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9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0月8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贾雪芹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先期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8.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9.本次发行完成后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
10.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年产34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及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作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及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公司将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特制定了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中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
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
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公开发行并挂牌文件中提出自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预案包括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中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规定,为满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公司及相关主体拟就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等)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同时,在后续申报工作过程中,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作出其他相关承诺及相应的约束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
牌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事宜的稳步、有序推进,公司决定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专项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制定《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该章程(草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中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1-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051)、《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052)、《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053)、《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1-054)《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1-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
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金额作适当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投入,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4.起草、修改、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发行挂牌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必要的文件,及聘请与本次发行挂牌相关的中介机构;
5.根据本次发行挂牌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本次发行挂牌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挂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挂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7.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和审核意见,修改精选层挂牌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
8.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确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挂牌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