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66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2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0月11日
5. 会议主持人:张磊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监事刘汉超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5)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股转公司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