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七次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立新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1-088号《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