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4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王季文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厚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厚普股权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王季文先生、成都市香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融创投”)共同出资认缴成都厚普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厚普基金合伙企业”)出资额,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成都厚普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厚普基金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拟变更为16,66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9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
29.41%;成都厚普股权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0.60%;王季文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30.01%;香融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66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39.98%。
王季文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王季文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签署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生测量”)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融资能力,公司拟为安迪生测量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季文先生在上述有效期及授权额度内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按《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控制和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