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挂牌转让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的进展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清理“两非”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清理辅业资产,优化产业结构,聚焦通信主业发展,推动公司瘦身经营,盘活公司资产,缓解公司目前资金压力,拟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鑫”)全部69%股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21-043号《关于挂牌转让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69%股权的公告》、
2021年9月2日披露的编号为2021-051号《关于挂牌转让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69%股权的进展公告》、2021年9月7日披露的编号为2021-052号《关于挂牌转让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69%股权的进展公告》和2021年10月13日披露的编号为2021-055号《关于挂牌转让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69%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1年10月15日,公司与广东海骏达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骏达)就宁波中鑫69%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海骏达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13号
法定代表人:曾伟和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制造业、贸易业、社会服务业进行投资;为企业合并收购、债务重组、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海骏达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1年10月15日,公司与海骏达就宁波中鑫69%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广东海骏达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标的、价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69%股权。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0月9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6,980 万元。
(三)产权交易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5,094 万元,在本
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甲乙双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部分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2. 除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人民币11,886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甲乙双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剩余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乙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保障标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现有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工龄合并计算,职工待遇不变。
(五)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六)产权交接事项
1.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0年8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
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2.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
部门申报的义务。
3.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
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5‰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30%交易价款并解除合同。
2.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
易价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交纳的交易价款并解除合同,同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