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29,424,37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2.0930 |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鹏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管有冬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629,385,897 | 99.9976 | 38,476 | 0.0024 | 0 | 0.0000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605,021,488 | 98.5024 | 24,402,885 | 1.4976 | 0 | 0.0000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