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鹍鹏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9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一号新都酒店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从跃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3,301,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2,626,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75,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莫建民、段礼乐、董丽、吴卓堃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宋诗情、曹舒珊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财务总监吴娟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总额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51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3,301,7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正常发展、保证运营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增加投资,不定期购买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以获得相对较高的资金收益,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等。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10,000 万元且不包含投资所获得的收益)。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和楼、杜伟强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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