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