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9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和2021年6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和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预计2021年公司与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及格尔木希尔顿逸林酒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将与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及格尔木希尔顿逸林酒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由原500万元增加到75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增加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金额 | 预计增加金额 | 调整后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发生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接受关联方的服务 | 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格尔木希尔顿逸林酒店 | 住宿、 餐饮 | 市场定价 | 200 | 100 | 300 | 183.75 | 149.45 |
接受关 联方的 服务 | 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 房屋 租赁 | 市场定价 | 300 | 150 | 450 | 55.2 | 200 |
合计 | 市场定价 | 500 | 250 | 750 | 238.95 | 349.45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法定代表人:纪小华成立日期:2004年9月注册资本:75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甲醇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凭许可文件经营);自营或代理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泳池服务。汽车租赁。花卉、房屋、场地出租。停车、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持有该公司60.32%的股权;关联人肖永琼持有该公司3.35%的股权;关联人林吉芳持有该公司3.35%的股权;海西格
开建青银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32.98%的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格尔木希尔顿逸林酒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负责人:李涛
成立日期:2011年6月
主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泳池服务。汽车租赁。花卉、房屋、场地出租。停车、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额度
总资产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206,733.65 | -110,322.22 | 31,000.29 | -7,131.68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2,585.37 | -3,967.66 | 1,346.76 | -297.87 |
1、定价依据: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方法采用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
2、本议案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方协商签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主营业务以钾肥及碳酸锂生产、销售为主,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独立性不受上述关联交易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相关预计额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