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建龙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82.8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59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991.8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01540006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 20,036.62 | 18,300.00 |
2 |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6,412.50 | 6,412.50 |
3 | 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 | 2,146.77 | 1,800.00 |
4 | 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 1,832.87 | 1,800.00 |
5 | 中水循环回用39.6万吨/年项目 | 5,086.80 | 5,086.80 |
6 |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 3,000.00 | 3,000.00 |
合计 | 38,515.56 | 36,399.3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 5,368.78 | 5,368.78 |
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11,368.78 | 11,368.7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 10,655.05 | 9,223.72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待支付尾款金额 | 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 | 项目进展情况 |
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 | 1,800.00 | 1,559.53 | 240.47 | 40.33 | 200.14 | 已结项 |
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 1,800.00 | 1,091.04 | 708.96 | 45.11 | 663.86 | 已结项 |
合计 | 3,600.00 | 2,650.57 | 949.43 | 85.44 | 863.99 | - |
项目名称: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中水处理水车间项目总占地1,800m
,建筑面积5,400m
,项目总投资12,191.64万元。
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及“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建龙微纳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是建龙微纳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事项已经建龙微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中天国富证券对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罡 | 史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