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邢美正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托管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已于2021年10月21日办理了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股数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初始交易日 | 原质押到 期日 | 延期购回后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邢美正 | 是 | 2,650万股 | 22.41% | 1.97% | 高管锁 定股 | 否 | 2019年10月21日 | 2021年10月21日 | 2022年10月21日 | 国金证券 | 实业投资 |
合计 | 2,650万股 | 22.41% | 1.97%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邢美正 | 118,251,644 | 8.81% | 26,500,000 | 26,500,000 | 22.41% | 1.97% |
李晓丹 | 143,251,643 | 10.67% | 0 | 0 | 0.00% | 0.00% |
合计 | 261,503,287 | 19.48% | 26,500,000 | 26,500,000 | 10.13% | 1.97% |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限售和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邢美正 | 118,251,644 | 8.81% | 26,500,000 | 100% | 80,938,733 | 88.22% |
李晓丹 | 143,251,643 | 10.67% | 0 | 0% | 14,169,995 | 9.89% |
合计 | 261,503,287 | 19.48% | 26,500,000 | 100% | 95,108,728 | 40.47% |
四、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邢美正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质押的本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账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