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监事会于2021年10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北方稀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
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期间,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