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人民币1亿元至1.5亿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本数)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1-055)。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披露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傅梅城 | 389,207,215 | 20.47 |
2 | 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 323,815,800 | 17.03 |
3 | 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 | 87,431,693 | 4.60 |
4 | 吴涛 | 74,212,129 | 3.90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333,298 | 3.12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 52,109,373 | 2.74 |
价值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7 | 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8,000,000 | 1.47 |
8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4,372,200 | 1.28 |
9 | 傅斌星 | 20,799,809 | 1.09 |
10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9,440,195 | 1.02 |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 323,815,800 | 17.03 |
2 | 傅梅城 | 97,301,804 | 5.12 |
3 | 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 | 87,431,693 | 4.60 |
4 | 吴涛 | 74,212,129 | 3.90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333,298 | 3.12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109,373 | 2.74 |
7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9,440,195 | 1.02 |
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睿毅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212,836 | 1.01 |
9 | 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7,486,336 | 0.92 |
1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6,795,775 | 0.88 |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