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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1-116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或“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就重大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上诉的公告》(编号:临2021-018),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2021)最高法民终802号《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三):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一):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
一审被告二: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恒韵”)
案由:合同纠纷
二、《民事裁定书》内容:
上诉人西藏华烁、华业资本与被上诉人大业信托及一审被告重庆恒韵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西藏华烁、华业资本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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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终802号《民事裁定书》。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