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荣璋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72,904股,占公司股本的0.438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一名监事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现提名荣璋先生为公司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荣璋,男,197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9年12月-1998年6月,山东东大化工机械厂维修班电工,1998年10月-2006年10月,山东东大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办事员,2006年10月-2007年12月,上海东大聚氨酯有限公司市场部业务员,2008年1月-2013年5月,山东东大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5月至今,一诺威集团办公室主任。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新任监事保证了公司监事会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