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李朗先生、付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李朗先生与付小兵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李朗先生、付小兵先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15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李朗先生:199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历任实习生,技术设计员;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设计部工程师、设计部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长治市产融仕净环保装备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朗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付小兵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10年1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苏州仕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中心制造二部科长;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生产中心制造二部科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小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付小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