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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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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2日以书面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沈梦晖先生、胡小明女士、吴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祥和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目的是及时止损、控制风险,有利于专注现有业务,同时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披露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及收到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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