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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3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国创高新股票代码:0023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新南九道59号北科大厦134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国创高新、上市公司、公司

国创高新、上市公司、公司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报告书、本报告书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LJTH0U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新南九道59号北科大厦1343
法定代表人袁稀翔
注册资本216.67万元
成立日期2021-02-0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及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周少杰184.17万元85%
徐伟32.50万元15%
合计216.67万元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袁稀翔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国中国大陆
袁稀翔总经理中国中国大陆
徐伟监事中国中国大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国创高新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309,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99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816,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国创高新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2,309,4026.79992%45,816,2024.9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325,200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5,816,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1年4月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大宗交易2021.10.13-2021.10.213.12-3.38元16,493,2001.79993%
合 计16,493,2001.7999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

司间进行重大交易的计划或其他安排。

五、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4月1日受让国创高新无限售流通股合计62,309,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992%),并于2021年4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国创高新2021年4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国创高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交易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大宗交易卖出2021年10月3.12-3.38元16,493,2001.79993%
合 计16,493,2001.7999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
股票简称国创高新股票代码0023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 3新区社区新南九道59号北科大厦1343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2,309,402股 持股比例:6.799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6,493,200股 变动比例:1.79993% 持股数量:45,816,202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不适用□√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申能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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