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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2

股票简称:中大力德 股票代码:00289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ZHONGDA LEADER INTELLIGENT TRANSMISSION CO., LTD.

(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二〇二一年十月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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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

中证鹏元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同时,中大投资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债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

(一)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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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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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2、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并拟定。

3、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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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利润分配政策。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七)年度报告对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二)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的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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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三)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1,2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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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8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400万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3,200万元(含税)。

2、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以及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0年3,200.007,023.19
2019年800.005,250.68
2018年1,200.007,287.62
合计5,200.0019,561.49

最近三年,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分红金额合计为5,200.00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520.50万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9.75%,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符合发行条件。

四、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并请认真阅读“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减速器、减速电机广泛应用于各类机械设备制造等基础工业、高端装备行业,因此其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减速器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成为中国机械基础零部件中规模最大的行业之一;同时,国家制定一系列的规划、行动计划或者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制造强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政策支持下成为推动经济加速回暖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机械设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国产化需求不断提升,为国内减速器、减速电机制造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但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下游行业投资放缓,将可能影响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的发展环境和市场需求,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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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作为减速器和减速电机产品供应商,本行业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质量与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对于行业新进入者存在一定技术、品牌和质量控制及销售渠道壁垒。小型、微型减速电机已基本实现了国产化,更多本土竞争对手的加入,以及技术的不断成熟,产品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同质化,从而导致市场价格下降、行业利润缩减。精密减速器领域,国外竞争对手具有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我国目前也存在一批企业正在从事精密减速器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如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发展自己的市场地位,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在充分考虑市场潜力、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销售、技术研发与设计能力,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进度、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投资回报不及预期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也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足准备。但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预计经济效益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市场价格等现有状况基础上进行合理预测的,由于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推迟或项目建成后公司无法实现预期产能目标、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等风险,从而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不及预测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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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风险

1、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出现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回售或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有股票期权的混合性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以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需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3、本息兑付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状况、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4、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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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本次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6、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一般情况下公司正常的盈利增长(包括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特殊情况下,若公司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影响。

五、公司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应对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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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达产后预期收益情况良好。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积极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三)加快业务拓展,坚持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队伍,通过对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巩固技术优势,开发出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完善“减速器+电机+驱动器”一体化机电产品的布局,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四)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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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 2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 ...... 2

四、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并请认真阅读“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 7

五、公司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应对措施 ...... 10

目 录 ...... 12

第一节 释 义 ......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8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9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 ...... 31

五、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 35

六、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过程中避免短线交易的相关安排 ...... 39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2

一、市场风险 ...... 42

二、技术风险 ...... 43

三、经营风险 ...... 43

四、财务风险 ...... 45

五、募投项目风险 ...... 46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 47

七、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风险 ...... 4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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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51

二、公司组织架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 ...... 52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6

四、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 58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60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77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 82

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92

九、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99

十、发行人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变化情况 ...... 99

十一、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99

十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 113

十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和债券偿还情况 ...... 119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119

十五、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 125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27

一、同业竞争情况 ...... 127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 12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37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 137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 137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56

四、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 158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9

一、财务状况分析 ...... 159

二、盈利能力分析 ...... 173

三、现金流量分析 ......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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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本支出分析 ...... 189

五、重大事项说明 ...... 189

六、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化情况 ...... 189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193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9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相关背景 ...... 19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 198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200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 203

六、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17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3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2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23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 230

四、会计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230

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3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3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3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235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36

五、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3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39

一、备查文件 ...... 239

二、地点 ......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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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中大力德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中大有限宁波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中大投资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中大香港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芸芸投资宁波芸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德立投资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德正投资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中大创远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嘉富得嘉富得(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甬威智能宁波甬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大美国ZD Motor Drive Corporation,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首指科技宁波金首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日本那步那步马达株式会社,公司参股公司
传习机器人浙江传习机器人有限公司,宁波金首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展运机械慈溪市展运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原名慈溪市中大电机厂(普通合伙)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保荐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所、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有效的《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会议规则》《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三年一期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减速器多个齿轮组成的传动零部件,利用齿轮的啮合改变电机转速,改变扭矩及承载能力
减速电机减速器和电机的集成,各类机械设备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零部件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电机轴中心高度89-315 mm或电机定子铁芯外直径100-500mm,由交流电源驱动的减速电机
微型交流减速电机电机轴中心高度小于71 mm或电机定子铁芯外直径小于100mm,由交流电源驱动的减速电机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电机轴中心高度小于71 mm或电机定子铁芯外直径小于100mm,由直流电源驱动的减速电机
齿轮精度GB/T10095 2008国家标准确定的齿轮精度制,精度分为13级,其中0级最高,12级最低
精密减速器传动链误差达到特定精度以上的减速器,多用于精密控制领域
精密行星减速器传动结构主要由行星轮、太阳轮、内齿圈三部分组成的精密减速器,其结构简单并且传动效率高,多安装在伺服电机上,用来降低转速,提升扭矩,精确定位
RV减速器一种高精度、高刚性的摆线针轮减速器,具有结构紧凑、轻便、抗过负荷能力强、定位精度高等特点,系智能装备的核心零部件
谐波减速器由谐波发生器、刚轮、柔轮三个部件组成的精密减速器,具有体积小、重量轻、输出转矩大等特点
伺服系统能够实现输出变量精确跟随或复现输入变量的控制系统。机械行业中的伺服系统指精密机械设备高端领域中被控的电机执行频繁变化的位置、力矩或速度指令,精确地控制机械系统运动的位移、速度、出力或角度
智能执行单元由驱动器、伺服电机、精密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组合、搭配形成的机电一体化集成产品,广泛应用于机器人、自动化流水线、工业母机等智能传动与控制领域
模数齿轮齿形大小的参数,计算方法为齿距除以圆周率π所得的商,以毫米计
CECommunaute Euripene,产品进入欧洲市场的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欧盟制定的《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禁限用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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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3C国家对电器类产品安全性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推荐性标准
JB/T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推荐性标准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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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ZhongDa Leader Intelligent Transmission Co., Ltd.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设立日期前身中大有限成立于2006年8月28日,于2015年10月9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大力德
股票代码002896.SZ
邮政编码315301
电话0574-63537088
传真0574-63537088
电子信箱china@zd-motor.com
公司网址www.zd-motor.com
经营范围减速电机、减速器、电机、电机驱动器、机器人控制器、工业机器人、通用及专用设备、机床及其相关零部件、各种主机专用轴承、五金工具、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3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21年6月21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8号)。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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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7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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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2.1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其中,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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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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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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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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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可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2021年10月25日(T-1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5961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0.025961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104,00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为2,699,944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8%。

(2)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896”,配售简称为“中大配债”。

(4)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072896”,申购简称为“中大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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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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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决议生效条件等。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20,405.2320,000.00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194.003,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004,000.00
合计27,599.2327,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

19、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中大投资已于2021年10月14日将其合法拥有的20,659,972股质押给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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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1)质押股票的具体数量

①初始质押股份数量

根据中大投资与安信证券签署的《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称“《股份质押合同》”),中大投资将其持有的市值为4.32亿元的非限售股份为本次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2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在办理初始股票质押手续时,初始质押的中大力德股票数量=4.32亿元(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160%)÷办理质押登记的前一交易日中大力德收盘价。

②债券存续期间质押股份数量

根据《股份质押合同》,在主债权有效存续期间,如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30%,安信证券有权要求出质人在30个工作日内追加担保物,以使质押财产的价值与本次可转债未偿还本金的比率高于160%;追加的资产限于中大力德人民币普通股,追加股份的价值为连续30个交易日内中大力德收盘价的均价。在出现上述须追加担保物情形时,出质人应追加提供相应数额的中大力德人民币普通股作为质押财产,以使质押财产的价值符合上述规定。在追加担保时,由出质人以其持有的可质押股份进行追加担保。

在主债权有效存续期间,如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超过本次可转债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200%,出质人有权请求对部分质押股票通过解除质押方式释放,但释放后的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得低于本次可转债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60%。

(2)相应的估值不低于担保金额

《股份质押合同》约定的主债权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27,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100%本金及利息)、债务人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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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根据《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中大投资拟初始质押股票市值为本次发行规模的160%。以本次发行上限2.70亿元计算,中大投资拟以其持有的市值为4.32亿元的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担保。在股份质押合同签订后及主债权有效存续期间,出质人中大投资将根据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变化,对质押股份数量作出调整,并保证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不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60%。

综上,本次质押担保所质押的股票价值高于担保金额。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

中证鹏元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1日。

(五)发行费用

项 目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477.00万元
律师费用42.40万元
会计师费用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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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金额
资信评级费用25.0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用等35.80万元
合 计650.20万元

上述费用为预计含税费用,视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增减,费用总额将在发行结束后确定。

(六)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1、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停牌、复牌安排
2021年10月22日T-2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2021年10月25日T-1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2021年10月26日T刊登《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当日缴付足额认购资金);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正常交易
2021年10月27日T+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2021年10月28日T+2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正常交易
2021年10月29日T+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2021年11月1日T+4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正常交易

2、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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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4-63537088
传真0574-63537088
联系人伍旭君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电话0755-82828354
传真0755-82828354
保荐代表人栗灵芝、张翊维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组成员樊长江、季维宽、王文成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联系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2008
经办律师沈海强、竺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
住所杭州市新业路8号UDC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经办会计师金刚锋、徐德盛、章祥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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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1035670
传真021-51035670
经办人员田珊、徐宁怡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联系传真0755-82083104

(七)登记机构

名 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联系传真0755-25988122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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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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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债券担保人(如有)及其关联方、公司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或征集人除外)。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九条所述的任何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5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应以公告的方式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在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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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回复日起15日内召开会议,但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或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应至少提前15日发出会议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日,并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3日。于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亦可采取网络、通讯或其他方式为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提供便利,债券持有人通过前述方式参加会议的,视为出席。召开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场所由公司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釆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报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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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一)受托管理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安信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安信证券除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和质权人(债权人/债券持有人)之代理人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益情形。

(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作为发行人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由安信证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发行人同意接受安信证券的监督。在债券存续期内,安信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安信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处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3)受托管理人的代理事项以《受托管理协议》明确约定为限。

2、发行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享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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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安信证券,并根据安信证券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股权结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抵押、质押、查封、扣押、冻结、出售、转让或报废;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10)保证人、保证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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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事件通知安信证券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安全向安信证券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安信证券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安信证券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配合安信证券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因追加担保、财产保全措施等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上述行动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拒绝承担或不能承担上述全部费用时,则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承担部分由债券持有人按照其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先行承担,然后由受托管理人代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追偿。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9)发行人应对安信证券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安信证券能够有效沟通。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安信证券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安信证券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安信证券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2)发行人应当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3、受托管理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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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信证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安信证券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和保证人(如有)的资信状况。

(3)安信证券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安信证券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安信证券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5)安信证券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相关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安信证券应当问询发行人,要求发行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安信证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安信证券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安信证券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安信证券预计发行人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偿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相关费用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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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承担。

(1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安信证券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安信证券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偿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安信证券应当督促发行人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3)安信证券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安信证券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六、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过程中避免短线交易的相关安排

(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根据公司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3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时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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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目前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发上市以来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正投资、德立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375%),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2021年5月18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正投资、德立投资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大投资、中大香港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若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公司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若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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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3、若本公司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中大力德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德正投资、德立投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若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若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合伙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3、若本合伙企业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中大力德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若本人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若本人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3、若本人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中大力德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人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相关材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减速器、减速电机广泛应用于各类机械设备制造等基础工业、高端装备行业,因此其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减速器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成为中国机械基础零部件中规模最大的行业之一;同时,国家制定一系列的规划、行动计划或者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制造强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政策支持下成为推动经济加速回暖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机械设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国产化需求不断提升,为国内减速器、减速电机制造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但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下游行业投资放缓,将可能影响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的发展环境和市场需求,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作为减速器和减速电机产品供应商,本行业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质量与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对于行业新进入者存在一定技术、品牌和质量控制及销售渠道壁垒。小型、微型减速电机已基本实现了国产化,更多本土竞争对手的加入,以及技术的不断成熟,产品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同质化,从而导致市场价格下降、行业利润缩减。精密减速器领域,国外竞争对手具有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我国目前也存在一批企业正在从事精密减速器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如不能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发展自己的市场地位,将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一)产品迭代风险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是包括机器人在内的高端装备核心元器件,代表了精密传动技术、机器人核心部件的顶尖水平,随着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的不断发展,新的应用场景亦层出不穷,市场空间将不断扩大,对于减速器、减速电机产品的产品性能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新产品研发为发展导向,注重在产品开发、技术升级的基础上对市场需求进行充分的论证,使得公司新产品投放市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如果公司在技术研发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导致研发的新产品不能获得市场认可,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并拥有技术过硬、敢于创新的研发团队。公司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研发团队的整体努力,不依赖于个别核心技术人员,但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起到了关键作用。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研发投入大、技术门槛高、工艺流程复杂,公司不仅需要面对新进竞争对手的追赶压力,还需面对国际领先科技企业的竞争,只有持续保持产品技术先进性才能够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为此,公司每年需要投入大量经费。如果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的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减速器中的齿轮毛坯、齿轴毛坯、轴承、箱体、箱盖等,以及电机中的漆包线、定子毛坯、转子毛坯、转子轴、硅钢片、机壳、端盖等。报告期内,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因此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主要根据前期销售记录、销售预测及库存情况安排采购和生产,并在采购时充分考虑当时原材料价格因素。但若原材料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将引起公司产品成本

的大幅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减速器和减速电机,公司所面临的是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减速器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604.89元、528.86元、411.10元和427.15元,减速电机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235.98元、255.08元、256.54元和266.24元。除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以外,行业整体的供需情况和竞争对手的销售策略都有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影响。假如市场竞争加剧,或者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调整经营策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可能面临短期波动的风险。

(三)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及销售结构存在波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20%、28.75%、27.05%和25.49%。未来如果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激烈竞争程度加剧,或是下游各类机械设备厂商行业利润率下降而降低其对减速器、减速电机的采购成本,则公司存在主要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四)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虽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但发行人的成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前景、竞争状态、行业地位、业务模式、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销售水平等因素。如果这些因素出现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将会影响到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从而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因此,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面临成长性风险。

(五)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802.87万元、19,671.65万元、23,021.84万元和15,067.0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1.88%、29.55%、30.82%和31.07%。若经销商出现自身经营不善、违法违规等行为,或者经销商与公司发生纠纷,或者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关系终止等不稳定情

形出现,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该区域销售出现下滑,从而影响公司产品销售。

(六)产品质量风险

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机电一体化产品是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公司现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设计管理体系及生产管理体系,对产品的质量控制贯穿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以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同时,公司还按照国际标准,对部分产品制定了更高要求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但由于公司产品涉及的工艺过程和生产环节较多,技术要求水平较高,如果出现生产操作不当或质量控制不严等情形,可能引发质量问题,不仅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会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行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七)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延迟复工、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在公司的高效组织和积极应对下,2020年公司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基础上实现了业绩稳步增长。但随着海外疫情的持续,若未来全球疫情进一步加剧至失控,公司境外销售不能正常开展,则可能对公司销售带来冲击,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33100038),有效期为3年;于2018年11月27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3100436),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如未来公司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及复审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将面临所得税优惠变化风险,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21,706.47万元、20,605.17万元、21,528.58万元和24,878.7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05%、44.34%、

42.33%和44.71%。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受生产流程复杂程度、生产耗时、品种多样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储备原材料和在产品的金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且可能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较高的存货金额对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存在今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大幅减值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8,667.33万元、12,263.49万元、9,871.11万元和18,405.8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79%、26.39%、

19.41%和33.07%,如果未来出现经济环境变化引致客户违约的情况,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同时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业绩。

(四)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境外收入的总额分别为10,067.12万元、11,179.57万元、6,278.38万元和2,802.8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7%、16.80%、

8.41%和5.78%,出口业务收入在整体业务中占有一定的规模。如果人民币汇率未来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五、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市场潜力、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销售、技术研发与设计能力,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进度、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

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投资回报不及预期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也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足准备。但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预计经济效益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市场价格等现有状况基础上进行合理预测的,由于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推迟或项目建成后公司无法实现预期产能目标、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等风险,从而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不及预测的水平。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3.02%、

8.62%、10.62%和6.1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在短时间内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增长较大而在短期内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租赁房产的风险

本次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拟使用租赁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公司已与浙江必沃智能纺织设备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二路89号厂房幢号4中部分厂房共计12,503.85平方米,租赁期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为期三年,到期后对方继续出租厂房的,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浙江必沃智能纺织设备有限公司拥有相应厂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发行人租赁相关房产符合不动产权证登记类型、规划用途。发行人产品生产、仓储对厂房环境没有特殊要求,若公司不能续租相关厂房,则公司需要重新租赁厂房并由此产生相应费用,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通过中大投资、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

投资合计控制公司57.19%股份,岑国建担任公司董事长,周国英担任公司董事。虽然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但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施加影响,从而出现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而影响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出现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回售或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有股票期权的混合性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以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需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三)本息兑付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发行

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状况、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四)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五)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本次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六)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一般情况下公司正常的盈利增长(包括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特殊情况下,若公司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

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影响。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4,000,000100.00
三、股份总数104,000,000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股份限售数量(股)
1中大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27.7928,899,000-
2中大香港境外法人25.6526,676,000-
3德立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2.252,340,000-
4德正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1.501,560,000-
5芸芸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0.63652,730-
6邬凌云境内自然人0.63652,210-
7周伟丽境内自然人0.56584,990-
8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3556,139-
9金华市裕恒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裕恒资本双龙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2538,810-
10林新境内自然人0.50521,950-
合 计60.5662,981,829-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合计质押其所持有中大力德23,259,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大香港合计质押其所持有的中大力德9,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3%;中大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其所持有中大力德32,759,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0%

二、公司组织架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所示: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如下:

(三)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的情况

1、中大创远

公司名称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7日
住 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注册资本700万美元
实收资本700万美元
股权结构中大力德持有60%股权、嘉富得持有40%股权
主要业务伺服电机、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其他电机、工业机器人及成套系统、齿轮、齿轮箱、减速箱、变速箱、精密轴承、五金工具、模具、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工。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的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10,555.15
净资产(万元)5,729.64
营业收入(万元)11,114.80
净利润(万元)213.56
审计机构中汇所

2、嘉富得

公司名称嘉富得(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
住 所FLAT/RM A 12/F KIU FU COMMERCIAL BLOG, 300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KONG
主要生产经营地FLAT/RM A 12/F KIU FU COMMERCIAL BLOG, 300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KONG
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注册资本2,170万港元
实收资本2,170万港元
股权结构中大力德持有100%股权
主要业务项目投资、电机、减速器、齿轮箱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的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1,824.43
净资产(万元)1,809.89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0.18
审计机构中汇所

3、甬威智能

公司名称宁波甬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施宏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股权结构中大力德持有51%股权、自然人施宏持有49%股权
主要业务智能设备、电子产品、电机驱动器的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机设备的批发、零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的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119.67
净资产(万元)62.48
营业收入(万元)221.52
净利润(万元)40.68
审计机构中汇所

4、中大美国

公司名称ZD Motor Drive Corporation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
住 所1675S.State Street,Suite B,Dover,Kent,Delaware,USA
主要生产经营地1675S.State Street,Suite B,Dover,Kent,Delaware,USA
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注册资本50美元
实收资本50美元
股权结构中大力德持有100%股权
主要业务减速电机、减速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等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的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11.10
净资产(万元)10.95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18.54
审计机构中汇所

5、金首指科技

公司名称宁波金首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19日
住 所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3号厂房五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3号厂房五楼
法定代表人岑婷婷
注册资本480万元
实收资本226万元
股权结构中大力德持有100%股权
主要业务项目投资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的财务数据2020年年末尚未设立,不涉及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四)参股企业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日本那步

公司名称那步马达株式会社 (Nerve Motor Co.,LTD)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日
住 所埼玉县狭山市新狭山一丁目14-2
主要生产经营地埼玉县狭山市新狭山一丁目14-2
法定代表人(代表取缔役)中津晃一
注册资本888万日元
实收资本888万日元
股权结构中大力德持有49%股权、株式会社中津制作所持有51%股权
主要业务小型电机及其应用制品、电气机械器具及其零部件、附属制品的销售、进
出口及连带业务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的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508.52
净资产(万元)52.24
营业收入(万元)898.03
净利润(万元)-17.05
审计机构未经审计

2、传习机器人

公司名称浙江传习机器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9日
住 所余姚市三七镇云山中路28号(余姚人才创业园内)
主要生产经营地余姚市三七镇云山中路28号(余姚人才创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戴安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450万元
股权结构宁波尤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宁波金首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5%,陈龙才持股5%,戴安刚5%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的财务数据2020年年末尚未设立,不涉及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万股,其中中大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889.90万股股份,通过中大香港间接持有公司2,667.60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557.5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权比例为53.44%,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住 所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
法定代表人周国英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周国英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配件、五金配件、塑料制品批发、零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的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4,521.18
净资产(万元)1,054.15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343.78
审计机构慈溪信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合计质押其所持有中大力德23,259,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大香港合计质押其所持有的中大力德9,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3%;中大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其所持有中大力德32,759,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50%。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岑国建、周国英夫妇通过中大投资、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投资合计控制公司5,947.50万股股份,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57.19%,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岑国建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气技术专业,大专学历。曾就职于宁波长江电机厂、慈溪革新电机厂,1998年至2006年7月担任展运机械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周国英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至2006年7月任展运机械财务部经理,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大投资除控制发行人、中大香港外,未控制其他企业。岑国建、周国英除控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还控制5家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大投资

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2、中大香港

公司名称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30日
住 所FLAT/RM A 12/F ZJ 300,300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KONG
法定代表人周国英
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实收资本100万港元
股权结构中大投资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机、减速器、齿轮箱、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

3、德立投资

企业名称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期限自2015年11月24日
住 所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西河17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岑国建
注册资本600万元
实收资本6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4、德正投资

名称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期限自2015年11月26日
住所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西河17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国英
注册资本400万元
实收资本4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5、展运机械

展运机械未有实际经营业务,其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慈溪市展运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8年3月13日
住 所慈溪市匡堰镇樟树村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冬英
投资额35万元
股权结构周冬英持有2%份额、岑国建持有95%份额、岑安福持有3%份额
经营范围机械配件、五金配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

四、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一)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是从事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精密减速器、传动行星减速器、各类小型及微型

减速电机等,为各类机械设备提供安全、高效、精密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先进制造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工作母机等领域以及食品、包装、纺织、电子、医疗等专用机械设备。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并不断结合市场需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大研发投入,相继推出微型无刷直流减速电机、精密行星减速器、滚筒电机、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伺服电机、伺服及无刷驱动器等新产品,形成了减速器+电机+驱动一体化的产品架构,实现了产品结构升级。减速电机、精密行星减速器、RV减速器和无刷驱动器产品均已大批量销售;谐波减速器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应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400W、750W、1300W系列的伺服电机已完成研发和试用,其他功率的伺服电机及配套驱动器正有序研发,进展良好。公司顺应行业一体化、集成创新的发展趋势,在现有减速器与小型交流、微型交/直流电机搭配的减速电机基础上,不断拓展伺服电机、驱动器等运动控制一体化产品的研发,致力成为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集成供应商、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多项产品设计、品质与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减速器、减速电机以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具体如下所示: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是从事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以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核心零部件为主要产品,形成了减速器+电机+驱动一体化的产品架构,为各类工业自动化设备提供安全、高效、精密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产业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工业行

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推进高技术产业中涉及高端制造、新材料等的运行和工业日常监测。

行业内部自律性管理组织为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齿轮分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微电机分会、中国电子组件行业协会微特电机与组件分会。行业协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国内外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参与制订和修订行业的产品标准,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等。目前,减速器、减速电机的市场化程度很高,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仅负责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具体业务管理完全以市场化方式进行。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为支持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发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具体如下: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相关内容
1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2020年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补短板,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建筑、医疗等特种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轨道交通装备、高档五轴数控机床、节能异步牵引电动机、高端医疗装备和制药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高端装备生产,实施智能制造、智能建造试点示范。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国家发改委2019年鼓励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园区改造,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应用体验验证服务,智能机器人等产业发展。
3“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科技部2017年
4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年)国家发改委2017年计划八大重点领域中包含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产业化,重点开发基础性、关联性、开放性的机器人操作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务院2016年
6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版)国务院2015年路线图涉及十大重点领域,包括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突破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传
感器与驱动器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等技术瓶颈”。
7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国家发改委2015年研制高精密减速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等关键零部件,推进自主品牌关键零部件示范应用,满足工业机器人配套需求。

(二)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行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

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及国家对机械设备制造业的重视,我国减速器及减速电机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近年来,我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规模发展迅速,已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全球机械设备制造第一大国,2019年我国机械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1.76万亿元。机械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带动了机械传动领域减速器及减速电机的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在一般传动领域,我国减速器及减速电机已基本实现国产化,形成了规格齐全、品牌繁多的市场格局。在精密传动领域,在制造业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国家产业政策对于高端装备制造以及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支持力度的加大,促进了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参与本行业,提升了行业规模和发展水平。

2、行业整体发展仍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工业自动化产品在欧美日等国家发展相对成熟,我国工业自动化及核心零部件产业起步较晚,只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低端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较少。在机器人减速器领域,日本的纳博特斯克、哈默纳科占有绝对主导优势,国产减速器已有所突破,但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仍有待提升;在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伺服系统领域,高端应用市场由外资品牌安川、松下、三菱、西门子、ABB、施耐德等占据领先地位,国内企业在技术和市场上仍有一定差距。一方面,国内产品本身的可靠性、标准化程度仍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供应链和销售体系未形成规模效应,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边际成本较高。因此,国内企业迫切需要加强对高性能伺服系统(伺服电机、驱动器等)、精密减速器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聚集细分行业、市场,提高客户认可度和技术改进。经过十多年的深耕和行业积累,目前国内伺服系统及精密减速器在产品和自有技术上已逐步突破并已得到市场的认可,下一步把握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

机会,依靠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不断实现进口替代和市场份额的提升,是我国在工业自动化产业竞争格局中获得一席之地的必由之路。

3、核心技术的突破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

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已基本实现了国产化,主要因为一般传动减速器和普通电机技术较为成熟,国内厂商以成本优势实现了进口替代。但在精密减速器领域,技术突破成为国内企业产业升级的难点。行业内企业努力探索精密减速器技术和生产工艺,技术突破替代成本优势并占据主导,将逐步改变国内关键基础零部件受制于人的局面。拥有综合研究能力的企业,既有单个产品的研究基础,又有产品组合的研究实力,在机电一体化过程中,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能够进一步占领市场。

(三)行业市场规模及需求分析

1、行业整体需求分析

(1)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稳定,行业总体需求旺盛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在现阶段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而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较高,2017年占比已达30.65%,位列所有行业的首位。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维持在较高水平。2010年我国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74,528亿元,2017年则达到193,615.6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68%,增长速度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在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下,减速器、减速电机等产品作为各类机械设备不可替代的动力传动及控制应用零部件,其产业需求将持续旺盛。

(2)智能制造产业升级为产品发展带来高端需求

国家突出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以高档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装备,深入推进食品、包装、纺织、电子、医疗等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必然要求以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以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为代表的关键基础零部件产业尽快走向高端。

据统计,中国伺服系统产品市场规模2011年仅为62.2亿元,2018年达到

130.8亿元,复合增长率为9.74%,2018年中国伺服系统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随着国内伺服系统市场的快速增长,伺服电机搭载精密减速器的比例上升,将推进与其配套的精密减速器的市场需求,精密减速器的应用领域也将不断拓展。

(3)产品进口替代加速

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已基本实现了国产化,国内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但长期以来,在伺服系统、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的精密减速器主要从国外进口。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产业鼓励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我国已将突破智能制造的关键核心技术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战略,对精密减速器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我国高端减速器、减速电机、伺服电机、驱动器等产品的进口替代过程已然加速。

2、主要下游行业需求分析

减速器、减速电机以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核心零部件,以及将前述核心零部件集成后的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机器人、智能物流、数控机床等领域以及食品、包装、纺织、电子、医疗等专用机械设备。由于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分散了本行业的经营风险。总体来看,公司产品的需求与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增长息息相关。

(1)工业机器人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以及人口结构的转变,技术不断的升级和成熟,以机器人为代表的自动化设备成本不断下降,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构建以智能制造为根本特征的新型制造体系迫在眉睫。在市场需求和技术的拉动、以及一系列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工业机器人市场飞速发展,2013年起跃升为全球工业机器人第一大市场。

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工业机器人的全球销量约为37.3万台,2020-2022年的全球预计销量分别达到46.5万台、52.2万台和

58.4万台左右,增速分别为24.7%、12.3%和11.9%;201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机器人销量为14.05万台,占全球销量的37%。

资料来源: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

工业机器人下游应用领域亦不断扩大,从汽车、精密设备制造等重工业行业逐渐向食品、3C电子、制药、日化等轻工行业渗透,用途包括搬运、焊接、装配、分拣和加工等。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大陆地区的工业机器人保有量为78.3万台,保有密度为187台/万人,保有量增长较快,但相对于传统工业强国日本(364台/万人)、新加坡(918台/万人)、韩国(855台/万人)等国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我国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量的持续走低,预计未来我国工业机器人的保有量仍有较大的上升趋势。

资料来源: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机器人的核心零部件包括精密减速器、驱动及控制器、伺服电机,其中精密减速器占工业机器人成本的30%以上,成本占比最高、研发难度最大。2015年8月,发改委在《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提出要研制高精密减速器、超高性能控制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等关键零部件,推进自主品牌关键零部件示范应用,满足工业机器人的配套要求。

2019年中国工业机器人产量约为18.69万台,假设每台机器人平均安装5台减速器,2020-2022年国内工业机器人和配套减速器规模如下:

增长率 时间年产量同比增长10%年产量同比增长20%
机器人(万台)减速器(万台)机器人(万台)减速器(万台)
2020年20.56102.8222.43112.17
2021年22.62113.1026.92134.60
2022年24.88124.4132.30161.52

(2)智能物流

智能物流是工业4.0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工业4.0智能工厂框架内,智能物流是连接供应、制造和客户的重要环节,也是构建未来智能工厂的基石。智能物流装备是智能物流的基础,包括自动化仓库系统、自动化搬运与输送系统、自动化分拣与拣选系统、自动信息处理与控制系统等,代表性的产品有电动叉车、自动导引车(AGV,Automated Guided Vehicle)、堆垛机、输送机、分拣机等,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机电一体化产品是智能物流设备的核心基础零部件。

①自动化立体仓库

自动化立体仓库是自动化物流阶段的重要应用,可大幅节省基建投资成本和

建成后的人力运维费用,在土地和人工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自动化立体仓库相较于传统普通库的成本优势日趋明显。根据中国物流技术协会信息中心统计数据,中国自动化立体仓库保有量自2014以来持续增长,截至2018年底,中国自动化立体仓库保有量达5,390座。美国的自动化立体仓库保有量超2万座,日本的自动化立体仓库保有量约3.8万座,德国的自动化立体仓库保有量超1万座,自动化立体仓库在中国仍有巨大发展潜力。

根据中国仓储协会设施与技术应用专业委员会列举的应用数据,自动化立体仓库前期的硬件投资成本为传统普通仓库的3.5倍,主要表现在对于堆垛机、输送及控制系统等的投资,而减速器、减速电机系上述物流装备的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立体仓库市场规模的快速发展将为减速器产品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②快递和电商增长迅猛,助推自动分拣设备发展

自动分拣设备是自动化物流装备中的核心部件,主要功能是按预先设定的规则对物品进行分拣,并将经过分拣后的商品送至指定位置。在人力成本及作业量高企的当下,自动化分拣已然成为各大物流企业的追求,韵达、圆通、京东、顺丰等物流巨头纷纷采用自动分拣设备提高物流中心的工作效率,自动分拣设备成为自动化物流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动分拣设备一般由控制装置、分类装置、输送装置及分拣道口组成,减速器、减速电机系控制装置和输送装置的核心零部件,具有传动、调节精度的重要功能,自动分拣设备的发展将对减速器产品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③自动输送与搬运设备

AGV(Automated Guided Vehicle)即“自动导引车",属于轮式移动机器人的范畴,主要由驱动、系统和导引三部分组成,精密减速器为其核心零部件之一。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AGV机器人的应用领域从汽车工业向生活制造、物流电商、消费电子等领域拓展,中国AGV保有密度有望快速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中国AGV机器人销量从2015年的0.4万台增长至2019年的2.6万台,2015-2019年复合增长率为59.7%,预计2019-2024年AGV机器人销量复合增长率为34.2%,2024年预测销量为11.3万台。AGV机器人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拉动智能传动领域的产品升级和技术革新。

(3)新能源

减速器、减速电机应用于光伏支架跟踪系统,跟踪系统可调节电池板与太阳的角度,保持太阳光垂直照射电池板,显著提高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光伏支架作为降本增效、提高电站投资效益的重要产品,在光伏电站投资行业中的地位已显得至关重要;同时,随着跟踪系统可靠性提升,造价成本降低,近年来光伏支架跟踪系统的应用越来越普及。根据GTM Research 数据,2017年全球跟踪支架占地面光伏电站的比例达到16%,预计到2023年,跟踪支架占比将提升至42%。根据HIS Markit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未来几年光伏市场仍将保持持续增长,预计2023年全球新增装机量约160Gwh,中国新增装机量约70Gwh。光伏市场的增长,将带动光伏支架跟踪系统的市场规模增长,进一步增加对减速器、减速电机的需求。

(4)数控机床

机床是制造机器的机器,同时也是制造机床本身的机器,因此机床又被称为母机或工具机。中国机床行业消费量和总产值早在2009年成为世界首位,目前依旧保持着世界第一机床生产和消费大国的地位,每年贡献四分之一的消费和产值。美国Gardner Intelligence公司对世界机床行业统计调查显示,2019年全球机床消费821亿美元,其中中国消费223亿美元,占全球机床市场的27.2%;2019年全球机床生产规模842亿美元,其中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机床生产国生产

194.2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的23.1%。

根据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年版)》中的定义,高档数控机床是指具有高速、精密、智能、复合、多轴联动、网络通信等功能的数控机床,将采用半闭环的直流伺服系统及交流伺服系统的数控机床划分为中高档。高档数控机床的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汽车、消费电子、国防航天、能源设备等、船舶以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如下:

应用领域市场状况
汽车中汽协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21万辆,相较于2015年的36.9万辆,增长接近6倍,年复合增长率为56%。与此同时,得益于欧盟多个国家制定明确的燃油车禁售时间表以及全球大型汽车集团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产品,2019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2.41%。
消费电子中国工信部的数据显示,自2019年7月份推出5G智能手机以来,5G手机国内出货量增长迅速,预计2020年全球5G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2.78亿部,其中62%(约1.72亿部)来自大中华区;2021年将达到5.44亿部,其中大中华区3.05
亿部。5G技术升级,加工精度要求调高,带来设备替换需求。
国防航天《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对近年来我国国防费用构成进行了披露,我国装备费占国防预算的比重已经从2010年的32.2%增长至2017年的41.1%,装备投入复合增速达到13.44%,预计未来仍将保持高于GDP的增长。 根据空客《全球民机市场预测》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至2018年,中国市场民航飞机架数复合增长率为10.84%,远超同时期全球5.30%的增长率水平。2019年9月,中国商飞公司发布《中国商飞公司2019-2038年民用飞机市场预测年报》,预测,2019-2038年中国将交付涡扇支线客机958架;单通道喷气客机6119架;双通道喷气客机2128架,合计约9205架新机,市场价值约1.4万亿美元。

下游高端制造业的复苏带动了对高精密数控机床的需求,同时存量设备较低的数控化率也导致设备更新需求庞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的生产数据,中国2019年新生产金属切削机床的数控化率为37.75%,而Research In China 发布的《全球与中国数控机床行业报告,2019-2025》中的数据显示我国的机床数控化率相较于日本(超过90%)、德国(超过75%)、美国(超过80%)等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中国数控高精密机床拥有广阔的提升空间。

从2006年开始,我国将“高档数控机床和基础制造技术”列入重大专项,2015年工信部出台的《中国制造2025》规划中明确提出“高端数控机床与基础设施装备”之具体目标如下:“到2020年,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0%”,“到2025年,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80%。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备总体进入世界强国行列”。精密减速器及伺服系统作为高档数控机床的关键功能部件,亦需加强前瞻部署和关键技术突破。

(5)其他设备

其他下游机械设备领域,对于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产品的市场需求与下游行业的产能扩张、设备升级换代、产线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提升等密切相关,设备需求量越大、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越高,其使用的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产品就越多。智能制造升级是我国的长期发展战略,随着中国对新冠疫情的有力控制,国民经济恢复态势持续显现,制造业及固定资产投资处于增长状态,在“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及“新基建”的大背景下,我国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对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加。

①电子制造设备行业

电子专用设备主要指生产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等的设备,电子

制造设备技术水平决定着国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减速器、减速电机可应用于锂电池生产设备、LED生产设备等。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快速成长,而动力锂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需求增长迅猛,2019-2022年我国锂电池新增产能约为810GWh,对应设备投资1,600亿元,锂电池设备行业空间广阔。

LED行业下游应用主要包括:通用照明,背光,景观照明,显示,汽车照明等。据高工产研LED研究所(GGII)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LED行业产值规模为651亿元,到2019年我国LED行业产值规模增长至7,548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25%。LED产业具备较强周期属性,目前整体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中长期看,高画质、低能耗的Mini LED与Micro LED在消费电子市场优势非常显著,新技术将给LED行业带来新一轮的高增长,涵盖了设备、芯片、封装、面板、显示屏、终端应用全产业链,行业投资热情高涨。

随着电子制造设备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国产化水平不断提升,作为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的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也将受益并共同成长。

②纺织机械行业

纺织机械行业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成套设备制造,另一类是专用零配件制造(如锭子、摇架、钢领、织针、针布、综丝等),其上游为钢铁、机电行业及各类配套件和加工件供应商,下游主要为服装厂商。服装消费作为必须消费长期具备需求刚性,服装时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对纺织机械厂商提出更高要求,而纺织机械的智能化提升将进一步解决服装厂商降低人工成本、节省原材料、提高生产效率等关键问题。

减速器、减速器电机主要应用于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纺织机械。随着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必然要求纺织机械行业自动化、智能化结构调整,提升高质量、高可靠性的纺织机械成套装备的比例;同时,国产纺织机械依靠实用、功能齐全且性价比高的特点已经逐渐打开了海外市场。纺织机械仍将是减速器、减速器电机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并且随着纺织机械转为以创新为动力的行业发展模式,也将带动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的技术升级。

③包装机械行业

包装机械是产品包装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的根本保证,在现代工业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包装机械可按照是否与被包装物直接接触分为一次包装设备和二次包装设备。一次包装设备也称前道包装设备,指完成与被包物直接接触的包装过程的设备,如成型、灌装和封口等,是包装机械的核心工序,这些工序的精度、速度、卫生、效率决定着包装机械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二次包装设备也称后道包装设备,是指完成与被包物间接接触的包装以及贮运过程的设备,如完成打包功能的捆扎机,标识功能的贴标机,裹包功能的缠绕机、装箱机、码垛机等。智能制造、消费升级和进口替代,构成拉动包装机械行业增长的三大驱动力。减速器、减速电机应用于成型、灌装、封口、贴标、裹包、装箱等各类包装机械,包装机械行业在技术路径上呈现集成化、高速化、智能化、柔性化、节能化和高精度化的趋势,符合智能制造战略方向。据美国咨询公司Freedonia统计,我国包装机械的市场容量2021年将达到550亿元,包装机械行业的稳步增长,将全面带动对减速器、减速电机的市场需求。

④食品加工机械行业

食品加工机械行业是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食品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约6,000亿元。减速器、减速电机可应用于各类食品加工机械,如米面类加工机械、烘焙机械、肉制品加工机械、果蔬加工机械、饮料机械、乳品机械、调味品机械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食品加工机械行业市场规模较大,人口基数及消费升级也促进了食品加工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间接增加了对减速器、减速电机的需求量。

(四)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技术水平较高的国家主要包括德国、日本,其在产品的设计、制造及性能方面均居于世界领先地位。我国减速电机工业起步较晚,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对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产品已经实现了进口替代,目前国内企业已占市场主导地位。但在精密减速器领域,国外厂商仍具有绝对优势。

随着国内企业研发设计水平、精加工工艺和集成技术的不断提升,优质的减速器、减速电机企业将逐步向“减速器+电机+驱动”一体化方向拓展,不断推出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伺服电机、伺服及无刷驱动器等产品,直接与国外企业进行市场竞争。同时对于进口高端产品提供完善的维修保养、废旧零部件替换或整机替换、产品技术升级、产品运行状态监控等专业综合服务,也将提升国内优质企业的竞争力。

2、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和人才壁垒

智能制造零部件行业属于跨学科、多种专业综合应用的行业,涉及金属材料、热处理、小模数齿轮硬齿面加工、集成及检测、模具制造等技术,进入该行业需要多年技术积累和复合型技术人才队伍作为保障。特别是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等高端产品,从试制到真正完成开发耗时数年,具有很高的技术壁垒。此外,由于下游应用领域广泛,行业内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研发与工艺设计能力,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新进入企业往往在技术和人才方面难以满足实际要求。

(2)品牌和质量控制壁垒

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各类机械设备的精度、效率和可靠性,因此客户对供应商的持续供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均有较高要求。经过市场多年发展,下游客户已对减速器、减速电机形成一定的品牌意识,购买产品时越来越倾向于熟悉的、质量稳定可靠的品牌。行业内企业的价值是由研发设计、加工、质量控制、服务等多个环节综合体现的,对行业的新进入者而言,质量管控能力和基于长期合作而形成的品牌效应是其进入本行业的较大壁垒。

(3)资金壁垒

客户对产品可靠性、稳定性、精度要求较高,需要投入精密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需要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另外,行业内企业需要对常用规格的产品保持一定的存货储备满足客户临时性需求。与此同时,技术不断进步要求企业持续投入人力和物力进行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新进入者没有一定的资金积累或资金支持将难以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

(4)销售渠道壁垒

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不仅需要以优质的产品性能满足客

户需求,还需要培育优质的销售渠道将产品有效的传递给下游客户。由于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具有下游应用广泛、销售区域广泛的特点,行业内企业大部分选择“直销加经销”的销售模式。对于新进入企业来讲,其开发经销渠道、建立信任关系的前期成本较高,渠道的管控能力也相对较弱。

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行业的利润水平与市场竞争程度和产品的先进性息息相关。对于减速器、减速电机产品而言,产品精度越高,工艺要求和生产难度越大,产品利润水平越高,同时定制化产品的利润水平要高于通用型产品。

随着行业的发展和整个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行业利润水平呈现两极分化的局面,大量生产小型减速电机、微型减速电机的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盈利呈现下降趋势;精密减速器产品将随着下游行业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保持快速发展和合理的盈利水平。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在国家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背景下,推进减速器、减速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配套发展是促进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高端智能再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重要规划,并以此形成了制造强国战略政策体系。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列为年度七项重点工作任务之首。上述政策为本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鼓励国内减速器、减速电机企业在技术上、工艺上做出更多突破,提高行业内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对于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减速器、减速电机及相关行业,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为行业经营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2)下游行业稳定增长是支撑本行业发展的基石

减速器、减速电机应用于各类机械设备,涉及的下游行业较多,总体来看,

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发展与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息息相关。近年来中国的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国内生产总值(GDP)由2014年的

64.1万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99.09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53%,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全球领先;同期,中国的年工业增加值由23.4万亿元增长至30.5万亿元,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减速器、减速电机在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将有利于本行业市场空间的拓展。

(3)智能制造产业升级带来的市场需求

在中国国家宏观经济及工业持续发展、国家政策推动、以及制造业技术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中国智能制造产业迅速发展,年产值由2014年的8,100亿元上升至2018年的16,82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0%。随着机械设备行业的智能化改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建设,以及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作为各类机械设备传动系统的关键零部件,减速器、减速电机产品的需求也将快速增长。

(4)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需求

精密减速器除搭配伺服系统应用于机器人、数控机床等领域,也可应用于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后的食品、包装、纺织、电子、医疗等机械设备,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零部件。但精密减速器主要仍依赖进口,为实现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必然要求提升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水平。因此,强化关键零部件的基础研究、突破关键制造工艺技术、加强基础材料研发,逐步形成整机牵引和基础支撑协调互动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减速器、减速电机的技术升级也将得到有力支撑和保障。

2、不利因素

(1)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目前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已基本实现国产化,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导致行业内部分企业采取价格竞争的方式抢占市场,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国内企业技术工艺水平有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国内减速器、减速电机发展起步较晚,近年来才逐步实现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的国产化。在精密减速器领域,技术水平仍偏弱,生产加工所需的高端精密加

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依赖进口,技术工人的知识结构、实践经验仍不能满足高端产品的制造要求,这对国内企业产品结构升级、实现技术突破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特征

1、行业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

(1)设计精密化

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设计是一项多参数、多种需求条件下求解和优化的过程。随着工业设计水平和计算机辅助水平的不断提高,减速器、减速电机设计呈现精密化特点。设计研发团队通过将目标需求层层分解,利用计算机辅助技术进行系统性优化,通过试制验证设计的可行性,调整评估后实现产品的精密工装设计。

(2)材料、设备、加工工艺协同发展

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精密、可靠性需求,对材料及处理技术、设备和加工工艺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行业内高精密产品的材料热处理技术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重要工作母机、测量设备、刀具等仍主要依赖进口。随着高强度耐磨材料、润滑技术、可靠性和寿命检测技术的探索发展,进口设备配套的高精度集成、装配技术的不断积累,将会促进减速器、减速电机质量和性能的提升。

(3)集成化、模块化、小型化、轻量化

驱动器、电机、减速器是结合了电力电子、软件著作、电气制造、精密机械制造、材料科学等多学科、多技术领域的产品,技术整合的难度较大,机电一体化及小型化、轻量化是工业自动化一向追求的目标。哈默纳科、东方马达、斯德博、福尔哈贝等日本、德国的先进企业,其产品都经历了减速器、电机、驱动器的一体化、集成化过程,经过近百年的演变,集成工艺及技术已达到较高水平。我国工业自动化起步较晚,对于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以及一体化整合的能力较弱。随着制造业不断转型升级,市场对机电一体化的智能执行单元的需求不断增加,对产品的集成化、小型化、轻量化、低成本、高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

(4)行业标准制定

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产品规格繁多,目前行业标准未得到有效规范,行业标准与行业技术、产品、工艺的快速发展不匹配,尤其是精密减速器等

高端产品,标准国际化水平不高。随着关键基础零部件标准研制,基础制造工艺、工装、装备及检测标准制定,将从全产业链条综合推进减速器、减速电机、驱动器的应用标准化工作,提高机械加工精度、使用寿命、稳定性和可靠性,促使整个行业达到相对较高且稳定的技术水平。

2、经营模式特征

(1)以销定产和适量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种类丰富,型号众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灵活安排生产。对于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由于其具有通用性和标准性的特点,所以行业内企业通常会对常用规格的产品进行备库,以便在生产时达到经济批量,降低生产成本。此外,由于销售订单分布不均衡,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常有临时性要货的情形,需保持一定的存货储备满足客户临时性需求。因此,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的生产具有以销定产和适量库存相结合的特点。

(2)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销售市场分布同样广泛,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覆盖众多下游行业和销售区域。因此,行业内企业一般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直销主要面对大客户,从技术开发、方案评估、质量管理到售后服务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通过经销商不断扩大市场区域和行业分布,由点到面,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智能装备的核心基础零部件,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并不明显,主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及下游市场需求因素的影响。国内销售市场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南区域,国内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生产厂商主要分布在以上区域;国外同行业企业主要分布于德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七)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1)原材料

减速器主要构件包括齿轮、齿轴、轴承、箱体、箱盖等,电机主要构件包括

漆包线、硅钢片、定子、转子、机壳、端盖等,这些原材料主要由钢材、铜、铝等金属加工而成,直接材料在减速器成本中的占比约为70%左右。钢材、铜、铝等金属产量高且品种丰富,能满足减速器的质量和供给需求。

(2)加工和检测设备

对于智能装备的核心基础零部件企业而言,加工能力是设计研发能否实现的基础,设备的先进性则是加工能力的保障。国内设备可以满足减速器、减速电机的基本加工需求,进口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先进性为国内企业产品研发与质量稳定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公司产品属于高端制造领域的通用设备,下游行业分布较为广泛,分散了本行业的经营风险。在我国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工厂、智能物流的背景下,下游行业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未来将持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必将带动本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较早进入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领域,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生产研发,凭借在业内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完善的制造工艺、严格的质量管控,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产品体系,形成了减速器、电机、驱动器一体化业务平台,能够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公司终端客户包括诺力股份(603611.SH)、安徽合力(600761.SH)、杭叉集团(603298.SH)等叉车企业,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拓斯达(300607.SZ)、伯朗特(NEEQ:430394)等机械手、机器人生产企业,沈阳机床(000410.SZ)、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床企业,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光伏流水线企业,日本久保田公司等农业机械企业,Maersk集团、慈星股份(300307.SZ)等。目前公司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在国内市场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精密减速器实现了技术突破,并通过“年产20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等项目的实施提升了产能,已在与国外先进企业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不断实现对进口产品的替代。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主导和参与了7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是国家标准《电子调速微型异步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和行业标准《小型齿轮减速交流电动机技术条件》、《小型齿轮减速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摆线轮针精密传动减速器》的第一起草人,是国家标准《微电机用齿轮减速器通用技术条件》、《交流伺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控制电机型号命名方法》的主要起草人。公司“机器人精密摆线针轮减速器”中标国家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另有多个产品荣获中国齿轮行业科技进步

一、二等奖,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公司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公司产品根据市场及客户需要通过了CE、RoHS、UL、3C产品认证,远销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实现替代进口产品的基础上,逐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

(二)公司竞争优势

1、自主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减速器、电机、驱动器一体化业务平台,产品覆盖了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主要领域。公司在各个细分领域深入研究的同时,通过整合各平台优势,构建全产品系列,并不断进行产品结构升级,顺应行业一体化、集成创新的发展趋势。

驱动器、电机、减速器是结合了电力电子、软件著作、电气制造、精密机械制造、材料科学等多学科、多技术领域的产品,培育一个全面的开发和生产技术平台十分不易。通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掌握先进的小模数齿轮硬齿面加工技术、减速电机集成及检测技术、精密行星减速器加工技术、摆线减速器加工技术等,产品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多年来坚持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和优化产品性能,实现产品结构升级:

2008年,研发出无刷直流减速电机和伺服用精密行星减速器;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甬威智能开发出电机驱动器;2015年,滚筒电机和RV减速器取得技术突破应用于智能物流和工业关节机器人;2017年,公司“机器人精密摆线针轮减速器”中标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公司结合国内市场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升级减速电机集成与检测技术、精密传动与控制技术,逐步形成了减速器、电机、驱

动器一体化系统。公司开发的各种高性能、低成本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在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同时,公司还十分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公司拥有100项专利,主导和参与了7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2、精密制造和质量管理优势

对于精密减速器、电机、驱动器制造企业而言,加工能力是设计研发能否实现的基础,也是衡量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公司从日本、德国、美国进口大量精密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有效提高了加工精度、生产效率以及生产线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为产品研发与确保产品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多年的生产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精密制造生产线优化设计、使用、调试和维护经验,对于机械加工过程中的工装夹具、刀具、工位器具等进行严格管控,掌握了一系列先进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和过程控制措施,逐步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形成了规模化的精密制造能力。公司是行业内较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之一,公司产品根据市场及客户需要通过了CE、RoHS、UL、3C产品认证。本项目产品均为高精密、高技术含量零部件,生产工艺和流程复杂,公司在精密制造方面的技术工艺、经验积累以及质量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可确保项目在生产制造环节的顺利实施。

3、产品种类齐全优势

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公司产品已从最初的直流电机发展为减速器、减速电机、驱动器一体化的完整产品线,产品可应用于工业机器人、太阳能光伏跟踪系统、电动叉车、AGV无人搬运车、自动分拣系统、服务机器人等高端领域。

目前公司拥有小型交流减速电机、微型交流减速电机、微型有刷直流减速电机、微型无刷直流减速电机、锥齿轮减速电机、滚筒电机、精密减速器、传动行星减速器、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伺服电机、伺服及无刷驱动器等产品系列,细分产品已达上千种。公司不仅能满足客户对标准化产品的需求,而且能根据客户的个性化要求,定制生产规格、型号不同的产品。公司齐全的产品系列,完备的产品结构,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公司来说,实现了对具有多种产品

需求客户的资源共享,拓展了销售渠道,增加了客户粘性。

公司的高端产品价格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有较强性价比优势,在国内市场起到了逐步替代进口产品的作用。

4、营销网络及服务优势

根据公司产品特点、技术工艺特点及客户分布的地域特点,公司选择了“直销+经销”的营销模式,覆盖了华南、华东、华北及东北等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区域,并在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初步建立经销商网络,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贴身服务,达到快速响应的效果。

公司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在各区域配备销售人员,建立从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客户管理、销售管理到客户服务的多维度销售网络体系。公司骨干销售人员具有研发背景,可引导客户的技术需求并为其提供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及时、深入的专业技术服务与支持。

公司与经销商互利共赢,结成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经销网络较为稳定,有利于深耕行业和区域市场,带动经销商共同成长。

(三)公司竞争劣势

1、资本实力不足

公司发展主要依赖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公司产能建设、研发投入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较大,目前的信贷模式难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制约公司发展。尤其面对国外主要竞争对手的资本实力,以及智能制造产业升级需求,公司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2、产能瓶颈制约

公司产品核心技术国内领先,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但未来随着业务规模扩大、产品质量和性能不断提升,订单逐年增加,公司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面对未来逐年上升的产品需求量,产能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可能会削弱公司未来在国内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四)同行业主要企业情况

1、纳博特斯克(Nabtesco)

纳博特斯克(Nabtesco)成立于1944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该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RV减速器制造商,可提供完整、全面的精密控制解决方案,精密减速器的主要下游客户分布于工业机器人和机床,其中工业机器人客户覆盖日本的发那科(FANUC)、安川电机(Yaskawa)、瑞士的ABB和德国的库卡(KUKA)等机器人企业以及各个知名机器人厂商,占据工业机器人减速器市场60%左右的市场份额。

2、哈默纳科(Harmnic Drive System Inc.)

哈默纳科(Harmnic Drive System Inc.)成立于1970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该公司是整体运动控制行业的领军企业,其生产的谐波减速器、机电一体化产品、精密行星减速器被广泛应用于各种传动系统中。哈默纳科的产品具备小型、轻量、高精度等特点,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

3、东方马达株式会社(Orientalmotor)

东方马达株式会社(Orientalmotor)成立于1950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该公司是日本最早实现小型电动机标准化的公司,致力于开拓动力用、控制用、冷却用等品种繁多的产品,主要包括小型交流电机、伺服电机、步进电机、控制器等。

4、日本电产新宝株式会社

日本电产新宝株式会社成立于1952年,总部位于日本京都。该公司致力于精密减速器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是精密减速器行业的领导者,在“索引技术领域”确立了世界最高级别的技术,曾数次荣获日本机械学会大奖,多个发明大奖。

5、台湾精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精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位于中国台湾。该公司专注于

研发、生产高附加价值的伺服电机用精密行星减速器,其精密行星减速器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

6、纽卡特(Neugart)

纽卡特(Neugart)是世界知名的行星减速器和传动机构制造商,总部位于德国,主要产品包括精密行星减速器和驱动器。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业务的收入构成

1、按照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减速器:12,586.7225.9618,643.0124.9618,926.4728.4315,053.9625.52
其中:精密减速器12,131.1625.0216,669.3322.3212,866.2419.339,827.1716.66
传动行星减速器455.560.941,973.692.646,060.239.105,226.798.86
减速电机:35,756.5373.7455,712.9974.5947,240.4370.9743,497.6373.75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16,843.5434.7425,790.4534.5320,628.2230.9919,874.1133.70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8,526.2017.5813,162.4617.6212,079.3718.1511,452.0919.42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10,386.7921.4216,760.0922.4414,532.8421.8312,171.4320.64
配件147.380.30340.290.45396.410.60428.380.73
主营业务收入48,490.63100.0074,696.30100.0066,563.32100.0058,979.97100.00

2、按照销售模式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33,423.6168.9351,674.4569.1846,891.6670.4540,177.1068.12
经销15,067.0231.0723,021.8430.8219,671.6529.5518,802.8731.88
合计48,490.63100.0074,696.30100.0066,563.32100.0058,979.97100.00

3、按照销售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45,687.7794.2268,417.9291.5955,383.7583.2048,912.8582.93
其中:华东地区24,309.8050.1336,696.7349.1329,258.7343.9626,637.9445.16
华南地区11,351.6923.4117,268.0923.1215,265.5722.9313,721.8623.27
其他地区10,026.2820.6814,453.1019.3510,859.4516.318,553.0514.50
国外2,802.865.786,278.388.4111,179.5716.8010,067.1217.07
合计48,490.63100.0074,696.30100.0066,563.32100.0058,979.9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市场为华东、华南等国内制造业企业最为密集、工业化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产品凭借较高的性价比,销往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的地区。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精密减速器工艺流程

2、减速电机工艺流程

3、驱动器工艺流程

4、伺服电机工艺流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原材料采购是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公司采购部门在

ISO9001质量规范的框架下进行原材料采购。为确保生产稳定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制度,致力于将优秀供应商发展成为战略合作伙伴,确保供货质量和及时性。公司通常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合同,采购部门会向供应商询价和议价,综合考虑原材料性能、服务、价格、付款方式等因素后,报请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在具体采购时,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向供应商下达订单,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供货。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减速器构件齿轮毛坯、齿轴毛坯、轴承、箱体、箱盖等,以及电机构件漆包线、硅钢片、定子毛坯、转子毛坯、机壳、端盖等。公司原材料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大宗通用材料采购和定制件采购。大宗通用材料采购主要包括金属材料、标准件及辅料等,定制件则根据公司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整体采购。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对原材料实行最低库存制度,随时跟踪材料的入库和领用情况,及时了解存货的库存状况。

2、生产模式

公司一般按照“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原则进行生产。公司生产计划主要根据公司前期销售记录、销售预测、库存商品的实际情况以及客户的年度需求编制。生产部门在执行生产计划的过程中,与采购、质保、销售等部门保持沟通,衔接原材料采购、产品质检、产品入库的相关工作,并根据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备库安排。对于常规通用的产品或半成品,如小型、微型减速电机产品以及减速器、电机等自制半成品,通常保有一定数量的备库,既可以快速满足客户订单需求,保证供货及时性,同时也可以调节公司生产节奏,避免订单量突然增加造成的压力。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属于通用设备,依靠公司自身力量,难以覆盖众多下游行业和销售区域,与各行业、各区域经销商共同发展,是公司的合理选择。因此公司国内、国际销售整体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

对于直销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定期参加国内外展会、在互联网发布产品信息等方式,宣传公司产品,扩大公司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新的客户和产品订

单。公司在淘宝网建立了线上销售渠道,开展线上直销业务。

对于经销模式,公司采用买断式经销的方式,建立了《经销商管理规定》。在选择经销商时,公司主要考虑经销商的资信情况、资金实力、市场拓展能力、销售服务能力、对公司文化的认同等。根据年度经销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经销商布局情况,公司销售人员对经销商进行实地考察,包括目标市场的前景以及经销商或从业人员背景、从业经验等,符合公司要求的,经由部门经理报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与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公司每年与经销商签订年度销售框架合同,在对经销商进行适当约束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有利于扩大销售量,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年度终了,公司营销部门组织对经销商销售目标、回款目标以及品牌建设等完成目标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经销商协议的主要条款以及公司对该经销商在技术、营销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单位:台

产品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销量产销率(%)
2021年1-6月
减速器280,000305,096108.96294,66796.58
其中:精密减速器250,000292,943117.18282,00296.27
传动行星减速器30,00012,15340.5112,665104.21
减速电机1,240,0001,365,032110.081,343,01798.39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800,000881,215110.15862,53297.88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140,000148,087105.78148,852100.52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300,000335,730111.91331,63398.78
2020年
减速器410,000442,769107.99453,487102.42
其中:精密减速器350,000415,525118.72425,143102.31
传动行星减速器60,00027,24445.4128,344104.04
减速电机2,050,0002,184,709106.572,171,72299.41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1,300,0001,396,681107.441,388,21599.39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250,000250,305100.12249,39599.64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500,000537,723107.54534,11299.33
2019年
减速器310,000379,518122.43357,87594.30
其中:精密减速器250,000314,842125.94290,99592.43
产品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销量产销率(%)
传动行星减速器60,00064,676107.7966,880103.41
减速电机1,720,0001,818,450105.721,852,004101.85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1,050,0001,106,479105.381,125,203101.69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220,000221,331100.61222,364100.47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450,000490,640109.03504,437102.81
2018年
减速器260,000284,133109.28248,87187.59
其中:精密减速器200,000230,007115.00196,95285.63
传动行星减速器60,00054,12690.2151,91995.92
减速电机1,670,0001,918,167114.861,843,27196.10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1,050,0001,181,200112.501,138,77696.41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220,000227,394103.36217,27895.55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400,000509,573127.39487,21795.61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情况

单位:元/台

产品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减速器427.15411.10528.86604.89
其中:精密减速器430.18392.09442.15498.96
传动行星减速器359.70696.33906.131,006.72
减速电机266.24256.54255.08235.98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195.28185.78183.33174.52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572.80527.78543.22527.07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313.20313.79288.10249.82

3、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 方式销售金额占总收入比例
2021年1-6月1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微型直流减速电机、配件直销2,865.355.82
2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公司各类产品经销2,282.514.63
3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公司各类产品经销1,786.373.63
4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微型交流减速电机、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直销1,276.632.59
5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公司各类产品经销1,110.902.26
前五名客户合计9,321.7618.93
2020年1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微型直流减速电机、小型交流减速电机、配件直销3,486.594.58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主要销售内容销售 方式销售金额占总收入比例
2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精密减速器、微型交流减速电机、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直销2,650.973.49
3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公司各类产品经销2,632.463.46
4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公司各类产品经销2,507.373.30
5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直销2,095.792.76
前五名客户合计-13,373.1917.59
2019年1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传动行星减速器、配件直销5,907.698.74
2广东伯朗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精密减速器、微型交流减速电机、配件直销2,498.113.69
3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微型直流减速电机、小型交流减速电机、配件直销2,196.883.25
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微型直流减速电机、配件直销1,892.452.80
5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公司各类产品经销1,808.572.67
前五名客户合计14,303.7021.15
2018年1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传动行星减速器、配件直销5,238.038.74
2东莞市商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各类产品经销2,070.583.46
3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微型交流减速电机、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直销1,792.502.99
4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公司各类产品经销1,665.562.78
5广东伯朗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精密减速器、微型交流减速电机、配件直销1,460.902.44
前五名客户合计-12,227.5620.41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与上述客户均不存在任何权益关系。

(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可分为减速器构件材料、电机构件材料以及其他原材料,

其中减速器构件主要包括齿轮毛坯、齿轴毛坯、轴承、箱体、箱盖等,电机构件主要包括的漆包线、定子毛坯、转子毛坯、转子轴、硅钢片、机壳、端盖等。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在宁波及周边城市,公司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原材料供应充足、及时、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减速器主要构件7,173.4324.0310,174.7725.778,589.0325.899,427.3526.13
齿轮毛坯2,314.427.753,153.977.992,572.097.752,350.286.51
齿轴毛坯597.532.00850.172.15500.841.51792.652.20
轴承2,342.597.853,394.728.603,056.119.212,910.788.07
箱体1,530.845.132,165.045.481,888.315.692,606.157.22
箱盖388.051.30610.871.55571.681.72767.492.13
电机主要构件11,111.8737.2314,637.1737.0711,099.8433.4613,577.5037.63
漆包线3,208.9910.753,500.568.862,727.438.223,299.849.15
定子、转子毛坯1,101.483.691,980.815.021,554.834.692,105.985.84
转子轴2,291.507.683,141.887.962,084.986.292,663.257.38
硅钢片、矽钢片2,040.396.842,159.985.471,357.324.091,897.575.26
机壳1,603.745.372,463.286.242,065.866.232,071.465.74
端盖865.772.901,390.663.521,309.433.951,539.414.27
其他11,563.8338.7414,678.0537.1713,484.1040.6513,076.8236.24
合计29,849.13100.0039,489.99100.0033,172.97100.0036,081.67100.00

原材料中的“其他”主要包括圆钢、钢管、包装物、油脂、刀具、刹车器、密封圈、风叶风罩、磁瓦磁钢、油料、引出线、调速器、接线盒、换向器、电容等,品种规格繁多,均为生产减速器、减速电机必要的原材料及辅料。

2、主要能源的耗用情况

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用量统计单价用量统计单价用量统计单价用量统计单价
8,537,652.000.7215,094,1200.7511,932,8360.8210,036,5830.75

3、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排名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总采购比例
2021年1余姚市润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箱体、箱盖、机壳、端盖1,968.376.59
年度排名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总采购比例
1-6月2上海亚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矽钢片、硅钢片1,562.775.24
3慈溪市创捷机械有限公司齿轮毛坯、转子轴、齿轴毛坯1,346.694.51
4先登高科电气有限公司漆包线1,266.564.24
5宁波杭州湾新区鑫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齿轮毛坯、转子轴1,125.973.7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7,270.3724.36
2020年1余姚市润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箱体、箱盖、机壳、端盖3,104.567.86
2慈溪市创捷机械有限公司齿轮毛坯、转子轴、齿轴毛坯2,043.725.18
3宁波杭州湾新区鑫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齿轮毛坯、转子轴1,643.494.16
4先登高科电气有限公司漆包线1,388.883.52
5慈溪市益丹电器有限公司齿轮毛坯、端盖、转子轴、齿轴毛坯1,356.833.4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9,537.4824.15
2019年1余姚市润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箱体、箱盖、机壳、端盖2,688.528.11
2先登高科电气有限公司漆包线1,324.913.99
3宁波杭州湾新区鑫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齿片、转子轴、输出轴、联轴器、斜齿1,229.363.71
4慈溪市创捷机械有限公司电机轴、齿轴、输出轴1,195.193.60
5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漆包线1,102.253.3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7,540.2222.73
2018年1余姚市润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箱体、箱盖、机壳、端盖3,033.148.41
2先登高科电气有限公司漆包线2,013.795.58
3慈溪市创捷机械有限公司齿轮毛坯、转子轴、齿轴毛坯1,410.333.91
4慈溪市益丹电器有限公司转子轴、齿轴毛坯、机壳1,349.893.74
5宁波长银物产有限公司硅钢片1,130.273.13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8,937.4324.77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较为稳定,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任何权益关系。

(六)公司的安全与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政策,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环境保护

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很少,不存在高危险、高污染的情形。公司重视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对主要污染物均进行了妥善处理。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亦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七)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的产品均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产品,公司现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设计管理体系及生产管理体系,对产品的质量控制贯穿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以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同时,公司还按照国际标准,对部分产品制定了更高要求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2、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总经理负责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确定、批准、发布。公司质保部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改进工作和产品质量认证维护工作,负责产品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负责计量管理,负责客户质量投诉处理,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验证,不断规范公司质量管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此外,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提高员工参与企业管理、质量改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制订了相应的员工考核管理制度,把质量管理的目标和结果纳入员工考评内容,并量化考核结果,全员参与、逐级评价。

(八)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两家境外全资子公司嘉富得、中大美国,分别注册于香港和美国,一家参股公司日本那步。关于前述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

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架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公司境外全资及参股公司经营规模较小,对公司整体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3,992.653,847.4410,145.2172.50
机器设备61,607.1019,296.5042,310.6068.68
运输工具1,161.99837.80324.1927.90
电子及其他设备1,088.98639.22449.7741.30
房屋装修940.67317.68622.9966.23
合计78,791.3924,938.6353,852.7668.35

1、自有房产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号面积 (m2)地点他项 权利
1中大力德浙(2019)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13917号59,929.28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已抵押
2中大创远浙(2019)慈溪(杭州湾)不动产权第0023173号61,795.98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已抵押

2、租赁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性的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用途座落面积(m2)租赁期限
1广东福禄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厂、宿舍东莞市万江区新和社区港口大道永利达(添盛)科技园第2栋A座厂房三、四、五楼和宿舍第十层、第十一层11,965.002018.1.1-2022.12.31
2广东福禄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厂东莞市万江区新和社区港口大道永利达(添盛)科技园第8栋厂房一、二、三、四、五楼15,500.002021.8.1-2026.5.31
3浙江顺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厂慈溪高新区新兴大道777号15,598.432018.10.1-2023.9.30
4浙江顺茂新材料工厂慈溪高新区新兴大道777号2,330.642020.7.20-
序号出租方用途座落面积(m2)租赁期限
有限公司2023.9.30
5浙江必沃智能纺织设备有限公司工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二路89号12,503.852020.11.1-2023.10.31

3、主要生产设备

单位:台、万元、%

序号名称数量原值成新率
1数控立式复合磨床(TVG-60C-2S-XE)52,586.0484.90
2数控蜗杆砂轮磨齿机(YKS7225)31,097.2075.95
3数控齿轮加工机床(KN80)41,075.0486.12
4立式复合磨床TVG-60C-2S-XE2958.0767.00
5数控滚齿机N607889.8549.26
6数控滚齿机(YDE3120CNC)6837.6778.25
7数控齿轮磨床(KX500FLEX)1791.0682.75
8数控立式复合磨床(TVG-35C-XE)2781.6982.77
9数控立式复合磨床(TVG-15S-2S-XE)2755.8195.50
10卧式加工中心+柔性线(HCN6000L)1722.4182.00
11数控齿轮磨床(KX300P)1721.3882.00
12数控立式复合磨床(TVG-90C-2S-XE)1708.0889.50
13小型加工中心(S500Z1)29854.7282.83
14三菱重工业制数控磨齿机(ZE24B)1681.6679.75
15三菱重工业制数控磨齿机(ZE40A)1674.8479.75
16卧式加工中心+FMS柔性线拓展(HCN5000L)1624.8380.50
17针齿壳高精度数控磨床(NJ-K086)1565.5191.75
18数控卧式滚齿机(YK3610IV)14742.4085.28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使用权人面积(m2)使用期限用途土地位置他项 权利
1浙(2019)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13917号中大力德33,0432062年 4月12日工业用地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已抵押
2浙(2019)慈溪(杭州湾)不动产权第0023173号中大创远33,3342060年 11月9日工业用地杭州湾新区已抵押

发行人及中大创远房产、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均系为自身债务设定,并非为其他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上述抵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和未来生产经营

造成影响。

2、商标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6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图案名称注册号国际分类有效期至所有权人
1中大力德34222700第7类2030年5月20日发行人
2中大力德16626711第7类2026年5月20日发行人
3ZD5007907第7类2028年10月20日发行人
4泰力克TALKE3157505第7类2023年10月13日发行人
5泰力克3091333第7类2023年8月13日发行人
6ZD5983311第7类2030年2月11日发行人

注:注册号为5983311的“ZD”商标为境外注册商标,其余五项商标为境内注册商标。

3、专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并正在使用的专利100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74项,外观设计专利17项,均为公司自主创新研发取得。公司专利由专人进行维护并按时缴费,目前均处于专利权维持的正常状态,发行人自有专利不存在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不存在权属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类型授权日期专利授权号权利 期限专利权人
1一种精密行星减速机回程间隙检测装置发明专利2018/8/28ZL201610772860.6二十年中大力德
2一种行星齿轮减速机发明专利2019/1/18ZL201710079624.0二十年中大力德
3一种电动叉车驱动轮发明专利2020/3/27ZL201910036802.0二十年中大力德
4摆线齿轮加工夹具发明专利2020/5/22ZL201811537701.3二十年中大力德
5摆线针轮减速器综合性能测试系统发明专利2020/8/11ZL201811537440.5二十年中大力德
6一种无刷直流电机发明专利2020/8/11ZL201811537448.1二十年中大力德
序号专利名称类型授权日期专利授权号权利 期限专利权人
7一种叉车驱动总成检测系统发明专利2020/12/15ZL201811537461.7二十年中大力德
8一种半固态铝硅合金压铸件强韧化的热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21/1/5ZL201911426020.4二十年中大力德
9一种提高谐波减速器柔轮晶粒度的加工方法发明专利2021/2/5ZL201911415526.5二十年中大力德
10一种新型无刷电机实用新型2012/5/30ZL201120368741.7十年中大力德
11新型送料电机实用新型2012/5/30ZL201120368757.8十年中大力德
12行星减速电机的减速箱实用新型2012/5/30ZL201120369317.4十年中大力德
13一种行星减速电机的减速箱实用新型2012/5/30ZL201120369434.0十年中大力德
14一种高温电机实用新型2012/5/30ZL201120387051.6十年中大力德
15一种紧凑型联轴件实用新型2012/6/6ZL201120416494.3十年中大力德
16一种新型减速机构实用新型2012/6/6ZL201120413632.2十年中大力德
17一种新型行星架实用新型2012/6/20ZL201120416478.4十年中大力德
18一种行星齿轮系实用新型2012/6/6ZL201120419348.6十年中大力德
19一种轴用连接装置实用新型2012/6/20ZL201120416552.2十年中大力德
20一种摆线减速器实用新型2012/12/12ZL201220196977.1十年中大力德
21一种用于加工摆线减速器的摆线片的夹具实用新型2012/12/12ZL201220196980.3十年中大力德
22摆线减速器实用新型2012/12/12ZL201220197003.5十年中大力德
23一种双输出式锥齿轮直角减速电机实用新型2014/3/12ZL201320566941.2十年中大力德
24一种电动叉车前驱机构实用新型2014/3/12ZL201320566992.5十年中大力德
25一种行星齿轮减速箱实用新型2014/4/9ZL201320636197.9十年中大力德
26一种电机的接线结构实用新型2014/4/9ZL201320636200.7十年中大力德
27一种新型滚筒电机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7343.2十年中大力德
28一种太阳能翻板减速电机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7455.8十年中大力德
29一种电机用接线架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7750.3十年中大力德
序号专利名称类型授权日期专利授权号权利 期限专利权人
30一种轮椅车驱动电机总成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7821.X十年中大力德
31一种扒胎机电机驱动总成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8093.4十年中大力德
32一种行星齿轮减速器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8369.9十年中大力德
33一种立体车库电动刹车部件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8658.9十年中大力德
34一种电动叉车驱动轮总成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8659.3十年中大力德
35一种高速公路道闸用减速电机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8662.5十年中大力德
36一种新型直角输出减速电机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8681.8十年中大力德
37一种机器人关节减速器用轴承结构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8687.5十年中大力德
38一种滚筒电机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8724.2十年中大力德
39一种碎冰机用电机磨损寿命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789775.7十年中大力德
40一种卧式叉车电机驱动轮总成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809681.1十年中大力德
41一种压缩机用电机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809691.5十年中大力德
42一种开门机用电机总成实用新型2015/5/6ZL201420809869.6十年中大力德
43一种立式叉车电机驱动轮总成实用新型2015/5/13ZL201420809884.0十年中大力德
44一种交流滚筒电机实用新型2016/4/6ZL201520942237.1十年中大力德
45一种直流滚筒电机实用新型2016/4/6ZL201520942244.1十年中大力德
46一种转子定位单支承结构电机实用新型2016/5/25ZL201520953027.2十年中大力德
47一种高精密行星齿轮减速器实用新型2016/6/22ZL201520953055.4十年中大力德
48一种外齿抛光机实用新型2016/6/22ZL201521118771.7十年中大力德
49一种滚筒电机端盖压机实用新型2016/6/22ZL201521118775.5十年中大力德
50一种万能夹具实用新型2016/6/22ZL201521118779.3十年中大力德
51一种齿轮轴承位打磨装置实用新型2016/10/5ZL201620092047.X十年中大力德
52一种内齿圈研磨装置实用新型2016/12/28ZL201620843311.9十年中大力德
53一种刹车调速电机实用新型2017/4/12ZL201620999504.3十年中大力德
序号专利名称类型授权日期专利授权号权利 期限专利权人
54平面关节机械手实用新型2017/4/12ZL201621002464.7十年中大力德
55一种双行星减速机构以及应用该减速机构的滚筒电机实用新型2017/4/12ZL201621002478.9十年中大力德
56一种滚筒前端盖实用新型2017/4/12ZL201621002513.7十年中大力德
57一种固定轴密封结构实用新型2017/4/12ZL201621002529.8十年中大力德
58电动轮椅用驱动机构实用新型2017/11/10ZL201621247266.7十年中大力德、江苏鱼跃泰格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59一种驱动机构的离合机构实用新型2017/11/10ZL201621247267.1十年中大力德
60一种电动轮椅用驱动机构实用新型2017/12/15ZL201621247259.7十年中大力德、江苏鱼跃泰格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61一种交流刹车器定子绕组实用新型2018/4/13ZL201721088220.X十年中大力德
62一种交流刹车器外壳实用新型2018/4/13ZL201721088381.9十年中大力德
63一种三相交流刹车器实用新型2018/5/25ZL201721088382.3十年中大力德
64一种长电动滚筒打孔机实用新型2018/4/13ZL201721088383.8十年中大力德
65一种电动滚筒打孔机实用新型2018/4/13ZL201721088384.2十年中大力德
66一种小型无刷电机拼装式定子绕线组件实用新型2018/4/13ZL201721088482.6十年中大力德
67一种无刷电机绝缘绕线骨架实用新型2018/4/13ZL201721088483.0十年中大力德
68一种无刷电机定子结构实用新型2018/4/13ZL201721093535.3十年中大力德
69一种电动叉车用低压交流减速驱动总成实用新型2018/5/29ZL201721093691.X十年中大力德
70一种电动叉车用减速器实用新型2018/5/8ZL201721093692.4十年中大力德
71齿轮自动插滚针机实用新型2019/12/13ZL201920228637.4十年中大力德
72一种焊接装置实用新型2019/12/13ZL201920229588.6十年中大力德
序号专利名称类型授权日期专利授权号权利 期限专利权人
73一种电机铁芯压合机的输送料机构实用新型2019/12/13ZL201920227491.1十年中大力德
74一种无刷直流开门机及其减速器实用新型2020/2/7ZL201920298814.6十年中大力德
75一种伺服一体机实用新型2020/2/7ZL201921037419.9十年中大力德
76减速器及其离合机构实用新型2020/3/27ZL201920298612.1十年中大力德
77一种驱动轮实用新型2020/5/22ZL201921038542.2十年中大力德
78一种偏心摆动型减速机实用新型2020/8/11ZL201921813557.1十年中大力德
79一种摆线针轮传动结构实用新型2020/8/28ZL201922049676.0十年中大力德
80一种行走驱动轮实用新型2020/8/28ZL201922183202.5十年中大力德
81一种偏心式摆线针轮减速器实用新型2020/11/17ZL201922499388.5十年中大力德
82一种极性对中装置实用新型2021/8/13ZL202022982027.9十年中大力德
83一种减速电机实用新型2021/8/20ZL202022978444.6十年中大力德
84减速器(80ZPE-400)外观设计2014/4/9ZL201330483359.5十年中大力德
85减速器(80ZPF-400)外观设计2014/4/9ZL201330483429.7十年中大力德
86减速器(80ZPF-750)外观设计2014/4/9ZL201330483751.X十年中大力德
87减速器(80ZPE-750)外观设计2014/4/9ZL201330483900.2十年中大力德
88减速器(78ZRX9S)外观设计2014/4/9ZL201330483901.7十年中大力德
89全自动拆胎机用交流减速电机外观设计2015/4/8ZL201430324503.5十年中大力德
90两轮车用减速器外观设计2015/3/25ZL201430324727.6十年中大力德
91太阳能跟踪板用直流行星减速电机外观设计2015/3/25ZL201430324948.3十年中大力德
92减速器(090ZB50)外观设计2016/5/25ZL201530473948.4十年中大力德
93行星齿轮减速器行星架(090ZB50)外观设计2016/5/25ZL201530474084.8十年中大力德
94电动轮椅减速器外观设计2017/6/16ZL201630556337.0十年中大力德
95行星减速器(090ZE10)外观设计2017/1/4ZL201630369252.1十年中大力德
序号专利名称类型授权日期专利授权号权利 期限专利权人
96驱动器外观设计2021/4/20ZL202030763246.0十年中大力德
97减速器(5)外观设计2021/4/27ZL202030796685.1十年中大力德
98减速器(4)外观设计2021/5/4ZL202030796693.6十年中大力德
99减速器(3)外观设计2021/7/6ZL202030798889.9十年中大力德
100调速器外观设计2021/8/20ZL202130308503.6十年中大力德

九、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十、发行人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变化情况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30,184.71万元
历次筹资情况发行时间发行类型筹资净额(万元)
2017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19,883.36
合计19,883.36
发行后累计派现金额派现时间派现方案金额(万元,含税)
2017年度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1,440.00
2018年度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1,200.00
2019年度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800.00
2020年度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3,200.00
合计6,640.00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2021年6月30日)净资产70,448.90万元

十一、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和周国英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4、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地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稳定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于上市前特制订《关于稳定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及程序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公司应当在5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2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在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执行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且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若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公司上市时任职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票;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措施。上述措施可

单独或合并采用。

1、增持措施

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预案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增持股票数量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

(1)控股股东增持

①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②控股股东承诺其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

③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②有责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20%,但不超过税前薪酬总和。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

③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公司回购股票措施

(1)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公司回购股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回购股票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按照本预案回购股票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连续十二个月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股东大会提出替代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替代方案前,公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控股股东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票,但未按本预案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按如下公式向公

司计付现金补偿:控股股东按照本预案规定应增持股票金额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红。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积计算。

3、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票,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按如下公式向公司计付现金补偿:每名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20%)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的报酬。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三)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中大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五)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发生上述应回购情形2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

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2、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方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3)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因收购、兼并或者以其他方式增加与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或业务的权利;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出售或转让任何与公司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或业务时,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业

务的权利。

(4)本公司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技术,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公司保证在相关资产、业务出售和技术转让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亚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对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在该承诺函中相同的义务。

(6)本承诺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函生效至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的任何时候,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函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的,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公司的不利影响,并对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核准后,本公司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2、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方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3)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因收购、兼并或者以其他方式增加与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或业务的权利;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出售或转让任何与公司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或业务时,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业务的权利。

(4)本人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技术,公司

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保证在相关资产、业务出售和技术转让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亚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对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在该承诺函中相同的义务。

(6)本承诺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函生效至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的任何时候,本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函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的,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公司的不利影响,并对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核准后,本人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七)关于减少、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关于减少、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公司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交易。本公司不会以向公司拆借、占用等方式使用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对于本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

(3)对于本公司与公司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董事会、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本公司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公司自愿承担由此造成公司一切

损失。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公司的关联方时止。本公司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交易所对本公司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2、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关于减少、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将尽量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公司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交易。本人不会以向公司拆借、占用等方式使用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对于本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

(3)对于本人与公司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董事会、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本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公司一切损失。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的关联方时止。本人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交易所对本人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八)关于不占用资金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将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以下列任何方式通过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1)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2)公司利用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商业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如果未来本公司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产生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有权采取“占用即清偿机制”,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股利或以出售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获得资金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将持续有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核准后,本公司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2、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本人将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以下列任何方式通过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1)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2)公司利用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商业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如果未来本人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产生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有权采取“占用即清偿机制”,将应付本人的现金股利或以出售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获得资金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将持续有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核准后,本人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九)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就公司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事项承诺如下:

如果未来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其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可能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或者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可能欠缴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而给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行政处罚或要求其承担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能缴纳的上述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或行政罚款、损失以及任何其他与此相关的费用,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受到损失。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十)实际控制人关于房产租赁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就公司房产租赁事项承诺如下:

在公司承租物业的租赁期限内,如因出租人不适格、租赁物业权属争议或租赁物业其法律属性不适合作为相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等原因,导致发行人被有权部门认定为租赁合同无效或被第三人主张权利而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租赁物业的,由承诺人负责及时落实新的租赁物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搬迁、装修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索赔款等);对于因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被政府部门处罚导致发行人产生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所有被行政处罚的结果,并对发行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十一)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未能按照已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控股股东根据其作出的承诺赔偿。如控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控股股东逾期后30日内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等。

(3)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控股股东中大投资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中大投资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3)未按已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应向中大投资支付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中大投资对投资者的赔偿。

(4)如公司未能按照其作出的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中大投资予以购回,中大投资应在公司对其提出要求之日起30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如公司未能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中大投资在公司对其提出要求之日起30日内予以赔偿。

3、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如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未按本人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可以扣减应支付给本人的工资薪酬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公司同时有权

相应扣减应向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2、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并拟定。

3、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利润分配政策。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七)年度报告对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12,000,000元;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发出《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9日。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8,000,000元;公司2019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发出《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400万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3,200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发出《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9日。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3,200.00800.001,2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3.195,250.687,287.62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45.56%15.24%16.4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5,200.00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6,520.5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79.75%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今后发行人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

公司为了进一步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文)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十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和债券偿还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行债券,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亦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偿还的债券。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设董事8名(含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含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名。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1岑国建董事长532015.9.232021.10.24
2周国英董事512015.9.232021.10.24
3胡清董事322015.9.232021.10.24
4宋小明董事、总经理542016.1.202021.10.24
5殷铭董事512015.9.232021.10.24
6钟德刚独立董事562015.9.232021.10.24
7叶建荣独立董事432016.1.202021.10.24
8余丹丹独立董事372018.10.252021.10.24
9罗跃冲监事会主席402020.6.302021.10.24
10罗杰波监事532015.9.232021.10.24
11王健监事522020.6.302021.10.24
12周国浩副总经理482015.9.232021.10.24
13汤杰副总经理562015.9.232021.10.24
14冯文海副总经理452015.9.232021.10.24
15方新浩财务总监522015.9.232021.10.24
16伍旭君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342015.9.232021.10.24
17孙永强副总经理472019.8.232021.10.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

岑国建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气技术专业,大专学历。曾就职于宁波长江电机厂、慈溪革新电机厂,1998

年至2006年7月担任展运机械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周国英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至2006年7月任展运机械财务部经理,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胡清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宋小明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江西省吉安桐坪卫生院、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殷铭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武钢第二职工医院、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现任宁波华慈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武汉楚天融智创投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平阳臻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伊高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钟德刚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杭州电子仪表设备厂、杭州水泵总厂。现任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建荣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慈溪市方圆法律服务所,现任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余丹丹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2010年2月至今,担任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浙江博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罗跃冲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慈溪市汇丽机电有限公司、慈溪钱江机床厂。2002年至2006年7月任展运机械生产部车间主任,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机器人减速器部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机器人减速器部部长。

罗杰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樟树乡石棉厂、慈溪市汇丽机电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生产部直流车间主任、采购科科长,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健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四川普什宁江机床有限公司、宁波永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6年7月至今,任职公司技术研发部研究院院长。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周国浩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宁波长江电机厂。1998年至2006年7月任展运机械生产部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汤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贵州柴油机总厂、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贵州华烽电器总厂(188厂)、贵州华烽上海烽华公司、贵州华烽汽车零部件分公司、贵州华烽机电分公司。2010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冯文海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方新浩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就职于浙东化工二厂、宁波慈兴轴承有限公司、慈溪迅蕾轴承有限公司、慈溪信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财务总监;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伍旭君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孙永强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3年2月任天水风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慈溪汇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慈溪市汇丽机电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经理、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任职于公司质保部。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0年税前薪酬(万元)是否在关联方领薪
1岑国建董事长99.99
2周国英董事59.99
3胡清董事13.11
4宋小明董事、总经理55.73
5殷铭董事-
6钟德刚董事8.00
7叶建荣董事8.00
8余丹丹董事8.00
9罗跃冲监事会主席43.56
10罗杰波监事24.31
11王健监事43.74
12周国浩副总经理17.00
13汤杰副总经理56.50
14冯文海副总经理73.70
15方新浩财务总监47.57
16伍旭君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33.30
17孙永强副总经理41.07

注:董事殷铭为外部董事,未在公司领薪。

(三)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持有本公司股东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
股东名称及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权益比例(%)间接持股数量 (股)间接持股 比例 (%)
岑国建董事长德立投资(2.25%)46.831,095,9001.05
周国英董事中大投资(27.79%)100.0028,899,00027.79
中大香港(25.65%)100.0026,676,00025.65
德正投资(1.50%)63.25986,7000.95
胡 清董事德立投资(2.25%)2.3354,6000.05
宋小明董事、总经理2.6762,4000.06
罗杰波监事1.3331,2000.03
罗跃冲监事会主席2.1750,7000.05
周国浩副总经理3.0070,2000.07
汤 杰副总经理2.6762,4000.06
冯文海副总经理2.6762,4000.06
方新浩财务总监2.3354,6000.05
伍旭君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1.1727,3000.03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合计质押其所持有中大力德23,259,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大香港合计质押其所持有的中大力德9,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3%;中大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其所持有中大力德32,759,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兼职情况兼职企业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单位名称职务
岑国建董事长中大投资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德立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日本那步董事(取缔役)参股公司
周国英董事中大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控股股东
中大香港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德正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企业
殷铭董事宁波华慈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无关联第三方
武汉楚天融智创投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无关联第三方
平阳臻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苏州市伊高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钟德刚独立董事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无关联第三方
叶建荣独立董事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无关联第三方
余丹丹独立董事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无关联第三方
宁波极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第三方
浙江博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其他关联企业中兼职。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五)最近三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期间董事会成员说明
2018年1月2018年10月岑国建、周国英、胡清、宋小明、殷铭、汤丽华、钟德刚、叶建荣、姜卫韬-
2018年10月至今岑国建、周国英、胡清、宋小明、殷铭、钟德刚、叶建荣、余丹丹董事辞职、改选

注:2018年10月辞任的董事汤丽华为外部股东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完毕后不再向公司委派股东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期间监事会成员说明
2018年1月-2020年6月岑建江、罗跃冲、罗杰波-
2020年6月至今罗跃冲、罗杰波、王健监事辞职、改选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期间高级管理人员说明
2018年1月-2018年10月岑国建、宋小明、周国浩、汤杰、冯文海、方新浩、伍旭君-
2018年10月-2019年8月宋小明、周国浩、汤杰、冯文海、方新浩、伍旭君改选
2019年8月至今宋小明、周国浩、汤杰、冯文海、方新浩、伍旭君、孙永强增选

公司上述人员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管理层成员稳定,上述变动未对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五、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8年8月16日下发了《关于对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56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8月10日,你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13日午间,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你公司未按照规定于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文稿、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本所并对外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8.2.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上述事项发生的背景为: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周五)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会议筹备、召开及文件准备工作量较大,未能于当天上传披露文件。由于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规定解读有误,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周一)上传了披露文件,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该等问题再次发生。除上述监管事项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截至报告期末,中大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889.90万股股份,通过中大香港间接持有公司2,667.60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557.50万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

53.44%,为公司控股股东;岑国建、周国英夫妇通过中大投资、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和德正投资控制本公司57.1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大投资和岑国建、周国英夫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即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承诺及保证函》:

1、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方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3)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因收购、兼并或者以其他方式增

加与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或业务的权利;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出售或转让任何与公司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或业务时,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业务的权利。

(4)本公司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技术,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公司保证在相关资产、业务出售和技术转让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亚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对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在该承诺函中相同的义务。

(6)本承诺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函生效至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的任何时候,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函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的,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公司的不利影响,并对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核准后,本公司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2、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方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3)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因收购、兼并或者以其他方式增加与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公司有优先购买该

等资产或业务的权利;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出售或转让任何与公司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或业务时,公司有优先购买该等资产、业务的权利。

(4)本人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技术,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保证在相关资产、业务出售和技术转让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亚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对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在该承诺函中相同的义务。

(6)本承诺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函生效至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的任何时候,本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函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的,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公司的不利影响,并对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核准后,本人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三)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发表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就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出具了《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公司(含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已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并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自承诺作出以来始终严格履行相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岑国建、周国英夫妇通过中大投资、中大香港、德立投资、德正投资控制本公司57.19%的股份实际控制人
中大投资27.79%控股股东
中大香港25.6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公司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嘉富得全资子公司2,170万港元100.00
中大创远全资子公司700万美元100.00
中大美国全资子公司50美元100.00
金首指科技全资子公司480万元100.00
甬威智能控股子公司100万元51.00

3、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联营企业日本那步、传习机器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日本那步、传习机器人基本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架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之“(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德立投资、德正投资、展运机械。上述企业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架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之“(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关联自然人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6、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是指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要关联关系
1慈溪市恒特电机厂(普通合伙)实际控制人岑国建之近亲属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慈溪市匡堰镇洪远橡胶制品厂实际控制人周国英之近亲属为经营人
3平阳臻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殷铭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1.09%的合伙财产份额
4苏州市伊高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殷铭任执行董事并持有0.1%的股权
5浙江博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丹丹任独立董事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方式交易金额
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日本那步采购材料市场定价-2.560.9214.40
合计占营业成本的比例---0.03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方式交易金额
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日本那步销售各类减速器、减速电机市场定价95.11232.89256.27228.9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190.310.380.38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至2021年,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为公司及中大创远银行借款以及信用证、保函开立等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不超过15,000万元、30,000万元、30,000万元以及30,0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超过上述额度。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额度担保内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一、2018.12.31
岑国建、周国英中大力德1,500.00银行借款2018.03.012019.02.22
1,800.002018.03.062019.03.05
1,650.002018.03.082019.03.07
1,400.002018.06.062019.06.04
1,500.002018.06.192019.06.18
500.002018.09.202019.09.19
1,000.002018.02.112019.02.08
1,600.002018.02.072019.02.04
中大创远1,000.002018.02.092019.02.08
2,000.002018.02.112019.02.08
二、2019.12.31
岑国建、周国英中大力德900.00银行借款2019.02.202020.02.18
500.002019.02.212020.02.20
1,800.002019.02.252020.02.24
1,650.002019.02.272020.02.25
950.002019.06.032020.06.02
1,200.002019.07.032020.6.30
2,000.002019.06.182020.06.17
中大创远、岑国建、周国英1,600.002019.01.182020.01.17
14,900万日元2019.11.262020.02.20
120.002019.06.032020.06.02
500.002019.09.292020.09.25
1,000.002019.11.262020.11.25
1,000.002019.12.232020.12.17
岑国建、周国英中大创远3,000.002019.12.252020.12.24
三、2020.12.31
岑国建、周国英中大力德3,450.00银行借款2020.02.192021.02.17
990.002020.05.222021.05.21
500.002020.06.112021.05.19
中大创远、岑国建、周国英280万日元2020.11.042021.04.10
1,080万日元2020.10.152021.01.12
270万日元2020.07.172020.12.31
720万日元2020.02.242020.05.17
1,500.002020.08.312021.08.25
1,000.002020.11.262021.11.25
岑国建、周国英中大创远3,000.002020.11.262021.11.25
四、2021.6.30
岑国建、周国英、中大创远中大力德1,500.00银行借款2020.08.312021.08.25
4,000.002021.03.122021.09.11
4,200.00万日元2021.03.122021.06.30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额度担保内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4,760万日元2021.06.252021.08.30
岑国建、周国英中大创远2,000.002020.11.262021.11.25

注1:中大创远、岑国建、周国英向公司提供的270万日元和720万日元信用证担保,由于信用证相关受益人提供的设备在到期日后尚未验收合格,公司推迟付款,故信用证继续有效。注2:岑国建、周国英、中大创远向公司提供的4,200万日元信用证担保,由于信用证相关受益人提供的设备在到期日后尚未调试完成,公司尚未支付余款,故信用证继续有效。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项目关联方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日本那步65.4060.8690.7384.19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的应付款项。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人、万元

项目人数/交易金额
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20202018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19191918
报酬总额389.34746.43609.39516.54

注:上述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5、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报告期内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决策内容决策程序
1《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等做出了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如下: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如下:

“第七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五)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一条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程序进一步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是指: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对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交易,若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三)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第十八条 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且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九条 董事会在其审批权限内授权总经理判断并实施除下列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做说明,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交易对方;

(二)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七)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

(八)公司认定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四)独立董事就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参与重大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对所发生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遵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大力德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中汇会审〔2019〕1185号《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0〕1397号《审计报告》和中汇会审〔2021〕1035号《审计报告》,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2021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8,166,014.6095,495,061.9457,129,922.57109,201,347.99
应收票据---34,716,431.21
应收账款184,058,478.0398,711,081.18122,634,892.5386,673,285.57
应收款项融资53,987,726.5387,066,143.3072,088,608.37-
预付款项5,679,856.301,820,133.39826,578.99864,190.22
其他应收款3,598,292.692,206,612.631,193,345.714,227,808.0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48,787,028.50215,285,840.43206,051,741.13217,064,697.47
其他流动资产2,214,769.507,966,756.554,814,248.298,643,566.02
流动资产合计556,492,166.15508,551,629.42464,739,337.59461,391,326.5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433,980.12-100,667.04-
固定资产538,527,596.32513,088,349.92496,436,828.38374,995,457.56
在建工程11,794,655.953,933,628.3210,522,637.4124,052,547.74
使用权资产20,648,472.79---
无形资产34,475,903.5335,082,053.4734,312,322.2532,651,836.07
递延所得税资产5,208,728.525,249,755.665,364,162.852,861,330.63
其他非流动资产25,432,961.1416,408,340.635,364,614.3640,708,046.88
非流动资产合计638,522,298.37573,762,128.00552,101,232.29475,269,218.88
资产总计1,195,014,464.521,082,313,757.421,016,840,569.88936,660,545.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5,141,506.85114,208,944.90172,323,196.11139,500,000.00
应付票据11,145,000.00--8,430,000.00
应付账款183,011,325.95146,412,085.07117,560,366.59132,973,419.99
预收款项--4,826,109.726,453,499.80
合同负债9,264,504.355,961,304.47--
应付职工薪酬40,231,023.9426,116,027.0220,456,743.1116,545,158.38
应交税费5,483,831.5012,113,658.085,162,006.985,307,051.77
其他应付款13,107,162.3120,241,371.0012,206,183.0713,344,703.28
其中:应付利息---186,686.50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80,629.22---
其他流动负债658,821.47774,969.58--
流动负债合计407,423,805.59325,828,360.12332,534,605.58322,553,833.2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8,797,678.51---
递延收益74,304,027.0063,431,279.5953,683,072.7724,020,455.90
非流动负债合计83,101,705.5163,431,279.5953,683,072.7724,020,455.90
负债合计490,525,511.10389,259,639.71386,217,678.35346,574,289.12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4,000,000.0080,000,000.0080,000,000.0080,000,000.00
资本公积299,209,417.13323,209,417.13323,209,417.13323,209,417.13
盈余公积31,539,519.8531,539,519.8524,732,809.6219,623,906.09
未分配利润269,578,386.31258,210,241.54202,785,044.37167,387,197.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04,327,323.29692,959,178.52630,727,271.12590,220,520.28
少数股东权益161,630.1394,939.19-104,379.59-134,264.02
所有者权益合计704,488,953.42693,054,117.71630,622,891.53590,086,256.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95,014,464.521,082,313,757.421,016,840,569.88936,660,545.3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492,518,270.61760,573,346.34676,189,942.13599,051,534.99
减:营业成本368,335,315.42556,135,072.34482,170,491.71418,984,494.85
税金及附加2,796,869.825,748,236.493,499,817.943,183,848.32
销售费用13,449,428.8827,645,421.1345,978,947.5534,774,999.90
管理费用22,466,357.4242,086,691.8441,651,106.9538,856,850.56
研发费用27,453,754.8638,872,773.9133,484,704.3927,040,774.52
财务费用3,637,758.349,522,738.036,652,829.865,164,443.16
其中:利息费用2,631,982.166,453,418.867,368,885.955,995,229.86
利息收入143,267.30393,695.09285,440.77383,100.32
加:其他收益5,018,030.2410,577,402.185,730,663.552,292,254.0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3,980.12-100,667.04100,667.044,724,041.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3,980.12-100,667.04100,667.0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704,523.241,220,368.43-2,631,729.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500,523.19-11,467,112.42-9,082,196.12-5,128,798.0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99,423.663,179.241,204,246.10-32,804.0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8,876,326.1480,795,582.9958,073,695.1972,900,816.75
加:营业外收入51,336.90208,931.83943,900.5210,615,090.27
减:营业外支出535,140.331,012,414.82231,660.265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8,392,522.7179,992,100.0058,785,935.4583,465,907.02
减:所得税费用4,957,687.009,560,873.826,249,300.1810,636,201.5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3,434,835.7170,431,226.1852,536,635.2772,829,705.4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43,434,835.7170,431,226.1852,536,635.2772,829,705.43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368,144.7770,231,907.4052,506,750.8472,876,241.72
2.少数股东损益66,690.94199,318.7829,884.43-46,536.2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3,434,835.7170,431,226.1852,536,635.2772,829,705.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3,368,144.7770,231,907.4052,506,750.8472,876,241.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66,690.94199,318.7829,884.43-46,536.29
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520.880.660.91
(二)稀释每股收益0.520.880.660.9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91,441,153.99870,295,041.01668,875,003.04677,538,867.88
收到的税费返还748,400.98829,663.4410,443,986.038,432,059.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080,881.8522,320,562.4145,552,696.8538,144,316.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8,270,436.82893,445,266.86724,871,685.92724,115,243.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6,821,938.08477,607,500.36423,621,094.20426,867,786.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8,416,974.77149,885,136.08135,408,397.19123,169,473.76
支付的各项税费26,681,130.3035,527,230.5520,541,079.8517,914,514.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114,748.3634,392,724.4445,830,285.3446,820,338.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5,034,791.51697,412,591.43625,400,856.58614,772,113.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235,645.31196,032,675.4399,470,829.34109,343,129.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724,041.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64,500.001,277,452.681,375,500.00252,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9,371,281.002,247,53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64,500.001,327,452.6810,746,781.00307,223,571.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3,130,089.5384,644,513.69160,346,779.45223,711,679.18
投资支付的现金2,250,000.00--15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10,000.004,08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380,089.5384,644,513.69165,156,779.45377,796,679.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515,589.53-83,317,061.01-154,409,998.45-70,573,108.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2,000,000.00113,995,555.56250,795,555.56143,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000,000.00113,995,555.56250,795,555.56143,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0,995,555.56171,795,555.56218,500,000.00122,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4,362,630.5514,767,670.0719,027,931.9020,363,891.9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51,687.15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8,009,873.26186,813,225.63237,527,931.90142,863,891.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09,873.26-72,817,670.0713,267,623.66636,108.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49,293.20-1,481,764.98-396,274.69612,299.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139,110.6838,416,179.37-42,067,820.1440,018,429.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461,061.9457,044,882.5799,112,702.7159,094,272.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321,951.2695,461,061.9457,044,882.5799,112,7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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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

单位: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31,539,519.85258,210,241.5494,939.19693,054,117.7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31,539,519.85258,210,241.5494,939.19693,054,117.7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000,000.00----24,000,000.00----11,368,144.7766,690.9411,434,835.71
(一)综合收益总额---------43,368,144.7766,690.9443,434,835.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32,000,000.00--32,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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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的分配----------32,000,000.00--32,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4,000,000.00----24,000,000.00-------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4,000,000.00---299,209,417.13---31,539,519.85269,578,386.31161,630.13704,488,953.42

2020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

单位: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24,732,809.62202,785,044.37-104,379.59630,622,891.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24,732,809.62202,785,044.37-104,379.59630,622,891.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806,710.2355,425,197.17199,318.7862,431,2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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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收益总额---------70,231,907.40199,318.7870,431,226.1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6,806,710.23-14,806,710.23--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6,806,710.23-6,806,710.23--
2.对所有者的分配----------8,000,000.00--8,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31,539,519.85258,210,241.5494,939.19693,054,117.71

2019年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

单位: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19,623,906.09167,387,197.06-134,264.02590,086,256.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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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19,623,906.09167,387,197.06-134,264.02590,086,256.2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108,903.5335,397,847.3129,884.4340,536,635.27
(一)综合收益总额---------52,506,750.8429,884.4352,536,635.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5,108,903.53-17,108,903.53--12,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5,108,903.53-5,108,903.53--
2.对所有者的分配----------12,000,000.00--12,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24,732,809.62202,785,044.37-104,379.59630,622,891.53

2018年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

单位: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12,944,055.12115,590,806.31-87,727.73531,656,550.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12,944,055.12115,590,806.31-87,727.73531,656,550.8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679,850.9751,796,390.75-46,536.2958,429,705.43
(一)综合收益总额---------72,876,241.72-46,536.2972,829,705.4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6,679,850.97-21,079,850.97--14,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6,679,850.97-6,679,850.97--
2.对所有者的分配----------14,400,000.00--14,4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0---323,209,417.13---19,623,906.09167,387,197.06-134,264.02590,086,256.26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117,637.0388,977,818.8854,435,032.15107,999,860.52
应收票据---34,716,431.21
应收账款184,058,478.0398,711,081.18122,634,892.5386,673,285.57
应收款项融资53,987,726.5387,066,143.3072,088,608.37-
预付款项5,794,809.911,895,269.24718,722.39730,605.22
其他应收款18,329,267.3310,817,960.797,151,875.4810,994,329.6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24,971,574.01198,148,517.93188,705,379.15196,271,072.42
其他流动资产2,158,789.117,888,485.684,703,670.798,363,250.99
流动资产合计539,418,281.95493,505,277.00450,438,180.86445,748,835.5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7,165,069.9144,674,925.3744,775,592.4144,320,510.37
固定资产473,477,960.16445,031,881.30429,921,389.30311,673,804.93
在建工程11,152,454.113,933,628.3210,455,647.1224,052,547.74
使用权资产20,648,472.79---
无形资产25,540,382.4926,033,185.4125,036,760.1523,149,579.93
递延所得税资产4,525,823.303,898,127.254,091,331.082,179,773.12
其他非流动资产25,432,961.1416,408,340.635,364,614.3639,857,382.35
非流动资产合计607,943,123.90539,980,088.28519,645,334.42445,233,598.44
资产总计1,147,361,405.851,033,485,365.28970,083,515.28890,982,434.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5,119,589.0474,489,687.67132,377,209.81109,500,000.00
应付票据11,145,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8,430,000.00
应付账款175,398,927.36139,648,825.27111,056,994.41125,097,775.17
预收款项--4,821,109.726,448,499.80
合同负债9,264,504.355,961,304.47--
应付职工薪酬37,355,302.5124,706,662.0019,330,667.4615,089,007.20
应交税费4,011,631.0710,851,389.333,457,786.134,470,578.40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13,012,613.1019,746,703.7511,549,233.6913,207,711.51
其中:应付利息---147,357.73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80,629.22---
其他流动负债658,821.47774,969.58--
流动负债合计375,347,018.12286,179,542.07292,593,001.22282,243,572.0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8,797,678.51---
递延收益74,304,027.0063,431,279.5953,683,072.7724,020,455.90
非流动负债合计83,101,705.5163,431,279.5953,683,072.7724,020,455.90
负债合计458,448,723.63349,610,821.66346,276,073.99306,264,027.9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4,000,000.0080,000,000.0080,000,000.0080,000,000.00
资本公积297,673,851.32321,673,851.32321,673,851.32321,673,851.32
盈余公积31,539,519.8531,539,519.8524,732,809.6219,623,906.09
未分配利润255,699,311.05250,661,172.45197,400,780.35163,420,648.62
所有者权益合计688,912,682.22683,874,543.62623,807,441.29584,718,406.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47,361,405.851,033,485,365.28970,083,515.28890,982,434.01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539,894,338.18828,421,322.14734,333,585.82671,466,604.98
减:营业成本427,758,085.16634,324,776.64550,713,466.19507,857,325.32
税金及附加1,921,850.494,469,360.762,435,454.102,003,463.72
销售费用13,449,428.8827,528,476.0045,923,333.7734,774,999.90
管理费用20,502,605.8437,497,428.2735,560,274.5832,297,666.55
研发费用27,453,754.8638,872,773.9133,484,704.3927,040,774.52
财务费用2,854,167.628,151,943.834,968,737.753,857,364.57
其中:利息费用1,830,432.694,970,745.165,659,014.324,672,104.86
利息收入117,786.16266,190.43248,712.23356,142.19
加:其他收益5,017,233.8110,459,611.585,696,383.552,123,082.8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0,144.54-100,667.04100,667.044,724,041.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30,144.54-100,667.04100,667.0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700,810.011,169,633.59-2,967,996.7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683,934.58-11,271,320.37-8,932,430.42-5,554,307.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99,423.663,179.241,209,878.68-32,804.0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0,317,655.4377,836,999.7356,354,117.1464,895,022.68
加:营业外收入49,879.93143,451.13880,000.5210,615,001.00
减:营业外支出535,140.33982,778.90230,600.005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9,832,395.0376,997,671.9657,003,517.6675,460,023.68
减:所得税费用2,794,256.438,930,569.635,914,482.408,661,514.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038,138.6068,067,102.3351,089,035.2666,798,509.6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37,038,138.6068,067,102.3351,089,035.2666,798,509.6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列示)37,038,138.6068,067,102.3351,089,035.2666,798,509.6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44,899,912.14946,848,987.75735,041,077.35760,523,922.06
收到的税费返还748,400.98829,663.4410,443,986.038,432,059.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036,843.3822,027,459.9645,418,188.31191,258,097.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1,685,156.50969,706,111.15790,903,251.69960,214,078.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8,391,611.29581,933,008.72512,454,760.00547,972,543.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1,843,811.46139,439,967.09122,244,555.56104,591,942.49
支付的各项税费22,528,468.0330,704,120.5817,582,367.1410,843,014.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233,800.1432,356,495.7744,405,854.60210,587,019.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4,997,690.92784,433,592.16696,687,537.30873,994,520.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687,465.58185,272,518.9994,215,714.3986,219,558.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724,041.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64,500.001,277,452.681,275,500.00252,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2,050,000.0047,062,976.74193,638,482.151,81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3,914,500.0048,340,429.42194,913,982.15306,791,041.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2,412,089.5376,803,031.84148,411,872.95196,290,068.16
投资支付的现金2,260,000.00-354,415.0015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8,241,622.2949,711,892.40188,602,725.554,08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913,711.82126,514,924.24337,369,013.50350,375,068.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999,211.82-78,174,494.82-142,455,031.35-43,584,027.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2,000,000.00104,400,000.00181,200,000.00113,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000,000.00104,400,000.00181,200,000.00113,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1,400,000.00162,200,000.00158,500,000.0092,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459,297.2213,058,267.3017,629,162.2419,040,766.9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51,687.15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510,984.37175,508,267.30176,129,162.24111,540,766.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89,015.63-71,108,267.305,070,837.761,959,233.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47,514.58-1,463,970.14-392,743.89613,896.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670,245.1934,525,786.73-43,561,223.0945,208,661.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943,818.8854,418,032.1597,979,255.2452,770,594.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273,573.6988,943,818.8854,418,032.1597,979,2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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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单位:元

项目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31,539,519.85250,661,172.45683,874,543.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31,539,519.85250,661,172.45683,874,543.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000,000.00----24,000,000.00----5,038,138.605,038,138.60
(一)综合收益总额---------37,038,138.6037,038,138.6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32,000,000.00-32,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的分配----------32,000,000.00-3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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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4,000,000.00----24,000,000.00------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4,000,000.00---297,673,851.32---31,539,519.85255,699,311.05688,912,682.22

2020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单位:元

项目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24,732,809.62197,400,780.35623,807,441.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24,732,809.62197,400,780.35623,807,441.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806,710.2353,260,392.1060,067,102.33
(一)综合收益总额---------68,067,102.3368,067,102.3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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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6,806,710.23-14,806,710.23-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6,806,710.23-6,806,710.23-
2.对所有者的分配----------8,000,000.00-8,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31,539,519.85250,661,172.45683,874,543.62

2019年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单位:元

项目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19,623,906.09163,420,648.62584,718,406.0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19,623,906.09163,420,648.62584,718,406.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108,903.5333,980,131.7339,089,0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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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收益总额---------51,089,035.2651,089,035.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5,108,903.53-17,108,903.53-12,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5,108,903.53-5,108,903.53-
2.对所有者的分配----------12,000,000.00-12,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24,732,809.62197,400,780.35623,807,441.29

2018年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单位:元

项目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12,944,055.12117,701,989.91532,319,896.3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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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12,944,055.12117,701,989.91532,319,896.3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679,850.9745,718,658.7152,398,509.68
(一)综合收益总额---------66,798,509.6866,798,509.6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6,679,850.97-21,079,850.97-14,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6,679,850.97-6,679,850.97-
2.对所有者的分配----------14,400,000.00-14,4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0---321,673,851.32---19,623,906.09163,420,648.62584,718,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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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1-6月6.16%0.520.52
2020年10.62%0.880.88
2019年8.62%0.660.66
2018年13.02%0.910.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1-6月5.76%0.480.48
2020年8.90%0.740.74
2019年7.62%0.580.58
2018年10.34%0.720.72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

+NP÷2+E

i

×M

i

÷M

–E

j

×M

j

÷M

±E

k

×M

k

÷M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

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

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i×Mi÷M

–Sj×Mj÷M

-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

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二)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1年 6月30日 /2021年1-6月2020年 12月31日 /2020年2019年 12月31日 /2019年2018年 12月31日 /2018年
流动比率(倍)1.371.561.401.43
速动比率(倍)0.760.900.780.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9.9633.8335.70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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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2021年 6月30日 /2021年1-6月2020年 12月31日 /2020年2019年 12月31日 /2019年2018年 12月31日 /2018年
资产负债率(合并)41.0535.9737.9837.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486.876.467.67
存货周转率(次)1.592.642.282.3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512.451.241.37
每股净现金流量-0.450.48-0.530.5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5.575.114.954.51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2021年1-6月数据未年化。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7)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股本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三)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9.940.32120.42-3.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1.801,054.17573.071,290.7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72.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8.38-76.7871.22-4.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68.46--
小计403.481,446.17764.711,754.86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119.68303.93156.482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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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损益-2.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83.801,139.93608.241,497.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6.817,023.195,250.687,287.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3.025,883.264,642.445,789.86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6.5416.2311.5820.55

注: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一)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注册地业务性质是否合并
2021年1-6月202020192018
中大创远700.00万美元100%宁波制造业
嘉富得2,170万港元100%香港项目投资、进出口贸易
甬威智能100.00万元51%宁波研发、设计
中大美国50美元100%美国贸易
金首指科技480万元100%宁波科技中介、咨询

(二)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9年公司合并范围增加一家,为中大美国。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中大美国于2019年5月23日在美国设立,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主要经营减速电机、减速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等。

2021年1-6月公司合并范围增加一家,为金首指科技。金首指科技于2021年3月19日在宁波设立,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主要经营科技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等。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除特别说明以外,本章分析披露的内容以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55,649.2246.5750,855.1646.9946,473.9345.7046,139.1349.26
非流动资产63,852.2353.4357,376.2153.0155,210.1254.3047,526.9250.74
资产总计119,501.45100.00108,231.38100.00101,684.06100.0093,666.0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93,666.05万元、101,684.06万元、108,231.38万元和119,501.45万元,总资产规模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收益的增加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流动资产金额、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5,816.6010.459,549.5118.785,712.9912.2910,920.1323.67
应收票据------3,471.647.52
应收账款18,405.8533.079,871.1119.4112,263.4926.398,667.3318.79
应收款项融资5,398.779.708,706.6117.127,208.8615.51--
预付款项567.991.02182.010.3682.660.1886.420.19
其他应收款359.830.65220.660.43119.330.26422.780.92
存货24,878.7044.7121,528.5842.3320,605.1744.3421,706.4747.05
其他流动资产221.480.40796.681.57481.421.04864.361.87
合计55,649.22100.0050,855.16100.0046,473.93100.0046,139.1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公司流动资产的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具体构成及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库存现金1.453.821.311.14
银行存款4,814.999,534.415,697.549,907.46
其他货币资金1,000.1611.2814.151,011.53
合计5,816.609,549.515,712.9910,920.13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营运资金周转,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于2017年8月到账,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6,055.76万元均为活期存款,因此201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与公司营运情况相适应。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816.60万元,主要为用于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相较2020年末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应对市场需求增长扩大产能规模,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等,购置设备增加导致支付的现金增加。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下游需求的不断扩张,公司还需要匹配和安排大量的流动资金。因此,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量仍将增加,本次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2018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3,471.6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52%;2019年、2020年和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7,208.86万元、8,706.61万元和5,398.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51%、17.12%和9.7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票据结算的业务有所增加。公司在经营中接受客户使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为避免应收票据风险,公司原则上只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销售货款。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净额18,405.859,871.1112,263.498,667.33
应收账款净额增幅(%)86.46-19.5141.4924.71
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例(%)33.0719.4126.3918.79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营业收入49,251.8376,057.3367,618.9959,905.15
营业收入增幅(%)-12.4812.8820.26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2.9818.1414.47

①规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8,667.33万元、12,263.49万元、9,871.11万元和18,405.8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79%、26.39%、

19.41%和33.07%。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47%、18.14%、12.98%。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增长,一方面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收入相较于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另一方面,客户年末回款相对集中,中期的应收账款规模一般高于年末,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6,035.74万元,亦高于当年年末的应收账款规模。

2019年末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快、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系当年的第一大客户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为西班牙制造和供应单轴太阳能跟踪器的领先企业,为公司长期合作的重要客户,2019年公司对其销售额为5,907.69万元,期

末应收账款为4,102.48万元。该客户当年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系:双方合作过程中于2019年发现公司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期间销售的部分新产品存在运行不稳定现象。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依据售后服务的有关流程分析判断了问题的原因并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派专人至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的全球项目地对已安装产品进行售后维修,并提供存货价值561.30万元的新品用作更换无法维修的产品等赔偿性用途;与此同时为维护客户关系,同意将Soltec EnergiasRenowables2019年货款的付款期适当推迟,导致2019年末公司对Soltec EnergiasRenowables的应收账款增加。公司与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自合作以来未曾发生过坏账情况,上述事项产品质量瑕疵属于偶发性事项,公司已经妥善解决,未发生销售退回的情形,目前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与公司的交易和回款正常,预计未来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风险。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SoltecEnergias Renowables应收账款为1,681.95万元,较2020年初大幅减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1.6.30
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596.3694.91
1年至2年(含2年)85.595.09
合计1,681.95100.00

公司对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596.36万元,占比94.91%,预计未来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针对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专项售后服务共计发生销售费用861.48万元,其中赔偿客户的产品费用561.30万元,相关产品运输以及维护人员差旅费用等300.18万元,均已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②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680.1733.68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519.9399.831,114.085.7118,405.85
合计19,553.61100.001,147.765.8718,405.85
项目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3.160.4143.1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552.2299.59681.116.459,871.11
合计10,595.37100.00724.266.849,871.11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4.680.4254.68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102.9599.58839.466.4112,263.49
合计13,157.64100.00894.156.8012,263.49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294.1299.35626.796.748,667.3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1.240.6561.24100.00-
合计9,355.37100.00688.047.358,667.33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9,089.62954.485.009,854.51492.735.00
1-2年190.3419.0310.00446.9644.7010.00
2-3年85.9917.2020.0094.4918.9020.00
3-5年61.2230.6150.0062.9431.4750.00
5年以上92.7592.75100.0093.3293.32100.00
合计19,519.931,114.085.7110,552.22681.116.45
项目2019.12.31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567.90628.395.008,697.69434.885.00
1-2年224.5122.4510.00214.8221.4810.00
2-3年66.4913.3020.00168.1733.6320.00
3-5年137.4768.7350.00153.3176.6550.00
5年以上106.59106.59100.0060.1460.14100.00
合计13,102.95839.466.419,294.12626.796.7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各期末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3.58%、

95.92%、93.39%和97.80%,占比较高。公司账龄结构合理,下游客户主要为合

作多年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销售回款较为及时,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④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均为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比
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非关联方1,681.958.60
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014.325.19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85.114.0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75.043.96
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40.903.79
合计4,997.3225.56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86.42万元、82.66万元、182.01万元和567.9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9%、0.18%、0.36%和1.02%,主要为公司向供应商预付的材料款,整体规模较小。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422.78万元、119.33万元、220.66万元和359.8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2%、0.26%、0.43%和0.65%。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因房屋租赁等事项支付的押金以及向员工提供的备用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押金、保证金294.94294.86172.24607.19
其他186.5731.6131.3617.13
账面余额小计481.51326.46203.59624.32
减:坏账准备121.68105.8084.26201.54
账面价值小计359.83220.66119.33422.78

(6)存货

存货是公司主要的流动资产之一,主要为在产品、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另外也包括一定规模的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5,708.2922.944,399.5620.443,875.3718.815,431.7325.02
在产品12,302.7749.4511,324.2752.6010,920.3453.0010,258.7547.26
库存商品3,072.2312.352,723.8212.653,531.0617.143,646.0316.80
发出商品3,258.5813.102,776.4012.901,709.358.301,517.116.99
委托加工物资492.291.98270.561.26569.052.76852.863.93
合同履约成本44.540.1833.970.16----
合计24,878.70100.0021,528.58100.0020,605.17100.0021,706.47100.00

公司一般按照“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原则进行生产,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量大、品种多,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导致公司的存货规模,特别是原材料和在产品规模相对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1,706.47万元、20,605.17万元、21,528.58万元和24,878.7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05%、44.34%、42.33%和44.71%。

2018年出于对于各种金属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判断,公司原材料储备规模较大,2019年原材料储备下降,导致2019年末整体存货规模略有降低。2020年末,随着下游需求的扩张,期末发出商品规模相对较大,导致2020年末存货规模整体略高于2019年末。2021年6月末,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下游需求的增加,公司加大了存货备货规模,原材料、在产品以及库存商品金额均有所上升,导致期末存货余额较2020年末有所上升。

2018-2020年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23%、

30.47%和28.31%,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存货周转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待抵扣进项税5.0081.1383.14478.84
预付费用216.48715.54398.28385.51
合计221.48796.68481.42864.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864.36万元、481.42万元、796.68万元和221.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7%、1.04%、1.57%和0.40%,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调减了预付费用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非流动资产金额、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243.400.38--10.070.02--
固定资产53,852.7684.3451,308.8389.4349,643.6889.9237,499.5578.90
在建工程1,179.471.85393.360.691,052.261.912,405.255.06
使用权资产2,064.853.23------
无形资产3,447.595.403,508.216.113,431.236.213,265.186.87
递延所得税资产520.870.82524.980.91536.420.97286.130.60
其他非流动资产2,543.303.981,640.832.86536.460.974,070.808.57
合计63,852.23100.0057,376.21100.0055,210.12100.0047,526.9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的规模不断增加,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长所致。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0万元、10.07万元、0万元和243.40万元。2018年至2020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公司持有的联营企业日本那步49%股权。2021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公司持有的联营企业日本那步49%股权及传习机器人45%股权。公司对日本那步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53.52万元,采用权益法核算,2018年和2020年,因日本那步超额亏损,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冲减至0。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10,145.2118.8410,452.1520.3711,066.0122.2911,080.4929.55
机器设备42,310.6078.5739,348.9476.6937,452.4175.4425,019.4066.72
运输工具324.190.60351.970.69500.261.01617.601.65
电子及其他设备449.770.84448.130.87244.670.49309.140.82
房屋装修622.991.16707.651.38380.320.77472.911.26
合计53,852.76100.0051,308.83100.0049,643.68100.0037,499.5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37,499.55万元、49,643.68万元、51,308.83万元和53,852.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8.90%、89.92%、

89.43%和84.34%,主要系厂房和机器设备投入,固定资产整体规模较大反映了公司高端制造的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规模逐年递增。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生产对机器设备要求较高,报告期内,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提高了公司的装备水平,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研发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能力。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405.25万元、1,052.26万元、

393.36万元和1,179.4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06%、1.91%、0.69%和1.85%。公司2021年6月末在建工程主要系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的待安装设备。

(4)使用权资产

2021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为2,064.85万元,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公司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3,062.9288.843,100.8288.393,176.6292.583,252.4199.61
软件384.6711.16407.3911.61254.627.4212.770.39
合计3,447.59100.003,508.21100.003,431.23100.003,265.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65.18万元、3,431.23万元、3,508.21万元和3,447.5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87%、6.21%、6.11%和5.40%,主要为公司在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土地使用权。2019年末软件金额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买了包括3D设计分析软件、锥齿轮设计软件、制图软件等在内的设计软件。2020

年末软件金额进一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新增购买的ERP软件系统。2021年6月末土地使用权、软件金额略有减少系正常摊销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6.13万元、536.42万元、524.98万元和520.8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60%、0.97%、

0.91%和0.82%,公司根据资产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172.16108.64134.12103.21
存货跌价准备的所得税影响146.94141.74120.1460.44
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影响139.72147.44159.8355.09
未实现利润的所得税影响59.83127.15122.3267.40
使用权资产折旧摊销差异2.22---
合计520.87524.98536.42286.13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070.80万元、536.46万元、1,640.83万元和2,543.3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7%、0.97%、2.86%和3.98%,主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设备及自有资金购置设备的预付设备款。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金额、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40,742.3883.0632,582.8483.7033,253.4686.1032,255.3893.07
非流动负债8,310.1716.946,343.1316.305,368.3113.902,402.056.93
负债总计49,052.55100.0038,925.96100.0038,621.77100.0034,657.4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占公司负债总额的80.00%以上。非流动负债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以及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负债,随着递延收益规模的增加与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非流动负债的占比略有上升。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3,514.1533.1711,420.8935.0517,232.3251.8213,950.0043.25
应付票据1,114.502.74----843.002.61
应付账款18,301.1344.9214,641.2144.9411,756.0435.3513,297.3441.23
预收款项----482.611.45645.352.00
合同负债926.452.27596.131.83----
应付职工薪酬4,023.109.872,611.608.022,045.676.151,654.525.13
应交税费548.381.351,211.373.72516.201.55530.711.65
其他应付款1,310.723.222,024.146.211,220.623.671,334.474.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8.062.30------
其他流动负债65.880.1677.500.24----
合计40,742.38100.0032,582.84100.0033,253.46100.0032,255.3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构成,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3,950.00万元、17,232.32万元、11,420.89万元和13,514.1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3.25%、51.82%、35.05%和

33.17%,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保证及抵押借款13,500.0010,440.0014,500.0012,350.00
保证借款--1,720.001,600.00
信用借款-959.56959.56-
未到期借款应付利息14.1521.3452.76-
合计13,514.1511,420.8917,232.3213,950.00

2018-2019年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提升,短期借款规模呈上涨趋势。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运营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2021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账款18,301.1314,641.2111,756.0413,297.34
应付账款增幅(%)25.0024.54-11.59-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采购总额29,849.1339,489.9933,172.9736,081.67
采购总额增幅(%)-19.04-8.06-
应付账款占采购总额比例(%)-37.0835.4436.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3,297.34万元、11,756.04万元、14,641.21万元和18,301.1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23%、35.35%、44.94%和

44.92%,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以及应付工程款、设备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账款规模随公司采购规模的扩大而增长,应付账款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654.52万元、2,045.67万元、2,611.60万元和4,023.1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13%、6.15%、8.02%和

9.87%,主要为应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530.71万元、516.20万元、1,211.37万元和548.3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5%、1.55%、3.72%和1.35%,主要为应交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企业所得税189.99260.95258.50429.02
房产税78.79147.55131.2853.92
城镇土地使用税27.4654.9254.9227.46
增值税174.73682.1333.560.31
其他77.4165.8237.9520.00
合计548.381,211.37516.20530.71

公司2020年增值税金额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相较于前两年减少相关机器设备的采购,采购设备抵扣的进项税减少。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1,334.47万元、1,220.62万元、2,024.14万元和1,310.7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4%、3.67%、6.21%和

3.22%,主要为销售返利和未结算费用,未结算费用主要是应付的运费、办公用品费等各项费用。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销售返利988.801,675.84980.441,093.54
未结算费用321.91344.89225.40219.26
应付利息---18.67
其他-3.4114.783.00
合计1,310.722,024.141,220.621,334.47

公司与部分经销商签订的年度经销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返利政策,经销商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回款目标将按照一定比例享受返利优惠政策。由于减速器、减速电机应用领域广泛,销售市场分布同样广泛,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覆盖众多下游行业和销售区域,因此行业内企业一般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对经销商提供返利优惠政策是行业内企业的惯例。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为租赁负债与递延收益。

2021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为879.77万元,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公

司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2,402.05万元、5,368.31万元、6,343.13万元和7,430.40万元,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金额较大的包括2018年收到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补助2,087.00万元,2019年收到宁波市市级技改项目专项资金1,641.50万元、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市级竣工项目补助900.00万元、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320.00万元、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240.00万元,2020年收到的交流齿轮电机生产线项目补助900.50万元、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经费630.00万元,2021年收到的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补助104.35万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补助(第二批)83.32万元等,按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进行摊销转入其他收益。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9.9633.8335.7034.37
流动比率(倍)1.371.561.401.43
速动比率(倍)0.760.900.780.76
财务指标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610.2114,224.2211,535.9712,202.77
利息保障倍数(倍)19.3913.408.9814.92

1、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4.37%、35.70%、33.83%和39.96%,处于合理水平,公司经营较为稳健。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3倍、1.40倍、1.56倍和1.37倍,速动比率分别0.76倍、0.78倍、0.90倍和0.76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较为稳定,不存在偿债风险。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2,202.77万元、11,535.97万元、14,224.22万元和8,610.21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4.92倍、8.98倍、13.40倍和19.39倍。总体较为稳定,不存在偿债风险。此外,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需特别披露的或有负债,亦不存在表外融资的情况。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486.876.467.67
存货周转率(次/年)1.592.642.282.30

注:2021年1-6月数据未年化。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8-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67次/年、6.46次/年和6.87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稳定,与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匹配。

2、存货周转率

2018-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30次/年、2.28次/年和2.64次/年,主要受公司生产模式、原材料采购需求、产品交付流程等因素影响,符合行业特征和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流程、存货管理的动态优化,提升存货周转速度。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营业收入49,251.8376,057.3367,618.9959,905.15
营业成本36,833.5355,613.5148,217.0541,898.45
营业利润4,887.638,079.565,807.377,290.08
利润总额4,839.257,999.215,878.598,346.59
净利润4,343.487,043.125,253.667,282.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36.817,023.195,250.687,287.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4,053.025,883.264,642.445,789.86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是从事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先进制造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工作母机等领域以及食品、包装、纺织、电子、医疗等专用机械设备,市场需求较大,产品销售情况良好,整体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较强。2019年公司利润水平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到收入结构和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2019年下降约1.5个百分点,同时因针对西班牙客户SoltecEnergias Renowables的质量赔偿问题,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相较2019年上升约1个百分点。此外,各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存在差异,对于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亦有一定的影响。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8,490.6398.4574,696.3098.2166,563.3298.4458,979.9798.46
其他业务收入761.201.551,361.041.791,055.681.56925.181.54
合计49,251.83100.0076,057.33100.0067,618.99100.0059,905.15100.00

公司主要从事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46%、98.44%、98.21%和98.45%,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销售零星废料和边角料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减速器12,586.7225.9618,643.0124.9618,926.4728.4315,053.9625.52
其中:精密减速器12,131.1625.0216,669.3322.3212,866.2419.339,827.1716.66
传动行星减速器455.560.941,973.692.646,060.239.105,226.798.86
减速电机35,756.5373.7455,712.9974.5947,240.4370.9743,497.6373.75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16,843.5434.7425,790.4534.5320,628.2230.9919,874.1133.70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8,526.2017.5813,162.4617.6212,079.3718.1511,452.0919.42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10,386.7921.4216,760.0922.4414,532.8421.8312,171.4320.64
配件147.380.30340.290.45396.410.60428.380.73
合计48,490.63100.0074,696.30100.0066,563.32100.0058,979.97100.00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减速电机和减速器。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减速器、减速电机产品的销售收入均随着下游机械设备行业的转型升级、以及产品进口替代率不断提升,呈稳步增长趋势,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系各类产品销量增长所致。其中,技术先进性较高的精密减速器产品的收入占比持续增长,从2018年的16.66%提升至2021年1-6月的25.02%,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进行技术水平提升和产品结构升级,随着前次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在高端减速器行业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在劳动生产率提升、技术革新加快等因素影响下,全球制造业格局正在改变,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等设备作为智能制造、数字化工厂的载体,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精密减速器作为高端装备的核心零部件,受益于国家政策和主要下游行业的驱动,迎来快速发展时期,并已逐步突破国际品牌在国内高端减速器市场的垄断。

(2)作为专业从事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密切把握行业趋势,在制造业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持续加

大对精密减速器等高端产品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4.51%、4.95%、5.11%和5.57%,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为公司高端产品的制造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

(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投产后新增产能为公司精密减速器等高端产品的生产制造提供了必要的产能支持。

(4)公司重视客户关系的维护和营销网络的建设,报告期内,完善的营销网络和良好的客户关系为公司产品拓展提供了良好的驱动,进一步推动了精密减速器的销售增长。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45,687.7794.2268,417.9291.5955,383.7583.2048,912.8582.93
国外2,802.865.786,278.388.4111,179.5716.8010,067.1217.07
合计48,490.63100.0074,696.30100.0066,563.32100.0058,979.9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市场为华东、华南等国内制造业企业最为密集、工业化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同时,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产品凭借较高的性价比,销往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018

年-2019年公司国内、国外地区的销售收入占比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2021年1-6月,因国外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外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4、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波动

减速器、减速电机行业销售主要受下游客户的生产计划和设备更新换代周期所影响,无明显的季节性因素。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亦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与行业特征相符。

(二)营业成本

1、营业成本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6,129.1298.0954,491.4497.9847,423.8998.3641,168.6298.26
其他业务成本704.411.911,122.072.02793.151.64729.831.74
合计36,833.53100.0055,613.51100.0048,217.05100.0041,898.4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1,168.62万元、47,423.89万元、54,491.44万元和36,129.12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在97.0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逐年上升,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性。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减速器10,209.3028.2614,563.3326.7313,133.0927.699,225.1122.41
其中:精密减速器9,956.4427.5613,575.2024.9110,239.7621.597,123.4117.30
传动行星减速器252.860.70988.131.812,893.336.102,101.705.11
减速电机25,774.8471.3439,669.8372.8033,970.1971.6331,546.4576.63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11,747.0132.5118,229.9733.4514,071.7329.6713,939.8433.86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6,918.2719.1510,087.2218.519,459.7619.959,097.7222.10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7,109.5619.6811,352.6520.8310,438.7022.018,508.8920.67
配件144.980.40258.280.47320.610.68397.060.96
合计36,129.12100.0054,491.44100.0047,423.89100.0041,168.62100.00

报告期内,减速器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的变动趋势与减速器、减速电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性。

3、主营业务成本按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销售区域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34,337.8195.0451,066.6993.7241,639.9787.8036,477.7288.61
国外1,791.314.963,424.746.285,783.9212.204,690.9011.39
合计36,129.12100.0054,491.44100.0047,423.89100.0041,168.62100.00

报告期内,国内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90%左右,与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业务的情况保持一致。

(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2,361.5199.5420,204.8698.8319,139.4298.6517,811.3598.92
其他业务毛利56.780.46238.971.17262.521.35195.351.08
合计12,418.30100.0020,443.83100.0019,401.95100.0018,006.7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不断增长,分别为18,006.70万元、19,401.95万元、20,443.83万元和12,418.30万元,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毛利构成相对稳定。

2、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减速器:2,377.4219.234,079.6820.195,793.3930.275,828.8532.73
其中:精密减速器2,174.7217.593,094.1315.312,626.4813.722,703.7715.18
传动行星减速器202.701.64985.564.883,166.9016.553,125.0917.55
减速电机:9,981.6980.7516,043.1679.4013,270.2469.3311,951.1867.10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5,096.5341.237,560.4837.426,556.4934.265,934.2833.32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1,607.9313.013,075.2415.222,619.6113.692,354.3713.22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3,277.2326.515,407.4426.764,094.1421.393,662.5320.56
配件2.400.0282.010.4175.800.4031.320.18
合计12,361.51100.0020,204.86100.0019,139.42100.0017,811.3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减速电机和减速器产品,占比超过99%。其中减速电机毛利贡献集中度较高,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67.10%、

69.33%、79.40%和80.75%。2020年、2021年1-6月传动行星减速器的毛利贡献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该产品的主要客户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因受疫情影响,向公司的采购额下降。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如下:

单位:%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
减速器:18.8925.9621.8824.9630.6128.4338.7225.52
其中:精密减速器17.9325.0218.5622.3220.4119.3327.5116.66
传动行星减速器44.490.9449.932.6452.269.1059.798.86
减速电机:27.9273.7428.8074.5928.0970.9727.4873.75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30.2634.7429.3234.5331.7830.9929.8633.70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18.8617.5823.3617.6221.6918.1520.5619.42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31.5521.4232.2622.4428.1721.8330.0920.64
配件1.630.3024.100.4519.120.607.310.73
合计25.49100.0027.0510028.75100.0030.2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20%、28.75%、27.05%和25.49%,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且维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产品具备较高的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公司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较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各年度略有差异主要系产品的收入结构和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化所致。2019-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降低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市场实际销售情况及公司的长远发展策略,对部分减速器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拉低了整体的毛利率水平。此外,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年运输费用961.18万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列报亦是2020年公司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之一。2021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系受到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已通过对部分产品价格进行调整等措施,努力维持毛利率水平的稳定。

公司的主要产品大类包括精密减速器、微型交流减速电机、小型交流减速电机和微型直流减速电机,各年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90%,上述主要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精密减速器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减速器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7.51%、20.41%、18.56%和17.93%,2018-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2018-2020年精密减速器毛利率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精密减速器以进口品牌为主,为了拓展市场,加速进口替代,维护战略客户,实现批量销售,公司适当调整了部分精密减速器产品的价格,同时公司“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刚投产规模效应未体现,因此毛利率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齿轮毛坯、齿轴毛坯等多项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材料成本上升、毛利收窄。2021年上半年,公司精密减速器毛利率水平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2)微型交流减速电机

报告期内,公司微型交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9.86%、31.78%、

29.32%和30.26%,该类产品市场、技术较为成熟,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基本维持在稳定状态。

(3)小型交流减速电机

报告期内,公司小型交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0.56%、21.69%、

23.36%和18.86%,2018-2020年小型交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基本维持平稳上

升的趋势,毛利率变化主要系成本因素导致,公司针对部分小型交流减速电机产品进行持续研发、改进,降低了产品的原材料耗用量,整体毛利率有所上升。2021年1-6月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原材料涨价,且涨价幅度高于销售单价调整幅度。

(4)微型直流减速电机

报告期内,公司微型直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0.09%、28.17%、

32.26%和31.55%,微型直流减速电机的产品类型较多,不同产品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整体来看2018-2019年微型直流减速电机的毛利率相对稳定,2020年至2021年1-6月的毛利率相较之前年度有所上升。

2020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微型直流减速电机毛利率水平上升一方面系随着我国工业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来自新能源、智能物流、包装等自动化领域的需求不断增长,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收入占比较大的一体化的叉车总成产品不断完善,竞争力不断提升,毛利率有所上升。

(四)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1,344.942.732,764.543.634,597.896.803,477.505.81
管理费用2,246.644.564,208.675.534,165.116.163,885.696.49
研发费用2,745.385.573,887.285.113,348.474.952,704.084.51
财务费用363.780.74952.271.25665.280.98516.440.86
合计6,700.7313.6111,812.7615.5312,776.7618.9010,583.7117.67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67%、18.90%、15.53%和13.61%,占比较为稳定。

公司客户群体相对分散,需维持相当规模的销售团队并开展相应的市场推广活动;公司为保持核心竞争力,需要持续保持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力度。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较为稳定,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作为高端设备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及福利982.4773.051,766.5563.901,687.8536.711,408.2540.50
运输费----1,297.3328.22845.4624.31
销售返利-----100.10-2.183.530.10
差旅费37.502.7990.553.28175.893.83277.547.98
参展费122.729.12246.188.90346.787.54253.257.28
办公费125.749.35402.5214.56403.178.77394.3011.34
广告宣传费58.964.38218.237.89206.474.49247.457.12
折旧费5.540.4111.510.428.820.194.930.14
产品质量赔偿--8.720.32561.3012.21--
其他12.000.8920.280.7310.370.2342.771.23
合计1,344.94100.002,764.54100.004,597.89100.003,477.50100.00

注: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年及2021年1-6月将运输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列报,销售返利为可变对价冲减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1%、6.80%、3.63%和

2.73%。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工资及福利、运输费、销售返利、差旅费、参展费和办公费构成,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重超过80%。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总金额下降的原因一方面系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年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列报,另一方面系2020年公司未出现产品质量赔偿增加销售费用的情况。

公司2019年存在产品质量赔偿561.30万元,系由于公司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向西班牙客户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销售的部分新产品存在运行不稳定现象,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依据售后服务的有关流程分析判断了问题的原因并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派专人至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的全球项目地对已安装产品进行售后维修,并提供新品用作更换无法维修的产品等赔偿性用途。公司针对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专项售后服务共计发生销售费用861.48万元,其中赔偿客户的产品费用561.30万元,相关产品运输以及维护人员差旅费用300.18万元。公司及时更改了工艺,除上述情况外,未发现新的严重的质量瑕疵现象。公司与Soltec Energias Renowables已就上述产品质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妥善解决,针对上述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及福利1,372.0161.072,178.7051.771,813.7943.552,125.5154.70
业务招待费158.937.07284.926.77350.958.43345.538.89
折旧及摊销246.9710.99465.6511.06497.5111.94420.8010.83
中介服务费149.296.65531.1512.62602.2714.46362.699.33
办公费156.736.98332.317.90353.178.48254.796.56
差旅费60.362.69108.082.5791.512.2067.541.74
维护维修费7.730.34101.012.40240.565.78134.603.46
环境保护费77.163.43131.193.1297.922.3554.551.40
其他17.460.7875.661.80117.412.82119.683.08
合计2,246.64100.004,208.67100.004,165.11100.003,885.6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9%、6.16%、5.53%和

4.56%。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及福利、业务招待费、折旧及摊销和中介服务费构成,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重约为8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管理费用每年增幅合理;随着产销潜能的逐渐释放,规模效益逐渐显现,使得管理费用的增幅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1,625.9159.221,582.2740.701,371.0940.951,153.3042.65
职工薪酬1,044.2638.042,090.2953.771,789.2353.431,426.3252.75
折旧与摊销69.852.54133.163.43105.953.16116.254.30
其他5.360.2081.552.1082.202.458.210.30
合计2,745.38100.003,887.28100.003,348.47100.002,704.0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1%、4.95%、5.11%和

5.57%。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材料和职工薪酬构成,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超过90%。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研发投入金额保持快速增长趋势,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利息支出263.20645.34736.89599.52
减:利息收入14.3339.3728.5438.31
汇兑损益108.19331.49-63.17-61.23
手续费支出6.7214.8120.1116.46
合计363.78952.27665.28516.44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与利息、汇兑损益有关,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少。2020年,公司财务费用有所增加主要原因系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五)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472.40万元、10.07万元、-10.07万元和18.40万元,2018年的投资收益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019年和2020年的投资收益为因公司参股日本那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021年1-6月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参股日本那步、传习机器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公司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小,对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六)其他收益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29.23万元、573.07万元、1,057.74万元和

501.80万元,均为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62.63636.88360.1497.38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9.18420.86212.93131.85
合计501.801,057.74573.07229.23

2020年公司其他收益金额较2019年有较大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收到了包括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补助、交流齿轮电机生产线项目补助等多项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增加。

(七)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政府补助--14.391,061.50
其他5.1320.8980.000.01
合计5.1320.8994.391,061.51

2018年政府补助金额较大,主要系收到慈溪市人民政府发放的上市奖励金

963.00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对外捐赠45.4065.2523.065.00
固定资产报废支出-33.00--
其他8.122.990.11-
合计53.51101.2423.175.00

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支出金额为33.00万元,主要报废的资产包括包装车间使用的机械设备以及IT相关电脑办公设备等。

(八)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9.940.32120.42-3.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1.801,054.17573.071,290.7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72.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8.38-76.7771.22-4.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68.46--
小计403.481,446.17764.711,754.86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119.68303.93156.48257.09
少数股东损益-2.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83.801,139.93608.241,497.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6.817,023.195,250.687,287.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3.025,883.264,642.445,789.86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6.5416.2311.5820.55

注: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损益净额分别为1,497.77万元、

608.24万元、1,139.93万元和283.8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20.55%、11.58%、16.23%和6.54%。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年收到慈溪市人民政府下发的上市奖励资金963.00万元。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中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享受减免的社会保险费。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23.5619,603.279,947.0810,934.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51.56-8,331.71-15,441.00-7,057.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0.99-7,281.771,326.7663.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13.913,841.62-4,206.784,001.8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46.115,704.499,911.275,909.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32.209,546.115,704.499,911.27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9,144.1287,029.5066,887.5067,753.89
收到的税费返还74.8482.971,044.40843.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08.092,232.064,555.273,814.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827.0489,344.5372,487.1772,411.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682.1947,760.7542,362.1142,686.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841.7014,988.5113,540.8412,316.95
支付的各项税费2,668.113,552.722,054.111,791.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11.473,439.274,583.034,682.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503.4869,741.2662,540.0961,477.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23.5619,603.279,947.0810,934.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934.31万元、9,947.08万元、19,603.27万元和5,323.56万元,均为正数且金额较大,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到政府补助和收回

票据保证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各项费用支出和支付票据保证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72.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6.45127.75137.5525.2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937.13224.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6.45132.751,074.6830,722.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313.018,464.4516,034.6822,371.17
投资支付的现金225.00--15,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1.00408.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38.018,464.4516,515.6837,779.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51.56-8,331.71-15,441.00-7,057.31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57.31万元、-15,441.00万元、-8,331.71万元和-8,351.5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公司为发展主营业务、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购建厂房、精密加工设备等固定资产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200.0011,399.5625,079.5614,3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00.0011,399.5625,079.5614,3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099.5617,179.5621,850.0012,2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436.261,476.771,902.792,036.3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5.172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800.9918,681.3223,752.7914,286.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0.99-7,281.771,326.7663.6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61万元、1,326.76万元、-7,281.77万元和-1,600.99万元,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还款及利息支付形成的现金流量。

四、资本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增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2,371.17万元、16,034.68万元、8,464.45万元和8,313.01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大事项说明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应及时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发行人涉及的其他未决诉讼情况如下:2021年7月8日,中工联创(北京)国际装备制造研究中心(原告)以发行人为被告,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认为发行人未向原告足额支付相关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费的行为构成违约,请求判令发行人向原告支付咨询服务费383.25万元以及违约金323.32万元。目前该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上述诉讼中,原告起诉的赔偿金额(含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2%,占公司最近一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06%,诉讼不涉及公司的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即使诉讼结果不

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出现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法律障碍。

除上述诉讼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其他的诉讼、仲裁事项。

六、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化情况

(一)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于2018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

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5、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20.1.1调整数
流动负债:
预付款项4,826,109.72--4,826,109.72
合同负债不适用4,270,893.564,270,893.56
其他流动负债-555,216.16555,216.16

除对本表列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其他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20.1.1调整数
流动负债:
预付款项4,821,109.72--4,821,109.72
合同负债不适用4,266,468.784,266,468.78
其他流动负债-554,640.94554,640.94

除对本表列示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其他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6、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12.312021.1.1调整数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966,756.552,793,388.30-5,173,368.25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27,580,581.8027,580,581.8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2,407,213.5522,407,213.55

除对本表列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其他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12.312021.1.1调整数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888,485.682,715,117.43-5,173,368.25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27,580,581.8027,580,581.8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2,407,213.5522,407,213.55

除对本表列示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其他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报告期各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二)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1、资产状况发展趋势

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变现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应收账款管理严格,报告期各期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均在90.00%以上,坏账风险较小;财务政策较为稳健,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将显著提升。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规模将进一步上升。

2、负债状况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债务规模保持在合理范围内。随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净资产规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盈利能力的发展趋势

公司较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生产研发,凭借在业内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完善的制造工艺、严格的质量管控,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产品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产能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后,公司自有资本金实力将得到增强,将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2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20,405.2320,000.00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194.003,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004,000.00
合计27,599.2327,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17,040.0063.112,960.0010.96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2,294.008.50706.002.61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0014.81
合计19,334.0071.617,666.0028.39

注:上表中占比均为占募集资金总额27,000.00万元的比例。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的比例为71.61%,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比例为28.39%,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及《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要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已取得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101-330282-07-02-377915),并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出具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0066号)。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取得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101-330282-07-02-280047),并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出具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006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相关背景

(一)减速器、电机、驱动器等核心零部件是我国智能制造转型升级的基础

智能制造设备包括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设备、专用智能设备、智能物流设备等,对于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实现制造过程的智能化与柔性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人工成本、环保压力、品质要求的不断增加,各行业对智能制造设备的需求日益提升。

智能制造需对位移、速度、力矩等运动要素进行精密控制,这些都要通过精密减速器、伺服系统(伺服电机、驱动器等)来实现。驱动器是伺服系统的大脑和中枢,伺服电机的控制精度更高、过载能力更强、调速范围更宽,伺服系统通过对智能制造设备的机械运动进行高精度的轨迹控制,达到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精密度、提升产品性能的目的。精密减速器、伺服系统(伺服电机、驱动器等)一体化的智能执行单元,是智能制造设备的核心基础零部件,是实现现代工业自动化的关键。我国发展智能制造,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必须实现对包括智能执行单元在内的核心基础零部件研发、生产的自主可控。

(二)广阔的下游应用场景,对一体化的智能执行单元需求不断增加

一体化的智能执行单元可广泛应用于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工作母机、

3C电子专用设备、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医疗、农业等各类机械设备,大多为工厂自动化场景,随着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对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需求不断增加。

以机器人为例,减速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控制器是工业机器人的核心技术壁垒,核心零部件占机器人成本的70%左右,预计到2025年工业机器人保有量达到180万台,潜在核心零部件市场规模约400-500亿元。在工业4.0智能工厂框架内,智能物流系统由自动化仓储、装卸、搬运输送、分拣等构成,智能立体仓库、物料搬运设备、无人搬运机器人AGV、智能输送分拣系统等均需要通过智能执行单元实现精密控制。中国的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有较大的降低空间,大部分行业在智能物流方面的布局尚处于早期阶段,中国智能物流业的崛起将为智能执行单元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市场需求。

智能执行单元应用于光伏支架跟踪系统,跟踪系统可调节电池板与太阳的角度,保持太阳光垂直照射电池板,显著提高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根据HIS Markit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未来几年光伏市场仍将保持持续增长,预计2023年全球新增装机量约160Gwh,中国新增装机量约70Gwh。光伏市场的增长,将带动光伏支架跟踪系统的市场规模增长,进一步增加对智能执行单元的需求。

其他下游机械设备领域,对于智能执行单元市场需求与下游行业的产能扩张、设备升级换代、产线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提升等因素密切相关,设备需求量越大、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越高,其使用的智能执行单元产品就越多。智能制造升级是我国的长期发展战略,随着中国对新冠疫情的有力控制,国民经济恢复态势持续显现,制造业及固定资产投资处于增长状态,在“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及“新基建”的大背景下,我国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对智能执行单元的需求将持续增加。

(三)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国产化需求对国内企业提出更高要求

工业自动化产品在欧美日等国家发展相对成熟,我国工业自动化及核心零部件产业起步较晚,只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低端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较少。在机器人减速器领域,日本的纳博特斯克、哈默纳科占有绝对主导优势,国产减速器已有所突破,但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仍有待提升;在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伺服系统领域,高端应用市场由外资品牌

安川、松下、三菱、西门子、ABB、施耐德等占据领先地位,国内企业在技术和市场上仍有一定差距。一方面,国内产品本身的可靠性、标准化程度仍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供应链和销售体系未形成规模效应,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边际成本较高。因此,国内企业迫切需要加强对高性能伺服系统(伺服电机、驱动器等)、精密减速器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聚集细分行业、市场,提高客户认可度和技术改进。经过十多年的深耕和行业积累,目前国内伺服系统及精密减速器在产品和自有技术上已逐步突破并已得到市场的认可,下一步把握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机会,依靠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不断实现进口替代和市场份额的提升,是我国在工业自动化产业竞争格局中获得一席之地的必由之路。

(四)政策支持为核心基础零部件行业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在国家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背景下,推进减速器、电机、驱动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配套发展是促进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为此,近年来国家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产业政策,鼓励国内企业在技术上、工艺上做出更多突破,提高行业内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扶持核心基础零部件行业的大力发展。

2015年5月,国务院颁布《中国制造2025》文件,支持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制及产业化应用,2025年国产关键零部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70%,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外同类水平,平均无故障时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9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名单,控制器、伺服电机、精密减速器等列入我国工业强基计划重点。2020年10月,“十四五”规划要求,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打牢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基础。

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对于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为核心基础零部件行业的国产化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为行业参与者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一)建设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是构筑公司发展战略版图、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发展模式,一直聚焦于机械传动与运动控制应用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市场布局,以“实现自动化应用的无限可能”为愿景,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不断完善“减速器+电机+驱动器”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布局,公司目前销售占比70%左右的减速电机,本身已经是模块化、集成化的机电一体化产品,通过减速器及小型交流、微型交/直流电机的搭配,实现集成化的传动需求,提升机械设备的运行效率。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抓住国家对核心基础零部件国产化的政策支持契机,进一步完善一体化产品布局,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通过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产品延伸产业链,由精密减速器搭配伺服电机、驱动器,实现低转速、大扭矩、高精度和智能化的精密传动及控制解决方案。公司研发生产的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等精密减速器,以及驱动器等作为公司近几年拓展的产品,产品技术和性能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公司有必要发挥精密制造与自主创新能力,在现有客户、下游行业需求基础上,扩大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的生产和研发,从而成为精密控制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供应及服务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将公司自主生产的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进一步模块化、集成化,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帮助下游客户建立完整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减少客户单独采购零部件的种类和生产安装环节,提高其装配、调试的效率,不断的满足其个性化需求;智能执行单元中自有产品的比例越高,不仅保证了稳定的毛利率,同时在设计和售后上都更有保障,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产品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服务高端设备制造业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司向下游设备制造商提供核心基础零部件系统化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提升研发水平有利于技术转换,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公司专注于智能制造核心基础零部件的研发、生产,拥有精密减速器、小型/微型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技术储备,主要产品技术和工艺为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随着我国智能制造向高、精、尖方向发展及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减速器、电机、驱动器智能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

在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前沿技术,特别是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的研发方面,国外领先企业的技术研究起步较早,国内自动化领域厂商对于国外产品仍存在一定的依赖性。不同行业下游客户对伺服电机及配套驱动器的参数要求、应用领域亦不尽相同,促使核心零部件供应商需要具备根据客户特定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开发的能力。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具备了智能制造核心基础零部件方案定制能力,拥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在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随着制造业智能化需求的持续增加对公司的研发设计、产品序列、需求响应以及生产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公司不能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目前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等产品领域的研发能力将不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不断完善已有的动力传动及

运动控制产品系列,增强对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的研发,配备更加先进的研

发设备、检测设备和高端的技术人才,以全面提高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技术实力和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增加公司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的自主研发能力,打造出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业务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完整产业链格局,有利于公司为客

户提供更具品质且更加柔性化的智能化解决方案。项目建设实施后,公司核心基础零部件在行业内的市场份额有望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标国际先进企业,实现机电一体化布局,提升盈利能力

驱动器、电机、减速器是结合了电力电子、软件著作、电气制造、精密机械制造、材料科学等多学科、多技术领域的产品,技术整合的难度较大,机电一体化及小型化、轻量化是工业自动化一向追求的目标。哈默纳科、东方马达、斯德博、福尔哈贝等日本、德国的先进企业,其产品都经历了减速器、电机、驱动器的一体化、集成化过程,经过近百年的演变,集成工艺及技术已达到较高水平。

以哈默纳科为例,哈默纳科是整体运动控制领域的领先企业,以精密加工技术和控制技术为基础,以更高定位精度为目标,推动整体运动控制向更高层次发展,通过机械控制技术向伺服电机技术拓展,形成了机电一体化的业务布局,实现了经营业绩、市值的快速增长。我国工业自动化起步较晚,对于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以及一体化整合的能力较弱。随着制造业不断转型升级,市场对机电一体化的智能执行单元的需求不断增加,对产品的集成化、小型化、轻量化、低成本、高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下游设备制造企业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持续增加,相较于由多个供应商提供标准化零部件并通过自行设计集成形成的解决方案,下游设备制造企业将更加倾向于选择由单个服务商对其应用场景进行深度挖掘与分析后设计开发出来的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在生产制造方面已经形成成熟的管理体系,产品品质优良、质量稳定,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精密减速器的产能,并推进伺服电机、配套驱动器的产业化和进口替代,对标国际先进企业,以充分利用公司在研发、制造、客户、品牌等方面的积累,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智能制造产业化升级,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市场空间广阔,产能消化具有保障

驱动器、电机、减速器一体的智能执行单元,是智能制造设备的核心基础零部件,下游应用场景广泛,是实现现代工业自动化的重要方式,是我国推行智能制造发展的关键。随着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升级,对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需求不断增加,具体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市场规模及需求分析”。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国产化需求及政策支持的强大助力下,公司业务规模将保持稳定增长,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切实可行。

(二)公司在精密减速器、电机、驱动器领域拥有丰富的产品布局和较为全面的技术储备、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处于工业自动化产业链上游,拥有减速器、电机、驱动器一体化业务平

台,在精密减速器、各类小型交流及微型交/直流电机、伺服电机、驱动器等领域均已进行了长期的产品开发和研发储备,产品覆盖了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应用主要领域。减速电机、精密行星减速器、RV减速器和无刷驱动器产品均已大批量销售;谐波减速器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应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400W、750W、1300W系列的伺服电机已完成研发和试用,其他功率的伺服电机及配套驱动器正有序研发,进展良好。公司顺应行业一体化、集成创新的发展趋势,在现有减速器与小型交流、微型交/直流电机搭配的减速电机基础上,不断拓展伺服电机、驱动器等运动控制一体化产品的研发,致力成为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集成供应商、服务商。

公司每年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用于产品技术的升级迭代和前沿技术创新:精密减速器方面,公司具备精密减速器力学仿真、传动误差仿真、寿命仿真等正向设计能力,齿轮及金属结构件等精密零部件的热处理、制造,以及整机产品的寿命、传动链误差、温升、传动效率等检测评价能力;电机方面,公司具备冲片、绕线、定子封装、充磁等全工序加工能力,有限元电磁仿真、热仿真等设计能力,电机力能指标、振动、噪声、环境防护等检测能力;驱动器方面,公司具备PCB版的设计、贴片、插件等硬件生产检测能力,以及电机算法、通讯方式、外围应用等软件开发能力。公司已实现销售的减速器、减速电机、驱动器产品在可靠性、低噪音、使用寿命、精度等关键性能指标上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技术研发创新,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导和参与了7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机器

人精密摆线针轮减速器”中标国家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另有多个产品荣获中国齿轮行业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公司拥有一支超过150人的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团队,均长期从事减速器、电机、驱动器的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引进更多的对下游客户应用场景及行业技术工艺有深刻理解的工程师,以提高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开发能力,有效保障公司及时、高效地完成客户订单,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为公司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奠定良好的技术和人才基础。

(三)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声誉和丰富的客户资源,有助于本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公司是国内智能制造核心基础零部件行业的领先企业,根据公司产品特点、技术工艺特点及客户分布的地域特点,公司选择了“直销+经销”的营销模式。公司具备自主研发、产品结构齐全、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优势,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拓展,公司产品质量、性能、售后服务赢得了下游客户广泛认可,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声誉不断提升,为公司的产品推广和客户开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现已拥有一批知名的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各类自动化设备的上市公司及大型集团客户资源,以及长期稳定合作的经销商网络,有利于深耕行业和区域市场,可快速将公司产品推到终端客户,并不断迭代升级。公司在与上述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积极参与客户的协同研发与设计,

在新产品开发、原有产品改进等方面能为客户提供持续、优质的贴身服务,具备快速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增强了客户粘性。这些客户不仅是公司现有减速电机、减速器产品的客户,也是公司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器一体化的智能执行单元的目标客户,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推广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项目的实

施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

未来,公司将继续凭借专业的服务优势以及对下游行业客户需求的深度理解,加强与大客户的合作和市场拓展力度,积极挖掘现有客户的潜在需求,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场景,加大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助力客户实现智能制造升级。

(四)公司拥有丰富的精密制造经验和质量管理能力

对于精密减速器、电机、驱动器制造企业而言,加工能力是设计研发能否实现的基础,也是衡量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公司从日本、德国、美国进口大量精密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有效提高了加工精度、生产效率以及生产线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为产品研发与确保产品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多年的生产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精密制造生产线优化设计、使用、调试和维护经验,对于机械加工过程中的工装夹具、刀具、工位器具等进行严格管控,掌握了一系列先进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和过程控制措施,逐步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形成了规模化的精密制造能力。公司是行业内较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之一,公司产品根据市场及客户需要通过了CE、RoHS、UL、3C产品认证。本项目产品均为高精密、高技术含量零部件,生产工艺和流程复杂,公司在精密制造方面的技术工艺、经验积累以及质量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可确保项目在生产制造环节的顺利实施。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用于建设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规划产品包括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在内的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形成约30万台精密减速器、18万台伺服电机及30万台驱动器的生产能力,并根据市场需求,组合成个性化的智能执行单元形成销售。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和业务布局,并充分发挥公司产品的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0,405.2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0.00万元,其

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比例(%)募集资金投入是否资本性支出
金额(万元)占比(%)
1设备购置及安装17,040.0083.5117,040.0085.20
2铺底流动资金3,365.2316.492,960.0014.80
合计20,405.23100.0020,000.00100.00-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①测算依据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主要测算依据为发行人提供的设备型号、价格等有关资料,同时参考了《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②测算过程

1)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新增设备125台,投资估算17,040.00万元,新增设备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台)设备单价(万元)设备总金额(万元)
1SMT生产线2420840
2插件线2100200
3FCT设备360180
4伺服绕线机3233700
5全自动动平衡机250100
6定子综合试验台520100
7电机综合试验台335105
8BMC注塑成型机365200
9自动装配生产线2150300
10高精度滚齿机152704,050
11滚齿机560300
12磨齿机85304,240
13数控车床555275
14加工中心30852,550
15钻工中心30351,050
165000L柔性线1730730
176000L柔性线1820820
18检测560300
合计125-17,040

注:项目所需设备的具体种类、型号、数量等将在实施过程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需要进行调整。

2)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所需流动资金采用详细估算法,项目正常生产年份所需流动资金主要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占用资金以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货币资金等,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职工薪酬等。根据公司主要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项目占营收规模的比例,结合项目特点、预计产品生产周期和销售方向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估算得出本项目需流动资金投资,其中铺底流动资金3,365.2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960.00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4个月,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34,164.72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3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14年,项目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较好。具体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测算谨慎性如下:

本项目生产不挤占现有生产能力,因此分析方法按“新增法”考虑。项目效益预测基期为2020年(第T+0年),建设期为2021年和2022 年(第T+1年和第T+2年);运营期为2023年-2030年(第T+3年-第T+10年)。项目建成后第一年即2023年(第T+3年)的达产率为80%,2024年(第T+4年)及之后年份的达产率为100%。

主要指标的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形成约30万台精密减速器、18万台伺服电机及30万台驱动器的生产能力,届时根据市场需求,组合成个性化的智能执行单元形成销售。智能执行单元系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的定制化产品,一般售价更高。

本项目的销售收入按照假设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单独销售的销量及售价计算:销售数量综合考虑设计产能和智能执行单元组合产品的明细产品构成,根据公司计划生产销售的智能执行单元组合产品类型、数量推算得出对应的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的销售数量;销售单价以2017-2019年公司相关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市场情况为依据进行一定折扣得出。

营业收入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及以后
1精密减速器10,211.0412,763.8012,763.80
2伺服电机8,247.7410,309.6810,309.68
序号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及以后
3驱动器8,872.9911,091.2411,091.24
合计27,331.7734,164.7234,164.72

(2)营业成本

本项目生产产品的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采购成本、能源耗用成本、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等。原材料采购成本以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单独销售的销售数量和各类产品生产耗用的原材料情况计算得出;能源耗用主要为电力,以相关产品的耗电情况和电价计算得出;人工成本根据上述产品生产所需的工时及相应岗位工资水平计算得出;折旧摊销包括新增设备的折旧费以及租赁募投建设所用厂房的租赁费和物业费,新增设备按照直线折旧法考虑,年限按照10年计,无残值。

营业成本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及以后
1精密减速器7,282.379,102.969,102.96
2伺服电机6,185.817,732.267,732.26
3驱动器5,767.457,209.317,209.31
合计19,235.6324,044.5324,044.53

(3)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5%进行测算,教育费附加按照3%进行测算,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2%进行测算。

(4)销售费用

本项目以公司最近三年销售费用率为依据,并结合项目特点和营业收入计算得出,本项目100%达产后的运营期年均销售费用为2,073.80万元,占达产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7%。

(5)管理费用

本项目以公司最近三年管理费用率(谨慎起见,测算时该费用率包含了研发费用)为依据,并结合项目特点和营业收入计算得出,本项目100%达产后运营期年均管理费用为3,669.29万元,占达产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74%。

(6)经济效益的测算

经济效益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及以后
1营业收入(万元)27,331.7734,164.7234,164.72
2营业成本(万元)19,235.6224,044.5324,044.53
3毛利(万元)8,096.1510,120.1910,120.19
4毛利率29.60%29.60%29.60%
5营业税金及附加(万元)-230.66237.06
6销售费用(万元)1,659.042,073.802,073.80
7管理费用(万元)2,935.433,669.293,669.29
8税前利润(万元)3,501.684,146.444,140.04
9所得稅(万元)525.25621.97621.01
10净利润(万元)2,976.433,524.473,519.03
11净利润率10.89%10.32%10.30%

注:2023年营业税金及附加为零系因项目建设期设备购置形成增值税进项税额,当年抵扣后无需缴纳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

(7)现金流量的测算

现金流量的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1202220232024202520262027202820292030
1现金流入--27,331.7734,164.7234,164.7234,164.7234,164.7234,164.7234,164.7234,164.72
1.1营业收入--27,331.7734,164.7234,164.7234,164.7234,164.7234,164.7234,164.7234,164.72
1.2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1.3回收流动资金
2现金流出10,224.0010,181.2322,296.4928,484.6828,491.0828,491.0828,491.0828,491.0828,491.0828,491.08
2.1建设投资10,224.006,816.00--------
2.2流动资金-3,365.23--------
2.3经营成本--23,830.0929,787.6229,787.6229,787.6229,787.6229,787.6229,787.6229,787.62
2.4营业税金及附加---230.66237.06237.06237.06237.06237.06237.06
2.5维持运营投资----------
2.6折旧及摊销--1,533.601,533.601,533.601,533.601,533.601,533.601,533.601,533.60
3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1-2)-10,224.00-10,181.235,035.285,680.045,673.645,673.645,673.645,673.645,673.645,673.64
4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10,224.00-20,405.23-15,369.95-9,689.91-4,016.271,657.377,331.0113,004.6518,678.2924,351.93
5调整所得税--525.25621.97621.01621.01621.01621.01621.01621.01
6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3-5)-10,224.00-10,181.234,510.035,058.075,052.635,052.635,052.635,052.635,052.635,052.63
7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10,224.00-20,405.23-15,895.20-10,837.13-5,784.50-731.874,320.769,373.3914,426.0219,478.65

根据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测算得出含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为6.14年,在基准收益率为12.00%的假设下,财务净现值为2,381.54万元,项目全部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为15.32%。

根据上述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本次募投效益的测算合理、谨慎,具体论述如下:

(1)本募投项目财务评价的测算参考了《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效益测算按照行业通行的测算方式进行。

(2)本募投项目营业收入的测算按照假设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单独销售的销量及售价计算,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计划根据市场需求,组合成个性化的智能执行单元形成销售,智能执行单元系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的定制化产品,售价一般会高于按照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分别单独计算、加总的产品价格;另一方面,公司在选取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相关产品的预计售价时,在报告期内平均销售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折扣,体现了价格测算的谨慎性。因此,本募投项目收入的测算是谨慎的。

(3)本募投项目营业成本的测算以报告期内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各类产品的材料耗用、能源消耗、工时投入等为依据,实际随着公司产能产量的扩大,受到规模效应和学习效应的影响,单个产品的成本规模和成本构成可能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因此,本募投项目成本的测算是谨慎的。

(4)本募投项目预测达产后毛利率为29.60%,略低于公司2017-2019年的主营业务平均毛利率30.3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计划销售的智能执行单元系基于现有产品的升级改造,技术水平和定制化程度更高,预计附加值不低于现有产品。因此,本募投项目的毛利率水平亦体现了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5)本募投项目管理费用的测算包含了研发费用投入,本募投项目费用的测算是谨慎的。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

4、项目用地、备案、环评等审批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大力德,拟使用租赁厂房进行项目建设。2020年10

月26日,中大力德与浙江必沃智能纺织设备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中大力德将承租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二路89号厂房幢号4中部分厂房用于实施“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共计12,503.85平方米,租赁期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为期三年。浙江必沃智能纺织设备有限公司拥有相应厂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为浙(2018)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05502号,相应不动产权的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使用期限至2063年3月11日。本项目已取得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101-330282-07-02-377915),并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出具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0066号)。

5、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1)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已通过租赁形式取得项目实施所需的厂房(浙(2018)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05502号),已取得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101-330282-07-02-377915),并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出具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0066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该项目正处于第一批设备考察、商务谈判及购置阶段。

(2)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两年(2021年1月-2022年12月),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等,仅为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以及投入铺底流动资金。

预计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2021年2022年
Q1Q2Q3Q4Q1Q2Q3Q4
1第一批设备考察、商务谈判
2第一批设备购置、到货、安装调试
序号项目2021年2022年
Q1Q2Q3Q4Q1Q2Q3Q4
3第二批设备考察、商务谈判
4第二批设备购置、到货、安装调试
5铺底流动资金投入

资金预计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
1建设投资合计10,224.006,816.00
1-1厂房投资--
1-2设备投资10,224.006,816.00
2流动资金投资-3,365.23
3维持投资--
合计10,224.0010,181.23

注:设备购置合同签订后,公司一般预付一定比例的设备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再支付一定比例的设备款;鉴于设备安装到货、安装调试时间难以准确估计,实际资金使用进度需要根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情况调整。

(3)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公司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领先优势,本项目拟对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升级,加强对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的研发,配备更加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和高端的技术人才,以全面提高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技术实力和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增加公司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的自主研发能力,打造动力传动及运动控制业务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完整产业链格局,有利于公司为客户提供更具品质且更加柔性化的智能化解决方案。

2、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194.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比例(%)募集资金投入是否资本性支出
金额(万元)占比(%)
1设备购置及安装2,294.0071.822,294.0076.47
2项目实施费用900.0028.18706.0023.53
合计3,194.00100.003,000.00100.00-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①测算依据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主要测算依据为发行人提供的设备型号、价格、研发人员薪酬等有关资料,同时参考了《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②测算过程

1)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新增设备32台,投资估算2,294.00万元,新增设备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台)设备单价(万元)设备总金额(万元)
1电磁辐射检测实验室1500500
2电磁控干扰EMC255110
3电动机测试台架425100
4驱动器综合实验仪450200
5直流线性稳压电源144
6噪声试验室30dB(A)以内14040
7云桌面办公系统1350350
8环境试验设备(防尘、防水)1100100
9RoHS2.0检测仪器(套)1300300
106通道功率分析仪13030
11精密减速机试验台架430120
12齿槽效应扭矩测量22040
13冷热冲击试验箱11515
14电动振动试验系统15050
15振动频谱议15050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台)设备单价(万元)设备总金额(万元)
16伺服电机综合测试台12525
17图像尺寸测量仪15050
18测长仪12525
19精糙度量仪12525
20三座标测量机1100100
21齿轮测量中心16060
合计32-2,294

注:项目所需设备的具体种类、型号、数量等将在实施过程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需要进行调整。2)项目实施费用项目实施费用主要为研发技术人员的工资,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两年,计划于建设期的第二年年初投入人员从事各类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器等核心产品改进升级的研发工作,人均薪酬为20万元/年,合计9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所属事业部人数(人)计划开发产品应用领域
1行星事业部10行星、AGV及伺服一体机项目2个产品,ZPG20、30、50高刚性、高精度行星3个系列产品,AGV转向驱动单元项目3个系列产品,ZT090、110系列化产品2个系列产品计划研发产品可以单独销售或组合为智能执行单元产品进行销售,广泛应用于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工作母机、3C电子专用设备、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医疗、农业等各类机械设备。
2RV事业部10REA3系列3种产品,ZF系列2个产品,AGV应用2个产品
3驱动器事业部10S10/S20高低压伺服通用驱动器,C30/C31高低压无刷驱动器,C41低压大功率叉车驱动器。
4直流事业部10伺服电机
5智能物流事业部5交流电动滚筒和无刷电动滚筒
合计45--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由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效益将在未来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新产品开发设计能力,积累更多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实现技术升级。同时通过未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将为公司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提升公司整体研发素质。

4、项目用地、备案、环评等审批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大力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

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已取得相关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为浙(2019)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13917号。本项目已取得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101-330282-07-02-280047),并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出具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0067号)。

5、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1)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已取得相关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为浙(2019)慈溪市不动产权第0013917号,已取得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101-330282-07-02-280047),并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出具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0067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正处于设备考察、商务谈判及购置阶段。

(2)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两年(2021年1月-2022年12月),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等,仅为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以及项目实施费用,其中项目实施费用为支付研发技术人员工资。

预计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2021年2022年
Q1Q2Q3Q4Q1Q2Q3Q4
1设备考察、商务谈判
2设备购置、到货、安装调试
3相关产品研发

资金预计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
1建设投资合计2,294.00-
序号项目T+1T+2
1-1厂房投资--
1-2设备投资2,294.00-
2项目实施费用-900.00
合计2,294.00900.00

注:设备购置合同签订后,公司一般预付一定比例的设备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再支付一定比例的设备款;鉴于设备安装到货、安装调试时间难以准确估计,实际资金使用进度可能需要根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情况调整。

(3)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公司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1)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短期偿债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公司在战略发展进程中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为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的形式进行债务融资,增加了公司的债务规模及财务杠杆。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1.05%,合并报表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83.06%,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因此,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降低公司流动负债比例,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2)满足业务资金需求,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59,905.15万元、67,618.99万元、76,057.33万元和49,251.83万元,保持增长的态势,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规模也相应增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部

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产生营运资金缺口的需求。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当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时,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而在市场环境较为有利时,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失去发展机遇。综上所述,补充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营运资金,将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产生的营运资金缺口,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有必要性。

3、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该项投入不属于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系在2017年-2019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2017-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万元)67,618.9959,905.1549,811.54
营收增长率(%)12.8820.2634.64
算术平均增长率(%)22.59

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96.42万元,假设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基于2020年1-9月收入年化所得,2020-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0%,略低于2017-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根据销售百分比法,假设2020-2022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和经营性流动负债/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19年末保持不变。则公司2020年-2022年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20年E2021年E2022年E
营业收入67,618.9972,528.5687,034.27104,441.13
经营性 流动资产应收款项融资7,208.867,732.279,278.7211,134.47
应收账款12,263.4913,153.9015,784.6818,941.61
预付账款82.6688.66106.39127.67
存货20,605.1722,101.2426,521.4931,825.79
合计40,160.1843,076.0651,691.2862,029.53
经营性 流动负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1,756.0412,609.6015,131.5218,157.82
预收账款482.61517.65621.18745.42
合计12,238.6513,127.2515,752.7018,903.24
流动资金占用额27,921.5329,948.8135,938.5843,126.29
累计流动资金缺口-2,027.288,017.0415,204.76

注: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营收及财务状况的预测,仅为用于计算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假设。编制可研报告时2020年年度数据尚未审计完毕,故仍采取预测数据。

不考虑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影响,根据上表测算过程,公司因业务规模增长和营业收入增加将带来持续性的增量流动资金需求,预计至2022年末流动资金占用规模将达到43,126.29万元,累计流动资金缺口15,204.76万元。对于该等规模较大的资金缺口,公司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4,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未超过公司实际营运资金的需求。

4、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所使用资金需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方可投入,不存在用于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六、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公司智能执行单元的产能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司智能执行单元的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同时通过跟进市场最新需求,契合智能制造及核心基础零部件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和巩固公司在核心基础零部件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发生债转股则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随着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的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将逐步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将有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

1、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产能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发展模式,一直聚焦于机械传动与运动控制应用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市场布局,以“实现自动化应用的无限可能”为愿景,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自身研发、销售、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品牌效益日益明显,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产能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具体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营业收入(万元)49,251.8376,057.3367,618.9959,905.15
营业收入增长率47.58%12.48%12.88%20.26%
产能(台)1,520,0002,460,0002,030,0001,930,000
产量(台)1,670,1282,627,4782,197,9682,202,300
销量(台)1,637,6842,625,2092,209,8792,092,142
产能利用率109.88%106.81%108.27%114.11%
产销率98.06%99.91%100.54%95.00%

注:以上产能、产量以及销量系公司不同规格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简单算术加总。2021年1-6月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系相较于2020年1-6月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销率分别为95.00%、100.54%、99.91%和98.06%,处于紧平衡状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4.11%、108.27%、106.81%和109.88%,持续超过100%,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在订单高峰期公司现有产能已处于严重饱和状态,产能瓶颈系公司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扩大销售规模的重要限制性因素。未来随着下游机械设备行业的转型升级、以及产品进口替代率不断提升,现有产能难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的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与公司销售规模具有匹配性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两年,建成投运后第二年实现100%达产,即计划2024年完全释放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新增产能为78万台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产品(届时根据市场情况组合为智能执行单元销售)。

2016年至2020年,公司历史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的增长情况如下:

项目2016年2020年增长率
营业收入(万元)36,996.5176,057.33105.58%
销量(台)1,441,1812,625,20982.16%

由上表可见,2016年至2020年,公司产品销量从1,441,181台增加至2,625,209台,增长率为82.16%,销售收入从36,996.51万元增加至76,057.33万元,增长率为105.58%。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带来的未来产能和销售收入增加,2020年至2024年,公司产能将由2,460,000台增加至3,240,000台,增长率为31.70%,未高于历史上相同期间内(2016年至2020年)的销量增长率;销售收入将由76,057.33万元增加至110,222万元,增长率为44.92%,未高于历史上相同期间内(2016年至2020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总体而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扩张幅度合理,未大幅偏离历史经营规模增长水平,与公司经营发展阶段相适应。

因此,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考虑到未来下游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等领域处于政策鼓励、智能升级阶段,产品销售增长空间广阔,预计公司本次通过募投项目增加产能后,未来整体产能与公司销售规模具有匹配性,本次募投项目将在产能方面为公司的进一步战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本募投项目新增产品下游发展前景广阔,产品销售需求持续增长

本募投项目新增产品为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组合搭配的智能执行单元,属于通用设备,下游行业涵盖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工作母机、3C电子专用设备、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医疗、农业等。国家突出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以工业机器人等为代表的智能装备,深入推进食品、包装、纺织、电子、医疗等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要求以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以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为代表的关键基础零部件产业尽快走向高端,加快智能升级,实现进口替代。以机器人为例,减速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控制器是工业机器人的核心技术壁垒,核心零部件占机器人成本的70%左右,预计到2025年工业机器人保有量达到180万台,潜在核心零部件市场规模约400-500亿元。

在工业4.0智能工厂框架内,智能物流系统由自动化仓储、装卸、搬运输送、分拣等构成,智能立体仓库、物料搬运设备、无人搬运机器人AGV、智能输送分拣系统等均需要通过智能执行单元实现精密控制。中国的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有较大的降低空间,大部分行业在智能物流方面的布局尚处于早期阶段,中国智能物流业的崛起将为智能执行单元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市场需求。

智能执行单元应用于光伏支架跟踪系统,跟踪系统可调节电池板与太阳的角度,保持太阳光垂直照射电池板,显著提高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根据HIS Markit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未来几年光伏市场仍将保持持续增长,预计2023年全球新增装机量约160Gwh,中国新增装机量约70Gwh。光伏市场的增长,将带动光伏支架跟踪系统的市场规模增长,进一步增加对智能执行单元的需求。

其他下游机械设备领域,对于智能执行单元市场需求与下游行业的产能扩张、设备升级换代、产线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提升等因素密切相关,设备需求量越大、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越高,其使用的智能执行单元产品就越多。智能制造升级是我国的长期发展战略,随着中国对新冠疫情的有力控制,国民经济恢复态势持续显现,制造业及固定资产投资处于增长状态,在“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及“新基建”的大背景下,我国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对智能执行单元的需求将持续增加。

(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日益完善产品布局,产品升级进一步带动销量增长

公司处于工业自动化产业链上游,拥有减速器、电机、驱动器一体化业务平台,在精密减速器、各类小型交流及微型交/直流电机、伺服电机、驱动器等领域均已进行了长期的产品开发和研发储备,产品覆盖了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应用主要领域。减速电机、精密行星减速器、RV减速器和无刷驱动器产品均已大批量销售;谐波减速器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应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400W、750W、1300W系列的伺服电机已完成研发和试用,其他功率的伺服电机及配套驱动器正有序研发,进展良好。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将优先用于谐波减速器、伺服一体机等精密化、定制化产品生产,以针对智能制造转型升级的智能执行单元一体化产品作为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重要方向,结合下游客户需求,持续推进新产品的开发管理,实现整体产品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升级,进一步保障新增产能的有效消化。

2、加大研发投入并增强技术储备,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技术研发创新,每年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用于产品技术的升级迭代和前沿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704.08万元、3,348.47万元、3,887.28万元和2,745.38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1%、4.95%、5.11%和5.57%,呈持续增长趋势。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一支超过150人的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团队,均长期从事减速器、电机、驱动器的研发工作;拥有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导和参与了7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机器人精密摆线针轮减速器”中标国家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另有多个产品荣获中国齿轮行业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

未来公司将引进更多的对下游客户应用场景及行业技术工艺有深刻理解的工程师,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技术储备,以提高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开发能力,有效保障公司及时、高效地完成客户订单,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顺利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奠定良好的技术和人才基础。

3、积极维护现有客户,主动识别客户需求,与客户共同成长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现已拥有一批知名的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各类自动化设备的上市公司及大型集团客户资源,以及长期稳定合作的经销商网

络,有利于深耕行业和区域市场,可快速将公司产品推到终端客户,并不断迭代升级。公司在与上述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积极参与客户的协同研发与设计,在新产品开发、原有产品改进等方面能为客户提供持续、优质的贴身服务,具备快速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增强了客户粘性。这些客户不仅是公司现有减速电机、减速器产品的客户,也是本次公司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器一体化的智能执行单元的目标客户。公司计划未来积极维护现有客户,通过敏锐把握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核心零部件产品需求,与客户共同成长,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4、进一步加强销售团队和营销网络建设,加强新客户开拓力度公司采用“直销+经销”的营销模式,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覆盖了华南、华东、华北及东北等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区域,并在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初步建立经销商网络,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建立从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客户管理、销售管理到客户服务的多维度销售网络体系,为客户提供贴身服务,达到快速响应的效果。公司骨干销售人员具有研发背景,可引导客户的技术需求并为其提供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及时、深入的专业技术服务与支持。

未来,公司将通过增强人员培训、改善薪酬体系、提高宣传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销售团队和营销网络建设,积极开拓新客户,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产能。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产能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与公司销售规模具有匹配性,新增产品下游发展前景广阔,产品销售需求持续增长,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状况和下游行业需求,具有合理性。公司计划通过完善产品布局、增强技术储备、积极维护现有客户及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等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拓宽销售渠道,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75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16.6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3.36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

日全部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60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39506001040016112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309006216018010069545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94120078801100000073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合计--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3.36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20,427.55万元(包含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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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83.36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427.55[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427.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0年度189.95
2019年度6,233.00
2018年度11,247.43
2017年度2,757.17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1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15,045.2115,045.2115,520.8415,045.2115,045.2115,520.84475.63已完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80.982,080.981,965.892,080.982,080.981,965.89-115.09已完工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57.172,757.172,940.822,757.172,757.172,940.82183.65-
合计19,883.3619,883.3620,427.5519,883.3619,883.3620,427.55544.19-

注: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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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8年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

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公司拟将“年产

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

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

号。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年产

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拟使用部分公司现有房产,以便于项目尽早实施尽早投产,因此减少了新建厂房面积,土建工程投入减少,项目投资总额由21,826.99万元调整至18,928.87万元,变更后设备投入及铺底流动资金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和市场情况对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15,045.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总建筑面积17,815平方米,均为新建。17,815平方米,新建4,612平方米,使用现有厂房面积13,203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土建工程3,910.451,012.33
设备投入15,109.5515,109.55
铺底流动资金2,806.992,806.99
小计21,826.9918,928.87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045.2115,045.21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需要和公司研发情况对项目所需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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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15,045.2115,520.84475.6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80.981,965.89-115.09
补充流动资金2,757.172,940.82183.65
合计19,883.3620,427.55544.19

截至2020年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原因如下: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公司分别于2020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

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共计1,836,474.67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7年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已在上述议案到期日之前将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2018年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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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滚动使用。公司已在上述议案到期日之前将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2019-2020年,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0年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所有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受托人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本利丰”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BFDG170419)保本保证收益型5,000.002017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15日4.40%到期赎回
“金钥匙·本利丰”2017年第109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保证收益型8,500.002017年10月19日2018年2月1日4.10%到期赎回
交通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63天保证收益型1,500.00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2月22日4.40%到期赎回
蕴通财富·日增利182天保证收益型1,500.002017年12月26日2018年6月26日4.65%到期赎回
蕴通财富·日增利63天保证收益型8,500.002018年2月12日2018年4月16日4.80%到期赎回
蕴通财富·日增利69天保证收益型4,000.002018年4月26日2018年7月4日4.50%到期赎回
蕴通财富结构性 存款91天期限结构型1,500.002018年6月29日2018年9月28日4.10%到期赎回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结余金额 (4)=(1)+(2)-(3)
19,883.36544.1920,427.55-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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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111.59%3,869.09 [注1]3,083.43861.45--3,944.8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注1] “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于2019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承诺效益系该项目达产后实现的净利润;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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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会计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大力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1039号),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中大力德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大力德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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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岑国建 周国英 胡 清

殷 铭 宋小明 钟德刚

叶建荣 余丹丹

全体监事(签名):

罗杰波 罗跃冲 王 健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国浩 汤 杰 冯文海

方新浩 伍旭君 孙永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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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保荐代表人:

栗灵芝 张翊维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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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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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____________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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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沈海强 竺 艳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章靖忠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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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刚锋 徐德盛

章 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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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田 珊 徐宁怡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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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离职的说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机构作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出具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Z【225】号01),签字资信评级人员为田珊同志和徐宁怡同志。

田珊同志已从本机构离职,故无法在《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资信评级机构声明”中签字。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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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资信评级报告;

6、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地点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相关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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