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9)。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当期“基本每股收益”部分内容有误,现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并因公司于2021年5月进行了股本转增,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需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重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一) 盈利能力”:
更正前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基本每股收益 | 0.53 | 0.50 | -22.97%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基本每股收益 | 0.39 | 0.33 | 18.18% |
公告编号:2021-081
2、“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二)、利润表”:
更正前: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5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