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892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郭东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96,418,73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7.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635.2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364.7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6]45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备注 |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17610154500000950 | 本次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 1408010129008221251 | 本次注销 |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17610154740007456 | 本次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 1408010119601068939 | 本次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