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娟主持。经举手表决,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42,000 万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对上述资金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二:《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现进行监事会换届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共三人,由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海娟女士、郭小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