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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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 5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江桂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10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