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惠而浦股票代码:6009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住 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25号一号楼四层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25号一号楼四层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21年10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 7
三、其他事项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0
二、备查文件地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兰仕家用电器 | 指 |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公司、上市公司、惠而浦 | 指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 告书 | 指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增持使得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增加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25号一号楼四层 |
法定代表人 | 梁昭贤 |
主要办公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25号一号楼四层 |
注册资本 | 11,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577872049K |
设立日期 | 2011年7月5日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生产经营家用电器、五金配件、塑胶配件(不含废旧塑料)、电子原件、电器配件、磁控管(上述产品不含电镀工序)。产品境内外销售。提供以上产品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1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 |
股东名称 | 中创富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CREATIVE FORTUNE LIMITED”) 持股100%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25号一号楼四层 |
联系电话 | 0757-23612953 |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梁昭贤 | 董事长兼总裁 | 男 | 中国香港 | 广东 | 无 |
梁惠强 | 副董事长 | 男 | 中国香港 | 广东 | 无 |
梁翠玲 | 董事兼副总裁 | 女 | 中国 | 广东 | 无 |
杨前春 | 监事 | 男 | 中国 | 广东 | 无 |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进行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1年5月12日,惠而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公司控股股东格兰仕家用电器拟自2021年5月12日起12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截至2021年10月19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股份38,321,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本次增持计划已经提前实施完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2021年10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格兰仕家用电器于2021年5月12日第一次增持前,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惠而浦391,661,649股股份,占惠而浦总股本的 51.10%。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格兰仕家用电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惠而浦股份38,321,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权益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上市公司权益 | ||
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
格兰仕家用电器 | 391,661,649 | 51.10 | 429,983,500 | 56.10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5月6日完成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该次要约收购获得上市公司股份391,661,6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51.10%)以及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梁昭贤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 | |
股票简称 | 惠而浦 | 股票代码 | 60098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25号一号楼四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增持)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91,661,649股 持股比例:51.1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29,983,500股 持股比例:56.1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 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梁昭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