯乙烯
                                     100%                    自荐     合作关系稳定
                                              1-1-25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供应商名                                          业务由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结算方式                     合作历史及稳定性
号       称                                                来
                                                                   与 浙 江镇 洋发 展股 份有
       浙江省交   液碱、氯化                             园区内    限公司自 2010 年建立合
       通投资集   氢、次氯酸                             协作、    作至今,合作关系稳定;
2                              竞争性谈判/每月结算
       团有限公   钠、三甲                               同行业    与 浙 江交 通科 技股 份有
       司         胺、二甲胺                             介绍      限公司自 2000 年建立合
                                                                   作至今,合作关系稳定
       山东宝运
                               竞争性谈判/每二个月结     供应商    自 2012 年建立合作至今,
3      艾科化工   二乙烯苯
                               算                        自荐      合作关系稳定
       有限公司
       江苏安得
       利新材料                竞争性谈判/每二个月结     供应商    自 2016 年建立合作至今,
4                 二乙烯苯
       科技有限                算                        自荐      合作关系稳定
       公司
       汉鸿泰诺
       化学(上   二甲基丙                               供应商    自 2019 年建立合作至今,
5                              询价采购/货到付款
       海)有限   二胺                                   自荐      合作关系稳定
       公司
       杭州中化
       化工原料                竞争性谈判/每二至三个     供应商    2002 年建立合作,于 2020
6                 甲缩醛
       集团有限                月结算                    自荐      年终止合作
       公司
       索 尔 维
       ( 张 家
                  二甲基丙     询价采购/预付款 90%,     供应商    自 2016 年建立合作至今,
7      港)精细
                  二胺         货到付款 10%              自荐      合作关系稳定
       化工有限
       公司
       苏州敬业
                               竞争性谈判/预付款         公司主    自 2020 年建立合作至今,
8      医药化工   葡甲胺
                               100%                      动寻找    合作关系稳定
       有限公司
       镇江豪普
                  多聚甲醛、                             供应商    自 2014 年建立合作至今,
9      化学品有              询价采购/每月结算
                  甲缩醛                                 自荐      合作关系稳定
       限公司
       江苏三木
                  多聚甲醛、                             公司主    自 2020 年建立合作至今,
10     化工股份              询价采购/每月结算
                  甲缩醛                                 动寻找    合作关系稳定
       有限公司
     注 1:供应商中国石化包括中石化化工销售(宁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宁波经营
部;
     注 2:供应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前五大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合作情况如下所示:
                                                                  业务由   合作历史及稳定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方式/结算方式
                                                                  来       性
        扬州金珠树脂    粗品树脂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自 2011 年建立合
 1
        有限公司        及白球       结算                         自荐     作至今,合作关
                                           1-1-25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系稳定
         鹤壁市海格化                                                      自 2011 年建立合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2       工科技有限公    粗品树脂                                          作至今,合作关
                                     结算                        自荐
         司                                                                系稳定
                                                                           自 2017 年建立合
         河北利江生物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3                       粗品树脂                                          作至今,合作关
         科技有限公司                结算                        自荐
                                                                           系稳定
         皖东高科(天                                                      自 2016 年建立合
                         粗品树脂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4       长)股份有限                                                      作至今,合作关
                         及白球      结算                        自荐
         公司                                                              系稳定
         江苏建亚环保                                                      自 2012 年建立合
                         粗品树脂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5       科技股份有限                                                      作至今,合作关
                         及白球      结算                        自荐
         公司                                                              系稳定
                                                                           自 2017 年建立合
         安徽皖东树脂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6                       粗品树脂                                          作至今,合作关
         科技有限公司                结算                        自荐
                                                                           系稳定
      (3)前五大外协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外协厂商合作情况如下所示:
序                            采购                                业务由    合作历史及稳定
            供应商名称                   采购方式/结算方式
号                            内容                                  来             性
                                                                            自 2011 年建立合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    树脂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1                                                                          作至今,合作关
         技有限公司          加工     结算                       自荐
                                                                            系稳定
                                                                            自 2017 年建立合
         安徽皖东树脂科技    树脂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2                                                                          作至今,合作关
         有限公司            加工     结算                       自荐
                                                                            系稳定
                                                                            自 2017 年建立合
         河北利江生物科技    树脂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3                                                                          作至今,合作关
         有限公司            加工     结算                       自荐
                                                                            系稳定
                                                                            自 2019 年建立合
         鹤壁蓝赛环保技术    树脂     询价采购/每一至二个月      供应商
 4                                                                          作至今,合作关
         有限公司            加工     结算                       自荐
                                                                            系稳定
                                                                            自 2011 年建立合
         江苏金凯树脂化工    树脂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5                                                                          作至今,合作关
         有限公司            加工     结算                       自荐
                                                                            系稳定
                                                                            自 2011 年建立合
         太仓市太海商贸有    树脂     询价采购/每二至三个月      供应商
 6                                                                          作至今,合作关
         限公司              加工     结算                       自荐
                                                                            系稳定
     注:太仓市太海商贸有限公司与太仓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太仓市
太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前,发行人向太仓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采购,此处建立合作年度按照合并口径
披露。
      3、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1-25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
利益关系或资金往来。
                                1-1-26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
      (1)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注册资本                定价依据及其公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比              股权结构            成立时间                 付款方式
 号                                       (吨)      (万元)                                                       (万元)                     允性
                                                                          2020 年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持
      中石化化工销售(宁                                                                                                        电汇或银行
 1                         苯乙烯          3,543.33    1,909.42   8.82%   股 99.90%,宁波市镇海区海江     2018-2-9      3,000                按市场价格定价
      波)有限公司                                                                                                              转账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0.10%
                                                                                                                                电汇、银行
      山东宝运艾科化工有                                                  淄博宝运化工厂持股 75%,英
 2                         二乙烯苯          504.98     817.01    3.77%                                  2007-3-13      1,500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限公司                                                              国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持股 25%
                                                                                                                                承兑汇票
                           液碱、氯化
                                                                                                                                电汇、银行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氢、次氯酸
 3                                        11,393.07     744.71    3.44%   控股股东为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1-12-29    500,000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有限公司             钠、三甲胺、
                                                                                                                                承兑汇票
                           二甲胺
                                                                          肖鹏飞持股 34.00%,赵根法持                           电汇、银行
      苏州敬业医药化工有
 4                         葡甲胺             59.38     342.21    1.58%   股 33.33%,苏州市润华化工有    1998-12-1        450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32.67%                                     承兑汇票
                                                                          1-1-26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注册资本                定价依据及其公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比              股权结构            成立时间                 付款方式
 号                                       (吨)      (万元)                                                        (万元)                     允性
                                                                           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电汇、银行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   多聚甲醛、甲
 5                                           726.04     219.41     1.01%   87.48%,剩余自然人合计持股    1998-12-28     10,000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限公司               缩醛
                                                                           12.52%                                                承兑汇票
                    合计                  16,226.80    4,032.77   18.62%
                                                                           2019 年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持
      中石化化工销售(宁                                                                                                         电汇或银行
 1                         苯乙烯          3,593.38    2,657.75   12.31%   股 99.90%,宁波市镇海区海江     2018-2-9      3,000                按市场价格定价
      波)有限公司                                                                                                               转账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0.10%
                           液碱、氯化                                                                                            电汇、银行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2                         氢、三甲胺、   12,783.43    1,099.02    5.09%   控股股东为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1-12-29    500,000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有限公司
                           二甲胺                                                                                                承兑汇票
                                                                                                                                 电汇、银行
      山东宝运艾科化工有                                                   淄博宝运化工厂持股 75%,英
 3                         二乙烯苯          500.08     727.01     3.37%                                  2007-3-13      1,500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限公司                                                               国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持股 25%
                                                                                                                                 承兑汇票
                                                                           王晓岗持股 22.50%,舒畅持股
      汉鸿泰诺化学(上海) 二甲基丙二                                      13.5%,刘建良持股 13.5%,张                           电汇或银行
 4                                           296.68     426.97     1.98%                                  2013-2-21      1,080                按市场价格定价
      有限公司             胺                                              艳凤持股 13.4722%,剩余自然                           转账
                                                                           人合计持股 37.0278%
                                                                                                                                 电汇、银行
      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   多聚甲醛、甲                                    何鑫持股 75.30%,雷静持股
 5                                           638.24     292.71     1.36%                                 2011-07-19         81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公司                 缩醛                                            24.70%
                                                                                                                                 承兑汇票
                    合计                  17,811.81    5,203.46   24.11%
                                                                           1-1-26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注册资本                 定价依据及其公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比                股权结构           成立时间                  付款方式
 号                                          (吨)      (万元)                                                         (万元)                      允性
                                                                              2018 年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下                              电汇或银行
 1                           苯乙烯           3,409.13    3,157.32   13.04%                                  2010-10-19           -                按市场价格定价
        限公司宁波经营部                                                      属企业                                                  转账
                             液碱、氯化                                                                                               电汇、银行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2                           氢、三甲胺、    12,732.70    1,323.17    5.47%   控股股东为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1-12-29    500,000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有限公司
                             二甲胺                                                                                                   承兑汇票
                                                                                                                                      电汇、银行
        杭州中化化工原料集                                                    闻维南持股 69.76%,闻维忠持
 3                           甲缩醛           1,319.11     530.68     2.19%                                   1996-6-24      5,000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团有限公司                                                            股 30.24%
                                                                                                                                      承兑汇票
                                                                                                                                      电汇、银行
        江苏安得利新材料科                                                    吴玉平持股 58%,胡腊仙持股
 4                           二乙烯苯          382.33      529.80     2.19%                                    2003-1-6      1,000    转账或银行   按市场价格定价
        技有限公司                                                            42%
                                                                                                                                      承兑汇票
                                                                              Rhodia Amines Chemicals Pte.
        索尔维(张家港)精   二甲基丙二                                                                                    8,275 万   电汇或银行
 5                                             293.88      478.50     1.98%   Ltd.持股 90%,索尔维投资有限   2004-12-17                            按市场价格定价
        细化工有限公司       胺                                                                                           新加坡元    转账
                                                                              公司持股 10%
                     合计                    18,137.15    6,019.47   24.86%
      注 1:供应商中国石化包括中石化化工销售(宁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宁波经营部;
      注 2:供应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前五大粗品树脂及白球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粗品树脂及白球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1-26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注册资本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比                 股权结构             成立时间                 付款方式
号                                     (吨)      (万元)                                                          (万元)                        性
                                                                              2020 年
                                                                        吕加平持股 59%,陈必玉持股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扬州金珠树脂有限     粗品树脂及
1                                       3,230.73    3,529.17   16.30%   14%,其余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     1989-12-14       1,056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公司                 白球
                                                                        27%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
2                         粗品树脂      2,327.18    2,719.82   12.56%   张怀祥持股 100%                 2012-11-9        3,0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技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杨宝书持股 48.0769%,毛江持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河北利江生物科技
3                         粗品树脂      1,600.92    1,683.27    7.77%   股 44.2308%,陈建朋持股         2014-4-14        5,2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有限公司
                                                                        7.6923%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皖东高科(天长)股   粗品树脂及                                    刘建荣持股 70%,江淮实业集团
4                                         653.14     877.13     4.05%                                   2007-6-14        2,358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份有限公司           白球                                          (天长)有限公司持股 30%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粗品树脂及                                    Mr Sinyakov,Maksim Sergeevich                 1 万俄罗   电汇或银行
5    俄罗斯 TD TOKEM                      430.00     707.07     3.26%                                   2004-1-3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白球                                          持股 100%                                      斯卢布    转账
                                                                                                                                              球单价不同
                  合计                  8,241.97    9,516.47   43.94%
                                                                              2019 年
                                                                        吕加平持股 59%,陈必玉持股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扬州金珠树脂有限     粗品树脂及
1                                       3,209.25    3,819.15   17.69%   14%,其余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     1989-12-14       1,056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公司                 白球
                                                                        27%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1-1-26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注册资本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比                 股权结构            成立时间                   付款方式
号                                     (吨)      (万元)                                                           (万元)                        性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
2                         粗品树脂      1,268.85    2,158.74   10.00%   张怀祥持股 100%                2012-11-9          3,0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技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杨宝书持股 48.0769%,毛江持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河北利江生物科技
3                         粗品树脂        839.97    1,103.35    5.11%   股 44.2308%,陈建朋持股        2014-4-14          5,2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有限公司
                                                                        7.6923%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皖东高科(天长)股   粗品树脂及                                    刘建荣持股 70%,江淮实业集团
4                                         522.21     829.25     3.84%                                  2007-6-14          2,358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份有限公司           白球                                          (天长)有限公司持股 30%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太仓市太海
                                                                        太仓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姚国    化工有限公
                                                                        栋持股 73.33%,周燕持股        司 1989-6-9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太仓市太海商贸有     粗品树脂及                                    26.67%;                       成立;
5                                         163.14     582.53     2.70%                                                      3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限公司               白球                                          太仓市太海商贸有限公司:太仓   太仓市太海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持股 65%, 商贸有限公
                                                                        太仓振湖化工厂持股 35%         司 2018-2-12
                                                                                                       成立
                  合计                  6,003.43    8,493.02   39.34%
                                                                              2018 年
                                                                        吕加平持股 59%,陈必玉持股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扬州金珠树脂有限     粗品树脂及
1                                       2,528.37    3,000.10   12.39%   14%,其余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    1989-12-14         1,056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公司                 白球
                                                                        27%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1-1-26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注册资本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比                股权结构              成立时间                付款方式
号                                      (吨)      (万元)                                                         (万元)                        性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
 2                         粗品树脂      1,878.95    2,767.70   11.43%   张怀祥持股 100%                 2012-11-9       3,0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技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杨宝书持股 48.0769%,毛江持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河北利江生物科技
 3                         粗品树脂      1,013.00    1,303.47    5.38%   股 44.2308%,陈建朋持股         2014-4-14       5,2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有限公司
                                                                         7.6923%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皖东高科(天长)股   粗品树脂及                                    刘建荣持股 70%,江淮实业集团
 4                                         804.12    1,244.77    5.14%                                   2007-6-14       2,358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份有限公司           白球                                          (天长)有限公司持股 30%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戴建平持股 35.88%,戴亚平持
                                                                         股 16.30%,易伟标持股 15.7%,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江苏建亚环保科技     粗品树脂及                                    宋志英持股 13.96%,鼎湾资产
 5                                       1,673.09    1,003.44    4.14%                                   1981-1-19     5,062.2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白
      股份有限公司         白球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承兑汇票     球单价不同
                                                                         3.74%,剩余自然人股东合计持
                                                                         股 7.35%
                   合计                  7,897.53    9,319.47   38.49%
     注:太仓市太海商贸有限公司与太仓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太仓市太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前,发行人向太仓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此处作合并计算披露
      (3)前五大外协厂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情况如下:
                                                                            1-1-26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注册资本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比               股权结构              成立时间                付款方式
号                                    (吨)     (万元)                                                       (万元)                        性
                                                                        2020 年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安徽皖东树脂科技                                               薛兆能持股 80.0002%,胡云持股
 1                       树脂加工       266.82     288.82   1.33%                                   2009-7-9     1,666.67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有限公司                                                       19.9998%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
 2                       树脂加工       282.35     113.12   0.52%   张怀祥持股 100%                 2012-11-9      3,0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技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鹤壁蓝赛环保技术                                               司持股 60%,甄国宾持股
 3                       树脂加工        84.47      93.44   0.43%                                   2017-8-31      8,5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有限公司                                                       17.50%,张玉伟持股 17.50%,姜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菁持股 5.00%
                  合计                  633.64     495.38   2.29%
                                                                        2019 年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安徽皖东树脂科技                                               薛兆能持股 80.0002%,胡云持股
 1                       树脂加工       348.66     413.77   1.92%                                   2009-7-9     1,666.67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有限公司                                                       19.9998%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鹤壁蓝赛环保技术                                               司持股 60%,甄国宾持股
 2                       树脂加工       272.44     325.03   1.51%                                   2017-8-31      8,5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有限公司                                                       17.50%,张玉伟持股 17.50%,姜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菁持股 5.00%
                                                                        1-1-26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注册资本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比                股权结构             成立时间                 付款方式
号                                    (吨)     (万元)                                                         (万元)                        性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
 3                       树脂加工       174.78     170.66    0.79%   张怀祥持股 100%                 2012-11-9       3,0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技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江苏金凯树脂化工                                                汪红霞持股 90%,张结来持股
 4                       树脂加工       120.69     116.06    0.54%                                   2008-10-24      1,8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有限公司                                                        10%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河北利江生物科技                                                杨宝书持股 48.0769%,毛江持股
 5                       树脂加工        25.06      35.51    0.16%                                   2014-4-14       5,2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有限公司                                                        44.2308%,陈建朋持股 7.6923%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合计                  941.63    1,061.03   4.92%
                                                                           2018 年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安徽皖东树脂科技                                                薛兆能持股 80.0002%,胡云持股
 1                       树脂加工       246.94     289.43    1.20%                                   2009-7-9      1,666.67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有限公司                                                        19.9998%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鹤壁市海格化工科
 2                       树脂加工       289.45     279.08    1.15%   张怀祥持股 100%                 2012-11-9       3,0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技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电汇、银行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江苏金凯树脂化工                                                汪红霞持股 90%,张结来持股
 3                       树脂加工       134.49     138.60    0.57%                                   2008-10-24      1,800    转账或银行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有限公司                                                        10%
                                                                                                                              承兑汇票     协加工单价不同
                                                                           1-1-26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注册资本                定价依据及其公允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占比               股权结构             成立时间                 付款方式
号                                      (吨)     (万元)                                                         (万元)                       性
                                                                                                      太仓市太海                            根据市场价协商,不
                                                                                                      化工有限公                            同种类型号树脂外
                                                                       太仓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姚国
                                                                                                      司 1989-6-9                           协加工单价不同
                                                                       栋持股 73.33%,周燕持股
                                                                                                      成立;                   电汇、银行
      太仓市太海商贸有                                                 26.67%;
 4                        树脂加工          1.18        3.03   0.01%                                  太仓市太海         300   转账或银行
      限公司                                                           太仓市太海商贸有限公司:太仓
                                                                                                      商贸有限公               承兑汇票
                                                                       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持股 65%,
                                                                                                      司
                                                                       太仓振湖化工厂持股 35%
                                                                                                      2018-2-12
                                                                                                      成立
                 合计                     672.06      710.14   2.93%
     注:太仓市太海商贸有限公司与太仓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太仓市太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前,发行人向太仓市太海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此处作合并计算披露
                                                                           1-1-26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变动情况
         期间              变动方向                    供应商名称
                                      苏州敬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新增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原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供应商变动情况                    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公司
                           减少
                                      汉鸿泰诺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山东宝运艾科化工有限公司;
                           新增       汉鸿泰诺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原               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公司
材料供应商变动情况                    杭州中化化工原料集团有限公司;
                           减少       江苏安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敬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敬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于 2020 年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发
行人向其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葡甲胺,2020 年采购金额为 342.21 万元。葡甲胺
系环保领域除硼树脂主要原材料,发行人于 2020 年开始接到除硼树脂订单,故
在 2020 年采购较多的葡甲胺。
     (2)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发
行人向其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多聚甲醛、甲缩醛,2020 年采购金额为 219.41 万
元。发行人每年一般有 2-3 家合格供应商供应多聚甲醛和甲缩醛,由于 2020 年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多聚甲醛和甲缩醛在价格、质量、服务上具备
一定的优势,故 2020 年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多聚甲醛和甲缩醛。
     (3)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多聚甲醛、甲缩醛,
报告期采购金额分别为 446.43 万元、292.71 万元及 43.65 万元,报告期初至今发
行人与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公司一直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
公司在 2019 进入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名单主要系发行人多聚甲醛原材料
每年一般有 2-3 家合格供应商供应,2019 年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
及服务优势较大,故向其采购了较多的多聚甲醛。2020 年由于江苏三木化工股
                                       1-1-27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多聚甲醛和甲缩醛在价格上更具优势,发行人转向其采购该等
原料,镇江豪普化学品有限公司退出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名单。
    (4)汉鸿泰诺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汉鸿泰诺化学(上海)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二甲基丙二胺,
报告期采购金额分别为 0 万元、426.97 万元及 213.05 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综
合考量产品价格、质量、服务等多种因素向不同的合格供应商采购二甲基丙二胺。
由于汉鸿泰诺化学(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二甲基丙二胺在价格、质量、服务上
具备一定的优势,故发行人自 2019 年起向汉鸿泰诺化学(上海)有限公司采购
二甲基丙二胺,并于 2019 年起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2020 年发行人
采购二甲基丙二胺数量和金额较少,导致汉鸿泰诺化学(上海)有限公司退出发
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名单。
    (5)山东宝运艾科化工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山东宝运艾科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二乙烯苯,报告期
采购金额分别为 348.45 万元、727.01 万元及 817.01 万元,报告期初至今发行人
与山东宝运艾科化工有限公司一直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于 2019 年起成为发
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
    (6)杭州中化化工原料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杭州中化化工原料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甲缩醛,报告
期采购金额分别为 530.68 万元、186.62 万元及 0 万元。由于杭州中化化工原料
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停止开展甲缩醛业务,故发行人向其他合格供应商采购甲
缩醛,杭州中化化工原料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退出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
商名单。
    (7)江苏安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江苏安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二乙烯苯,报
告期采购金额分别为 529.80 万元、122.78 万元及 0 万元,由于江苏安得利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停止开展二乙烯苯业务,发行人即停止向其采购二乙
烯苯。江苏安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退出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
                                 1-1-27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商名单。
    (8)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二甲基丙
二胺,报告期采购金额分别为 478.50 万元、77.11 万元及 91.04 万元。由于 2018
年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二甲基丙二胺在价格、质量、服务
上具备一定的优势,发行人 2018 年向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采购
较多的二甲基丙二胺,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 2018 年进入、2019
年退出发行人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名单。
    发行人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该行业规模化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
争激烈,原材料供应充足,因此,发行人不存在对特定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因上
游原材料质量标准及价格体系相对透明,因此发行人主要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原材
料,不存在因转换成本或技术问题导致难以更换供应商的情形,报告期内主要原
材料供应商变动较大符合行业惯例,不会对发行人业务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将按照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执行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维护更新工
作,遴选优质供应商,完善生产计划与采购计划的协同机制,保证生产经营的稳
定性。
     六、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运输设备。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成新率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1,162.52       4,193.43    62.43%          -      6,969.09
机器设备              12,529.60       7,447.05    40.56%          -      5,082.55
办公设备                   304.42       234.52    22.96%          -        69.90
运输设备                   197.97       130.58    34.04%          -        67.38
     合    计         24,194.50      12,005.58    50.38%          -     12,188.92
    1、主要机器设备
                                      1-1-27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账面原值从高到低顺序并考虑对公司生产经营
重要性,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数量(个/     原值           净值
序号             设备名称                                              成新率    权属
                                  台/套)   (万元)       (万元)
 1      各式储槽、储罐                423     1,198.01        638.31   53.28%   发行人
        废气处理系统装置
 2      (含 RTO、废气运输系            3         482.03      344.40   71.45%   发行人
        统)
        自动化控制设备(含超
 3      声波液位计、磁翻板液          605         301.49      145.68   48.32%   发行人
        位计、法兰式球阀等)
        DCS 系统(含配电柜、
 4                                    372         261.74       27.12   10.36%   发行人
        气动切断球阀等)
        DCS 系统(和利时集成
 5      化系统平台 1.0 及系统          12         242.18      125.67   51.89%   发行人
        模块扩容)
 6      搪玻璃反应釜                   15         213.78      115.73   54.13%   发行人
 7      防爆电梯                        5         186.37      142.18   76.29%   发行人
 8      回收精馏塔                      8         185.58      170.98   92.13%   发行人
 9      污水改造设备                    1         158.97       77.15   48.53%   发行人
 10     高压配电系统                   29         129.97       13.70   10.54%   发行人
 11     废水处理装置                  154         128.24       38.15   29.75%   发行人
 12     VOCs 在线检测系统               4         108.72       73.98   68.05%   发行人
 13     不锈钢反应釜                    6         101.19       23.21   22.94%   发行人
 14     玻璃钢管道                      2          91.41       49.66   54.32%   发行人
 15     试验器材及设备                  1          75.64       34.32   45.37%   发行人
 16     凝胶胺化套缸                    1          75.33       68.17   90.50%   发行人
 17     阴树脂精馏塔                    1          70.60       67.16   95.13%   发行人
 18     原料输送设备                    1          65.64       40.69   61.99%   发行人
 19     流量计                         52          60.42       57.41   95.03%   发行人
 20     过滤器                         40          59.94       36.83   61.45%   发行人
 21     316L 不锈钢清洗釜               4          57.58       45.71   79.39%   发行人
 22     回收二三甲醇等塔                8          57.10       41.75   73.12%   发行人
 23     氯化氢尾气处理装置              1          49.94       42.43   84.95%   发行人
 24     磁悬浮离心风机                  1          43.10       36.96   85.74%   发行人
 25     其他分析仪                      7          41.89       27.12   64.75%   发行人
 26     尾气吸收深冷系统                2          40.29       30.77   76.37%   发行人
 27     马尔文激光粒度分析仪            1          38.29       25.86   67.53%   发行人
                                        1-1-27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量(个/         原值           净值
序号            设备名称                                                        成新率          权属
                                   台/套)       (万元)       (万元)
 28     FTA 可燃气体分析仪                  1          25.64         18.94          73.87%     发行人
           合    计                       1760      4,551.09      2,560.07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如下:
 序                           建筑面积
            权属证书号                                坐落地                 房屋用途        他项权利
 号                           (m2)
       浙(2019)余杭区不动                余杭区塘栖镇张家墩路 139 号 4
 1                            24,340.46                                      非住宅      抵押
       产权第 0058631 号                   幢等
       余房权证塘更字第                    余杭区塘栖镇塘栖嘉园 9 幢 2 单
 2                               139.48                                      住宅        抵押
       08034297 号                         元 102 室
       余房权证塘更字第                    余杭区塘栖镇塘栖嘉园 9 幢 2 单
 3                               139.48                                      住宅        抵押
       08034305 号                         元 302 室
       余房权证塘更字第                    余杭区塘栖镇塘栖嘉园 9 幢 2 单
 4                               139.48                                      住宅        抵押
       08034293 号                         元 402 室
       余房权证南移字第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美亚大厦
 5                               232.56                                      非住宅      抵押
       08037433 号                         1601 室
       余房权证南移字第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美亚大厦
 6                               209.84                                      非住宅      抵押
       08037434 号                         1602 室
       余房权证南移字第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美亚大厦
 7                               232.56                                      非住宅      抵押
       08037435 号                         1603 室
       余房权证南移字第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美亚大厦
 8                               209.84                                      非住宅      抵押
       08037436 号                         1604 室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
 9     镇骆字 2012011374 号    3,606.72                                      工业用房    抵押
                                           路6号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
 10    镇骆字 2012011375 号       82.57                                      工业用房    抵押
                                           路6号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
 11    镇骆字 2012011376 号    1,246.93                                      工业用房    抵押
                                           路6号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
 12    镇骆字 2012011377 号    1,519.34                                      工业用房    抵押
                                           路6号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
 13    镇骆字 2012011378 号    3,063.38                                      工业用房    抵押
                                           路6号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
 14    镇骆字 2012011379 号      626.47                                      工业用房    抵押
                                           路6号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
 15    镇骆字 2012011382 号       28.89                                      工业用房    抵押
                                           路6号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
 16    镇骆字 2012011383 号    4,881.98                                      工业用房    抵押
                                           路6号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
 17    镇骆字 2012011384 号      183.97                                      工业用房    抵押
                                           路6号
                                           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小区 25 号 502
 18    镇骆字 2013020349 号      149.60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小区 25 号 503
 19    镇骆字 2013020352 号      155.94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小区 25 号 504
 20    镇骆字 2013020341 号      155.94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小区 25 号 505
 21    镇骆字 2013019935 号      155.94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小区 25 号 506
 22    镇骆字 2013020342 号      155.94                                      住宅        抵押
                                           室
                                            1-1-27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建筑面积
             权属证书号                                 坐落地                房屋用途     他项权利
 号                              (m2)
                                             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小区 25 号 507
 23     镇骆字 2013020346 号        155.94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小区 25 号 508
 24     镇骆字 2013020347 号        155.94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小区 25 号 509
 25     镇骆字 2013020350 号        166.06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小区 25 号 510
 26     镇骆字 2013020344 号        154.52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兴建花园 9 号 601
 27     镇骆字 2013020337 号        194.62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兴建花园 9 号 602
 28     镇骆字 2013020335 号        206.22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兴建花园 11 号 605
 29     镇骆字 2013020338 号        206.99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兴建花园 13 号 501
 30     镇骆字 2013018446 号         62.23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兴建花园 13 号 504
 31     镇骆字 2013018445 号         87.26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5 号 502
 32     镇骆字 2013018440 号         77.58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5 号 503
 33     镇骆字 2013018439 号         77.58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307
 34     镇骆字 2013018237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402
 35     镇骆字 2013018238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405
 36     镇骆字 2013017961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406
 37     镇骆字 2013017960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407
 38     镇骆字 2013018442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502
 39     镇骆字 2013017963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506
 40     镇骆字 2013018441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507
 41     镇骆字 2013017962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603
 42     镇骆字 2013018443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镇海区澥浦镇星城半岛 10 号 604
 43     镇骆字 2013018239 号         64.17                                    住宅        抵押
                                             室
        浙(2019)宁波市(镇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路
 44     海)不动产权第 0033789   24,856.02                                    工业用房    抵押
                                             498 号
        号
      注:2020年8月24日,公司已将余房权证塘更字第08034294号、08034295号、08034303号、08034308
号、08034283号、08034286号、08034306号、08034292号、08034298号、08034284号、08034282号房产证
交付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征地拆迁办公室
       (二)发行人的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1-1-27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 项国内注册商标、2 项国外商标。
               (1)国内商标
                                                       核定使
          序                                                                                    取得        他项
                     商标             注册号           用商品       有效期         所有权人
          号                                                                                    方式        权利
                                                       类别
                                                                 已续展至                       受让
           1                       第 238862 号       第1类                       发行人                   无
                                                                 2025-12-14                     取得
                                                                 已续展至                       申请
           2                       第 3867669 号      第1类                       发行人                   无
                                                                 2026-02-13                     取得
               (2)国外商标
 序       国际注册                                                         类                  所有    取得        他项
                            商标                     注册地                        有效期
 号         号                                                             别                  权人    方式        权利
                                          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瑞士、
                                          德国、埃及、法国、意大利、
                                                                     第1         已续展至      发行    申请
    1      975482                         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克                                                 无
                                                                     类          2028-08-26    人      取得
                                          兰、英国、瑞典、日本、澳
                                          大利亚、韩国)
                                                                       第1       已续展至      发行    申请
    2      2981010                        美国                                                                     无
                                                                       类        2025-08-02    人      取得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如下专利: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授权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有效期
号                                 类别                                          方式   权利
        氯甲醚生产系统及生产                                                    申请                            自申请日
1                                  发明     ZL200810060678.3    争光股份                无     2008-4-16
        工艺                                                                    取得                            起二十年
                                                                                受让
        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系                                                                                    自申请日
2                                  发明     ZL200810060676.4    宁波争光        取得    无     2008-4-16
        统及生产工艺                                                                                            起二十年
                                                                                [注]
        用丙烯酸大孔吸附树脂                                                    受让
                                                                                                                自申请日
3       清除水溶液中有机物的       发明     ZL200810063480.0    宁波争光        取得    无     2008-8-14
                                                                                                                起二十年
        方法                                                                    [注]
        一种魔芋葡甘聚糖凝胶                                                    申请                            自申请日
4                                  发明     ZL201210042007.0    宁波争光                无     2012-2-23
        微球的制备方法                                                          取得                            起二十年
        兼容性超临界机组凝结                                                    申请                            自申请日
5                                  发明     ZL201210041995.7    宁波争光                无     2012-2-23
        水精处理用混床树脂                                                      取得                            起二十年
        粉末离子交换树脂合成                                                    申请                            自申请日
6                                  发明     ZL201210042006.6    宁波争光                无     2012-2-23
        工艺                                                                    取得                            起二十年
                                                                                申请                            自申请日
7       无溶剂阳树脂制备工艺       发明     ZL201210129548.7    宁波争光                无     2012-4-28
                                                                                取得                            起二十年
        一种高分子树脂及应用                                                    申请                            自申请日
8                                  发明     ZL201410269759.X    宁波争光                无     2014-6-17
        其除油的装置与方法                                                      取得                            起二十年
        一种用于处理含酚废水
                                                                                申请                            自申请日
9       的吸附树脂及其制备方       发明     ZL201510943376.0    宁波争光                无     2015-12-16
                                                                                取得                            起二十年
        法和应用
                                                          1-1-27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授权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有效期
号                            类别                                              方式   权利
     一种高比表面积大孔脱
                                                                               申请                        自申请日
10   醛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和    发明      ZL201510946158.2        宁波争光                无     2015-12-16
                                                                               取得                        起二十年
     应用
     一种悬浮聚合系统及悬                                                      申请                        自申请日
11                           发明      ZL201610531016.4        宁波争光                无     2016-7-7
     浮聚合方法                                                                取得                        起二十年
     一种强碱性阴离子交换
                                                                               申请                        自申请日
12   树脂的制备方法及其产    发明      ZL201610531010.7        宁波争光                无     2016-7-7
                                                                               取得                        起二十年
     品和用途
     一种弱碱性阴离子交换
                                                                               申请                        自申请日
13   树脂的制备方法及其产    发明      ZL201610531159.5        宁波争光                无     2016-7-7
                                                                               取得                        起二十年
     品和用途
     一种用于提取纯化铀的
                             实用                                              申请                        自申请日
14   离子交换树脂连续床装              ZL201620711636.1        宁波争光                无     2016-7-7
                             新型                                              取得                        起十年
     置
                             实用                                              申请                        自申请日
15   一种悬浮聚合系统                  ZL201620711393.1        宁波争光                无     2016-7-7
                             新型                                              取得                        起十年
     一种用于悬浮聚合的喷
                             实用                                              申请                        自申请日
16   淋反应装置和悬浮聚合              ZL201620711413.5        宁波争光                无     2016-7-7
                             新型                                              取得                        起十年
     系统
                                                               宁波争光、
     高温凝结水实床精制回    实用                              浙江兴禹环      申请                        自申请日
17                                     ZL201721025443.1                                无     2017-8-16
     用装置                  新型                              境科技有限      取得                        起十年
                                                               公司
            注:上述两项发明系宁波争光受让取得于争光股份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面积                                                                他项
                   证号                                 坐落               终止日期    类型   土地用途
     号                              (m2)                                                                权利
           杭余商国用(2008)第                  南苑街道美亚大厦
     1                                  43.70                             2052-12-30   出让   综合         抵押
           11836 号                              1601 室
           杭余商国用(2008)第                  南苑街道美亚大厦
     2                                  39.40                             2052-12-30   出让   综合         抵押
           11839 号                              1602 室
           杭余商国用(2008)第                  南苑街道美亚大厦
     3                                  43.70                             2052-12-30   出让   综合         抵押
           11838 号                              1603 室
           杭余商国用(2008)第                  南苑街道美亚大厦
     4                                  39.40                             2052-12-30   出让   综合         抵押
           11837 号                              1604 室
           杭余商国用(2008)第                  塘栖镇塘栖嘉园 9
     5                                  86.7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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