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公告的《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之“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中每股收益,原计算口径为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现将计算口径调整为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每股收益。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2.5061 元/股 | 2.6497元/股 |
(此页无正文,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更正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