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汤丽燕女士的辞职报告。汤丽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汤丽燕女士原定任期为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汤丽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要求,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汤丽燕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汤丽燕女士通过厦门市极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监事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汤丽燕女士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