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 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
提 名人西藏 华钰矿 业股份 有 限 /Ax司 董事 会 ,现 提 名叶勇飞先生 、王瑞江 先生
王聪 先生 为西藏 华钰矿 业股份 有 限 /Ax司 第 四届董事 会独 立董事候选 人 ,并 已充分
了解被提 名人职 业专长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兼任职 务等情况。被提 名人 已书
面 同意 出任 西藏 华钰矿 业 股份 有 限 /Ax司 第 四届董事 会独 立董事候选 人 (参 见该独
立董 事候选 入声 明 )。 提 名人认 为 ,被 提 名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 资格 ,与 西藏 华
钰矿 业 股份有 限 /Ax司 之 间不存在任 何 影响其独 立 性 的关 系 ,具 体声 明如 下 :
— 、 被提名人均 具备上市公 司运 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 法规 、
规章 及其他 规范性 文件 ,具 有五年 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管理 或者其他 履行 独
立董 事职 责所必 需 的 工 作经验。被提 名 人王瑞 江先生、王聪 先生 已根据 《上 市公
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 工 作指 引》及相 关规 定取得 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被 提 名人叶
勇飞先 生 尚未根据 《上 市公司嵩级管理人 员培训 工 作指 引》及相 关规 定取得 独 立
董事 资格证书 ,叶 勇飞先生 已承诺在 本次提 名后 ,参 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举办 的最
近 -期 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 、被提名人任 职资格符含下列法律 、行政 法规和 部 门规章 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Ax司 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 央纪委、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Ax职 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上市/Ax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四 )中 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六 )中 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证券斫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
(七 )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在 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 )直 接或闾接持有上市/Ax司 已发行股份 冂%以 上或者是上市/Ax司 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市/Ax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五 )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含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上市/Ax司 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 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七 )最 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 )其 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
(-)近 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证券交易所 /Ax开 认定为不适含担任上市/Ax司 董事的期间 ;
(三 )近 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连 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 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发 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 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被 提名人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Ax司 连续任职未超过
六年。
六、被提名人王聪先生具备较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 具备金融学专
业教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台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 明。
/Ax司
提 名人 :西 藏华钰矿 业 股份有 限 董事会
年 月 日