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 收益 类型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建设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13,000 | 1.6%-3.6% | /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建设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20,000 | 1.6%-3.6% | /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建设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10,000 | 1.6%-3.6% | /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本次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本金额 | 13,000万元 |
交易日 | 2021年10月20日 |
起始日 | 2021年10月22日 |
到期日 | 2021年11月22日 |
产品期限(日) | 31天 |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 1.6%-3.6% |
投资范围 | 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
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 |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纽约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
产品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本金额 | 20,000万元 |
交易日 | 2021年10月20日 |
起始日 | 2021年10月22日 |
到期日 | 2022年1月27日 |
产品期限(日) | 97天 |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 1.6%-3.6% |
投资范围 | 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
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 |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纽约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
3、公司本次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本金额 | 10,000万元 |
交易日 | 2021年10月20日 |
起始日 | 2021年10月22日 |
到期日 | 2021年11月22日 |
产品期限(日) | 31天 |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 1.6%-3.6% |
投资范围 | 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
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 |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纽约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
(三)本公司长期关注了与受托方有关的舆论报道和相关信息,未发现可能存在损害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开展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情况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并经2021年10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 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 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0期 | 43,000 | - | - | 43,000 |
合计 | 43,000 | - | - | 43,000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43,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317,000 | ||||
闲置自有资金总理财额度 | 360,000 |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