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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2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5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篪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年10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510.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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