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