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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华通线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孙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已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缆”)、境外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釜山电缆”)为共同实施主体,且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持募集资金监管连续性,信达科创、华通特缆及釜山电缆拟分别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2.表决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实施主体已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缆”)、境外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釜山电缆”)为实施主体,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种和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批划款到位,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5年。上述全资子、孙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向子、孙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孙公司拟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2.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孙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表决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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