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
关于对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1年10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6月21日下发的《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07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博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已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申报会计师”)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或“发行人律师”)对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提交本次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本问询函回复”),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内容补充更新2021年半年报信息 | 楷体(加粗) |
目 录
问题1.实际控制人认定 ...... 4
问题2.关于可比公司 ...... 15
问题3. 关于收入与客户 .................................................................................. 35
问题4.关于毛利率 ...... 83
问题5.关于原材料采购 ...... 110
问题6.关于深圳邑升顺 ...... 159
问题7.关于期间费用 ...... 166
问题8.关于应收账款 ...... 173
问题9.关于存货 ...... 186
问题10.关于香港一博 ...... 196
问题11.关于股东核查 ...... 198
问题1.实际控制人认定
申报文件显示,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于2017年1月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发行人由汤昌茂等7人共同拥有控制权,其中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担任董事,其余4人未担任董事。请发行人:
(1)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条款、可否解除、违约责任,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利益安排。
(2)结合发行人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结构、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协商议事机制,披露发行人认定共同控制的依据是否充分;共同控制机制是否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3)充分披露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因素,以及发行人维护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答复
(一)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条款、可否解除、违约责任,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利益安排
1、《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可否解除、违约责任
2017年1月11日,股东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目的在于保证发行人经营决策的一致性、连续性,进一步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效率及稳定公司控制权,确保公司长远发展;2021年6月25日,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及补充。《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的内容及其执行
《一致行动人协议》第二条约定如下:
“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作为公司的持股股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决定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并以汤昌茂意见为准。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在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表决,并以甲方(指汤昌茂,下同)意见为准。
2、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甲方意见为准。”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一条进一步约定如下:
“一、各方确认,就《一致行动人协议》第二条补充约定如下:
1、《一致行动人协议》第二条第1款、第2款约定的‘事项’均包括但不限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以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
2、《一致行动人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其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1)任一方担任公司董事的,应在向董事会提出议案前须与其他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向董事会提出议案;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向董事会提出议案。董事会审议前款涉及所述‘事项’的议案前,各方应充分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表决;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在表决事项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甲方的意见表决。
(2)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在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前须与其他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按照该一致意见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股东大会审议前款涉及所述‘事项’的议案前,各方应充分协商
以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表决;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在表决事项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甲方的意见表决。
(3)任一方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该方应事先通知其他各方,并委托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人士按照上述第(1)、(2)项约定的方式达成的一致意见(在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按照甲方意见)表决。
(4)各方同意,除了按照上述约定委托表决之外,任一方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主体代为行使提案、表决等股东权利、董事权利。”
(2)《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可否解除
《一致行动人协议》第三条约定:“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除非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或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签署新协议并终止执行本协议。”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三条作出补充约定:“除非《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任何一方不得撤销或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及本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及本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3)《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违约责任
《一致行动人协议》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若发生违约行为,各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二条作出补充约定:
“各方同意并确认,就《一致行动人协议》及本协议的违约责任补充约定如下:
1、任一方的如下行为(以下简称‘违约行为’)视为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约定:(1)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提案;(2)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表决;(3)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委托表决;(4)通过其他方式导致各方未能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2、违约方通过违约行为作出的提案、表决或者委托表决均自始无效。因该等无效而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违约方负责承担、赔偿。
3、发生违约行为时,守约方中的任一方或公司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补正或采取补
救措施。
4、如违约方未按守约方或公司的要求补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中的任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违约方所持股份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守约方按照其届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主张并享有对应的赔偿金。”
2、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利益安排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等七名公司主要股东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方式,约定在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提案及表决权,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董事及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进一步加强及稳定了控制权,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利益安排。
(二)结合发行人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结构、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协商议事机制,披露发行人认定共同控制的依据是否充分;共同控制机制是否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1、结合发行人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结构、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协商议事机制,披露发行人认定共同控制的依据是否充分
(1)从发行人董事会、管理层人员构成及日常运行看,七名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自2003年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期间 | 董事会人员构成 |
2003年3月-2018年11月 | 有限公司阶段未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汤昌茂担任 |
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 |
2018年12月-2020年5月 |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曾琴芳 |
2020年5月-2020年11月 |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曾琴芳、陈剑勇、周伟豪、冯东 |
2020年11月-至今 |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曾琴芳、陈剑勇、周伟豪、胡振超 |
期间 | 管理层人员构成 |
2009年6月-2018年11月 | 王灿钟担任总经理 |
2018年11月-2020年5月 | 总经理:汤昌茂 财务总监:闵正花 副总经理: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余应梓 |
2020年5月-2020年6月 | 总经理:汤昌茂 财务总监:闵正花 副总经理:王灿钟(兼任董事会秘书)、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余应梓 |
2020年6月-至今 | 总经理:汤昌茂 财务总监:闵正花 副总经理:王灿钟(兼任董事会秘书)、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余应梓、李庆海 |
期间 姓名 | 2018.1.1- 2018.12.12 | 2018.12.12- 2018.12.27 | 2018.12.27- 2020.6.16 | 2020.6.16- 至今 |
汤昌茂 | 24.19% | 22.40% | 19.74% | 18.95% |
王灿钟 | 16.13% | 14.94% | 13.16% | 12.64% |
柯汉生 | 16.13% | 14.94% | 13.16% | 12.64% |
郑宇峰 | 12.90% | 11.95% | 10.53% | 10.11% |
朱兴建 | 11.29% | 10.45% | 9.21% | 8.84% |
李庆海 | 9.68% | 8.96% | 7.90% | 7.58% |
吴均 | 9.68% | 8.96% | 7.90% | 7.58% |
合计 | 100.00% | 92.60% | 81.60% | 78.34% |
重要作用。
(2)七名一致行动人之间建立了完善的协商议事机制,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日常内部表决的各项决策中均保持一致意见,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
自公司2003年设立以来持续发展过程中,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均有良好的协商议事机制。特别是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以来,七名股东按照其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履行具体工作职责,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在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按照前述协商议事机制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以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表决,具体来看在公司股份制改革、董事和监事的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引入外部投资者、本次发行上市及区域化战略布局等重大决策事项中七位股东均作出了一致表决,未出现过原则性分歧情形。
如未来在相关决议事项中无法协调一致的,则可参照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解决机制以核心创始股东汤昌茂的意见为准,避免僵局出现影响决策效率、错失发展机遇。此外,发行人已建立完善了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发行人认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充分,且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
自2017年1月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持股比例始终保持在78.34%以上,并直接控制所持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利;前述股东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岗位中担任重要职务,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且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日常内部表决的各项决策中均保持一致意见;前述运行机制自《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以来且在本次发行后可预期期限内保持稳定。
综上,根据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发行人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结构以及《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协商议事机制等,发行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第三条规定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条件,发行人认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充分。
2、共同控制机制是否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1)共同控制有利于发行人延续良好的发展势头,增强未来发展的可预期性自有限公司2003年设立以来持续发展十余年的过程中,七名股东作为创业伙伴及公司核心成员均持有股份,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布局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原则性分歧或者争议情况,共同带领公司逐步发展成为在业务布局、技术规范及人才队伍等方面具有较好竞争潜力的市场参与者。因持续看好公司的未来发展,七名股东2017年初开始筹划IPO计划,而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及巩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因此七名股东于2017年1月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设置了共同控制的机制,避免因股权分散对公司经营决策造成不利影响;相应地七名股东在公司运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原则性分歧或者争议情况,确保了公司发展理念、发展势头得以延续;此外,从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成为优质上市公司的角度考虑,各方亦均同意继续保持一致行动。
(2)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共同控制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2018年11月,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而言: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等的法人治理机构,且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其他组织制度及管理制度。发行人建立的法人治理制度健全,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均按照相关议事规则有效运行,相关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叠加共同控制高效的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带动公司近两年实现快速发展,逐步建立了行业领导地位。此外,根据天健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14号),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发行人共同控制机制系为稳定公司控制权而设置,发行人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共同控制机制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充分披露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因素,以及发行人维护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因素
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期间内违约,或者《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实际控制人不再续签,或者未来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股东减持、公司发行证券或重组等,公司的共同控制结构可能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2、发行人维护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1)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在持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实现更大发展,持续为股东创造回报,打造长远发展企业的战略规划下,为进一步稳定控制权,发行人七名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至2026年12月31日前均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七名股东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方式明确了违约责任,降低股东在约定期限内违约风险。
(2)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七名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3)出具关于稳定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发行人七名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关于稳定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与上述其他六名公司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在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提案及表决,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董事及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如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则按照汤昌茂的意见进行表决。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期限届满之前,本人不会采取任何方式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以控制权变更为目的的增持或受让股份;向上述七名股
东以外的主体转让所持股份或委托其行使表决权、促使其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等。
三、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综上,发行人已采取七名股东共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共同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及稳定公司控制权承诺等措施,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公司的控制权。前述措施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第三条“相关股东采取股份锁定等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措施的,发行审核部门可将该等情形作为判断构成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重要因素”的规定。
二、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4、《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可否解除、违约责任”、“5、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利益安排”补充披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条款、可否解除、违约责任,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利益安排;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四、法律风险”之“(一)共同控制风险”中披露了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因素,补充披露了发行人维护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一、本招股说明书的附件”之“(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5、关于稳定公司控制权的承诺”披露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稳定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等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
2、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两年内有效的章程、章程修正案、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
议等文件;
3、就上述事项访谈了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等人员;
4、查阅了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以及天健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14号);
5、取得并核查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就股份锁定、稳定控制权出具的相关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披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均不可撤销或解除,并约定了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利益安排;
2、发行人认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充分,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规定;发行人共同控制机制系为稳定公司控制权而设置,发行人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共同控制机制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3、发行人已建立了有效的维护控制权稳定具体措施,并已充分披露影响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因素。
问题2.关于可比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易德龙(603380)为电子制造服务商,PCBA为其核心产品,报告期各期收入规模为9.51亿元、10.27亿元、12.89亿元,其业务覆盖小批量,主要经营模式包括研发设计模式,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53.79%、50.03%、54.90%。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行业内存在较多从事包含PCBA业务的EMS业务公司,发行人称未选择作为可比公司的原因包括批量生产定位、相关公司不包含PCB设计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PCBA业务收入占比为73.84%、74.20%、77.57%,选择的可比公司兴森科技均以PCB裸板业务为主,且兴森科技仅存在少部分PCB设计业务且未单独披露该业务情况。请发行人:
(1)说明未将易德龙等公司列为可比公司的合理性,分析发行人与易德龙等公司客户集中度分布差异较大的原因,在研发能力、生产制造技术、应用领域及定位的差异,发行人与各同行业公司相比竞争优劣势,所属细分行业竞争是否激烈,发行人是否具备充足市场空间。
(2)分析说明发行人可比公司选取以及对比发行人PCBA等业务相关指标时同行业公司的选取是否合理、全面。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一、答复
(一)说明未将易德龙等公司列为可比公司的合理性,分析发行人与易德龙等公司客户集中度分布差异较大的原因,在研发能力、生产制造技术、应用领域及定位的差异,发行人与各同行业公司相比竞争优劣势,所属细分行业竞争是否激烈,发行人是否具备充足市场空间
1、未将易德龙、深南电路等公司列为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PCB研发创新服务商,提供PCB设计服务及PCBA制造服务。根据公开信息,易德龙为专业的EMS服务商(PCBA为EMS的环节之一),主要经营
模式为按照客户要求定制生产各类电子产品;深南电路的电子装联业务属于PCB制造业务的下游环节,产业链下游覆盖更长,其公开披露信息强调了“形成模块、整机或系统”的制造环节,与EMS厂商更加接近。因此,发行人与易德龙、深南电路在业务定位、具体业务内容、产品形态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故未将易德龙、深南电路列为可比公司,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以PCB设计业务为基础;而易德龙与深南电路不从事独立的PCB设计业务,且易德龙设计能力偏重产品设计
PCB设计业务是发行人与客户建立合作及信任关系的基础,亦是公司形成行业口碑的重要驱动业务,报告期各期PCB设计业务收入占比约为20%-30%,且发行人提供的是将电路原理转化为PCB生产图纸、从无到有的设计服务。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易德龙不从事独立的PCB设计业务,其一揽子为生产制造客户提供的研发设计服务主要包括产品前期规划、软/硬件开发、结构设计等的设计及优化设计,根据其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新建的研发中心PCB工程师占比不足10%,研发人员主要由产品工程师构成。发行人与易德龙的研发设计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发行人 | 易德龙 | |
研发团队规模 | 发行人目前拥有超过600人的PCB设计研发工程师团队,人均行业经验6年以上,资深员工行业经验超过10年 | 易德龙目前研发团队超过200人;根据其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新建的研发中心PCB工程师占比不足10%,主要为产品工程师 | |
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例 | 2018年度 | 10.77% | 4.74% |
2019年度 | 10.23% | 4.97% | |
2020年度 | 7.78% | 4.17% | |
2021年1-6月 | 8.56% | 4.62% | |
研发设计领域 | 公司在大容量存储PCB板设计与仿真技术、高密度HDI PCB板设计和仿真技术、高速通讯背板设计与仿真技术、低电压大电流电源PCB板设计与仿真技术、封装基板设计与仿真技术及高速测试夹具PCB板设计与仿真技术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应用经验,并在部分关键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 主要包括电源模块,充电模块,电池管理,电机驱动等大量客户有共同需求的领域 | |
专利数 | 151项(截至2021年6月30日) | 15项(截至2017年6月) |
环节;而易德龙的研发设计主要服务于其EMS生产制造业务,且相对更加偏向于模组与终端产品,未独立开展PCB设计服务,与发行人具有显著差异。此外,深南电路业务定位为中大批量PCB板,且并未单独从事PCB板设计,与发行人业务定位具有显著差异。
(2)针对生产制造,发行人从事的系PCBA焊接组装,而易德龙为典型的EMS企业,深南电路电子装联业务也与EMS厂商更加接近,后两家的工艺流程还包含后端的成品组装等环节,与发行人生产链条不同,订单批量领域亦有所差异
1)对比从事的生产制造工序,发行人从事PCBA焊接组装,系EMS的环节之一,产成品为PCBA;而易德龙作为典型的EMS厂商,除PCBA环节外,还从事后端组装作业,产成品还包括在PCBA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结构件等组装形成的模组、终端产品。
根据深南电路2021年半年报报告披露,其“电子装联业务属于PCB制造业务的下游环节,具体系指依据设计方案将无源器件、有源器件、接插件等电子元器件通过插装、表面贴装、微组装等方式装焊在PCB上,实现电子电气的互联,并通过功能及可靠性测试,形成模块、整机或系统。” 相较发行人,深南电路的电子装联业务向产业链下游覆盖更长,强调了“形成模块、整机或系统”的制造环节,与EMS厂商更加接近,与发行人存在差异。
以发行人、易德龙、金百泽、兴森科技为例,其在制造环节的工序及产品区别如下图所示:
PCB生产SMTDIP成品组装等
PCBA
EMS
发行人易德龙金百泽兴森科技
产成品示范
PCB裸板PCBA成型板模组、终端产品
图片来源:PCB裸板产成品示范图片来源于金百泽官方网站;PCBA成型板图片来源于发行人资料;模组、终端产品图片来源于易德龙客户康普官方网站。注:深南电路电子装联业务与EMS厂商接近,可参考易德龙的工序及产品。
EMS行业相比PCBA行业更注重完整产品交付的能力,而EMS重要环节之一整机组装代工更是被称为电子产品生产链条的最后一环。具体反映为EMS企业相对PCBA企业生产链条更长,除SMT、DIP外,工艺流程另包含了成品组装等后端工序;PCBA业务的产成品为PCBA成型板,EMS厂商的产成品则包括在PCBA基础上进一步组装的模组、终端产品。
上述EMS企业与PCBA企业的区别即发行人与易德龙在生产环节上的主要区别:
① 工艺流程:
A.易德龙
除与发行人重合的SMT、DIP流程外,根据易德龙的招股说明书披露,其主要工艺流程还包括组装作业工艺流程,该流程系将PCBA成型板进行进一步手工焊接、涂覆、组装、包装,如前所述,是EMS生产商较为典型的模组或终端产品生产环节,易德龙的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SMT工艺流程 | MI工艺流程 | 组装作业工艺流程 |
与发行人存在差异。
② 产品形态:
A.易德龙产品形态上,由于生产链条不同,发行人产成品主要为PCBA成型板,易德龙的产品除PCBA成型板外,还包括在PCBA上进行进一步结构件等组装形成的模组、终端产品。
根据公开信息,易德龙主要产品及产品规划如下:
应用领域 | 产品名称 |
通讯类产品 | 无线通讯零部件、模组及终端产品;未来着重研发无线通讯模块、交换机等 |
工业控制类产品 | 可编程控制器PLC、触摸屏、工控机、接触器、热继电器、电动机软起动器、变频器、按钮、指示灯、继电器等产品;未来将提高组装能力,研制实用的新型工业化产品 |
医疗电子产品 | 医疗设备中的核心控制板 |
汽车电子产品 | 油门感应器控制板、转速感应器控制板、车顶阅读灯控制板 |
消费电子产品 | 智能机器人吸尘器控制板、智能马桶圈控制板 |
资料来源:深南电路招股说明书。注:蓝色虚线框产品为功能性模块、整机产品/系统总装,非发行人PCBA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型。
根据上表,深南电路电子装联业务输出产品结构与EMS业务产品更加相似,与发行人PCBA业务的输出产品PCBA成型板不可比。
综上,就发行人选取的可参考公司金百泽、兴森科技而言,虽然与发行人亦仅有PCBA焊接组装环节重叠,且金百泽、兴森科技主要从事PCB板生产,主要产品为PCB板。但在市场竞争中,对客户而言,相较易德龙与深南电路,发行人与金百泽、兴森科技更具相似性,均具备交付PCBA成型板的能力,但并非从事大量后续成品组装环节的EMS厂商。此外,在批量定位领域,相较易德龙与深南电路,金百泽、兴森科技与发行人相似性也更高,详见下文分析。
2)对比批量领域定位,发行人从PCB设计深度切入客户前端研发阶段,相较易德龙,更加专注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领域,相较深南电路中大批量定位存在差异
虽然根据易德龙公开信息,其从事部分小批量生产,但发行人研发服务定位突出,PCBA制造服务较易德龙更加专注于研发打样及中小批量领域,批量相对较小。对比单家客户收入贡献规模,2018-2021年1-6月,发行人单家客户平均销售收入贡献为10-20万元/家;易德龙2014-2016年客户数量分别为116家、159家、183家,2017-2020年、2021年1-6月其披露拥有客户超过200家、260家,则合理推算其单家客户收入贡献为300-650万元/家,远高于发行人;对比产品类型数量,报告期内,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项目数量约达到15,000-40,000个,易德龙生产管理的产品数则在3,000-5,000个。由此可以看出,发行人与易德龙服务的批量领域有所差异,发行人更加专注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领域。易德龙EMS业务与发行人PCBA业务比较如下:
对比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PCBA/EMS收入规模 (单位:万元) | 易德龙 | 76,044.96 | 128,749.99 | 102,747.53 | 95,118.18 |
发行人 | 26,596.70 | 44,488.36 | 30,112.72 | 25,172.06 | |
PCBA/EMS收入增速 | 易德龙 | 26.23% | 25.31% | 8.02% | 10.24% |
发行人 | 36.84% | 47.74% | 19.63% | 38.15% | |
PCBA/EMS客户数量(单位:家) | 易德龙 | 超过260 | 超过200 | 超过200 | 超过200 |
发行人 | 1,949 | 2,447 | 2,199 | 2,003 | |
PCBA/EMS项目/产品数量(单位:个) | 易德龙 | 超过5,000 | 超过4,200 | 超过3,000 | 超过3,000 |
发行人 | 19,531 | 32,222 | 25,418 | 18,469 | |
PCBA/EMS单个客户金额(单位:万元/家) | 易德龙 | 300-650左右 | |||
发行人 | 13.65 | 18.18 | 13.69 | 12.57 | |
PCBA/EMS单个项目/产品金额(单位:万元/个) | 易德龙 | 30.42 | 30.65 | 34.25 | 31.71 |
发行人 | 1.36 | 1.38 | 1.18 | 1.36 |
对比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PCBA/EMS前五大客户集中度 | 易德龙 | 51.39% | 54.90% | 50.03% | 53.79% |
发行人 | 23.14% | 22.36% | 22.03% | 24.16% |
业务。
根据以上披露信息及发行人的说明,兴森科技从事PCBA制造业务,并与发行人就该业务构成一定程度市场竞争关系。同时,结合兴森科技研发打样、中小批量的业务定位,尽管其主要业务为线路板生产,但其仍为相关行业中与发行人相似度较高的公司,故将兴森科技选为发行人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在细分业务财务指标对比方面,由于兴森科技仅将收入分类为PCB行业(包含设计、生产、贴装)及半导体行业,未单独披露PCB业务中的贴装业务数据,且其PCB业务主要为PCB裸板生产,因而兴森科技披露的PCB业务数据与发行人PCBA制造业务数据不具备可比性,未进行对比。
除该细分业务收入、毛利率数据未作对比外,兴森科技作为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发行人在期间费用、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其他财务指标的分析中均进行了对比说明。
2、发行人与易德龙等公司客户集中度分布差异较大的原因
2018-2021年1-6月,易德龙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3.79%、50.03%、
54.90%、51.39%,发行人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为19.03%、17.69%、17.42%、18.79%,集中度明显低于易德龙,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业务定位不同。如前所述,发行人定位于PCB研发创新服务商,以“技术专家”背景主要服务于客户更前端的研发阶段需求;虽然根据公开信息易德龙从事部分小批量生产,但发行人业务相较易德龙等EMS公司呈现单个订单金额更小、订单数量更大且分散、客户更为分散的特点。报告期内,发行人服务客户数量约5,000家左右;易德龙2021年半年报披露其客户数量超过260家。发行人更加专注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领域。
通常而言,批量越大客户集中度越高,主要原因系针对大批量订单,降低生产成本为主要目标之一,故需构建相对固定的生产线和标准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的连续性,减少生产配置的切换和闲置,因而通常可服务的客户数量相对有限。不同批量电子制造企业的客户集中度差异亦可印证:1)在EMS领域,易德龙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为50%-60%,根据其公开信息,批量更大的同行业公司卓翼科技、环旭电子等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更高,均值达70%左右;2)在PCB板生产制造领域,兴森科技、金百泽定位于服务客户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领域,客户较为分散,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集中度为10%-20%;深南电路、鹏鼎控股、依顿电子等大批量PCB制板厂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均值则达到50%以上,远高于中小批量板厂。综上,客户集中度高低与订单批量大小有关,通常而言批量越大客户集中度越高。因而由于发行人相较易德龙更加专注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领域,故客户集中度更低,具有合理性。此外,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与同样服务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的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兴森科技与金百泽20%以内的集中度水平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3、在研发能力、生产制造技术、应用领域及定位的差异,发行人与各同行业公司相比竞争优劣势,所属细分行业竞争是否激烈,发行人是否具备充足市场空间
(1)在研发能力、生产制造技术、应用领域及定位的差异,以及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发行人始终坚守服务于客户研发需求的创业“初心”,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业务起点及发展路径有较大差异,在对客户研发阶段痛点的洞察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区别于同行业公司多以生产制造为业务起点,发行人深耕PCB设计业务近二十年,自创立之初便致力于通过PCB设计服务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及信任基础。发行人创始管理团队来自PCB设计、SI/PI仿真测试、EMC分析等行业内的资深人员,对客户研发阶段痛点具有长期的持续跟踪观察并已形成深刻洞察,使得公司的经营规划、技术研发、业务管理能够紧贴公司战略定位及行业发展方向。
2)发行人以研发设计能力为行业立足之本,长期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持续巩固“技术专家”行业地位,在研发能力方面具备竞争优势
发行人为国际电子工业联接协会(IPC)会员单位,组建了超过600人的PCB设计研发工程师团队,具有年均10,000款左右的PCB的设计能力。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拥有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48项,合计151项专利,软件著作权2项,申请中的专利44项。公司已举办累计超过100场的技术研讨会,并主导撰写多本高速PCB设计的专业书籍,建立了广泛的行业影响力。在PCB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方面,如最高层数、最高速信号等,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均具有明显技术优势。
3)针对PCBA制造业务,发行人率先提出“高品质快件”的精准业务定位,以专业的工艺流程规划能力与快速响应的供货能力在生产制造方面构建了竞争优势
发行人深刻洞察客户在研发阶段的痛点,包括研发打样产品质量对研发效率和进度
的重要性。为满足客户“高品质快件”精准服务的需求,发行人针对PCBA制造服务业务已形成专业化、定制化的工艺流程规划能力,使得公司能够保证满足不同行业、不同产品需求客户的产品质量要求。相对同行业广大中小规模贴装厂,发行人对生产流程中的关键工艺步骤进行了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处理与管理,如:对钢网制作按照设计图纸、产品结构、锡膏类型进行定制化设计与采购;对印刷锡膏进行分类管理与选择,同时配备3D化的SPI在线锡膏印刷检测设备,充分管控贴片前印刷锡膏的不良率,排查漏印、少锡、粘锡等问题;参考相关辅料规格、元件规格、PCB尺寸、厚度、布局方式等对温度特性要求弹性设置产品回流炉温度,确保产品质量与可靠性;增加胶纸板测试环节,避免物料错贴,提高研发效率。
除了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高要求外,发行人还同时具备满足目标客户研发阶段时间紧、交期急的快速供货的需求。相比其他小批量生产商,发行人具备更强的供应链优势,公司目前拥有的位于深圳、上海、成都、长沙的四座PCBA工厂均配备仓库,能够对部分影响关键工期的电子料进行备货,以避免或减少生产流程中因缺失电子料而停产的情况发生。此外,发行人的生产线软硬件设施以及配套技术人员也为适应研发样板与小批量生产做出了相对优化,如生产线可接受多种产品离线编程,实现“先备齐料,先上产线”的工序,将排产时间缩到最短。4)发行人以研发角度切入与客户的深度合作,积累了明显的优质客户资源优势,良性循环推动公司技术进步与业务发展
由于PCB作为“电子产品之母”,其在整个信息产业链中的应用相当广泛,因此,发行人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方面与同行业企业存在较大的重叠。但是,由于发行人从客户研发设计需求切入,与客户在研发合作领域上的合作更加深入,在前沿产品技术应用方面的技术红利共享更加充分,因此在客户资源方面具备明显的优势。
发行人主要客户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的对比如下:
公司 | 2018-2021年1-6月前五大客户 | 其他重点合作客户 |
发行人 |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好克医疗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英特尔集团、卡斯柯集团、ATN 集团、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片冈实业株式会社、繁易信息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 浪潮、新华三、中兴、联想、大疆、飞腾、龙芯、中车、东软医疗、百度、阿里巴巴、腾讯、Apple、Google、Facebook、Microsoft、Marvell、Xilinx等 |
金百泽 | 河南牧原农牧设备有限公司、长春深蓝智造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苏州和嘉汽车技术有 |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
公司 | 2018-2021年1-6月前五大客户 | 其他重点合作客户 |
限公司、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深圳市世纪云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pec LLC、ELMATICA AS | 市博富能电池有限公司、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
行业及代表企业 | 竞争优势 |
发行人 | 基于业界领先PCB设计能力,规模化的研发设计团队,赢得数量众多的优质客户资源;高品质快件的PCBA定位契合研发、中小批量生产的需求;助力客户提高研发效率,客户忠诚度高、合作时间持久 |
兴森科技、金百泽等主要经营研发打样、中小批量PCB生产制造的企业 | 具备较好的PCB裸板制造能力,并依托PCB制造,向前、先后延伸,具备一定的PCB设计、PCBA生产加工能力 |
深南电路、鹏鼎控股等大批量PCB板厂 | 具备较好的大批量PCB裸板制造能力;具备一定一站式服务能力;优质稳定的大客户资源 |
鸿海精密、环旭电子、光弘科技、易德龙等EMS厂商 | 具备较好的EMS制造能力;平台化资源与供应链资源整合优势;增值服务能力;软硬件设计研发能力;大客户优势 |
函回复之问题2.一、(一)1、(1)的相关答复),市场较为分散,发行人作为该领域稀缺的具备专业化、规模化PCB设计能力的企业,目前市场占有率仍不高,且国内尚未有规模相当的直接竞争对手,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全球EMS行业与EMS行业中研发打样、中小批量细分市场测算规模分别约为4,777.21亿美元与716.58-955.44亿美元(测算过程详见第一轮问询函回复之问题2.一、
(一)1、(2)的相关答复)。PCBA与EMS行业虽然厂商众多,但定位于服务研发打样、中小批量的优质高品质快件供应商较为稀缺。以2020年度收入测算,发行人的PCBA制造服务业务市场占有率与可参考公司金百泽的电子制造服务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0.07%-0.10%与0.02%-0.03%,研发打样、中小批量细分市场较为分散,发行人作为硬件创新服务商,市场空间广阔、发展空间巨大。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整体呈快速增长趋势,由2018年度的34,091.35万元增长至2020年度的57,350.22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9.70%,2021年1-6月收入同比增长32.31%;同时,发行人毛利率总体维持在合理水平,亦证明发行人当前发展市场空间巨大,且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
(二)分析说明发行人可比公司选取以及对比发行人PCBA等业务相关指标时同行业公司的选取是否合理、全面
1、公司层面:自上而下对行业相关上市企业进行梳理、归类,发行人无完全可比公司,根据业务内容、业务定位选取相似性最高的金百泽与兴森科技作为可参考公司从产业链角度分析,PCB与EMS具有一定产业链上下游的关系,两个环节基本覆盖了PCB设计、PCB生产、PCBA加工制造、EMS组装等全产业链主要流程。从批量大小角度分析,客户订单批量的大小对企业的业务定位、研发方向和生产设备等都具有较大的影响,使得行业内各公司在经营数据以及财务数据表现出现差异,因此,按批量大小的不同目标市场分类也是业内常见的分析方法。
按照以上两种分析口径,当前PCB、EMS行业主要的上市企业业务定位及主要业务内容如图示:
鸿海精密、环旭电子、光弘科技等大批量EMS厂商金百泽、兴森科技等中小批量PCB厂商
批量大小大
中
小
PCB设计PCB生产PCBA成品组装等服务环节
发行人
深南电路、鹏鼎控股
等大批量PCB厂商
易德龙等中小批量EMS
厂商发行人
如图示,国内尚无与公司定位相符、规模相当的完全可比上市公司。为进行比较分析,发行人选取了金百泽与兴森科技作为同行业可参考公司,主要考虑两家公司:
均从事PCB设计环节(兴森科技未单独核算);制造服务环节均涉及PCBA焊接组装;均定位于研发打样与中小批量订单;客户集中度与发行人接近。 但是,金百泽、兴森科技核心业务仍为PCB板制造,因此被选为可参考公司而非可比公司。
以深南电路为代表的PCB板厂,虽然业务内容中包含PCBA制造服务(其电子装联业务还包含成品组装环节),但其主要从事PCB生产,未开展独立的PCB设计业务,且专注于中大批量领域,与发行人相似性较低,亦非市场上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因而未被选为可参考公司。
以易德龙、鸿海精密为代表的EMS厂商,并未开展独立的PCB设计业务,尽管EMS厂商在工艺流程上与发行人的SMT与DIP环节重叠,但生产链条还包括了进一步组装作业的流程,且最终输出产品形态包括模组、终端产品,与发行人存在差异。此外,易德龙在研发打样及中小批量领域的专注度不及发行人,批量相对发行人较大,客户集中度较高,而鸿海精密则定位于中大批量订单。易德龙、鸿海精密与发行人业务相似性较低,亦非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因而未被选为可参考公司。
2、业务层面:通过对比各家上市公司细分业务与发行人PCB设计业务和PCBA业务,金百泽、兴森科技与发行人业务相似性更高,选为可参考公司,而易德龙、深南电路等则在具体业务对比上也与发行人有明显区别
1)针对PCB设计业务,发行人与金百泽、兴森科技均开展一定规模化的PCB设计服务,具有相似性
虽然业务发展起点及路径不同,但兴森科技、金百泽亦为行业中具备较强PCB设计能力且开展一定规模化的PCB设计服务的企业。金百泽独立开展并核算PCB设计业务;而兴森科技虽未将PCB设计业务进行单独核算,但也明确披露了其为客户提供CAD设计服务,其中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其拥有PCB设计人员近300名。同时,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金百泽、兴森科技在PCB设计领域亦与公司构成一定市场竞争关系。因此,发行人设计业务与金百泽、兴森科技该等业务可参考性较高。
而其他相关行业公司则未开展规模化的PCB设计业务,研发设计服务内容亦与发行人有所区别:相对来看,发行人在研发资源配置、研发设计领域上较为专注于PCB研发设计环节,且提供的为将电路原理转化为PCB设计生产图纸、从无到有的设计;而易德龙的研发设计主要服务于其EMS生产制造业务,相对更加偏向于模组与终端产品,未独立开展PCB设计服务,与发行人具有显著差异;深南电路作为传统大批量制板厂,量产阶段的设计通常并不单独提供,而是服务于生产需求,为基于已有图纸的优化,目的主要在于匹配量产阶段的产能、工艺配置,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及生产良率,与发行人独立提供的PCB设计业务亦有所区别。
综上,兴森科技与金百泽在PCB设计业务层面,与发行人具有较高相似性。
2)针对PCBA制造业务,金百泽、兴森科技与发行人在工艺流程、批量大小较为相近
针对PCBA制造相关业务,产业链主要代表企业与发行人的对比如下:
公司-业务 | 主要工艺流程 | 主要订单批量领域 | |||
SMT与DIP | 成品组装 | 研发打样 | 中小批量 | 中大批量 | |
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 | √ | √ | √ | ||
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 | √ | √ | √ | ||
兴森科技-PCB板业务 (包含贴装) | √ | √ | √ | ||
易德龙-EMS业务 | √ | √ | √ | ||
深南电路-电子装联业务 | √ | √ | √ |
由上表,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所处细分市场为研发打样、中小批量的PCBA焊接组装行业,金百泽与兴森科技与其业务较为相近,易德龙与深南电路在工艺流程与批量领域上与其可比度均较低。
综上,已从公司整体定位可比性及具体业务可比性系统梳理行业相关公司:根据生产环节、业务定位、市场竞争关系,金百泽、兴森科技系与发行人的相似程度最高的两家公司,即同样定位于中小批量与研发打样客户,且均从事PCB设计环节及PCBA焊接组装,与发行人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关系,故选择金百泽、兴森科技作为同行业可参考公司,而易德龙、深南电路等则从公司整体定位及具体业务层面均与发行人存在明显的差异,同行业可参考公司选取结果全面、合理。
3、发行人同行业可参考公司的选取情况
总体而言,国内尚无与公司定位相符、规模相当的完全可比上市公司,为进行比较分析,发行人选取了部分业务可参考的企业作为同行业可参考公司,选取考虑标准包括:
第一,具备独立核算的PCB设计业务;第二,制造服务是否包含 PCBA焊接组装;第三,业务批量大小定位。参考以上选取标准,结合当前PCB与EMS产业链主要上市公司的业务定位及内容,发行人充分、合理地进行了可参考公司的比较和选取。
具体选取及与发行人的对比情况如下:
选取标准 | 项目 | 发行人 | 金百泽 | 兴森科技 | 深南电路 | 易德龙 | 鸿海精密 |
PCB 设计 | 标准①:是否具备独立核算的PCB设计业务 | 是 | 是 | 否1 | 否 | 否 | 否 |
2020年度PCB设计业务收入占比 | 22.43% | 2.6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021年1-6月PCB设计业务收入占比 | 19.93% | 2.8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PCBA 业务 | 标准②:制造服务是否包括PCBA焊接组装环节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2020年度PCBA制造服务收入占比2 | 77.57% | 25.88% | - | 10.00% | - | - | |
2021年1-6月PCBA制造服务收入占比2 | 80.07% | 25.41% | - | 11.46% | - | - | |
批量定位 | 标准③:批量大小定位 | 研发打样、中小批量 | 研发打样、中小批量 | 研发打样、中小批量 | 中大批量 | 中小批量 | 中大批量 |
2020年度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 | 17.42% | 16.88% | 10.86% | 43.78% | 54.90% | 64.02% | |
2021年1-6月前五大客 | 18.79% | - | - | - | 51.39% | - |
选取标准 | 项目 | 发行人 | 金百泽 | 兴森科技 | 深南电路 | 易德龙 | 鸿海精密 |
户营业收入占比 |
1、查阅易德龙、深南电路等公司公开披露资料、官网等公开信息,核查发行人与易德龙、深南电路等公司产品及用途、业务模式的可比性,尤其是发行人PCBA业务与易德龙EMS业务、深南电路电子装联业务在生产环节与订单批量领域上的可比性,判断未将易德龙、深南电路纳入可参考公司范围是否合理,判断上述业务是否为可比业务、工序环节是否有相似性;
2、查阅兴森科技的公开披露资料、官网等公开信息,判断兴森科技是否有PCBA制造业务,是否单独核算该业务,分析未在PCBA业务与发行人进行对比的原因;
3、获取发行人、易德龙、同行业其他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情况,查阅相关公司公开披露资料、官网等公开信息,结合发行人与易德龙等公司业务特征,分析其客户集中度分布差异较大的原因;
4、查阅和分析行业研究报告及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资料,了解同行业公司研发能力、生产制造技术、应用领域及定位的情况,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的竞争优劣势;
5、查阅和分析行业研究报告及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资料,了解和分析发行人所属细分行业竞争是否激烈,结合发行人竞争力与经营业绩分析,判断发行人是否具备充足市场空间;
6、查阅电子制造服务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资料,访谈发行人业务相关负责人,了解行业竞争格局,从公司层面与业务层面分别分析判断选取可参考公司的合理性、全面性,了解发行人选取同行业可参考公司时的相关指标,并判断相关指标与选取方式是否合理、全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易德龙作为典型的EMS厂商,并未独立开展PCB设计业务,且易德龙较发行人在生产环节更加偏向于EMS全流程,包含进一步的成品组装环节,输出产品形态包括模组与终端产品,订单批量较发行人也更大,综合对比两者差异较为明显;深南电路为PCB板厂,虽然业务内容中包含PCBA制造服务,但其主要从事PCB生产,未开展独立的PCB设计业务,且专注于中大批量领域,与发行人相似性较低,亦非市场上
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因此未将易德龙、深南电路纳入可参考公司范围具备合理性。具体到业务层面,易德龙EMS业务与深南电路电子装联业务在工艺流程、输出产品形态、订单批量领域大小与发行人PCBA制造业务亦存在差异,业务亦不具备可比性;但基于SMT与DIP等部分工艺流程重叠,为充分对比说明,在毛利率分析部分仍将易德龙EMS业务与深南电路电子装联业务纳入对比分析范畴;
2、客户集中度高低与订单批量大小有关,发行人定位于服务客户研发阶段需求,批量较小,符合发行人客户群体分布及客户研发活动特点,与同样定位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业务为主的兴森科技和金百泽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易德龙定位于EMS制造服务,批量较发行人更大,因而客户集中度较高;
3、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在以提供研发设计为服务切入点的业务定位,领先的PCB设计研发实力,高品质快件的制造能力,数量众多的来自广泛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上,均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4、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市场前景广阔,相关市场高度分散,发行人目前市场占有率较低,但经营业绩整体呈快速增长趋势,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5、根据生产环节、业务定位、市场竞争关系,金百泽、兴森科技系与发行人的相似程度最高的两家公司,即同样定位于中小批量与研发打样客户,且均从事PCB设计环节及PCBA焊接组装,与发行人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关系,故选择金百泽、兴森科技作为同行业可参考公司,选取结果全面、合理;但是,这两家公司的核心业务仍为PCB板的生产,业务结构与发行人仍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两家公司仅为同行业可参考公司,而非完全可比公司。
问题3. 关于收入与客户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实现收入34,091.81万元、40,585.61万元、57,354.50万元,2020年同比增长41.32%,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075.92万元、7,937.19万元、12,454.32万元,2020年同比增长56.91%,金百泽2020年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动
11.02%、18.89%,电子制造、电子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上升13.42%、12.35%,易德龙2020年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24.56%、30.06%。(2)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PCBA制造服务包括PCBA焊接组装和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3)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PCBA收入分别为3,758.48万元、2,363.93万元、6,390.32万元,2020年增长较快,境外客户向发行人采购PCBA的原因包括中国本土制造业相比于发达国家尚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2019年发行人与美国客户ATN、日本客户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等开始合作,且合作金额2020年均增长较快。(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的收入分别为1,181.97万元、36.78万元、1,048.56万元,该公司为和硕(4938.TW)控股子公司,回复显示和硕为EMS与ODM企业,与发行人PCBA业务相近。英特尔集团、名硕电脑、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为报告期发行人主要客户,后两家客户为英特尔产品检测设备集成PCBA组件。(5)报告期各期中介机构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函证中,回函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11%、63.05%、56.47%。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PCB设计业务、PCBA制造业务等2020年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细分业务收入增长、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金百泽、易德龙等同行业公司的合理性。(2)结合在手订单、期后业绩及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并披露发行人2021年以来的经营情况、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原因,是否存在收入下滑风险。(3)说明PCBA焊接组装、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的具体内容、方式,两部分内容是否可区分单独采购,列示收入占比、毛利率情况并说明毛利率合理性。(4)说明PCBA境外收入2020年上升较快的原因、与ATN等主要境外客户合作的背景、多家客户集中在2019年开始合作的原因,可比公司中是否存在类似PCBA业务外销的情形、相关收入变动趋势是否和发行人一致;对比发行人PCBA境内外毛利率差异以及该业务毛利率明显高于可比公司的情形,分析说明相关境外客户向发行人采购PCBA业务存在价格优势的依
据及其充分性。(5)说明名硕未向其母公司采购相关PCBA业务的原因;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英特尔及其配套合作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向各主体具体销售内容,与相关客户合作是否稳定。(6)说明中介机构发函所选取的重要性水平,客户未回函的原因,按客户金额分层列示对各层级客户数量、收入金额的发函、回函比例,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分别说明对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境外收入、贸易类收入函证情况,详细说明对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真实性核查的具体方式、获取的凭证、各核查方式覆盖的抽样比例和核查比例,对各项收入的函证核查是否充分、结论依据是否充分。
一、答复
(一)说明公司PCB设计业务、PCBA制造业务等2020年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细分业务收入增长、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金百泽、易德龙等同行业公司的合理性
1、公司PCB设计业务、PCBA制造业务等2020年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1)2020年公司收入增长的具体情况
2019年和2020年,公司PCB设计业务、PCBA制造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PCB设计服务 | 12,861.86 | 22.85% | 10,469.53 | 17.38% | 8,919.29 |
PCBA制造服务 | 44,488.36 | 47.74% | 30,112.72 | 19.63% | 25,172.06 |
合计 | 57,350.22 | 41.32% | 40,582.25 | 19.04% | 34,091.35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PCB设计服务 | 收入金额 | 12,861.86 | 10,469.53 |
其中:新增客户收入 | 1,317.19 | 1,222.46 | |
老客户收入 | 11,544.67 | 9,247.07 | |
收入来源于老客户的占比 | 89.76% | 88.32% | |
PCBA制造服务 | 收入金额 | 44,488.36 | 30,112.72 |
其中:新增客户收入 | 3,237.13 | 3,726.61 | |
老客户收入 | 41,251.23 | 26,386.11 | |
收入来源于老客户的占比 | 92.72% | 87.62% |
东信息已申请豁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增加额 | 增加额占收入总增加额的比例 |
第一类客户:报告期内新增且快速扩大合作规模的客户 | |||||
1 | ATN集团 | 1,716.69 | 44.79 | 1,671.90 | 9.97% |
2 | 一元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7.23 | 69.35 | 507.88 | 3.03% |
3 | 新思科技集团(SYNOPSYS, INC.) | 409.00 | 88.32 | 320.68 | 1.91% |
第二类客户: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客户 | |||||
4 | 英特尔集团 | 1,179.38 | 620.91 | 558.47 | 3.33% |
5 |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 1,048.56 | 36.78 | 1,011.78 | 6.03% |
6 | 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 | 1,225.54 | 455.45 | 770.09 | 4.59% |
第三类客户:布局医疗板块,疫情拉动业绩的客户 | |||||
7 | 深圳市好克医疗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90.87 | 304.06 | 886.81 | 5.29% |
8 | E1客户 | 850.18 | 538.19 | 311.99 | 1.86% |
第四类客户:长期稳定合作客户 | |||||
9 |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 | 3,654.03 | 3,042.02 | 612.01 | 3.65% |
10 | 卡斯柯集团(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 1,098.65 | 579.67 | 518.98 | 3.10% |
11 | E2客户 | 2,204.41 | 1,937.74 | 266.67 | 1.59% |
第五类客户:自身业务拓展或转型加大采购的客户 | |||||
12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802.49 | 81.62 | 720.87 | 4.30% |
13 | E3客户 | 306.28 | 20.72 | 285.56 | 1.70% |
14 | E4客户 | 754.32 | 473.39 | 280.93 | 1.68% |
15 | E5客户 | 270.29 | - | 270.29 | 1.61% |
合计 | 17,287.92 | 8,293.01 | 8,994.91 | 53.64% |
1) 第一类:该类客户系报告期内新增并快速深化合作,在2020年度合作规模有较大幅度上升的客户,该等客户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2,500.46万元,占2020年新增收入的比例为14.9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年 | 增加额 | 增加额占比 |
第一类客户:报告期内新增且快速扩大合作规模的客户 | ||||
1 | ATN集团 | 1,716.69 | 1,671.90 | 9.97% |
2 | 一元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7.23 | 507.88 | 3.03% |
3 | 新思科技集团(SYNOPSYS, INC.) | 409.00 | 320.68 | 1.91% |
小计 | 2,702.92 | 2,500.46 | 14.91% |
FPGA系统设计、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的通讯领域设计商。公司为其提供大数据所需的高端芯片方案的PCB设计及PCBA制造服务。根据公司的说明,2020年收入增加较多系该客户新接到HAPS芯片验证系统订单(专为ASIC/SOC设计者提供的高性能、高容量的基于FPGA的原型验证板),该产品研发成功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导致2020年该客户向发行人的采购增加。一元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一元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5年5月 |
注册资本 | 30,000.00万新台币 |
注册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76巷61号5楼 |
主营业务 | 高阶FPGA系统设计、培训、技术咨询服务及大学实验室设备供应商。 |
主要股东 | 凯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19%,王建宇持股10.90%,安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0%,柯瑞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17%,寰和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04% |
经营情况 | 根据其官网披露,美国Xilinx公司为全球最大可编程器件(FPGA/CPLD)厂商,而一元素科技作为Xilinx台湾区(独家)及中国区官方授权培训服务(ATP,Authorized Training Provider)的执行单位外,同时也获得Xilinx台湾区及中国区大学计划的独家授权,每年举办数场大学教师的培训(University Workshop Training)。时至今日,全世界第一大IP供货商安谋(ARM)及第三大IP供货商Imagination Technologies均授权一元素科技,成为其培训合作伙伴。 根据对其访谈确认,美国Xilinx(赛灵思)为其主要合作方,一博科技为其供应商之一。 |
占2020年新增收入的比例为13.96%,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年 | 增加额 | 增加额占比 |
第二类客户: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客户 | ||||
4 | 英特尔集团 | 1,179.38 | 558.47 | 3.33% |
5 |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 1,048.56 | 1,011.78 | 6.03% |
6 | 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 | 1,225.54 | 770.09 | 4.59% |
小计 | 3,453.48 | 2,340.34 | 13.96% |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年 | 增加额 | 增加额占比 |
第三类客户:布局医疗板块,疫情拉动业绩的客户 | ||||
7 | 深圳市好克医疗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90.87 | 886.81 | 5.29% |
8 | E1客户 | 850.18 | 311.99 | 1.86% |
小计 | 2,041.05 | 1,198.80 | 7.15% |
4) 第四类:该类客户系报告期内长期稳定合作且合作规模较大的重点客户,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397.66万元,占2020年新增收入的比例为8.34%,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年 | 增加额 | 增加额占比 |
第四类客户:长期稳定合作客户 | ||||
9 |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 | 3,654.03 | 612.01 | 3.65% |
10 | 卡斯柯集团(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 1,098.65 | 518.98 | 3.10% |
11 | E2客户 | 2,204.41 | 266.67 | 1.59% |
小计 | 6,957.09 | 1,397.66 | 8.34% |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年 | 增加额 | 增加额占比 |
第五类客户:自身业务拓展或转型加大采购的客户 | ||||
12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802.49 | 720.87 | 4.30% |
13 | E3客户 | 306.28 | 285.56 | 1.70% |
14 | E4客户 | 754.32 | 280.93 | 1.68% |
15 | E5客户 | 270.29 | 270.29 | 1.61% |
小计 | 2,133.38 | 1,557.65 | 9.29% |
年2月通过老客户介绍与公司开展合作。根据公司的说明,2020年收入增加较多系公司凭借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客户认可,客户将部分订单从其他供应商转移至公司。综上,随着公司一站式服务落地,全面融入客户研发与供应链体系,深化与老客户的合作,同时公司服务客户数量也有所增长,公司2020年收入增长较快。
2、细分业务收入增长、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金百泽、易德龙等公司的合理性
2020年,公司与金百泽、易德龙的细分业务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产品分类 | 收入 |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 ||||
2020年 | 2019年 | 增长率 | 2020年 | 2019年 | 增长率 | ||
金百泽 | 印制电路板 | 40,948.26 | 37,294.97 | 9.80% | 5,091.19 | 4,321.06 | 17.82% |
电子制造服务 | 15,058.75 | 13,276.68 | 13.42% | ||||
电子设计服务 | 1,538.70 | 1,369.57 | 12.35% | ||||
其他业务收入 | 636.77 | 467.68 | 36.16% | ||||
小计 | 58,182.48 | 52,408.90 | 11.02% | ||||
易德龙 | 电子制造服务 | 128,749.99 | 102,747.53 | 25.31% | 14,412.49 | 10,868.84 | 32.60% |
本公司 | PCB设计服务 | 12,861.86 | 10,469.53 | 22.85% | 12,454.32 | 7,937.19 | 56.91% |
PCBA制造服务 | 44,488.36 | 30,112.72 | 47.74% | ||||
其他业务收入 | 4.29 | 3.37 | 27.30% | ||||
小计 | 57,354.50 | 40,585.61 | 41.32% |
比超过70%,而PCB设计及PCBA制造服务收入为其起步较晚、收入占比较小的业务,尚处于发展早期,存在一定波动,与发行人相似业务增速不具有可比性,具体如下:
针对PCB设计业务:发行人的PCB设计业务是公司确立行业地位、形成行业口碑的核心,公司已深耕该领域近二十年,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而金百泽设立时以PCB生产制造业务起步,目前电子设计服务收入占比仍不超过3%,非其核心业务。因此公司与金百泽的PCB设计业务在行业地位、品牌知名度、业务发展阶段、客户储备等方面的差异情况导致业务增长幅度出现差异。
PCBA制造服务业务:根据金百泽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其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尚处于发展阶段,且其电子制造服务业务收入规模尚较小,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故收入尚处于爬坡过程中,各年收入波动较大,在2019年亦曾达到40.08%的增长率;公司的PCBA制造服务业务在规模及战略地位上均较金百泽有较大差异,相应地规模效应、资源集聚效应更明显,且公司高品质PCBA研发快件服务商的业务定位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前述效应带动公司PCBA制造服务业务收入水平高于金百泽的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具有合理性。
此外,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幅高于同行业公司金百泽,主要系相对金百泽,公司2020年度收入增长幅度以及毛利率水平均较高所致。
(2)与易德龙的对比情况
与易德龙相比,该公司属于较为成熟综合的EMS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制造服务,主要客户为史丹利百得、康普、科勒、浪潮、上海联影、POLARIS等200余家,其中2020年度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54.90%,集中度较高,其前五大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的大型企业,需求相对较为稳定,前五大客户的需求增长情况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整体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且其2020年度营业收入已达128,904.79万元,相对处于更为成熟的发展期间。2020年,A股电子制造Ⅱ(申万)行业指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为15.48%,因而易德龙增速与行业水平基本维持一致。
而报告期内公司定位于服务客户研发阶段需求,服务于各行各业研发创新型企业,客户数量累计约5,000家,2020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仅为17.42%,2020年度PCBA制造业务收入为44,488.36万元,相对处于成长期,公司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为公司PCBA制造服务收入的高速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公司PCBA制造服务收入增速高于易德
龙具有合理性。
此外,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幅高于易德龙,主要系相对易德龙,公司收入增长幅度以及毛利率水平均较高所致。
(二)结合在手订单、期后业绩及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并披露发行人2021年以来的经营情况、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原因,是否存在收入下滑风险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订单金额-PCB设计业务 | 2,279.01 | 2,051.13 |
订单金额-PCBA制造服务 | 16,791.01 | 10,617.28 |
合计 | 19,070.02 | 12,668.41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同比变动 |
营业收入 | 33,216.26 | 25,107.79 | 32.29% |
净利润 | 6,898.35 | 6,098.21 | 13.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98.35 | 6,098.21 | 13.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71.74 | 5,603.47 | 15.50% |
租金均有所减免;另一方面,2021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备库策略对价格上涨有所平滑),且为持续巩固人才队伍的稳定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惯例,公司2021年亦整体有所调薪。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21年1-6月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即由上年同期的44.19%水平下降为本期间的41.33%,而销售费用率、研发费用率等有所上升所致。
(3)2021年1-6月,公司与金百泽、兴森科技、易德龙的经营业绩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增长率 |
营业收入 | |||
兴森科技 | 237,050.99 | 204,654.07 | 15.83% |
金百泽 | 33,532.41 | 26,845.77 | 24.91% |
易德龙 | 76,093.51 | 60,295.69 | 26.20% |
本公司 | 33,216.26 | 25,107.79 | 32.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
兴森科技 | 28,692.05 | 14,123.26 | 103.15% |
金百泽 | 2,005.75 | 2,000.30 | 0.27% |
易德龙 | 10,289.00 | 6,781.39 | 51.72% |
本公司 | 6,471.74 | 5,603.47 | 15.50% |
(4)公司2021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预计2021 年 1-9 月预计实现的经营业绩及较上年同期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1-9月 | |
金额(预计数) | 同比变动幅度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53,700.00 | 31.02% | 40,987.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100.00 | 19.38% | 10,136.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600.00 | 20.35% | 9,638.72 |
司收入增长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预计2021年1-9月实现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亦呈稳定增长态势。公司所处硬件研发创新市场空间巨大;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PCB研发创新服务领域的引领者,具备较强竞争力,公司业绩能够持续稳定增长,不存在收入下滑的重大风险。
(三)说明PCBA焊接组装、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的具体内容、方式,两部分内容是否可区分单独采购,列示收入占比、毛利率情况并说明毛利率合理性
1、PCBA焊接组装及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的具体内容
PCBA焊接组装的具体内容主要指PCB裸板经过表面贴装(SMT)或直插封装(DIP),完成在PCB裸板上焊接组装电子元器件的过程,包含贴片、焊接、组装、测试等具体环节。
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指由于PCBA制造需要PCB裸板及元器件等原材料,但发行人服务的客户在研发阶段具有时间紧、要求高的痛点,且所需PCB裸板及元器件种类众多、定制化程度高,但需求数量少,供应链管理难度大,采购和管理成本高,因而为解决客户研发阶段痛点,发行人利用供应商资源优势、元器件选型技术优势等,集中采购部分PCBA焊接组装所需的PCB裸板及元器件,并将元器件贴装在PCB裸板上,生产完成后最终交付给客户PCBA成型板。
针对PCBA制造服务业务,客户最终需要的是PCBA成型板,故基于快速响应、提高研发效率的服务理念,发行人采用包含PCBA焊接组装、物料配套的一站式业务发展战略,PCBA焊接组装和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均系PCBA制造服务的具体服务环节,并非两项完全独立的业务,主要盈利模式并非单独的贴装或原材料销售,不单独核算两个业务环节的销售收入。
2、发行人与客户就PCBA焊接组装、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业务的合作方式和具体情况
发行人与客户的主要合作方式为:客户向发行人下达的PCBA订单通常要求的交付成果为PCBA成型板,故客户向发行人提出采购需求后,一方面需与发行人沟通确定PCBA焊接组装的数量、贴装方案,另一方面需确定由发行人配套提供的PCB板或
元器件(存在部分物料由客户提供的情形,即客供物料)。随后公司进行PCBA焊接组装及配套物料的一揽子报价并与客户确认,并相应进行配料、客供物料(如有)的收发及焊接组装的排期生产,生产完成后最终交付给客户PCBA成型板。
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不同客户、不同研发项目均具有差异化需求。发行人致力于成为客户研发创新阶段的最佳合作伙伴,因而针对PCBA制造服务,公司将配合客户PCBA研制落地作为首要目标之一,在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上保有一定灵活度,因此:1)存在少量由客户提供主要原材料,发行人主要提供PCBA焊接组装服务的情形(即“客供料”业务);2)亦存在少量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凭借技术后盾优势、供应链优势为客户提供PCB裸板供应的情形,具体如下:
(1)发行人仅主要提供PCBA焊接组装的情形(即“客供料”业务)
在公司自身元器件资源不富余或特殊材料客户有比较优势来源时,客户自行承担大部分或全部物料的供应,客户采购该类原材料后运送至发行人指定地点用于PCBA的焊接组装,该种情形下即为“客供料”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以非客供料业务为主,客供料业务(客户提供主要原材料,发行人主要进行PCBA焊接组装)收入占比分别为15.73%、16.08%、
14.11%和13.71%,占比不高。关于客供料业务模式收入、毛利率等具体情况参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4第(二)问”相关内容。
(2)发行人仅主要提供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的情形
1)发行人仅主要提供PCB裸板供应的背景及原因
针对元器件,发行人的销售均系PCBA焊接组装的配套,不存在单独直接销售元器件的情形;针对PCB裸板,存在少量客户仅向公司采购PCB板的情形,该等客户通常拥有自建的贴装生产线或有常年合作的贴装供应商,向发行人采购PCB板后基于交期、价格、自有产能等考虑未委托发行人进行后续贴装,自行或委托其他供应商进行贴装。该等客户向发行人采购部分PCB板而非直接向PCB板厂采购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具备技术优势、工艺咨询优势、供应商资源优势等,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该等单独的PCB板采购需求中以为委托发行人进行的PCB设计为主,为PCB设计业务的延伸。针对该等PCB板,发行人熟悉各项工艺参数,因而能够高效掌
控和监督PCB板的生产环节,确保PCB板设计方案的生产落地,故客户向发行人进行采购。
其二,即使并非发行人进行的PCB板设计,但由于发行人具备丰富的PCB设计及PCBA焊接组装经验,发行人能够从工艺咨询角度为客户提出PCB板的优化建议,尤其在高速通信、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等行业前沿技术领域,可协助客户更快更好地确定板材选型、叠层和阻抗设计以及板内特殊部分的优化,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尽量避免PCB实际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节省客户研发时间,提高一板成功率。其三,客户研发阶段的采购需求具有时间紧、要求高的痛点,且所需PCB裸板定制化程度高,但单个订单需求数量少,供应链管理难度相对较高。发行人具备丰富的供应商资源,覆盖研发打样至批量的各阶段,了解并掌握不同PCB板供应商在不同板材、不同工艺、交期、最低采购量、价格等方面的优势差异,因而发行人可结合客户具体订单需求选择最合适的PCB板生产商,且在PCB板供应商生产完成后,公司可对PCB板进行质量检验以及对部分特殊性能进行验证以保证产品质量。相比直接向某单一供应商采购,客户向发行人采购可节省供应商遴选、谈判及质量检验等管理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发行人可高效、精准满足客户研发阶段采购痛点。
2)报告期内,针对PCBA制造服务业务客户,公司仅向其销售PCB板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
单独PCB板销售服务 | 1,154.51 | 4.34% | 38.75% | 1,982.46 | 4.46% | 38.78% | 839.23 | 2.79% | 39.04% | 1,272.61 | 5.06% | 35.66% |
上述PCB板销售服务具有一定毛利率水平的主要原因系在上述PCB销售服务中,因发行人解决了客户痛点、提高了上下游效率,贡献了较高附加价值,因而获得了合理的毛利率水平,具体分析如下:
站在客户角度,如前所述:其一,该等单独的PCB板采购需求中以委托发行人进行的PCB设计为主,为PCB设计业务的延伸,发行人熟悉各项工艺参数,因而能够高效掌控和监督PCB板的生产环节;其二,发行人具备丰富的PCB设计及PCBA焊接组装经验,发行人能够从工艺咨询角度为客户提出PCB板的优化建议,能够提供充分的技术后盾支持;其三,客户研发阶段PCB板一般需求数量少(该等情形下5㎡以下样板收入占比65%以上),供应链管理难度大,采购和管理成本高,发行人可根据客户产品需求选择较为合适的供应商生产,且在PCB板供应商生产完成后,公司可对PCB板进行质量检验以及对部分特殊性能进行验证以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研发时间紧、要求高的需求。基于以上原因,客户愿意支付一定溢价从公司购买具有技术保障、高品质、高效率的PCB板。
站在供应商角度:其一,普通PCB板厂面对各行各业众多的小客户,尤其面对是该类客户的研发需求时,PCB板厂工程师的专业技术对接能力存在一定欠缺,PCB板厂通过公司获取订单可以减少沟通障碍,降低获客成本,更为快捷高效地导入客户;其二,依托公司PCB设计业务的技术优势,对PCB板的生产提出优化设计建议,对PCB板厂商亦具有较大的技术指导意义,以保证PCB产品的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发行人亦通过自身竞争优势赋能于PCB板厂,PCB板供应商亦有意愿与发行人保持良好合作。
①针对制造服务环节,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单独向发行人采购PCB板的客户列示如下(部分客户名称已申请用字母替代):
单位:万元
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介绍 | 单独PCB 板销售收入 | 占单独PCB板销售服务收入的比例 |
2021年1-6月 | 1 | F1 | 江苏省网络安全重点企业,主要产品涉及信息化、智慧化方案、网络可视化、智能语音、信息安全、智能感知、信息安全等 | 110.66 | 9.59% |
2 | 奕瑞影像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 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01)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影像设备、医疗器械及零配件设计、研发,电子设备、电子产品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 88.94 | 7.70% | |
3 | 北京工蜂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专注于通信、工业控制和军工等领域,提供系统平台设计和生产服务 | 57.31 | 4.96% | |
4 | 北京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量子技术产业化应用,提供可实用化的量子保密通信解决方案及产品服务,为最终用户实现各类数据通信业务与量子技术结合的应用 | 47.39 | 4.10% | |
5 | 天津光电聚能专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光电设备、电子器件、电子制造服务(EMS)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 44.86 | 3.89% | |
合计 | - | 349.17 | 30.24% | ||
2020年度 | 1 | 东莞市腾盛实业有限公司 | 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航模、无人机、云台、摄相机类产品的企业 | 171.20 | 8.64% |
2 | 奕瑞影像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 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01)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影像设备、医疗器械及零配件设计、研发,电子设备、电子产品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 106.04 | 5.35% | |
3 | 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专业从事嵌入计算机及相关软硬件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等一体化经营的高科技企业 | 75.54 | 3.81% | |
4 | F1 | 江苏省网络安全重点企业,主要产品涉及信息化、智慧化方案、网络可视化、智能语音、信息安全、智能感知、信息安全等 | 66.80 | 3.37% |
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介绍 | 单独PCB 板销售收入 | 占单独PCB板销售服务收入的比例 |
5 | 北京工蜂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专注于通信、工业控制和军工等领域,提供系统平台设计和生产服务 | 46.77 | 2.36% | |
合计 | - | 466.35 | 23.52% | ||
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介绍 | 单独PCB板销售收入 | 占单独PCB板销售服务收入的比例 |
2019年度 | 1 | 奕瑞影像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 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01)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影像设备、医疗器械及零配件设计、研发,电子设备、电子产品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 71.67 | 8.54% |
2 | 精华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SMT制造企业,因其下游客户宁德时代认可发行人的技术支持和制板服务质量,指定其向发行人采购PCB板 | 41.35 | 4.93% | |
3 | 东莞市腾盛实业有限公司 | 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航模、无人机、云台、摄相机类产品的企业 | 39.74 | 4.73% | |
4 | 北京华清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 是电子信息领域专业从事高速信号处理模块及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制的数字信号处理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信号处理、图像处理、工业检测等领域的产品开发、仿真设备开发、检测设备开发等 | 30.27 | 3.61% | |
5 | F2 | 主要从事通信及网络信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维修服务工作 | 27.21 | 3.24% | |
合计 | - | 210.24 | 25.05% | ||
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介绍 | 单独PCB板销售收入 | 占单独PCB板销售服务收入的比例 |
2018年度 | 1 | 上海六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SMT制造企业,因其下游客户奕瑞科技认可发行人的技术支持和制板服务质量,指定其向发行人采购PCB板;2018年,奕瑞科技自建SMT产线,故由其直接向发行人采购PCB板 | 68.78 | 5.40% |
2 | F2 | 主要从事通信及网络信息类产品的研发、生产、维修服务工作 | 47.77 | 3.75% | |
3 | 北京华清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 是电子信息领域专业从事高速信号处理模块及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制的数字信号处理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信号处理、图像处理、 | 46.35 | 3.64% |
年份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介绍 | 单独PCB 板销售收入 | 占单独PCB板销售服务收入的比例 |
工业检测等领域的产品开发、仿真设备开发、检测设备开发等 | |||||
4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全面提供智能电网信息与控制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产品涵盖电力系统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调度六大环节的自动化综合解决方案 | 43.83 | 3.44% | |
5 | 精华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SMT制造企业,因其下游客户宁德时代认可发行人的技术支持和制板服务质量,指定其向发行人采购PCB板 | 42.00 | 3.30% | |
合计 | - | 248.73 | 19.54% |
由上表可知,在制造服务环节,单独向公司采购PCB板的客户主要为各类硬件科技企业,与发行人其他客户的业务性质无显著不同。同时,该等客户中亦有少部分贴装厂,其向发行人采购PCB板的原因系其下游客户因认可一博科技的技术支持和制板服务质量,从而指定发行人提供PCB板供应服务。
2020年发行人向前五大PCB裸板客户销售PCB裸板收入金额占对该客户总销售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69.46%、83.45%、51.53%。其中,除东莞市腾盛实业有限公司以外,其他客户均非仅向发行人采购PCB板,包括奕瑞影像科技(太仓)有限公司单独向发行人采购的PCB板部分为其母公司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行人进行PCB设计,其单独的PCB板采购需求为PCB设计业务的延伸,发行人熟悉PCB板各项工艺参数,因而能够高效掌控和监督PCB板的生产环节,确保PCB板设计方案的生产落地,故客户向发行人采购单独的PCB板。因此上述主要客户单独采购PCB板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的实际情况,单独采购PCB板业务具有真实性。
而东莞市腾盛实业有限公司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航模、无人机、云台、摄相机类产品的企业,主要产品为高端无人机,主要部件的核心PCB为高速PCB板和HDI板,技术参数要求较高,发行人PCB设计实力突出,在PCB设计阶段能够给与客户一些技术支持,以及可对PCB板进行质量检验和对部分特殊性能进行验证以保证产品质量,而客户亦了解到发行人具备丰富的PCB板供应商资源。综上其向发行人单独采购PCB具有合理性。
针对东莞市腾盛实业有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太仓)有限公司,2020年度发行人向上述两家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171.20万元、106.04万元,相应的毛利额分别为68.46万元、50.22万元,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小。中介机构已对上述两家客户进行了网络公开检索、现场走访、函证、抽凭等核查程序,确认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核实了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
②针对制造服务环节,报告期各期采购的
PCB板直接用于销售对应的前五大PCB板供应商列示如下:
年份 | 序号 | 供应商 | 直接用于销售的PCB板采购 | 该供应商PCB板整体采购价格(元/㎡) | ||
采购额(万元) | 占单独PCB板业务采购额的比例 | 单价 (元/㎡) | ||||
2021年1-6月 | 1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7.47 | 44.89% | 4,899.80 | 4,600.93 |
2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 | 89.44 | 12.65% | 14,229.54 | 14,637.44 | |
3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80.04 | 11.32% | 8,209.95 | 7,907.28 | |
4 | 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 | 67.31 | 9.52% | 2,137.09 | 1,823.18 | |
5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65.14 | 9.21% | 5,968.59 | 5,332.66 | |
合计 | 619.40 | 87.59% | 5,026.13 | 4,135.32 | ||
2020年度 | 1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9.23 | 41.96% | 3,953.32 | 4,766.58 |
2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167.40 | 13.79% | 5,372.63 | 6,808.51 | |
3 | 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 | 145.90 | 12.02% | 2,247.59 | 1,816.28 | |
4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 | 137.54 | 11.33% | 11,496.09 | 12,846.98 | |
5 | 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93.25 | 7.68% | 1,085.92 | 766.15 | |
合计 | 1,053.33 | 86.79% | 3,263.86 | 2,478.67 | ||
2019年度 | 1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4.07 | 41.85% | 3,859.52 | 4,561.01 |
2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80.74 | 15.78% | 8,793.83 | 6,729.34 | |
3 | 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 | 68.40 | 13.37% | 3,243.83 | 1,998.02 | |
4 | 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65.46 | 12.80% | 1,043.30 | 953.86 | |
5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 | 45.16 | 8.83% | 9,237.42 | 11,551.35 | |
合计 | 473.83 | 92.62% | 3,089.48 | 2,483.22 | ||
2018年度 | 1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8.19 | 35.20% | 3,438.03 | 4,012.97 |
2 | 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169.82 | 20.74% | 966.51 | 1,005.93 | |
3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 | 100.63 | 12.29% | 3,892.60 | 7,443.80 | |
4 | 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 | 93.21 | 11.38% | 1,995.16 | 2,465.13 | |
5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82.46 | 10.07% | 4,617.08 | 5,798.17 | |
合计 | 734.31 | 89.69% | 2,098.29 | 2,508.48 |
的PCB裸板供应商,与其他业务对应的PCB板供应商无显著区别。发行人主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特点、工艺要求、批量、交期、价格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执行供应商采购询价制度,并不根据是否仅销售PCB裸板、是否委托发行人提供后续贴装服务而选择不同的供应商。PCB板采购价格主要受材质、层数、订单数量、工艺、交期等影响,因而不同供应商采购价格存在差异。整体上,发行人直接用于销售的PCB板对应的各PCB板供应商采购价格与发行人自该PCB板供应商采购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采购价格公允;有所差异系批量、层数等采购结构不同所致。其中,2018年自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直接用于销售的PCB板采购价格相对向该供应商整体采购价格偏低,主要系其中样板比例及高层板数比例相对向该供应商整体采购较低所致;而2019年自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采购直接用于销售的PCB板采购价格相对向该供应商整体采购价格偏高,主要系其中样板比例相对向该供应商整体采购较高所致。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用于销售的PCB板的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情况。将上述单独PCB板销售服务收入归类至PCBA制造服务收入的主要原因系:PCBA的产出过程包含两大环节,方案设计和实物制造,发行人提供的PCB设计业务和PCBA制造服务分别对应以上两大环节,因而发行人将PCBA实物制造环节提供的相关服务归类于PCBA制造服务。上述PCB板单独销售即为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在PCBA实物制造过程中的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制造优化、质量管控、供应商管理等,均为围绕客户PCBA生产落地需求提供的服务。客户仅采购PCB未委托发行人贴装的原因主要为其有自建贴装产线或有其他常年合作的贴片厂,但其采购PCB板后最终均会落地为PCBA。此外,该部分收入规模较小,各期占PCBA制造服务收入的比例为5%左右,重要性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发行人将上述单独PCB板销售服务收入归类至PCBA制造服务收入具有合理性。综上,上述PCB销售服务收入占比较低,且因发行人为上下游均提供了附加价值,毛利率水平合理,将该部分收入归类为PCBA制造服务收入亦具有合理性。
(四)说明PCBA境外收入2020年上升较快的原因、与ATN等主要境外客户合作的背景、多家客户集中在2019年开始合作的原因,可比公司中是否存在类似PCBA业务外销的情形、相关收入变动趋势是否和发行人一致;对比发行人PCBA境内外毛利率差异以及该
业务毛利率明显高于可比公司的情形,分析说明相关境外客户向发行人采购PCBA业务存在价格优势的依据及其充分性
1、PCBA境外制造服务收入2020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0年度,公司实现PCBA制造服务境外收入6,390.32万元,较上年增加4,026.39万元,增幅170.33%。主要受客户ATN集团、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位于保税区)影响,后两家均为英特尔集团的代工厂,英特尔集团已与发行人合作多年,以上三家客户收入较上年增加3,441.29万元,占境外PCBA制造服务收入整体增加金额的85.47%,对上述客户销售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分析参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3第(一)问”相关回复内容。2021年1-6月PCBA境外制造服务收入同比增长34.55%,主要系对ATN集团收入延续2020年以来的增长趋势所致。
2018-2020年,保税区PCBA收入及占境外PCBA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 1,048.56 | 36.78 | 1,181.97 |
英特尔集团 | 303.92 | 405.57 | 801.84 |
保税区合计 | 1,352.48 | 442.35 | 1,983.81 |
PCBA外销收入 | 6,390.32 | 2,363.93 | 3,758.48 |
销售占比 | 21.16% | 18.71% | 52.78% |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合作时间 |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毛利率 | |||
1 | ATN 集团 | 1,692.27 | ** | 32.85 | ** | 2019年4月 |
2 | 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 | 1,225.54 | ** | 455.45 | ** | 2019年6月 |
3 | 英特尔集团 | 1,061.53 | ** | 576.31 | ** | 2011年12月 |
4 |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 1,048.56 | ** | 36.78 | ** | 2017年10月 |
5 | 一元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5.46 | ** | 67.97 | ** | 2017年11月 |
6 | EFINIX INC | 129.05 | ** | 84.23 | ** | 2018年10月 |
7 | MARVELL SEMICONDUCTOR INC | 116.85 | ** | 128.60 | ** | 2011年10月 |
8 | APPLE INC | 100.89 | ** | 58.92 | ** | 2017年9月 |
合计 | 5,910.15 | - | 1,441.11 | - | - | |
PCBA外销收入 | 6,390.32 | - | 2,363.93 | - | - | |
占比 | 92.49% | - | 60.96% | - | - |
其他客户开始合作时间较早。
2、ATN集团、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的合作背景情况如下:
如前所述,ATN集团、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贡献了2020年境外PCBA制造服务收入整体增加金额的85%以上,且其中ATN集团、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于2019年与发行人开始合作,因而对上述3家客户的合作背景进行说明如下:
(1)ATN集团合作背景
如前所述,ATN集团下公司主要客户American Technology Network, Corp.成立于1995年4月,为数字智能光学器件及智能热成像光学器件领域的领先制造商,主要制造和销售世界上功能先进、型号全面的夜视设备,是全球领先的夜视系统制造商。根据中信保报告,其供应商主要位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德国和香港等地。
近年来发行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公司行业美誉度的基础上,通过新引进销售人员积累的行业资源,2019年将该客户导入公司,公司于2019年4月与该客户开展合作。公司与ATN集团合作初期主要提供瞄准仪所需的PCB设计服务,该阶段公司凭借着高速电路多年经验的沉淀和对光学的理解,以快速响应速度在设计质量、交期及设计品质管控流程方面满足了客户要求,合作范围从PCB设计扩展到红外瞄准仪PCBA的研发试制和批量生产。2020年收入增长较快系该年度客户开始导入新一代智能数字光学瞄准镜X-Sight 4K系列项目,该项目系ATN的最新开发项目,进入中小批量生产阶段所需PCBA组件需求较大(截止2021年9月23日,亚马逊公开信息显示,ATN的X-Sight4K系列在“狩猎夜视装备”全部产品销售排名中排列第五);同时,由于对公司产品品质和交期满意,客户逐渐将部分其他项目所需的PCBA组件交由公司生产,导致公司2020年度销售额增加较多。
(2)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和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合作背景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于1999年成立,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于1980年成立,均为英特尔集团固态硬盘测试设备产品的代工厂,发行人提供的PCBA产品为其固态硬盘测试设备的必备组件,英特尔集团指定代工厂向公司采购相关PCBA制造服
务。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为英特尔集团常年合作代工厂,2018年及以前年度英特尔集团选择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为其固态硬盘测试设备代工厂,2019年英特尔集团基于其测试设备不同型号以及供应商稳定性等因素考虑,增加Daichu Technologies Co.Ltd.作为其固态硬盘测试设备代工厂,并指定代工厂向公司采购相关PCBA制造服务用于固态硬盘测试设备的生产,由此2019年公司与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开始建立合作关系。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 |
成立时间 | 1980年1月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日元 |
注册地址 | 704-4, Miroku, Hanyu-shi, Saitama 348-0004 Japan |
主营业务 | 公司为自动化设备、生产设备和测试设备等工业设备的开发和制造商;为英特尔集团固态硬盘测试组件代工厂 |
主要股东 | Daisho Denshi Co., Ltd.持股49.80%、Taiyo Kogyo Corp.持股38.00%及其他4名股东持股12.20% |
经营情况 | 根据中信保报告披露,2017年-2020年(财年结算日为3月31日)每年营业收入规模在1-2亿元人民币之间,每年利润规模为数百万元人民币。 根据对其访谈确认,除向一博科技采购外,其主要供应商还包括SUZUDEN CORPORATION、德科智能有限公司等。 根据其第一大股东DAISHO DENSHI CO.,LTD.官网披露:DAISHO DENSHI CO.,LTD.成立于1968年9月,注册资本为731百万日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员工人数为919人,2020年3月-2021年3月营业收入约为16亿元人民币,其产品领域包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半导体、工业设备、医疗设备等。 |
重要地位;易德龙的年度报告亦披露近年来全球主要的电子品牌商陆续进入中国,同时将越来越多的产能转移到国内,显著带动了国内EMS(含PCBA环节)业务量的增加,为国内EMS公司进入国际品牌商的供应链提供了发展契机。因此,PCBA业务存在外销情形符合行业惯例,且随着电子产业产能在中国的集聚效应,外销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上述同行业公司未披露PCBA业务外销收入的具体情况,仅披露了整体外销收入的金额及占比。虽然不能直接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PCBA外销收入的变动趋势,但对比同行业公司整体外销情况亦可进行辅助分析,具体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PCBA制造服务外销收入与金百泽外销收入、易德龙外销收入、兴森科技外销收入变动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增长率 | 金额 | 占比 | 增长率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金百泽-外销收入 | - | - | - | 8,858.90 | 15.39% | -0.93% | 8,941.87 | 17.22% | 10,504.51 | 19.92% |
兴森科技-外销收入 | 120,365.26 | 50.78% | 13.59% | 202,349.74 | 50.15% | -0.56% | 203,492.40 | 53.50% | 194,863.25 | 56.10% |
易德龙-外销收入 | - | - | - | 56,213.90 | 43.66% | 61.62% | 34,781.87 | 33.85% | 25,929.35 | 27.26% |
本公司-PCBA制造服务业务-外销收入 | 3,280.97 | 9.88% | 34.55% | 6,390.32 | 11.14% | 170.33% | 2,363.93 | 5.83% | 3,758.48 | 11.02%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PCBA制造服务-内销 | 收入金额(万元) | 23,315.73 | 38,098.04 | 27,748.79 | 21,413.57 |
毛利率 | 39.95% | 42.03% | 40.36% | 38.91% | |
PCBA制造服务-外销 | 收入金额(万元) | 3,280.97 | 6,390.32 | 2,363.93 | 3,758.48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毛利率 | 40.29% | 42.66% | 48.58% | 35.76% |
公司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 | 22.96% | 24.54% | 31.40% | 23.43% |
兴森科技 | - | - | - | - |
易德龙 | 29.15% | 26.20% | 27.55% | 25.88% |
公司-PCBA制造服务业务 | 39.99% | 42.12% | 41.01% | 38.44% |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EMS及ODM业务,产品涵盖主机板、个人电脑、笔记型电脑、伺服器、介面卡、光碟机、调变解调器、无线通讯产品、游戏机及其周边设备等。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PCBA业务,未向其母公司采购的原因为英特尔集团指定所致。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系英特尔集团固态硬盘测试设备产品的代工厂,发行人提供的PCBA产品为其固态硬盘测试设备的核心必备组件。报告期内公司对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为1,181.97万元、36.78万元、1,048.56万元、115.02万元,2019年度销售收入较低主要系处于产品迭代的间隔期,导致该年度客户收入较低;2021年1-6月销售收入较2020年1-6月有所减少,主要系主要受英特尔集团集中处理收购事项,以及产品周期不同导致下单时间波动导致。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亦为英特尔集团固态硬盘测试设备产品的代工厂,亦因英特尔集团的指定,向发行人采购PCBA业务。上述两家配套客户于2021年7月和8月向公司下达意向性订单超过1,200万元,预计2021全年销售额与上年变动不大。
英特尔集团与发行人合作背景及指定其代工厂向发行人采购PCBA的具体情况如下:
前述固态硬盘测试设备,英特尔集团自2016年4月起开始与发行人沟通合作其核心控制板PCBA的研发细节,寻求技术支持以完成该核心控制板的研发打样验证。研发合作过程中,公司持续数次对控制板的板材选型、叠层、阻抗、布局布线等进行设计优化并打样验证,借助3D精确仿真建模技术,精确地指导各种不同过孔尺寸、形状的优化,减小了信号因为阻抗不匹配造成的不利影响,使PCB线路和过孔阻抗尽可能的匹配以达到最佳的性能;以及后续的功能验证阶段帮助客户定位、解决测试疑问等全程服务,满足了英特尔集团对固态硬盘测试设备中部分特殊高速总线带宽性能和可靠性的要求,最终产品成功在终端设备上测试验收通过,发行人的设计研发及打样能力获得了英特尔集团的高度认可。
2017-2021年1-6月,该PCBA经过了多次工艺调试、改版及代次升级,过程中不同代次的改进版在实验室和部分工厂验证通过,并实现部分代次的批量生产;此外,迭代升级过程中,英特尔集团统一将固态硬盘测试设备整机订单下达给专业的代工厂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和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等,而自身亦保留部分研发打样
及小批量采购需求。基于发行人前期深度参与该PCBA的研发及试产过程,充分掌握其各项工艺细节,生产的该款PCBA产品性能和可靠性具有保证,且发行人数年来持续为英特尔集团提供高质量研发服务,双方信任基础深厚等多方面原因,以及对于中小批量订单,发行人灵活柔性化的生产模式,和此产品有良好契合性,更便于英特尔集团及时的进行产品的改版和变更,因此英特尔集团指定代工厂从发行人采购相关PCBA产品作为前述设备的生产组装物料。
综上,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等代工厂向发行人采购PCBA产品的主要原因系英特尔集团基于发行人此类产品的技术把控、生产优势选择发行人作为指定供应商以保证品质所致,导致其未向其母公司采购相关PCBA业务。
2、报告期各期公司向英特尔及其配套合作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向各主体具体销售内容,与相关客户合作是否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英特尔及其配套合作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率、具体销售内容情况如下(具体毛利率水平已申请豁免):
单位:万元
项目 | 英特尔集团 | 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 | 名硕电脑(苏州) 有限公司 | 合计 | ||
销售内容 | PCB设计服务 | PCBA制造服务 | PCBA制造服务 | PCBA制造服务 | - | |
收入 | 2021年1-6月 | 32.97 | 163.70 | 451.86 | 115.02 | 763.55 |
2020年 | 117.85 | 1,061.53 | 1,225.54 | 1,048.56 | 3,453.48 | |
2019年 | 44.60 | 576.31 | 455.45 | 36.78 | 1,113.14 | |
2018年 | 67.23 | 946.01 | - | 1,181.97 | 2,195.21 | |
收入占比 | 2021年1-6月 | 0.50% | 0.62% | 1.70% | 0.43% | 2.30% |
2020年 | 0.92% | 2.39% | 2.14% | 1.83% | 6.02% | |
2019年 | 0.43% | 1.91% | 1.12% | 0.09% | 2.74% | |
2018年 | 0.75% | 3.76% | - | 3.47% | 6.44% | |
毛利率 | 2021年1-6月 | ** | ** | ** | ** | ** |
2020年 | ** | ** | ** | ** | ** | |
2019年 | ** | ** | ** | ** | ** | |
2018年 | ** | ** | ** | ** | ** |
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客户分工主要为:英特尔集团自身做研发,向公司主要采购PCB设计服务及产品研制、中小批量试产所需的PCBA制造服务。英特尔集团指定的配套客户(代工厂)则主要向公司购买批量生产阶段产品集成组装所需的PCBA制造服务;该等代工厂与发行人的合作主要由英特尔集团决策,发行人与代工厂的良好配合亦保证了合作的持续性。报告期内,公司与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合作客户交易分别为2,195.21万元、1,113.14万元、3,453.48万元和763.55万元,交易金额有所波动但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1)向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合作客户销售收入波动原因分析
由上表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英特尔集团销售收入分别为1,013.24万元、620.91万元、1,179.38万元和196.66万元,报告期内收入有所波动,主要原因如下:2019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受英特尔集团产品线内部调整,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产品的研发、测试需求有所放缓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对英特尔集团销售收入增长较多,系受英特尔集团战略调整完成,研发及生产再次发力影响,同时,全球疫情导致固态硬盘等远程办公学习的消费电子设备需求增大,产品上市前测试需求大,因而英特尔集团订单增多。
2018年及2020年,公司对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销售的主要是英特尔集团两代固态硬盘测试设备的PCBA组件,2019年度则处于产品迭代的间隔期,导致报告期内销售额存在波动。
2019年公司与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开展合作,2020年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英特尔集团新一代固态硬盘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该产品的部分测试设备交由DaichuTechnologies Co., Ltd..集成组装,公司为其提供测试设备中的PCBA组件,故收入增长较多。
2021年1-6月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合作客户销售收入较2020年1-6月有所减少,收入减少主要系客户业务调整及产品周期影响。2020年底SK海力士支付近90亿美元收购英特尔部分业务,2021年上半年英特尔集团集中处理收购事项政府审批、资产和产品交割的准备工作,研发项目立项及进度有所减缓,以及第一代硬盘测试机逐渐退出市场,导致对英特尔集团的销售减少;英特尔集团于2021年7月和8月向公司下达订单近200万元,公司对其销售情况呈回升趋势。2021年1-6月其配套客户销售收入
减少较多除受英特尔集团集中处理收购事项影响外,还受产品周期不同导致下单时间波动影响,配套客户根据生产计划及产品设备消耗情况,于2021年7月和8月向公司下达意向性订单超过1,200万元,预计2021全年销售额与上年变动不大。
(2)向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合作客户销售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合作客户销售毛利率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
一是公司对英特尔集团的销售毛利率整体有所提升,主要系:①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研发服务能力已与英特尔保持了17年合作关系,并获其“最佳战略合作伙伴”称号,相应地可获得较好利润水平,尤其是近年来与英特尔合作的硬盘测试机控制板技术性能指标较高、改版次数多,发行人技术服务附加值相对较大带动了公司对其销售毛利率的提升;②2019年以来发行人实施备库和集采策略,导致采购成本降低,进一步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③2018年毛利率相对偏低,英特尔集团有较多订单要求公司在境内交货,而公司此前对英特尔集团的报价系外销口径,未考虑增值税的影响,故毛利率偏低,后期转为对保税区销售后报价未变,因此2019-2020年,毛利率有所提升;④2021年1-6月,英特尔集团零星订单因人工成本、元器件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较多,而发行人对英特尔集团的销售减少,平均毛利率水平受该等零星订单影响较大,因而导致了平均毛利率下降。具体分析参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4第(三)问”相关内容。
二是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系英特尔集团的代工厂,主要对公司采购英特尔集团固态硬盘测试设备的PCBA组件。整体上看,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对上述两个客户的销售毛利率相对稳定,且接近公司PCBA制造服务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2019年、2020和2021年1-6月毛利率高于2018年毛利率水平,主要原因系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客户产品升级换代、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以及公司实施备库和集采策略导致采购成本降低所致。
(3)与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合作客户业务稳定性分析
英特尔集团为全球最大的个人计算机CPU制造商,从技术水平、管理规范等方面均为硬件创新标杆型企业,近年来经营情况稳定。发行人自2004年与其建立业务关系,持续合作至今,参与研发的PCBA包括技术难度较高的用于某测试设备的高速高密核心控制板等。针对PCB设计,英特尔集团自身具备设计能力且已自建设计规范,但在
与发行人的合作过程中,发行人通过自身技术水平、设计经验、前沿仿真技术能够从技术顾问角度对英特尔的PCB设计研发工作提供进一步的技术支撑和建议且响应迅速,受到英特尔集团的高度认可,与英特尔集团的合作由单个产品线扩展至其多个产品线。2017年,发行人获得了“最佳战略合作伙伴”称号。随着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和双方信任的加强,发行人为英特尔集团设计的PCB部分被其列入其芯片的设计规范,合作范围亦由PCB设计扩展至研发打样、中小批量的PCBA制造服务。公司与英特尔合作关系稳定,双方合作具有持续性;同时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等配套合作客户由英特尔集团指定,而公司也能持续高品质高效率地提供服务,与英特尔集团代工厂合作配合顺利,因而公司与代工厂合作亦具有稳定性、持续性。
综上,公司和英特尔集团的合作历史悠久、合作粘性强,英特尔集团对发行人的服务和产品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合作金额有所波动主要受其产品研发周期及产品迭代间隔所致,但英特尔集团为全球最大的个人计算机CPU制造商,为硬件创新标杆型企业,近年来经营情况稳定,发行人与英特尔集团及其代工厂合作关系具有稳定性。
(3)发行人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分析
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在2021年1-6月销售收入及2021年6月30日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1年1-6月收入 | 2020年1-6月收入 | 2020年收入 | 2019年收入 | 2018年 收入 | 2021.6.30 在手订单 |
1 |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 | 1,435.33 | 1,897.58 | 3,654.03 | 3,042.02 | 1,470.27 | 2,192.86 |
2 | 湖南中联重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1,863.44 | 984.35 | 2,204.41 | 1,937.74 | 1,862.88 | 1,844.90 |
3 | ATN集团 | 1,973.08 | 522.37 | 1,716.69 | 44.79 | - | 1,500.01 |
4 | 深圳市好克医疗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198.00 | 804.54 | 1,190.87 | 304.06 | 305.81 | 53.05 |
5 | 片冈实业株式会社 | 373.07 | 529.86 | 836.48 | 998.12 | 958.33 | 379.55 |
6 | 卡斯柯集团 | 320.90 | 624.58 | 1,098.65 | 579.67 | 400.80 | 477.17 |
7 | 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客户 | 763.55 | 1,406.75 | 3,453.48 | 1,113.14 | 2,195.21 | 598.64 |
8 | 繁易信息集团 | 463.94 | 501.41 | 850.18 | 538.19 | 289.57 | 88.04 |
9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 506.43 | 256.08 | 754.32 | 473.39 | 363.93 | 277.95 |
合计 | 7,897.74 | 7,527.52 | 15,759.11 | 9,031.12 | 7,846.80 | 7,412.17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稳定合作客户收入 | 19,709.42 | 38,902.41 | 29,813.02 | 25,247.41 |
主营业务收入 | 33,215.09 | 57,350.22 | 40,582.25 | 34,091.35 |
销售收入稳定性 | 59.34% | 67.83% | 73.46% | 74.06% |
2、客户未回函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营业收入的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分别为74.14%、79.78%、
79.13%和78.10%。由于发行人业务模式为主要服务于客户研发阶段,客户数量较多、订单分散、单客户合作金额相对较小,因而回函协调难度较大,部分客户未予回函。主要原因包括:
(1)针对部分境外客户,因受疫情影响,经多次协调未回函;
(2)客户印章管理严格,盖章流程繁琐,回函积极性较低;
(3)客户为以前年度合作或合作金额较少的客户,回函意愿低;
(4)客户未能理解函证的用途,且认为回复函证并不是法定义务,虽会按照合同、订单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但不予以回函。针对该部分未回函客户,中介机构执行了细节测试、分析性复核等替代程序。
3、客户分层及函证情况
报告期内,按客户金额分层列示的客户数量及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元
年度 | 收入分层 | 客户数量 | 发函 家数 | 收入金额 | 发函金额 | 回函金额 | 发函 比例 | 回函 比例 | 回函覆盖比例 |
2021年1-6月 | 10万元以下 | 1,861 | 17 | 4,875.50 | 82.66 | 63.26 | 1.70% | 76.53% | 1.30% |
10-50万元 | 448 | 144 | 9,522.71 | 4,597.20 | 2,987.71 | 48.28% | 64.99% | 31.37% | |
50-100万元 | 70 | 70 | 4,862.18 | 4,862.18 | 3,290.31 | 100.00% | 67.67% | 67.67% | |
100万元以上 | 47 | 47 | 13,955.86 | 13,955.86 | 12,010.80 | 100.00% | 86.06% | 86.06% | |
合计 | 2,426 | 278 | 33,216.26 | 23,497.91 | 18,352.07 | 70.74% | 78.10% | 55.25% | |
2020 年度 | 10万元以下 | 2,221 | 59 | 6,189.19 | 135.28 | 61.83 | 2.19% | 45.70% | 1.00% |
10-50万元 | 592 | 88 | 13,524.86 | 3,256.99 | 2,288.36 | 24.08% | 70.26% | 16.92% | |
50-100万元 | 92 | 90 | 6,313.59 | 6,210.18 | 4,820.38 | 98.36% | 77.62% | 76.35% | |
100万元以上 | 94 | 94 | 31,326.87 | 31,326.87 | 25,217.82 | 100.00% | 80.50% | 80.50% | |
合计 | 2,999 | 331 | 57,354.50 | 40,929.32 | 32,388.38 | 71.36% | 79.13% | 56.47% | |
2019 年度 | 10万元以下 | 1,993 | 159 | 5,312.74 | 562.94 | 359.46 | 10.60% | 63.86% | 6.77% |
10-50万元 | 544 | 309 | 11,982.20 | 8,384.31 | 5,514.43 | 69.97% | 65.77% | 46.02% | |
50-100万元 | 68 | 66 | 4,798.82 | 4,633.95 | 3,256.85 | 96.56% | 70.28% | 67.87% | |
100万元以上 | 65 | 65 | 18,491.84 | 18,491.84 | 16,457.52 | 100.00% | 89.00% | 89.00% |
年度 | 收入分层 | 客户数量 | 发函 家数 | 收入金额 | 发函金额 | 回函金额 | 发函 比例 | 回函 比例 | 回函覆盖比例 |
合计 | 2,670 | 599 | 40,585.61 | 32,073.04 | 25,588.27 | 79.03% | 79.78% | 63.05% | |
2018 年度 | 10万元以下 | 1,879 | 220 | 4,835.42 | 530.46 | 299.94 | 10.97% | 56.54% | 6.20% |
10-50万元 | 437 | 270 | 9,496.12 | 7,007.42 | 4,677.66 | 73.79% | 66.75% | 49.26% | |
50-100万元 | 64 | 62 | 4,298.53 | 4,180.24 | 2,541.56 | 97.25% | 60.80% | 59.13% | |
100万元以上 | 48 | 48 | 15,461.75 | 15,461.75 | 12,632.11 | 100.00% | 81.70% | 81.70% | |
合计 | 2,428 | 600 | 34,091.81 | 27,179.87 | 20,151.26 | 79.73% | 74.14% | 59.11% |
“2、客户未回函的原因”。2)分层来看,针对销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回函比例和回函覆盖比例均达到80%以上;销售50-100万元的客户回函比例和回函覆盖比例约达到60-75%,亦相对较高;随着客户合作规模的降低,部分小客户(50万元以下)回函积极性较低,回函覆盖比例亦相对较低;针对未回函客户,中介机构执行了替代程序。
总体而言,发行人客户结构分散,中介机构结合重要性及随机抽查的选样标准,对各层级客户均实现了函证覆盖;销售金额较大的客户发函及回函覆盖率较高;部分客户因配合度较低等原因,未予回函,中介机构执行了替代程序。
(七)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分别说明对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境外收入、贸易类收入函证情况,详细说明对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真实性核查的具体方式、获取的凭证、各核查方式覆盖的抽样比例和核查比例,对各项收入的函证核查是否充分、结论依据是否充分
1、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收入函证情况
保荐人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收入函证情况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合计 |
营业收入函证核查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33,216.26 | 57,354.50 | 40,585.61 | 34,091.81 | 165,248.18 |
发函金额 | 23,497.91 | 40,929.32 | 32,073.04 | 27,179.87 | 123,680.14 |
发函比例 | 70.74% | 71.36% | 79.03% | 79.73% | 74.85% |
回函金额 | 17,169.20 | 29,630.01 | 21,917.34 | 18,525.91 | 87,242.46 |
回函比例 | 73.07% | 72.39% | 68.34% | 68.16% | 70.54% |
回函覆盖比例 | 51.69% | 51.66% | 54.00% | 54.34% | 52.79% |
境外收入函证核查情况 | |||||
境外收入金额 | 4,234.71 | 9,002.24 | 4,538.43 | 5,807.96 | 23,583.34 |
发函金额 | 4,066.18 | 8,398.55 | 3,967.73 | 5,254.96 | 21,687.42 |
发函比例 | 96.02% | 93.29% | 87.43% | 90.48% | 91.96% |
回函金额 | 3,218.37 | 5,628.93 | 2,114.91 | 3,214.44 | 14,176.65 |
回函比例 | 79.15% | 67.02% | 53.30% | 61.17% | 65.37% |
回函覆盖比例 | 76.00% | 62.53% | 46.60% | 55.35% | 60.11% |
贸易类收入函证核查情况 | |||||
贸易类收入金额 | 373.07 | 836.48 | 998.12 | 973.87 | 3,181.54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合计 |
发函金额 | 373.07 | 836.48 | 998.12 | 973.87 | 3,181.54 |
发函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回函金额 | 373.07 | 836.48 | 998.12 | 973.87 | 3,181.54 |
回函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回函覆盖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合计 |
营业收入函证核查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33,216.26 | 57,354.50 | 40,585.61 | 34,091.81 | 165,248.18 |
发函金额 | 23,497.91 | 40,929.32 | 32,073.04 | 27,179.87 | 123,680.14 |
发函比例 | 70.74% | 71.36% | 79.03% | 79.73% | 74.85% |
回函金额 | 18,352.07 | 32,388.39 | 25,588.27 | 20,151.26 | 96,479.99 |
回函比例 | 78.10% | 79.13% | 79.78% | 74.14% | 78.01% |
回函覆盖比例 | 55.25% | 56.47% | 63.05% | 59.11% | 58.38% |
境外收入函证核查情况 | |||||
境外收入金额 | 4,234.71 | 9,002.24 | 4,538.43 | 5,807.96 | 23,583.34 |
发函金额 | 4,066.18 | 8,398.55 | 3,967.73 | 5,254.96 | 21,687.42 |
发函比例 | 96.02% | 93.29% | 87.43% | 90.48% | 91.96% |
回函金额 | 3,325.93 | 4,524.65 | 2,594.61 | 2,998.48 | 13,443.67 |
回函比例 | 81.80% | 53.87% | 65.39% | 57.06% | 61.99% |
回函覆盖比例 | 78.54% | 50.26% | 57.17% | 51.63% | 57.00% |
贸易类收入函证核查情况 | |||||
贸易类收入金额 | 373.07 | 836.48 | 998.12 | 973.87 | 3,181.54 |
发函金额 | 373.07 | 836.48 | 998.12 | 973.87 | 3,181.54 |
发函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回函金额 | 373.07 | 836.48 | 998.12 | 973.87 | 3,181.54 |
回函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回函覆盖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收入的函证比例达到70%以上,对境外收入和贸易类收入函证比例分别达到约90%和100%,整体函证覆盖比例较高,中介机构对各项收入的函证核查充分。
在回函方面,如前述公司具有客户较为分散的特点,针对营业收入,客户回函率达到约80%的水平,回函金额对营业收入的覆盖率总体约60.00%;对境外客户的函证主要受海外疫情影响,较多客户未恢复现场办公,履行回函程序难度较大,但总体回函覆盖率也达到了50.00%以上的水平;对贸易商客户也进行了函证,回函覆盖率为100%。其中,针对未回函的部分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中介机构对收入的函证结论依据充分。
2、收入真实性核查情况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真实性核查情况如下:
(1)控制测试:了解发行人与销售相关的内控制度,对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销售管理模式、客户分散的行业背景等,进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评价销售相关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其中,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内各期前10名客户各抽取一笔销售凭证进行测试;申报会计师对2018年度至2020年度各期各抽取25笔销售样本进行测试,2021年上半年抽取12笔销售样本进行测试。
获取的凭据及资料为公司销售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记录、所测试样本的原始凭证,包括合同、发票、发货签收单、银行回单等。
(2)工商信息获取及穿透核查:针对主要境内客户,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级层股东情况;针对主要境外客户,获取其中信保报告,查询各公司董事、管理层、股东等情况;对前述查询结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对照,确认相关客户、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对报告期内执行了工商信息获取及穿透核查的客户其收入金额占公司报告期各期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1.25%、62.96%、64.67%和61.13%。
获取的凭据及资料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报告、中信保报告。
(3)对报告期内客户执行访谈程序:对于境内客户,主要通过现场走访的形式进行核查;对于境外客户,受疫情影响,主要通过视频访谈的形式进行核查。
已访谈的客户其收入金额占公司报告期各期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1.25%、
62.96%、64.67%和61.13%。
获取的凭据及资料为客户访谈记录。
(4)报告期内客户执行函证程序:报告期内,中介机构对公司客户营业收入的发函比例和回函比例分别为79.73%、79.03%、71.36%、70.74%和74.14%、79.78%、79.13%、
78.10%,详细情况见本小题前述“1、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收入函证情况”。
获取的凭据及资料为客户询证函回函。
(5)问卷调查:针对各年前20大客户发出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客户业务规模、购买发行人产品及服务用途等,核实交易的背景及合理性。
已问卷调查的客户其收入金额占公司报告期各期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35.08%、
31.54%、34.93%和32.27%。
获取的凭据及资料为客户的问卷调查记录。
(6)资金流水核查: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纳等关键财务人员等的资金流水核查,确认相关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与业务实质无关的资金往来或其他任何异常资金往来。
查阅了前述相关公司和人员报告期内所有银行账户(包括无交易账户和已注销账户)的流水,其中,公司及子公司账户41个,关联公司账户10个,关联个人账户139个。抽取各账户流水记录进行详细核查,追溯核查了、相关流水形成的业务单据,询问当事人流水形成的原因等。
获取的凭据及资料为前述相关公司和人员的银行流水,以及所抽查流水对应的业务凭证,包括合同、发票、发货签收单等。
(7)细节测试:在前述资金流水的基础上,抽取销售回款对应的业务单据,包括合同、订单,检查至出库单、投板邮件、报关单、销售发票、银行回单及记账凭证等单据,核对相关资料中记录的内容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异常情形。
其中,保荐机构各期收入细节测试的销售回款金额占各期收入的16.54%、18.89%、
20.36%和12.31%;申报会计师各期经细节测试核实的收入占各期收入总额的17.54%、
21.24%、18.10%和25.65%。
获取的凭据及资料为所测试样本的原始凭证,包括合同、出库单、投板邮件、报关单、发票、银行回单等。
(8)分析性复核:对各类型业务及其主要客户的收入执行分析程序,结合市场及行业趋势等因素,分析收入变动的合理性。主要查阅了同行业金百泽、兴森科技的公开资料。
获取的凭据及资料为公司客户收入明细数据、可参考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
二、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公司2021年以来的经营情况”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分析公司PCB设计业务、PCBA制造业务收入及其明细结构变化情况;
2、访谈公司管理层及销售部门人员,了解确认公司2020年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2021年以来公司经营情况;
3、查阅金百泽、易德龙等公司招股书、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公开资料,了解上述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变动情况和原因,以及2021年以来业绩发展情况,分析公司与上述公司业绩变动趋势差异的合理性;
4、取得发行人在手订单明细表,分析公司在手订单变动情况及2021年以来的经营
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收入下滑风险;
5、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PCBA焊接组装、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的具体情况,获取销售明细表,分析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获取直接用于销售的PCB板对应的各PCB板供应商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分析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6、取得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分析2020年PCBA制造服务境外收入及其明细结构变化情况,分析内外销毛利率差异情况及原因;访谈公司销售部门人员,了解公司与ATN等主要境外客户的合作背景及原因;
7、查阅金百泽、兴森科技、易德龙等公司招股书、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等公开资料,了解上述公司报告期内外销情况,分析公司外销情况与上述公司外销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
8、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及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资料,确认中国大陆电子信息制造业存在价格及成本优势情况,分析其合理性;
9、访谈公司管理层及销售部门人员,了解公司与英特尔及其配套合作客户的合作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取得发行人相关客户的销售明细表,分析合作金额及毛利率波动原因;对相关客户执行访谈程序,访谈其自身经营情况、与公司的合作情况以及未来的合作趋势;
10、对发行人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相关核查程序详见本题第(七)小题之详细回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随着公司一站式服务落地,全面融入客户研发与供应链体系,深化与老客户的合作,公司2020年收入长较快,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源于2018年-2020年各年均有合作的客户的收入占比较高,公司营业收入来源稳定,与头部客户2021年上半年合作稳定,2021年6月末在手订单充沛,公司业绩具有可持续性;
2、公司细分业务收入增长、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金百泽、易德龙等公司,主要系各公司由于所处产业链具体环节、细分业务类型及结构、市场区域布局及所
处发展阶段不同,相应地增长情况存在差异,符合行业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充沛,2021年1-6月经营业绩实现了稳定增长,与同行业公司收入增长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所处硬件研发创新市场空间巨大;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PCB研发创新服务领域的引领者,具备较强竞争力,公司业绩能够持续稳定增长,不存在收入下滑的重大风险;
4、PCBA焊接组装和PCBA原材料配套服务均系PCBA制造服务的具体服务环节,并非两项完全独立的业务,主要盈利模式并非单独的贴装或原材料销售,不单独核算两个业务环节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由客户提供主要原材料,发行人主要提供PCBA焊接组装服务的情形(即“客供料”业务);亦存在少量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凭借供应链优势、技术后盾优势为客户提供PCB裸板供应的情形,上述业务毛利率变动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其中2020年度单独销售PCB板服务收入增加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交期和产品质量得到客户认可,与多个客户合作粘性增强,同时部分客户在国产替代、电子行业整体发展良好的背景下自身业务有所增加,导致对公司PCB板采购增加,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发行人直接用于销售的PCB板对应的各PCB板供应商采购价格与发行人自该PCB板供应商采购的整体价格相当,不存在重大差异,采购价格公允;
5、2020年度公司PCBA制造服务境外收入增长较多,主要受客户ATN集团、DaichuTechnologies Co., Ltd.、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影响,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背景及原因合理;
6、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外销收入变动情况存在差异,主要因不同公司外销业务定位、外销业务发展阶段规模、外销客户结构等因素影响,各公司外销收入变动不存在一致性趋势,不具有可比性;
7、报告期内,公司PCBA制造服务业务外销毛利率整体上高于内销毛利率,报告期内内外销毛利率差异情况有所波动主要受部分外销客户变动影响所致;公司PCBA制造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具有合理性;境外客户向发行人采购PCBA业务存在价格优势主要指中国本土制造业相比于发达国家尚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毛利率,
该结论主要依据行业研究报告及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作出,具有合理性且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8、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等代工厂向发行人采购PCBA产品的主要原因系英特尔集团基于发行人此类产品的技术把控、生产优势选择发行人作为指定供应商以保证品质所致,符合业务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英特尔集团及其代工厂的合作金额和毛利率有所波动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其合作关系具有稳定性;
9、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结合重要性及随机抽查的选样标准,对各层级客户均实现了函证覆盖;销售金额较大的客户发函及回函覆盖率较高;存在部分客户未回函,主要系受境外疫情、客户用印流程复杂、以前年度合作客户、与客户合作金额相对较小及客户未能理解函证用途等原因造成,具有合理性,中介机构已执行替代程序;
10、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已对收入真实性进行充分核查,所执行的对收入函证程序,对各项收入的函证核查充分、结论依据充分。
问题4.关于毛利率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PCBA毛利率分别为38.44%、41.01%、42.12%,与发行人批量规模接近的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毛利率分别为23.43%、31.40%、24.54%。首轮问询回复称,发行人毛利率高于金百泽主要因发行人技术服务的特征更明显、服务包括组件性能测试等,附加值更高,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规模较大等。公开资料显示,易德龙报告期各期毛利率分别为25.88%、27.55%、26.20%。
(2)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的原材料来源方式包括自供料、客供料模式,各期客供料对应收入金额分别为3,960.49万元、4,841.47万元、6,279.33万元,占比分别为
15.73%、16.08%、14.11%,该模式下销售报价主要为加工费、工程费、测试费等,产品的主要物料成本由客户承担。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湖南中联重科的销售PCBA的毛利率分别为48.24%、
58.88%、51.06%,毛利率较高且2019年增长较快;对英特尔集团的毛利率分别为
33.60%、45.64%、49.75%。
请发行人:
(1)进一步分析发行人PCBA业务毛利率高于易德龙、金百泽等同行业公司可比业务的原因,相关公司电子制造服务的组成、是否不含组件性能测试等技术服务,发行人该业务附加价值与同行业公司的具体区分、差异,业务规模低于易德龙情形下发行人毛利率仍较高的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是否充分。
(2)说明报告期各期客供料、自供料模式下对应收入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并结合主要原材料成本占比等说明差异水平是否合理;境外客户PCBA业务的客供、自供料情况,是否存在指定原材料采购的情形。
(3)说明发行人对湖南中联重科、英特尔集团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分析PCBA业务各期前十大客户中毛利率高于该领域平均毛利率的客户毛利率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答复
(一)进一步分析发行人PCBA业务毛利率高于易德龙、金百泽等同行业公司可比业务的原因,相关公司电子制造服务的组成、是否不含组件性能测试等技术服务,发行人该业务附加价值与同行业公司的具体区分、差异,业务规模低于易德龙情形下发行人毛利率仍较高的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是否充分
发行人与易德龙、金百泽在产业链服务环节、订单批量大小两个维度不完全相同,具体业务的主要对比情况如下(以2020年完整会计年度为例):
对比项目 | 发行人 | 金百泽 | 易德龙 | |
PCB 设计 | 是否独立核算PCB设计业务 | 是 | 是 | 否 |
2020年度PCB设计业务收入占比 | 22.43% | 2.64% | 不适用 | |
PCBA/ EMS 业务 | 是否包括PCBA环节 | 是 | 是 | 是 |
是否侧重模组及成品生产 | 否 | 否 | 是 | |
2020年度PCBA制造服务收入占比 | 77.57% | 25.88% | NA | |
批量 定位 | 批量大小定位 | 研发打样、中小批量 | 研发打样、中小批量 | 中小批量 |
客户数量 | 3,000家左右 | 3,000家左右 | 200余家 | |
单个客户业务规模 | 10-20万元/家 | 10-20万元/家 | 300-650万元/家 | |
2020年度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 | 17.42% | 16.88% | 54.90% |
公司-业务毛利率水平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易德龙-电子制造服务 | 29.15% | 26.20% | 27.55% | 25.88% |
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 | 39.99% | 42.12% | 41.01% | 38.44% |
项目 | 发行人 | 易德龙 |
主营业务 | PCB设计+核心板卡PCBA生产 | 电子产品整机集成商,侧重模组、成品生产 |
主要工艺 | ①PCB设计服务 ②PCBA工艺(核心工序SMT) | ①PCBA工艺(核心工序SMT) ②MI工艺 ③组装作业工艺(人工插件工艺较多) |
订单类型 | 研发试制+中小批量 | 中小批量(相较鸿海精密等中大批量EMS厂) |
核心优势 | ①高速PCB设计能力 ②高品质PCBA快件柔性化制造 | 模组、成品批量生产制造 |
研发能力 | 强,600余人PCB研发设计队伍 | 200余人产品设计团队,侧重生产 |
生产制造技术重心 | ①品质满足前提下,追求快速交付 ②侧重研发试制及柔性化生产 | 注重规模及成本效应,交期不急 |
测试等技术服务 | ①聚焦研发打样、中小批量快件 ②核心依赖于规模化工程师团队及积累的经验,辅以测试设备 | ①侧重于规模制造模组、成品的品质测试 ②核心基于测试设备,辅以日常积累经验 |
客户数量 | 年服务3,000家左右 | 年服务200余家(EMS厂商一般100-300家) |
成长性 | 众多优质客户资源,成长空间巨大 | 受产能及客户制约,增速近EMS行业均值 |
前五大客户占比 | 20%以内 | 超过50%,聚焦几家大客户(EMS厂商特点) |
客户群体 | 郑煤机、中联重科、名硕电脑、中兴、新华三、浪潮、联想、大疆、飞腾、龙芯、中车、东软医疗、百度、阿里巴巴、腾讯、Intel、Apple、Google、Facebook、Microsoft、Marvell、Xilinx | 丹利百得、康普、科勒、浪潮、上海联影、POLARIS等 |
1)发行人在生产领域聚焦于核心板卡PCBA的研制服务,而易德龙最终输出产品形态则以模组、终端产品的批量生产为主,与发行人差异较大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PCB设计及产品核心板卡PCBA的研制服务,其所从事的PCBA制造服务为EMS电子制造环节之一;易德龙作为EMS厂商无独立核算的PCB设计业务,而是聚焦于电子产品研发定型后的模组、终端产品的量产服务,也即除了PCBA工艺环节外,还涉及后端集成组装、物流配送等重要环节;因此从服务内容、产品形态看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业务不具有可比性。
2)易德龙组装作业等典型的EMS生产环节较为繁杂、人工插件工艺较多,因而毛利率相对较低,符合行业及自身业务特点
根据易德龙2017年6月公告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显示:①组装作业为易德龙产品的主要工艺流程之一;即易德龙通过不断增加服务范围逐步切入主要客户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从最初的线路板贴装(PCBA)发展为全面的生产制造及组装、物流等专业EMS服务商。②组装作业主要靠人工完成,毛利率相对较低;如易德龙通讯类产品2015年毛利率出现下滑的主要原因系毛利率较低的组装类业务收入占比增加所致,该类业务因人工插件工艺多等特点导致毛利率相对较低(总体在15%以下),但易德龙目的在于丰富业务类型、延伸EMS服务链。经过多年发展易德龙已成为专业的EMS服务商,而其业务特点决定了服务内容中包括组装类等毛利率偏低的业务环节,符合行业特点。
3)发行人PCBA业务技术服务特征更为明显,而易德龙的PCBA仅为批量生产的具体工序环节之一,发行人该类业务附加值更高
从技术服务附加值角度看,易德龙侧重批量制造模组、终端产品的品控测试服务,而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设立即定位于提供高品质研发快件,主要为客户PCB设计研发的延伸,其配备的工程师会充分利用近20年积累的大量PCB设计及PCBA制造项目经验,对客户PCBA订单从产品性能、元器件布局、高速电路设计、可靠性、可制造性、成本等维度进行技术性能分析,助力客户研发人员进一步完善方案,缩短产品上市时间,而非根据客户订单进行机械性生产制造,因此服务附加值更高。
(2)从业务定位来看,易德龙定位于规模制造服务,下游客户更注重成本效应;发行人专注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领域,下游客户核心关注服务质量及响应速度;业务定位不同致使盈利模式存在差异,发行人毛利率较高有合理性
对比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PCBA/EMS收入规模 (单位:万元) | 易德龙 | 76,044.96 | 128,749.99 | 102,747.53 | 95,118.18 |
发行人 | 26,596.70 | 44,488.36 | 30,112.72 | 25,172.06 | |
PCBA/EMS收入增速 | 易德龙 | 26.23% | 25.46% | 8.02% | 10.24% |
发行人 | 36.84% | 47.74% | 19.63% | 38.15% | |
PCBA/EMS客户数量(单位:家) | 易德龙 | 超过260 | 超过200 | 超过200 | 超过200 |
发行人 | 1,949 | 2,447 | 2,199 | 2,003 | |
PCBA/EMS项目/产品数量(单位:个) | 易德龙 | 超过5,000 | 超过4,200 | 超过3,000 | 超过3,000 |
发行人 | 19,531 | 32,222 | 25,418 | 18,469 | |
PCBA/EMS单个客户金额(单位:万元/家) | 易德龙 | 300-650左右 | |||
发行人 | 13.65 | 18.18 | 13.69 | 12.57 | |
PCBA/EMS单个项目/产品金额(单位:万元/个) | 易德龙 | 30.42 | 30.65 | 34.25 | 31.71 |
发行人 | 1.36 | 1.38 | 1.18 | 1.36 | |
PCBA/EMS前五大客户集中度 | 易德龙 | 51.39% | 54.90% | 50.03% | 53.79% |
发行人 | 23.14% | 22.36% | 22.03% | 24.16% |
而易德龙客户集中度较高,对议价能力、收入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从客户群体来看,易德龙作为EMS厂商客户群体主要为有批量需求的终端品牌商,而发行人客户群体则包括众多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及科研院所等具有研发需求的主体,覆盖范围更广。从具体经营信息来看,发行人研发打样、中小批量单笔订单、单个客户金额较小,前五大收入占比仅在25%以内,因而成长空间更大(2018-2020年PCBA业务复合增长率达32.94%)、议价能力更强;而易德龙产品批量订单则具有单个客户金额、单笔订单规模较大的特点,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在50%-60%,客户集中度较高,对成长空间(2018-2020年复合增长率仅16.41%,从结构上看亦为批量较大的产品需求增加所致,且主要由2020年前五大客户增长带动)、议价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从各细分领域看,不同主体之间、同一主体不同细分领域之间及同一细分领域不同客户之间毛利率亦存在差异,与企业具体业务定位、服务内容差异特点相符,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易德龙各细分行业产品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
通讯类产品 | - | - | 24,544.93 | 28.46% | 27,721.27 | 26.35% | 27,138.19 | 23.83% |
工业控制类产品 | - | - | 53,744.48 | 27.41% | 44,085.19 | 29.01% | 33,893.90 | 27.47% |
消费电子类产品 | - | - | 7,811.35 | 19.26% | 7,818.80 | 19.44% | 11,145.14 | 17.79% |
医疗电子类产品 | - | - | 20,760.66 | 29.45% | 14,338.84 | 32.67% | 12,908.46 | 34.91% |
汽车电子类产品 | - | - | 20,510.54 | 20.17% | 7,484.95 | 22.21% | 9,754.40 | 23.38% |
其他产品 | - | - | 1,378.03 | 20.60% | 1,298.49 | 26.36% | 278.09 | 24.45% |
合计 | - | - | 128,749.99 | 26.20% | 102,747.53 | 27.55% | 95,118.18 | 25.88% |
服务领域 | 2021年1月-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
工业控制 | 12,916.85 | 37.40% | 18,018.06 | 41.44% | 13,225.41 | 42.69% | 10,211.84 | 39.31% |
网络通信 | 6,497.59 | 42.64% | 11,308.18 | 42.31% | 7,822.53 | 38.21% | 6,614.49 | 39.26% |
服务领域 | 2021年1月-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
集成电路 | 1,465.26 | 47.10% | 5,071.13 | 45.83% | 2,417.22 | 43.15% | 3,302.62 | 35.30% |
医疗电子 | 1,866.49 | 38.81% | 3,579.38 | 38.31% | 1,754.11 | 37.79% | 1,411.59 | 33.52% |
智慧交通 | 1,001.73 | 46.24% | 2,939.27 | 40.82% | 2,088.96 | 38.72% | 1,764.90 | 38.82% |
航空航天 | 917.69 | 42.89% | 1,607.30 | 44.95% | 1,489.43 | 41.25% | 789.40 | 38.52% |
人工智能 | 1,106.77 | 38.19% | 1,230.46 | 43.97% | 827.14 | 45.03% | 669.51 | 42.74% |
其他领域 | 824.33 | 41.21% | 734.58 | 44.88% | 487.91 | 43.38% | 407.71 | 36.53% |
合计 | 26,596.70 | 39.99% | 44,488.36 | 42.12% | 30,112.72 | 41.01% | 25,172.06 | 38.44% |
项目 | 发行人 | 金百泽 |
主营业务 | PCB设计+核心板卡PCBA生产 | ①印制电路板生产(收入占比约70%) ②电子制造服务(主要为PCBA,模块较少) ③电子设计服务 |
主要工艺 | ①PCB设计服务 ②PCBA工艺(核心工序SMT) | ①PCB板生产工艺 ②PCBA工艺(核心工序SMT) ③PCB设计、方案设计 |
订单特点 | ①研发试制+中小批量 ②品类多、批量小、交期紧 | ①研发试制+中小批量 ②品类多、批量小、交期紧 |
核心优势 | ①高速PCB设计能力 ②高品质PCBA快件柔性化制造 | PCB样板、中小批量板高度柔性化生产体系 (EMS业务、设计业务尚在成长期) |
客户数量 | 年服务3,000家左右 | 年服务3,000家左右 |
前五大客户占比 | 20%以内 | 20%以内 |
测试等技术服务 | ①聚焦研发打样、中小批量快件 ②核心依赖于规模化工程师团队及积累的经验,辅以测试设备 | ①侧重PCB板制造的工程技术服务能力、检测服务能力 ②电子制造、设计的技术服务尚在发展初期 |
对比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业务演进 | 金百泽 | PCB样板生产是导入客户的核心入口 | |||
发行人 | PCB设计服务是导入客户的主要入口 | ||||
研发能力 | 金百泽 | 200余人研发、技术团队 | |||
发行人 | 较强,600余人PCB研发设计队伍 | ||||
PCBA/EMS收入规模 (单位:万元) | 金百泽(A) | 8,521.90 | 15,058.75 | 13,276.68 | 9,477.74 |
发行人(B) | 26,596.70 | 44,488.36 | 30,112.72 | 25,172.06 | |
收入倍数(B/A) | 3.12 | 2.95 | 2.27 | 2.66 |
对比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PCBA/EMS客户数量 (单位:家) | 金百泽(C) | - | 774 | 683 | 694 |
发行人(D) | 1,949 | 2,447 | 2,199 | 2,003 | |
客户倍数(D/C) | - | 3.16 | 3.22 | 2.89 | |
PCBA/EMS战略地位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 金百泽 | 25.77% | 26.17% | 25.56% | 17.97% |
发行人 | 80.07% | 77.57% | 74.20% | 73.84% | |
PCBA/EMS收入增速 | 金百泽 | 22.02% | 13.42% | 40.08% | 17.62% |
发行人 | 36.84% | 47.74% | 19.63% | 38.15% | |
PCBA/EMS前五大 客户集中度 | 金百泽 | - | 45.24% | 49.38% | 33.27% |
发行人 | 23.14% | 22.36% | 22.03% | 24.16% | |
PCBA/EMS毛利率 | 金百泽 | 22.96% | 24.54% | 31.40% | 23.43% |
发行人 | 39.99% | 42.12% | 41.01% | 38.44% |
设计服务的基础及客户入口(97%左右的EMS销售收入来自于PCB板客户),实现了在生产制造环节的部分协同,而非从设计源头进行方案优化;目前该等延伸业务尚处在成长期。
根据公开信息,从代表经验技术积累水平的PCB设计主要技术指标、业务规模来看,发行人近20年经验、技术积累领先于金百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电子设计服务/PCB设计服务2020年度收入规模 | 最高层数 | 最高单板 管脚数 | 最高单板 连接数 | 最高速信号 |
金百泽 | 0.15亿元 | 48层 | - | - | 40 Gbps |
发行人 | 1.29亿元 | 56层 | 15万点 | 11万余个 | 112Gbps |
原材料/收入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金百泽 | 7.43% | 5.12% | 3.67% | 3.20% |
发行人 | 21.36% | 12.92% | 7.64% | 4.08% |
注2:2021年1-6月收入数据已年化进行计算。
3)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在收入规模及增速、客户数量及结构、战略地位上均较金百泽高,相应地规模效应、资源集聚效应更明显,促进发行人实现较好毛利率水平
从具体经营信息来看:一是发行人的PCBA制造服务业务规模、客户数量为金百泽3倍左右,即发行人业务发展更为成熟、成长基础更夯实,而金百泽该类业务尚处在成长期,相应地发行人整体业务增速较金百泽高;二是发行人该类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70%-80%,战略地位更高,而金百泽该类业务收入占比仅在25%左右水平,不为核心业务;三是发行人客户结构更合理,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不到25%,而金百泽该业务前五大收入占比近50%,为发展初期重点服务大客户策略所致。
整体而言,发行人的规模效应可明显提升对元器件等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采购及匹配效率,战略地位突出可提升业内知名度、获取较好的客户资源及生产要素配置,并带动发行人业务快速增长和免受个别客户合作情况的影响。因此,发行人该类业务毛利率水平高于金百泽具有合理性。
(3)从具体细分行业领域看,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业务毛利率水平体现了成长初期的经营特点,波动幅度相对较大
报告期内,金百泽具体细分领域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服务领域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金额 | 毛利率 | |
工业控制 | - | - | 6,939.03 | 26.20% | 6,211.58 | 37.52% | 2,738.61 | 24.63% |
汽车电子 | - | - | 2,689.70 | 19.24% | 1,422.78 | 22.60% | 190.40 | 18.64% |
医疗设备 | - | - | 2,023.33 | 29.46% | 1,591.55 | 31.95% | 1,705.55 | 32.65% |
军工 | - | - | 1,232.13 | 27.02% | 955.92 | 34.12% | 675.86 | 26.31% |
消费电子 | - | - | 397.07 | 15.98% | 1,113.25 | 22.67% | 626.05 | 17.64% |
其他 | - | - | 1,777.48 | 20.69% | 1,981.60 | 21.72% | 3,541.26 | 18.79% |
合计 | - | - | 15,058.75 | 24.54% | 13,276.68 | 31.40% | 9,477.74 | 23.43% |
由上表可见,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业务2019年度毛利率有所提升系受规模效应、产品结构优化所致,2020年度毛利率有所下降系受疫情影响及部分大客户高附加值产品下降所致,整体受个别客户、外部宏观环境影响较大。从具体细分行业领域看,金百泽工业控制领域2019年度毛利率增加12.89%后达37.52%,与发行人该年度42.69%毛利率水平差异不大,主要原因系金百泽客户西安西电电力及关联公司该业务收入占比达
27.54%,相关电力产品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所致;而2020年度毛利率下降亦主要受该等客户高可靠、高附加值产品销售额下降所致。从医疗设备/医疗电子领域看,金百泽毛利率水平保持在29%-33%之间,与发行人该行业领域业务毛利率在33%-39%之间差异相对较小,主要系二者该行业领域业务规模差异不大所致,但发行人依托自身技术水平、客户群体等竞争优势于2020年度实现成倍增长,毛利率水平亦有所提升。
根据金百泽公开信息,其不同类型、用途、技术参数、生产难度的电子制造服务产品,毛利率也存在较大差异,高端客户平均毛利率可达60.00%左右,低端客户平均毛利率不足10.00%,因此金百泽前述毛利率偏低且受少数大客户波动影响,与业务发展初期经营特征较为吻合。
综上,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与同行业公司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具有一定参考性,但发行人该业务系PCB设计业务的延伸,其设立即为提供高品质研发快件的业务定位,技术服务特征更明显、柔性供应能力及规模效应更强;而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则为PCB板生产业务的延伸,核心能力仍体现在PCB板的生产制造环节,且其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尚处在成长期,规模效应不明显;因此,发行人PCBA业务毛利率较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偏高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报告期各期客供料、自供料模式下对应收入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并结合主要原材料成本占比等说明差异水平是否合理;境外客户PCBA业务的客供、自供料情况,是否存在指定原材料采购的情形
1、说明报告期各期客供料、自供料模式下对应收入的毛利率差异情况,并结合主要原材料成本占比等说明差异水平是否合理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客供料、自供料模式下的毛利率和直接材料成本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模式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PCBA制造服 务业务收入 | 客供料模式 | 3,646.87 | 6,279.33 | 4,841.47 | 3,960.49 |
自供料模式 | 22,949.83 | 38,209.03 | 25,271.25 | 21,211.57 | |
PCBA制造服 务业务毛利率 | 客供料模式 | 40.79% | 46.17% | 42.72% | 43.46% |
自供料模式 | 39.86% | 41.46% | 40.68% | 37.50% | |
直接材料 占成本比 | 客供料模式 | 0.14% | 1.33% | 1.43% | 0.73% |
自供料模式 | 72.69% | 85.68% | 81.27% | 83.35% |
报价 要素 | 物料费 | 加工费 | 加急费 | 其他 | ||||
PCB板 | 元器件 | 钢网费 | 治具费 | 焊接费 | 工程费 | |||
客供料 模式 | × | × | √ | √ | √ | √ | √ | √ |
自供料 模式 | √ | √ | √ | √ | √ | √ | √ | √ |
举例 | 24,606.00 | 59,113.40 | 930.00 | 2,300.00 | 7,600.00 | 3,500.00 | 0.00 | 0.00 |
检测费、加急费等费用,服务附加值较高,相应地客供料业务模式下PCBA制造服务业务毛利率偏高;
(3)自供料模式下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及毛利率偏低,主要原因系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定制化的PCB裸板及数量、型号众多的元器件,其决定着最终产品功能和质量、价值量相对较大,因此自供料模式下PCBA业务成本中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如上述订单物料费报价占比高达85.38%);同时,在自供料模式下发行人需组织优质供应商资源进行PCB裸板定制化采购,亦需在发行人专业的元器件认证及选型工程师、BOM工程师协助下进行小批量、多品类的元器件齐套采购,且在服务过程中发行人需依据具体订单情况提供PCB板工艺咨询、元器件选型及成本优化等技术服务,因此在向客户报价时材料部分报价由当时的材料采购询价加成确定,但整体加成水平较关键核心工艺元器件贴装环节偏低,相应自供料业务模式下由于较高的材料成本占比使得PCBA业务毛利率较客供料模式偏低。综上,客供料与自供料的业务特点导致两模式的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差异较大,但发行人客户订单报价时采取材料、工时、制费分别定价再汇总报价的定价模式,因而两种模式下的毛利率不存在大幅差异。
2、境外客户PCBA业务的客供、自供料情况,是否存在指定原材料采购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客户PCBA业务的客供料、自供料下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模式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客供料模式 | 13.83 | 0.42% | 16.78 | 0.26% | 84.66 | 3.58% | 17.14 | 0.46% |
自供料模式 | 3,267.14 | 99.58% | 6,373.54 | 99.74% | 2,279.26 | 96.42% | 3,741.34 | 99.54% |
合计 | 3,280.97 | 100.00% | 6,390.32 | 100.00% | 2,363.93 | 100.00% | 3,758.48 | 100.00% |
指定采购物料类型情况,具体而言:(1)PCBA焊接服务所需的半导体元器件、无源元件均系根据客户BOM清单提出的品牌及型号等要求采购,发行人依此在成熟的元器件供应市场向原厂、代理商或现货商等渠道自行采购;(2)PCBA焊接服务所需的PCB裸板系根据客户的具体生产设计图纸(包括结构、装配等参数信息)要求进行定制采购,而市场上PCB裸板生产企业众多,发行人可结合具体订单特点自主选择合适板厂组织生产。
综上,发行人境外客户PCBA业务结构及原材料采购特点,符合发行人的业务特征。
(三)说明发行人对湖南中联重科、英特尔集团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分析PCBA业务各期前十大客户中毛利率高于该领域平均毛利率的客户毛利率合理性
1、说明发行人对湖南中联重科、英特尔集团毛利率较高的原因
(1)对中联重科销售基本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联重科销售PCBA制造服务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
起重机控制板 | 559.77 | ** | 1,000.37 | ** | 1,235.17 | ** | 1,273.41 | ** |
塔机控制板 | 983.26 | ** | 764.47 | ** | 434.21 | ** | 353.62 | ** |
挖掘机控制板 | 144.95 | ** | 290.49 | ** | 72.53 | ** | - | - |
其他 | 174.10 | ** | 148.28 | ** | 193.29 | ** | 232.05 | ** |
合计 | 1,862.09 | ** | 2,203.61 | ** | 1,935.20 | ** | 1,859.09 | ** |
①发行人报价中体现了依托核心技术提供的产品研发、供应链服务价值,且基于对产品的了解及所需关键物料的研判,对元器件进行集中提前采购,可实现一定幅度价格优惠发行人作为PCB设计领域的“技术专家”及在PCBA制造服务领域“高品质快件”的精准业务定位,从两方面体现服务价值:一是从研发设计、研发打样到高品质中小批量供应多阶段助力中联重科众多新产品研发上市;二是从日常技术支持、本地化服务(湖南子公司就近服务)、预先备料及备货在库(专设仓储)等全方位对中联重科提供一站式服务。前述综合性服务亦使得发行人荣获全球工程机械行业巨头中联重科“优秀供应商”称号,其提供服务对资源要素的耗用在报价上有一定体现,且物料集中采购可实现一定幅度优惠,故毛利率相对较高具有合理性。
②中联重科对高价值设备的核心板卡PCBA的质量、交付及时性更为关注,对相对整机产品价格较低的关键工控组件报价敏感性较低
在研发或迭代升级阶段,起重机、塔机等各类大型机械所需工控板品类较多,发行人服务降低了该等产品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成功率及缩短了产品上市的周期;在研发定型后批量供应阶段,因该等大型工程机械产品决定整个工程进展、经济效益影响较大,对产品质量、交期及时性要求极高,发行人继续供应及预先备货的服务可避免重新导入成本、保证产品质量及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发行人提供服务收入规模占中联重科业务成本比例极小,其在关键工控组件采购上会留有合理利润以保证大型机械产品整体质量。
③中联重科业务快速增长带动其与发行人的深度合作
根据中联重科(000157.SZ)公开披露的年报信息,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金额分别286.97亿元、433.07亿元、651.09亿元和424.49亿元,研发费用金额分别5.81亿元、
15.16亿元、33.45亿元和20.05亿元,整体呈快速增长趋势,相应地带动发行人与其合作规模增加,合作内容不断深化。
综上,上述原因系发行人自2013年与中联重科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可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较好利润率的主要原因。
2)从具体服务来看,发行人与中联重科合作业务品类、合作规模持续增加,毛利率受新产品导入、迭代升级有所波动,符合业务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联重科销售的PCBA产品主要运用于起重机、塔机两类大型机械上,收入合计占比在80%以上,在升级迭代的同时亦导入部分新产品。具体而言:
①起重机类控制板报告期内销售金额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2015年度导入目前在售的主导产品已逐步进入需求放缓阶段,而新产品三代起重机尚在推行阶段所致;各类型起重机销售毛利率水平较好,2019年毛利率达54.02%系当期存在针对集中下单产品进行原材料集中备库,并叠加当期元器件价格整体回落的影响,以及部分高毛利率的大吨位起重机订单下发所致;2020年以来该成熟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2021年1-6月维持稳定水平;
②塔机类控制板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呈逐步上升态势,2019年毛利率偏高达70.81%
系客户对产品进行优化调整引致发行人该类控制板材料成本下降所致,而2020年毛利率回归常态系在放量的基础上客户对发行人报价进行了一定调减所致;2021年1-6月,客户塔机类产品进入量产阶段,产销量进一步上升,报价不变情况下由于元器件材料价格的上涨和公司人工成本的上升,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③2019年以来发行人逐步导入挖掘机类控制板业务,至2020年才开始放量系中联重科在该产品上逐步切换为以自身开发采购控制板为主所致,该类产品毛利率相对偏低;目前该类挖掘机产品尚在试产阶段,业务规模尚未放量,毛利率相对平稳。
综上,受市场需求增长影响中联重科加大了研发投入与产品升级,而发行人领先和高质量的服务恰好契合其研发、迭代升级和批量供应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需求,相应地报价中体现了综合服务价值;而持续批量或复投订单亦有利于发行人进行物料集中采购增强供应环节议价能力、提升匹配效率,前述综合因素使得对客户中联重科的销售毛利率偏高,具有合理性。
(2)对英特尔集团销售基本情况分析
发行人客户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硕电脑”)及Daichu TechnologiesCo., Ltd. (以下简称“Daichu”)均系英特尔集团固态硬盘测试设备产品的代工厂,发行人提供的PCBA产品为其固态硬盘测试设备的核心必备组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英特尔集团及其配套合作客户销售PCBA产品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产品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
英特尔集团 | 硬盘测试机控制板 | 131.07 | ** | 968.46 | ** | 524.51 | ** | 923.14 | ** |
笔记本控制板 | 32.63 | ** | 67.70 | ** | 28.72 | ** | 19.49 | ** | |
服务器控制板 | - | ** | 25.38 | ** | 23.09 | ** | 3.37 | ** | |
小计 | 163.70 | ** | 1,061.53 | ** | 576.31 | ** | 946.01 | ** | |
名硕电脑 | 硬盘测试机控制板 | 115.02 | ** | 1,048.56 | ** | 36.78 | ** | 1,181.97 | ** |
Daichu | 硬盘测试机控制板 | 451.86 | ** | 1,225.54 | ** | 455.45 | ** | - | - |
合计 | 730.58 | ** | 3,335.63 | ** | 1,068.54 | ** | 2,127.98 | ** |
同时发行人亦参与技术难度较高的用于测试设备的高速高密核心控制板PCBA的研发及迭代升级;发行人与英特尔的合作逐步由单个产品线扩展至其多个产品线。2017年,发行人获得了英特“获最佳战略合作伙伴”的称号,充分体现了发行人先进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服务质量,相应地可实现较好利润水平。
此外,根据英特尔集团(INTC.O)公开披露的年报数据,其2018-2020年营业收入金额分别708.48亿美元、719.65亿美元、778.67亿美元,研发费用金额分别135.43亿美元、133.62亿美元、135.56亿美元,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带动发行人与其业务开展及深度合作。
2)英特尔硬盘测试机控制板技术性能指标较高、改版次数多,发行人技术服务附加值相对较大,溢价水平相对较高
发行人与英特尔集团关于硬盘测试机控制板业务合作背景及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合作内容 | 合作主体 |
1 | 2016年 | 第一代控制板于当年研发达成基本功能并试产(1.0版) | 英特尔集团 |
2 | 2017年 | 第一代控制板改版优化功能并小批量投产试用(1.1版) | 英特尔集团、名硕电脑 |
3 | 2018年 | A、第一代控制板持续改版完成功能、可靠性需求测试,并在部分实验室、工厂试用(1.2版); B、第二代控制板开始研发试产1.0 版,且于当期升级1.1版后少量投入实验室、工厂使用。 | 英特尔集团、名硕电脑 |
4 | 2019年 | A、第一代控制板持续改版试产,并小批量投入到各实验室、工厂使用(1.3版); B、第二代控制板持续改版并少量投入实验室、工厂使用(1.2版)。 | 英特尔集团、名硕电脑、Daichu |
5 | 2020年 | A、第一代控制板1.3版持续投入到各实验室、工厂使用; B、第二代控制板持续改版完成全功能需求测试,并批量投入各实验室、工厂使用(1.3版)。 | 英特尔集团、名硕电脑、Daichu |
6 | 2021年 | A、第一代控制板逐步退出市场; B、第二代控制板批量投入各实验室、工厂使用(1.3版)。 | 英特尔集团、名硕电脑、Daichu |
理性。3)发行人原材料备库战略和集采策略进一步提升毛利率水平由于英特尔从研发到稳定批量投入使用所需测试设备数量不断增加,发行人采购原材料数量不断提升,特别是2019年以来发行人实施备库和集采策略,导致采购成本降低,进一步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
4)产品报价未变前提下境内与保税区交货差别对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2018年发行人向英特尔集团销售产品的毛利率相对偏低,主要系英特尔集团有较多订单要求公司在境内交货,而公司此前对英特尔集团的报价系外销口径,未考虑增值税的影响,故毛利率偏低;后期转为对保税区销售后报价未变,因此2019-2020年毛利率有所提升,具有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向英特尔集团销售毛利率有所增加,具有合理性。
2、分析PCBA业务各期前十大客户中毛利率高于该领域平均毛利率的客户毛利率合理性
(1)前十大客户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PCBA业务前十大客户所处行业领域及毛利率水平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毛利率 | 所属领域 |
2021年1-6月 | ||||
1 | B3客户 | 1,972.19 | 35.71% | 工业控制 |
2 | B2客户 | 1,862.09 | 45.74% | 工业控制 |
3 | B1客户 | 1,407.22 | 36.31% | 工业控制 |
4 | B9客户 | 462.03 | 12.36% | 工业控制 |
5 | B4客户 | 451.86 | 41.01% | 集成电路 |
6 | B23客户 | 393.85 | 47.91% | 网络通信 |
7 | B24客户 | 378.44 | 35.78% | 工业控制 |
8 | B25客户 | 348.42 | 34.46% | 人工智能 |
9 | B26客户 | 338.06 | 29.40% | 工业控制 |
10 | B27客户 | 310.34 | 21.32% | 工业控制 |
2020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毛利率 | 所属领域 |
1 | B1客户 | 3,633.90 | 38.55% | 工业控制 |
2 | B2客户 | 2,203.61 | 51.06% | 工业控制 |
3 | B3客户 | 1,692.27 | 39.79% | 工业控制 |
4 | B4客户 | 1,225.54 | 39.31% | 集成电路 |
5 | B5客户 | 1,190.87 | 35.82% | 医疗电子 |
6 | B6客户 | 1,065.68 | 36.64% | 智慧交通 |
7 | B7客户 | 1,061.53 | 49.75% | 集成电路 |
8 | B8客户 | 1,048.56 | 38.33% | 集成电路 |
9 | B9客户 | 850.18 | 37.03% | 工业控制 |
10 | B10客户 | 713.48 | 38.94% | 网络通信 |
2019年度 | ||||
1 | B1客户 | 3,037.83 | 40.51% | 工业控制 |
2 | B2客户 | 1,935.20 | 58.88% | 工业控制 |
3 | B7客户 | 576.31 | 45.64% | 集成电路 |
4 | B6客户 | 546.15 | 33.30% | 智慧交通 |
5 | B9客户 | 537.69 | 39.42% | 工业控制 |
6 | B11客户 | 511.28 | 46.27% | 航空航天 |
7 | B4客户 | 455.45 | 35.41% | 集成电路 |
8 | B12客户 | 387.31 | 44.92% | 网络通信 |
9 | B13客户 | 366.00 | 43.47% | 工业控制 |
10 | B5客户 | 304.06 | 34.66% | 医疗电子 |
2018年度 | ||||
1 | B2客户 | 1,859.09 | 48.24% | 工业控制 |
2 | B1客户 | 1,469.13 | 38.95% | 工业控制 |
3 | B8客户 | 1,181.97 | 28.32% | 集成电路 |
4 | B7客户 | 946.01 | 33.60% | 集成电路 |
5 | B14客户 | 626.28 | 38.87% | 智慧交通 |
6 | B15客户 | 451.80 | 30.36% | 医疗电子 |
7 | B6客户 | 381.92 | 35.22% | 智慧交通 |
8 | B16客户 | 361.77 | 16.21% | 工业控制 |
9 | B17客户 | 354.27 | 43.14% | 工业控制 |
10 | B18客户 | 353.69 | 34.53% | 网络通信 |
和39.99%,整体处在40%左右相对平稳水平,并具体呈如下特点:
1)从具体客户来看,公司因具体产品内容、市场策略等因素,对不同客户间的PCBA制造服务销售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与PCBA制造服务总体平均毛利率相比亦存在一定波动,具有合理性;
2)从具体细分行业领域来看,同一细分行业领域客户间毛利率的前述波动与偏差则整体呈收窄态势,且从前十大客户的毛利率看大多低于具体细分行业平均毛利率,主要原因系:
一是前十大客户多为中等批量客户,批量订单主要是来自于新产品定型后的量产阶段,在报价上天然地较研发打样、小批量订单偏低。
二是中等批量订单因单个订单数量多、品类少、金额大特点,更注重成本效应,因而工程费等附加服务费占比较少,甚至对部分客户进行减免;而研发单、小批量订单则通常包含较大工程费、检测费、加急费等附加服务费用,故毛利率偏高。
此外,前十大客户中亦有少部分战略合作客户因具体产品、服务内容等差异毛利率偏高,具体情况参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4第(三)问”相关内容。
综上,发行人不同细分领域、不同客户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但毛利率均处在公司可接受的合理区间,符合公司的业务实质,具有合理性。
(2)细分领域毛利率偏高客户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各期前十大客户共23家,而各期前十大客户中毛利率高于细分领域平均毛利率的客户仅9家,具体情况如下:
所属行业 | 客户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工业 控制 | 1 | B2客户 | 45.74% | 51.06% | 58.88% | 48.24% |
2 | B13客户 | 47.86% | 43.29% | 43.47% | 48.70% | |
3 | B17客户 | - | 41.57% | 43.50% | 43.14% | |
工业控制领域平均毛利率 | 37.40% | 41.44% | 42.69% | 39.31% | ||
网络 通信 | 1 | B12客户 | 47.52% | 47.98% | 44.92% | 33.21% |
2 | B23客户 | 47.91% | 47.09% | 41.50% | 39.85% | |
网络通信领域平均毛利率 | 42.64% | 42.31% | 38.21% | 39.26% | ||
集成 | 1 | B7客户 | 39.09% | 49.75% | 45.64% | 33.60% |
所属行业 | 客户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电路 | B7客户及其配套合作客户 | 40.27% | 42.32% | 41.17% | 30.67% | |
集成电路领域平均毛利率 | 47.10% | 45.83% | 43.15% | 35.30% | ||
医疗 电子 | 1 | B15客户 | 44.73% | 42.20% | 40.69% | 30.36% |
医疗电子领域平均毛利率 | 38.81% | 38.31% | 37.79% | 33.52% | ||
智慧 交通 | 1 | B14客户 | 31.71% | 22.30% | 52.12% | 38.87% |
智慧交通领域平均毛利率 | 46.24% | 40.82% | 38.72% | 38.82% | ||
航空 航天 | 1 | B11客户 | 38.57% | 36.23% | 46.27% | 43.56% |
航空航天领域平均毛利率 | 42.89% | 44.95% | 41.25% | 38.52% |
2)网络通信领域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该领域PCBA业务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9.26%、38.21%、42.31%和42.64%。
①发行人向B12客户销售PCBA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3.21%、44.92%、47.98%和
47.52%,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毛利率较所处领域平均水平偏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与B12客户的合作模式以客供料业务为主,相应地毛利率水平偏高;2018年略低则系本期业务较为零星、规模较小所致。
②发行人向B23客户销售PCBA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9.85%、41.50%、47.09%和47.91%,毛利率水平呈现逐年提升态势,与该客户从事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半导体等高端领域的科研业务特质相符,毛利率持续高于行业领域平均水平,主要与研发样单的技术性服务相符合。
3)集成电路领域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该领域PCBA业务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5.30%、43.15%、45.83%和47.10%。
发行人向B7客户销售PCBA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3.60%、45.64%、49.75%和
39.09%,而在考虑向B7客户及其配套合作客户的销售情况后,发行人向B7客户及其配套合作客户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0.67%、41.17%、42.32%和40.27%,与所处细分领域平均水平相仿;其中2018年毛利率相对偏低,主要原因系B7客户有较多订单要求公司在境内交货,而公司此前对B7客户的报价系外销口径,未考虑增值税的影响,故报告期早期毛利率偏低。
4)医疗电子领域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该领域PCBA业务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3.52%、37.79%、38.31%和38.81%。
发行人向B15客户销售PCBA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0.36%、40.69%、42.20%和
44.73%,销售毛利率呈现逐年上升态势,与该公司成功上市后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密切相关,且毛利率水平与所处领域平均水平基本相仿,不存在异常偏高情形。
5)智慧交通领域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该领域PCBA业务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8.82%、38.72%、40.82%和46.24%。发行人向B14客户销售PCBA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8.87%、52.12%、22.30%和
31.71%(向其销售PCB设计、PCBA制造服务合计收入分别为626.28万元、217.35万元、11.15万元和18.87万元),与所处细分领域平均水平相比存在一定波动,其中2018年度毛利率相仿系当期业务规模较大,获取了较为平稳的利润率水平;2019年度因受新能源汽车大环境疲软影响原有业务规模缩减,仅部分合作业务升级为4G产品,该等新产品技术水平复杂导致毛利率较高;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受疫情影响仅开展少量业务,零星订单波动较大不具有参考意义。
6)航空航天领域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该领域PCBA业务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8.52%、41.25%、44.95%和42.89%。
发行人向B11客户销售PCBA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43.56%、46.27%、36.23%和
38.57%(向其销售PCB设计、PCBA制造服务合计收入分别为43.39万元、522.68万元、36.42万元和6.59万元),与所处细分领域平均水平相比存在一定波动;其中2018-2019年度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系该等期间研发活动较多,业务主要处于研发打样及小批量导入阶段,报价中工程费、测试费等附加费用较高,故毛利率相对偏高;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仅有零星业务开展,相应地毛利存在一定波动;2021年1-6月,由于发行人与该客户前期项目逐渐完成,后期减少相应合作,零星订单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总体而言,公司前十大客户中毛利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客户较少,主要原因是大客户的销售中往往包含较高比例的中小批量订单,相比于研发打样订单,其收入中工程费、检测费等非制造性质的收费占比较低,相应毛利率较低;而少部分战略合作客户因具体产品、服务内容等差异毛利率偏高,具有合理性。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易德龙、金百泽相关的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研究报告等公开资料,了解其业务内容、业务定位、客户群体、技术特点等具体内容,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2、通过访谈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分析合同及订单具体内容、访谈客户等方式了解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而分析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与易德龙、金百泽的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差异,毛利率差异是否具有业务上的合理性;
3、通过访谈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等方式了解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的具体工序,分析其具体各个工序的附加价值,明晰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了解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下客供料、自供料业务模式的具体运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客户指定原材料采购的情形;
4、获取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客供料、自供料业务模式销售明细表、成本核算明细,分析不同供料模式下毛利率水平及变动情况、料工费结构及变动情况;并统计分析境外客户PCBA业务的客供、自供料情况;
5、获取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的原因,以及分析不同客户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6、获取对湖南中联重科、英特尔执行函证程序,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交易金额与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
7、对湖南中联重科、英特尔执行访谈程序,了解发行人与其合作历史及交易背景,确认业务往来的真实性与可持续性;
8、获取发行人与湖南中联重科、英特尔签订的业务合同或框架协议,查询客户向发行人发送的订单情况,了解客户购买产品的技术要求,与其他一般PCBA制造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对比。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与易德龙在具体服务内容、产品形态、业务定位及收入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双方之间不具有可比性;易德龙的电子制造服务侧重于成品、模组的批量制造,而发行人则聚焦于PCB设计服务及核心控制板的PCBA研发快件生产服务,为研发的延伸,议价能力强且订单报价包含工程费、加急费等附加收费,附加值更高;在前述定位差异基础上,两者之间规模不具有对比意义;因此,发行人毛利率高于易德龙毛利率具有合理性,符合自身业务定位特点;
2、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与同行业公司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具有一定参考性,但发行人该业务系PCB设计业务的延伸,其设立即为提供高品质研发快件的业务定位,技术服务特征更明显、柔性供应能力及规模效应更强;而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则为PCB板生产业务的延伸,核心能力仍体现在PCB板的生产制造环节,且其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尚处在成长期,规模效应不明显;因此,发行人PCBA业务毛利率较金百泽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偏高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客户报价模式决定了客供料、自供料模式下PCBA制造服务业务毛利率不存在大幅差异,而两类模式下材料成本占比相差较大符合业务特点,前述差异水平合理;此外境外客户PCBA业务中客供料占比较小,该等境外业务存在指定采购原材料类型情形,前述经营特性及财务表征符合企业业务特点及实际情况;
4、发行人对湖南中联重科销售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其报价中体现了依托核心技术提供的产品研发、供应链服务价值,以及持续批量或复投订单增强了采购环节议价能力、提升匹配效率所致;发行人向英特尔集团销售PCBA业务的毛利率在考虑向其指定代工厂销售情况后,与所处细分领域平均水平相仿,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中毛利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客户较少,主要原因是大客户的销售中往往包含较高比例的中小批量订单,相比于研发打样订单,其收入中工程费、检测费等非制造性质的收费占比较低,相应毛利率较低;而少部分战略合作客户因具体产品、服务内容等差异毛利率偏高,具有合理性。
问题5.关于原材料采购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低层中小批量板采购单价分别为993.06元/㎡、925.14元/㎡、791.31元/㎡,除迅捷兴双面板价格外,发行人采购价均低于对比的同行业公司销售单价。对发行人低层中小批量板的采购单价逐渐下降,与其中二层板采购比例逐渐增长等有关。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强达电路采购低层样板,向深圳邑升顺、强达电路采购低层中小批量板等的单价低于其他供应商。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半导体类供应商变动原因包括转向较大规模的原厂代理和知名电商进行采购等。
(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不同供应商采购集成电路(IC)的单价差异较大,例如向骏龙科技、艾睿电子2020年采购均价为17.59元/件、3.93元/件,差异原因包括采购的IC品牌、是否为通用型集成电路等。
2018、2019年向艾睿电子采购IC单价分别为11.60元/件、14.56元/件。2018、2019年发行人向广州立功科技采购IC单价为7.42元/件、3.04元/件,该公司披露的同期IC销售均价为3.54元/件、3.59元/件。
请发行人:
(1)对比邑升顺对金百泽等第三方、对发行人销售的二层、四层等同层数同批量PCB板销售单价,以及发行人向迅捷兴采购价与其公开数据销售的具体同类产品价格等,分析说明发行人PCB裸板采购价格、报告期内与邑升顺关联交易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并结合双层板等采购结构具体变动说明单价逐期下滑的原因,报告期内单价下滑的合理性。
(2)量化说明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强达电路采购低层中小批量板、低层样板等单价明显低于其他主要供应商的合理性,发行人向不同主要供应商采购PCB板价格是否公允。
(3)按原厂、贸易商、电商等供应商类型分类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主要原材料采
购来源的金额及占比、变动原因,向前述不同类型供应商采购同型号原材料的差异原因。
(4)对比发行人PCB裸板、IC、无源器件主要供应商对同行业公司的报价或售价等,说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报告期内向艾睿电子等IC采购单价波动原因,报告期内向立功科技IC采购单价与其平均售价的匹配性、差异原因。
(5)按应用领域或场景等说明发行人各类产品对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配比、耗用水平是否符合行业特征、配比波动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结合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54的要求,核查并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近亲属、董监高、主要股东、主要财务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及其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等存在资金、业务往来,说明相关资金、业务往来背景、合理性,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及其他关联方与报告期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相关供应商的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共同投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就上述问题审慎发表明确意见,质控内核部门就上述问题一并审慎发表明确意见。
一、答复
(一)对比邑升顺对金百泽等第三方、对发行人销售的二层、四层等同层数同批量PCB板销售单价,以及发行人向迅捷兴采购价与其公开数据销售的具体同类产品价格等,分析说明发行人PCB裸板采购价格、报告期内与邑升顺关联交易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并结合双层板等采购结构具体变动说明单价逐期下滑的原因,报告期内单价下滑的合理性
1、深圳邑升顺对金百泽等第三方与对发行人销售的二层、四层等同层同批量PCB板销售单价对比及公允性分析、发行人向邑升顺采购单价逐期下滑的原因
(1)深圳邑升顺对金百泽等第三方与对发行人销售的二层、四层等同层同批量
PCB板销售单价对比及公允性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金百泽向深圳邑升顺的采购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1)六层板价格接近较为可比,二层板、四层板采购价格差异系二者所采取的工艺差异及客户需求差异所致;
2)金百泽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四层板价格明显高于向其他供应商同层板采购单价,采购的二层板价格亦略高于向其他供应商同层板采购单价,而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二层板、四层板单价则与金百泽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同层板单价接近,具有可比性。
发行人及金百泽向深圳邑升顺采购单价的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深圳邑升顺的二层板、四层板、六层板的PCB板采购价格与深圳邑升顺对金百泽的同层PCB板销售价格比较如下:
单位:元/㎡
PCB板类型 | 采购主体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二层板 | 发行人 | 421.22 | 438.97 | 494.45 | 640.07 |
金百泽 | - | 671.44 | 654.75 | - | |
四层板 | 发行人 | 832.67 | 777.70 | 874.23 | 840.66 |
金百泽 | - | 1,020.91 | 1,000.00 | - | |
六层板 | 发行人 | 1,101.38 | 1,111.15 | 1,229.92 | 1,307.10 |
金百泽 | - | 1,172.19 | 1,188.91 | - |
PCB板类型 | 供应商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二层板 | 深圳市精焯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632.10 | 585.33 |
东莞市鹏昌勃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501.50 | 471.33 | |
惠州市纬德电路有限公司 | 583.19 | 752.87 | |
深圳邑升顺 | 671.44 | 654.75 | |
东莞市兴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45.59 | - | |
深圳诚和电子事业有限公司 | - | 485.11 |
PCB板类型 | 供应商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四层板 | 深圳市精焯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804.73 | 828.32 |
东莞市鹏昌勃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781.31 | 752.21 | |
惠州市纬德电路有限公司 | 823.87 | 853.07 | |
深圳邑升顺 | 1,020.91 | 1,000.00 | |
东莞市兴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28.94 | - | |
深圳诚和电子事业有限公司 | - | 754.30 | |
六层板 | 深圳市精焯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1,277.75 | 1,264.84 |
东莞市鹏昌勃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1,336.09 | 1,339.53 | |
惠州市纬德电路有限公司 | 1,214.47 | 1,239.97 | |
深圳邑升顺 | 1,172.19 | 1,188.91 | |
东莞市兴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90.29 | - | |
深圳诚和电子事业有限公司 | - | 1,412.33 |
PCB板类型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二层板 | 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单价=A | 438.97 | 494.45 | 640.07 |
金百泽向深圳邑升顺采购单价=B | 671.44 | 654.75 | - | |
差异率=(A-B)/B | -34.62% | -24.48% | - | |
金百泽向同层板前五名供应商最高采购单价=C | 671.44 | 752.87 | 893.76 | |
金百泽向同层板前五名供应商最低采购单价=D | 501.50 | 471.33 | 483.03 | |
差异率区间=(A-C)/C至(A-D)/D | -34.62%至-12.47% | -34.32%至4.91% | -28.38%至32.51% | |
四层板 | 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单价=A | 777.7 | 874.23 | 840.66 |
金百泽向深圳邑升顺采购单价=B | 1,020.91 | 1,000.00 | - | |
差异率=(A-B)/B | -23.82% | -12.58% | - | |
金百泽向同层板前五名供应商最高采购单价=C | 1,277.75 | 1,000.00 | 1,159.24 | |
金百泽向同层板前五名供应商最低采购单价=D | 728.94 | 752.21 | 765.53 |
PCB板类型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差异率区间=(A-C)/C至(A-D)/D | -39.14%至6.69% | -12.58%至16.22% | -27.48%至9.81% | |
六层板 | 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单价=A | 1,111.15 | 1,229.92 | 1,307.10 |
金百泽向深圳邑升顺采购单价=B | 1,172.19 | 1,188.91 | - | |
差异率=(A-B)/B | -5.21% | 3.45% | - | |
金百泽向同层板前五名供应商最高采购单价=C | 1,336.09 | 1,412.33 | 1,454.06 | |
金百泽向同层板前五名供应商最低采购单价=D | 990.29 | 1,188.91 | 1,227.75 | |
差异率区间=(A-C)/C至(A-D)/D | -16.84%至12.20% | -12.92%至3.45% | -10.11%至6.46% |
价格与金百泽向邑升顺的采购价格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工艺差异:因客户需求及供应商在供应链体系中的定位不同,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PCB板与金百泽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PCB板在材料、工艺方面存在差异。发行人向邑升顺采购的主要为普通板材和普通工艺的PCB板,其中,覆铜工艺(铜箔厚度)方面以普通铜厚为主,采用加厚铜厚的PCB板占比不足5%;板材厚度基本使用
1.6毫米厚普通板材;表面处理方面仅部分使用沉金工艺,其他为常规工艺(沉金工艺相比普通工艺单价通常高150-200元/平方米)。而金百泽向邑升顺采购的PCB板大部分采用厚铜工艺,部分PCB板使用较厚的特殊板材,且基本使用沉金工艺,与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PCB板在工艺制造、所需原料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而金百泽采购单价相对较高具有合理性。
2)客户需求差异:PCB板均为具有定制化特点的产品,根据发行人客户繁易信息集团的产品需求,发行人自2019年起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用于繁易信息集团PCBA制造的PCB二层板,该PCBA产品为设备组件,订单量相对较大,且该客户在板厚、板材、表面处理工艺等方面均具有较高性价比要求,如表面处理均采用较为简单的无铅喷锡工艺、价格较低,所选板材亦为更加适合批量阶段生产的高性价比普通板材而非适合研发阶段的中高端板材,因而导致该类PCB板的采购价格相对较低。2020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因繁易信息集团PCBA制造需求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PCB二层板占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二层板的比例分别为56.33%、39.64%;若剔除该等PCB板,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二层板单价则分别为538.62元/平方米、599.93元/平方米,与金百泽向邑升顺采购二层板单价有所接近,与金百泽向其他二层板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则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的六层板采购价格与金百泽较为接近,二层板及四层板的采购价格与金百泽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包括: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所采购PCB板与金百泽的采购具有一定工艺要求差异、特殊客户高性价比需求等因素。此外,虽然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二层、四层PCB板价格偏低于金百泽向深圳邑升顺的采购单价,但与金百泽向其他部分供应商的同层板采购价格较为可比。因此,发行人向邑升顺的采购单价具有合理性。
(2)假设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价格参照金百泽采购单价,测算对发行人报告
期各期利润总额、净利润影响金额及比例,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因金百泽未公开披露其2018年度及2021年1-6月对深圳邑升顺的采购单价信息,仅对2019-2020年度进行测算分析(2018年度、2021年1-6月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6.58%、3.76%,占比亦不高)。由于PCB板具有定制化特征,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PCB板存货余额相对较少,当期采购的PCB板基本结转至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因此以采购价格差异对采购金额的影响模拟估算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并进一步测算对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影响,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报告期 | 序号 | 层数 | 2层板 | 4层板 | 6层板 | 合计 |
2020年度 | A | 向邑升顺的采购总面积(单位:平米) | 3,355.05 | 5,069.15 | 909.60 | - |
B | 向邑升顺的采购单价(单位:元/平米) | 438.97 | 777.70 | 1,111.15 | - | |
C | 金百泽向邑升顺的采购单价(单位:元/平米) | 671.44 | 1,020.91 | 1,172.19 | - | |
D=C-B | 价格差异(单位:元/平米) | 232.47 | 243.21 | 61.04 | - | |
E=A*D | 影响当期原材料采购的金额≈影响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单位:万元) | 77.99 | 123.29 | 5.55 | 206.83 | |
F=-E | 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单位:万元) | -77.99 | -123.29 | -5.55 | -206.83 | |
G | 所得税税率 | 0.15 | 0.15 | 0.15 | - | |
H=F*(1-G) | 影响当期净利润的金额(单位:万元) | -66.30 | -104.79 | -4.72 | -175.81 | |
2019年度 | A | 向邑升顺的采购总面积(单位:平米) | 2,239.86 | 4,794.24 | 1,304.13 | - |
B | 向邑升顺的采购单价(单位:元/平米) | 494.45 | 874.23 | 1,229.92 | - | |
C | 金百泽向邑升顺的采购单价(单位:元/平米) | 654.75 | 1,000.00 | 1,188.91 | - | |
D=C-B | 价格差异(单位:元/平米) | 160.30 | 125.77 | -41.01 | - | |
E=A*D | 影响当期原材料采购的金额≈影响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单位:万元) | 35.90 | 60.30 | -5.35 | 90.85 | |
F=-E | 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单位:万元) | -35.90 | -60.30 | 5.35 | -90.85 | |
G | 所得税税率 | 0.15 | 0.15 | 0.15 | - | |
H=F*(1-G) | 影响当期净利润的金额(单位:万元) | -30.52 | -51.25 | 4.55 | -77.23 |
如按测算的影响金额与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比较,报告期内的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F | 按照金百泽采购单价测算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206.83 | -90.85 | - |
I | 当期发行人利润总额 | 15,008.42 | 9,124.64 | 5,206.27 |
J=F/I | 测算的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占比 | -1.38% | -1.00% | - |
H | 按照金百泽采购单价测算对净利润的影响 | -175.81 | -77.23 | - |
K | 当期发行人净利润 | 13,272.92 | 8,204.21 | 3,993.13 |
L=H/K | 测算的净利润额影响金额占比 | -1.32% | -0.94% |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深圳邑升顺的采购单价逐年下降与发行人采购二层板比例不断上升有关。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深圳邑升顺不同类型PCB板采购单价、采购总额及比例如下:
PCB板类型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价 (元/㎡) | 采购额 (万元) | 采购 占比 | 单价 (元/㎡) | 采购额 (万元) | 采购 占比 | 单价 (元/㎡) | 采购额 (万元) | 采购 占比 | 单价 (元/㎡) | 采购额 (万元) | 采购 占比 | |
二层板 | 421.22 | 163.92 | 23.61% | 438.97 | 147.28 | 18.89% | 494.45 | 110.75 | 11.96% | 640.07 | 42.24 | 5.38% |
四层板 | 832.67 | 252.67 | 36.39% | 777.70 | 394.23 | 50.55% | 874.23 | 419.13 | 45.28% | 840.66 | 406.01 | 51.71% |
六层板 | 1,101.38 | 192.59 | 27.74% | 1,111.15 | 101.07 | 12.96% | 1,229.92 | 160.40 | 17.33% | 1,307.10 | 199.07 | 25.36% |
八层及以上板 | 1,625.62 | 85.19 | 12.27% | 1,624.41 | 137.28 | 17.60% | 1,723.10 | 235.38 | 25.43% | 1,739.24 | 137.79 | 17.55% |
合计 | 754.85 | 694.37 | 100.00% | 766.15 | 779.85 | 100.00% | 953.86 | 925.65 | 100.00% | 1,005.93 | 785.11 | 100.00% |
同时,由上表亦可知,针对同层板,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的采购单价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1)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批量整体有所上升,批量越大、单价越低,因而导致单价下降,具体请见下文分析;2)针对二层板,因前文所述2019年度起繁易信息集团等客户对高性价比、价格相对较低的二层板的采购需求影响,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因繁易信息集团高性价比需求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二层板占向其采购的全部二层板的金额比例持续上升,分别为39.64%、56.33%、62.16%,导致二层板采购单价下降明显。因此,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的总体采购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批量有所上升,中批量增多,导致价格下降
报告期内,因邑升顺较为契合部分客户小批量订单需求,发行人从深圳邑升顺采购PCB板的批量相对有所上升。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PCB板50平方米以上订单占比分别为21.06%、30.75%、43.84%和48.22%,平均每订单面积分别为
94.91平方米/订单、90.77平方米/订单、115.01平方米/订单和173.35平方米/订单,2021年1-6月,由于部分相关客户集中下单导致发行人对深圳邑升顺采购的单均面积增加。由于批量订单相比样单具有规模效应,且已试产验证,工程费、测试费占比较低,因而通常批量越大、单价越低。因此,订单批量的上升导致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的采购单价下降。
综上,由于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PCB板层数有所降低、批量有所上升,采购结构的变化导致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价格呈现出下降的趋势。2018年度至2021年1-6月,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金额分别为785.11万元、925.65万元、779.85万元和694.3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8%、6.46%、3.43%和3.76%,采购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对发行人采购的总体影响较小。
2、发行人对迅捷兴的采购价格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迅捷兴的不同层数PCB板采购价格与迅捷兴对外的销售价格比较如下:
单位:元/㎡
PCB板类型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二层板 | 迅捷兴对外销售 | - | 752.00 | 803.20 | 863.82 |
PCB板类型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发行人向迅捷兴采购 | 1,926.96 | 1,681.86 | 1,526.57 | 1,486.62 | |
其中:中小批量采购 | 1,224.30 | 1,041.21 | 717.84 | 845.63 | |
样板采购 | 2,162.89 | 1,895.95 | 1,743.59 | 1,658.92 | |
四层板 | 迅捷兴对外销售 | - | 841.87 | 943.91 | 948.09 |
发行人向迅捷兴采购 | 2,344.56 | 2,340.63 | 2,372.30 | 2,663.01 | |
其中:中小批量采购 | 1,331.15 | 1,126.90 | 1,168.82 | 1,272.83 | |
样板采购 | 3,136.92 | 3,304.21 | 3,371.66 | 3,140.85 | |
六层板 | 迅捷兴对外销售 | - | 1,589.19 | 1,638.83 | 1,623.25 |
发行人向迅捷兴采购 | 4,149.01 | 3,825.02 | 3,545.62 | 3,810.45 | |
其中:中小批量采购 | 2,033.26 | 1,718.08 | 1,657.76 | 1,775.59 | |
样板采购 | 5,096.55 | 5,612.44 | 5,441.96 | 5,576.88 | |
八层及以上板 | 迅捷兴对外销售 | - | 2,726.34 | 2,913.88 | 3,514.74 |
发行人向迅捷兴采购 | 8,203.37 | 7,988.66 | 8,971.75 | 8,407.32 | |
其中:中小批量采购 | 2,854.02 | 2,892.84 | 3,381.53 | 3,008.35 | |
样板采购 | 9,352.72 | 8,959.19 | 9,806.18 | 9,398.39 |
发行人向迅捷兴采购的四层中小批量板及2020年度二层中小批量板采购单价较为明显地偏高于迅捷兴整体销售单价的原因系:发行人的该等采购中,存在较多特殊板材、特殊板厚、特殊油墨、半孔、超孔、树脂塞孔等特殊工艺的PCB板,例如向迅捷兴下达的订单中,采取铜厚工艺比普通铜厚制板费单价加收10-20%,沉金工艺一般比非沉金工艺贵100-200元/平方米,特殊油墨通常价格贵50-100元/平方米,树脂塞孔通常单价加收20%且工程费亦有所增加,相关工艺导致发行人采购单价偏高,该类特殊板材、较难工艺PCB板采购金额占发行人相应年度对迅捷兴二层板、四层板采购比例约40%-60%左右,因而采购价格偏高具有合理性。此外,PCB板为定制化产品,各客户因产品需求不同存在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向迅捷兴的采购价格与迅捷兴整体平均售价并不具备较强可比性。如根据迅捷兴公开披露的数据,2018-2020年,其向客户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单价为1,137.70-1,737.38元/平方米,向客户广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销售单价为532.71-782.75元/平方米,二者差异较大,印证PCB板销售价格因定制化特征存在差异。
综上,发行人对迅捷兴采购单价与迅捷兴对外销售单价的差异,主要系:一方面,批量的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采购的样板居多(85%以上),而迅捷兴2018-2020年度自身业务中样板业务占比35%以下;另一方面,对比中小批量板价格,除发行人部分年份采购的部分层数PCB板因板材特殊、工艺较难等原因导致价格较高外,其他与迅捷兴的销售价格较为可比,发行人向迅捷兴的采购价格公允。
(二)量化说明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强达电路采购低层中小批量板、低层样板等单价明显低于其他主要供应商的合理性,发行人向不同主要供应商采购PCB板价格是否公允
1、低层中小批量板采购价格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低层中小批量板供应商为深圳邑升顺、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牧泰莱”),发行人向其采购低层中小批量板的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低层中小批量板主要供应商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深圳邑升顺 | 699.02 | 683.52 | 820.81 | 916.07 |
强达电路 | 1,125.18 | 940.37 | 881.86 | 994.85 |
低层中小批量板主要供应商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迅捷兴 | 1,472.71 | 1,338.21 | 1,329.67 | 1,425.37 |
深圳牧泰莱 | 1,937.32 | 1,962.08 | 2,072.29 | 1,412.31 |
供应商名称 | 类型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价(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单价(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单价(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单价(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
深圳邑升顺 | 50㎡以上板 | 606.13 | 53.83% | 625.09 | 53.70% | 733.44 | 38.27% | 770.34 | 23.42% |
5-50㎡板 | 851.06 | 46.17% | 766.64 | 46.30% | 886.26 | 61.73% | 972.34 | 76.58% | |
合计 | 699.02 | 100.00% | 683.52 | 100.00% | 820.81 | 100.00% | 916.07 | 100.00% | |
强达 电路 | 50㎡以上板 | 994.43 | 6.94% | 744.00 | 10.38% | 702.05 | 11.01% | 649.36 | 16.70% |
5-50㎡板 | 1,136.31 | 93.06% | 970.01 | 89.62% | 910.72 | 88.99% | 1,113.61 | 83.30% | |
合计 | 1,125.18 | 100.00% | 940.37 | 100.00% | 881.86 | 100.00% | 994.85 | 100.00% | |
迅捷兴 | 50㎡以上板 | - | - | 863.64 | 9.05% | 1,113.82 | 18.53% | - | - |
5-50㎡板 | 1,472.71 | 100.00% | 1,415.58 | 90.95% | 1,390.97 | 81.47% | 1,425.37 | 100.00% | |
合计 | 1,472.71 | 100.00% | 1,338.21 | 100.00% | 1,329.67 | 100.00% | 1,425.37 | 100.00% | |
深圳牧泰莱 | 50㎡以上板 | - | - | - | - | - | - | - | - |
5-50㎡板 | 1,937.32 | 100.00% | 1,962.08 | 100.00% | 2,072.29 | 100.00% | 1,412.31 | 100.00% | |
合计 | 1,937.32 | 100.00% | 1,962.08 | 100.00% | 2,072.29 | 100.00% | 1,412.31 | 100.00% |
中规模批量板相比于小规模批量板采购规模更大,工程费、测试费等非制板费用占比更低,规模效应更显著,遵循批量越大单价越低的原则,中批量板订单采购单价相比小批量板更低,因此,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强达电路采购的中规模批量板占比较高,导致其采购单价相对较低。
(2)工艺因素:根据与客户需求的契合度,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强达电路采购的PCB板板材及工艺水平较为普通,导致单价较低;而深圳牧泰莱在部分特殊工艺、特殊材质的样板供应方面具有一定实力,导致采购单价相对较高
除采购批量规模外,上述四家供应商的工艺水平也存在一定差异,导致采购单价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邑升顺由于其主要定位于中小批量的低层数普通产品,发行人采购的主要为普通板材、普通工艺的PCB板,因而价格相对较低;
2)强达电路由于其主要定位于中低层数的中小批量产品,发行人采购的主要为普通PCB板,涉及少量树脂塞孔、厚铜等具有一定工艺难度的订单(该等特殊工艺订单金额占发行人向强达电路采购的低层中小批量板金额的比例约40~60%)。向强达电路下达订单中,采用树脂塞孔工艺通常制板单价加收10%且工程费有所增加,采用厚铜工艺相比普通铜厚通常按铜的厚度每层加收相应费用,且针对交期紧急的订单,强达电路配合度较高,因而发行人采购价格相对深圳邑升顺略高;
3)迅捷兴提供的PCB板性能较为稳定,且其自身具有一定的PCB板料库存备货,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多层印制电路板特别是交期急、时限要求高的订单需求,具有能够承接部分复杂特殊工艺如金手指、控深铣、背钻等工艺订单的能力,如控深铣工艺通常制板单价和工程费各加收30%,因而采购单价高于深圳邑升顺、强达电路;
4)发行人向深圳牧泰莱采购的低层中小批量板相对较少,其定位的产品包括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多层印刷电路板、特种板等,擅长制作包含HDI、嵌铜、热电分离、台阶、软硬结合、混压板、铝基板、厚铜板等特殊工艺的产品,使用高速/高频材料居多(该等特殊工艺订单金额占发行人向深圳牧泰莱采购的低层中小批量板金额的比例约60-80%)。其中,向其采购的部分特殊PCB板单价较高,如混压板单价约为5,500-8,000元/平方米,该部分特殊工艺PCB板价格明显偏高,发行人未向强达电路等其他供应商采购,因而拉高了发行人向深圳牧泰莱的采购价格。同时,深圳牧泰莱交期较快,订单
起订量较低,因而采购价格较深圳邑升顺和强达电路偏高。综上,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强达电路采购的PCB板中,由于中规模批量采购占比较高、产品主要为普通工艺和普通板材,综合导致其采购单价相对迅捷兴、深圳牧泰莱等其他供应商偏低,具有合理性。
2、低层样板采购价格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低层样板供应商为强达电路、迅捷兴、深圳牧泰莱,发行人向其采购低层样板的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低层样板供应商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强达电路 | 2,397.47 | 2,483.18 | 2,581.29 | 2,613.70 |
迅捷兴 | 3,461.50 | 3,642.21 | 3,553.03 | 3,268.84 |
深圳牧泰莱 | 4,377.63 | 4,591.60 | 5,297.90 | 4,535.74 |
供应商名称 | 类型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价 (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单价 (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单价 (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单价 (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
强达 电路 | 1-5㎡板 | 1,495.19 | 38.86% | 1,446.61 | 33.48% | 1,574.30 | 38.26% | 1,525.26 | 33.98% |
1㎡以下板 | 3,888.79 | 61.14% | 3,884.37 | 66.52% | 4,276.56 | 61.74% | 4,130.66 | 66.02% | |
合计 | 2,397.47 | 100.00% | 2,483.18 | 100.00% | 2,581.29 | 100.00% | 2,613.70 | 100.00% | |
迅捷兴 | 1-5㎡板 | 1,990.30 | 34.85% | 1,980.51 | 32.90% | 1,990.71 | 35.03% | 1,772.12 | 35.05% |
1㎡以下板 | 5,725.42 | 65.15% | 6,186.97 | 67.10% | 6,159.51 | 64.97% | 6,006.22 | 64.95% | |
合计 | 3,461.50 | 100.00% | 3,642.21 | 100.00% | 3,553.03 | 100.00% | 3,268.84 | 100.00% | |
深圳牧泰莱 | 1-5㎡板 | 2,085.51 | 24.96% | 1,812.56 | 19.55% | 2,377.57 | 23.86% | 1,799.21 | 16.75% |
1㎡以 | 6,899.29 | 75.04% | 7,319.53 | 80.45% | 8,612.47 | 76.14% | 6,535.26 | 83.25% |
供应商名称 | 类型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单价 (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单价 (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单价 (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单价 (元/㎡) | 采购金额占比 | ||
下板 | |||||||||
合计 | 4,377.63 | 100.00% | 4,591.60 | 100.00% | 5,297.90 | 100.00% | 4,535.74 | 100.00% |
(三)按原厂、贸易商、电商等供应商类型分类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主要原材料采购来源的金额及占比、变动原因,向前述不同类型供应商采购同型号原材料的差异原因
1、各主要原材料采购来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采购来源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1)PCB板
PCB板全部为定制化物料,公司的PCB板全部直接向PCB板厂采购,无其他采购来源,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4,579.56万元、5,437.63万元、7,153.21万元和4,453.17万元。
(2)半导体类
单位:万元
供应商类型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厂代理商 | 4,897.80 | 53.33% | 4,509.11 | 52.34% | 2,332.38 | 44.49% | 1,664.94 | 36.77% |
贸易商 | 2,344.33 | 25.53% | 2,507.50 | 29.11% | 2,020.96 | 38.55% | 2,196.25 | 48.50% |
电商 | 1,941.38 | 21.14% | 1,597.71 | 18.55% | 889.36 | 16.96% | 666.81 | 14.73% |
合计 | 9,183.51 | 100.00% | 8,614.32 | 100.00% | 5,242.70 | 100.00% | 4,528.00 | 100.00% |
难以预测、小批量、高频、时效性要求高等痛点,与发行人所服务的众多研发订单、小批量订单比较契合,由此,公司也有一部分采购通过电商平台完成。
针对采购结构的变动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对物料品质风险管控的考虑,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管理体系,逐渐主动减少对一般贸易商的采购,逐渐转向较大规模的原厂代理商代理和知名电商进行采购,整体导致公司半导体类原材料在原厂代理商、电商的采购占比逐渐增加,而贸易商的采购占比呈下降趋势。
(3)无源元件
单位:万元
供应商类型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厂代理商 | 2,973.69 | 66.89% | 3,891.48 | 62.39% | 1,826.90 | 55.96% | 1,640.90 | 61.98% |
贸易商 | 382.54 | 8.60% | 1,110.11 | 17.80% | 707.74 | 21.68% | 546.89 | 20.66% |
电商 | 1,089.50 | 24.51% | 1,235.41 | 19.81% | 730.08 | 22.36% | 459.77 | 17.37% |
合计 | 4,445.73 | 100.00% | 6,237.00 | 100.00% | 3,264.73 | 100.00% | 2,647.56 | 100.00% |
金成本,导致原厂代理商的销售价格通常低于贸易商和电商;
②采购数量差异。物料采购的价格受采购量影响较大,一般采购量越大价格越低,因而同型号原材料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采购量差异将导致单价存在差异;
③供应商清货。部分贸易商或电商有时存在清货的情况(如此种物料只针对少部分客户有需求,而恰好能对接公司的下游客户时),此时的交易价格通常较低;
④不同采购时点。因电子元器件价格存在行情波动,公司在不同的采购时间采购亦会导致价格的差异。
(1)半导体类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不同类型供应商采购同型号的半导体类原材料中,采购金额为前十大的物料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1)2021年1-6月
单位:元/件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U0000148/STM32F407* | 86.44 | 49.93 | -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U0000154/STM32F105* | 38.99 | 116.81 | -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U0000482/STM32F427* | 29.29 | 71.70 | 64.73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U0000163/STM32F103* | - | 59.13 | 61.42 | 差异较小 |
U0000648/STM32F103* | 61.61 | 81.66 | -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贸易商 |
U0001691/NHI350AM* | 166.28 | 247.79 | -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贸易商 |
U0004543/SN6501* | 4.00 | 5.12 | -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U0000719/RTL8211* | 11.95 | 23.80 | -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U0000072/MT47H64M8* | 45.77 | 23.72 | 23.71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U0001960/BTS723G* | 11.06 | 13.55 | 14.19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贸易商和电商 |
单位:元/件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U0000548 /LT3502* | 10.15 | 14.07 | -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U0002408 /10M16SAU* | 79.51 | - | 84.07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U0008961 /PIC16F* | 11.49 | 11.99 | - | 差异较小 |
U0001691 /NHI350* | 165.39 | 261.06 | -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其中向原厂代理商的采购数量为上千个,而向贸易商的采购数量为个位数 |
U0000549/STM32F103C* | 12.91 | 12.24 | - | 差异较小 |
U0000026 /BQ24103* | 6.42 | 5.36 | - | 贸易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U0000237 /LM2674* | 5.71 | 5.93 | 5.93 | 差异较小 |
U0008480 /STM8L151G* | 2.76 | 2.97 | 2.64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U0000648/STM32F103C* | - | 14.58 | 17.95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U0008517/STM8L052C* | 3.17 | - | 3.19 | 差异较小 |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U0000548 /LT3502* | 11.54 | 18.10 | 17.14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U0000549/STM32F103C* | 15.08 | 17.28 | 20.69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U0000310/MCZ33996* | 16.90 | - | 21.90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U0005795 /A12S75* | 84.52 | 88.00 | - | 差异较小 |
U0000482/STM32F427Z* | 30.96 | 32.81 | - | 差异较小 |
U0001960/BTS723GW* | 8.41 | 9.31 | -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贸易商和电商 |
U0002408 /10M16SAU* | 79.65 | 141.59 | 124.57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其中向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为上千个,而向贸易商、电商采购数量不足百个 |
U0001420/LBEE5KL* | 27.48 | 52.21 | 56.77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其中向原厂代理商的采购数量过万个,而向贸易商、电商的采购数量不足仅有百余个 |
U0000235 /LT3502* | 12.77 | 15.68 | 16.89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贸易商和电商 |
Q0000055/SI4497* | 4.77 | 6.81 | 5.53 | 原厂代理商、电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单位:元/件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U0001960/BTS723GW* | 9.29 | 9.63 | - | 差异较小 |
U0001357 /ADM3053* | 31.03 | 35.81 | -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贸易商 |
U0000002 /TLC2558* | 44.98 | 45.01 | - | 差异较小 |
U0000301 /IS61WV51216* | 32.22 | 38.36 | -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U0000167/AT91SAM* | 35.84 | 38.40 | - | 差异较小 |
U0000159/STM32F103V* | 12.24 | 12.51 | - | 差异较小 |
U0000057/TLE72422* | 31.46 | - | 36.52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电商 |
U0000235 /LT3502* | 13.53 | 14.91 | 18.42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U0001337 /2SD315* | 258.62 | 303.42 | -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电商 |
A010005973/LPC2294* | 41.69 | 49.57 | -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物料名称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P0003111/76039* | 6.42 | 6.12 | 7.79 | 差异较小 |
C0000704/C3216X5R1E476* | 1.44 | 1.15 | - | 差异较小 |
C0002593/TPCR226* | 5.37 | - | 8.57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电商 |
P0006675/DLW43MH201* | 2.42 | - | 4.17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电商 |
P0001087/HLMP-6300* | 0.89 | - | 2.09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电商 |
P0005387/ACT1210-110* | 2.92 | 2.83 | 5.29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P0009604/TR2145* | 3.98 | 4.38 | -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其中向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为上万个,而向贸易商采购数量仅为百个 |
物料名称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C0000572/GRM21BR61*A476 | 0.59 | 0.53 | - | 差异较小 |
P0001119/LE CG Q7WP* | 29.20 | 67.26 | -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电商 |
P0000915/FSM4JS* | 0.34 | - | 1.35 |
2)2020年度
单位:元/件
物料名称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P0001911/50.14.9.024* | 114.16 | 115.27 | - | 差异较小 |
C0002593/TPCR226K* | 6.76 | - | 9.24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P0003032/50.16.9.024* | 127.43 | 129.20 | - | 差异较小 |
C0000662 /EMK325ABJ* | 1.86 | 0.96 | -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J0000239 /NPPC062* | 5.09 | - | 6.35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C0000623 /GRM32DR71E106* | 0.27 | 0.26 | 0.24 | 差异较小 |
P0001912/50.16.9.012* | 127.43 | 129.20 | - | 差异较小 |
J0000359 /10128351* | 44.77 | - | 6.42 | 电商清货,致低价出售 |
P0001910/50.14.9.012* | 114.16 | 116.81 | - | 差异较小 |
C0001789 /10TPC* | 1.12 | 1.85 | 1.60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贸易商和电商 |
物料名称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U0001338 /LTM4676* | 211.25 | 292.04 | -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P0001087/HLMP-6300* | 1.08 | 1.41 | 1.29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J0000179/1-776231* | 48.67 | 48.67 | - | 无差异 |
R0003586/MP910* | 43.36 | 47.97 | 66.56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C0002593/TPCR226K* | 9.00 | - | 9.25 | 差异较小 |
物料名称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J0000510/5179029* | 6.89 | 5.53 | - | 贸易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J0000239 /NPPC062K* | 5.53 | - | 6.27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电商 |
J0000933 /10131760* | 56.56 | 55.15 | - | 差异较小 |
P0002005/3-1415055* | 55.65 | 60.18 | 65.49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P0000440 /BNX024* | 8.97 | 14.20 | 9.54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物料名称 | 采购单价 | 各类型供应商价格差异主要原因 | ||
原厂代理商 | 贸易商 | 电商 | ||
J0000179/1-776231* | 56.48 | 60.05 | 71.29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C0000704 /C3216X5R1E476* | 1.64 | 1.57 | - | 差异较小 |
J0000366 /10125350* | 56.76 | 53.14 | - | 差异较小 |
C0000644 /CL05B104K* | 0.03 | 0.08 | - | 原厂代理商采购数量较大,致价格较低 |
P0000440 /BNX024* | 10.47 | 12.41 | 10.61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贸易商和电商 |
P0000054/SSL-LXA228SRC* | 0.73 | 0.73 | 0.75 | 差异较小 |
P0000441/BNX002* | 8.54 | 10.71 | - | 供应商定位差异,原厂代理商的价格一般低于贸易商和电商 |
J0000281/1932258* | 14.97 | 12.62 | 21.00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C0000618 /GRM31CR61C226* | 0.65 | 0.59 | - | 差异较小 |
C0001463/CC0805KRX7R* | 0.09 | 0.07 | - | 在不同采购时点导致价格差异 |
到主要供应商的整体售价、分产品类型售价或供应商下游某单一客户(如某电子产品制造商,与发行人非同行业)对该供应商的采购单价等公开信息。
(1)公司PCB裸板采购价与主要供应商对下游公司的报价或售价比较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PCB裸板供应商包括: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发行人对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与这两家供应商对下游其他客户的销售价格比较分析详见本题第(一)和第(二)小题之回复,剩余主要PCB供应商中,通过公开渠道仅查询到生益电子有较为详细的PCB单价信息。
公司对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PCB采购价格与其对其他下游客户的销售价格比较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层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发行人 | 生益电子 | 发行人 | 生益电子 | 发行人 | 生益电子 | 发行人 | 生益电子 | |
8层以下 | 3,436.24 | - | 3,926.41 | 2,418.68 | 2,581.57 | 2,097.57 | 2,356.06 | 1,551.59 |
8-16层 | 5,546.19 | - | 5,089.51 | 4,205.47 | 3,580.08 | 3,653.85 | 5,486.10 | 2,671.52 |
16层以上 | 14,170.70 | - | 12,554.93 | 12,266.53 | 12,856.97 | 12,002.32 | 11,935.00 | 10,037.36 |
(2)公司IC采购价与主要供应商对下游公司的报价或售价比较情况经公开信息查询,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阳科技”)披露了其分别于2018年度、2020年度对发行人半导体类元器件前五大供应商中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睿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的IC采购价格(无2021年1-6月信息)。除此以外,未查询到发行人其他半导体类元器件主要供应商对其下游公司的报价或售价的信息。其中,发行人和鼎阳科技分别对艾睿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1)2020年度
单位:元/个
供应商/物料名称 | 发行人 | 鼎阳科技采购单价 | |
采购均价 | 采购单价区间 | ||
艾睿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 |||
放大器 | 3.21 | 0.37~72.97 | 2.47 |
ADC(模数转换芯片) | 78.95 | 11.45~249.60 | 61.97 |
DAC(数模转换芯片) | 29.88 | 26.62~53.74 | 26.60 |
线性电压调整器 | 3.34 | 0.38~20.55 | 3.60 |
集成电源管理芯片 | 5.21 | 0.51~44.22 | 3.17 |
供应商/物料名称 | 发行人 | 鼎阳科技采购单价 | |
采购均价 | 采购单价区间 |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放大器 | 5.22 | 1.45~52.71 | 4.71 |
物料价格整体较为一致,且同类物料同一供应商对鼎阳科技的销售价基本落在了发行人采购该类物料的价格区间,发行人采购价格公允。
(3)公司无源元件采购价与主要供应商对下游公司的报价或售价比较情况经公开信息查询,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茂高科”)、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狄耐克”)、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赛智能”)在不同年度(无2021年1-6月信息)披露了向发行人报告期内无源元件前五大供应商中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的无源元件采购价格。除此以外,未查询到发行人其他无源元件主要供应商对其下游公司的报价或售价的信息。其中,发行人和前述公司分别对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1)2020年度
单位:元/个
供应商/物料名称 | 发行人 | 恒茂高科采购单价 | 优利德采购单价 | |
采购均价 | 采购单价区间 | |||
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 ||||
阻容件MLCC0.1uF±10%16V0402X7R | 0.0035 | 0.0035 | 0.0040 | - |
电容 | 0.0291 | 0.0032~8.4071 | - | 0.0110 |
供应商/物料名称 | 发行人 | 雷赛智能采购单价 | |
采购均价 | 采购单价区间 | ||
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 |||
电阻电容 | 0.0132 | 0.0015~1.8103 | 0.0933 |
3)2018年度
单位:元/个
供应商/物料名称 | 发行人 | 恒茂高科 采购单价 | 立达信 采购单价 | 雷赛智能 采购单价 | |
采购均价 | 采购单价区间 | ||||
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 |||||
磁珠电感类 | 0.0233 | 0.0112~0.1595 | 0.0200 | - | - |
阻容件 | 0.1025 | 0.0038~5.3017 | 0.0641 | - | - |
贴片电容 | 0.0800 | 0.0051~3.3017 | - | 0.0822 | - |
电阻电容 | 0.1025 | 0.0038~5.3017 | - | - | 0.1619 |
(1)公司PCB裸板采购价与询价记录价格比较情况
针对PCB裸板,发行人会根据各主要板厂主要定位、各自擅长的板型或领域,以及过往相关型号是否已向该板厂定制过(如属于复投)等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并根据价格、交期等最终确定供应商。一般来说,需要特殊工艺、技术难度复杂、价格高的板型,可选择的供应商较少,发行人通常选择2家供应商进行询价;而普通板,发行人通常会选择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后,在交期、性能等因素满足的情况下,发行人会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进一步磋商最终采购价格。
1)2021年1-6月PCB裸板前三大型号询价情况
单位:元/片、含税,币种:人民币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21155*/VXP-P*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3,950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543.79 | - |
21209*/ZDYZ* | 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39.16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14 | 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41.37 |
21194*/ICOR* | 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43.92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5.37 | 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53.22 |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 /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20862*/T760*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922.87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3,417.44 |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 /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21061*/XC96*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729.54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4,280.00 | |
21061*/XLU9*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62.55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3,000.00 |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20754*/SP03*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92.00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968.34 | - |
20771*/ZDYZ* | 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37.41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9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9.63 |
20818*/A4-2* | 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55.85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7.87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73.12 |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 /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2578*/XC96*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800.00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3,206.79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3,458.00 |
2563*/背板* | 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385.00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81.37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410.00 |
2578*/XLU*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250.00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3,290.05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3,470.00 |
因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定位为PCB大批量生产业务,同时其加大了直接覆盖终端客户的力度,自2018年起,发行人对其的采购规模下滑较为明显,所以针对技术较高的PCB裸板,发行人开发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替代并自2018年起对其的采购量大幅增加,使2018年度(即过渡切换期间)针对较多技术难度较高的板型,发行人同时向三家供应商进行询价。除此外,2018年度,发行人PCB裸板询价差异及最终采购价格与询价的差异原因其他年度相一致。
(2)公司IC采购价与询价记录价格比较情况
针对IC物料,发行人一般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在交期、性能等因素能够满足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最低的为最终采购供应商。针对IC物料因较多为通用件存在供应商较多的特点,选择存在各期询价供应商3家及以上且交易额最大的三大物料进行比较说明(供应商名称已申请用字母替代)。
1)2021年1-6月IC前三大型号询价情况
单位:元/个、人民币、含税
物料名称 /型号 | 采购供应商 /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三)/询价价格 |
U0000148/STM32F407* | G13供应商/145.00 | G25供应商/130.00 | G15供应商/169.00 | G30供应商/169.00 |
U0000482/STM32F427* | G12供应商/80.64 | G13供应商/106.00 | G8供应商/150.00 | - |
U0000154/STM32F105* | G12供应商/132.00 | G30供应商/160.00 | G8供应商/158.00 | - |
物料名称 /型号 | 采购供应商 /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三)/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四)/询价价格 |
U0000549/STM32F103C* | G1供应商/14.50 | G2供应商/18.54 | G3供应商/20.76 | G4供应商/18.54 | G5供应商/19.79 |
物料名称 /型号 | 采购供应商 /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三)/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四)/询价价格 |
U0000548/LT3502* | G6供应商/11.66 | G7供应商/18.50 | G8供应商/18.90 | G9供应商/16.00 | - |
U0000310/MCZ33996* | G10供应商/18.19 | G2供应商/21.93 | G11供应商/23.58 | G12供应商/20.91 | - |
物料名称 /型号 | 采购供应商 /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三)/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四)/询价价格 |
U0000549/STM32F103C* | G1供应商/17.00 | G12供应商/17.55 | G13供应商/16.91 | G2供应商/21.09 | - |
U0000310/MCZ33996* | G14供应商/19.00 | G2供应商/22.46 | G11供应商/18.51 | G15供应商/25.48(2000个以内有现货)、27.56(2000个以外无现货) | - |
U0000548/LT3502* | G6供应商/12.56 | G11供应商/16.38 | G12供应商/11.11 | G16供应商/18.89 | G17供应商/16.30 |
物料名称 /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三)/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四)/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五)/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六)/询价价格 |
U0001960/BTS723GW* | G18供应商/11.20 | G19供应商/11.17 | G20供应商/15.62 | G21供应商/12.00 | G22供应商/15.00 | G23供应商/12.30 | G24供应商/18.20 |
U0001044/STM32F407V* | G25供应商/22.50 | G26供应商/23.20 | G27供应商/24.00 | - | - | - | - |
U0000002/TLC2558* | G28供应商/48.00 | G29供应商/49.73 | G11供应商/53.21 | G30供应商/58.36 | - | - | - |
与IC物料相似,无源器件较多亦为通用件存在供应商较多的特点,所以选择各期存在询价供应商3家及以上且交易额最大的三大物料进行比较说明(供应商名称已申请用字母替代)。
1)2021年1-6月无源器件前三大型号询价情况
单位:元/个、人民币、含税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 /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 /询价价格 |
P0003111/76039* | G8供应商/6.80 | G31供应商/7.69 | G35供应商/8.87 |
C0000704/C3216X5R1E476* | G54供应商/1.58 | G43供应商/2.60 | G50供应商/2.50 |
C0002593/TPCR226* | G48供应商/6.05 | G11供应商/7.17 | G5供应商/8.25 |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 /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 /询价价格 |
C0002593/TPCR226K* | G5供应商/8.64 | G31供应商/11.10 | G32供应商/11.44 |
P0001911/50.14.9.024* | G33供应商/129.00 | G34供应商/167.59 | - |
P0001087/HLMP-6300* | G5供应商/1.07 | G35供应商/1.41 | G32供应商/1.45 |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三)/询价价格 |
J0000179/1-776231* | G52供应商/55.00 | G36供应商/76.58 | G19供应商/71.00 | G37供应商/65.00 |
R0003586/MP910* | G38供应商/49.00 | G39供应商/53.98 | G40供应商/52.00 | G41供应商/51.00 |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三)/询价价格 |
U0001338/LTM4676* | G11供应商/264.32 | G6供应商/212.30 | G17供应商/308.00 | G16供应商/370.00 |
物料名称/型号 | 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一)/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二)/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三)/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四)/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五)/询价价格 | 其他询价供应商(六)/询价价格 |
R0002747/电阻/RL1210FR* | G42供应商/0.04 | G43供应商/0.05 | G44供应商/0.16 | G45供应商/0.19 | G46供应商/0.18 | - | - |
J0000179/1-776231* | G5供应商/66.86 | G37供应商/85.00 | G36供应商/69.50 | G47供应商/159.00 | G48供应商/58.16 | G30供应商/87.68 | G19供应商/71.00 |
C0000704/C3216X5R1E476* | G49供应商/2.60 | G42供应商/4.87 | G50供应商/4.80 | G51供应商/4.20 | G53供应商/2.80 | - | - |
主要IC供应商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单价波动的主要原因 |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
骏龙科技有限公司 | 20.49 | 16.49% | 17.59 | 11.89% | 15.72 | 5.47% | 14.91 | 采购的具体物料有所差异,受下游客户新产品导入等因素,购买的高价值物料增多致采购价格呈上涨趋势 |
主要IC供应商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单价波动的主要原因 |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
艾睿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 3.13 | -20.36% | 3.93 | -73.05% | 14.56 | 25.51% | 11.60 | 2019年,主要因英特尔、北京华建需要部分高价值芯片,带来当年价格的上涨; 2020年、2021年1-6月,随着公司备货战略的深入,公司对价值较低的通用器件进行较大备货,使IC采购价格较大幅度下降 |
富昌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3.50 | -21.52% | 4.46 | -45.13% | 8.14 | 81.84% | 4.47 | 2019年公司下游客户ATN的项目启动,主要用于电子瞄准镜,技术要求高,致原材料价格增长; 2020年、2021年1-6月,随着公司备货战略的深入,公司对价值较低的通用器件进行较大备货,使IC采购价格较大幅度下降 |
云汉芯城(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41 | 53.35% | 4.18 | -29.26% | 5.91 | 1.24% | 5.84 | 2020年度,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减少了小型贸易商的采购,并以电商等替代,使公司对云汉芯城的采购量大幅增加,由此取得更低的采购价格; 2021年上半年,受市场物料供应紧张影响,公司在现货市场采购的物料价格大幅提高; |
深圳市固勤科技有限公司 | 18.15 | 368.99% | 3.87 | -12.62% | 4.43 | -31.77% | 6.50 | 2018年度于2020年度,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减少了小型贸易商的采购,并以规模较大的贸易商等替代,使公司对固勤科技的采购量逐年增加,由此取得更低的采购价格; 2021年上半年,受市场物料供应紧张影响,公司在现货市场采购的物料价格大幅提高; |
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5 | -44.11% | 3.31 | 9.13% | 3.04 | -59.08% | 7.42 | 2019年,公司启动备货战略,并主要针对价格较低的通用件,致采购单价的下降; 2021年1-6月,为备货战略的替,对价格较低的通用件采购占比增多,致采购单价的下降 |
深圳市雅全电子有限公司 | 20.29 | 209.77% | 6.55 | -23.72% | 8.58 | 21.20% | 7.08 | 雅全电子为贸易商,相关物料的采购价格随行就市,并由此导致采购价格的变动; 2021年上半年,受市场物料供应紧张影响,公司在现货市场采购的物料价格大幅提高; |
深圳市猎芯科技有限公司 | 30.78 | 437.17% | 5.73 | -52.66% | 12.11 | -2.83% | 12.46 | 猎芯科技价格体系调整(整体调高了价格),导致公司减少了对其高价格物料的采购,并带来采购价格的下降; 2021年上半年,受市场物料供应紧张影响,公司在现货市场采购的物料价格大幅提高; |
Digi-Key Electronics Asia Pacific Limited(得捷电子) | 15.51 | 35.46% | 11.45 | -13.91% | 13.30 | 1.29% | 13.13 | 得捷电子为电商,在2021年上半年物料供应紧张的背景下,公司通过现货采购的形式从得捷电子采购的物料价格大幅提高; |
主要IC供应商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单价波动的主要原因 |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变动 | 单价 | ||
德州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 4.78 | - | - | - | - | - | - | 德州仪器为原厂,受其战略调整影响,先后取消了部分分销商的代理权,并逐步转为直销;加之2021年1-6月物料供应紧张,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新增了对其的较大采购 |
类别 | 公司的采购 平均单价 | 公司采购 价格区间 | 立功的平均售价(2020年1-6月) | 价格差异的主要原因 |
立功科技自制元器件 | ||||
其中:信号隔离与传输调理模块 | 4.42 | 4.42 | 27.98 | 主要因公司采购的物料较为单一,仅采购了一种型号所致 |
工业板卡 | 336.28 | 336.28 | 238.04 | 主要因本物料公司只因样品需求采购了3个,数量较少,导致采购价格较高 |
立功科技分销元器件 | ||||
其中:微控制器芯片 | 64.30 | 48.50~81.88 | 10.19 | 主要因公司采购的为计算能力为32位的产品(立功科技主要有8位、16位和32位产品),且因内存、因特网接口等配置较高,导致公司采购价格较高 |
接口芯片 | 0.93 | 0.12~5.49 | 2.12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存储芯片 | 4.41 | 0.39~11.06 | 3.34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类别 | 公司的采购 平均单价 | 公司采购 价格区间 | 立功的平均售价(2020年1-6月) | 价格差异的主要原因 |
电源芯片 | 3.83 | 0.33~16.81 | 1.14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无线连接芯片模组 | 3.53 | 3.53 | 6.66 | 主要因公司向其只购买了单一型号,且该型号为国产品牌,价格较低 |
类别 | 公司的采购平均单价 | 公司采购 价格区间 | 立功的平均售价 | 价格差异的主要原因 |
立功科技自制元器件 | ||||
其中:信号隔离与传输调理模块 | 4.42 | 4.42 | 27.13 | 主要因公司采购的物料较为单一,仅采购了一种型号所致 |
立功科技分销元器件 | ||||
微控制器芯片 | 22.93 | 12.93~53.02 | 10.03 | 主要因公司采购的为计算能力为32位的产品(立功科技主要有8位、16位和32位产品),且因内存、因特网接口等配置较高,导致公司采购价格较高 |
接口芯片 | 2.19 | 0.13~13.53 | 2.00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存储芯片 | 6.86 | 1.86~11.50 | 3.74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电源芯片 | 3.24 | 0.39~16.99 | 1.12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类别 | 公司的采购 平均单价 | 公司采购 价格区间 | 立功的平 均售价 | 价格差异的主要原因 |
立功科技自制元器件 | ||||
其中:信号隔离与传输调理模块 | 89.09 | 24.57~94.02 | 27.68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立功科技分销元器件 | ||||
微控制器芯片 | 25.90 | 7.69~56.03 | 11.22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接口芯片 | 3.96 | 1.25~21.12 | 2.29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存储芯片 | 4.68 | 0.65~56.03 | 3.98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电源芯片 | 1.38 | 0.48~25.64 | 1.09 | 主要因采购型号、功能配置等不同导致 |
(五)按应用领域或场景等说明发行人各类产品对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配比、耗用水平是否符合行业特征、配比波动原因
1、主要受发行人定制化服务等影响,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对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配比在各领域,以及同领域不同期间均具有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产品包括PCB设计服务和PCBA制造服务,其中PCB设计服务最终产品为电子文件,不涉及原材料耗用;而PCBA制造服务则存在原材料耗用,但主要基于定制化服务等因素影响,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对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配比在各领域,以及同领域不同期间均具有一定程度差异,具体来说:
(1)公司定位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PCBA定制化服务,并专注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领域,所覆盖的领域众多,不同领域下产品实现的主要功能等存在差异,导致不同领域下PCBA所耗用的原材料种类、数量存在差异;
(2)公司对同一领域下对接的客户众多,不同客户的具体需求存在差异,导致所需要耗用的材料种类、数量不同,如部分产品所需要多个同物料时,将导致原材料耗用比大于1;
(3)客户基于管理成本考虑,发行人无法满足客户物料交期,部分物料发行人缺乏供货渠道(如原厂仅直接或通过授权分销商出售给终端客户),或部分物料属于定制化物料等原因,发行人提供的PCBA制造服务中会存在由客户自身提供部分物料的情况,由此导致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的原材料耗用存在差异,如客户供料较多时,将导致原材料耗用比小于1;
前述公司业务特点和各类因素,导致公司所提供的PCBA服务在面对不同领域、不同客户订单甚至同一客户不同订单所需的材料种类、数量存在一定程度差异,此情况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
2、公司PCBA制造服务主要原材料耗用配比、耗用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PCBA制造服务对接应用领域或场景较多,但主要集中在工业控制、网络通信,这两类领域下的PCBA制造服务收入占公司各期PCBA制造服务收入的66.85%、69.90%、65.92%和72.99%,占比较高。公司PCBA制造服务主要原材料在前述两类主要应用领域的耗用配比、水平情况如下:
(1)PCB板
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一般是在单个PCB裸板上进行元器件贴装形成的最终PCBA产品,一般来说发行人PCB耗用比为1,但因部分订单将由客户提供PCB,导致前述耗用比偏离较大,考虑剔除客户提供的PCB业务后,相关数据情况如下:
领域 | 材料分类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工业 控制 | PCB板 | 原材料耗用量(万片) | 191.65 | 178.87 | 164.96 | 127.59 |
非客供成品入库数(万片) | 169.47 | 160.51 | 150.00 | 124.15 | ||
非客供产品生产耗用比 | 1.13 | 1.11 | 1.10 | 1.03 | ||
网络 通信 | PCB板 | 原材料耗用量(万片) | 50.80 | 73.40 | 69.58 | 71.36 |
非客供成品入库数(万片) | 40.43 | 65.80 | 66.35 | 74.53 | ||
非客供产品生产耗用比 | 1.26 | 1.12 | 1.05 | 0.96 |
等,无源元件种类繁多,且较为分散,其中电容器、连接器耗用金额约占发行人无源元件总金额的50%。现在针对各领域下的半导体、无源元件耗用配比分析时,将以占比较高的集成电路(IC)、电容器、连接器进行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各应用领域下主要半导体、无源元件的耗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原材料 | 2021年1-6月生产耗用比 | 2020年度生产耗用比 | 2019年度生产耗用比 | 2018年度生产耗用比 |
集成电路(IC) | 1.12 | 0.97 | 0.90 | 0.92 |
电容器 | 21.83 | 17.10 | 16.91 | 15.21 |
连接器 | 0.88 | 0.81 | 0.73 | 0.66 |
主要原材料 | 2021年1-6月生产耗用比 | 2020年度生产耗用比 | 2019年度生产耗用比 | 2018年度生产耗用比 |
集成电路(IC) | 1.24 | 1.03 | 0.96 | 0.65 |
电容器 | 18.24 | 11.70 | 10.52 | 7.93 |
连接器 | 0.80 | 0.68 | 0.64 | 0.44 |
额在工业控制领域的占比分别为32.59%、37.60%和41.35%,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报告期内前述三家客户在工业控制领域公司自供料与客供料情况如下:
单位:个
客户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IC数量 (自采) | IC数量 (客供) | IC数量 (自采) | IC数量 (客供) | IC数量 (自采) | IC数量 (客供) | |
湖南中联重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718,380.00 | - | 542,066.00 | - | 524,634.00 | - |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 | 1,384,018.00 | 10,411.00 | 1,122,484.00 | 185.00 | 478,283.00 | - |
American Technology Network,Corp. | 535,786.00 | 88,708.00 | 2,304.00 | 13.00 | - | - |
客户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电容器数量(自采) | 电容器数量(客供) | 电容器数量(自采) | 电容器数量(客供) | 电容器数量(自采) | 电容器数量(客供) | |
湖南中联重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4,571,143.00 | - | 4,197,281.00 | - | 3,485,386.00 | - |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 | 5,928,848.00 | 74,622.00 | 5,239,813.00 | 655.00 | 2,408,611.00 | - |
American Technology Network,Corp. | 9,055,622.00 | 9,544.00 | 35,053.00 | - | - | - |
客户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连接器数量(自采) | 连接器数量(客供) | 连接器数量(自采) | 连接器数量(客供) | 连接器数量(自采) | 连接器数量(客供) | |
湖南中联重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331,662.00 | - | 304,108.00 | - | 288,925.00 | - |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 | 776,222.00 | 5,437.00 | 741,745.00 | 90.00 | 198,572.00 | - |
American Technology Network,Corp. | 283,338.00 | - | 1,217.00 | - | - | - |
由上述表格可见,郑煤机、中联重科、ATN集团三家客户PCBA业务所需元器件等物料基本由发行人提供,客供数量占比低于5%,占比极低。随着发行人备库战略的推进,叠加2021年上半年半导体、无源元件等物料供应紧张,因发行人物采购渠道更为多样,客户加大了由发行人自行采购物料的占比,使2021年1-6月集成电路(IC)、电容器、连接器耗用配比进一步增加。2)网络通信针对网络通信领域,发行人集成电路(IC)、电容器、连接器耗用配比情况如下:
主要原材料 | 2021年1-6月生产耗用比 | 2020年度生产耗用比 | 2019年度生产耗用比 | 2018年度生产耗用比 |
集成电路(IC) | 0.60 | 0.44 | 0.52 | 0.37 |
电容器 | 32.16 | 25.88 | 24.07 | 25.84 |
连接器 | 0.80 | 0.32 | 0.51 | 0.40 |
(2)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配偶、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纳,以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昌茂及其配偶控制的公司等其他关联方银行账户流水,核查相关人员或公司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从发行人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薪酬或资产转让款、转让发行人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存在重大异常,是否与发行人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及其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等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是否存在大额资金往来较多且无合理解释,或者频繁出现大额存现、取现情形;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发行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形;
(3)通过实地走访访谈或视频访谈的方式,了解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背景情况、与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了解发行人向其采购材料定价方式、采购价格变动情况等,确认相关供应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除正常购销业务外的其他交易或往来;
(4)获取公司与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对关键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实施控制测试。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认为:1)发行人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中,深圳邑升顺为发行人持股15.17%的参股公司,发行人亦参股珠海邑升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近亲属、董监高、主要股东、主要财务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报告期内与深圳邑升顺、珠海邑升顺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等均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也不存在异常、利益输送情形;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近亲属、董监高、主要股东、主要财务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其他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及其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等亦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也不存在异常、利益输送情形。
(七)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及其他关联方与报告期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相关供应商的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共同投资情形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及其他关联方与报告期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公开渠道网络核查结果及部分主要供应商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十五大供
应商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现任及历史实际控制人 | 主要股东 | 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马卓 | 马卓、惠州联讯德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杨春光等 | 董事:马卓、杨维舟、李铁、马颖、杨文杰、刘丹凤 |
监事:张仁德、刘志明、王丹 | ||||
高级管理人员:马卓、吴玉梅、杜勇、刘望兰 | ||||
2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祝小华 | 祝小华、宋振武、何伟鸿、宁波保税区鸿超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贡超、芜湖恒和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董事:宋世祥、宋振武、祝小华、李建伟、周剑青、陈长生 |
监事:何伟鸿、龙华、叶茂盛 | ||||
高级管理人员:宋振武 | ||||
3 | 骏龙科技有限公司 | 陈子光 | Macnica, Inc. | 董事:陈子光、Chow Siu Leung Peter(周兆樑)、Wakabayashi Yuji、 Watanabe Shiro |
4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无实际控制人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新余腾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超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联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益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 董事:邓春华、刘述峰、陈仁喜、谢景云、唐庆年、张恭敬、汪林、陈文洁、唐艳玲 |
监事:林江、唐芙云、张亚利 | ||||
高级管理人员:张恭敬、唐慧芬、陈正清、戴杰 | ||||
5 | 邑升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施昭安、王磊(历史)、卢杰(历史) | 集贤集团有限公司、一博科技 | 董事:卢杰、王磊、刘立志、汤昌茂(已辞任) |
监事:刘今飞、王又明(已辞任) | ||||
高级管理人员:王磊 | ||||
6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叶晓彬、陈兴农(历史) |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陈兴农、陈川东、黄文、李朋、雷以平、肖林、周利华、殷建斌、刘立 |
监事:朱惠民、谢湘、邹乾坤 | ||||
高级管理人员:殷建斌、黄文、肖林、刘立 | ||||
7 | 珠海方正印刷电路板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大学 | 北京方正科技信息产品有限公司、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刘建、孙玉凯、左进 |
监事:王清 | ||||
高级管理人员:孙玉凯 | ||||
8 | 艾睿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 未披露 | Components Agent (Cayman) Limited | 董事:余敏宏、Stansbury Christopher David |
9 | 昴氏(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 Mouser Electronics, Inc | Mouser Electronics, Inc | 执行董事:SCOTT LESLIE BROWN |
监事;GLENN SMITH | ||||
10 | Digi-Key Electronics | 未披露 | Digi-Key Corporation | Stordahl Ronald Arthur、Lunde Roy Orville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现任及历史实际控制人 | 主要股东 | 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Asia Pacific Limited | ||||
11 | 富昌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未披露 | Future Electronics Inc. | 董事:Chin Yeow Hon、陈昌荣 |
12 | 易络盟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 INONE HOLDINGS LIMITED | INONE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朱伟弟、DARREL SCOTT JACKSON、CHRISTOPHER PATRICK BRESLIN |
监事:张文浩 | ||||
高级管理人员:LOUIS WONG | ||||
13 | 深圳市固勤科技有限公司 | 陈兵 | 陈兵 | 执行董事:陈兵 |
监事:刘丽红 | ||||
高级管理人员:陈兵、杨盛茗、洪敏、邓福和 | ||||
14 |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曾烨 | 曾烨、刘云锋、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富海浩研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东方富海(上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 | 董事:曾烨、刘云锋、夏东、秦国君、林秉风、王大鹏、邓天远、周绍军、王欣 |
监事:任凤娇、李鲲鹏、万丽 | ||||
高级管理人员:刘云锋 | ||||
15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 | 董事:杨之诚、肖章林、周进群、张志标、李培寅、肖益、于洪宇、黄亚英、李勉 |
监事:汪名川、张澜、江万茂 | ||||
高级管理人员:周进群、王成勇、张利华、张丽君、杨智勤、楼志勇 | ||||
16 | 深圳市雅全电子有限公司 | 王晖、蒙江 | 王晖、蒙江 | 执行董事:王晖 |
监事:蒙江 | ||||
高级管理人员:王晖、蒙小丽 | ||||
17 | 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周立功、陈智红 | 广州市呈祥投资有限公司、陈智红、周立功、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董事:刘中华、王志华、欧阳旭、岳宪臣、陈子文、郑为民、周庆峰、陈智红、周立功 |
监事:邹繁荣、蔡敬东、李佰华 | ||||
高级管理人员:周立功、陈智红、欧阳旭、陈子文、胡建 | ||||
18 | 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梁光伟、谢智全(历史) | 谢智全、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之趣投资合伙企业 | 董事:郑毅、张泽宏、王瑛、谢智全、刘玉瑰、陈俊彬、刘纯斌、崔军、徐慧英 |
监事:吴国良、克日伍机、董金鹏 | ||||
高级管理人员:谢智全、刘玉瑰、朱毅 | ||||
19 | 深圳市猎芯科技有限公 | 常江 | 常江、江苏聚成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经纬创腾(杭 | 董事:海凝、丁德明、常江 |
监事:梁耀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现任及历史实际控制人 | 主要股东 | 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司 | 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芯火燎原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高级管理人员:常江 | ||
20 | 深圳市日科实业有限公司 | 叶少宏、叶少忠、林素莲、叶喜生(历史) | 叶少宏、叶少忠、林素莲 | 执行董事:叶少宏 |
监事:叶少川 | ||||
高级管理人员:叶喜生、叶少宏、叶少忠、林素莲 | ||||
21 | 深圳市有芯电子有限公司 | 罗靖 | 周睿、深圳市秋英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罗靖 |
监事:陈伟红 | ||||
高级管理人员:周睿、罗靖 | ||||
22 | 深圳市万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黄镇贞 | 黄镇贞 | 执行董事:黄镇贞 |
监事:许晓鹏 | ||||
高级管理人员:许晓星 | ||||
23 | 德州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 未披露 | 德州仪器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姜寒、RICHARD ELLIOTT LOGSDON、GAVIN WILSON REID |
监事:ZHAO YI | ||||
高级管理人员:姜寒 | ||||
24 | 圣禾堂(深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谭勇 | 谭勇、未属吾(深圳)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谭勇 |
监事:魏诗香 | ||||
高级管理人员:谭勇 |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及其他关联方与相关供应商的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共同投资情形根据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参股投资深圳邑升顺、珠海邑升顺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及其他关联方与报告期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的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共同投资情形。
(八)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就上述问题审慎发表明确意见,质控内核部门就上述问题一并审慎发表明确意见
详见本题回复中“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相关描述。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质控内核部门履行了必要的质量把关及工作底稿复核: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PCB板采购入库明细表,并对不同供应商、不同层数、不同面积的采购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并测算按金百泽采购单价计算对深圳邑升顺原采购采购总额的影响,进一步计算对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影响;
2、查阅金百泽、迅捷兴公开披露资料中关于PCB板采购的信息,并与发行人进行比较;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采购部工作人员,了解各PCB板供应商工艺及板材特点,了解供应商向发行人及其他客户销售的差异;
4、取得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购明细表,统计各原材料不同类型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和占比,统计各期同型号原材料向两类或以上供应商采购的价格情况;对发行人采购负责人访谈了解公司向不同类型供应商的采购情况,以及不同类型采购占比变动的原因,以及同型号下原材料向不同类型供应商采购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5、抽取发行人对深圳邑升顺、强达电路、深圳牧泰莱的订单及询价记录,对比相关供应商的采购价格;
6、访谈公司采购负责人,了解公司物料采购的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物料采购体系并严格执行;
7、统计各主要应用领域下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配比,并对发行人业务负责人访谈了解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配比和耗用水平波动的原因;
8、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名单,取得部分主要供应商出具确认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香港注册处网站、资信报告、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公告文件等方式核查主要供应商的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人员进行对比,核查是否存在人员重合情况;
9、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填写的调查表以及出具的确认函,并通过网络检索,核查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及其他关联方的对外投资情况;
10、对报告期部分主要供应商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财务人员出具的承诺函,确认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共同投资关系等;
11、就上述关联关系相关事项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昌茂进行访谈。
其中,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上述序号为1-8的核查程序,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上述序号为8、9、10、11的核查程序,其质控内核部门履行了必要的质量把关及工作底稿复核。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的采购价格因批量差异、工艺差异、客户需求差异等因素导致与金百泽采购价格具有一定差异,采购价格公允,报告期内采购单价下降具有合理性;假设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的采购价格参照金百泽的采购单价,测算的2019-2020年度分别影响发行人利润总额-90.85万元、-206.8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00%、-1.38%;分别影响发行人净利润-77.23万元、-175.81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0.94%、-1.32%,影响比例均极低,不会对发行人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发行人因批量因素和工艺因素,导致向深圳邑升顺、强达电路采购低层中小批量板、低层样板单价低于其他主要供应商价格,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向不同主要供应商采购PCB板价格公允;
3、发行人原材料主要向原厂(含原厂代理商)、贸易商和电商采购,基于物料品质风险管控的考虑,公司逐渐减少对一般贸易商的采购,并逐渐转向较大规模的原厂代理和知名电商进行采购,由此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对原厂(含原厂代理商)、电商采购占比整体上升,相应对贸易商采购整体下降,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向不同类型供应商采购同型号原材料存在差异,主要系各供应商定位不同、对不同供应商采购量差异,部分贸易商或电商有时存在清货,以及不同采购时点等导致,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采购的物料种类较多,受材料规格型号、具体功能配置、采购量等因素,各物料采购价格存在差异,公司采购均价与同一供应商对其他公司的销售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IC采购单价与立功科技的平均售价具有匹配性,发行人PCB裸板、IC、无源器件采购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向艾睿电子等IC采购单价存在波动,主要受下游客户不同的采购需求、公司采购策略变更、逐步深入备货战略、各物料价格市场波动等因素造成,具有合理性;
5、报告期内,发行人的PCB制造服务基于定制化服务等影响,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对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配比在各领域,以及同领域不同期间均具有一定波动,符合行业特征,各期波动主要受客供料和自采料占比变动影响,具有合理性。
6、发行人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中,深圳邑升顺为发行人持股15.17%的参股公司,发行人亦参股珠海邑升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近亲属、董监高、主要股东、主要财务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报告期内与深圳邑升顺、珠海邑升顺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等均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也不存在异常、利益输送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近亲属、董监高、主要股东、主要财务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其他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及其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等亦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也不存在异常、利益输送情形;
7、除发行人参股投资深圳邑升顺、珠海邑升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汤昌茂曾担任深圳邑升顺董事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十五大供应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及其他关联方主要供应商的现任和历史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共同投资的情况。保荐机构质控、内核部门已对上述问题项目组所执行的程序履行了必要的质量把关及工作底稿复核。质控内核部门认为,项目组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意见发表审慎。其中,申报会计师发表了上述1-6的核查意见,其质控内核部门已履行必要的复核工作,认可项目组的结论;发行人律师发表了上述序号7的核查意见,其质控、内核部门已对其项目组所执行的程序履行了必要的质量把关及工作底稿复核,质控内核部门认为,项目组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意见发表审慎。
问题6.关于深圳邑升顺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深圳邑升顺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的PCB板金额分别为785.11万元、925.65万元和779.85万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昌茂曾担任深圳邑升顺董事,发行人曾持有深圳邑升顺20%股权。2020年6月,发行人将其持有的4.83%股权转让予集贤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汤昌茂辞任董事。发行人目前持有深圳邑升顺15.17%的股权。
(2)发行人与王磊、卢杰、莫韦丽、王剑云共同出资设立珠海邑升顺,发行人持股15.17%。首轮问询回复显示,珠海邑升顺预计未来将作为可选供应商与发行人产生关联交易,发行人关联交易金额存在上升的可能性。
请发行人:
(1)披露2020年6月转让深圳邑升顺股权的原因背景,定价公允性,是否真实转让。
(2)披露发行人参股设立珠海邑升顺的原因背景,后续扩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未来关联交易金额、比例的进一步扩大对发行人独立性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说明深圳邑升顺、集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邑升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密切关系或资金往来。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就上述问题审慎发表明确意见,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质控内核部门就上述问题一并审慎发表明确意见。
一、答复
(一)披露2020年6月转让深圳邑升顺股权的原因背景,定价公允性,是否真实转让
1、发行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基于业务定位需求存在参股上游PCB板生产企业情形,而随着稳定供应关系建立、聚焦精力发展主营业务的需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辞任了外部董事职务并降低部分持股比例,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经营决策
2016年12月,发行人以人民币1,375万元认缴了深圳邑升顺新增注册资本港币500万元,持有了深圳邑升顺增资后20%股权。前述投资入股背景为:发行人PCBA制造服务业务定位于服务客户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需求,该定位特点决定了所需PCB裸板类别众多、定制化程度高且聚焦于研发样件和中小批量,供应链管理难度高。为了全面、快速地响应不同阶段、不同客户的需求,发行人在珠三角PCB板制造企业中遴选出与发行人业务特点相匹配的深圳邑升顺作为投资标的,通过股权投资、委派董事的方式增强双方合作的紧密程度,以提高公司整体生产柔性和供应稳定性。
2020年6月,发行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深圳邑升顺4.83%股权,汤昌茂亦同时辞任董事职务。发行人转让深圳邑升顺部分股权的主要原因系:一是发行人经过多年供应商体系的完善,已与包括深圳邑升顺在内的多家经营特点较为契合的PCB板生产企业构建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迅捷兴、生益电子、深南电路及牧泰莱等),无需再通过委派董事及较高持股比例等措施来增强供应稳定性;二是发行人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且在筹划IPO上市,亦需要核心领导聚焦精力于公司经营,因而有意辞任董事职务;此外,深圳邑升顺的控股股东集贤集团有限公司则持续看好业务的发展,亦有意提高持股比例和增强日常经营决策效率,因此有意受让相关股权。
综上,发行人转让前述少数股权并停止委派董事系基于企业正常经营管理需要,转让后发行人仍持有深圳邑升顺15.17%的股权,降低到与发行人持有珠海邑升顺股权比例一致,仍可适度保持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PCB裸板的稳定、及时供应。
2、发行人对外转让部分参股企业股权,已获取较好投资收益,相较上市公司可比交易估值,转让价格公允
2020年6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以人民币约554.92万元转让所持深圳邑升顺4.8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考虑入股时点出资价格、并参考深圳邑升顺 2020年5月末的净资产并适当溢价确定;相较投资入股时点价格,发行人转让该等少数股权时获取收益率约67%,且相较2020年5月末净资产亦有约10%溢价水平,发行人转让该等少数股权已获取较好投资收益。
根据股权转让时点深圳邑升顺最近一期2020年1-5月年化净利润计算,本次股权转让对应PE倍数为10.98倍,与广东骏亚(603386.SH)2019年8月收购牧泰莱(为深圳邑升顺同行业公司,亦为发行人供应商)PE倍数约11倍基本相当,具体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方 | 并购标的 | 标的100% 股权作价 | 市盈率PE | |
收购当年PE | 业绩承诺对应平均PE | |||
广东骏亚(603386.SH)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72,820.00 | 11.10 | 11.00 |
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参与投资设立了珠海邑升顺,持股比例为15.17%。珠海邑升顺已在珠海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目前尚在设计、规划和建设厂房阶段,预计约2年后投产。综上,发行人同步参股设立珠海邑升顺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2、后续扩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未来关联交易金额、比例的进一步扩大对发行人独立性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发行人服务多行业领域客户研发需求的业务定位特点决定了与珠海邑升顺之间交易不会大规模增加,即单一供应商无法满足数千家客户对定制化PCB裸板的及时性需求,发行人持有其少量股份仅为提升供应的柔性及对下游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深圳邑升顺采购金额分别为785.11万元、925.65万元、779.85万元和694.3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8%、6.46%、3.43%和3.76%,随着供应商体系的完善,前述关联采购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珠海邑升顺预计未来将作为发行人的可选供应商之一,但由于发行人已与多家经营特点较为契合的PCB板上市企业构建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预计未来发行人不会出现与珠海邑升顺交易金额、占比大幅上升的情形。
整体而言,珠海邑升顺未来作为具有PCB裸板生产供应能力的市场化参与者,发行人与其之间交易的发生及具体规模将依据未来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公平商务谈判决定,因集中性采购亦无法满足发行人快速响应客户研发需求的业务特点。
(2)发行人已经建立并将持续完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审批制度,坚持规范的供应商考核、选择流程,因此即使将来随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带动相关交易金额、比例的增加,亦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深圳邑升顺相关交易决策、信息披露均按照关联交易相关标准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邑升顺自2021年7月份开始已不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珠海邑升顺自设立以来均不为发行人关联方),未来与其相关交易发行人将严格依照相关决策程序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防范措施,保证公司与关联方
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深圳邑升顺的交易公允;未来,公司与珠海邑升顺的交易定价亦将通过市场化谈判,结合订单的批量、层数、工艺、交付周期等因素确定,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安排,亦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说明深圳邑升顺、集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邑升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密切关系或资金往来
经核查,自报告期初以来深圳邑升顺、集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邑升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要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深圳邑升顺 | 集贤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4.83%、一博科技持股15.17% | 施昭安、 王磊(历史)、卢杰(历史) | 董事:卢杰、王磊、刘立志、汤昌茂(已辞任) 监事:刘今飞、王又明(已辞任) 高级管理人员:王磊 |
珠海邑升顺 | 王磊持股57.17%、卢杰持股12.95%、莫韦丽持股11.05%、王剑云持股3.66%、一博科技持股15.17% | 王磊 | 董事:王磊、卢杰、莫韦丽 监事:王剑云 高级管理人员:卢杰 |
集贤集团有限公司 | 施昭安持股100% | 施昭安、 王磊(历史)、卢杰(历史) | 董事:施昭安、王磊(已辞任)、卢杰(已辞任)、何光武(已辞任)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设置 |
发行人 |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等 | 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吴均 | 董事: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曾琴芳、陈剑勇、周伟豪、胡振超、冯东(已辞任) 监事:吴均、张玉英、邹香丽、李庆海(已辞任) 高级管理人员:汤昌茂、王灿钟、柯汉生、郑宇峰、朱兴建、李庆海、余应梓、闵正花 |
让款以及发行人投资珠海邑升顺支付实缴出资外,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深圳邑升顺、集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邑升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二、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简介”之“(二)发行人的参股公司”、“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之“(二)经常性关联交易”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各方质控内核部门履行了必要的质量把关及工作底稿复核:
1、访谈发行人董事长汤昌茂,了解发行人转让深圳邑升顺股权的原因、背景、定价方式;了解发行人参股设立珠海邑升顺的原因背景,后续扩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等;
2、查阅了深圳邑升顺的工商档案、2019年深圳邑升顺的《审计报告》、发行人转让深圳邑升顺股权的转让协议及相关转让对价支付凭证;
3、查阅了珠海邑升顺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4、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控制度,获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确认发行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有效执行;
5、取得并审阅了发行人对公账户银行流水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流水;
6、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香港注册处网站核查,并取得深圳
邑升顺、集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邑升顺出具的确认函,对比深圳邑升顺、集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邑升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确认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人员重叠的情况;
7、取得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确认函,以及深圳邑升顺、集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邑升顺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深圳邑升顺、集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邑升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密切关系或资金往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2020年6月转让深圳邑升顺股权定价公允性,股权转让真实;
2、发行人参股设立珠海邑升顺及未来向珠海邑升顺采购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发行人未来对珠海邑升顺的交易将坚持规范的供应商考核、选择流程,相关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除发行人参股投资深圳邑升顺、珠海邑升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昌茂曾担任深圳邑升顺董事,以及发行人与深圳邑升顺存在正常采购交易发生的资金往来、发行人向集贤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深圳邑升顺股权收到转让款以及发行人投资珠海邑升顺支付实缴出资外,深圳邑升顺、集贤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邑升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密切关系或资金往来。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质控、内核部门已对上述问题项目组所执行的程序履行了必要的质量把关及工作底稿复核。质控内核部门认为,项目组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意见发表审慎。
问题7.关于期间费用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5.02%、5.34%、4.84%,可比公司均值为8.40%、8.72%、8.18%。剔除PCB设计收入后的运费占收入比例为0.57%、0.53%,可比公司均值为1.20%、1.08%,比例较低原因包括本地化布局,主要区域设有工厂以就近服务。
请发行人结合发行人各地区收入分布及区域内发行人工厂服务范围、异地子公司收入等,进一步说明运费较低的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等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等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答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发行人各地区收入分布及区域内发行人工厂服务范围、异地子公司收入等,进一步说明运费较低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华南、华中、华北及西南地区,五大区域合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各期均达80%以上。为进一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本地化服务能力,同时贴近客户研发一线,公司在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南地区均投资设厂,并在当地配备经验丰富的规模化、本地化服务团队,满足客户本地化的沟通服务需求。其中,华东工厂上海麦骏重点服务华东地区客户及部分海外客户(如保税区客户);华南工厂一博电路由于地处母公司所在地深圳,除服务华南地区客户外,亦供货全国其他地区客户;华中工厂长沙全博重点服务华中地区客户;西南工厂成都一博重点服务西南地区客户。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区域PCBA制造业务实现的销售收入来自于本区域子公司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华南 | 本区域PCBA制造服务收入(A) | 4,861.39 | 8,629.89 | 7,194.32 | 6,195.89 |
其中:来源于本区域工厂(一博电 | 4,572.63 | 7,691.12 | 7,036.18 | 6,195.89 |
区域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路)的PCBA制造服务收入(B) | |||||
该区域PCBA制造服务收入来源于本区域工厂的贡献(B/A) | 94.06% | 89.12% | 97.80% | 100.00% | |
西南 | 本区域PCBA制造服务收入(A) | 2,392.94 | 3,558.67 | 2,752.52 | 1,384.74 |
其中:来源于本区域工厂(成都一博)的PCBA制造服务收入(B) | 1,693.01 | 1,947.89 | 1,944.76 | 894.93 | |
该区域PCBA制造服务收入来源于本区域工厂的贡献(B/A) | 70.75% | 54.74% | 70.65% | 64.63% | |
华东 | 本区域PCBA制造服务收入(A) | 6,967.66 | 10,872.59 | 6,331.55 | 5,185.51 |
其中:来源于本区域工厂(上海麦骏)的PCBA制造服务收入(B) | 2,685.66 | 4,202.41 | 3,543.19 | 3,838.06 | |
该区域PCBA制造服务收入来源于本区域工厂的贡献(B/A) | 38.54% | 38.65% | 55.96% | 74.02% | |
华中 | 本区域PCBA制造服务收入(A) | 5,142.84 | 8,491.28 | 6,667.42 | 4,913.63 |
其中:来源于本区域工厂(长沙全博)的PCBA制造服务收入(B) | 2,391.71 | 2,050.13 | 2,273.00 | 82.76 | |
该区域PCBA制造服务收入来源于本区域工厂的贡献(B/A) | 46.51% | 24.14% | 34.09% | 1.68% |
产能相对较小,且发行人未在长沙全博购置投入部分极限参数装备,而华中地区客户需求却相对旺盛,且华中地区(湖南、湖北等地)与母公司所在地深圳较近,因而由华南工厂支持部分供货亦较为便利且具有经济性,2020年随着华中地区客户收入的进一步上升,长沙工厂的贡献比例有所降低;随着长沙工厂运营进入正轨,本地化服务能力有所提升,2021年1-6月华中地区收入由长沙工厂贡献的比例进一步上升。发行人根据市场需求在主要客户所在区域建厂,顺利实现PCBA制造业务产能的扩张,进一步提升了公司PCBA制造本地化服务能力。由于物理距离减少,本地化工厂服务当地客户使得运费降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金百泽工厂位于深圳、惠州、西安三地,兴森科技工厂位于广州、宜兴、珠海、英国,均主要依靠母公司所在区域工厂服务境内外客户需求。相较之下,发行人对客户的本地化覆盖能力较高,运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运费费率具有合理性。此外,运费金额除与运输物理距离相关外,亦与运件的重量相关。公司销售的PCBA制造成品相对同行业可参考公司销售的PCB裸板,由于贴装了重量轻、价值高的元器件,呈现产品价值量大幅提升、产品重量增加却较小的特点,由于每单运费通常按照首重加超重进行计费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因而导致发行人运费占相关收入比例较可参考公司偏低。综上所述,由于发行人本地化服务优势及产品形态存在区别,发行人运费占收入比例较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偏低,具有合理性。2018年度、2019年度运费在销售费用中进行核算;2020年度、2021年1-6月,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费改为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进行核算。
(二)发行人管理费用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5.02%、5.34%、4.84%和
4.40%,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均值为8.40%、8.72%、8.18%和7.38%,公司管理费用率(剔除股份支付后)低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平均水平。公司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剔除股份支付后)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 兴森科技 | 金百泽 | 同业平均 | 发行人 | 差异 |
2021年1-6月 | |||||
人工薪酬 | 4.70% | 5.13% | 4.91% | 2.92% | -1.99% |
项目 | 兴森科技 | 金百泽 | 同业平均 | 发行人 | 差异 |
折旧与摊销费 | 0.60% | 0.48% | 0.54% | 0.33% | -0.21% |
中介服务费 | 0.50% | 0.13% | 0.31% | 0.70% | 0.39% |
办公费 | 0.24% | 1.05% | 0.65% | 0.15% | -0.50% |
其他 | 1.29% | 0.63% | 0.96% | 0.30% | -0.67% |
合计 | 7.34% | 7.42% | 7.38% | 4.40% | -2.98% |
2020年度 | |||||
人工薪酬 | 4.93% | 5.57% | 5.25% | 3.38% | -1.87% |
折旧与摊销费 | 0.95% | 0.50% | 0.72% | 0.36% | -0.36% |
中介服务费 | 0.57% | 0.18% | 0.38% | 0.50% | 0.12% |
办公费 | 0.28% | 1.05% | 0.66% | 0.23% | -0.43% |
其他 | 1.54% | 0.79% | 1.17% | 0.37% | -0.80% |
合计 | 8.27% | 8.09% | 8.18% | 4.84% | -3.32% |
2019年度 | |||||
人工薪酬 | 5.56% | 5.58% | 5.57% | 3.82% | -1.75% |
折旧与摊销费 | 1.07% | 0.50% | 0.79% | 0.42% | -0.37% |
中介服务费 | 0.61% | 0.27% | 0.44% | 0.40% | -0.04% |
办公费 | 0.33% | 1.28% | 0.80% | 0.26% | -0.54% |
其他 | 1.51% | 0.73% | 1.12% | 0.44% | -0.68% |
合计 | 9.08% | 8.36% | 8.72% | 5.34% | -3.38% |
2018年度 | |||||
人工薪酬 | 5.40% | 5.00% | 5.19% | 3.57% | -1.62% |
折旧与摊销费 | 1.12% | 0.40% | 0.77% | 0.23% | -0.54% |
中介服务费 | 0.88% | 0.30% | 0.58% | 0.56% | -0.02% |
办公费 | 0.91% | 1.00% | 0.97% | 0.23% | -0.74% |
其他 | 1.01% | 0.80% | 0.88% | 0.43% | -0.45% |
合计 | 9.32% | 7.50% | 8.39% | 5.02% | -3.37% |
1、发行人管理人员较少导致管理费用率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管理人员的占比分别为6.07%、6.65%、6.52%和5.80%;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兴森科技管理人员占比为13.61%、13.96%和12.49%,2019-2020年度,金百泽管理人员占比为18.14%、15.97%,公司管理人员占比低于可参考公司相应水平。
发行人管理人员占比较低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发行人管理结构相对扁平化,各地分公司的人员按照业务条线实行统一直接管理,不存在总部至区域的多层冗余架构;另一方面,发行人子公司均聚焦于PCBA制造服务,业务突出,管理框架及制度清晰,各子公司管理亦具有协同效应,管理效率较高。
同时,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的管理人员年均薪酬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管理人员年均薪酬 |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兴森科技 | - | 26.55 | 27.56 | 27.20 |
金百泽 | - | 13.73 | 11.60 | - |
可参考公司均值 | - | 20.14 | 19.58 | - |
发行人 | 22.83 | 21.05 | 18.45 | 16.90 |
需管理人员、办公设备、办公费更少,导致发行人的人工薪酬、折旧与摊销费、办公费较低,占主营业务收入较低,综合导致发行人管理费用率较低。
3、发行人推行电子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费用率发行人积极推行扁平化管理制度,并通过投入上线德国SAP-HANA系统、实施OA等电子化管理系统平台等措施强化公司信息化管理及内控水平,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避免管理人员冗余的情形,降低公司管理费用率。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等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等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相对稳定,与发行人提供PCB设计服务及PCBA制造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技术支持和生产制造服务相符合。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参考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研发费用率因业务定位高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均值水平并保持稳定。
发行人已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具有独立自主的研发和经营体系,公司成本及费用独立核算、归集完整。同时,发行人自2017年起已逐步扩大财务专业人才队伍,并于2018年开始大幅增加投入上线德国SAP-HANA系统进一步强化公司信息化管理及内控水平,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已执行管理层访谈、收入覆盖比例分析、采购及管理费用记账凭证检查及原始单据检查、主要供应商的函证及走访、实际控制人访谈并获取承诺函、核查个人银行流水及关联方法人银行流水等核查程序。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由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了解公司运费较低的原因;查阅同行业可参考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并比较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运费率差异的原因;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明细表,对不同区域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本区
域工厂覆盖比例进行统计分析;
3、获取公司报告期内运输费用明细,了解运费的主要构成及确认方式,结合销售区域、运输方式等,分析公司运输费用的变动趋势与销售收入及销售重量变动的匹配性;
4、结合原材料采购单价分析以及对主要供应商的实地走访,检查原材料采购单价是否偏低并查明原因,确认不存在其他方代发行人支付采购成本的情形;
5、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
6、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表,并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7、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期间费用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检查相关合同;8、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确认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并获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出具的关于是否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承诺函;
9、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财务岗位人员报告期内的个人银行流水。经检查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流水,获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银行流水,相关流水中不存在与发行人员工、供应商的异常资金往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与发行人本地化服务优势及产品形态存在区别有关,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较低系公司组织架构相对精简、管理人员相对较少所致,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已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其财务、资产、机构、人员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的成本及费用独立核算、归集完整。报告期内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
问题8.关于应收账款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94次、4.30次、5.50次,可比公司均值为3.50次、3.32次、3.25次,发行人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水平且报告期持续上升,主要因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按部分客户需求提前备货增加预付款项、对2019年新拓展客户有较好收款条件等。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对深圳市安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报告期内逐步减少与其交易规模的情形,2019年未单项计提坏账,2020年末涉及计提的坏账准备为234.56万元。
(3)报告期内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应收账款函证中回函金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67.41%、64.84%、60.16%。
请发行人:
(1)按客户收入分层说明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说明差异原因,结合各收款政策下具体客户情况进一步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
(2)说明报告期内与深圳市安鼎信息技术的合作情况及其经营情况,回款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判断依据及时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及时,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分别说明对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函证情况,核查比例是否充分、核查结论的依据是否充分。
一、答复
(一)按客户收入分层说明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说明差异原因,结合各收款政策下具体客户情况进一步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
1、按客户收入分层的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层级客户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单位:家、万元、次
年度 | 收入区间 | 客户数量 | 数量占比 | 销售收入 | 收入占比 | 应收账款 周转率 |
2021年1-6月 | 10万元以下 | 1,861 | 76.71% | 4,875.51 | 14.68% | 3.62 |
10-50万元 | 448 | 18.47% | 9,522.71 | 28.67% | 2.91 | |
50-100万元 | 70 | 2.89% | 4,862.18 | 14.64% | 3.10 | |
100万元以上 | 47 | 1.94% | 13,955.86 | 42.02% | 2.28 | |
合计 | 2,426 | 100.00% | 33,216.26 | 100.00% | 2.70 | |
2020年度 | 10万元以下 | 2,221 | 74.06% | 6,189.19 | 10.79% | 4.25 |
10-50万元 | 592 | 19.74% | 13,524.86 | 23.58% | 5.44 | |
50-100万元 | 92 | 3.07% | 6,313.59 | 11.01% | 5.12 | |
100万元以上 | 94 | 3.13% | 31,326.87 | 54.62% | 5.97 | |
合计 | 2,999 | 100.00% | 57,354.50 | 100.00% | 5.50 | |
2019年度 | 10万元以下 | 1,993 | 74.64% | 5,312.74 | 13.09% | 3.85 |
10-50万元 | 544 | 20.37% | 11,982.20 | 29.52% | 4.60 | |
50-100万元 | 68 | 2.55% | 4,798.82 | 11.82% | 4.22 | |
100万元以上 | 65 | 2.43% | 18,491.84 | 45.56% | 4.28 | |
合计 | 2,670 | 100.00% | 40,585.61 | 100.00% | 4.30 | |
2018年度 | 10万元以下 | 1,879 | 77.39% | 4,835.42 | 14.18% | 3.83 |
10-50万元 | 437 | 18.00% | 9,496.12 | 27.85% | 3.87 | |
50-100万元 | 64 | 2.64% | 4,298.53 | 12.61% | 4.66 | |
100万元以上 | 48 | 1.98% | 15,461.75 | 45.35% | 3.85 | |
合计 | 2,428 | 100.00% | 34,091.81 | 100.00% | 3.94 |
(1)10万元以下客户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普遍较10万以上的偏低,主要系该层级客户数量众多,客户家数占比高达75%左右,该等数量众多的长尾客户引致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量偏大,影响了部分款项回收效率,但该层级客户中不乏知名企业、具有发展前景的创新创业企业及科研院所等主体,回款能力及信誉较好,因而周转率亦在较好水平;
(2)2018年中50-100万元客户群体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其他层级高,主要受各层级在全年的销售分布时间差异影响,即50-100万的客户在2017年、2018年在年末的销售额较小,使应收账款余额较低所致。
整体上看,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上升态势,体现了较好的业务发展态势和应收账款管理能力。
2、结合各收款政策下具体客户情况进一步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受部分主要客户业务发展的影响,公司信用期政策较短下的销售占比的上升,使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上升。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分别为19.05%、41.32%,而2019年末、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比例仅为9.73%、11.02%,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远大于同期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化是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化的主导因素。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各信用政策下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增长 | 金额 | 占比 | 增长 | 金额 | 占比 | |
预收款 | 5,385.42 | 16.21% | 10,075.22 | 17.57% | 36.21% | 7,397.00 | 18.23% | 25.17% | 5,909.51 | 17.33% |
月结30天 | 20,505.23 | 61.73% | 33,773.60 | 58.89% | 52.45% | 22,153.28 | 54.58% | 23.42% | 17,948.87 | 52.65% |
月结45天 | 910.13 | 2.74% | 1,557.44 | 2.72% | 9.65% | 1,420.33 | 3.50% | 10.26% | 1,288.19 | 3.78% |
月结60天 | 4,557.13 | 13.72% | 7,776.27 | 13.56% | 23.85% | 6,278.90 | 15.47% | -2.57% | 6,444.43 | 18.90% |
月结90天 | 1,858.35 | 5.59% | 4,171.98 | 7.27% | 25.19% | 3,332.50 | 8.21% | 33.43% | 2,497.63 | 7.33% |
月结120天 | - | - | - | - | -100.00% | 3.61 | 0.01% | 13.52% | 3.18 | 0.01% |
合计 | 33,216.26 | 100.00% | 57,354.50 | 100.00% | 41.32% | 40,585.61 | 100.00% | 19.05% | 34,091.81 | 100.00% |
增长幅度整体高于其他较长信用政策下的销售,此为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上升的重要原因。
公司信用政策较短的销售额占比增加主要受部分主要客户销售额大幅增加的影响,预收款和月结30天信用期政策下,公司2019年、2020年分别较上年销售增加额前五名的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较2019年收入增加 | 占比 | 销售额增加的主要原因 |
American Technology Network, Corp. | 1,591.77 | 9.49% | 公司与该客户2019年双方开始合作,因公司在产品质量、交期和报价等方面均能够较好满足客户需求,使该客户批量订单的持续导入、合作的加深所致 |
深圳市好克医疗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886.81 | 5.29% | 主要受疫情影响,该客户加大采购医疗器械、防疫相关PCBA快件带动所致 |
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 | 770.09 | 4.59% | 该客户为英特尔的代工厂,公司与其2019年开始合作,因英特尔集团新一代固态硬盘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该产品的部分检测设备交由该客户集成组装,公司为其提供检测设备中的PCBA组件所致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720.88 | 4.30% | 2020年,该客户中标了“中国移动5G上网日志留存系统”采购项目中的汇聚分流设备采购标包等重大项目,导致对移动设备PCBA制造需求增加 |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 | 612.02 | 3.65% | 公司战略合作客户,在公司协助其研发成功获市场认可定型后,基于产品质量、导入成本等因素持续委托并加大对公司批量产品的采购 |
合计 | 4,581.56 | 27.32% | - |
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总额 | 16,768.89 | 100.00% | - |
客户名称 | 2019年较2018年收入增加 | 占比 | 销售额增加的主要原因 |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 | 1,571.74 | 24.20% | 公司战略合作客户,在公司协助其研发成功获市场认可定型后,基于产品质量、导入成本等因素持续委托并加大对公司批量产品的采购 |
Daichu Technologies Co., Ltd. | 455.45 | 7.01% | 该客户为英特尔的代工厂,公司与其2019年开始合作,因英特尔集团新一代固态硬盘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该产品的部分检测设备交由该客户集成组装,公司为其提供检测设备中的PCBA组件所致 |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360.39 | 5.55% | 公司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为该客户提供PCBA制造服务,公司品质及配合响应度得到客户认可,持续增加对公司的批量生产订单 |
客户名称 | 2019年较2018年收入增加 | 占比 | 销售额增加的主要原因 |
四川思创优光科技有限公司 | 246.58 | 3.80% | 公司自2019年开始为该客户提供PCBA制造服务,合作伊始双方很快就进入小批量订单模式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9.54 | 2.92% | 公司自2018年开始与该客户合作,随着公司品质及配合响应度得到客户认可,2019年双方进行批量订单合作 |
合计 | 2,823.70 | 43.48% | - |
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总额 | 6,493.80 | 100.00% | - |
公司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兴森科技 | 3.36 | 3.40 | 3.57 | 3.47 |
金百泽 | 3.11 | 3.09 | 3.07 | 3.53 |
平均水平 | 3.24 | 3.25 | 3.32 | 3.50 |
发行人 | 5.39 | 5.50 | 4.30 | 3.94 |
多的分散特点,相对严格的管理模式可以减少公司在较长周期内分散大量精力跟催回款,使公司可更加专注产品研发和客户服务;二是公司本身凭借专业的PCB设计能力及快速响应的高品质PCBA制造服务能力,针对性地解决了客户产品研发阶段时间紧、要求高、风险大等方面的痛点,大部分客户亦接受公司较为严格的应收账款账期,使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期较短。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提升应收账款管理能力及持续优化客户体系,相应地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增加;特别是2019年以来增幅较明显,与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1)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快速且较大幅度增长。公司营业收入由2018年度的3.41亿元快速增加至2020年度的5.74亿元,复合增长率达29.71%;特别是发行人新建并投入使用的成都、长沙等厂区自2019年以来区域布局效应渐显,业务规模在较高基数上仍实现快速增长;2020年度更是在客户合作深度及广度增加、元器件备库效应显现及叠加疫情带动医疗电子客户需求增加等因素的影响,营业收入增幅高达41.32%。2)公司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发行人2018年末至2020年末应收账款复合增长率仅为9.55%,较同期营业收入增幅低,主要原因系:1)发行人自2018年实质上启动IPO计划以来,大幅增加投入开发升级财务等信息系统(如德国SAP-HANA)实现了应收账款的系统化管理,更好地衔接了收款、发货等对应环节;2)随着合作的加深及元器件管理系统2019年四季度的上线,对部分客户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合理预测的需求可提前备货,该情形下通常会要求客户预付相应款项;3)发行人2019年以来新拓展的部分大客户亦获取了较好的收款条件,如客户ATN集团在收到货后即进行货款支付;前述综合影响使得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未随收入同幅提升。
3)公司与可参考公司由于所处发展阶段、下游客户情况等不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有所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参考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增长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 | 2020年较2019年 | 2019年较2018年 | ||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 |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 | |
兴森科技 | 6.07% | 8.49% | 9.51% | 14.76% |
金百泽 | 11.02% | 4.10% | -1.80% | 17.07% |
公司 | 2020年较2019年 | 2019年较2018年 | ||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 |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 | |
发行人 | 41.32% | 11.02% | 19.05% | 9.73% |
(二)说明报告期内与深圳市安鼎信息技术的合作情况及其经营情况,回款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判断依据及时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及时,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报告期内与深圳市安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合作情况及其经营情况安鼎信息成立于2016年5月16日,主要经营电信运营商安全网络产品、大数据产品研发、集成、测试业务。经公开查询并结合发行人自身情况,截至2020年末,安鼎信息对其上、下游均存在较大金额且账龄超过一年的未结清款项或未履约义务,已处于经营困难状态。
发行人为安鼎信息提供PCBA制造服务,2017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对安鼎信息的销售、回款,以及逾期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应收账款 期初余额 | 本期销售额 | 本期回款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2017年度 | 353.72 | 112.33 | 360.24 | 105.80 | 100,00% |
2018年度 | 105.80 | 415.29 | 207.40 | 313.69 | 100,00% |
2019年度 | 313.69 | 179.51 | 149.82 | 343.38 | 54.04% |
2020年度 | 343.38 | 40.97 | 185.56 | 198.79 | - |
2021年1-6月 | 198.79 | - | - | 198.79 | - |
日期 | 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逾期余额 | 逾期余额期 后回款金额 | 逾期余额期 后回款比例 |
2017年12月31日 | 105.80 | 105.80 | 105.80 | 100.00% |
2018年12月31日 | 313.69 | 136.62 | 136.62 | 100.00% |
2019年12月31日 | 343.38 | 331.43 | 185.56 | 55.99% |
2020年12月31日 | 198.79 | 198.79 | - | - |
2021年6月30日 | 198.79 | 198.79 | - | - |
度、2020年度均能对上期的货款有一定的回款,发行人预计该客户仅是因所处行业特点使货款回收存在滞后,实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且双方又持续在合作中,所以发行人在2018年末、2019年末均未对此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
随着该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程度加深,安鼎信息自身产品竞争力不足导致经营出现一定困难,叠加前述其主要客户回款较慢的因素,发行人2020年度大幅减少了与其的交易规模,并自2020年9月起未再与其有过交易,且自2020年5月后安鼎信息对发行人未再有回款,发行人于2020年末评估该客户的回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并对其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发行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及时。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157.17 | 96.25% | 660.76 | 5.02% | 10,436.64 | 95.19% | 568.19 | 5.44% |
1-2年 | 267.09 | 1.95% | 170.30 | 63.76% | 461.42 | 4.21% | 239.81 | 51.97% |
2-3年 | 196.97 | 1.44% | 140.64 | 71.40% | 44.22 | 0.40% | 22.79 | 51.54% |
3年以上 | 49.07 | 0.36% | 49.07 | 100.00% | 21.91 | 0.20% | 21.91 | 100.00% |
小计 | 13,670.30 | 100.00% | 1,020.77 | 7.47% | 10,964.19 | 100.00% | 852.70 | 7.78% |
账龄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447.81 | 95.66% | 472.39 | 5.00% | 8,452.35 | 93.91% | 422.62 | 5.00% |
1-2年 | 396.98 | 4.02% | 79.40 | 20.00% | 402.88 | 4.48% | 80.58 | 20.00% |
2-3年 | 23.74 | 0.24% | 11.87 | 50.00% | 145.53 | 1.62% | 72.77 | 50.00% |
3年以上 | 7.69 | 0.08% | 7.69 | 100.00% | ||||
小计 | 9,876.22 | 100.00% | 571.35 | 5.79% | 9,000.76 | 100.00% | 575.96 | 6.40% |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行业惯例、客户资信情况及公司自身经营战略,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包括预收款、月结30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月结120天等不同模式,相应的期末形成适当规模的应收账款余额。公司主要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整体回收风险较低,公司主要按账龄组合进行坏账计提,同时对部分客户因其经营困难、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回收风险较大的款项单项计提了坏账,单项计提的主要情况如下:
①2021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计提 比例 | 计提理由 |
深圳市安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98.79 | 198.79 | 100.00% | 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深圳市华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7.91 | 27.91 | 100.00% | 该客户进入破产清算,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安捷励电控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 7.86 | 7.86 | 100.00% | 该客户进入破产清算,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合计 | 234.56 | 234.56 | 100.00% | —— |
单位名称 | 截止日期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深圳市安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31日 | 198.79 | 198.79 | 100.00% | 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深圳市华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31日 | 27.91 | 27.91 | 100.00% | 该客户进入破产清算,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安捷励电控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31日 | 7.86 | 7.86 | 100.00% | 该客户进入破产清算,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合计 | - | 234.56 | 234.56 | 100.00% | - |
项目 | 金百泽 | 兴森科技 | 可参考公司平均 | 公司 | ||||||
2018年至2021年1-6月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8年至2021年1-6月 | |
1年以内 | 5.00% | 4.11% | 4.13% | 4.51% | 5.00% | 4.56% | 4.57% | 4.76% | 5.00% | 5.00% |
1-2年 | 20.00% | 21.60% | 29.59% | 21.92% | 20.00% | 20.80% | 24.80% | 20.96% | 20.00% | 20.00% |
2-3年 | 50.00% | 69.85% | 77.42% | 84.67% | 40.00% | 59.93% | 63.71% | 67.34% | 40.00% | 50.00% |
3-4年 | 100.00% | 84.88% | 84.95% | 70.28% | 60.00% | 92.44% | 92.48% | 85.14% | 60.00% | 100.00% |
项目 | 金百泽 | 兴森科技 | 可参考公司平均 | 公司 | ||||||
2018年至2021年1-6月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8年至2021年1-6月 | |
4-5年 | 100.00% | 80.60% | 85.93% | 80.00% | 80.00% | 90.30% | 92.97% | 90.00% | 8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90.77% | 100.00% | —— | 100.00% | 95.39%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13,670.30 | 10,964.19 | 9,876.22 | 9,000.76 |
发函金额 | 10,940.05 | 9,675.14 | 8,747.75 | 8,036.78 |
发函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 80.03% | 88.24% | 88.57% | 89.29% |
回函金额 | 8,140.58 | 6,595.55 | 6,403.49 | 6,067.70 |
回函金额/发函金额 | 74.41% | 68.17% | 73.20% | 75.50% |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客户收入、应收账款明细表,统计各分层下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并分析各层级的差异原因;统计各信用政策下销售额及销售占比变动情况,了解销售额变动较大的客户情况,进一步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上升的原因;查阅发行人可参考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了解可参考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并与发行人相关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访谈发行人业务人员并查阅相关公开信息资料,了解深圳市安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款项逾期的原因,以及未来偿还的可能性;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安鼎信息的销售、回款情况,评估发行人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时点是否及时;查阅发行人可参考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了解可参考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并与发行人相关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3)对发行人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对未予以回函的执行替代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各收入分层下应收账款周转率不存在重大差异,整体处在较好水平;其中10万元以下客户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系该层级长尾客户数量众多,引致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量偏大,影响了部分款项回收效率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受部分主要客户的影响,公司信用期政策较短下的销售占比的上升,使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上升;发行人与可参考公司由于所处发展阶段、下游客户情况等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有所差异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安鼎信息存在PCBA业务合作,基于安鼎信息的业务开展、回款及其经营情况等信息,发行人于2020年末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减值,发行人于2020年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及时、充分,其他年度对其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3、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函证的比例、核查结论的依据充分。
问题9.关于存货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2,748.27万元、5,379.94万元、8,860.21万元,报告期内增长较快,主要因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新建并投入使用的成都、长沙等厂区对元器件品类及规模需求快速增加。
(2)报告期各期末库龄6-12月的存货余额分别为112.58万元、658.60万元、440.49万元,库龄1年以上余额为2.28万元、0.27万元、273.58万元,主要为原材料。对于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对部分通用性不强、使用频率低的物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其余通用性较高的物料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大量增加元器件存货和可比公司是否一致,集中采购备货时点是否与市场价格波动匹配。
(2)分类说明对不同库龄、不同用途原材料的计提金额、比例,通用性较高的物料半年以上未耗用的原因,发行人各类主要原材料是否存在有保质期情形,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答复
(一)说明发行人大量增加元器件存货和可比公司是否一致,集中采购备货时点是否与市场价格波动匹配
1、集中采购备货时点是否与市场价格波动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元器件采购呈现两阶段特点:一是2019年三季度之前主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采购,仅进行少量通用性较高的低价值物料进行备库,故期末原材料余额相对较小;二是自2019年四季度以来区域化布局效应渐显带动服务能力的提升,发行人在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采购元器件物料的同时,亦积极实施元器件备库战略,即元
器件采购计划将考虑整体业务发展情况、客户未来预期的需求计划(包括现有产品复投情况)、过往3个月公司通用主要材料的用量情况、市场短缺情况等对通用元器件进行备货,相应地对元器件品类、型号规格及数量需求快速增加,特别是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及元器件市场缺货等因素影响的叠加,进一步将元器件备库强化并提升至战略层面。故元器件价格的涨跌不是发行人备货考虑的唯一要素,元器件采购备货时点与市场价格波动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
2019年以来,发行人各季度元器件采购金额与电子元器件市场价格指数对比如下:
注1:元器件价格指数来源于东方财富华强北价格指数,为电子元器件综合指数,所含电子元器件类型较全面;2021年以来数据暂未公布。注2:发行人各季度元器件采购金额为半导体、无源元件采购金额合计数。
由上图可见,发行人原材料采购规模呈增加趋势,并呈现如下阶段性特点:
(1)2019年度发行人主要按订单需求采购元器件,四季度开始强化备库策略。其中,三季度采购金额相对较高,主要是7、8月份合计获取8,225.85万元订单较其他月份多带动所致;四季度亦保持在较高水平系客户考虑到采购需一定周期,为了能够使订单在年底及时交付,预先与发行人沟通进行材料备库,且发行人亦依据复投情况、预期需求逐步强化了通用型元器件的备库规模;而该期间元器件市场价格回落后又呈上升态势,发行人采购备货并未与其一一对应。
(2)2020年度前述通用元器件备库机制呈常态化,且受疫情及芯片等元器件缺货影响得以强化,而该期间元器件市场价格整体呈上升态势。其中,一季度采购规模相对较低系受国内1、2月份疫情较严重影响所致,前期备货积极效应在疫情影响期间得以
显现,促使发行人自3月起各月元器件采购规模均在1,000万元以上,具体而言:1)疫情影响下众多领域客户为确保研发活动、业务经营持续而加大向发行人下发订单,带动二、三季度在手订单持续快速增加,对元器件品类、数量需求提升;2)电子元器件市场受国内外疫情影响供不应求、价格持续上升,为提升客户需求响应速度、增强采购环节议价能力,发行人针对价值相对较低的通用元器件进行多品类适当规模备库,带动
二、三季度采购规模大幅提升;3)四季度芯片等元器件市场严重缺货,采购周期进一步加长,导致订单持续增加背景下采购未能同步到货入库。
(3)2021年1-6月末半导体、无源元件采购金额大幅增加,除上述因素外,还受到今年以来海外疫情反复、全球晶圆厂产能下降及市场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带动元器件价格快速上涨、采购周期亦有所拉长,促使客户积极向发行人提前下发订单预先备料以保证其自身研发、生产进展,且发行人亦对通用物料进行适当规模备库以增加客户需求响应速度、平滑部分涨价效应,相应地采购规模增加相对较多,与发行人经营策略及市场变动情况相符,亦为市场竞争力提升的表征之一。综上所述,发行人服务研发的业务定位特点,加之前述市场因素和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元器件价格波动不是发行人备货考虑的唯一要素,因此原材采购备货时点与市场价格波动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
2、说明发行人大量增加元器件存货和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发行人元器件备货增幅较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大,主要系其基于核心主业之一PCBA业务经营特点、市场因素等积极备货所致,而同行业可参考公司业务重心并非于此,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原材料余额增幅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年度 | 2019年末/年度 | 2018年末/年度 |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
兴森科技 | 期末原材料余额 | 19,387.36 | 47.99% | 13,100.11 | 19.64% | 10,949.28 | 14.17% | 9,590.11 |
营业收入 | 237,050.99 | 15.83% | 403,465.52 | 6.07% | 380,372.22 | 9.51% | 347,325.86 | |
金百泽 | 期末原材料余额 | 4,774.45 | 66.64% | 2,865.10 | 54.34% | 1,856.31 | 12.20% | 1,654.43 |
本期元器件采购金额 | - | - | 7,829.02 | 22.19% | 6,407.23 | 1.19% | 6,331.84 | |
印制电路板收入 | 23,599.70 | 23.64% | 40,948.26 | 9.80% | 37,294.97 | -12.16% | 42,457.83 |
项目 | 2021年1-6月/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年度 | 2019年末/年度 | 2018年末/年度 |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增速 | 金额 | ||
电子制造服务收入 | 8,521.90 | 22.02% | 15,058.75 | 13.42% | 13,276.68 | 40.08% | 9,477.74 | |
发行人 | 期末原材料余额 | 11,360.18 | 97.64% | 5,747.89 | 149.86% | 2,300.49 | 124.17% | 1,026.24 |
本期元器件采购金额 | 13,629.24 | 83.54% | 14,851.32 | 74.57% | 8,507.43 | 18.56% | 7,175.56 | |
PCBA制造服务收入 | 26,596.70 | 36.84% | 44,488.36 | 47.74% | 30,112.72 | 19.63% | 25,172.06 |
年以来受客户订单持续增加、疫情及芯片等元器件缺货因素影响,发行人积极实施元器件备库战略,相应元器件采购规模及期末余额在较低基数上实现较大增幅;而可参考公司金百泽该类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收入规模、服务客户数量仅为发行人1/3左右,且增速降低,相应地元器件采购备库规模较小;兴森科技则未单独披露该类收入及元器件采购信息,但根据公开信息其原材料期末余额相较于营业收入占比较小。整体而言,发行人专注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领域的业务定位,对元器件供应的及时性、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要求较高,因而在快速成长阶段备货的战略意义相对较大,并可进一步促进发行人拓展业务、吸引潜在客户;因此发行人元器件存货余额上升较快符合自身业务特点、发展情况及备货政策,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间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分类说明对不同库龄、不同用途原材料的计提金额、比例,通用性较高的物料半年以上未耗用的原因,发行人各类主要原材料是否存在有保质期情形,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1、分类说明对不同库龄、不同用途原材料的计提金额、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不同库龄、不同用途原材料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用途 | 存货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
180天 以内 | 180~360天 | 360天 以上 | 合计 | 180天 以内 | 180~360天 | 360天 以上 | 合计 | ||
2021 年6月末 | 通用性原材料 | 9,977.80 | 591.72 | 261.59 | 10,831.10 | 40.19 | 40.19 | ||
非通用性原材料 | 332.41 | 38.23 | 158.44 | 529.07 | 110.08 | 110.08 | |||
合计 | 10,310.21 | 629.95 | 420.03 | 11,360.18 | 150.27 | 150.27 | |||
2020 年末 | 通用性原材料 | 4,781.41 | 354.31 | 108.67 | 5,244.39 | - | - | 1.97 | 1.97 |
非通用性原材料 | 260.52 | 78.24 | 164.73 | 503.50 | - | - | 163.65 | 163.65 | |
合计 | 5,041.93 | 432.56 | 273.40 | 5,747.89 | - | - | 165.62 | 165.62 | |
2019 年末 | 通用性原材料 | 1,385.08 | 443.19 | 1,828.27 | - | - | - | - | |
非通用性原材料 | 283.37 | 188.85 | 472.22 | - | - | - | - | ||
合计 | 1,668.45 | 632.03 | - | 2,300.49 | - | - | - | - | |
2018 年末 | 通用性原材料 | 534.98 | 73.82 | 608.80 | - | - | - | - | |
非通用性原材料 | 386.79 | 30.65 | 417.44 | - | - | - | - | ||
合计 | 921.77 | 104.47 | - | 1,026.24 | - | - | - | - |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各期末原材料结存呈如下特点:
(1)发行人各期末结存原材料主要以通用性原材料为主。随着备库战略的积极实施,通用性原材料规模、占比出现较大幅度提升,至2020年末通用性原材料占比达
91.24%水平,且受上文所述因素影响2021年6月末通用性原材料占比进一步提升至
95.34%;非通用性原材料随业务发展有所增加,主要为依据部分战略合作客户订单、预期需求等进行采购暂未上线生产的PCB裸板,以及少量客户的定制化元器件,占比较低。
(2)发行人各期末结存原材料整体库龄基本在1年以内,在库时间较短。发行人各期末原材料库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100.00%、100.00%、95.24%及96.30%,其中2020年末存在少量1年以上库龄的原材料,主要为对土耳其客户POS机组件预先备货的非通用性原材料,由于其国内政治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不理想,报告期内逐渐缩减合作规模所致;2021年末存在少量1年以上库龄的原材料,主要为针对部分客户预先备货的非通用材料以及前期对电阻、电容、连接器等低价值通用物料进行备库的数量较大,未领用完所致。
2、通用性较高的物料半年以上未耗用的原因,发行人各类主要原材料是否存在有保质期情形
(1)发行人通用性较高物料的库存及耗用情况符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备库策略,具有合理性
2018年末及2019年末,通用性较高的物料半年以上未耗用的原因主要系多客户通用的电容、电阻等低价值材料,在当年一、二季度或上年采购额较多未完全消耗所致;2020年末通用性较高的物料半年以上未耗用的原因主要系:一是前期针对郑煤机、ATN、中联重科等战略客户的批量订单所采购的原材料备货,该部分批量订单根据客户需求分批生产交货,未交付订单部分对应的材料未耗用;二是受到疫情影响电子元器件市场供需紧俏,叠加发行人元器件备库战略实施带动加大了备货规模;截至2021年8月末,发行人2020年末原材料领用金额占比达85%以上;2021年6月末通用性较高的物料半年以上未耗用除受到上述原因外,还受到2020年末以来海外疫情反复、集成电路(IC)缺货、采购周期有所加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少部分客户订单物料全部齐套时间拉长,其余在库物料尚未生产交付所致,截至2021年8月末,发行人2021年6月末原材料
领用占比为72.81%;整体而言发行人原材料周转正常。
(2)发行人期末主要原材料都在保质期要求内,期末库存情况符合公司存货物理特征、产品特性、材料采购需求及备库特征等,发行人构建了完善的品质管理、仓储硬件及信息系统对现货在库原材料进行管理,可充分降低存储风险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包括PCB板、半导体及无源元件,各期末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PCB板 | 407.76 | 353.41 | 345.42 | 392.69 |
半导体类 | 6,526.30 | 2,638.88 | 768.54 | 385.83 |
无源元件 | 4,324.00 | 2,585.69 | 1,106.91 | 191.33 |
其他 | 102.12 | 169.90 | 79.63 | 56.38 |
合计 | 11,360.18 | 5,747.89 | 2,300.49 | 1,026.24 |
在2019年第四季度正式上线,可充分实现对物料的存储、使用进行大数据分析及动态管理,降低呆滞风险;三是从采购品质角度看,发行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明确要求必须是一年以内批次的产品,而对自身存储超过1年的电子元器件由IQC定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
兴森科技 | 7.85% | 5.81% | 2.36% | 2.14% | 3.14% | 3.95% | 4.43% | 4.29% |
金百泽 | 1.57% | 3.32% | 3.91% | 1.48% | 1.66% | 2.35% | 3.71% | 0.00% |
发行人 | 1.27% | 2.25% | 1.67% | 1.28% | 1.32% | 2.88% | 0.00% | 0.00% |
(2)针对已进入生产/设计环节的存货类别,订单支撑率为100%,减值风险较低。报告期各期末该等存货类别跌价计提金额分别为6.04万元、70.11万元、33.79万元和
4.63万元,计提跌价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针对部分客户的样单报价较低导致,即发行人已按单个存货项目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且计提充分。
(3)发行人各业务类别整体盈利能力较好,存货减值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业务为PCB设计、PCBA制造服务,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在41%-45%之间,附加值相对较高;而可参考公司兴森科技、金百泽70%以上为PCB裸板生产制造业务,具有可参考性的电子制造服务及电子设计服务占比较低,且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整体在29%-32%偏低水平;相较而言发行人业务利润率更高,存货跌价风险相对较低。
综上,结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存货结构、库龄长短、在手订单覆盖率及对应业务的盈利能力等情况来看,发行人各期末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计提充分。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公司备货政策、发展战略,结合公司月度、季度采购额的分布情况以及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分析公司存货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获取发行人原材料用途分类清单,并结合公司订单获取情况、订单覆盖率等分析对原材料采购额、余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并取得公司存货库龄明细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对测试情况进行复核;并结合存货库龄、监盘情况、期后耗用以及销售情况、预计售价及毛利、用途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
4、访谈发行人供应链管理部负责人,并结合现场监盘情况,了解和评价发行人采购和仓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了解发行人各类原材料的存储管理
方式、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5、查阅了同行业公司相关公开信息,并对比分析可参考公司金百泽、兴森科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与发行人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元器件采购金额及期末余额增幅高于同行业可参考公司系业务重心、发展阶段及备货策略等因素不同所致,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专注于研发打样、中小批量领域的业务定位,对元器件供应的及时性、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要求较高,元器件价格的涨跌不是发行人备货考虑的唯一要素,因此元器件采购备货时点与市场价格波动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
2、发行人部分通用性原材料库龄在半年以上系受客户分批交货及备货政策的实施影响所致;发行人采购的PCB裸板包装拆封后表面焊盘容易氧化,保质期相对较短;发行人采购的半导体、无源元件在规定的存储条件下保质期通常在5年以上,保质期较长;发行人存货结构合理、库龄较短、元器件备货增长较快等符合自身业务特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10.关于香港一博
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香港一博与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昌茂存在资金往来。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说明对香港一搏与汤昌茂资金往来的原因、金额、发生时间、资金流向的核查过程、核查结论。
一、答复
报告期内,香港一博与汤昌茂资金往来包括:1)2019年,香港一博着手办理注销事宜,在进入注销程序前,香港一博将银行账户的主要资金余额转出给其唯一股东汤昌茂(共计66.48万美元);2)在注销环节,因香港一博还涉及部分税款未缴清,汤昌茂又将相关税款金额(共计3.20万美元)转至香港一博。除此以外,报告期内,香港一博与汤昌茂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上述资金往来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交易时间 | 转出方 | 转入方 | 交易币种 | 交易金额 |
2019年9月10日 | 香港一博 | 汤昌茂 | USD | 66.48 |
2021年3月26日 | 汤昌茂 | 香港一博 | USD | 3.20 |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香港一博与汤昌茂资金往来为香港一博注销前将其银行账户的主要资金转出给其唯一股东汤昌茂,以及在注销环节,因香港一博还涉及部分税款未缴清,汤昌茂又将相关税款金额转至香港一博,相关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情况。
问题11.关于股东核查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要求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进行全面深入核查,逐条认真落实核查工作,提交专项核查说明。
一、答复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要求,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进行全面深入核查,逐条认真落实核查工作,具体情况详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专项说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专项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汤昌茂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安举 彭文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
黄朝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