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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9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培璐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张岩先生为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受聘的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及“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规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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