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股) | 质押 开始日 | 解除 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申东日 | 是 | 4,490,000 | 2021-10-19 | 2021-12-10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2.12% | 个人资金需要 |
申东日 | 是 | 760,000 | 2021-10-19 | 2022-10-11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0.36% | 个人资金需要 |
申东日 | 是 | 1,900,000 | 2021-10-20 | 2022-10-20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90% | 个人资金需要 |
申东日 | 是 | 5,400,000 | 2021-10-20 | 2022-10-20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5% | 个人资金需要 |
2021年10月19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4,49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01%)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9日,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0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021年10月19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76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17%)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9日,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10月11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021年10月20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1,9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43%)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0日,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10月20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021年10月20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5,4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22%)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0日,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10月20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股) | 质押 开始日 | 解除 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申东日 | 是 | 5,330,000 | 2021-8-30 | 2021-10-19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2.52% | 个人融资需要 |
申东日 | 是 | 6,030,000 | 2020-10-22 | 2021-10-21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5% | 个人融资需要 |
申东日 | 是 | 3,870,000 | 2020-10-22 | 2021-10-21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3% | 个人融资需要 |
2021年8月30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5,33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20%)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8月30日。2021年10月19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全部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20年10月22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11,2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53%)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0年10月22日。2021年4月19日,申东日先生购回其中5,170,000股股份;2021年10月21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剩余全部6,030,000股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20年10月22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7,2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63%)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0年10月22日。2021年4月19日,申东日先生购回其中3,330,000股股份;2021年10月21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剩余全部3,870,000股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11,559,098股,占公司总股本47.82%。本次股份质押及解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7,8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7.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257,049,736股,占公司总股本58.10%,其中,申东日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7,810,000股,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2.49%,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未进行股权质押。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及解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