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0月19日,向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84.44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3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